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村镇银行储户新发现##度小满原存款产品变理财产品# 第一财经报道,7月4日晚间,河南村镇银行多位储户向第一财经记者发来度小满截图,原本在度小满上存入的存款项目,目前在平台已经被改为“理财产品”。截至发稿,度小满方面暂未对此事发表回应。
此前,河南新财富集团与河南村镇银行储户“被赋红码”事件引发广泛关注,这些储户来自湖北、广东、山东、安徽等不同省份,存款额度几万、几十万、上百万不等。存储资金“看不见的手”是度小满、京东金融、小米金融等不同第三方平台,储户是通过这些渠道接触、了解、选择了河南村镇银行储蓄项目,并在这些产品下架之后接到银行电话的引导,将资金再度转移至村镇银行微信小程序存储。
一位银行机构风险管理部门人员王林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目前需要先厘清的一个重点是,这些储户存款定性为“存款”还是“理财产品”。如果将这些资金定性为“理财产品”,银行方面需要举证证明,例如理财产品的风险测评与风险警示等。
但在储户向记者提供的产品页面上,并无产品风险提示,且清楚标明了50万以内100%赔付的本息保障、4.3%的付息利率、以及“由禹洲新民生村镇银行提供的存款产品”的属性说明。
如今,储户存入的存款被平台修改为“理财产品”,北京权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孔德峰对记者表示,最终案件的判决取决于司法程序,度小满将原存款属性修改为理财产品属性属于企业行为,如果当事人认为修改不当,可以进行权利主张,但该企业行为并不影响未来河南银行事件的最终司法定性。
多位非河南本地的储户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在购买河南村镇银行定期存款的过程中,包括度小满、京东金融、陆金所、微信公众号等第三方平台扮演了重要角色。数家河南村镇银行登记表中给出的选项除四家自营渠道外,还包括口袋银行、滨海国金所、小米金融、携程金融、度小满、oppo钱包、vivo钱包等30多家第三方渠道,渠道上的存款产品利率在5%上下浮动。
零壹研究院院长于百程对记者表示,通常这些第三方平台都是导流合作。“类似展示广告,后台的跳转,储蓄资金都是卡对卡的,通过其他银行的转账资金,来完成整个流程。”“这里面也存在着监管盲区,过去存款都是通过网点,比较少通过互联网来进行。如果是银行的理财产品,线上可以销售,但是要牌照,第三方互联网平台不一定有这样的资质。”
一位曾经在第三方平台工作的知情人士则详细向记者介绍了银行与平台之间的对接模式以及分成模式 :银行跟互联网平台合作存款业务的成本构成主要有两部分,第一个成本是银行给到互联网平台上的储户成本,是以存款利息结算,一般都在5%以下;第二个是给这些互联网平台的成本,大概年化在千三到千五左右,如果是村镇银行的话可能会高一些,大概在千五,如果是城商行这些在千三,综合成本加起来在5%左右。 via 第一财经
此前,河南新财富集团与河南村镇银行储户“被赋红码”事件引发广泛关注,这些储户来自湖北、广东、山东、安徽等不同省份,存款额度几万、几十万、上百万不等。存储资金“看不见的手”是度小满、京东金融、小米金融等不同第三方平台,储户是通过这些渠道接触、了解、选择了河南村镇银行储蓄项目,并在这些产品下架之后接到银行电话的引导,将资金再度转移至村镇银行微信小程序存储。
一位银行机构风险管理部门人员王林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目前需要先厘清的一个重点是,这些储户存款定性为“存款”还是“理财产品”。如果将这些资金定性为“理财产品”,银行方面需要举证证明,例如理财产品的风险测评与风险警示等。
但在储户向记者提供的产品页面上,并无产品风险提示,且清楚标明了50万以内100%赔付的本息保障、4.3%的付息利率、以及“由禹洲新民生村镇银行提供的存款产品”的属性说明。
如今,储户存入的存款被平台修改为“理财产品”,北京权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孔德峰对记者表示,最终案件的判决取决于司法程序,度小满将原存款属性修改为理财产品属性属于企业行为,如果当事人认为修改不当,可以进行权利主张,但该企业行为并不影响未来河南银行事件的最终司法定性。
多位非河南本地的储户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在购买河南村镇银行定期存款的过程中,包括度小满、京东金融、陆金所、微信公众号等第三方平台扮演了重要角色。数家河南村镇银行登记表中给出的选项除四家自营渠道外,还包括口袋银行、滨海国金所、小米金融、携程金融、度小满、oppo钱包、vivo钱包等30多家第三方渠道,渠道上的存款产品利率在5%上下浮动。
零壹研究院院长于百程对记者表示,通常这些第三方平台都是导流合作。“类似展示广告,后台的跳转,储蓄资金都是卡对卡的,通过其他银行的转账资金,来完成整个流程。”“这里面也存在着监管盲区,过去存款都是通过网点,比较少通过互联网来进行。如果是银行的理财产品,线上可以销售,但是要牌照,第三方互联网平台不一定有这样的资质。”
一位曾经在第三方平台工作的知情人士则详细向记者介绍了银行与平台之间的对接模式以及分成模式 :银行跟互联网平台合作存款业务的成本构成主要有两部分,第一个成本是银行给到互联网平台上的储户成本,是以存款利息结算,一般都在5%以下;第二个是给这些互联网平台的成本,大概年化在千三到千五左右,如果是村镇银行的话可能会高一些,大概在千五,如果是城商行这些在千三,综合成本加起来在5%左右。 via 第一财经
河南村镇银行之一的新东方村镇银行最新消息,有网友爆料,4月20日在开封新东方银行捡到了一份内控文件,上面明确说了新东方村镇银行已经关闭手机app,微信银行,口袋银行,互金平台上存款产品的买入卖出,提现充值功能,这不是又不打自招了吗?银行自己都说这是存款产品!另外这还算银行正常营业吗?存款渠道线上全部关闭,相关部门好好看看吧!
【官方就河南村镇银行“取款难”连发两则通报 储户存款能全要回来吗?】6月18日,河南省许昌市公安局和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均就河南村镇银行“取款难”一事进行了回应。然而,这两则官方通报,依旧无法让储户心安。#河南银保监局回应村镇银行有关问题#
今年4月18日起,河南禹州新民生村镇银行、河南柘城黄淮村镇银行、河南上蔡惠民村镇银行、河南开封新东方村镇银行等村镇银行的储户陆续发现自己不能正常取款转账。此后,这些村镇银行陆续发布《系统升级的通知》公告,并关闭线上取款及转帐服务,截至目前仍未恢复。
6月12日,部分前往河南郑州讨要说法的村镇银行储户发现自己被赋“红码”,此后越来越多村镇银行储户发现即使人不在郑州,扫当地二维码也会被赋“红码”。由此,“村镇银行储户被赋‘红码’事件”越演越烈。#河南储户被赋红码#
被赋“红码”背后,实为至今都未能解决的村镇银行储户“取款难”问题。而透过这两则通报,有律师认为,河南新财富集团有可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者集资诈骗罪。
同天连发的警情通报和《回应》
6月18日21时35分,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河南银保监局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就个别村镇银行有关问题作出回应》(以下简称《回应》)。
《回应》称,针对近期个别村镇银行线上服务渠道关闭问题,河南银保监局、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有关负责人6月18日表示,各级金融管理部门密切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禹州新民生等村镇银行线上交易系统被河南新财富集团操控和利用的犯罪事实已初步查明,相关资金情况正在排查。
《回应》中表示,河南银保监局、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责成相关村镇银行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侦办案件,做好资金信息登记和后续处置工作,依法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提醒相关群众配合做好信息登记工作。
在此之前,平安许昌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警情通报称,2022年4月19日,许昌市公安机关依法对河南新财富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涉嫌重大犯罪立案侦查。现初步查明,2011年以来,以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吕某为首的犯罪团伙涉嫌利用村镇银行实施系列严重犯罪。目前,案件侦办取得积极进展,公安机关已抓获一批犯罪嫌疑人,依法查封、扣押、冻结一批涉案资金、资产。
通报表示,由于该案涉嫌犯罪行为持续时间长、参与人员多、案情十分复杂。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大案件侦办力度,不让犯罪分子逍遥法外、逃避惩罚,进一步加大追赃挽损力度,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并适时发布案件侦办阶段性进展情况。
然而,就在6月19日,一则与此案密切相关的消息也长时间保持在热搜之上:河南新财富集团被查,其实控人吕某国籍已迁国外。
看到通报的储户依旧焦虑
那么,对于昨日两份最新官方通报中皆有指向的河南新财富集团,其行为又可能构成哪些罪名?天目新闻记者连线上海靖予霖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黄洪连,黄洪连律师认为,河南新财富集团有可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者是集资诈骗罪,“这类罪名,我们公安机关通报时,往往合并叫做非法集资犯罪”。
“许昌公安发布的通报中称,公安机关在立案的同时,马上查封、扣押、冻结了一批资产和资金,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黄洪连律师解释,非法集资涉及到被集资人投资的资金安全问题,如果资产和资金查冻扣不及时,投资人的损失将会更大,“因为犯罪嫌疑人会有可能转移资产”。同时,黄洪连律师补充道,集资诈骗罪,最高可被判处无期徒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最高可被判15年。
不过,正面对“取款难”状况的储户唐女士表示,维权的储户们都看到了这两份公告,也咨询了律师,但这并没有让他们心安,“储户们更焦虑了”。
之所以焦虑,唐女士告诉记者:“这个通报给人一种可能要按照P2P处理的方法,就是储户的钱要看能追回来多少,不是全部存款都能够兑付。”
天目新闻记者于6月19日多次拨打许昌公安电话,但均无法接通。随后,记者联系到一位储户周先生,他自己就是银行从业者,因此对银行这块业务非常熟悉。6月18日18时许,周先生曾顺利拨通了许昌公安电话。接线民警回应他称:“请您相信党和政府,在监察部门核查完毕以后,只要是合法存款,每一笔合法存款都会依法受到保护。”同时,接线民警表示,根据案件进展的情况,会根据需要和储户取得联系,同时也会发布相关的公告。
谁该对储户负责
“其实储户最关心的问题是,何时兑付合法存款?是不是按照法律本息保障兑付?但公告里全没提及。”周先生表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因为银行自身系统问题,导致储户损失的,应该由银行对储户担责,而非由所谓银行股东对储户担责,“但根据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的回应,全推给了新财富集团。”
在与许昌公安通话中,他也曾直接提出了自己的担忧:“我们储户直接和银行发生储蓄关系,且按理说我们的存款是受保护的,那不管公安是否成功帮银行追赃回来,受保护的存款,银行是否都应该全额兑付给我们?”
周先生认为,储户实际上是与银行发生储蓄业务关系,应当由银行兑付储户,“如果银行没钱,按照法律,应该由存款保险公司按50万赔付。但两则通报里并没有提到这样合法合理的储户资金兑付安排计划。”
6月15日,天目新闻记者曾以储户身份从其中一家村镇银行的现场负责人处了解到,当前该村镇银行仍在营业中,线下业务都在正常开展。该负责人表示,因“公安侦破需要”,线上业务仍未开通,所以储户目前仍无法取钱,“因为线上业务需要等案件结束,由官方发声以后再说”。
对此,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付建律师认为,如果河南新财富集团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并未将财产挥霍一空,存在银行里的钱是可以要回来的。储户的合法存款是受法律保护。并且,根据《存款保险条例》规定,储户在银行办理本息在50万元以内的,可以享受存款保险制度的全额偿付。
此外,天目新闻记者也从多位律师处了解到,此前类似案件少见,储户在接下来的维权过程中,是否还能一分不少地保证自己的存款回归口袋,还要看河南警方和相关监管部门对于此案的调查情况,目前下定论为时尚早。但如果确定相关银行在管理过程中存在过错,导致存储的资金无法支取的,储户还是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并且,银行应该对储户们的合法存款负责。https://t.cn/A6awcSvr
今年4月18日起,河南禹州新民生村镇银行、河南柘城黄淮村镇银行、河南上蔡惠民村镇银行、河南开封新东方村镇银行等村镇银行的储户陆续发现自己不能正常取款转账。此后,这些村镇银行陆续发布《系统升级的通知》公告,并关闭线上取款及转帐服务,截至目前仍未恢复。
6月12日,部分前往河南郑州讨要说法的村镇银行储户发现自己被赋“红码”,此后越来越多村镇银行储户发现即使人不在郑州,扫当地二维码也会被赋“红码”。由此,“村镇银行储户被赋‘红码’事件”越演越烈。#河南储户被赋红码#
被赋“红码”背后,实为至今都未能解决的村镇银行储户“取款难”问题。而透过这两则通报,有律师认为,河南新财富集团有可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者集资诈骗罪。
同天连发的警情通报和《回应》
6月18日21时35分,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河南银保监局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就个别村镇银行有关问题作出回应》(以下简称《回应》)。
《回应》称,针对近期个别村镇银行线上服务渠道关闭问题,河南银保监局、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有关负责人6月18日表示,各级金融管理部门密切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禹州新民生等村镇银行线上交易系统被河南新财富集团操控和利用的犯罪事实已初步查明,相关资金情况正在排查。
《回应》中表示,河南银保监局、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责成相关村镇银行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侦办案件,做好资金信息登记和后续处置工作,依法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提醒相关群众配合做好信息登记工作。
在此之前,平安许昌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警情通报称,2022年4月19日,许昌市公安机关依法对河南新财富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涉嫌重大犯罪立案侦查。现初步查明,2011年以来,以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吕某为首的犯罪团伙涉嫌利用村镇银行实施系列严重犯罪。目前,案件侦办取得积极进展,公安机关已抓获一批犯罪嫌疑人,依法查封、扣押、冻结一批涉案资金、资产。
通报表示,由于该案涉嫌犯罪行为持续时间长、参与人员多、案情十分复杂。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大案件侦办力度,不让犯罪分子逍遥法外、逃避惩罚,进一步加大追赃挽损力度,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并适时发布案件侦办阶段性进展情况。
然而,就在6月19日,一则与此案密切相关的消息也长时间保持在热搜之上:河南新财富集团被查,其实控人吕某国籍已迁国外。
看到通报的储户依旧焦虑
那么,对于昨日两份最新官方通报中皆有指向的河南新财富集团,其行为又可能构成哪些罪名?天目新闻记者连线上海靖予霖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黄洪连,黄洪连律师认为,河南新财富集团有可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者是集资诈骗罪,“这类罪名,我们公安机关通报时,往往合并叫做非法集资犯罪”。
“许昌公安发布的通报中称,公安机关在立案的同时,马上查封、扣押、冻结了一批资产和资金,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黄洪连律师解释,非法集资涉及到被集资人投资的资金安全问题,如果资产和资金查冻扣不及时,投资人的损失将会更大,“因为犯罪嫌疑人会有可能转移资产”。同时,黄洪连律师补充道,集资诈骗罪,最高可被判处无期徒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最高可被判15年。
不过,正面对“取款难”状况的储户唐女士表示,维权的储户们都看到了这两份公告,也咨询了律师,但这并没有让他们心安,“储户们更焦虑了”。
之所以焦虑,唐女士告诉记者:“这个通报给人一种可能要按照P2P处理的方法,就是储户的钱要看能追回来多少,不是全部存款都能够兑付。”
天目新闻记者于6月19日多次拨打许昌公安电话,但均无法接通。随后,记者联系到一位储户周先生,他自己就是银行从业者,因此对银行这块业务非常熟悉。6月18日18时许,周先生曾顺利拨通了许昌公安电话。接线民警回应他称:“请您相信党和政府,在监察部门核查完毕以后,只要是合法存款,每一笔合法存款都会依法受到保护。”同时,接线民警表示,根据案件进展的情况,会根据需要和储户取得联系,同时也会发布相关的公告。
谁该对储户负责
“其实储户最关心的问题是,何时兑付合法存款?是不是按照法律本息保障兑付?但公告里全没提及。”周先生表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因为银行自身系统问题,导致储户损失的,应该由银行对储户担责,而非由所谓银行股东对储户担责,“但根据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的回应,全推给了新财富集团。”
在与许昌公安通话中,他也曾直接提出了自己的担忧:“我们储户直接和银行发生储蓄关系,且按理说我们的存款是受保护的,那不管公安是否成功帮银行追赃回来,受保护的存款,银行是否都应该全额兑付给我们?”
周先生认为,储户实际上是与银行发生储蓄业务关系,应当由银行兑付储户,“如果银行没钱,按照法律,应该由存款保险公司按50万赔付。但两则通报里并没有提到这样合法合理的储户资金兑付安排计划。”
6月15日,天目新闻记者曾以储户身份从其中一家村镇银行的现场负责人处了解到,当前该村镇银行仍在营业中,线下业务都在正常开展。该负责人表示,因“公安侦破需要”,线上业务仍未开通,所以储户目前仍无法取钱,“因为线上业务需要等案件结束,由官方发声以后再说”。
对此,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付建律师认为,如果河南新财富集团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并未将财产挥霍一空,存在银行里的钱是可以要回来的。储户的合法存款是受法律保护。并且,根据《存款保险条例》规定,储户在银行办理本息在50万元以内的,可以享受存款保险制度的全额偿付。
此外,天目新闻记者也从多位律师处了解到,此前类似案件少见,储户在接下来的维权过程中,是否还能一分不少地保证自己的存款回归口袋,还要看河南警方和相关监管部门对于此案的调查情况,目前下定论为时尚早。但如果确定相关银行在管理过程中存在过错,导致存储的资金无法支取的,储户还是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并且,银行应该对储户们的合法存款负责。https://t.cn/A6awcSv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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