【#疫情防控期间松山区困难群众等特殊群体可申请救助#】11月8日,记者从松山区民政局获悉,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等特殊群体可申请救助。
救助政策
(一)最低生活保障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22年城镇标准为783元/月,农村标准为6072元/年)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可申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二)特困人员救助
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可申请享受特困人员救助。
(三)临时救助
城乡居民家庭或个人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可申请临时救助。疫情期间,以下人员可在户籍地、常住地或急难发生地申请临时救助:
1.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以及脱贫人口中的新冠肺炎患者、因家庭成员被隔离收治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根据实际情况直接给予临时救助。
2.对因受疫情影响,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集中管控的低保、特困、低保边缘等困难群体家庭成员,可采取发放临时生活补助或生活物资的形式,保障其基本生活。
3.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未纳入低保范围的,经本人申请,由务工地或经常居住地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
4.受疫情影响暂未就业、基本生活面临困难的大学生,以及其他因疫情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或个人。
5.因疫情滞留临时遇困人员,可在急难发生地申请临时救助金或物质救助。
(四)关爱照护和物质救助
对疫情期间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老年人、居家隔离的独居老人、家人被隔离收治无人照料的老年人、无人照料的留守(空巢)老年人等,可给予关爱照护或物质救助。
救助程序
(一)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程序
本人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经过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等流程符合条件的,纳入低保保障范围。
(二)特困人员救助审核确认程序
本人或委托他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通过入户调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经济状况、实际生活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状况等进行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三)临时救助审核确认程序
本人向户籍地或急难发生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临时救助。
(四)关爱照护或物质救助审核程序
本人通过居住村(社区)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关爱照护或物质救助。
求助渠道
(一)可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下载APP或电脑登陆网址https://t.cn/A6omrzSm申请办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事宜。
(二)可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或赤峰市民政局网站公布的市、旗县区社会救助热线电话,咨询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事宜。
(三)可从松山区政府网站、民政局微信公众号查询当地办理热线、办理流程,反映情况、提出需求。
(四)可向居住地所属村(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直接反映情况提出申请。
松山区民政局、各乡镇(街道)
民政部门救助电话
松山区
0476-8468535
高鹏飞 15947463690
穆家营子镇
0476-8411238
华桂荣 13847668545
夏家店乡
0476-8179910
于艳波 15598566218
安庆镇
0476-8930030
郑小清 13789491064
太平地镇
0476-8956009
袁世维 15174874567
哈拉道口镇
0476-8980015
张立军 19975667706
岗子乡
0476-8560005
刘 天 18648325055
上官地镇
0476-8550005
孟凡波 18748000500
当铺地满族乡
0476-8460060
王桂梅 13848891156
大夫营子乡
0476-8131004
刘占章 13847628110
大庙镇
0476-8100011
马 杰 15174868880
初头朗镇
0476-8580020
刘 冰 13848972333
老府镇
0476-8190010
勾践雪松 15547664700
王府镇
0476-8168000
王 俭 13948161695
城子乡
0476-8040005
李海东 15848897958
向阳街道办事处
0476-8463697
郝明久 13948363397
振兴街道办事处
0476-8448153
赵 华 15804763083
松州街道办事处
0476-5867977
王莹爽 15647612631
铁东街道办事处
0476-8429593
马海军 13674764793
玉龙街道办事处
0476-8821225
何春花 13514769158
兴安街道办事处
0476-8831933
朱桂芹 13015292357
全宁街道办事处
0476-8283791
陈 磊 15804760930
松城街道筹备处
0476-8490165
赵艳红 13947630216
救助政策
(一)最低生活保障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22年城镇标准为783元/月,农村标准为6072元/年)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可申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二)特困人员救助
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可申请享受特困人员救助。
(三)临时救助
城乡居民家庭或个人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可申请临时救助。疫情期间,以下人员可在户籍地、常住地或急难发生地申请临时救助:
1.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以及脱贫人口中的新冠肺炎患者、因家庭成员被隔离收治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根据实际情况直接给予临时救助。
2.对因受疫情影响,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集中管控的低保、特困、低保边缘等困难群体家庭成员,可采取发放临时生活补助或生活物资的形式,保障其基本生活。
3.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未纳入低保范围的,经本人申请,由务工地或经常居住地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
4.受疫情影响暂未就业、基本生活面临困难的大学生,以及其他因疫情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或个人。
5.因疫情滞留临时遇困人员,可在急难发生地申请临时救助金或物质救助。
(四)关爱照护和物质救助
对疫情期间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老年人、居家隔离的独居老人、家人被隔离收治无人照料的老年人、无人照料的留守(空巢)老年人等,可给予关爱照护或物质救助。
救助程序
(一)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程序
本人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经过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等流程符合条件的,纳入低保保障范围。
(二)特困人员救助审核确认程序
本人或委托他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通过入户调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经济状况、实际生活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状况等进行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三)临时救助审核确认程序
本人向户籍地或急难发生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临时救助。
(四)关爱照护或物质救助审核程序
本人通过居住村(社区)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关爱照护或物质救助。
求助渠道
(一)可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下载APP或电脑登陆网址https://t.cn/A6omrzSm申请办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事宜。
(二)可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或赤峰市民政局网站公布的市、旗县区社会救助热线电话,咨询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事宜。
(三)可从松山区政府网站、民政局微信公众号查询当地办理热线、办理流程,反映情况、提出需求。
(四)可向居住地所属村(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直接反映情况提出申请。
松山区民政局、各乡镇(街道)
民政部门救助电话
松山区
0476-8468535
高鹏飞 15947463690
穆家营子镇
0476-8411238
华桂荣 13847668545
夏家店乡
0476-8179910
于艳波 15598566218
安庆镇
0476-8930030
郑小清 13789491064
太平地镇
0476-8956009
袁世维 15174874567
哈拉道口镇
0476-8980015
张立军 19975667706
岗子乡
0476-8560005
刘 天 18648325055
上官地镇
0476-8550005
孟凡波 18748000500
当铺地满族乡
0476-8460060
王桂梅 13848891156
大夫营子乡
0476-8131004
刘占章 13847628110
大庙镇
0476-8100011
马 杰 15174868880
初头朗镇
0476-8580020
刘 冰 13848972333
老府镇
0476-8190010
勾践雪松 15547664700
王府镇
0476-8168000
王 俭 13948161695
城子乡
0476-8040005
李海东 15848897958
向阳街道办事处
0476-8463697
郝明久 13948363397
振兴街道办事处
0476-8448153
赵 华 15804763083
松州街道办事处
0476-5867977
王莹爽 15647612631
铁东街道办事处
0476-8429593
马海军 13674764793
玉龙街道办事处
0476-8821225
何春花 13514769158
兴安街道办事处
0476-8831933
朱桂芹 13015292357
全宁街道办事处
0476-8283791
陈 磊 15804760930
松城街道筹备处
0476-8490165
赵艳红 13947630216
#丽江新闻##教师职称#【丽江市2022年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推荐人选公示】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经本人申报,学校(单位)、主管部门推荐,全市共申报推荐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人选11名,经市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拟推荐李建伟等9位同志参加云南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现将拟推荐人选名单予以公示
【关于我市2023年高考报名工作的温馨提示(二)】2022年10月26-30日,我市高考艺术类考生报名工作已顺利完成。受疫情影响,我市2023年高考其他科类(除艺术类以外)报名工作尚未开展。目前全市进入常态化疫情防控阶段,经研究,决定继续组织高考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报名时间
我市2023年高考其他科类(除艺术类以外)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15-18日。
二、报名办法
按照省、市高考报名文件执行。
三、相关工作安排
(一)高考报名点安排
1.普通高中考生
本省户籍、合肥市学籍应届考生:报名点为学籍学校。
外省户籍、合肥市学籍应届和历届考生:报名点为学籍学校(外省户籍需满足外省随迁子女条件)。
合肥市户籍、户籍地与毕业学校所属行政区域(行政区域区分市区、四县一市,以下同)一致的历届考生:报名点为原毕业学校。
合肥市户籍、户籍地与毕业学校所属行政区域不一致的历届考生:到户籍地参加高考报名。报名地点由市教育考试院或县(市)招办指定的报名点,其中市区报名点为合肥市百花中学西校(蜀山区长江西路四十铺合六路南侧,电话:0551-65379535)。
省内其他地市户籍的普通高中历届生不符合在合肥市报名的,但目前人在合肥,并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以在我市委托报名。
2.中职类(含中等职业学校、中等技工学校等)考生
本省户籍、合肥市学籍应届考生:报名点为学籍学校所对应的报名点。
外省户籍、合肥市学籍应届和历届考生:报名点为学籍学校所对应的报名点(外省户籍需满足外省随迁子女条件)。
合肥市户籍、户籍地与毕业学校所属行政区域一致的历届考生:报名点为原毕业学校所对应的报名点,考生可以联系学校办理集体报名。
合肥市户籍、户籍地与毕业学校所属行政区域不一致的历届考生:到户籍地参加高考报名,报名点为市教育考试院或四县一市招办指定的报名点。其中合肥市区为合肥市工业学校(新站区磨店职教城学林路与烈山路交叉口,电话:0551-65505014)。
省内其他地市户籍的中职类历届生不符合在合肥市报名的,但目前人在合肥,并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以在我市委托报名。
3.同等学力考生
合肥市户籍的同等学力考生报名点为市教育考试院或四县一市招办指定的报名点,其中合肥市区为合肥市百花中学西校(蜀山区长江西路四十铺合六路南侧,电话:0551-65379535)。
(二)委托报名工作安排
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安排,在严格落实省、市有关报名政策的基础上,针对确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返回户籍或学籍所在市(县、区)(即归属地)报名的省内考生(除艺术类外),经本人申请,可以委托实际就读地或常住地(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代为履行报名手续。委托报名的考生在归属地编排考场,安排参加高考统一考试。
目前人在合肥市的外地市考生可向所属的学校、高考复读班、培训机构等单位进行报备,相关单位根据所在的行政区域向对应的招生考试机构办理集体报名申请手续,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报名工作。
合肥市区设立高考委托报名点,为符合委托报名条件的考生提供就地代为办理高考报名服务,就地代为办理高考报名点安排如下:合肥六中南校区(长江路397号,电话:62858216)、合肥二中(曙光路60号,电话:63651994)和合肥五中长江校区(长江东路789号, 电话:64631387)。委托报名的时间为11月17、18日两天,考生可以自行选择报名点。
(三)疫情防控要求
请考生关注我市近期的疫情防控政策,遵守落地检、三天三检等防疫要求,如报名前7天内自省外和省内疫情报告城市(低风险区)来肥,请至少提前3天来(返)肥,确保做到报名前的三天三检。
考生做好健康监测,实时关注“安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无安康码的考生及时申领,如有异常应及时按要求做好码色转绿工作。只允许报名学生本人进入报名点,进入报名点时须主动测量体温、出示“安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 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或电子版均可),符合防疫要求才能进入报名点。如考生不按规定要求造成不能参加报名的,责任自负。
如果报名时考生仍然处于封闭管理状态,可以联系对应的报名点学校,按照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布置的报名办法完成报名工作。
合肥市教育考试院
2022年11月8日
一、报名时间
我市2023年高考其他科类(除艺术类以外)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15-18日。
二、报名办法
按照省、市高考报名文件执行。
三、相关工作安排
(一)高考报名点安排
1.普通高中考生
本省户籍、合肥市学籍应届考生:报名点为学籍学校。
外省户籍、合肥市学籍应届和历届考生:报名点为学籍学校(外省户籍需满足外省随迁子女条件)。
合肥市户籍、户籍地与毕业学校所属行政区域(行政区域区分市区、四县一市,以下同)一致的历届考生:报名点为原毕业学校。
合肥市户籍、户籍地与毕业学校所属行政区域不一致的历届考生:到户籍地参加高考报名。报名地点由市教育考试院或县(市)招办指定的报名点,其中市区报名点为合肥市百花中学西校(蜀山区长江西路四十铺合六路南侧,电话:0551-65379535)。
省内其他地市户籍的普通高中历届生不符合在合肥市报名的,但目前人在合肥,并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以在我市委托报名。
2.中职类(含中等职业学校、中等技工学校等)考生
本省户籍、合肥市学籍应届考生:报名点为学籍学校所对应的报名点。
外省户籍、合肥市学籍应届和历届考生:报名点为学籍学校所对应的报名点(外省户籍需满足外省随迁子女条件)。
合肥市户籍、户籍地与毕业学校所属行政区域一致的历届考生:报名点为原毕业学校所对应的报名点,考生可以联系学校办理集体报名。
合肥市户籍、户籍地与毕业学校所属行政区域不一致的历届考生:到户籍地参加高考报名,报名点为市教育考试院或四县一市招办指定的报名点。其中合肥市区为合肥市工业学校(新站区磨店职教城学林路与烈山路交叉口,电话:0551-65505014)。
省内其他地市户籍的中职类历届生不符合在合肥市报名的,但目前人在合肥,并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以在我市委托报名。
3.同等学力考生
合肥市户籍的同等学力考生报名点为市教育考试院或四县一市招办指定的报名点,其中合肥市区为合肥市百花中学西校(蜀山区长江西路四十铺合六路南侧,电话:0551-65379535)。
(二)委托报名工作安排
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安排,在严格落实省、市有关报名政策的基础上,针对确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返回户籍或学籍所在市(县、区)(即归属地)报名的省内考生(除艺术类外),经本人申请,可以委托实际就读地或常住地(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代为履行报名手续。委托报名的考生在归属地编排考场,安排参加高考统一考试。
目前人在合肥市的外地市考生可向所属的学校、高考复读班、培训机构等单位进行报备,相关单位根据所在的行政区域向对应的招生考试机构办理集体报名申请手续,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报名工作。
合肥市区设立高考委托报名点,为符合委托报名条件的考生提供就地代为办理高考报名服务,就地代为办理高考报名点安排如下:合肥六中南校区(长江路397号,电话:62858216)、合肥二中(曙光路60号,电话:63651994)和合肥五中长江校区(长江东路789号, 电话:64631387)。委托报名的时间为11月17、18日两天,考生可以自行选择报名点。
(三)疫情防控要求
请考生关注我市近期的疫情防控政策,遵守落地检、三天三检等防疫要求,如报名前7天内自省外和省内疫情报告城市(低风险区)来肥,请至少提前3天来(返)肥,确保做到报名前的三天三检。
考生做好健康监测,实时关注“安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无安康码的考生及时申领,如有异常应及时按要求做好码色转绿工作。只允许报名学生本人进入报名点,进入报名点时须主动测量体温、出示“安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 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或电子版均可),符合防疫要求才能进入报名点。如考生不按规定要求造成不能参加报名的,责任自负。
如果报名时考生仍然处于封闭管理状态,可以联系对应的报名点学校,按照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布置的报名办法完成报名工作。
合肥市教育考试院
202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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