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少年团[超话]#❤️#新歌来了# #倾听哭泣的声音##时代少年团乌托邦音乐季#
再三犹豫,还是决定发出来,因为不想再让更多人有小Z同样的遭遇了。
小时,你们好呀。来听听我说的故事吧。
听了《哭泣的游戏》,看了小时们演绎的片段,我感触很深。由此联想到我的好朋友,小Z。小Z是一位男生,他也是时代少年团的粉丝,平时喜欢和女孩子一起玩。由于小Z发育较晚,变声期迟迟未到,身材矮小,兴趣爱好与同性同学不同,于是,一场校园霸凌,悄然开始…
小Z在原来的班级风评不好,被同学们诽谤,取很龌龊,下流的外号。后来小Z被迫转班,可到了新班级,新同学却变本加厉地伤害他。用坚硬的项链抽打小Z,抡起凳子砸向小Z,用小刀划开小Z的衣服,一群男生围着小Z殴打他…周围的人发来阵阵嘲笑,所有人都冷眼围观,不难想象小Z当时是多么地无助与绝望。
到了初中,同学们变本加厉地欺凌小Z。掐着小Z的脖子B迫他说出难以启齿的话,故意把小Z推向女生的隐私部位,在小Z的衣服上写下肮脏词汇,用保温杯打小Z的头,用鞭子抽小Z,拿球砸小Z,掐小Z,拔小Z头发,在小Z课间休息时抽走小Z的凳子,让他狠狠地摔在地上;一次小Z上讲台领试卷,遭到全班的嘲笑,是他们往小Z背后喷水…
每天辱骂小Z,扇小Z耳光,把小Z当沙袋,几个人轮着打,这好像成了施暴者们的日常娱乐项目。小Z也和老师反映过情况,可老师对此却漫不经心,总是随便数落施暴者们几句打发小Z,向小Z许下的承诺也从未兑现。老师总是会询问施暴者们有没有欺负小Z,当然没人会承认。于是老师把这一切都当作小孩子之间的打打闹闹。不知为何,施暴者们很受老师青睐,永远无条件相信他,甚至违背道德。小Z寻求老师帮助无果,便开始默默忍受施暴者们的欺负。
面对施暴者们,小Z不敢反抗。在我们学校里认识的坏学生多,那注定高人一等。所有欺负过小Z的人都会和他说:“我认识XXX,你敢惹我吗?” “你信不信我叫XXX来打你。”之类的话。小Z的朋友圈都是一下普通人,所以在施暴者们面前总是显得很卑微。顶着施暴者们的威胁,老师的无视,同学的嘲笑,父母的不解,这让13岁的小Z倍感抑郁。
以上就是我的好朋友小Z的遭遇。我不明白,小Z犯了什么错,凭什么受害者是他,我觉得错的是那些戴着有色眼镜看待小Z的人。歌词里说“我最大的反抗,是为弱者说话,不做帮凶。”面对校园霸凌,我们不要袖手旁观,要寻求家长老师等人的帮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和他人。面对校园霸凌,选择沉默才是对受害者最致命的打击。
最后想对我的好朋友小Z说:“男生可以做玫瑰,女生可以做狮子,性别不是边界,偏见才是。带刺不是你的错,生而为人无罪,你不需要道歉。天会亮的,你有我们呢。”
很感谢大家能够看完,也很感谢时代少年团让我有一次为好朋友发声的机会,谢谢。
再三犹豫,还是决定发出来,因为不想再让更多人有小Z同样的遭遇了。
小时,你们好呀。来听听我说的故事吧。
听了《哭泣的游戏》,看了小时们演绎的片段,我感触很深。由此联想到我的好朋友,小Z。小Z是一位男生,他也是时代少年团的粉丝,平时喜欢和女孩子一起玩。由于小Z发育较晚,变声期迟迟未到,身材矮小,兴趣爱好与同性同学不同,于是,一场校园霸凌,悄然开始…
小Z在原来的班级风评不好,被同学们诽谤,取很龌龊,下流的外号。后来小Z被迫转班,可到了新班级,新同学却变本加厉地伤害他。用坚硬的项链抽打小Z,抡起凳子砸向小Z,用小刀划开小Z的衣服,一群男生围着小Z殴打他…周围的人发来阵阵嘲笑,所有人都冷眼围观,不难想象小Z当时是多么地无助与绝望。
到了初中,同学们变本加厉地欺凌小Z。掐着小Z的脖子B迫他说出难以启齿的话,故意把小Z推向女生的隐私部位,在小Z的衣服上写下肮脏词汇,用保温杯打小Z的头,用鞭子抽小Z,拿球砸小Z,掐小Z,拔小Z头发,在小Z课间休息时抽走小Z的凳子,让他狠狠地摔在地上;一次小Z上讲台领试卷,遭到全班的嘲笑,是他们往小Z背后喷水…
每天辱骂小Z,扇小Z耳光,把小Z当沙袋,几个人轮着打,这好像成了施暴者们的日常娱乐项目。小Z也和老师反映过情况,可老师对此却漫不经心,总是随便数落施暴者们几句打发小Z,向小Z许下的承诺也从未兑现。老师总是会询问施暴者们有没有欺负小Z,当然没人会承认。于是老师把这一切都当作小孩子之间的打打闹闹。不知为何,施暴者们很受老师青睐,永远无条件相信他,甚至违背道德。小Z寻求老师帮助无果,便开始默默忍受施暴者们的欺负。
面对施暴者们,小Z不敢反抗。在我们学校里认识的坏学生多,那注定高人一等。所有欺负过小Z的人都会和他说:“我认识XXX,你敢惹我吗?” “你信不信我叫XXX来打你。”之类的话。小Z的朋友圈都是一下普通人,所以在施暴者们面前总是显得很卑微。顶着施暴者们的威胁,老师的无视,同学的嘲笑,父母的不解,这让13岁的小Z倍感抑郁。
以上就是我的好朋友小Z的遭遇。我不明白,小Z犯了什么错,凭什么受害者是他,我觉得错的是那些戴着有色眼镜看待小Z的人。歌词里说“我最大的反抗,是为弱者说话,不做帮凶。”面对校园霸凌,我们不要袖手旁观,要寻求家长老师等人的帮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和他人。面对校园霸凌,选择沉默才是对受害者最致命的打击。
最后想对我的好朋友小Z说:“男生可以做玫瑰,女生可以做狮子,性别不是边界,偏见才是。带刺不是你的错,生而为人无罪,你不需要道歉。天会亮的,你有我们呢。”
很感谢大家能够看完,也很感谢时代少年团让我有一次为好朋友发声的机会,谢谢。
普通大众、社会底层、弱势群体,应该学会自强自立,用不着抱怨社会!抱怨他人!人群就是那个样子,社会就是那个样子。能够变化的是自己。人情冷暖,世态炎凉,对于所有人都是一样的。
养家糊口,生儿育女,生老病死,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
通过励志,通过奋斗,你改变了地位和身份。人们会用另一种面孔对待你。付出笑脸是有所求的,笑脸也不是无缘无故的爱!凭什么对你笑脸相迎,无微不至的关怀,又为什么要鞍前马后,低三下四。不为五斗米怎么会折腰!
一分钱的好处都无法给别人带来,为什么要与你交往?人是现实的,社会是现实的。不要指望别人不势利!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
一旦你有了名利地位,如日中天,红得发紫,不是所有人,会有很多人围绕着你,宠着你!众星捧月,前呼后拥!
你落魄了,过气了,无人理、无人问,无人问津,毫不奇怪!
做好自己,回馈社会,而不是索取!索取就是乞讨,社会乞儿!如果经过认认真真的打拼失败了,悲情悲歌,大江歌罢掉头东,邃密群科济世穷。面壁十年图破壁,难酬蹈海亦英雄。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那也无奈!自认倒霉!毕竟尽人事听天命!
人生苦短,起起落落。人无千日好,花无百日红。潮起潮落。缘生缘灭。不忘奋斗,不留遗憾!自古不以成败论英雄!在生活正常时,岁月静好。在遭遇意外、不幸、苦难时,顽强不息,不被击倒击垮!做生活中的强人!
养家糊口,生儿育女,生老病死,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
通过励志,通过奋斗,你改变了地位和身份。人们会用另一种面孔对待你。付出笑脸是有所求的,笑脸也不是无缘无故的爱!凭什么对你笑脸相迎,无微不至的关怀,又为什么要鞍前马后,低三下四。不为五斗米怎么会折腰!
一分钱的好处都无法给别人带来,为什么要与你交往?人是现实的,社会是现实的。不要指望别人不势利!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
一旦你有了名利地位,如日中天,红得发紫,不是所有人,会有很多人围绕着你,宠着你!众星捧月,前呼后拥!
你落魄了,过气了,无人理、无人问,无人问津,毫不奇怪!
做好自己,回馈社会,而不是索取!索取就是乞讨,社会乞儿!如果经过认认真真的打拼失败了,悲情悲歌,大江歌罢掉头东,邃密群科济世穷。面壁十年图破壁,难酬蹈海亦英雄。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那也无奈!自认倒霉!毕竟尽人事听天命!
人生苦短,起起落落。人无千日好,花无百日红。潮起潮落。缘生缘灭。不忘奋斗,不留遗憾!自古不以成败论英雄!在生活正常时,岁月静好。在遭遇意外、不幸、苦难时,顽强不息,不被击倒击垮!做生活中的强人!
“他偷坐我的电动三轮车,把自己撞死,凭什么让我赔18万?”江苏苏州,一老人看到路边有一辆电动三轮车,因走路太累,就想坐到车上休息一下。可谁想一碰车把手,车子突然自己启动冲了出去!随后老人不幸身亡,家属状告车主要求赔偿18万元!
陈先生是一家保洁公司的清洁员,因为公司班车没经过他家门口,有每天上班会先开自己的电动三轮去一个路边的停车场停好,再乘坐班车去上班。事发当天,他和往常一样把车停好后,就拔下钥匙,拉上手刹就走了。
早上10点左右,老邹路过停车场,当时他手上提着两个塑料袋,因为年纪大了走不动,看到三轮车就想上去休息一下。他坐上驾驶座后,下意识地把手搭在了三轮车的把手上面。可车子猛然启动,直接冲向了路边的一片树林里,然后撞到了树上,老邹当场被撞得不省人事!
当时没有人看到这一幕。3个小时以后,才有人发现气息虚弱的老邹。后来老邹被送到医院抢救,可还是因为失血过多,抢救无效死亡了!
老邹的家属悲痛欲绝,把陈先生和他的公司告上法庭,理由是这辆电动三轮车有安 全隐患,陈先生却没有提前在车辆周围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要求赔偿180000元!
陈先生看到监控画面,也是感觉不可思议,甚至感觉太冤!自己明明拔了车钥匙,车子怎么会突然启动呢?
后来警方经过调查,才知道是内部线路接触不 良引起的。因为这车子年久失修,电路老化,很多配件也坏了!所以不用车钥匙电路也是通的,但陈先生对此并不知情!
那么,陈先生要为邹某的死承担责任吗?双方在法庭上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邹某家属认为该赔偿的理由如下:
1、车子电路有问题,邹某还把车开出来停在路边害人,没有考虑到有人会坐上车,所以要赔偿!
2、如果要把有问题的车子开出来,那也要在周围放上警示的标志提醒,以免发生意外。
3、老邹从头到尾都没有错,错的是这辆有问题的电动三轮车,作为主人要承担侵权的责任!
对于邹某家属的观点,陈先生和其公司的代理律师提出了辩驳:
首先,陈先生把车停在车位上,拔掉钥匙,拉上手刹,属于正确的停车行为,他未主动实施侵权行为,也没有想过要害谁。
其次,陈先生无法预料邹某会坐上自己的车,更没想到车子会突然发动,这件事情属于意外,陈先生没有主观上追求损害结果的故意,更没有放任有问题的车辆。
然后,没有证据证明陈先生知道这辆车的电路存在短路的问题,他不清楚拔下钥匙后车辆还处于通电状态。因为停车场的监控能拍到陈某每次开车前先插钥匙, 停车后拔下钥匙,如果他知道不需要钥匙车子也能开,又何须多此一举?
综上,陈先生的辩护律师提出,陈先生不需要承担赔偿的责任!
法院认为,根据现有的证据,难以认定陈先生存在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的过失,其更无追求该损害结果的故意!陈先生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要看他有没有实施侵权的行为,以及他的行为本身是否具有过错!有过错才有责任,无过错则无责任!
因此,陈先生无需对邹某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至于陈先生的公司与本次事故更加没有关系!
不过,公司出于人道主义,主动提出愿意补偿邹某家属10000元,邹某家属拿钱后没有再上诉!
对于这个判罚结果,我觉得非常正确!虽然对于邹某的死我表示同情,但这案件也告诉我们,法律在完善进步,不再是“谁死谁有理”了!如果对方侵权有错,造成受害者死亡的,赔偿合情合理。但如果对方没错,就不应该赔偿!
就像小偷偷东西爬围墙把自己摔死,行人闯红灯被撞死,这些都是存有很大的争议,以前都会直接采取公平责任原则,让当事人要赔偿一部分。但现在民法典改了,“有过错才有责任,无过错则无责任”!
邹某家属的这种行为,就是想利用老邹的死,榨干老邹的价值,想钱想疯了,告赢了就是18万,输了也就一点起 诉费!
按照邹某家属的理论,我的车要天天24小时守着,不然要是有人走路不长眼,或什么原因撞到我家车上,出了什么意外,我还得要负责?
邹某家属为什么不把规划局,三轮车厂家一起告呢?!为什么在停车场旁边搞一个小树林?为什么然车的电路出问题,又可以讹一笔钱了!
借用网友的话说,那三轮车不是死者的,你坐在人家车上干嘛?死者应该赔三轮车主的撞坏车的修理费、和精神惊吓费和误工费才合理!
那么,你对此事有什么看法,你觉得这种情况下,陈先生该赔偿吗?
陈先生是一家保洁公司的清洁员,因为公司班车没经过他家门口,有每天上班会先开自己的电动三轮去一个路边的停车场停好,再乘坐班车去上班。事发当天,他和往常一样把车停好后,就拔下钥匙,拉上手刹就走了。
早上10点左右,老邹路过停车场,当时他手上提着两个塑料袋,因为年纪大了走不动,看到三轮车就想上去休息一下。他坐上驾驶座后,下意识地把手搭在了三轮车的把手上面。可车子猛然启动,直接冲向了路边的一片树林里,然后撞到了树上,老邹当场被撞得不省人事!
当时没有人看到这一幕。3个小时以后,才有人发现气息虚弱的老邹。后来老邹被送到医院抢救,可还是因为失血过多,抢救无效死亡了!
老邹的家属悲痛欲绝,把陈先生和他的公司告上法庭,理由是这辆电动三轮车有安 全隐患,陈先生却没有提前在车辆周围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要求赔偿180000元!
陈先生看到监控画面,也是感觉不可思议,甚至感觉太冤!自己明明拔了车钥匙,车子怎么会突然启动呢?
后来警方经过调查,才知道是内部线路接触不 良引起的。因为这车子年久失修,电路老化,很多配件也坏了!所以不用车钥匙电路也是通的,但陈先生对此并不知情!
那么,陈先生要为邹某的死承担责任吗?双方在法庭上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邹某家属认为该赔偿的理由如下:
1、车子电路有问题,邹某还把车开出来停在路边害人,没有考虑到有人会坐上车,所以要赔偿!
2、如果要把有问题的车子开出来,那也要在周围放上警示的标志提醒,以免发生意外。
3、老邹从头到尾都没有错,错的是这辆有问题的电动三轮车,作为主人要承担侵权的责任!
对于邹某家属的观点,陈先生和其公司的代理律师提出了辩驳:
首先,陈先生把车停在车位上,拔掉钥匙,拉上手刹,属于正确的停车行为,他未主动实施侵权行为,也没有想过要害谁。
其次,陈先生无法预料邹某会坐上自己的车,更没想到车子会突然发动,这件事情属于意外,陈先生没有主观上追求损害结果的故意,更没有放任有问题的车辆。
然后,没有证据证明陈先生知道这辆车的电路存在短路的问题,他不清楚拔下钥匙后车辆还处于通电状态。因为停车场的监控能拍到陈某每次开车前先插钥匙, 停车后拔下钥匙,如果他知道不需要钥匙车子也能开,又何须多此一举?
综上,陈先生的辩护律师提出,陈先生不需要承担赔偿的责任!
法院认为,根据现有的证据,难以认定陈先生存在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的过失,其更无追求该损害结果的故意!陈先生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要看他有没有实施侵权的行为,以及他的行为本身是否具有过错!有过错才有责任,无过错则无责任!
因此,陈先生无需对邹某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至于陈先生的公司与本次事故更加没有关系!
不过,公司出于人道主义,主动提出愿意补偿邹某家属10000元,邹某家属拿钱后没有再上诉!
对于这个判罚结果,我觉得非常正确!虽然对于邹某的死我表示同情,但这案件也告诉我们,法律在完善进步,不再是“谁死谁有理”了!如果对方侵权有错,造成受害者死亡的,赔偿合情合理。但如果对方没错,就不应该赔偿!
就像小偷偷东西爬围墙把自己摔死,行人闯红灯被撞死,这些都是存有很大的争议,以前都会直接采取公平责任原则,让当事人要赔偿一部分。但现在民法典改了,“有过错才有责任,无过错则无责任”!
邹某家属的这种行为,就是想利用老邹的死,榨干老邹的价值,想钱想疯了,告赢了就是18万,输了也就一点起 诉费!
按照邹某家属的理论,我的车要天天24小时守着,不然要是有人走路不长眼,或什么原因撞到我家车上,出了什么意外,我还得要负责?
邹某家属为什么不把规划局,三轮车厂家一起告呢?!为什么在停车场旁边搞一个小树林?为什么然车的电路出问题,又可以讹一笔钱了!
借用网友的话说,那三轮车不是死者的,你坐在人家车上干嘛?死者应该赔三轮车主的撞坏车的修理费、和精神惊吓费和误工费才合理!
那么,你对此事有什么看法,你觉得这种情况下,陈先生该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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