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直播# 【泸州香某某一火锅店涉嫌使用回油,3人被刑拘】近日,根据群众举报,泸州市公安局食品药品和安全生产犯罪侦查支队、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支队联合行动,在我市江阳区香某某火锅某某国际店内,将涉嫌熬制火锅回油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男,重庆人)当场挡获。
经初步查明,该火锅店员工李某某、吴某某、徐某某等3人将火锅店内客人用餐后剩余的废弃油脂,经过分离、沉淀和熬制后制作成火锅红油,继续提供给客人食用。
https://t.cn/RHGrEKs
经初步查明,该火锅店员工李某某、吴某某、徐某某等3人将火锅店内客人用餐后剩余的废弃油脂,经过分离、沉淀和熬制后制作成火锅红油,继续提供给客人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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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新鲜事# #莆田身边事#搭载7人的校车却硬挤入两倍的小学生,仙游司机成“超载入刑”第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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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营运客车严重超员纳入危险驾驶罪,并于当年11月1日正式实施。
核载7人却硬挤入14名小学生
2017年9月29日11时许,仙游一托教中心将小型客车当校车,核载7人却硬挤入14名小学生。近日司机吴某因客车严重超员被批捕,成为仙游“超载入刑”第一人。
据悉,犯罪嫌疑人吴某在仙游县鲤南镇自主开办托教中心,其主要从事接送小学学生校车业务,从中收取每位学生每月人民币850元的费用。
经调查,发现吴某并未取得校车资质。2017年9月29日11时许,犯罪嫌疑人吴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承载14名小学生,行经仙游县鲤南镇玉塔村村道被仙游县公安局当场查获。
因该小型普通客车核定承载为7人,吴某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从事校车业务且载客超过核定成员达100%,属严重超载。根据规定,从事校车业务,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处拘役,并处罚金。
近日,仙游县公安局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移送仙游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犯罪嫌疑人吴某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具体详情请点击:https://t.cn/Ran4u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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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营运客车严重超员纳入危险驾驶罪,并于当年11月1日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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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发现吴某并未取得校车资质。2017年9月29日11时许,犯罪嫌疑人吴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承载14名小学生,行经仙游县鲤南镇玉塔村村道被仙游县公安局当场查获。
因该小型普通客车核定承载为7人,吴某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从事校车业务且载客超过核定成员达100%,属严重超载。根据规定,从事校车业务,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处拘役,并处罚金。
近日,仙游县公安局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移送仙游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犯罪嫌疑人吴某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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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曝光# 酒后驾车出事故 变造证件被拘留
近日,聊城市的吴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车,为了躲避检查,使用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且酒后驾车上路行驶,最终酿成交通事故。这下不仅要受到行政处罚、承担事故的赔偿责任,还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3月28日下午,周村交警大队南闫中队民警接到指挥中心指令,在周村联通路新华医疗西侧路段发生一起事故,一辆鲁CS6***号小型普通客车撞上公路中央隔离护栏。民警赶到事故现场后,发现该车停在路中央,驾驶员趴在方向盘上无明显外伤,驾驶室一侧的门因为撞击已经变形无法打开,民警从副驾驶室打开车门对伤者伤情进行观察,这时刺鼻的酒精味扑面而来,民警立即联系就近医院并及时将伤者送往医院。随后,民警在事故车上找到了一本名叫王某的驾驶证。
经医院检查驾驶员身体无碍后,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但该驾驶员极不配合,民警依法对其进行了强制抽血检验,并带回大队约束至酒醒。
3月29日,民警依法对该驾驶员进行询问,驾驶员交代自己叫吴某某,从聊城来到淄博打工,而吴某某也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事故现场遗留的驾驶证是其朋友王某的证件,但吴某某为了驾驶车辆,将把王某驾驶证的照片换成了自己的,目的就是为了躲避检查。吴某某还交代了自己驾车当天中午和朋友喝了大约一斤白酒,开车的时候实在犯困睡着,酿成了事故。
民警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对吴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变造机动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000元,行政拘留二十日的处罚。吴某某还将对事故中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如果经血检系醉驾,也将面临刑事处罚。
近日,聊城市的吴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车,为了躲避检查,使用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且酒后驾车上路行驶,最终酿成交通事故。这下不仅要受到行政处罚、承担事故的赔偿责任,还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3月28日下午,周村交警大队南闫中队民警接到指挥中心指令,在周村联通路新华医疗西侧路段发生一起事故,一辆鲁CS6***号小型普通客车撞上公路中央隔离护栏。民警赶到事故现场后,发现该车停在路中央,驾驶员趴在方向盘上无明显外伤,驾驶室一侧的门因为撞击已经变形无法打开,民警从副驾驶室打开车门对伤者伤情进行观察,这时刺鼻的酒精味扑面而来,民警立即联系就近医院并及时将伤者送往医院。随后,民警在事故车上找到了一本名叫王某的驾驶证。
经医院检查驾驶员身体无碍后,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但该驾驶员极不配合,民警依法对其进行了强制抽血检验,并带回大队约束至酒醒。
3月29日,民警依法对该驾驶员进行询问,驾驶员交代自己叫吴某某,从聊城来到淄博打工,而吴某某也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事故现场遗留的驾驶证是其朋友王某的证件,但吴某某为了驾驶车辆,将把王某驾驶证的照片换成了自己的,目的就是为了躲避检查。吴某某还交代了自己驾车当天中午和朋友喝了大约一斤白酒,开车的时候实在犯困睡着,酿成了事故。
民警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对吴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变造机动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000元,行政拘留二十日的处罚。吴某某还将对事故中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如果经血检系醉驾,也将面临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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