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淅川:厚坡镇20余亩土地违规租赁50年,土地撂荒三年谁之责?
近年来,河南省加强耕地保护顶层制度设计,旗帜鲜明地从战略全局部署推进耕地保护,印发《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把违法占用耕地作为明令禁止的“八种情形”之首;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耕地保护与土地利用管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对各市县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实行刚性指标考核,一票否决,终身追责。
近日,媒体接到淅川县厚坡镇大寨村6队的村民反映:今年5月份意外得知,大寨村代表周海洋、周永在未召开村民大会及取得全部村民同意的情况下,与孙方先签订了士地租赁合同,将我村属于村集体所有的农耕地24.3亩,以租赁的形式出租给孙方先使用,合同中约定,孙方先对该24.3亩农耕地享有的使用权期限为50年,每年每亩750元,共计911250元,土地用于农产品的加工及冷藏、冷冻。
据村民反映,在多次协商、沟通未果的情况下,孙方先强制毁坏耕地,铺上砂石,准备动工。大寨村村民曾采取报警、拨打自然资源局电话、上访等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但时至今日,不法侵害依然存在,处理结果不尽人意,土地荒废三年,杂草丛生,比人还高。当地信访部门故意扭曲事实,擅自代替投诉者签同意放弃上诉。
土地荒废多年,农民的利益遭受损害,对这些不法行为,村民的顾虑(自述):
1、对于脱贫致富和党的扶贫政策我举双手同意,但是村集体擅自将耕地出租改为工业用地使用,没有经过正常的征转报批手续,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2、租赁合同50年,违反了《民法典》租赁合同承租期限不得超过20年的相关规定。
3、“一刀切”式的租赁合同未考虑村民意愿、通货膨胀、信息公开、合法利用等诸多因素,显失公平,属于侵害损害集体利益。
4、村干部及扶贫主任法律意识淡薄,默许纵容,导致集体利益受损。
当地村民谏言:
1、在工业园区引进投资企业。
2、如需耕地,请正确引导企业至有关部门办理用地手续。
3、耕地补偿,按照国家规定。
4、信息公开,尊重村民知情权。
5、引导企业制定切实有效双赢的方案。
6、对之前的不法行为公开道歉,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7、对其中涉及利益问题的,彻查处理。
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根本在耕地。“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要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为贯彻这一重要指示精神,河南坚持不懈地加强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2022年省委一号文件中就已经提到,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措施。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确保全省耕地保有量稳定在国家下达目标任务量之上。省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陈治胜解释说,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不仅是增加了一重责任主体、多了一道保障,更大的意义在于从决策部署的源头“长牙齿”,并形成“一票否决、终身追责”的耕地保护责制度。
落实好省委一号文件,就要按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顺序,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给农业留下更多的生产空间。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就是要饭碗一起端,责任一起扛,开创耕地保护新格局,确保中国碗装满中国粮。
对此,淅川县厚坡镇土地资源相关部门,是落实省委部署还是在观望?超越土地红线的背后是否如当地村民所说存在利益关系?当地村民的诉求是否能得到妥善解决?
近年来,河南省加强耕地保护顶层制度设计,旗帜鲜明地从战略全局部署推进耕地保护,印发《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把违法占用耕地作为明令禁止的“八种情形”之首;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耕地保护与土地利用管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对各市县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实行刚性指标考核,一票否决,终身追责。
近日,媒体接到淅川县厚坡镇大寨村6队的村民反映:今年5月份意外得知,大寨村代表周海洋、周永在未召开村民大会及取得全部村民同意的情况下,与孙方先签订了士地租赁合同,将我村属于村集体所有的农耕地24.3亩,以租赁的形式出租给孙方先使用,合同中约定,孙方先对该24.3亩农耕地享有的使用权期限为50年,每年每亩750元,共计911250元,土地用于农产品的加工及冷藏、冷冻。
据村民反映,在多次协商、沟通未果的情况下,孙方先强制毁坏耕地,铺上砂石,准备动工。大寨村村民曾采取报警、拨打自然资源局电话、上访等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但时至今日,不法侵害依然存在,处理结果不尽人意,土地荒废三年,杂草丛生,比人还高。当地信访部门故意扭曲事实,擅自代替投诉者签同意放弃上诉。
土地荒废多年,农民的利益遭受损害,对这些不法行为,村民的顾虑(自述):
1、对于脱贫致富和党的扶贫政策我举双手同意,但是村集体擅自将耕地出租改为工业用地使用,没有经过正常的征转报批手续,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2、租赁合同50年,违反了《民法典》租赁合同承租期限不得超过20年的相关规定。
3、“一刀切”式的租赁合同未考虑村民意愿、通货膨胀、信息公开、合法利用等诸多因素,显失公平,属于侵害损害集体利益。
4、村干部及扶贫主任法律意识淡薄,默许纵容,导致集体利益受损。
当地村民谏言:
1、在工业园区引进投资企业。
2、如需耕地,请正确引导企业至有关部门办理用地手续。
3、耕地补偿,按照国家规定。
4、信息公开,尊重村民知情权。
5、引导企业制定切实有效双赢的方案。
6、对之前的不法行为公开道歉,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7、对其中涉及利益问题的,彻查处理。
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根本在耕地。“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要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为贯彻这一重要指示精神,河南坚持不懈地加强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2022年省委一号文件中就已经提到,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措施。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确保全省耕地保有量稳定在国家下达目标任务量之上。省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陈治胜解释说,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不仅是增加了一重责任主体、多了一道保障,更大的意义在于从决策部署的源头“长牙齿”,并形成“一票否决、终身追责”的耕地保护责制度。
落实好省委一号文件,就要按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顺序,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给农业留下更多的生产空间。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就是要饭碗一起端,责任一起扛,开创耕地保护新格局,确保中国碗装满中国粮。
对此,淅川县厚坡镇土地资源相关部门,是落实省委部署还是在观望?超越土地红线的背后是否如当地村民所说存在利益关系?当地村民的诉求是否能得到妥善解决?
#康检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七十五条 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等方面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申请乡镇人民政府等进行协调,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以及其他涉及村民利益事项的决定进行指导,对其中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内容责令改正;受侵害妇女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康检请你来学法##请你参与志愿者普法宣传#
第七十五条 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等方面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申请乡镇人民政府等进行协调,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以及其他涉及村民利益事项的决定进行指导,对其中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内容责令改正;受侵害妇女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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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淅川:厚坡镇20余亩土地违规租赁50年,土地撂荒三年谁之责?
近年来,河南省加强耕地保护顶层制度设计,旗帜鲜明地从战略全局部署推进耕地保护,印发《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把违法占用耕地作为明令禁止的“八种情形”之首;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耕地保护与土地利用管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对各市县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实行刚性指标考核,一票否决,终身追责。
近日,媒体接到淅川县厚坡镇大寨村6队的村民反映:今年5月份意外得知,大寨村代表周海洋、周永在未召开村民大会及取得全部村民同意的情况下,与孙方先签订了士地租赁合同,将我村属于村集体所有的农耕地24.3亩,以租赁的形式出租给孙方先使用,合同中约定,孙方先对该24.3亩农耕地享有的使用权期限为50年,每年每亩750元,共计911250元,土地用于农产品的加工及冷藏、冷冻。
据村民反映,在多次协商、沟通未果的情况下,孙方先强制毁坏耕地,铺上砂石,准备动工。大寨村村民曾采取报警、拨打自然资源局电话、上访等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但时至今日,不法侵害依然存在,处理结果不尽人意,土地荒废三年,杂草丛生,比人还高。当地信访部门故意扭曲事实,擅自代替投诉者签同意放弃上诉。
土地荒废多年,农民的利益遭受损害,对这些不法行为,村民的顾虑(自述):
1、对于脱贫致富和党的扶贫政策我举双手同意,但是村集体擅自将耕地出租改为工业用地使用,没有经过正常的征转报批手续,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2、租赁合同50年,违反了《民法典》租赁合同承租期限不得超过20年的相关规定。
3、“一刀切”式的租赁合同未考虑村民意愿、通货膨胀、信息公开、合法利用等诸多因素,显失公平,属于侵害损害集体利益。
4、村干部及扶贫主任法律意识淡薄,默许纵容,导致集体利益受损。
当地村民谏言:
1、在工业园区引进投资企业。
2、如需耕地,请正确引导企业至有关部门办理用地手续。
3、耕地补偿,按照国家规定。
4、信息公开,尊重村民知情权。
5、引导企业制定切实有效双赢的方案。
6、对之前的不法行为公开道歉,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7、对其中涉及利益问题的,彻查处理。
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根本在耕地。“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要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为贯彻这一重要指示精神,河南坚持不懈地加强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2022年省委一号文件中就已经提到,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措施。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确保全省耕地保有量稳定在国家下达目标任务量之上。省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陈治胜解释说,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不仅是增加了一重责任主体、多了一道保障,更大的意义在于从决策部署的源头“长牙齿”,并形成“一票否决、终身追责”的耕地保护责制度。
落实好省委一号文件,就要按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顺序,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给农业留下更多的生产空间。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就是要饭碗一起端,责任一起扛,开创耕地保护新格局,确保中国碗装满中国粮。
对此,淅川县厚坡镇土地资源相关部门,是落实省委部署还是在观望?超越土地红线的背后是否如当地村民所说存在利益关系?当地村民的诉求是否能得到妥善解决?
近年来,河南省加强耕地保护顶层制度设计,旗帜鲜明地从战略全局部署推进耕地保护,印发《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把违法占用耕地作为明令禁止的“八种情形”之首;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耕地保护与土地利用管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对各市县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实行刚性指标考核,一票否决,终身追责。
近日,媒体接到淅川县厚坡镇大寨村6队的村民反映:今年5月份意外得知,大寨村代表周海洋、周永在未召开村民大会及取得全部村民同意的情况下,与孙方先签订了士地租赁合同,将我村属于村集体所有的农耕地24.3亩,以租赁的形式出租给孙方先使用,合同中约定,孙方先对该24.3亩农耕地享有的使用权期限为50年,每年每亩750元,共计911250元,土地用于农产品的加工及冷藏、冷冻。
据村民反映,在多次协商、沟通未果的情况下,孙方先强制毁坏耕地,铺上砂石,准备动工。大寨村村民曾采取报警、拨打自然资源局电话、上访等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但时至今日,不法侵害依然存在,处理结果不尽人意,土地荒废三年,杂草丛生,比人还高。当地信访部门故意扭曲事实,擅自代替投诉者签同意放弃上诉。
土地荒废多年,农民的利益遭受损害,对这些不法行为,村民的顾虑(自述):
1、对于脱贫致富和党的扶贫政策我举双手同意,但是村集体擅自将耕地出租改为工业用地使用,没有经过正常的征转报批手续,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2、租赁合同50年,违反了《民法典》租赁合同承租期限不得超过20年的相关规定。
3、“一刀切”式的租赁合同未考虑村民意愿、通货膨胀、信息公开、合法利用等诸多因素,显失公平,属于侵害损害集体利益。
4、村干部及扶贫主任法律意识淡薄,默许纵容,导致集体利益受损。
当地村民谏言:
1、在工业园区引进投资企业。
2、如需耕地,请正确引导企业至有关部门办理用地手续。
3、耕地补偿,按照国家规定。
4、信息公开,尊重村民知情权。
5、引导企业制定切实有效双赢的方案。
6、对之前的不法行为公开道歉,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7、对其中涉及利益问题的,彻查处理。
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根本在耕地。“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要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为贯彻这一重要指示精神,河南坚持不懈地加强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2022年省委一号文件中就已经提到,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措施。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确保全省耕地保有量稳定在国家下达目标任务量之上。省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陈治胜解释说,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不仅是增加了一重责任主体、多了一道保障,更大的意义在于从决策部署的源头“长牙齿”,并形成“一票否决、终身追责”的耕地保护责制度。
落实好省委一号文件,就要按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顺序,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给农业留下更多的生产空间。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就是要饭碗一起端,责任一起扛,开创耕地保护新格局,确保中国碗装满中国粮。
对此,淅川县厚坡镇土地资源相关部门,是落实省委部署还是在观望?超越土地红线的背后是否如当地村民所说存在利益关系?当地村民的诉求是否能得到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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