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春城垌尾、高朗等三处共征地合计1.3455公顷
南方阳春 2021-12-07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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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阳春市2021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5)〔2021〕20号)于2021年10月28日同意阳春市征收春城街道高朗经济联合社、春城街道垌尾经济联合社、春城街道春城经济联合总社属下的集体土地,合计1.3455公顷,作为阳春市2021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现将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阳春市2021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阳春市春城街道高朗经济联合社、阳春市春城街道垌尾经济联合社、阳春市春城街道春城经济联合总社(具体以征地红线图为准)。
三、被征收土地单位及面积:春城街道高朗经济联合社0.1042公顷、春城街道垌尾经济联合社0.3905公顷、春城街道春城经济联合总社0.8508公顷。
四、被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补助标准按《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告》(阳府告〔2021〕9号)标准执行。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参照《阳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春市土地征收管理规定的通知》(春府办〔2013〕81号)标准执行。征地留用地按《阳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春市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管理规定的通知》(春府〔2019〕4号)规定执行。
五、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发放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
六、对补偿、安置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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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30日,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粤府土审(15)〔2021〕20号征地批复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1.阳春市2021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红线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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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阳春市2021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收回) 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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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阳春市2021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被征地农民 养老保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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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市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8日
来源:阳春政府网
南方阳春 2021-12-07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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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阳春市2021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5)〔2021〕20号)于2021年10月28日同意阳春市征收春城街道高朗经济联合社、春城街道垌尾经济联合社、春城街道春城经济联合总社属下的集体土地,合计1.3455公顷,作为阳春市2021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现将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阳春市2021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阳春市春城街道高朗经济联合社、阳春市春城街道垌尾经济联合社、阳春市春城街道春城经济联合总社(具体以征地红线图为准)。
三、被征收土地单位及面积:春城街道高朗经济联合社0.1042公顷、春城街道垌尾经济联合社0.3905公顷、春城街道春城经济联合总社0.8508公顷。
四、被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补助标准按《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告》(阳府告〔2021〕9号)标准执行。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参照《阳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春市土地征收管理规定的通知》(春府办〔2013〕81号)标准执行。征地留用地按《阳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春市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管理规定的通知》(春府〔2019〕4号)规定执行。
五、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发放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
六、对补偿、安置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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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30日,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粤府土审(15)〔2021〕20号征地批复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1.阳春市2021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红线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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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阳春市2021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收回) 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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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阳春市2021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被征地农民 养老保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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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市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8日
来源:阳春政府网
50岁男子在阳春街头受助,急寻亲人
南方阳春 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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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助者姓名:无名氏20210930
受助者性别:男
受助者年龄:50
寻亲编号:20211018
受助原因:其它
受助者特征:自写名为盘新文,广西人,穿黑色外套(口袋装有打火机和笔)、黑色长裤,高1米65,偏瘦,疑似精神、智力异常
受助时间:2021-09-30
受助地点:广东省/阳江市/阳春市 高朗工业园入口处
联系单位:阳春市救助站
联系电话:0662-7760969
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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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头条寻人 阳春救助站
南方阳春 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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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助者姓名:无名氏20210930
受助者性别:男
受助者年龄:50
寻亲编号:20211018
受助原因:其它
受助者特征:自写名为盘新文,广西人,穿黑色外套(口袋装有打火机和笔)、黑色长裤,高1米65,偏瘦,疑似精神、智力异常
受助时间:2021-09-30
受助地点:广东省/阳江市/阳春市 高朗工业园入口处
联系单位:阳春市救助站
联系电话:0662-7760969
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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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头条寻人 阳春救助站
【#阳春拟征收集体土地2.3016公顷# ,垌尾、新云、高朗等有土地入范围!】 公示时间自2021年5月14日至2021年5月23日(共10日),在阳春市人 民 政府网站发布公告,并在本项目土地征收涉及的村委公告栏张贴公告。公众如对本项目实施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时间内通过以下信息以信函或电子邮箱方式实名向我局或评估单位进行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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