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2-26上周总结#
周一:第一单:黄金1754位置空,在1743位置手动止盈110点利润[鲜花]!!
第二单:黄金1745位置多,在1753位置系统止盈80点利润[鲜花]!!
周二:第一单:黄金1751以及1747位置加仓多,在1756位置手动止盈140点利润[鲜花]!!
第二单:黄金1760位置空,在1763位置系统止损30点利润[鲜花]!!
第三单:黄金1761位置多,在1770位置系统止盈90点利润[鲜花]!!
周三:第一单:黄金1777位置空,在1775位置小赚20点利润出局[鲜花]!!
第二单:黄金1773位置多,在1773位置系保本出局[鲜花]!!
第三单:原油39.5位置空,在38.2位置系统止盈130点利润[鲜花]!!
周四:端午节未更新福利!!
周五:未更新福利
共喊八单,七胜一负,胜率高达87.5%。除去止损共斩获(540点利润),随便操作一手就是5400美金的收入[给力]。
真正的平静,绝对不是远离城市的喧闹,而是内心真正意义上的安然,真正的博弈,绝对不是盘面激动不已的冲动,而是权衡利弊之后坚定不移的守候。交易最恶心的就是先到损后到盈,写博最恶心的就是还未提交网页重启一切归零。今天的不用心是未来的不负责,今天的不努力是对梦想的不认真。
投资这座山,原本没有顶、没有头。不要站在旁边羡慕他人成功,其实成功一直都在你身边。只要你还有生命,还有能创造奇迹的双手,就没有理由当过客,更没有理由去抱怨失败。聪明的人,一味向前看,智慧人,事事向后看;聪明人,是战胜别人的人;智慧人,是战胜自己的人。修心要当以净心为要,投资要当用慧眼远眺。稳健投资之道,千万别想一夜暴富,积小胜为大胜,才是正确的投资心态!!
周一:第一单:黄金1754位置空,在1743位置手动止盈110点利润[鲜花]!!
第二单:黄金1745位置多,在1753位置系统止盈80点利润[鲜花]!!
周二:第一单:黄金1751以及1747位置加仓多,在1756位置手动止盈140点利润[鲜花]!!
第二单:黄金1760位置空,在1763位置系统止损30点利润[鲜花]!!
第三单:黄金1761位置多,在1770位置系统止盈90点利润[鲜花]!!
周三:第一单:黄金1777位置空,在1775位置小赚20点利润出局[鲜花]!!
第二单:黄金1773位置多,在1773位置系保本出局[鲜花]!!
第三单:原油39.5位置空,在38.2位置系统止盈130点利润[鲜花]!!
周四:端午节未更新福利!!
周五:未更新福利
共喊八单,七胜一负,胜率高达87.5%。除去止损共斩获(540点利润),随便操作一手就是5400美金的收入[给力]。
真正的平静,绝对不是远离城市的喧闹,而是内心真正意义上的安然,真正的博弈,绝对不是盘面激动不已的冲动,而是权衡利弊之后坚定不移的守候。交易最恶心的就是先到损后到盈,写博最恶心的就是还未提交网页重启一切归零。今天的不用心是未来的不负责,今天的不努力是对梦想的不认真。
投资这座山,原本没有顶、没有头。不要站在旁边羡慕他人成功,其实成功一直都在你身边。只要你还有生命,还有能创造奇迹的双手,就没有理由当过客,更没有理由去抱怨失败。聪明的人,一味向前看,智慧人,事事向后看;聪明人,是战胜别人的人;智慧人,是战胜自己的人。修心要当以净心为要,投资要当用慧眼远眺。稳健投资之道,千万别想一夜暴富,积小胜为大胜,才是正确的投资心态!!
《金刚经》
第十四品 离相寂灭分
原文:
尔时,须菩提闻说是经,深解义趣,涕泪悲泣,而白佛言:“希有,世尊!佛说如是甚深经典,我从昔来所得慧眼,未曾得闻如是之经。
“世尊!若复有人得闻是经,信心清净,则生实相,当知是人,成就第一希有功德。世尊!是实相者,即是非相,是故如来说名实相。
“世尊!我今得闻如是经典,信解受持不足为难,若当来世,后五百岁,其有众生,得闻是经,信解受持,是人则为第一希有。何以故?此人无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所以者何?我相即是非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即是非相。何以故?离一切诸相,则名诸佛。”
佛告须菩提:“如是!如是!若复有人得闻是经,不惊、不怖、不畏,当知是人甚为希有。何以故?须菩提!如来说第一波罗蜜,则非第一波罗蜜,是名第一波罗蜜。
“须菩提!忍辱波罗蜜,如来说非忍辱波罗蜜,是名忍辱波罗蜜。何以故?须菩提!如我昔为歌利王割截身体,我于尔时,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何以故?我于往昔节节支解时,若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应生嗔恨。
“须菩提!又念过去于五百世作忍辱仙人,于尔所世,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是故须菩提!菩萨应离一切相,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不应住色生心,不应住声香味触法生心,应生无所住心。若心有住,则为非住。是故佛说:‘菩萨心不应住色布施。’须菩提!菩萨为利益一切众生故,应如是布施。如来说一切诸相即是非相,又说一切众生即非众生。
须菩提!如来是真语者、实语者、如语者、不诳语者、不异语者。须菩提!如来所得法,此法无实无虚。须菩提,若菩萨心住于法而行布施,如人入暗,则无所见。若菩萨心不住法而行布施,如人有目,日光明照,见种种色。
须菩提!当来之世,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能于此经受持读诵,则为如来以佛智慧,悉知是人,悉见是人,皆得成就无量无边功德。”
译文:
当时,须菩提听到这些经典,深刻地领悟到佛法的妙义,感动得流下了泪水,并且向佛陀说:“太珍贵,太罕见了,世尊!您现在所说的无上甚深微妙法,我从过去到现在,虽然洞彻一切妙理,但也未曾听过这样的佛法。
“世尊!将来如果有人,能够看到或听到这部经,并领悟修持,无有杂染,必然达到本性清净,领悟到本性是佛的真实之相。当知此人,因离相见性,无为顺道,而成就第一稀有功德。
“世尊!您所说的真实之相,其实是不着空有之相的大道本体,并非以‘相’的形式存在,说是‘实相’,也是假借的名称而已,修持之人仍然不可立这一‘实相’为相,进而执着。
“世尊!今天听到您所说的无上甚深微妙法,我是坚信不疑的,也能够理解领会,更会按照您所说的妙法去修持,这对我来说并不是很困难;但是等到佛陀圆寂后,及最后的末法时期五百年,倘若有人看到或听到这部经,进而能理解其奥妙,坚信不疑,依法修持,我想,这样的人真是太难得了。此人将能成就第一等稀有的无上功德,成就佛道是不成问题的。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这样的人已经达到本性境界,不执着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等世间万相。何以见得呢?因为世间万相皆为虚幻不实之相,只有离一切相,安住在自性中,才是佛的境界,而‘佛’也只是个名相而已。”
佛陀听了之后,又对须菩提说:“是这样的!是这样的!如果有人看了或听了这部经,不惊疑、不恐慌、不畏惧,这样的人真是太难得了。
“为什么呢?须菩提!你应该知道我现在所说的是第一波罗蜜(到达彼岸最有效的方法,也就是以妙智慧破除烦恼、离相见性而得解脱之方法),虽然我说第一波罗蜜,但你们仍然不可执着第一波罗蜜,因为我说的第一波罗蜜也只是个名相。
“须菩提!以忍辱波罗蜜来说,也是不能执着的,当下要忍而无忍,辱而无辱,一点也不起嗔恨心,所以我所说的忍辱波罗蜜也是一种名相。为什么呢?须菩提!如我过去世被歌利王(一位残暴的国王,怀疑一位修行人与他的宫女有染,于是就用剑砍了修行人,但修行人仍然不起嗔恨心,那位修行人就是现在的佛陀)以剑斩掉我的四肢、耳、鼻时,我仍然不起嗔恨心,可见当时我已经没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了。为什么呢?如果我在身体被歌利王一块一块地分割时,还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我就会起嗔恨心的。
“须菩提!又想起过去五百世中做忍辱仙人的时候,专门修忍辱之道。在那时,我就已经没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了。
“所以说,须菩提!要做一位大菩萨,必须不能有任何执着,发无上正等正觉的菩提心,见到一切外相都不能动摇本心,心无所住,才能与本性真实相应!如果心有所执着,则为住于假相,而非保持在清净的本性境界。
“所以佛说:‘菩萨应做无相布施。’须菩提!作为一位大菩萨,为了利益广大众生的缘故,要像这样无相布施。总而言之,就是不要执着,因为世间一切物相都是假合而成,它们只是暂时存在。众生也是一样,只是一种假合的业力之身,只要业障果报消失,哪有众生呢?
“须菩提!我一向是讲真话、讲实话的,讲的是永恒不变的真理,我从来不说欺骗的话,也不说怪异的话。须菩提!我所证悟的法是无相的,既非空亦非色,但又是自性圆满、真实存在的。
“须菩提!倘若菩萨在布施的时候,一直惦念着我布施给谁、布施多少财物、何时会有回报等,就会为诸相所系缚。像这样的做法,就好比一个人走入暗室,他将毫无所见,无法得到本性的光明。
“假使菩萨在布施的时候,没有我布施给谁、布施多少财物、期待对方回报等念头。像这样的布施,就好比人的眼睛非常明亮,在日光照耀之下,什么东西都能看得很清楚(喻指得见本性)。
“须菩提!将来的末法时代,如果有善男信女,看到或听到这部经,进而依法读诵修持,就如同如来以佛智慧去洞悉判断一切,会成就无量无边功德。”
(待续)
第十四品 离相寂灭分
原文:
尔时,须菩提闻说是经,深解义趣,涕泪悲泣,而白佛言:“希有,世尊!佛说如是甚深经典,我从昔来所得慧眼,未曾得闻如是之经。
“世尊!若复有人得闻是经,信心清净,则生实相,当知是人,成就第一希有功德。世尊!是实相者,即是非相,是故如来说名实相。
“世尊!我今得闻如是经典,信解受持不足为难,若当来世,后五百岁,其有众生,得闻是经,信解受持,是人则为第一希有。何以故?此人无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所以者何?我相即是非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即是非相。何以故?离一切诸相,则名诸佛。”
佛告须菩提:“如是!如是!若复有人得闻是经,不惊、不怖、不畏,当知是人甚为希有。何以故?须菩提!如来说第一波罗蜜,则非第一波罗蜜,是名第一波罗蜜。
“须菩提!忍辱波罗蜜,如来说非忍辱波罗蜜,是名忍辱波罗蜜。何以故?须菩提!如我昔为歌利王割截身体,我于尔时,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何以故?我于往昔节节支解时,若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应生嗔恨。
“须菩提!又念过去于五百世作忍辱仙人,于尔所世,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是故须菩提!菩萨应离一切相,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不应住色生心,不应住声香味触法生心,应生无所住心。若心有住,则为非住。是故佛说:‘菩萨心不应住色布施。’须菩提!菩萨为利益一切众生故,应如是布施。如来说一切诸相即是非相,又说一切众生即非众生。
须菩提!如来是真语者、实语者、如语者、不诳语者、不异语者。须菩提!如来所得法,此法无实无虚。须菩提,若菩萨心住于法而行布施,如人入暗,则无所见。若菩萨心不住法而行布施,如人有目,日光明照,见种种色。
须菩提!当来之世,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能于此经受持读诵,则为如来以佛智慧,悉知是人,悉见是人,皆得成就无量无边功德。”
译文:
当时,须菩提听到这些经典,深刻地领悟到佛法的妙义,感动得流下了泪水,并且向佛陀说:“太珍贵,太罕见了,世尊!您现在所说的无上甚深微妙法,我从过去到现在,虽然洞彻一切妙理,但也未曾听过这样的佛法。
“世尊!将来如果有人,能够看到或听到这部经,并领悟修持,无有杂染,必然达到本性清净,领悟到本性是佛的真实之相。当知此人,因离相见性,无为顺道,而成就第一稀有功德。
“世尊!您所说的真实之相,其实是不着空有之相的大道本体,并非以‘相’的形式存在,说是‘实相’,也是假借的名称而已,修持之人仍然不可立这一‘实相’为相,进而执着。
“世尊!今天听到您所说的无上甚深微妙法,我是坚信不疑的,也能够理解领会,更会按照您所说的妙法去修持,这对我来说并不是很困难;但是等到佛陀圆寂后,及最后的末法时期五百年,倘若有人看到或听到这部经,进而能理解其奥妙,坚信不疑,依法修持,我想,这样的人真是太难得了。此人将能成就第一等稀有的无上功德,成就佛道是不成问题的。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这样的人已经达到本性境界,不执着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等世间万相。何以见得呢?因为世间万相皆为虚幻不实之相,只有离一切相,安住在自性中,才是佛的境界,而‘佛’也只是个名相而已。”
佛陀听了之后,又对须菩提说:“是这样的!是这样的!如果有人看了或听了这部经,不惊疑、不恐慌、不畏惧,这样的人真是太难得了。
“为什么呢?须菩提!你应该知道我现在所说的是第一波罗蜜(到达彼岸最有效的方法,也就是以妙智慧破除烦恼、离相见性而得解脱之方法),虽然我说第一波罗蜜,但你们仍然不可执着第一波罗蜜,因为我说的第一波罗蜜也只是个名相。
“须菩提!以忍辱波罗蜜来说,也是不能执着的,当下要忍而无忍,辱而无辱,一点也不起嗔恨心,所以我所说的忍辱波罗蜜也是一种名相。为什么呢?须菩提!如我过去世被歌利王(一位残暴的国王,怀疑一位修行人与他的宫女有染,于是就用剑砍了修行人,但修行人仍然不起嗔恨心,那位修行人就是现在的佛陀)以剑斩掉我的四肢、耳、鼻时,我仍然不起嗔恨心,可见当时我已经没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了。为什么呢?如果我在身体被歌利王一块一块地分割时,还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我就会起嗔恨心的。
“须菩提!又想起过去五百世中做忍辱仙人的时候,专门修忍辱之道。在那时,我就已经没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了。
“所以说,须菩提!要做一位大菩萨,必须不能有任何执着,发无上正等正觉的菩提心,见到一切外相都不能动摇本心,心无所住,才能与本性真实相应!如果心有所执着,则为住于假相,而非保持在清净的本性境界。
“所以佛说:‘菩萨应做无相布施。’须菩提!作为一位大菩萨,为了利益广大众生的缘故,要像这样无相布施。总而言之,就是不要执着,因为世间一切物相都是假合而成,它们只是暂时存在。众生也是一样,只是一种假合的业力之身,只要业障果报消失,哪有众生呢?
“须菩提!我一向是讲真话、讲实话的,讲的是永恒不变的真理,我从来不说欺骗的话,也不说怪异的话。须菩提!我所证悟的法是无相的,既非空亦非色,但又是自性圆满、真实存在的。
“须菩提!倘若菩萨在布施的时候,一直惦念着我布施给谁、布施多少财物、何时会有回报等,就会为诸相所系缚。像这样的做法,就好比一个人走入暗室,他将毫无所见,无法得到本性的光明。
“假使菩萨在布施的时候,没有我布施给谁、布施多少财物、期待对方回报等念头。像这样的布施,就好比人的眼睛非常明亮,在日光照耀之下,什么东西都能看得很清楚(喻指得见本性)。
“须菩提!将来的末法时代,如果有善男信女,看到或听到这部经,进而依法读诵修持,就如同如来以佛智慧去洞悉判断一切,会成就无量无边功德。”
(待续)
【“守好钱袋子,护好幸福家” | 淮安中院防范非法集资法律知识宣讲及案例选登】
昨天,小编为大家讲述了非法集资的定义及有关法律责任,那么非法集资有哪些主要表现形式和套路呢?今天,小编就和大家一起,练就一双“慧眼”,识破非法集资的“陷阱”!
二、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及常见手段
(一)非法集资主要表现形式
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从目前案发情况看,主要包括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四大类。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种形式:
1、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
2、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3、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
4、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5、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联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6、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7、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
8、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9、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二)四个常见手法
一是承诺高额回报。不法分子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
二是编造虚假项目。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编造各种虚假项目,有的甚至组织免费旅游、考察等,骗取社会公众信任。
三是以虚假宣传造势。不法分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聘请明星代言、名人站台,在各大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广告、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制造虚假声势。
四是利用亲情诱骗。有些非法集资参与人,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有时采取类传销的手法,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编造自己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言,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三)典型非法集资活动“四部曲”
第一步:画饼。非法集资人会编织一个或多个尽可能“高大上”的项目。以“新技术”、“新革命”、“新政策”、“区块链”、“虚拟货币”等为幌子,描绘一幅预期报酬丰厚的蓝图,把集资参与人的胃口“吊”起来,让其产生“不容错过”“机不可失”的错觉。非法集资人一般会把“饼”画大,尽可能吸引参与人眼球。
第二步:造势。利用一切资源把声势做大。非法集资人通常会举办各种造势活动,比如新闻发布会、产品推介会、现场观摩会、体验日活动、知识讲座等;组织集体旅游、考察等,赠送米面油、话费等小礼品;大量展示各种或真或假的“技术认证”“获奖证书”“政府批文”;公布一些领导视察影视资料,公司领导与政府官员、明星合影;故意把活动选在政府会议中心、礼堂进行,其场面之大、规格之高极具欺骗性。
第三步:吸金。想方设法套取你口袋里的钱。非法集资人通过返点、分红,给参与人初尝“甜头”,使其相信把钱放在他那儿不仅有可观的收入,而且比放在自己口袋里还安全,参与人不仅将自己的钱倾囊而出,还动员亲友加入,集资金额越滚越大。
第四步:跑路。非法集资人往往会在“吸金”一段时间后跑路,或者因为原本就是“庞氏骗局”人去楼空,或者因为经营不善致使资金链断裂。集资参与人遭受惨重经济损失,甚至血本无归。
(四)非法集资常见套路
非法集资违法犯罪分子为了引诱群众上当受骗,达到非法集资目的,通常采取以下手段骗取群众信任。
1、装点公司门面,营造实力假象。不法分子往往成立公司,办理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貌似合法,实则没有金融资质。这些公司或办公地点高档豪华,或宣传国资背景,或投入重金通过各类媒体甚至央视进行包装宣传,或在高档场所(如人民大会堂)举行推介会、知识讲座,邀请名人、学者和官员站台造势,展示与领导合影及各种奖项,欺骗性更强。
2、编造投资项目,打消群众疑虑。从过去的农林矿业开发、民间借贷、房地产销售、原始股发行、加盟经营等形式逐渐升级包装为投资理财、财富管理、金融互助理财、海外上市、私募股权等形形色色的理财项目,并且承诺有担保、可回购、低风险、高回报等。
3、混淆投资概念,常人难以判断。不法分子把在地方股交中心挂牌吹成上市,把在美国OTCBB市场挂牌混淆是在纳斯达克上市;有的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等新的名词迷惑群众,假称新投资工具或金融产品;有的利用专卖、代理、加盟连锁、消费增值返利、电子商务等新的经营方式,欺骗群众投资。
4、承诺高额回报,编造“致富”神话。高利引诱,是所有诈骗犯罪分子欺骗群众的不二法门。不法分子一开始按时足额兑现先期投入者的本息,然后是拆东墙补西墙,用后来人的钱兑现先前的本息,等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携款潜逃。
昨天,小编为大家讲述了非法集资的定义及有关法律责任,那么非法集资有哪些主要表现形式和套路呢?今天,小编就和大家一起,练就一双“慧眼”,识破非法集资的“陷阱”!
二、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及常见手段
(一)非法集资主要表现形式
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从目前案发情况看,主要包括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四大类。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种形式:
1、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
2、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3、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
4、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5、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联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6、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7、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
8、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9、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二)四个常见手法
一是承诺高额回报。不法分子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
二是编造虚假项目。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编造各种虚假项目,有的甚至组织免费旅游、考察等,骗取社会公众信任。
三是以虚假宣传造势。不法分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聘请明星代言、名人站台,在各大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广告、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制造虚假声势。
四是利用亲情诱骗。有些非法集资参与人,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有时采取类传销的手法,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编造自己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言,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三)典型非法集资活动“四部曲”
第一步:画饼。非法集资人会编织一个或多个尽可能“高大上”的项目。以“新技术”、“新革命”、“新政策”、“区块链”、“虚拟货币”等为幌子,描绘一幅预期报酬丰厚的蓝图,把集资参与人的胃口“吊”起来,让其产生“不容错过”“机不可失”的错觉。非法集资人一般会把“饼”画大,尽可能吸引参与人眼球。
第二步:造势。利用一切资源把声势做大。非法集资人通常会举办各种造势活动,比如新闻发布会、产品推介会、现场观摩会、体验日活动、知识讲座等;组织集体旅游、考察等,赠送米面油、话费等小礼品;大量展示各种或真或假的“技术认证”“获奖证书”“政府批文”;公布一些领导视察影视资料,公司领导与政府官员、明星合影;故意把活动选在政府会议中心、礼堂进行,其场面之大、规格之高极具欺骗性。
第三步:吸金。想方设法套取你口袋里的钱。非法集资人通过返点、分红,给参与人初尝“甜头”,使其相信把钱放在他那儿不仅有可观的收入,而且比放在自己口袋里还安全,参与人不仅将自己的钱倾囊而出,还动员亲友加入,集资金额越滚越大。
第四步:跑路。非法集资人往往会在“吸金”一段时间后跑路,或者因为原本就是“庞氏骗局”人去楼空,或者因为经营不善致使资金链断裂。集资参与人遭受惨重经济损失,甚至血本无归。
(四)非法集资常见套路
非法集资违法犯罪分子为了引诱群众上当受骗,达到非法集资目的,通常采取以下手段骗取群众信任。
1、装点公司门面,营造实力假象。不法分子往往成立公司,办理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貌似合法,实则没有金融资质。这些公司或办公地点高档豪华,或宣传国资背景,或投入重金通过各类媒体甚至央视进行包装宣传,或在高档场所(如人民大会堂)举行推介会、知识讲座,邀请名人、学者和官员站台造势,展示与领导合影及各种奖项,欺骗性更强。
2、编造投资项目,打消群众疑虑。从过去的农林矿业开发、民间借贷、房地产销售、原始股发行、加盟经营等形式逐渐升级包装为投资理财、财富管理、金融互助理财、海外上市、私募股权等形形色色的理财项目,并且承诺有担保、可回购、低风险、高回报等。
3、混淆投资概念,常人难以判断。不法分子把在地方股交中心挂牌吹成上市,把在美国OTCBB市场挂牌混淆是在纳斯达克上市;有的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等新的名词迷惑群众,假称新投资工具或金融产品;有的利用专卖、代理、加盟连锁、消费增值返利、电子商务等新的经营方式,欺骗群众投资。
4、承诺高额回报,编造“致富”神话。高利引诱,是所有诈骗犯罪分子欺骗群众的不二法门。不法分子一开始按时足额兑现先期投入者的本息,然后是拆东墙补西墙,用后来人的钱兑现先前的本息,等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携款潜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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