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里命稿》原文十四
补充篇
上辑四卷述焉未详,致从学诸君,或病简短,或竟质疑。特作补充篇,以济不逮。
天干
十干阴阳之异,不过阳刚阴柔,阳健阴顺。阳不甚,受阴克;阴不甚,畏阳克。阴易于他从,阳难于他从。阳干气旺,阴干质坚而已。而命家作为歌赋,比喻失伦。如称,甲为栋梁,乙为萝藤,丙为太阳,丁为灯烛,戊为城墙,己为田园,庚为顽铁,辛为珠玉,壬为江 河,癸为雨露,不可信也。
阳干主刚,威武不屈,而有恻隐之心,其处世不苟且。阴干主柔,见势忘义,而有鄙吝之心,其处世多骄谄。大都趋利忘义之徒,皆阴气之为戾。豪侠慷慨之人,皆阳气之独钟。然阴阳停匀,不偏不倚,尤属顺正之命,自无损人利己之心也。
甲者乙之气,乙者甲之质。在天为生气而流行于万物者,甲也。在地为万物而承兹生气者,乙也。又细分之,生气之散布者,甲之甲;而生气之凝成者,甲之乙;万物之所以有是枝叶者,乙而甲;而万木之枝枝叶叶者,乙也乙也。方其为甲,而乙之气已备,及其为乙,而甲之质乃坚。有是甲乙,而木之阴阳具矣。以木类推,余者可知。甲者阳木也,木之生气也;乙者阴木也,木这形质也;庚者阳金也,秋天肃杀之气也;辛者阴金也,人间五金之质也。木之生气,寄于木,而行于天,故逢秋天肃杀之气,而销克殆尽。而金铁刀斧反不能伤。木之形质,遇金铁刀斧而斩伐无余,而肃杀之气只可外扫落叶,而根柢愈固。此所以甲以庚为杀,以辛为官,而乙则反是也,庚官而辛杀也。丙者阳火也,融和之气也,丁者阴火也,薪傅之火也。秋天肃杀之气,逢阳和而克去,而人间之金,不畏阳和,此庚以丙为煞,而辛以丙为官也。人间金铁之质,逢薪傅之火而立化,而肃杀之气,不畏薪傅之火,此所以辛以丁为煞,而庚以丁为官也。即此以推,而余者之相克可知矣。
地支
地支所藏,非仅一干。故生克制化,其理多端,然以本气为主。寅必先甲而后及丙,申必先庚而后及壬,余支皆然。阳支性动而强,吉凶之验恒速;阴支性静而弱,福祸之应较迟。在局在运,均以此意消息之。
寅卯者又舆甲乙分阴阳天地,而言之者也。以甲乙而分阴阳、则甲为阳,乙为阴。木之行于天而为阴阳者也,以寅卯阴阳,则寅为阳,卯为阴。木之存乎地而为阴阳者也,以甲乙寅而统分阴阳,则甲乙为阳,寅卯为阴。木之在天成象,而在地成形者也。甲乙行乎天,而寅卯受之。寅卯存乎地,而甲乙施焉。
子午卯酉,秉气最专;寅甲巳亥,容积最广;辰戌丑未,收敛最宜。
子午未属阳因子中藏癸水,午中藏丁火,所谓体阳而有阴故作阴论。巳亥本属阴、因巳中藏丙火,亥中藏壬水,所为体且则用阳,故作阳论。
阴阳生死
干动而不息,支静而有常。以每干流地于十二支之月,而生旺墓绝系焉。阳主聚,以进为进,故主顺。阴主散,以退为进,故主逆。此长生沐浴等项,所以有阳顺阴逆之殊也。四时之运,成功者去、等用者进。故每干流于十二支之月而生旺墓绝,又有一定。阳之所生,即阴这所死,彼此互换,自然之运也。即以甲乙论,甲为木之阳,天之生气流行万木者,是故生于亥而死于午。乙为木之阴,木之枝枝叶叶受天生者,是故生于午而死于亥。木当亥月,正枝叶剥落,而内之生气,已收藏饱足。可以为来春发泄之机,此其所以生于亥也。木当午月,正枝叶繁盛之候,而甲何以死,却不知外虽繁盛,而内之生气发泄已尽。此其所以死于午也。乙木反是,午月枝叶繁盛即为之生。亥月枝叶剥落即为之死。以质而论,自与气殊也。以甲乙为例,余可知矣。支有十二月,故每干自长生至胎养,亦分十二位。气之由盛而衰,衰而复盛,逐节细分,遂成十二。而长生沐浴等名,则假借形容之词也。长生者,犹人之初生也;沐浴者,犹人既生之后,而沐浴以去垢也。如果核既为苗,则前之青壳,洗而去之矣。冠带者,形气渐长,犹人之年长而冠带也;临官者,由长而壮,犹人之可以出任出;帝旺者,壮盛之极,犹人之可以辅帝而大有为也;衰者,盛极而衰,物之初变也;病者,衰之甚也;死者;气之必尽而无余也;墓得,造化收藏,犹人之埋于土者也;绝者,前之气已绝而后气将续也;胎者,后之气续而结聚成胎也;养者,如人养胎母腹也。自是而后,长生循环无端矣。
帝旺盛极,盛极将衰,不若长生沐浴冠带之方兴未艾。绝,为衰极,衰极将盛,远胜衰病死之全无生气。
干克
十干代表五行,分为两金、两木、两水、两火、两土。金克木,故庚辛克甲乙;木克土,故甲乙克戊己;土克水,故戊己克壬癸;水克火,故壬癸克丙丁;火克金,故丙丁克庚辛。是以干之相克,即代表五行之战斗也。
干克之影响
(一)如庚见甲。庚为主克,甲为受克。受克者败尽无余,主克者虽胜亦劳,所谓两败俱伤是也。
(二)日干本身,逢克我或我克,不作两败俱伤论。盖克我者为官,我克者为财。是我之财官,何为两败耶。
(三)如庚年甲月相克。既两败俱伤。似非局中之喜,然或庚或甲,若为局中喜神,相克固凶,若为局中忌神,则因克而反和解凶也。
干克之区别
(一)如年庚月甲。地位最为贴近,克为亦为最重。
(二)如庚载申。甲载寅,或两庚两甲,势均力敌,克力亦重。
(三)如两庚一甲,一甲已不敌一庚,逢两庚更如摧枯拉朽当非劲战敌,战克反轻。
(四)如两甲一庚,一甲不敌一庚,两甲则其力较劲,而战克反重。
(五)如一庚一甲。甲为受克,然甲木得时或得势,则庚难取胜,而甲未受创。务必两弱庚而一强甲,方成战局也。
(六)如庚年甲巳,有月柱间隔,克力较轻。
(七)如庚年甲时。有月柱日柱间隔,地位愈远,克力愈轻。
(八)如庚年壬月甲日。壬水泄庚金而生甲木,则庚与甲,有壬调解,似克而非克。
(九)如庚年丙月甲日。庚甲本克,今逢丙火克庚,则庚甲不克,而转为同仁庚相克矣。
(十)如庚年甲月壬时。虽壬水泄庚金而生甲木,但以壬水远隔。庚甲地位接近,仍作克论。
(十一)如庚年甲月丙时。丙在时,庚在年,地位远隔,不能相克。庚与甲则地位接近,故仍以庚金克木论也。
(十二)如庚年甲月戊日。若庚金最强,则作庚克甲,不成甲克戊矣。若甲木最强,则作甲克戊,不成庚克甲矣。若戊土最强,则只庚可克甲,而甲不可克戊。
(十三)阳干克阳干,阴干克阴干,克力最重。阴干克阳干,次之。阳干往往不克阴干,作干合论。
干合
庚见甲,二阳相竟而成克;辛见乙,二阴不足而成克。乙见庚,或庚见乙,则阴阳相见为合,如男女相见,而成夫妇之道焉。盖基于易经所谓一阴一阳之谓道,偏阴偏阳之谓疾也。
干合之影响
(一)如甲日见辛,辛为甲官。若透丙合辛,则辛非甲官矣。丙为甲食,然既作合,亦非甲食矣。故合者,并去而两有所绊也。
(二)日干本身之合不受合去影响。盖六阳逢财,六阴逢官,俱是作合,和乙日逢庚,乙庚作合,庚为我官,是我合之,何为合去耶!
(三)如丙年辛月作合。既丙辛两有所绊,似非命局之喜。然或丙或辛,若为日干所喜,合去固凶,若为日干所忌,则合去反得解凶也。
干合之区别
(一)如甲年己月。甲己之地位紧贴,合力最重。
(二)如甲在年上,己在时上。隔位太远,合而不能合也,半合也。其为祝福,得十之二三而己。
(三)如丙辛相合。若丙火得时得势,纵为所绊,仍有六七分能力。辛金失时。失势,又被羁绊,力更轻微矣。
(四)如两辛一丙。两丙一辛,两丁一壬,两壬一丁。犹二女一夫,一女二夫,难免争妒,故为妒合。虽有合意,其情不专。为祸为福,得十分之五六而已。
(五)如庚年乙月甲日乙时。虽两乙合一庚,因甲日隔之,全无争妒之意,年庚月乙仍作纯粹之合也。
(六)如乙年庚月乙日,庚金左右合乙,是皆可合也,妒合是也。乙年乙月庚日,月乙与日庚相拿上乙以地位之隔,虽有合庚之意,而不作合论矣。庚年乙月乙日,年庚合月乙,日乙以地位之隔,虽有合庚之意,亦不作合论矣。
干克干合并见
命有天干克合并见者。若用神在于地支,自无议克、议合之必要。惟若用神求诸干上,则必先以克合之力,轻重较量,然后取用为妥。特立法例五则如后:
(一)如庚年乙月甲日。以地位论,庚乙紧贴,庚甲间隔,当作合不作克也。
(二)如庚年辛月乙日。以地位论,辛乙紧贴。庚乙间隔,当作克不作合也。
(三)如甲年庚月乙日。克合并见,且皆贴近。以主克受克论,庚可胜甲,甲不能胜庚,则庚乙相合,甲不得侵,自作合论。
(四)如丙年庚月乙日。克合并见,且皆贴近。以主克受克论,丙能胜庚,庚不能胜丙,则乙庚相合,丙得侵庚,自作克论。
(五)如丙的庚月乙日。克合并见,且皆贴近,以势力论,若丙火得时得势,则丙可克庚,庚不可合乙。若庚金得时得势,则庚可合乙,丙不能克庚。再若丙庚乙三字,势均力敌,则作克不作合,盖克力大于合力也。
干合而化
万物生于土,甲己为相合之始,故化为土。土则生金,故乙庚化金次之;金则生水,故丙辛化水又次之;水则生木,故丁壬化木又次之;木则生火,故戊癸化火又次之。而五行遍焉,十干化合,盖即此义耳。俗书所解,类多迂折,未便深信。兹所欲言者,又有时令、宾主、明暗、地位、岁运五项。
(一)时令 辰戌丑未月只可化土,亥卯未月只可化木,巳酉丑月只可化金,寅午戌月只可化火,申子辰月只可化水。寅月兼可化木,申月兼可化金,己月兼可化火,亥月兼可化水。
(二)宾主 日干逢合则可化,盖日干为命之主也;他干逢合不能化,盖他干为命之宾也。故如甲日合己月,或合己时,则可化土。若甲年己月,只合而不化也(此指非化格而言。若己成化格。他干逢合。亦得化也)。
(三)明暗 透干为明,藏支为暗。明与暗,亦只合不化如己土透干,与亥中所藏之甲,可合不可化。
(四)地位 如甲日己年,地位被月柱所隔,合且勉强,况乎比哉。
(五)岁运 如甲日逢己运或己岁,应以正财论,不作化土论。若日干非甲,他干有一甲者,逢一己运己岁,尤不能化(此亦指非化格而言若己成化格,他干逢合运或合岁,亦得化也)。
补充篇
上辑四卷述焉未详,致从学诸君,或病简短,或竟质疑。特作补充篇,以济不逮。
天干
十干阴阳之异,不过阳刚阴柔,阳健阴顺。阳不甚,受阴克;阴不甚,畏阳克。阴易于他从,阳难于他从。阳干气旺,阴干质坚而已。而命家作为歌赋,比喻失伦。如称,甲为栋梁,乙为萝藤,丙为太阳,丁为灯烛,戊为城墙,己为田园,庚为顽铁,辛为珠玉,壬为江 河,癸为雨露,不可信也。
阳干主刚,威武不屈,而有恻隐之心,其处世不苟且。阴干主柔,见势忘义,而有鄙吝之心,其处世多骄谄。大都趋利忘义之徒,皆阴气之为戾。豪侠慷慨之人,皆阳气之独钟。然阴阳停匀,不偏不倚,尤属顺正之命,自无损人利己之心也。
甲者乙之气,乙者甲之质。在天为生气而流行于万物者,甲也。在地为万物而承兹生气者,乙也。又细分之,生气之散布者,甲之甲;而生气之凝成者,甲之乙;万物之所以有是枝叶者,乙而甲;而万木之枝枝叶叶者,乙也乙也。方其为甲,而乙之气已备,及其为乙,而甲之质乃坚。有是甲乙,而木之阴阳具矣。以木类推,余者可知。甲者阳木也,木之生气也;乙者阴木也,木这形质也;庚者阳金也,秋天肃杀之气也;辛者阴金也,人间五金之质也。木之生气,寄于木,而行于天,故逢秋天肃杀之气,而销克殆尽。而金铁刀斧反不能伤。木之形质,遇金铁刀斧而斩伐无余,而肃杀之气只可外扫落叶,而根柢愈固。此所以甲以庚为杀,以辛为官,而乙则反是也,庚官而辛杀也。丙者阳火也,融和之气也,丁者阴火也,薪傅之火也。秋天肃杀之气,逢阳和而克去,而人间之金,不畏阳和,此庚以丙为煞,而辛以丙为官也。人间金铁之质,逢薪傅之火而立化,而肃杀之气,不畏薪傅之火,此所以辛以丁为煞,而庚以丁为官也。即此以推,而余者之相克可知矣。
地支
地支所藏,非仅一干。故生克制化,其理多端,然以本气为主。寅必先甲而后及丙,申必先庚而后及壬,余支皆然。阳支性动而强,吉凶之验恒速;阴支性静而弱,福祸之应较迟。在局在运,均以此意消息之。
寅卯者又舆甲乙分阴阳天地,而言之者也。以甲乙而分阴阳、则甲为阳,乙为阴。木之行于天而为阴阳者也,以寅卯阴阳,则寅为阳,卯为阴。木之存乎地而为阴阳者也,以甲乙寅而统分阴阳,则甲乙为阳,寅卯为阴。木之在天成象,而在地成形者也。甲乙行乎天,而寅卯受之。寅卯存乎地,而甲乙施焉。
子午卯酉,秉气最专;寅甲巳亥,容积最广;辰戌丑未,收敛最宜。
子午未属阳因子中藏癸水,午中藏丁火,所谓体阳而有阴故作阴论。巳亥本属阴、因巳中藏丙火,亥中藏壬水,所为体且则用阳,故作阳论。
阴阳生死
干动而不息,支静而有常。以每干流地于十二支之月,而生旺墓绝系焉。阳主聚,以进为进,故主顺。阴主散,以退为进,故主逆。此长生沐浴等项,所以有阳顺阴逆之殊也。四时之运,成功者去、等用者进。故每干流于十二支之月而生旺墓绝,又有一定。阳之所生,即阴这所死,彼此互换,自然之运也。即以甲乙论,甲为木之阳,天之生气流行万木者,是故生于亥而死于午。乙为木之阴,木之枝枝叶叶受天生者,是故生于午而死于亥。木当亥月,正枝叶剥落,而内之生气,已收藏饱足。可以为来春发泄之机,此其所以生于亥也。木当午月,正枝叶繁盛之候,而甲何以死,却不知外虽繁盛,而内之生气发泄已尽。此其所以死于午也。乙木反是,午月枝叶繁盛即为之生。亥月枝叶剥落即为之死。以质而论,自与气殊也。以甲乙为例,余可知矣。支有十二月,故每干自长生至胎养,亦分十二位。气之由盛而衰,衰而复盛,逐节细分,遂成十二。而长生沐浴等名,则假借形容之词也。长生者,犹人之初生也;沐浴者,犹人既生之后,而沐浴以去垢也。如果核既为苗,则前之青壳,洗而去之矣。冠带者,形气渐长,犹人之年长而冠带也;临官者,由长而壮,犹人之可以出任出;帝旺者,壮盛之极,犹人之可以辅帝而大有为也;衰者,盛极而衰,物之初变也;病者,衰之甚也;死者;气之必尽而无余也;墓得,造化收藏,犹人之埋于土者也;绝者,前之气已绝而后气将续也;胎者,后之气续而结聚成胎也;养者,如人养胎母腹也。自是而后,长生循环无端矣。
帝旺盛极,盛极将衰,不若长生沐浴冠带之方兴未艾。绝,为衰极,衰极将盛,远胜衰病死之全无生气。
干克
十干代表五行,分为两金、两木、两水、两火、两土。金克木,故庚辛克甲乙;木克土,故甲乙克戊己;土克水,故戊己克壬癸;水克火,故壬癸克丙丁;火克金,故丙丁克庚辛。是以干之相克,即代表五行之战斗也。
干克之影响
(一)如庚见甲。庚为主克,甲为受克。受克者败尽无余,主克者虽胜亦劳,所谓两败俱伤是也。
(二)日干本身,逢克我或我克,不作两败俱伤论。盖克我者为官,我克者为财。是我之财官,何为两败耶。
(三)如庚年甲月相克。既两败俱伤。似非局中之喜,然或庚或甲,若为局中喜神,相克固凶,若为局中忌神,则因克而反和解凶也。
干克之区别
(一)如年庚月甲。地位最为贴近,克为亦为最重。
(二)如庚载申。甲载寅,或两庚两甲,势均力敌,克力亦重。
(三)如两庚一甲,一甲已不敌一庚,逢两庚更如摧枯拉朽当非劲战敌,战克反轻。
(四)如两甲一庚,一甲不敌一庚,两甲则其力较劲,而战克反重。
(五)如一庚一甲。甲为受克,然甲木得时或得势,则庚难取胜,而甲未受创。务必两弱庚而一强甲,方成战局也。
(六)如庚年甲巳,有月柱间隔,克力较轻。
(七)如庚年甲时。有月柱日柱间隔,地位愈远,克力愈轻。
(八)如庚年壬月甲日。壬水泄庚金而生甲木,则庚与甲,有壬调解,似克而非克。
(九)如庚年丙月甲日。庚甲本克,今逢丙火克庚,则庚甲不克,而转为同仁庚相克矣。
(十)如庚年甲月壬时。虽壬水泄庚金而生甲木,但以壬水远隔。庚甲地位接近,仍作克论。
(十一)如庚年甲月丙时。丙在时,庚在年,地位远隔,不能相克。庚与甲则地位接近,故仍以庚金克木论也。
(十二)如庚年甲月戊日。若庚金最强,则作庚克甲,不成甲克戊矣。若甲木最强,则作甲克戊,不成庚克甲矣。若戊土最强,则只庚可克甲,而甲不可克戊。
(十三)阳干克阳干,阴干克阴干,克力最重。阴干克阳干,次之。阳干往往不克阴干,作干合论。
干合
庚见甲,二阳相竟而成克;辛见乙,二阴不足而成克。乙见庚,或庚见乙,则阴阳相见为合,如男女相见,而成夫妇之道焉。盖基于易经所谓一阴一阳之谓道,偏阴偏阳之谓疾也。
干合之影响
(一)如甲日见辛,辛为甲官。若透丙合辛,则辛非甲官矣。丙为甲食,然既作合,亦非甲食矣。故合者,并去而两有所绊也。
(二)日干本身之合不受合去影响。盖六阳逢财,六阴逢官,俱是作合,和乙日逢庚,乙庚作合,庚为我官,是我合之,何为合去耶!
(三)如丙年辛月作合。既丙辛两有所绊,似非命局之喜。然或丙或辛,若为日干所喜,合去固凶,若为日干所忌,则合去反得解凶也。
干合之区别
(一)如甲年己月。甲己之地位紧贴,合力最重。
(二)如甲在年上,己在时上。隔位太远,合而不能合也,半合也。其为祝福,得十之二三而己。
(三)如丙辛相合。若丙火得时得势,纵为所绊,仍有六七分能力。辛金失时。失势,又被羁绊,力更轻微矣。
(四)如两辛一丙。两丙一辛,两丁一壬,两壬一丁。犹二女一夫,一女二夫,难免争妒,故为妒合。虽有合意,其情不专。为祸为福,得十分之五六而已。
(五)如庚年乙月甲日乙时。虽两乙合一庚,因甲日隔之,全无争妒之意,年庚月乙仍作纯粹之合也。
(六)如乙年庚月乙日,庚金左右合乙,是皆可合也,妒合是也。乙年乙月庚日,月乙与日庚相拿上乙以地位之隔,虽有合庚之意,而不作合论矣。庚年乙月乙日,年庚合月乙,日乙以地位之隔,虽有合庚之意,亦不作合论矣。
干克干合并见
命有天干克合并见者。若用神在于地支,自无议克、议合之必要。惟若用神求诸干上,则必先以克合之力,轻重较量,然后取用为妥。特立法例五则如后:
(一)如庚年乙月甲日。以地位论,庚乙紧贴,庚甲间隔,当作合不作克也。
(二)如庚年辛月乙日。以地位论,辛乙紧贴。庚乙间隔,当作克不作合也。
(三)如甲年庚月乙日。克合并见,且皆贴近。以主克受克论,庚可胜甲,甲不能胜庚,则庚乙相合,甲不得侵,自作合论。
(四)如丙年庚月乙日。克合并见,且皆贴近。以主克受克论,丙能胜庚,庚不能胜丙,则乙庚相合,丙得侵庚,自作克论。
(五)如丙的庚月乙日。克合并见,且皆贴近,以势力论,若丙火得时得势,则丙可克庚,庚不可合乙。若庚金得时得势,则庚可合乙,丙不能克庚。再若丙庚乙三字,势均力敌,则作克不作合,盖克力大于合力也。
干合而化
万物生于土,甲己为相合之始,故化为土。土则生金,故乙庚化金次之;金则生水,故丙辛化水又次之;水则生木,故丁壬化木又次之;木则生火,故戊癸化火又次之。而五行遍焉,十干化合,盖即此义耳。俗书所解,类多迂折,未便深信。兹所欲言者,又有时令、宾主、明暗、地位、岁运五项。
(一)时令 辰戌丑未月只可化土,亥卯未月只可化木,巳酉丑月只可化金,寅午戌月只可化火,申子辰月只可化水。寅月兼可化木,申月兼可化金,己月兼可化火,亥月兼可化水。
(二)宾主 日干逢合则可化,盖日干为命之主也;他干逢合不能化,盖他干为命之宾也。故如甲日合己月,或合己时,则可化土。若甲年己月,只合而不化也(此指非化格而言。若己成化格。他干逢合。亦得化也)。
(三)明暗 透干为明,藏支为暗。明与暗,亦只合不化如己土透干,与亥中所藏之甲,可合不可化。
(四)地位 如甲日己年,地位被月柱所隔,合且勉强,况乎比哉。
(五)岁运 如甲日逢己运或己岁,应以正财论,不作化土论。若日干非甲,他干有一甲者,逢一己运己岁,尤不能化(此亦指非化格而言若己成化格,他干逢合运或合岁,亦得化也)。
前段时间去荷花池,看到万亩荷花,确实里面面积很大,玩得也还不错,成片成片的荷叶,连绵不绝。让人赏心悦目。还有当地的农作物摆在路边,约一米长的长条南瓜,估计市面上是很少见到,不知道是是小贩摊位。还是只做展示之用。荷花池里还有几只洁白的大鹅。鹅鹅鹅,曲项向天歌。哈哈,大鹅一副悠哉悠哉的模样,游荡在硕大的荷花池里,让人煞是羡慕。
凯捷的MPV车型其实蛮适合家用车,特别是二胎家庭。比如自己两口子吧,还得带两个孩子,然后可能偶尔还有父母一起的,这不是就一家人齐活了。一家出游什么的都没问题。要是五座的就有点尴尬了。多一个座位在那里可以不用,但是需要用到的时候却没有,那不是很尴尬。这大概就是6座车的存在意义吧。而且车长4.9米,空间确实大不少。
凯捷的MPV车型其实蛮适合家用车,特别是二胎家庭。比如自己两口子吧,还得带两个孩子,然后可能偶尔还有父母一起的,这不是就一家人齐活了。一家出游什么的都没问题。要是五座的就有点尴尬了。多一个座位在那里可以不用,但是需要用到的时候却没有,那不是很尴尬。这大概就是6座车的存在意义吧。而且车长4.9米,空间确实大不少。
《千里命稿》原文六
正官所忌
引财:身强财弱爱正官,既见官,忌偏印以泄弱之。身弱财强怕正官,既见官,忌财官再加重。
生印:身强印弱爱正官,既见官,忌食伤以合制之。身印强,怕正官,既见官,忌官印再加重。
拘身:日干强,爱正官,既见官,忌食伤以合制之。目干弱,怕正官,既见官,忌财旺发生之。
制劫:身强有劫,爱正官,既见官,忌食伤以合制之。身弱赖劫,怕正官,既见官,忌财官再加重。
食神
食神之构成:我所生,而与我同性者是也。例如:
甲木日干,见丙火,木能生火。丙火为甲木所生,而为阳性,丙亦为阴性,两性相同,故丙即甲之食神。
按甲见丙见巳。乙见丁见午,丙见辰见戌,丁见己见丑未,戊见庚见申,己见辛见酉,庚见壬见亥,辛见癸见子,壬见甲见寅,癸见乙见卯,皆为食神。
食神杂谈:
食神者,一名爵星,又名寿星。盖阳生阳,阴生阴,虽为泄气,而食神之所生者则为财。乃养命之源,身与食神,有如父子,子旺则生起财来,以奉父母,岂不即是爵星乎。又身之最畏者,当为七杀来克。寿即不永,食神乃能制伏七杀,使不敢来克。俾一身得以优游裕余者,食神之力也,岂不即是寿星乎。财被食生,宽裕不竭,然后人之爵禄丰,杀被食制,不敢为祸。然后人之寿元长,此食神之所以大有造于人命也。
食神之能力:泄身,生财,制杀,损害
食神之利
泄身:日干强,财官无气,即以强顽为患,遂爱食神。食神能吐日干秀气也。例如:
癸丑 乙卯 甲子 丙寅
甲乙寅卯东方全,况在莺啼蝶舞之候。春木正旺,身强可知,益以癸子两水之生木更嫌太过,全局了无精彩,唯喜丙火食神,发泄秀气,尚不致为顽木耳。
生财:强财弱,尤爱食神,食神能吐秀气生财也。例如
己卯 丙寅 甲子 乙亥
干甲乙,支寅卯。劫比如林,己土正财,剥夺殆尽。若无丙火食神之生财,势将身旺无所寄为下命决矣。
制杀:杀重身轻,举动尽为牵制。即爱食神,食神能制伏七杀。一将当关群邪自服。而身得以自由 矣。例如:
庚申 甲申 甲戌 丙寅
三木三金,以质量论,无分轩轾。然而秋金当旺,秋木凋零,以势力论。木自不敌于金,杀乃强过于身。而需乎丙火食之制杀矣。
损官:官强身弱,举动尽为束缚,亦爱食神。食神能合官存身,使身渐得舒适,例如:
辛酉 丙申 甲戌 丙寅
秋月甲木,见申酉戌辛,官旺可畏。丙火食神,克合辛金,使金势稍抑,日主稍扬,则损官即所以救主也。
食神之弊
泄身:日干弱,遂怕食神。已身尚不健全,何堪再见食神泄气。例如:
乙酉 丙戌 甲戌 乙丑
天干甲乙丙,地支丑戌酉,时在九秋。土金占优势,甲日仍患财官之旺,则丙火食神,既生财,又泄身,洵非弱主所喜也。
生财:财官身弱,尤怕食神。身既不能旺财,何堪再见食神泄身生财。
制杀:身强杀浅,即怕食神。身方假杀为权,何堪再见食神制去。例如:
庚寅 丙戌 甲寅 乙亥
甲虽失时于秋,乃两见寅禄,时得长生。形与气既不为弱,且嫌繁芜,正庚金七之克伐,何期丙火食神,制住庚金。未竟斧凿之功,岂成栋梁之材。
损官:身旺官弱,亦怕食神。身方以官为尊,何堪再见食神合去。例如:
丙戌 辛卯 甲子 乙亥
春木而又多邦扶,既旺且强去抚存菁,端赖辛金正官,然有丙火食神之克合,辛乃用武无地,一官受损,以致八字平凡,减色为何如哉。
食神所喜
泄身:日干强,爱食神,既见食,喜财以流通之。日干弱,怕食神,既见食,喜印以合制之。
生财:身强财弱,爱食神,既见食,喜财多生发。身弱财强,怕食神,既见食,喜印助身旺。
制杀:杀重身轻,爱食神,既见食,喜比劫食伤生助。身强杀浅,怕食神,既见食,喜见财以和解之。
损官:官多身弱,爱食神,既见食,喜比劫食伤生助。身重官轻,怕食神,既见食,喜见财以和解之。
食神所忌
泄身:日干强,爱食神,既见食,忌枭印夺去了。日干弱,怕食神,既见食,怕再生财。转辗泄弱。
生财:身强财弱,爱食神,既见食,忌枭印夺去之。身弱财强,怕食神,既见食,忌财多转辗泄弱。
制杀:杀重身轻,爱食神,既见食,忌财星党 杀。身强杀浅,怕食神 ,既见食,忌比劫食伤再助食。
损官:官多身弱,爱食神,既见食,忌财重泄食生官。身重官轻,怕食神,既见食,忌比劫食伤再助食。
偏正印(偏印一名枭神)
偏正印之构成:生我而与我同性者,为偏印。生我而与我异性者,为正印。例如:
甲木日主见壬癸水,水能生木,甲木为壬癸水所生。甲为阳性,壬亦为阳性,两性相同故壬是甲之偏印。甲为阳性,癸为阴性,阴阳相异,故癸是甲之正印。
按甲见壬见亥,乙见癸见子,丙见甲是寅,丁见乙见卯,戊见丙见已,己见丁见午,庚见戊见辰戌,辛见己见丑未,壬见庚见申,癸见辛见酉,皆为偏印。
甲见癸见子,乙见壬见亥,丙见乙见卯,丁见甲见寅。戊见丁见午,己见丙见己,庚见己见丑未,辛见戊见辰戌,壬见辛见酉,癸见庚见申,皆为正印。
偏正印杂谈:
印绶者,乃五行生我之名。乃我气之源,为生气,为父母,又能护我官星,使无伤克,具此格者,主聪明,多智慧。性慈惠,语善良,平生少病,亦且少逢凶横。若为官则必清廉,不拘文武,皆掌印信。
偏正印之能力:生身,泄官杀,御伤,挫食
偏正印之利
生身:日干弱,当赖印绶滋扶身旺。例如:
丁卯 辛亥 戊子 丙辰
亥卯半木局,子辰半水局,时在初冬水令,则偏重于水木才官,而戊土轻矣。妙有丁火正印,丙火偏印,协力生身,使日主可以任财任官。其功益岂浅鲜哉。
泄官杀:日干弱,官杀力强,身不能任。当赖印绶泄官杀而助身。例如:
癸卯 乙卯 戊子 丁巳
官重身轻,以乙木正官之得令,戊土日元之时,设非丁火正印,盗泄旺官,生助弱主,几成危局。此所以印绶之大有造于斯命民。
御伤:日干弱伤官力重,全赖印绶驾御伤官。例如:
戊戌 辛酉 戊申 丁巳
金多而又在金令其耗盗戊土,猛烈非常,虽有年头两比,可以帮身。然而丁巳两印之御制伤官,其功尤伟。谚谓扬汤止沸,不如斧底抽薪,即此意也。
挫食:日干弱,食神太重,当赖印之挫食滋身。例如:
丙申 丙申 戊戌 庚申
戊见一庚三申。泄气可憎,自喜丙火偏印之滋身挫食,而以情势权衡,挫食之事。更杀滋身为重要,若拘于食神不宜枭夺之说,则忌矣。
偏正印之弊
生身:日干强,财官力薄,更怕印绶助身。例如:
丙辰 戊戌 戊午 壬戌
重土重火,日干强极,而官藏无力。财露被劫,自属下命。然则何需乎丙午两印之生身耶,印之为害既甚。当先谋去之之道,为上策矣。
泄官杀:日干强,官杀力薄,更怕印绶泄之。例如:
乙未 丙戌 戊午 己未
八字中土土其五,比劫既多,日主自强,幸有乙木正官之疏土拘身。乃又有丙火午火,印绶泄官。致官不能直接克日,岂非全功尽弃乎。
御伤:日干强,伤官力薄,更怕印绶御去伤官。例如:
丙戌 辛旺 戊戌 戊午
土旺身强,所赖辛金伤官,发泄秀气,然丙火枭印,御去辛金致日主旺无所依。命局之不可收拾,即为此一印耳。
挫食:日干强,食神力薄,更怕印之挫食。例如:
庚子 丙戌 戊戌 戊午
此命与上例相仿,旺土赖庚金食神以吐秀,所憾丙火枭印,挫制食神,亦病重药轻之造。土重为病,丙火为病中之病也。
偏正印之喜
生身:日干弱,有印绶生身,最喜官星生印。日干强,又有印绶生身,即喜财以制之。
泄官杀:日干弱,官杀强,有印绶泄官杀。喜印身两旺。日干强,官杀弱,又有印绶泄官杀,喜堸扶官杀。
御伤:日干弱,伤官强,有印绶驾御伤官。喜印旺御伤助身。日干强,伤官弱,又有印绶驾御伤官。喜 财旺克印以制之。
挫食:日干弱,食神强,有印绶合食,喜印旺助身去食。日干强,食神弱,又有印之挫食,喜财旺克印以制之。
偏正印之忌
生身:日干弱,喜有印绶助身,忌贪财坏印。目干强,又有印绶助身,忌再印扶身旺。
泄官杀:日干弱,官杀强,幸有印绶泄官,杀忌贪财坏印。日干强,官杀弱,又有印绶泄官杀再忌印扶身旺。
御伤:日干弱,伤官强,幸有印绶御伤,忌贪财坏印。日干强,伤官弱,又有印绶御伤,忌印扶身旺。
挫食:日干弱,食神强,幸有印之挫食,忌贪财坏印。日干强食神弱,又有偏印夺食,忌印扶身旺。
偏正财
偏正财之构成:我所克,而与我异性者。为正财。我所克。而与我同性者,为偏财。例如:
甲木日主,见戊已土,木能克土,戊已土为甲木所克。甲为阳性,戊亦为阳性,两性相同,故戊是由之偏财,甲为阳性,已为阴性,阴阳相异故已是甲之正财。
按甲见戊辰戊,已见已见丑未,丙见庚见申,丁见幸见酉,戊见壬见亥,已见见子,庚见甲见寅,幸见已见儿卯,壬见丙见巳,癸见丁见午,皆为偏财。
甲见已见丑未,已见戊见辰戊,丙见幸见酉,丁见庚见申,戊见 见子,已见壬见亥,庚见乙见卯,幸见甲见寅,壬见丁见午, 癸见丙见巳。皆为正财
偏正财杂谈:
人何由而觅利,非用精神心力,不可得也,我所克者,何以名之曰财,盖即分劳我力,而后得者也。有精力然后可以图财,可以享用,八字亦然。首须身强,方堪任财,身弱财旺,则如人之衰微不振。虽有偶得之财,不堪享用。且或因财滋祸,故衡命论财,亦须先顾身主,并非财多定为美也,俗以正财为妻财,偏财为众人之财,亦有以正财为汗血应得之财,偏财为意外幸得之财,皆非通理,不可拘泥
偏正财之能力:生官杀,泄伤食,制枭,坏印
偏正财之利
生官杀:日干强,官杀力轻,尚不全美,当赖正偏财生起官杀方能成为大用。例如:
乙亥 甲申 庚甲 丁丑
丁火如豆不能制大块之金,身太重而官太轻。甲乙双财并透,生助正官,足补此憾矣。故八-字堪成大用,及赖于财之生官非仅官之克身也。
泄伤食:日干强,伤食力亦强,虽日干之透气,已泄于伤食,而伤食则遏抑未舒,当赖正偏财泄之,藉以疏通。例如:
癸卯 庚申 庚子 庚辰
初秋三庚,支全申子辰,年上透癸,金水并行,母强子健,庚因生水,而秀气发越,癸水伤官,以卯木正财之泄,而亦有所寄托,生生不息矣。
制枭:日干强,偏印力亦强,身旺何劳印绶。当赖偏财制去枭神,使不横来生身,例如:
甲辰 戊辰 庚申 甲申
庚金两得申禄,不愁孱弱,一戊二辰之枭印生身,反为骈枝,不如借甲木偏财以去之清净也。
坏印:日干强,正印力亦强,身旺不须正印。当赖正财破坏之,使身不过旺。例如:
乙亥 已丑 庚申 乙酉
庚日得禄于申,乘旺于酉,投库于丑,根基极深,固不喜再见帮扶。然则,乙木正财,破坏己土正印,正所以去繁就简也,何憾之有耶。
偏正财之弊
生官杀:日干弱,最怕财旺生官杀,来克日干。例如:
甲寅 丁卯 庚午 乙酉
木旺金衰,财多身弱,最憾财再生官,使官来克身,形势尤危,乃木火财官,狼狈为奸,欲递祸患,更不易矣。
泄伤食:日千弱,最怕伤食泄财,以分日干之力。例如:
癸未 乙卯 庚子 庚辰
庚金失令,援助又少,固畏群水之泄气。然若单见水星,耗盗尚有,限制岂可又见木来泄水,转辗分力。则财之泄伤食而挫日。与夫生官杀而克身,其为害乃异途而同归也。
制枭:日干弱,最怕财星制去枭神,以绝日干之生。例如:
戊辰 甲子 庚寅 甲申
水木成群,庚金走泄无止。戊土枭印虽生庚,奈生受制于甲财。财神非仅患身,且能害母,铲除根本。为祸更甚于泄伤食,生官杀也。
坏印:日干弱,最怕财星,破坏正印,绝其滋助,例如:
乙未 己卯 庚子 甲申
庚金闲于水木之包围,己土正印,因乙财之破坏,似有若无。势大适为我敌,势小难为我助,与上述之命,同一抱撼耳。
偏正财之喜
生官杀:日干强,有财生官杀,喜官杀旺则成功。日干弱,有财生官杀,喜印生比劫以制之。
泄伤食:日干强,伤食重,有财泄伤食,喜财旺生发。日干弱,伤食轻,有财泄伤食,喜比劫以制财。
制枭:日干强,不须枭神生身,喜财来制枭。日干弱,有财星制枭,喜比劫以解之。
坏印:日干强,不劳印绶再助身,喜伤食生财,助财破印。日干弱,有财坏印,喜比劫克去财星以存印。
偏天财之忌
生官杀:日干强,幸有财来生官杀,忌伤食克官杀。日干弱,又有财去生官杀,忌官杀再旺而克身。
泄伤食:日干强,幸有财来泄伤食,忌比劫夺财。日干弱,又有财去泄伤食,忌财旺分力。
制枭:日干强,幸有偏财制枭,忌比劫再夺财。日干弱,又有偏财制枭,忌伤食生财。
坏印:日干强,幸有正财坏印,忌比劫再夺财。日干弱,又有正财坏印,忌伤食生财。
正官所忌
引财:身强财弱爱正官,既见官,忌偏印以泄弱之。身弱财强怕正官,既见官,忌财官再加重。
生印:身强印弱爱正官,既见官,忌食伤以合制之。身印强,怕正官,既见官,忌官印再加重。
拘身:日干强,爱正官,既见官,忌食伤以合制之。目干弱,怕正官,既见官,忌财旺发生之。
制劫:身强有劫,爱正官,既见官,忌食伤以合制之。身弱赖劫,怕正官,既见官,忌财官再加重。
食神
食神之构成:我所生,而与我同性者是也。例如:
甲木日干,见丙火,木能生火。丙火为甲木所生,而为阳性,丙亦为阴性,两性相同,故丙即甲之食神。
按甲见丙见巳。乙见丁见午,丙见辰见戌,丁见己见丑未,戊见庚见申,己见辛见酉,庚见壬见亥,辛见癸见子,壬见甲见寅,癸见乙见卯,皆为食神。
食神杂谈:
食神者,一名爵星,又名寿星。盖阳生阳,阴生阴,虽为泄气,而食神之所生者则为财。乃养命之源,身与食神,有如父子,子旺则生起财来,以奉父母,岂不即是爵星乎。又身之最畏者,当为七杀来克。寿即不永,食神乃能制伏七杀,使不敢来克。俾一身得以优游裕余者,食神之力也,岂不即是寿星乎。财被食生,宽裕不竭,然后人之爵禄丰,杀被食制,不敢为祸。然后人之寿元长,此食神之所以大有造于人命也。
食神之能力:泄身,生财,制杀,损害
食神之利
泄身:日干强,财官无气,即以强顽为患,遂爱食神。食神能吐日干秀气也。例如:
癸丑 乙卯 甲子 丙寅
甲乙寅卯东方全,况在莺啼蝶舞之候。春木正旺,身强可知,益以癸子两水之生木更嫌太过,全局了无精彩,唯喜丙火食神,发泄秀气,尚不致为顽木耳。
生财:强财弱,尤爱食神,食神能吐秀气生财也。例如
己卯 丙寅 甲子 乙亥
干甲乙,支寅卯。劫比如林,己土正财,剥夺殆尽。若无丙火食神之生财,势将身旺无所寄为下命决矣。
制杀:杀重身轻,举动尽为牵制。即爱食神,食神能制伏七杀。一将当关群邪自服。而身得以自由 矣。例如:
庚申 甲申 甲戌 丙寅
三木三金,以质量论,无分轩轾。然而秋金当旺,秋木凋零,以势力论。木自不敌于金,杀乃强过于身。而需乎丙火食之制杀矣。
损官:官强身弱,举动尽为束缚,亦爱食神。食神能合官存身,使身渐得舒适,例如:
辛酉 丙申 甲戌 丙寅
秋月甲木,见申酉戌辛,官旺可畏。丙火食神,克合辛金,使金势稍抑,日主稍扬,则损官即所以救主也。
食神之弊
泄身:日干弱,遂怕食神。已身尚不健全,何堪再见食神泄气。例如:
乙酉 丙戌 甲戌 乙丑
天干甲乙丙,地支丑戌酉,时在九秋。土金占优势,甲日仍患财官之旺,则丙火食神,既生财,又泄身,洵非弱主所喜也。
生财:财官身弱,尤怕食神。身既不能旺财,何堪再见食神泄身生财。
制杀:身强杀浅,即怕食神。身方假杀为权,何堪再见食神制去。例如:
庚寅 丙戌 甲寅 乙亥
甲虽失时于秋,乃两见寅禄,时得长生。形与气既不为弱,且嫌繁芜,正庚金七之克伐,何期丙火食神,制住庚金。未竟斧凿之功,岂成栋梁之材。
损官:身旺官弱,亦怕食神。身方以官为尊,何堪再见食神合去。例如:
丙戌 辛卯 甲子 乙亥
春木而又多邦扶,既旺且强去抚存菁,端赖辛金正官,然有丙火食神之克合,辛乃用武无地,一官受损,以致八字平凡,减色为何如哉。
食神所喜
泄身:日干强,爱食神,既见食,喜财以流通之。日干弱,怕食神,既见食,喜印以合制之。
生财:身强财弱,爱食神,既见食,喜财多生发。身弱财强,怕食神,既见食,喜印助身旺。
制杀:杀重身轻,爱食神,既见食,喜比劫食伤生助。身强杀浅,怕食神,既见食,喜见财以和解之。
损官:官多身弱,爱食神,既见食,喜比劫食伤生助。身重官轻,怕食神,既见食,喜见财以和解之。
食神所忌
泄身:日干强,爱食神,既见食,忌枭印夺去了。日干弱,怕食神,既见食,怕再生财。转辗泄弱。
生财:身强财弱,爱食神,既见食,忌枭印夺去之。身弱财强,怕食神,既见食,忌财多转辗泄弱。
制杀:杀重身轻,爱食神,既见食,忌财星党 杀。身强杀浅,怕食神 ,既见食,忌比劫食伤再助食。
损官:官多身弱,爱食神,既见食,忌财重泄食生官。身重官轻,怕食神,既见食,忌比劫食伤再助食。
偏正印(偏印一名枭神)
偏正印之构成:生我而与我同性者,为偏印。生我而与我异性者,为正印。例如:
甲木日主见壬癸水,水能生木,甲木为壬癸水所生。甲为阳性,壬亦为阳性,两性相同故壬是甲之偏印。甲为阳性,癸为阴性,阴阳相异,故癸是甲之正印。
按甲见壬见亥,乙见癸见子,丙见甲是寅,丁见乙见卯,戊见丙见已,己见丁见午,庚见戊见辰戌,辛见己见丑未,壬见庚见申,癸见辛见酉,皆为偏印。
甲见癸见子,乙见壬见亥,丙见乙见卯,丁见甲见寅。戊见丁见午,己见丙见己,庚见己见丑未,辛见戊见辰戌,壬见辛见酉,癸见庚见申,皆为正印。
偏正印杂谈:
印绶者,乃五行生我之名。乃我气之源,为生气,为父母,又能护我官星,使无伤克,具此格者,主聪明,多智慧。性慈惠,语善良,平生少病,亦且少逢凶横。若为官则必清廉,不拘文武,皆掌印信。
偏正印之能力:生身,泄官杀,御伤,挫食
偏正印之利
生身:日干弱,当赖印绶滋扶身旺。例如:
丁卯 辛亥 戊子 丙辰
亥卯半木局,子辰半水局,时在初冬水令,则偏重于水木才官,而戊土轻矣。妙有丁火正印,丙火偏印,协力生身,使日主可以任财任官。其功益岂浅鲜哉。
泄官杀:日干弱,官杀力强,身不能任。当赖印绶泄官杀而助身。例如:
癸卯 乙卯 戊子 丁巳
官重身轻,以乙木正官之得令,戊土日元之时,设非丁火正印,盗泄旺官,生助弱主,几成危局。此所以印绶之大有造于斯命民。
御伤:日干弱伤官力重,全赖印绶驾御伤官。例如:
戊戌 辛酉 戊申 丁巳
金多而又在金令其耗盗戊土,猛烈非常,虽有年头两比,可以帮身。然而丁巳两印之御制伤官,其功尤伟。谚谓扬汤止沸,不如斧底抽薪,即此意也。
挫食:日干弱,食神太重,当赖印之挫食滋身。例如:
丙申 丙申 戊戌 庚申
戊见一庚三申。泄气可憎,自喜丙火偏印之滋身挫食,而以情势权衡,挫食之事。更杀滋身为重要,若拘于食神不宜枭夺之说,则忌矣。
偏正印之弊
生身:日干强,财官力薄,更怕印绶助身。例如:
丙辰 戊戌 戊午 壬戌
重土重火,日干强极,而官藏无力。财露被劫,自属下命。然则何需乎丙午两印之生身耶,印之为害既甚。当先谋去之之道,为上策矣。
泄官杀:日干强,官杀力薄,更怕印绶泄之。例如:
乙未 丙戌 戊午 己未
八字中土土其五,比劫既多,日主自强,幸有乙木正官之疏土拘身。乃又有丙火午火,印绶泄官。致官不能直接克日,岂非全功尽弃乎。
御伤:日干强,伤官力薄,更怕印绶御去伤官。例如:
丙戌 辛旺 戊戌 戊午
土旺身强,所赖辛金伤官,发泄秀气,然丙火枭印,御去辛金致日主旺无所依。命局之不可收拾,即为此一印耳。
挫食:日干强,食神力薄,更怕印之挫食。例如:
庚子 丙戌 戊戌 戊午
此命与上例相仿,旺土赖庚金食神以吐秀,所憾丙火枭印,挫制食神,亦病重药轻之造。土重为病,丙火为病中之病也。
偏正印之喜
生身:日干弱,有印绶生身,最喜官星生印。日干强,又有印绶生身,即喜财以制之。
泄官杀:日干弱,官杀强,有印绶泄官杀。喜印身两旺。日干强,官杀弱,又有印绶泄官杀,喜堸扶官杀。
御伤:日干弱,伤官强,有印绶驾御伤官。喜印旺御伤助身。日干强,伤官弱,又有印绶驾御伤官。喜 财旺克印以制之。
挫食:日干弱,食神强,有印绶合食,喜印旺助身去食。日干强,食神弱,又有印之挫食,喜财旺克印以制之。
偏正印之忌
生身:日干弱,喜有印绶助身,忌贪财坏印。目干强,又有印绶助身,忌再印扶身旺。
泄官杀:日干弱,官杀强,幸有印绶泄官,杀忌贪财坏印。日干强,官杀弱,又有印绶泄官杀再忌印扶身旺。
御伤:日干弱,伤官强,幸有印绶御伤,忌贪财坏印。日干强,伤官弱,又有印绶御伤,忌印扶身旺。
挫食:日干弱,食神强,幸有印之挫食,忌贪财坏印。日干强食神弱,又有偏印夺食,忌印扶身旺。
偏正财
偏正财之构成:我所克,而与我异性者。为正财。我所克。而与我同性者,为偏财。例如:
甲木日主,见戊已土,木能克土,戊已土为甲木所克。甲为阳性,戊亦为阳性,两性相同,故戊是由之偏财,甲为阳性,已为阴性,阴阳相异故已是甲之正财。
按甲见戊辰戊,已见已见丑未,丙见庚见申,丁见幸见酉,戊见壬见亥,已见见子,庚见甲见寅,幸见已见儿卯,壬见丙见巳,癸见丁见午,皆为偏财。
甲见已见丑未,已见戊见辰戊,丙见幸见酉,丁见庚见申,戊见 见子,已见壬见亥,庚见乙见卯,幸见甲见寅,壬见丁见午, 癸见丙见巳。皆为正财
偏正财杂谈:
人何由而觅利,非用精神心力,不可得也,我所克者,何以名之曰财,盖即分劳我力,而后得者也。有精力然后可以图财,可以享用,八字亦然。首须身强,方堪任财,身弱财旺,则如人之衰微不振。虽有偶得之财,不堪享用。且或因财滋祸,故衡命论财,亦须先顾身主,并非财多定为美也,俗以正财为妻财,偏财为众人之财,亦有以正财为汗血应得之财,偏财为意外幸得之财,皆非通理,不可拘泥
偏正财之能力:生官杀,泄伤食,制枭,坏印
偏正财之利
生官杀:日干强,官杀力轻,尚不全美,当赖正偏财生起官杀方能成为大用。例如:
乙亥 甲申 庚甲 丁丑
丁火如豆不能制大块之金,身太重而官太轻。甲乙双财并透,生助正官,足补此憾矣。故八-字堪成大用,及赖于财之生官非仅官之克身也。
泄伤食:日干强,伤食力亦强,虽日干之透气,已泄于伤食,而伤食则遏抑未舒,当赖正偏财泄之,藉以疏通。例如:
癸卯 庚申 庚子 庚辰
初秋三庚,支全申子辰,年上透癸,金水并行,母强子健,庚因生水,而秀气发越,癸水伤官,以卯木正财之泄,而亦有所寄托,生生不息矣。
制枭:日干强,偏印力亦强,身旺何劳印绶。当赖偏财制去枭神,使不横来生身,例如:
甲辰 戊辰 庚申 甲申
庚金两得申禄,不愁孱弱,一戊二辰之枭印生身,反为骈枝,不如借甲木偏财以去之清净也。
坏印:日干强,正印力亦强,身旺不须正印。当赖正财破坏之,使身不过旺。例如:
乙亥 已丑 庚申 乙酉
庚日得禄于申,乘旺于酉,投库于丑,根基极深,固不喜再见帮扶。然则,乙木正财,破坏己土正印,正所以去繁就简也,何憾之有耶。
偏正财之弊
生官杀:日干弱,最怕财旺生官杀,来克日干。例如:
甲寅 丁卯 庚午 乙酉
木旺金衰,财多身弱,最憾财再生官,使官来克身,形势尤危,乃木火财官,狼狈为奸,欲递祸患,更不易矣。
泄伤食:日千弱,最怕伤食泄财,以分日干之力。例如:
癸未 乙卯 庚子 庚辰
庚金失令,援助又少,固畏群水之泄气。然若单见水星,耗盗尚有,限制岂可又见木来泄水,转辗分力。则财之泄伤食而挫日。与夫生官杀而克身,其为害乃异途而同归也。
制枭:日干弱,最怕财星制去枭神,以绝日干之生。例如:
戊辰 甲子 庚寅 甲申
水木成群,庚金走泄无止。戊土枭印虽生庚,奈生受制于甲财。财神非仅患身,且能害母,铲除根本。为祸更甚于泄伤食,生官杀也。
坏印:日干弱,最怕财星,破坏正印,绝其滋助,例如:
乙未 己卯 庚子 甲申
庚金闲于水木之包围,己土正印,因乙财之破坏,似有若无。势大适为我敌,势小难为我助,与上述之命,同一抱撼耳。
偏正财之喜
生官杀:日干强,有财生官杀,喜官杀旺则成功。日干弱,有财生官杀,喜印生比劫以制之。
泄伤食:日干强,伤食重,有财泄伤食,喜财旺生发。日干弱,伤食轻,有财泄伤食,喜比劫以制财。
制枭:日干强,不须枭神生身,喜财来制枭。日干弱,有财星制枭,喜比劫以解之。
坏印:日干强,不劳印绶再助身,喜伤食生财,助财破印。日干弱,有财坏印,喜比劫克去财星以存印。
偏天财之忌
生官杀:日干强,幸有财来生官杀,忌伤食克官杀。日干弱,又有财去生官杀,忌官杀再旺而克身。
泄伤食:日干强,幸有财来泄伤食,忌比劫夺财。日干弱,又有财去泄伤食,忌财旺分力。
制枭:日干强,幸有偏财制枭,忌比劫再夺财。日干弱,又有偏财制枭,忌伤食生财。
坏印:日干强,幸有正财坏印,忌比劫再夺财。日干弱,又有正财坏印,忌伤食生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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