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州,男子入室盗窃时,发现有一个保险箱。男子盗窃得手离开时,将保险箱偷走。可没想到的是,男子打开保险箱后却发现,里面居然有大量贵重首饰。案发后男子声称,如果早知道有那么多值钱的东西,借他100个胆子都不敢偷。那么男子的盗窃价值只是按保险箱计算,还是连财物一起计算呢?
男子肖某早年因抢劫罪被刑事处罚。刑满释放后,肖某决定洗心革面重新做人,随后肖某在家人的支持下,开店做生意并与当地一名女子结婚生子。
肖某生意做得还行,也攒到了一些钱。可其却因和朋友打牌,不仅输光积蓄,还欠了一大笔钱。之后其便心生歹念,决定实施盗窃。
事发当天晚上,肖某来到被害人陈先生家别墅门前见家中无人时,通过爬墙入室的方式,进入到陈先生家中。起初肖某只是想盗窃点钱财后,就立即离开。
可不曾想,肖某找绳子准备离开时,意外发现衣柜处有一个小保险箱。肖某曾试图打开这个保险箱,但却始终打不开。最后肖某决定将保险箱一起带走。
可万万没想到的是,肖某用切割机打开保险箱后却意外发现里面有少许现金、珠宝首饰、玉器及玛瑙等财物。得知里面的价值后,肖某又惊又喜,惊的是自己根本没想过偷这么多,因为其知道按这些财物价值计算会是什么后果;“喜”的是一下子就有了那么多钱,可以从重开始。
可还没等肖某想好怎么处理这些财物,警方就根据线索将其抓获归案。后经鉴定,涉案财物价值为270多万元。
肖某到案后,第一时间就和民警说,我要是知道里面的东西那么值钱,给我100个胆子我都不敢拿,并声称自己服过刑,知道这个价值意味着什么后果。
其实,肖某想要表达的目的很明确,自己的主观目的只是想盗窃这个保险箱,且东西全部都摆在这,自己没销赃。因此其盗窃所得只能以保险箱的价值来计算。
那么肖某的辩解,符合法律规定么?
首先,无论肖某盗窃价值多少,其行为均构成犯罪。
根据盗窃罪司法解释规定,具有入室盗窃、扒窃、多次盗窃情节的,无论行为人盗窃所得价值多少,均构成盗窃罪;盗窃50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也就是说,由于肖某具有入室盗窃情节,因此不论如何计算价值,其行为均构成盗窃罪,只是如果按保险柜内的财物价值270万来计算的话,那么其量刑将10年以上。
其次,刑法实行的是主客观相一致的定罪原则。
具体而言,只要行为人有盗窃的故意,客观上也实施盗窃价值数额较大以上行为的话,那么就可以认定构成盗窃罪。
本案中,肖某非法入室就是为了实施盗窃,其本人也承认这一点,因此其主观上具有盗窃的故意,没有任何异议。客观上其确实盗走并切开了保险箱,且已经据为已有。因此本案应当根据刑法主客观相一致的定罪原则,评价肖某盗窃价值270万元,且系既遂。
或许有人问,如果肖某发现这么贵重的财物,第一时间报警又该怎么定性?
从刑法犯罪形态来说,由于肖某打开时其盗窃行为已经结束,即财物已经在其手上,因此仍应当认定为盗窃既遂270万元。只不过是其主动打电话自首的情节,根据《量刑指导意见》可减少40%以下的基准量刑而已。
注意!由于肖某是刑满释放后5年内再犯罪的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刑法》第65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最后,总而言之,像这种情况,唯一正确选择就是遵纪守法,不论任何原因,都切勿以身试法!否则必须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男子肖某早年因抢劫罪被刑事处罚。刑满释放后,肖某决定洗心革面重新做人,随后肖某在家人的支持下,开店做生意并与当地一名女子结婚生子。
肖某生意做得还行,也攒到了一些钱。可其却因和朋友打牌,不仅输光积蓄,还欠了一大笔钱。之后其便心生歹念,决定实施盗窃。
事发当天晚上,肖某来到被害人陈先生家别墅门前见家中无人时,通过爬墙入室的方式,进入到陈先生家中。起初肖某只是想盗窃点钱财后,就立即离开。
可不曾想,肖某找绳子准备离开时,意外发现衣柜处有一个小保险箱。肖某曾试图打开这个保险箱,但却始终打不开。最后肖某决定将保险箱一起带走。
可万万没想到的是,肖某用切割机打开保险箱后却意外发现里面有少许现金、珠宝首饰、玉器及玛瑙等财物。得知里面的价值后,肖某又惊又喜,惊的是自己根本没想过偷这么多,因为其知道按这些财物价值计算会是什么后果;“喜”的是一下子就有了那么多钱,可以从重开始。
可还没等肖某想好怎么处理这些财物,警方就根据线索将其抓获归案。后经鉴定,涉案财物价值为270多万元。
肖某到案后,第一时间就和民警说,我要是知道里面的东西那么值钱,给我100个胆子我都不敢拿,并声称自己服过刑,知道这个价值意味着什么后果。
其实,肖某想要表达的目的很明确,自己的主观目的只是想盗窃这个保险箱,且东西全部都摆在这,自己没销赃。因此其盗窃所得只能以保险箱的价值来计算。
那么肖某的辩解,符合法律规定么?
首先,无论肖某盗窃价值多少,其行为均构成犯罪。
根据盗窃罪司法解释规定,具有入室盗窃、扒窃、多次盗窃情节的,无论行为人盗窃所得价值多少,均构成盗窃罪;盗窃50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也就是说,由于肖某具有入室盗窃情节,因此不论如何计算价值,其行为均构成盗窃罪,只是如果按保险柜内的财物价值270万来计算的话,那么其量刑将10年以上。
其次,刑法实行的是主客观相一致的定罪原则。
具体而言,只要行为人有盗窃的故意,客观上也实施盗窃价值数额较大以上行为的话,那么就可以认定构成盗窃罪。
本案中,肖某非法入室就是为了实施盗窃,其本人也承认这一点,因此其主观上具有盗窃的故意,没有任何异议。客观上其确实盗走并切开了保险箱,且已经据为已有。因此本案应当根据刑法主客观相一致的定罪原则,评价肖某盗窃价值270万元,且系既遂。
或许有人问,如果肖某发现这么贵重的财物,第一时间报警又该怎么定性?
从刑法犯罪形态来说,由于肖某打开时其盗窃行为已经结束,即财物已经在其手上,因此仍应当认定为盗窃既遂270万元。只不过是其主动打电话自首的情节,根据《量刑指导意见》可减少40%以下的基准量刑而已。
注意!由于肖某是刑满释放后5年内再犯罪的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刑法》第65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最后,总而言之,像这种情况,唯一正确选择就是遵纪守法,不论任何原因,都切勿以身试法!否则必须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一口气看了20多集《雍正王朝》,实在是太上头了,前20集九龙夺嫡的剧情实在是太好看了,丝丝入扣,扣人心弦,自20集康熙死后,后面的剧情矛盾冲突不是那么激烈了,顿时觉得不是那么精彩了……突然发觉《步步惊心》好像是模仿的1999年的《雍正王朝》九龙夺嫡的大框架。经典之所以为经典,经得起时间的考验,这剧里面台词,引经据典,文化底蕴十足,很深刻的一部剧。
#人生如意[超话]#3 汝当恭钦,十方如来究竟修进,最后垂范:这里是告诫修行人,必须正当名分地以恭敬心、感恩心,受持《楞严经》这部最圆满的教典。这里「最后」解释为最圆满、最彻底。「垂范」是示范成佛的经典、经王。《楞严经》五种经题中其中一个就是《妙法莲华王》,也就是诸经之王。《楞严经》是详细展开、分说《法华经》;《法华经》是高度地概括、归纳、总结《楞严经》。这两部经互为表里,互为纲目。
经文:阿难即从座起,闻佛示诲,顶礼钦奉,忆持无失。于大众中,重复白佛:如佛所言,五阴相中,五种虚妄为本想心。我等平常,未蒙如来微细开示。又此五阴,为并销除,为次第尽?如是五重,诣何为界?惟愿如来发宣大慈,为此大众清净心目,以为末世一切众生,作将来眼。#观世音菩萨闻思修##妙茹云莲华##传统文化之论坛##早晨的心语##中国传统精典#
经文:阿难即从座起,闻佛示诲,顶礼钦奉,忆持无失。于大众中,重复白佛:如佛所言,五阴相中,五种虚妄为本想心。我等平常,未蒙如来微细开示。又此五阴,为并销除,为次第尽?如是五重,诣何为界?惟愿如来发宣大慈,为此大众清净心目,以为末世一切众生,作将来眼。#观世音菩萨闻思修##妙茹云莲华##传统文化之论坛##早晨的心语##中国传统精典#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