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4-12.31】涮煮焖炖煲,一锅多用!在家吃,比在外面幸福一百倍!随着天气越来越冷,又到了冻手又冻脚的寒冬了。一出门冷气就迎面而来,在这个寒冷的季节里,这时候最适合约上三五朋友一起——涮火锅!各种鲜香的肉、爽滑的蔬菜,蘸上够味的调料,吃上一口,整个人都要飞起来了……可是每【12.24-12.31】涮煮焖炖煲,一锅多用!在家吃,比在外面幸福一百倍!随着天气越来越冷,又到了冻手又冻脚的寒冬了。一出门冷气就迎面而来,在这个寒冷的季节里,这时候最适合约上三五朋友一起——涮火锅!各种鲜香的肉、爽滑的蔬菜,蘸上够味的调料,吃上一口,整个人都要飞起来了……可是每次到火锅店后,就会是下面的这种场景。一般情况下味道好的店都要排起长龙等候,无奈只能一边闻着浓浓的火锅香味,一边听着肚子咕咕叫,那滋味真是一种煎熬啊!“涮火锅”不一定要去火锅店才行,其实在家就可以和朋友美美的约一顿。在家煮火锅,跟外面吃的幸福感是完全不同的。热腾腾的家里,一起吃的都是真正亲密的人。既丰盛又不需要下厨,感情随着锅里的热气一起升腾。这时一口电火锅是必要的。很多人会问,“在家能吃几次火锅?买个电火锅不划算吧?”那只能说你并不了解电火锅。电火锅不止能做火锅,它往往齐备一切煮菜和煲汤功能,让没有灶台的人只靠插电就享受厨房之美。电火锅是永远都不会闲置的。电火锅优势明显,其实是给你多一种吃火锅的选择,除了可用作火锅以外,更有着超多功能,可用作蒸锅、煮锅、炖锅、焖锅等,真可谓一锅多用。让你秒变大厨轻轻松。无极温度旋钮调节火力大小,美味不用漫长等待。温度可以自由控制,能在60℃~250℃范围内任意设定,控制烹调温度。超大功率的电热盘,涮火锅的火力更足,大容量的内锅,可以供多人同时使用。与朋友聚会,和家人聚餐都可完美胜任。透明不易碎强化玻璃盖完全透明的玻璃盖,美食尽收眼底。看着烹饪的食材慢慢变熟,冒着烟火气的样子,就光想想也都是满满的幸福感~~锅身自带温度保险装置,如果你忘记了调节温度,锅体自身感受到温度异常,便可自动断电保温。电火锅的锅身材质一般都选铝合金材质的,这种材质的锅内自带不粘涂料,易清洗。不用担心菜会粘锅而不易清洗。天气越来越冷了,想要在家开心吃火锅的小伙伴们,无论是一人食,两人浪漫晚餐,还是料理三口之家的一日三餐,长虹电煮锅都能轻松满足。轻松承包你的一日三餐,火锅,关东煮,饺子,面条,一锅在手,随时随地吃到新鲜热乎饭菜。团价:白色99/灰色89包邮是否可花呗:是优惠券门槛119-30(到手99-89)券名:UU淘世界优惠券使用时间:12.23-1.3暗号:UU淘世界优惠券短链接:优惠券淘口令:复制这条信息,打开「手机淘宝」领券下单¥bL8t1aNDnpB¥电脑端淘口令:【长虹电火锅锅宿舍学生锅多功能电煮锅大容量家用一体烧菜电热锅】嚸↑↓擊鏈ㄣ接,再选择瀏覽●噐○咑閞ヽ;或復ず■淛这句话¢LupnYG2sR5X¢后咑閞淘宀┡ē
关联公司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吗?
#关联公司#劳动合同#效力
【基本案情】黄某入职A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之前,在浙江杭州从事天泵车驾驶工作。后A公司高管罗某想挖黄某到其公司工作,两人谈好工资条件,即保底工资每月为5500元,黄某才同意辞职过来。并于2013年9月20日正式入职A公司从事天泵车驾驶工作。黄某日常具体工作开展是由A公司搅拌楼业务员预先通知调度室工作人员,再由其通知黄某第二天的工作安排。黄某出勤时先到A公司办公室领取施工单,按照其指定的建筑施工地点等候其他装有混凝土的搅拌车倒料即施工。收工后由施工员(本人和副手)填好施工单,由客户核对后签字,再交A公司。由于A公司与B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是关联公司,2017年11月之前的天泵施工单两边都有。黄某工作时间不定时,有时任务重的时候每天超过12个小时。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和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A公司与黄某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但没有把合同文本交付给黄某。但在劳动仲裁过程中才知悉原来与黄某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是B公司。原来A公司办公室主任吴某(还兼B公司办公室主任)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没有告诉黄某实情,存在欺诈行为,致使黄某违背自己真实意思的表示。
黄某2013年9月至11月份工资由B公司出纳邝某个人银行账户转账代发;其2013年12月至2017年10月份的工资由B公司银行转账支付。但两公司一直未为黄某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两公司为了规避劳动用工法律责任,于2017年10月26日,以B公司的名义向黄某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但黄某继续驾驶天泵货车工作,明显不同的一点就是工资发放由A公司出纳曾某代发,此操作从2017年11月起一直到2021年2月7日黄某离职时止。但曾某与黄某无其他任何经济往来。
2019年下半年始,黄某换驾其他天泵车。
2021年2月7日,正值过年放假的时候,A公司车队队长邝某根据公司授意电话通知黄某过年后不要来上班了,并要求其把车钥匙交到公司去,也没有一个合理说法。隔了一天,黄某就去A公司处交还货车钥匙。
事后,黄某向A公司主张补偿金,遭拒绝。于是双方发生争议,黄某已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相关劳动权益。
【法理精析】通过当事人黄某对案件事实的陈述及其提供的有关证据,并结合相关法律之规定,笔者就本案作个人观点分析如下:
一、A公司与B公司是关联公司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第四项规定: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间接控制企业之间的关系。就本案而言,首先,资本关联:从A公司、B公司的营业执照登记及股东持股情况来看,目前变更后的显名股东各3个就有2个相同,且股东邓某在两公司持股各占50%和45%。其次,人的关联:从两公司通讯录记载的内容来看,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完全高度重叠(从董事长到办公室主任),属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再次,事(业务)的关联:从营业执照登记来看,两公司均经营预拌混凝土制造及销售。从黄某提供的整个劳动过程看,两公司存在财产混同(天泵货车)、混同用工、人员交叉任职的现象。
二、A公司与黄某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
2014年1月1日和2017年1月1日,B公司与黄某签订的两次书面劳动合同都是在A公司办公室签的,当时是A公司办公室主任吴某召集职工签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文本也是吴某给的,本以为是与A公司签劳动合同的,也完全有理由相信是与A公司签合同的。签合同时,合同条款空白处没有具体内容,黄某先在合同文本最后一页乙方(签名)的空白处仅签名,当时也没有写具体时间。B公司后盖章,具体时间是由公司填写的,且两次都没有把劳动合同文本交付给黄某。直到对方仲裁庭前交换证据时,黄某才知道自己原来竟是与B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才看到劳动合同条款空白处填写了相关内容。证明签订劳动合同时A公司具有欺骗行为,隐瞒劳动合同主体B公司的事实,违背黄某当时真实意思的表示。因黄某当时仅与A公司存在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意,而与B公司不存在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意。且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A公司并未与黄某协商把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权利义务转让给B公司。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关于上述劳动合同,虽然黄某在劳动合同文本最后一页签字,但B公司从未与黄某协商过。
综上,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B公司与黄某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因属于无效劳动合同。
三、黄某的实际用人单位为A公司
上述,从黄某入职A公司并接受A公司的劳动管理,到A公司违法辞退黄某等能形成证据链,黄某与A公司关系最为紧密。虽B公司对黄某进行了一段时间的实际用工,也支付了相应的工资,但从未对黄某进行劳动管理。法律规定,同一时期,劳动者只能与一个用工主体建立劳动关系,依据《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关于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规定,本案黄某可请求选择A公司作为用人单位,选择由B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目前本案正在劳动仲裁审理过程中,欲知仲裁委裁决结果如何,请继续关注。
#关联公司#劳动合同#效力
【基本案情】黄某入职A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之前,在浙江杭州从事天泵车驾驶工作。后A公司高管罗某想挖黄某到其公司工作,两人谈好工资条件,即保底工资每月为5500元,黄某才同意辞职过来。并于2013年9月20日正式入职A公司从事天泵车驾驶工作。黄某日常具体工作开展是由A公司搅拌楼业务员预先通知调度室工作人员,再由其通知黄某第二天的工作安排。黄某出勤时先到A公司办公室领取施工单,按照其指定的建筑施工地点等候其他装有混凝土的搅拌车倒料即施工。收工后由施工员(本人和副手)填好施工单,由客户核对后签字,再交A公司。由于A公司与B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是关联公司,2017年11月之前的天泵施工单两边都有。黄某工作时间不定时,有时任务重的时候每天超过12个小时。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和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A公司与黄某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但没有把合同文本交付给黄某。但在劳动仲裁过程中才知悉原来与黄某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是B公司。原来A公司办公室主任吴某(还兼B公司办公室主任)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没有告诉黄某实情,存在欺诈行为,致使黄某违背自己真实意思的表示。
黄某2013年9月至11月份工资由B公司出纳邝某个人银行账户转账代发;其2013年12月至2017年10月份的工资由B公司银行转账支付。但两公司一直未为黄某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两公司为了规避劳动用工法律责任,于2017年10月26日,以B公司的名义向黄某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但黄某继续驾驶天泵货车工作,明显不同的一点就是工资发放由A公司出纳曾某代发,此操作从2017年11月起一直到2021年2月7日黄某离职时止。但曾某与黄某无其他任何经济往来。
2019年下半年始,黄某换驾其他天泵车。
2021年2月7日,正值过年放假的时候,A公司车队队长邝某根据公司授意电话通知黄某过年后不要来上班了,并要求其把车钥匙交到公司去,也没有一个合理说法。隔了一天,黄某就去A公司处交还货车钥匙。
事后,黄某向A公司主张补偿金,遭拒绝。于是双方发生争议,黄某已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相关劳动权益。
【法理精析】通过当事人黄某对案件事实的陈述及其提供的有关证据,并结合相关法律之规定,笔者就本案作个人观点分析如下:
一、A公司与B公司是关联公司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第四项规定: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间接控制企业之间的关系。就本案而言,首先,资本关联:从A公司、B公司的营业执照登记及股东持股情况来看,目前变更后的显名股东各3个就有2个相同,且股东邓某在两公司持股各占50%和45%。其次,人的关联:从两公司通讯录记载的内容来看,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完全高度重叠(从董事长到办公室主任),属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再次,事(业务)的关联:从营业执照登记来看,两公司均经营预拌混凝土制造及销售。从黄某提供的整个劳动过程看,两公司存在财产混同(天泵货车)、混同用工、人员交叉任职的现象。
二、A公司与黄某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
2014年1月1日和2017年1月1日,B公司与黄某签订的两次书面劳动合同都是在A公司办公室签的,当时是A公司办公室主任吴某召集职工签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文本也是吴某给的,本以为是与A公司签劳动合同的,也完全有理由相信是与A公司签合同的。签合同时,合同条款空白处没有具体内容,黄某先在合同文本最后一页乙方(签名)的空白处仅签名,当时也没有写具体时间。B公司后盖章,具体时间是由公司填写的,且两次都没有把劳动合同文本交付给黄某。直到对方仲裁庭前交换证据时,黄某才知道自己原来竟是与B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才看到劳动合同条款空白处填写了相关内容。证明签订劳动合同时A公司具有欺骗行为,隐瞒劳动合同主体B公司的事实,违背黄某当时真实意思的表示。因黄某当时仅与A公司存在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意,而与B公司不存在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意。且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A公司并未与黄某协商把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权利义务转让给B公司。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关于上述劳动合同,虽然黄某在劳动合同文本最后一页签字,但B公司从未与黄某协商过。
综上,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B公司与黄某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因属于无效劳动合同。
三、黄某的实际用人单位为A公司
上述,从黄某入职A公司并接受A公司的劳动管理,到A公司违法辞退黄某等能形成证据链,黄某与A公司关系最为紧密。虽B公司对黄某进行了一段时间的实际用工,也支付了相应的工资,但从未对黄某进行劳动管理。法律规定,同一时期,劳动者只能与一个用工主体建立劳动关系,依据《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关于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规定,本案黄某可请求选择A公司作为用人单位,选择由B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目前本案正在劳动仲裁审理过程中,欲知仲裁委裁决结果如何,请继续关注。
昨天淼姐进行了小学的面试…她表现的相当稳定大气,我表现的慌里慌张中途几次丢东西[二哈]由于面试时家长只能在外面等候,她出来后我很紧张的问
♀️“感觉如何?老师问的题目难吗?”
“很简单啊!我表现的超棒的!”
♀️“真的吗!具体问了什么问题呀?”
“不告诉你!秘密!”[doge][doge][doge]
好吧!这份自信请升入小学后继续保持![二哈]
但是据我了解,这次幼升小面试的题目相对于以往确实简单许多,像以前面试会要求的背诵诗歌、20以内加减及阅读认字摸底,今年都取消了。题目类别改成了看图说故事、小棒摆图形以及一些简单的逻辑题。而面试的结果也不影响分班情况,主要是上孩子提前来学校感受环境和进行一个能力的摸底~
回来后,看着手机里库存的照片感慨…养娃的路上又一次晋级了,希望接下来的日子,继续闯关成功[偷笑][偷笑]
♀️“感觉如何?老师问的题目难吗?”
“很简单啊!我表现的超棒的!”
♀️“真的吗!具体问了什么问题呀?”
“不告诉你!秘密!”[doge][doge][doge]
好吧!这份自信请升入小学后继续保持![二哈]
但是据我了解,这次幼升小面试的题目相对于以往确实简单许多,像以前面试会要求的背诵诗歌、20以内加减及阅读认字摸底,今年都取消了。题目类别改成了看图说故事、小棒摆图形以及一些简单的逻辑题。而面试的结果也不影响分班情况,主要是上孩子提前来学校感受环境和进行一个能力的摸底~
回来后,看着手机里库存的照片感慨…养娃的路上又一次晋级了,希望接下来的日子,继续闯关成功[偷笑][偷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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