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课堂# 【雇佣活动中发生交通事故,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后,雇员“且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雇主才可以向雇员追偿】现实生活中,雇主雇佣工人提供劳动力的情形不在少数,通常情况下雇工完成工作后可以从雇主处获得相应的报酬,但在此过程中有时会产生一些事故,那么,雇工出现交通事故如何赔偿呢? 日前,正阳法院审结一起雇佣劳务合同关系案。
案情回顾
原告郑某在经营餐饮生意被告为其送外卖期间,2019年12月30日19时30分许,被告余某驾驶电动两轮车,行驶至博文西路莘苑餐厅南约150米处时,与相对方向案外人高某驾驶电动两轮车发生事故,高某受伤致十级伤残。2020年1月10日,郑州市公安局交警二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载明:“当事人陈述事实发生的情形不一致,依据当事人陈述及现有证据无法确定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无法判定,故事故责任无法认定”。高某遂将本案的原、被告起诉至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该院于2020年10月12日作出(2020)豫0191民初xxx号民事判决书,认定高某对该事故承担60%的责任,被告余某对该事故承担40%的责任,发生本案事故时,被告余某系在为原告郑某送外卖,双方之间形成劳务关系,郑某作为接受劳务一方,应对余某在提供劳务过程中给高某造成的损害承担侵权责任,判决原告郑某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赔偿高某74267.64元,驳回高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原告与高某达成赔偿协议,已经部分赔偿损失。原告又诉来本院本院,要求被告赔偿损失75000元。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中,原、被告之间形成的是雇佣劳务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本案中,被告送外卖的行为,是指原告的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劳务活动,被告在事故责任认定中承担40%的责任,也就是次要责任,不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的行为,根据“谁主张、谁举证”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规定,应由原告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责任,且原告在(2020)豫0191民初xxx号民事判决书中对高某承担的不是连带赔偿责任,综上,对原告要求向被告追偿75000元损失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判决如下:驳回原告郑某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674元,减半收取837元,由原告承担。判决后原、被告均服从判决结果,未提起上诉。
法官说法:车卫东 正阳县人民法院汝南埠人民法庭庭长、三级法官
雇佣关系纠纷中的损害赔偿主要有两种:一种是雇主损害赔偿纠纷,是指雇主对雇员在执行职务中造成第三人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责任。另一种是雇员受害赔偿受害纠纷,是指雇员在完成雇主所交付的工作任务中遭受损害,雇主因此而承担的民事责任。在这两种情况下,雇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均以雇佣关系的存在为前提。以外卖送货形式形成的雇佣关系引发的劳务纠纷、侵权事件不断增多,但也在上述范畴之内,如果雇员在雇佣活动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雇主承担赔偿责任之后,能否向雇员追偿呢,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一定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本案中,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10月12日作出(2020)豫0191民初xxx号民事判决书,认定高某对该事故承担60%的责任,被告余某对该事故承担40%的责任,发生本案事故时,被告余某系在为原告郑某送外卖,双方之间形成劳务关系,郑某作为接受劳务一方,应对余某在提供劳务过程中给高某造成的损害承担侵权责任,判决原告郑某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赔偿高某74267.64元,驳回高某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中结合郑州判决排除了被告余某的赔偿责任,且原告郑某承担的也不是连带责任,原因是被告余某在事故责任认定中承担40%的责任,也就是次要责任,不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的行为,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第九条。
法官提醒: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据《民法典》的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的,一般由雇主承担责任,雇员有重大过错的,减少雇主的责任。如果第三人造成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故在雇主应负赔偿责任。同时,法官提醒大家若遇到类似问题,一定要留存好相关证据,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原告郑某在经营餐饮生意被告为其送外卖期间,2019年12月30日19时30分许,被告余某驾驶电动两轮车,行驶至博文西路莘苑餐厅南约150米处时,与相对方向案外人高某驾驶电动两轮车发生事故,高某受伤致十级伤残。2020年1月10日,郑州市公安局交警二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载明:“当事人陈述事实发生的情形不一致,依据当事人陈述及现有证据无法确定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无法判定,故事故责任无法认定”。高某遂将本案的原、被告起诉至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该院于2020年10月12日作出(2020)豫0191民初xxx号民事判决书,认定高某对该事故承担60%的责任,被告余某对该事故承担40%的责任,发生本案事故时,被告余某系在为原告郑某送外卖,双方之间形成劳务关系,郑某作为接受劳务一方,应对余某在提供劳务过程中给高某造成的损害承担侵权责任,判决原告郑某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赔偿高某74267.64元,驳回高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原告与高某达成赔偿协议,已经部分赔偿损失。原告又诉来本院本院,要求被告赔偿损失75000元。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中,原、被告之间形成的是雇佣劳务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本案中,被告送外卖的行为,是指原告的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劳务活动,被告在事故责任认定中承担40%的责任,也就是次要责任,不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的行为,根据“谁主张、谁举证”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规定,应由原告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责任,且原告在(2020)豫0191民初xxx号民事判决书中对高某承担的不是连带赔偿责任,综上,对原告要求向被告追偿75000元损失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判决如下:驳回原告郑某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674元,减半收取837元,由原告承担。判决后原、被告均服从判决结果,未提起上诉。
法官说法:车卫东 正阳县人民法院汝南埠人民法庭庭长、三级法官
雇佣关系纠纷中的损害赔偿主要有两种:一种是雇主损害赔偿纠纷,是指雇主对雇员在执行职务中造成第三人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责任。另一种是雇员受害赔偿受害纠纷,是指雇员在完成雇主所交付的工作任务中遭受损害,雇主因此而承担的民事责任。在这两种情况下,雇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均以雇佣关系的存在为前提。以外卖送货形式形成的雇佣关系引发的劳务纠纷、侵权事件不断增多,但也在上述范畴之内,如果雇员在雇佣活动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雇主承担赔偿责任之后,能否向雇员追偿呢,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一定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本案中,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10月12日作出(2020)豫0191民初xxx号民事判决书,认定高某对该事故承担60%的责任,被告余某对该事故承担40%的责任,发生本案事故时,被告余某系在为原告郑某送外卖,双方之间形成劳务关系,郑某作为接受劳务一方,应对余某在提供劳务过程中给高某造成的损害承担侵权责任,判决原告郑某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赔偿高某74267.64元,驳回高某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中结合郑州判决排除了被告余某的赔偿责任,且原告郑某承担的也不是连带责任,原因是被告余某在事故责任认定中承担40%的责任,也就是次要责任,不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的行为,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第九条。
法官提醒: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据《民法典》的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的,一般由雇主承担责任,雇员有重大过错的,减少雇主的责任。如果第三人造成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故在雇主应负赔偿责任。同时,法官提醒大家若遇到类似问题,一定要留存好相关证据,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菲律宾外长强硬表态:围绕南海争端,既要和中国保持对话也要向中国施压!称“自己不会让中国忘记他们和菲律宾在南海存在分歧”。
昨天(9月1日),在7月初才就任菲律宾外长一职的恩里克·马纳洛出席国会讨论,期间他被要求说明“小马科斯政府打算如何处理菲律宾与中国在南海上的争端”。
对此马纳洛表示,他们在以后的日子里会不断向北京提及所谓的“南海仲裁结果”,但与此同时也会和北京保持对话,在不放弃菲律宾的立场的前提下和中国管理分歧。
马纳洛说:“我们近期的目标就是在保持立场的同时,认识到(和中国)分歧的存在,重要的是我们要在不放弃立场和担忧的前提下管理这些分歧,菲律宾将始终坚持这一点。”
不过,虽然马纳洛倾向于通过对话解决南海争端,可是他在国会的讨论中也表现出了强硬的一面。马纳洛直言:“在我们和中国保持对话并就这个问题向北京施压的同时,我们不会让中国忘记这个问题,这就是我们计划要使用的方式。”显然,小马科斯政府在南海争端问题上已经做好了软硬兼施的准备。
对此我们需要告诉马纳洛:中国基于南海范围内已经主张了的主权和海洋权益并不存在所谓的“争端”,我们必须要维护这些权益!除此之外,我们愿意在菲律宾尊重历史事实的基础上与马尼拉就南海争端进行对话。但被菲律宾视若圭臬的所谓“南海仲裁结果”,在中国这边是绝不会被承认和接受的!
昨天(9月1日),在7月初才就任菲律宾外长一职的恩里克·马纳洛出席国会讨论,期间他被要求说明“小马科斯政府打算如何处理菲律宾与中国在南海上的争端”。
对此马纳洛表示,他们在以后的日子里会不断向北京提及所谓的“南海仲裁结果”,但与此同时也会和北京保持对话,在不放弃菲律宾的立场的前提下和中国管理分歧。
马纳洛说:“我们近期的目标就是在保持立场的同时,认识到(和中国)分歧的存在,重要的是我们要在不放弃立场和担忧的前提下管理这些分歧,菲律宾将始终坚持这一点。”
不过,虽然马纳洛倾向于通过对话解决南海争端,可是他在国会的讨论中也表现出了强硬的一面。马纳洛直言:“在我们和中国保持对话并就这个问题向北京施压的同时,我们不会让中国忘记这个问题,这就是我们计划要使用的方式。”显然,小马科斯政府在南海争端问题上已经做好了软硬兼施的准备。
对此我们需要告诉马纳洛:中国基于南海范围内已经主张了的主权和海洋权益并不存在所谓的“争端”,我们必须要维护这些权益!除此之外,我们愿意在菲律宾尊重历史事实的基础上与马尼拉就南海争端进行对话。但被菲律宾视若圭臬的所谓“南海仲裁结果”,在中国这边是绝不会被承认和接受的!
【公开日】满城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师生代表参加法院公开日 倾听法治最强音
为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提高司法透明度,增强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了解,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8月26日邀请5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中小学师生代表、大学生走进法院,近距离了解法院工作情况,感受司法新气象、新风貌。区政协副主席姜文英参加了法院公开日活动。
法院干警首先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师生代表、大学生旁听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的庭审。此案中,被告人尽管没有直接参与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但其提供了自己个人信息办理了银行卡,导致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已触犯刑法。庭审过程中,法官严格依照规范程序开展庭审活动,公诉人围绕指控案件事实进行举证,并对案件事实、证据、定罪量刑等内容发表了意见。整个庭审过程清晰、节奏紧凑、层次分明,各个环节严谨规范。
庭审结束后,法官围绕什么是电信网络诈骗以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电诈”及“帮信犯罪”的活动形式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讲解,并结合丰富的工作经验以案释法,就如何辨别、预防掉入诈骗陷阱,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勿将自己的电话卡、银行卡等出租出借,在身边人及广大群众可能遭遇诈骗时要及时提醒、有效防范。
随后,在满城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雅莉的陪同下,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先后参观了法院“二十四小时”自助法院和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每到一处,杨院长为代表和委员进行详细讲解,展示满城法院诉讼服务新成效,让大家在现场能够深切感受到法院的变化和近年来的工作成果。
在公开日的最后,杨院长与代表和委员进行了座谈,围绕队伍建设、审判执行、法制宣传、乡镇法庭和人民调解等工作进行了深入地沟通交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满城法院各项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并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针对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杨院长表示将认真梳理、充分吸纳,将其转化为具体的工作举措,并将以公开促公正,维护法律权威,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此次法院开放日增进了参观人员对法院工作的了解、理解与支持,宣传普及了现代化诉讼方式,真切地拉近了社会各界与法院的距离。在今后的工作中,满城法院也将继续加大与社会各界人员的沟通交流力度,延伸审判工作触角,自觉接受监督,努力做到让人民群众因接近法院而了解法院、因了解法院而理解法院,因参与司法而认同司法、因见证司法而信赖司法。
为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提高司法透明度,增强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了解,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8月26日邀请5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中小学师生代表、大学生走进法院,近距离了解法院工作情况,感受司法新气象、新风貌。区政协副主席姜文英参加了法院公开日活动。
法院干警首先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师生代表、大学生旁听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的庭审。此案中,被告人尽管没有直接参与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但其提供了自己个人信息办理了银行卡,导致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已触犯刑法。庭审过程中,法官严格依照规范程序开展庭审活动,公诉人围绕指控案件事实进行举证,并对案件事实、证据、定罪量刑等内容发表了意见。整个庭审过程清晰、节奏紧凑、层次分明,各个环节严谨规范。
庭审结束后,法官围绕什么是电信网络诈骗以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电诈”及“帮信犯罪”的活动形式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讲解,并结合丰富的工作经验以案释法,就如何辨别、预防掉入诈骗陷阱,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勿将自己的电话卡、银行卡等出租出借,在身边人及广大群众可能遭遇诈骗时要及时提醒、有效防范。
随后,在满城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雅莉的陪同下,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先后参观了法院“二十四小时”自助法院和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每到一处,杨院长为代表和委员进行详细讲解,展示满城法院诉讼服务新成效,让大家在现场能够深切感受到法院的变化和近年来的工作成果。
在公开日的最后,杨院长与代表和委员进行了座谈,围绕队伍建设、审判执行、法制宣传、乡镇法庭和人民调解等工作进行了深入地沟通交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满城法院各项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并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针对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杨院长表示将认真梳理、充分吸纳,将其转化为具体的工作举措,并将以公开促公正,维护法律权威,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此次法院开放日增进了参观人员对法院工作的了解、理解与支持,宣传普及了现代化诉讼方式,真切地拉近了社会各界与法院的距离。在今后的工作中,满城法院也将继续加大与社会各界人员的沟通交流力度,延伸审判工作触角,自觉接受监督,努力做到让人民群众因接近法院而了解法院、因了解法院而理解法院,因参与司法而认同司法、因见证司法而信赖司法。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