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复工复产丨 “从打求援电话到完成环评审批,仅1天时间”】
“我公司计划于3月在‘科创板’申报上市材料,环评审批是本次公司股份‘科创板’上市的必要条件之一,因上市申报时间紧迫,请求贵局帮助我们办理手续。时间紧急,拜托你们了!”2月27日一大早,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森公司)的紧急求援电话打到了甘井子生态环境分局。
接到企业的紧急求援后,分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了解情况,研究对策,第一时间指定开发科王树鹏同志主动对接,靠前指导。“豪森公司是我区纳税大户,上市后将实现大连市‘科创板’上市企业‘零’的突破,我们要尽最大的努力、以最快的速度帮助企业完成环评审批,决不能因疫情耽误企业正常开工。”分管环评审批工作的分局党总支副书记王彦合对开发科相关同志说道。
很快,王树鹏同志将豪森公司相关申报材料整理完毕,第一时间进行实地勘察。开发科陈健科长凭着多年的工作经验,判定企业新建项目符合“告知承诺制”条件,立即指导企业完善相关材料。当天下午,分局在对其提交的相关材料审核后,向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下达了“告知承诺”审批决定。企业仅用1天时间,就完成了正常途径需要半个月才能完成的环评审批。行政许可送达企业后,企业工作人员付金玲激动地说道:“万万没想到这么短时间就完成了环评审批,你们帮了我们大忙,有你们这样的好部门是我们企业之福!”企业对分局的“靠前贴心”服务给出了高度的赞扬和由衷的感谢。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疫情发生以来,甘井子生态环境分局一手抓疫情防控工作,一手做好行政审批服务,开辟行政许可绿色通道,简化流程、快审快办,大力推进业务“网上办、预约办”的审批模式,保证审批服务不停滞,全力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以实际行动服务企业,服务群众。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位于甘井子区营城子街道,是一家科技智能化汽车高端自动化装备及集成系统制造的规模化企业,成立于2002年9月4日,年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年纳税5000万元以上。为了进一步拓展市场竞争力,企业计划于2020年3月在“科创板”申报上市材料,实现大连市“科创板”上市企业“零”的突破。2个新建项目是企业股份上市后募投资金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是本次豪森股份“科创板”上市的必要条件之一,因上市申报时间紧迫,企业急于取得环评审批批复。(文字:陈锐编辑:刘洋)
![](https://wx1.sinaimg.cn/large/006RHf2gly1gccaznx6umj30zk0np7ij.jpg)
“我公司计划于3月在‘科创板’申报上市材料,环评审批是本次公司股份‘科创板’上市的必要条件之一,因上市申报时间紧迫,请求贵局帮助我们办理手续。时间紧急,拜托你们了!”2月27日一大早,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森公司)的紧急求援电话打到了甘井子生态环境分局。
接到企业的紧急求援后,分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了解情况,研究对策,第一时间指定开发科王树鹏同志主动对接,靠前指导。“豪森公司是我区纳税大户,上市后将实现大连市‘科创板’上市企业‘零’的突破,我们要尽最大的努力、以最快的速度帮助企业完成环评审批,决不能因疫情耽误企业正常开工。”分管环评审批工作的分局党总支副书记王彦合对开发科相关同志说道。
很快,王树鹏同志将豪森公司相关申报材料整理完毕,第一时间进行实地勘察。开发科陈健科长凭着多年的工作经验,判定企业新建项目符合“告知承诺制”条件,立即指导企业完善相关材料。当天下午,分局在对其提交的相关材料审核后,向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下达了“告知承诺”审批决定。企业仅用1天时间,就完成了正常途径需要半个月才能完成的环评审批。行政许可送达企业后,企业工作人员付金玲激动地说道:“万万没想到这么短时间就完成了环评审批,你们帮了我们大忙,有你们这样的好部门是我们企业之福!”企业对分局的“靠前贴心”服务给出了高度的赞扬和由衷的感谢。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疫情发生以来,甘井子生态环境分局一手抓疫情防控工作,一手做好行政审批服务,开辟行政许可绿色通道,简化流程、快审快办,大力推进业务“网上办、预约办”的审批模式,保证审批服务不停滞,全力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以实际行动服务企业,服务群众。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位于甘井子区营城子街道,是一家科技智能化汽车高端自动化装备及集成系统制造的规模化企业,成立于2002年9月4日,年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年纳税5000万元以上。为了进一步拓展市场竞争力,企业计划于2020年3月在“科创板”申报上市材料,实现大连市“科创板”上市企业“零”的突破。2个新建项目是企业股份上市后募投资金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是本次豪森股份“科创板”上市的必要条件之一,因上市申报时间紧迫,企业急于取得环评审批批复。(文字:陈锐编辑: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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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发布重要通知!】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促进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的实施意见
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精准施策、分级分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总体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防控疫情、恢复生产的工作要求,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应对疫情、复工复产,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在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前提下,全市各类市场主体要尽早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各级各部门要靠前指导、主动服务,加强政策咨询和防疫物资保障服务,帮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解决复工复产遇到的问题,提倡网上审批、证照票据邮寄等不见面服务。
二、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纳税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经税务机关核准,依法减征或者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按照“应免尽免、应减尽减”的原则,顶格落实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确定的税费优惠措施。
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困难行业企业范围,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规定执行。
四、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2020年2月至6月可免征中小微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2月至4月可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2020年4月30日到期后再延长1年。
五、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中小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有望恢复的中小企业,提高返还标准,按上年度6个月本市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政策执行至2020年6月30日。
六、减轻住房公积金缴存负担。2020年6月底前,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和自由职业者,可以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9月底前应及时足额补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连续计算。疫情防控期间,允许企业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个人比例最低不低于5%,疫情结束后企业自主选择恢复原比例。疫情结束后仍无法恢复正常缴存的困难企业,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2020年1月以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可降至1%,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期限届满时应恢复正常缴存,同时补缴相应差额。
七、适当下调企业职工医保费率。自2020年3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下调1个百分点。
八、疫情防控期间,市有关部门和各区(市)政府要帮助困难企业开展用工网络招聘,安排满足新招聘人员职业需要的免费体检,财政予以适当补贴。现有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有效期适当顺延至疫情结束后1个月。
九、市有关部门和各区(市)政府要为复工企业提供规模化定制交通服务,对企业采取包车等方式集中接回外地员工的,给予适当补助。
十、对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房产的企业,可以减免或减半收取1-3个月房租;对存在资金支付困难的企业,可以延期收取租金,具体收取期限由双方协商决定。对承租机关和事业单位等其他公有房产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收2020年2月、3月房租;经营确有困难的,可减半收取2020年4月至6月租金。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参照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减免,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鼓励大型楼宇、商场、园区等各类市场运营主体为承租户减免租金。
十一、对企业从事经营活动所需水、电、气等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对缴费有困难的企业,经申请同意可延期缴纳费用,最长不超过6个月。
十二、允许企业门店阶段性报停供暖并返还停暖期间费用。取消“暂停用电不得少于15天”等限制,实行“先办理、后补材料”服务,随时根据企业需求及时受理。对需要办理暂停、减容、恢复等用电业务的,取消“5个工作日申请”等限制,当日受理,次日办结(含节假日)。
十三、对参与国家和省、市组织调运任务的流通企业,按省内调运30%、跨省调运50%的比例给予物流费用补助,单个企业补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
十四、各金融机构可通过变更还款安排、延长还款期限、无还本续贷等方式,对到期还款困难企业予以支持,特别是对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的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鼓励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导致贷款逾期的企业减免罚息。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或企业,金融机构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
十五、鼓励各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企业适当下调贷款利率,新发放贷款平均利率原则上不高于2019年年末水平,续贷业务利率原则上不高于前合同。督促金融机构主动对接受疫情影响严重企业的金融需求,做好金融服务,保障企业资金需求,促进经济恢复,对贡献突出的金融机构予以奖励。
十六、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鼓励保险机构适当延期收取保费,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困难。鼓励保险机构结合政府规定和客户申请,适当延长与企业经营相关保单的保险期限。
十七、鼓励企业转型发展。支持餐饮企业通过互联网开展外卖送餐业务,引导大型餐饮企业发展中央厨房和团餐业务。鼓励景区、酒店在疫情期间进行经营场所改造升级,相关部门要提供规划、施工许可等快速审批服务。鼓励在线旅游平台、连锁酒店集团等平台类企业减免疫情期间文化和旅游企业的管理费、加盟费等费用。
十八、支持建筑业开工复产。2020年上半年疫情期间新开工建设项目在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前提下,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可采取银行保函等方式,申请延期缴纳。延期缴纳时间自属地政府批准延期之日起至6月底或根据疫情情况最长不超过疫情结束后10日。在建项目申请预售时原形象进度要求调整为按投资额计算,预售部分投入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25%的,即可按楼栋为最低单元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目前在建人才住房项目可参照此标准执行。项目建设主体履行预售资金监管办法无不良记录且已复工的,疫情期间,可依企业申请提前一个节点返还商品房预售款重点监管资金,完成首次登记前累计申请额度不得超过重点监管资金的95%。
十九、加大建设用地供给力度。疫情防控期间,新出让的房地产开发用地(含商服用地和商品住宅用地),可按起始价的50%确定竞买保证金,按照成交价的20%缴纳定金;其他用地可按起始价的20%确定竞买保证金,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纳至土地出让价款的50%,用地单位出具承诺书后,余款可按合同约定分期缴纳,缴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并支付相应利息。疫情防控期间新出让的用地、已出让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用地、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尚未缴清土地出让金的用地,疫情防控期间均可不计入土地出让金收缴期限。
二十、支持农产品产后商品化处理设施、农产品全程冷链体系、供应链末端惠民网络建设,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不超过项目年度投资20%的补助。对生猪养殖、屠宰企业给予贷款财政贴息。加强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等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支持。
二十一、将“先落户、后就业”政策放宽到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已落户的可享受本市购房、申请人才公寓等政策。疫情期间,各区、市政府可结合人才住房需求,协调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中,划定一定比例的房源作为人才住房配售,销售价格按照不高于项目预售备案价格或实际销售价格的80%确定,具体房源和价格由区(市)政府与企业协商确定。将商品住房房源纳入人才住房销售的,可根据实际销售情况在其他或未来商品住房项目中折抵人才住房配建指标。
以上政策措施,各职能部门要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确保落实到位。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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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促进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的实施意见
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精准施策、分级分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总体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防控疫情、恢复生产的工作要求,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应对疫情、复工复产,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在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前提下,全市各类市场主体要尽早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各级各部门要靠前指导、主动服务,加强政策咨询和防疫物资保障服务,帮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解决复工复产遇到的问题,提倡网上审批、证照票据邮寄等不见面服务。
二、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纳税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经税务机关核准,依法减征或者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按照“应免尽免、应减尽减”的原则,顶格落实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确定的税费优惠措施。
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困难行业企业范围,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规定执行。
四、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2020年2月至6月可免征中小微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2月至4月可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2020年4月30日到期后再延长1年。
五、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中小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有望恢复的中小企业,提高返还标准,按上年度6个月本市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政策执行至2020年6月30日。
六、减轻住房公积金缴存负担。2020年6月底前,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和自由职业者,可以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9月底前应及时足额补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连续计算。疫情防控期间,允许企业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个人比例最低不低于5%,疫情结束后企业自主选择恢复原比例。疫情结束后仍无法恢复正常缴存的困难企业,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2020年1月以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可降至1%,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期限届满时应恢复正常缴存,同时补缴相应差额。
七、适当下调企业职工医保费率。自2020年3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下调1个百分点。
八、疫情防控期间,市有关部门和各区(市)政府要帮助困难企业开展用工网络招聘,安排满足新招聘人员职业需要的免费体检,财政予以适当补贴。现有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有效期适当顺延至疫情结束后1个月。
九、市有关部门和各区(市)政府要为复工企业提供规模化定制交通服务,对企业采取包车等方式集中接回外地员工的,给予适当补助。
十、对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房产的企业,可以减免或减半收取1-3个月房租;对存在资金支付困难的企业,可以延期收取租金,具体收取期限由双方协商决定。对承租机关和事业单位等其他公有房产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收2020年2月、3月房租;经营确有困难的,可减半收取2020年4月至6月租金。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参照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减免,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鼓励大型楼宇、商场、园区等各类市场运营主体为承租户减免租金。
十一、对企业从事经营活动所需水、电、气等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对缴费有困难的企业,经申请同意可延期缴纳费用,最长不超过6个月。
十二、允许企业门店阶段性报停供暖并返还停暖期间费用。取消“暂停用电不得少于15天”等限制,实行“先办理、后补材料”服务,随时根据企业需求及时受理。对需要办理暂停、减容、恢复等用电业务的,取消“5个工作日申请”等限制,当日受理,次日办结(含节假日)。
十三、对参与国家和省、市组织调运任务的流通企业,按省内调运30%、跨省调运50%的比例给予物流费用补助,单个企业补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
十四、各金融机构可通过变更还款安排、延长还款期限、无还本续贷等方式,对到期还款困难企业予以支持,特别是对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的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鼓励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导致贷款逾期的企业减免罚息。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或企业,金融机构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
十五、鼓励各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企业适当下调贷款利率,新发放贷款平均利率原则上不高于2019年年末水平,续贷业务利率原则上不高于前合同。督促金融机构主动对接受疫情影响严重企业的金融需求,做好金融服务,保障企业资金需求,促进经济恢复,对贡献突出的金融机构予以奖励。
十六、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鼓励保险机构适当延期收取保费,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困难。鼓励保险机构结合政府规定和客户申请,适当延长与企业经营相关保单的保险期限。
十七、鼓励企业转型发展。支持餐饮企业通过互联网开展外卖送餐业务,引导大型餐饮企业发展中央厨房和团餐业务。鼓励景区、酒店在疫情期间进行经营场所改造升级,相关部门要提供规划、施工许可等快速审批服务。鼓励在线旅游平台、连锁酒店集团等平台类企业减免疫情期间文化和旅游企业的管理费、加盟费等费用。
十八、支持建筑业开工复产。2020年上半年疫情期间新开工建设项目在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前提下,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可采取银行保函等方式,申请延期缴纳。延期缴纳时间自属地政府批准延期之日起至6月底或根据疫情情况最长不超过疫情结束后10日。在建项目申请预售时原形象进度要求调整为按投资额计算,预售部分投入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25%的,即可按楼栋为最低单元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目前在建人才住房项目可参照此标准执行。项目建设主体履行预售资金监管办法无不良记录且已复工的,疫情期间,可依企业申请提前一个节点返还商品房预售款重点监管资金,完成首次登记前累计申请额度不得超过重点监管资金的95%。
十九、加大建设用地供给力度。疫情防控期间,新出让的房地产开发用地(含商服用地和商品住宅用地),可按起始价的50%确定竞买保证金,按照成交价的20%缴纳定金;其他用地可按起始价的20%确定竞买保证金,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纳至土地出让价款的50%,用地单位出具承诺书后,余款可按合同约定分期缴纳,缴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并支付相应利息。疫情防控期间新出让的用地、已出让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用地、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尚未缴清土地出让金的用地,疫情防控期间均可不计入土地出让金收缴期限。
二十、支持农产品产后商品化处理设施、农产品全程冷链体系、供应链末端惠民网络建设,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不超过项目年度投资20%的补助。对生猪养殖、屠宰企业给予贷款财政贴息。加强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等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支持。
二十一、将“先落户、后就业”政策放宽到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已落户的可享受本市购房、申请人才公寓等政策。疫情期间,各区、市政府可结合人才住房需求,协调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中,划定一定比例的房源作为人才住房配售,销售价格按照不高于项目预售备案价格或实际销售价格的80%确定,具体房源和价格由区(市)政府与企业协商确定。将商品住房房源纳入人才住房销售的,可根据实际销售情况在其他或未来商品住房项目中折抵人才住房配建指标。
以上政策措施,各职能部门要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确保落实到位。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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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同力战“疫”情 爱心企业勇担当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和企业纷纷伸出援助之手,众志成城,共同抗击疫情。2月21日,辽阳炭素有限公司为县红十字会捐款10万元,助力我县早日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辽阳炭素有限公司由辽阳市原国有企业辽阳炭素厂整体改制所设立,近年来,该企业适应市场需求,不断开拓国外市场,响应国家政策,全面进行环保建设和产业升级,所生产的石墨电极产品畅销海内外,是我县纳税和创汇大户,为地区经济发展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据了解,在抗击疫情工作中,该企业此前已通过市慈善总会捐款20万元,用于辽阳市两家疫情定点救治医院购买医疗防护物资,以实际行动诠释了企业的社会责任与担当。
(通讯员/杜美霖)
![](https://wx1.sinaimg.cn/large/4771b01bly1gc7ipuz3rkj20ki0fe41q.jpg)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和企业纷纷伸出援助之手,众志成城,共同抗击疫情。2月21日,辽阳炭素有限公司为县红十字会捐款10万元,助力我县早日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辽阳炭素有限公司由辽阳市原国有企业辽阳炭素厂整体改制所设立,近年来,该企业适应市场需求,不断开拓国外市场,响应国家政策,全面进行环保建设和产业升级,所生产的石墨电极产品畅销海内外,是我县纳税和创汇大户,为地区经济发展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据了解,在抗击疫情工作中,该企业此前已通过市慈善总会捐款20万元,用于辽阳市两家疫情定点救治医院购买医疗防护物资,以实际行动诠释了企业的社会责任与担当。
(通讯员/杜美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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