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溪镇这里的脐橙熟了,边吃边摘太爽了!赶紧约起来~
说到最能代表秋冬季的水果,那非橙子莫属了。随着天气逐渐变冷,灵溪镇浦亭片区的脐橙也进入成熟期,等待被人品尝。
12月9日下午,小编来到了浦亭脐橙精品采摘园,只见道路两旁停满了车辆,一波接一波游客前来采摘和购买,场景好不热闹。
航拍机镜头下,脐橙树占满了山头,一片绿色当中有星星点点的金黄。沿着步道走进脐橙树林,黄澄澄的脐橙像一个个小灯笼挂满枝头,空气中也弥漫着一股清新的橙香,昭示着又是丰收的一年。
“树苗是从美国引进的纽荷尔脐橙品种,从不催熟、不打农药、不染色,施的肥都是纯天然的!”采摘园的负责人李发昆自豪地向小编说道,并摘下一个橙子给小编品尝。一口咬下去,果然橙香十足,柔嫩多汁,甜香四溢!
在采摘园短短三十分钟时间,小编就看到了数十位游客。他们拿着剪刀,仔细挑选橙子,小心翼翼地将饱满浑圆的橙子装进袋子。“自己采摘比较有乐趣,还能采到个头大的。”游客周女士说道。
采摘园可供游人自助采摘,只需支付门票,即可在园里摘尽兴、吃到饱(但是要注意不浪费,不破坏性采摘)。小编了解到,这片采摘园有3000多株脐橙树,每株可产70-80斤的果实,价格为一斤6元,产品除了在本地受欢迎外,还远销上海、杭州、北京等地。
友情提示:前往采摘园,导航搜索“浦亭脐橙采摘基地”就可找到哦~
来源:灵溪发布 通讯员/林频频
说到最能代表秋冬季的水果,那非橙子莫属了。随着天气逐渐变冷,灵溪镇浦亭片区的脐橙也进入成熟期,等待被人品尝。
12月9日下午,小编来到了浦亭脐橙精品采摘园,只见道路两旁停满了车辆,一波接一波游客前来采摘和购买,场景好不热闹。
航拍机镜头下,脐橙树占满了山头,一片绿色当中有星星点点的金黄。沿着步道走进脐橙树林,黄澄澄的脐橙像一个个小灯笼挂满枝头,空气中也弥漫着一股清新的橙香,昭示着又是丰收的一年。
“树苗是从美国引进的纽荷尔脐橙品种,从不催熟、不打农药、不染色,施的肥都是纯天然的!”采摘园的负责人李发昆自豪地向小编说道,并摘下一个橙子给小编品尝。一口咬下去,果然橙香十足,柔嫩多汁,甜香四溢!
在采摘园短短三十分钟时间,小编就看到了数十位游客。他们拿着剪刀,仔细挑选橙子,小心翼翼地将饱满浑圆的橙子装进袋子。“自己采摘比较有乐趣,还能采到个头大的。”游客周女士说道。
采摘园可供游人自助采摘,只需支付门票,即可在园里摘尽兴、吃到饱(但是要注意不浪费,不破坏性采摘)。小编了解到,这片采摘园有3000多株脐橙树,每株可产70-80斤的果实,价格为一斤6元,产品除了在本地受欢迎外,还远销上海、杭州、北京等地。
友情提示:前往采摘园,导航搜索“浦亭脐橙采摘基地”就可找到哦~
来源:灵溪发布 通讯员/林频频
#家在利州# 这两天,大石镇石笋村村集体经济产业园内种植的百亩萝卜进入收获期,老乡们正忙着采收、装袋、背运,等待农业公司上门收购。
据了解,为进一步壮大集体经济,自2017年以来,石笋村凭借适宜的海拔和良好的蔬菜种植条件,流转900余亩土地种植起了萝卜、甘蓝,不仅让村上有了固定产业,还让闲置的土地得到了有效运用,也解决周边30余名群众就近务工的难题。今年预计萝卜总产量将达500余吨 ,产值20余万元,甘蓝产量50吨,产值6万余元。
据了解,为进一步壮大集体经济,自2017年以来,石笋村凭借适宜的海拔和良好的蔬菜种植条件,流转900余亩土地种植起了萝卜、甘蓝,不仅让村上有了固定产业,还让闲置的土地得到了有效运用,也解决周边30余名群众就近务工的难题。今年预计萝卜总产量将达500余吨 ,产值20余万元,甘蓝产量50吨,产值6万余元。
遇强拆遭围殴,男子撞死拆迁队2人获刑15年,检方抗诉应减刑 据封面新闻报道,连日来,"江苏扬州一业主驾车撞拆迁队致2死多伤"一事持续发酵。10月13日,韦刚家属透露,目前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检察院已对该案提出抗诉,认为扬州中院对该案判决适用法律不当,对被告人陶冉量刑畸轻,且应认定拆迁队为恶势力犯罪集团。
四面楚歌:厂房遭遇强拆还被殴打,江苏一男子驾车冲撞拆迁队
2018年10月15日凌晨5点多,睡梦中的王女士与韦刚突然接到熟人电话,称有人在他们家小加工厂门口搬东西。
夫妻俩得知消息后立即警觉起来。三年前,杭集镇政府组织对该镇小运河沿线东侧城中村棚户区进行改造拆迁,夫妻俩的小加工厂就在其中。因为补偿事宜协商未果,他们一直没有同意拆迁。
害怕是强拆,王女士决定驱车先赶去加工厂看看,韦刚住在楼上晚一步出门,并开始报警。一到地方,王女士就被眼前的景象惊住了。
"门口全部是穿马甲的,红的黄的很晃眼。我打算去关我家门的保险,他们堵住我的车子不让进,我停下来,他们就把车门打开把我拉下来,把我像拎小鸡一样往后拖。"
王女士就这样被人拦在一旁,眼睁睁地看着陶某指派人员将房屋外电源断掉,捣毁门前摄像头,又指使人员将玻璃门敲碎,搬出房内物品。

不久后,韦刚骑电动车赶到现场,持一截水管欲进入房屋阻止清除工作,却被清除人员夺下水管,拖拽至路边。
韦刚又拿出手机拍摄现场情况,却被陶某指使钱某海等人进行阻拦,抢下手机并将其摔坏。随后冲突全面升级,双方发生肢体纠缠,韦刚遭到拳打脚踢并被驱离至路边。
"当时场景太乱了,我被二三十个人围着,我弟弟过来也被打了。有路人看不下去了,说怎么能打人。"王女士回忆起当时的场景,仍十分痛苦。
遭遇强拆一片狼藉的厂房、趾高气昂人多势众的拆迁队、自己与亲人都被殴打、就连试图录下现场手机也被摔坏……难以想象韦刚当时怀着怎样的心情,坐上了王女士的汽车,加速冲向了非机动车道上混乱的人群。
"我看到韦刚的车开过来,看到有人倒下来,我也不敢看,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我现在一想起那天我腿就打颤。"
案发后,据法院判决书显示,韦刚驾驶王女士的汽车两次加速冲向非机动车道上的人群,导致多人倒地,韦刚下车后,遭到现场人员殴打,后被赶到现场的民警控制。这起事故共造成2人死亡,9人轻伤。
陷入僵局:二审驳回上诉韦刚获刑十五年,拆迁队员获刑最多三年
事发后,韦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拆迁队人员涉嫌"寻衅滋事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0年3月,扬州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韦刚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9月21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案发后,陶冉等多名拆迁人员以"寻衅滋事罪"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另案处理。9月30日,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对7名拆迁人员寻衅滋事罪一案公开开庭宣判,7人分别获刑1年3个月至3年不等。

对此判决结果,韦刚的代理律师与亲属都不能接受,律师表示,"法院方面否决了我们提出按照涉黑涉恶犯罪团伙从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的请求,仅根据寻衅滋事罪判了陶冉3年,这是极其不合理的!要知道,韦刚的二审判决刚下来,作为被强拆的一方,他都被否定正当防卫性质,重判了十五年。"
王女士也表示,"如果他们没有强拆房子,不会是这个样子。造成人员伤亡这个是事实,但是他在那种情况下能怎么办,几十个人围着他,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曙光初现:检方抗诉一审判决错误,应认定拆迁队为恶势力犯罪集团
10月8号,王女士向邗江区检察院申请抗诉。两天后,邗江区检察院向王女士出具答复书,认为邗江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适用法律不当,对拆迁队主要人员陶冉量刑畸轻,确有错误,提出抗诉。

抗诉书显示,检察院认为,陶冉纠集丁某某等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然而,在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却对陶某等人的寻衅滋事犯罪作为一般违法行为认定,因而对陶冉在有期徒刑五年以下量刑,属于适用法律错误。
与此同时,此前备受关注的拆迁队到底属不属于恶势力犯罪集团,检察院也提出抗诉。
陶冉、丁某某、张某、颜某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行为符合恶势力的全部认定条件,同时又符合犯罪集团的法定条件,应当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

因此,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认为陶冉等人的行为不构成恶势力犯罪,没有认定该案属于犯罪集团,也属于适用法律错误。
综上,邗江区人民检察院提出,陶冉等人的行为依法构成恶势力犯罪集团,且对被告人陶冉量刑畸轻,向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检察院同意抗诉,这让王女士觉得很欣慰,"这么长时间以来终于碰到的有点欣慰的事情,看到了一些曙光。"
王女士还透露,自从这件事发生之后,他们那里的拆迁队员变得很礼貌了,而且给的补偿也比原来合理,很多人现在见到韦刚的妈妈,还会很客气。
目前,韦刚家人仍在等待法律对该案进行进一步处理。 https://t.cn/A6b0t5GW
四面楚歌:厂房遭遇强拆还被殴打,江苏一男子驾车冲撞拆迁队
2018年10月15日凌晨5点多,睡梦中的王女士与韦刚突然接到熟人电话,称有人在他们家小加工厂门口搬东西。
夫妻俩得知消息后立即警觉起来。三年前,杭集镇政府组织对该镇小运河沿线东侧城中村棚户区进行改造拆迁,夫妻俩的小加工厂就在其中。因为补偿事宜协商未果,他们一直没有同意拆迁。
害怕是强拆,王女士决定驱车先赶去加工厂看看,韦刚住在楼上晚一步出门,并开始报警。一到地方,王女士就被眼前的景象惊住了。
"门口全部是穿马甲的,红的黄的很晃眼。我打算去关我家门的保险,他们堵住我的车子不让进,我停下来,他们就把车门打开把我拉下来,把我像拎小鸡一样往后拖。"
王女士就这样被人拦在一旁,眼睁睁地看着陶某指派人员将房屋外电源断掉,捣毁门前摄像头,又指使人员将玻璃门敲碎,搬出房内物品。

不久后,韦刚骑电动车赶到现场,持一截水管欲进入房屋阻止清除工作,却被清除人员夺下水管,拖拽至路边。
韦刚又拿出手机拍摄现场情况,却被陶某指使钱某海等人进行阻拦,抢下手机并将其摔坏。随后冲突全面升级,双方发生肢体纠缠,韦刚遭到拳打脚踢并被驱离至路边。
"当时场景太乱了,我被二三十个人围着,我弟弟过来也被打了。有路人看不下去了,说怎么能打人。"王女士回忆起当时的场景,仍十分痛苦。
遭遇强拆一片狼藉的厂房、趾高气昂人多势众的拆迁队、自己与亲人都被殴打、就连试图录下现场手机也被摔坏……难以想象韦刚当时怀着怎样的心情,坐上了王女士的汽车,加速冲向了非机动车道上混乱的人群。
"我看到韦刚的车开过来,看到有人倒下来,我也不敢看,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我现在一想起那天我腿就打颤。"
案发后,据法院判决书显示,韦刚驾驶王女士的汽车两次加速冲向非机动车道上的人群,导致多人倒地,韦刚下车后,遭到现场人员殴打,后被赶到现场的民警控制。这起事故共造成2人死亡,9人轻伤。
陷入僵局:二审驳回上诉韦刚获刑十五年,拆迁队员获刑最多三年
事发后,韦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拆迁队人员涉嫌"寻衅滋事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0年3月,扬州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韦刚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9月21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案发后,陶冉等多名拆迁人员以"寻衅滋事罪"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另案处理。9月30日,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对7名拆迁人员寻衅滋事罪一案公开开庭宣判,7人分别获刑1年3个月至3年不等。

对此判决结果,韦刚的代理律师与亲属都不能接受,律师表示,"法院方面否决了我们提出按照涉黑涉恶犯罪团伙从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的请求,仅根据寻衅滋事罪判了陶冉3年,这是极其不合理的!要知道,韦刚的二审判决刚下来,作为被强拆的一方,他都被否定正当防卫性质,重判了十五年。"
王女士也表示,"如果他们没有强拆房子,不会是这个样子。造成人员伤亡这个是事实,但是他在那种情况下能怎么办,几十个人围着他,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曙光初现:检方抗诉一审判决错误,应认定拆迁队为恶势力犯罪集团
10月8号,王女士向邗江区检察院申请抗诉。两天后,邗江区检察院向王女士出具答复书,认为邗江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适用法律不当,对拆迁队主要人员陶冉量刑畸轻,确有错误,提出抗诉。

抗诉书显示,检察院认为,陶冉纠集丁某某等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然而,在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却对陶某等人的寻衅滋事犯罪作为一般违法行为认定,因而对陶冉在有期徒刑五年以下量刑,属于适用法律错误。
与此同时,此前备受关注的拆迁队到底属不属于恶势力犯罪集团,检察院也提出抗诉。
陶冉、丁某某、张某、颜某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行为符合恶势力的全部认定条件,同时又符合犯罪集团的法定条件,应当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

因此,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认为陶冉等人的行为不构成恶势力犯罪,没有认定该案属于犯罪集团,也属于适用法律错误。
综上,邗江区人民检察院提出,陶冉等人的行为依法构成恶势力犯罪集团,且对被告人陶冉量刑畸轻,向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检察院同意抗诉,这让王女士觉得很欣慰,"这么长时间以来终于碰到的有点欣慰的事情,看到了一些曙光。"
王女士还透露,自从这件事发生之后,他们那里的拆迁队员变得很礼貌了,而且给的补偿也比原来合理,很多人现在见到韦刚的妈妈,还会很客气。
目前,韦刚家人仍在等待法律对该案进行进一步处理。 https://t.cn/A6b0t5G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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