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异己、称霸一方,章贡区某村委会原主任等27人涉黑案一审开庭审理
6月30日至7月3日,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的曾某斌等27人涉黑案开庭审理。被告人曾某斌等27人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敲诈勒索、赌博、开设赌场、诈骗、受贿、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等罪。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检察院指控,曾某斌于2005年通过拉票等手段当选章贡区某镇某村委员会主任。为聚敛钱财,先后将本村的建设项目交由毛某诚等人承建,牟取了巨额经济利益。曾某斌指使被假释的李某强拉拢一批游手好闲之人作为“小弟”,以扩充势力、打击异己,又网罗了一批刑满释放人员、社会闲散人员,作为其控制下的“治违巡防队”队员,称霸一方,形成以曾某斌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为增强其非法组织的威慑力,曾某斌授意、教唆或直接带领组织成员有组织地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开设赌场、敲诈勒索、诈骗等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给当地群众造成巨大的心理恐慌,严重破坏了该区域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该庭审通过“云庭”进行,合议庭成员、公诉人、辩护人在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13号审判庭参加庭审,羁押的27名被告人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参与庭审。因案情复杂、社会影响重大,该案将择期宣判。
6月30日至7月3日,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的曾某斌等27人涉黑案开庭审理。被告人曾某斌等27人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敲诈勒索、赌博、开设赌场、诈骗、受贿、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等罪。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检察院指控,曾某斌于2005年通过拉票等手段当选章贡区某镇某村委员会主任。为聚敛钱财,先后将本村的建设项目交由毛某诚等人承建,牟取了巨额经济利益。曾某斌指使被假释的李某强拉拢一批游手好闲之人作为“小弟”,以扩充势力、打击异己,又网罗了一批刑满释放人员、社会闲散人员,作为其控制下的“治违巡防队”队员,称霸一方,形成以曾某斌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为增强其非法组织的威慑力,曾某斌授意、教唆或直接带领组织成员有组织地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开设赌场、敲诈勒索、诈骗等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给当地群众造成巨大的心理恐慌,严重破坏了该区域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该庭审通过“云庭”进行,合议庭成员、公诉人、辩护人在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13号审判庭参加庭审,羁押的27名被告人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参与庭审。因案情复杂、社会影响重大,该案将择期宣判。
#吉林今日热搜# 【吉林市11名黑社会性质人员被公开宣判!】 6月29日,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张某柱等11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强迫交易、行贿、非法拘禁、敲诈勒索一案公开宣判。
该案由丰满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继鹏亲自担任审判长,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此案系吉林地区首起由基层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审理的涉黑案件。
被告人张某柱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4年,被告人张某广、田某、孙某年等其他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6个月至5年不等刑期。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以来,被告人张某柱利用其家族势力,指使被告人张某广、孙某国等人勾结社会闲散人员,多次有组织地实施各类违法犯罪,逐步形成以张某柱为组织、领导者,以被告人张某广、田某、孙某年、宋某涛、孙某国等人为积极参加者,以被告人张某有、张某刚、吴某华、吴某红、李某龙等人为其他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法院审理认为:以被告人张某柱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无视国法,长期把持农村基层政权,多次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攫取经济利益,称霸一方,欺压百姓,实施了强迫交易、非法拘禁、行贿、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多种违法犯罪行为,严重破坏当地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和管理秩序。
根据各被告人在该黑社会性质组织中的作用及其具体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情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该案由丰满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继鹏亲自担任审判长,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此案系吉林地区首起由基层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审理的涉黑案件。
被告人张某柱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4年,被告人张某广、田某、孙某年等其他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6个月至5年不等刑期。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以来,被告人张某柱利用其家族势力,指使被告人张某广、孙某国等人勾结社会闲散人员,多次有组织地实施各类违法犯罪,逐步形成以张某柱为组织、领导者,以被告人张某广、田某、孙某年、宋某涛、孙某国等人为积极参加者,以被告人张某有、张某刚、吴某华、吴某红、李某龙等人为其他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法院审理认为:以被告人张某柱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无视国法,长期把持农村基层政权,多次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攫取经济利益,称霸一方,欺压百姓,实施了强迫交易、非法拘禁、行贿、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多种违法犯罪行为,严重破坏当地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和管理秩序。
根据各被告人在该黑社会性质组织中的作用及其具体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情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吉林政在说#【吉林市11名黑社会性质人员被公开宣判!】 6月29日,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张某柱等11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强迫交易、行贿、非法拘禁、敲诈勒索一案公开宣判。
该案由丰满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继鹏亲自担任审判长,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此案系吉林地区首起由基层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审理的涉黑案件。
被告人张某柱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4年,被告人张某广、田某、孙某年等其他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6个月至5年不等刑期。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以来,被告人张某柱利用其家族势力,指使被告人张某广、孙某国等人勾结社会闲散人员,多次有组织地实施各类违法犯罪,逐步形成以张某柱为组织、领导者,以被告人张某广、田某、孙某年、宋某涛、孙某国等人为积极参加者,以被告人张某有、张某刚、吴某华、吴某红、李某龙等人为其他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法院审理认为:以被告人张某柱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无视国法,长期把持农村基层政权,多次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攫取经济利益,称霸一方,欺压百姓,实施了强迫交易、非法拘禁、行贿、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多种违法犯罪行为,严重破坏当地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和管理秩序。
根据各被告人在该黑社会性质组织中的作用及其具体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情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该案由丰满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继鹏亲自担任审判长,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此案系吉林地区首起由基层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审理的涉黑案件。
被告人张某柱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4年,被告人张某广、田某、孙某年等其他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6个月至5年不等刑期。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以来,被告人张某柱利用其家族势力,指使被告人张某广、孙某国等人勾结社会闲散人员,多次有组织地实施各类违法犯罪,逐步形成以张某柱为组织、领导者,以被告人张某广、田某、孙某年、宋某涛、孙某国等人为积极参加者,以被告人张某有、张某刚、吴某华、吴某红、李某龙等人为其他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法院审理认为:以被告人张某柱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无视国法,长期把持农村基层政权,多次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攫取经济利益,称霸一方,欺压百姓,实施了强迫交易、非法拘禁、行贿、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多种违法犯罪行为,严重破坏当地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和管理秩序。
根据各被告人在该黑社会性质组织中的作用及其具体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情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