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心为民促执行 司法救助暖民心# 林区中院组织辖区法院集中发放执行救助款
2020年6月17日,是全省法院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执行案件专项救助款集中发放日,林区中院组织辖区有发放任务的法院、法庭在分会场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参加省法院组织的全省法院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执行案件专项救助款集中发放日启动仪式,并组织集中发放专项救助款。中院主管院领导张惠灵和执行局相关领导在分会场参加了启动仪式。
东方红人民法院在其执行指挥中心现场向申请人张某发放执行案件救助款50000元。张某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严重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无任何经济来源,生活特别困难,收到司法救助款后,她激动地握住执行法官的手,泪流满面,久久不能平静。
绥阳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人员主动到申请人张某某的家中,将18000元救助款交到了张某某姐姐的手中,给原本生活极为困难并失去信心的张某某带来了关怀和温暖。申请人张某某眼含热泪,颤抖着双手从执行法官手中接过救助款,并一再表示“感谢党,感谢法院,感谢执行法官”。
诺敏河人民法院分别向两件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执行案件的救助申请人进行了司法救助。申请人郝某某得知救助款14000元马上就发放到其手中,早早地来到法院大厅等候,顺利地拿到了带着温度、饱含温情的专项救助款后,表示非常感谢党的政策和法官辛苦的付出。申请人高某由于交通事故需常年服药,生活不能自理,他收到救助款14000元后非常高兴,对法院的专项救助表示十分感谢。
此次活动,通过对交通事故案件中特困当事人予以一次性救助,从而一定程度上帮助当事人解决了生活困难,充分体现了省法院对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特困申请人的高度关心、关爱。今后林区中院将进一步加大对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帮助困难当事人解决实际问题,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和关怀,为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贡献司法力量。
2020年6月17日,是全省法院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执行案件专项救助款集中发放日,林区中院组织辖区有发放任务的法院、法庭在分会场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参加省法院组织的全省法院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执行案件专项救助款集中发放日启动仪式,并组织集中发放专项救助款。中院主管院领导张惠灵和执行局相关领导在分会场参加了启动仪式。
东方红人民法院在其执行指挥中心现场向申请人张某发放执行案件救助款50000元。张某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严重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无任何经济来源,生活特别困难,收到司法救助款后,她激动地握住执行法官的手,泪流满面,久久不能平静。
绥阳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人员主动到申请人张某某的家中,将18000元救助款交到了张某某姐姐的手中,给原本生活极为困难并失去信心的张某某带来了关怀和温暖。申请人张某某眼含热泪,颤抖着双手从执行法官手中接过救助款,并一再表示“感谢党,感谢法院,感谢执行法官”。
诺敏河人民法院分别向两件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执行案件的救助申请人进行了司法救助。申请人郝某某得知救助款14000元马上就发放到其手中,早早地来到法院大厅等候,顺利地拿到了带着温度、饱含温情的专项救助款后,表示非常感谢党的政策和法官辛苦的付出。申请人高某由于交通事故需常年服药,生活不能自理,他收到救助款14000元后非常高兴,对法院的专项救助表示十分感谢。
此次活动,通过对交通事故案件中特困当事人予以一次性救助,从而一定程度上帮助当事人解决了生活困难,充分体现了省法院对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特困申请人的高度关心、关爱。今后林区中院将进一步加大对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帮助困难当事人解决实际问题,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和关怀,为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贡献司法力量。
#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 “没有馅饼只有陷阱!”诺敏河人民法院教您如何守住辛苦钱
非法集资以高回报为诱饵,
以骗取资金为目的,
涉及面广,危害性大。
不仅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
而且严重损害群众利益。
有的受害者因此倾家荡产,
有的甚至危及生命安全,
真是害人不浅!
为提高社会公众法律意识和金融风险防范意识,让人民群众远离非法集资陷阱,近日,诺敏河人民法院干警走上街头、以案普法,教大家如何防忽悠、反套路。
此次集中普法宣传活动紧密结合今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活动主题,选择在居民社区,银行、休闲广场等人口密集和非法集资高风险区域进行,通过展示 “打击非法集资齐参与、同享社会和谐共受益”宣传横幅,向来往群众发放“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及“社会公众如何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活动”宣传彩页,为群众讲解非法集资典型案例等形式与群众良性互动,收到了良好的普法宣传效果。
本次宣传活动通过宣传打击非法集资的相关法律法规和以案讲法,使人民群众认识到组织与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不良后果及相应法律责任,切实增强了群众识别、抵御非法集资高利诱惑的意识和能力。
在后续的宣传月活动中,诺敏河人民法院将通过召开主题新闻发布会、“送法七进”、自媒体与传统媒体结合宣传等形式,不断扩大宣传范围,积极提升宣传效果,为有效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非法集资以高回报为诱饵,
以骗取资金为目的,
涉及面广,危害性大。
不仅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
而且严重损害群众利益。
有的受害者因此倾家荡产,
有的甚至危及生命安全,
真是害人不浅!
为提高社会公众法律意识和金融风险防范意识,让人民群众远离非法集资陷阱,近日,诺敏河人民法院干警走上街头、以案普法,教大家如何防忽悠、反套路。
此次集中普法宣传活动紧密结合今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活动主题,选择在居民社区,银行、休闲广场等人口密集和非法集资高风险区域进行,通过展示 “打击非法集资齐参与、同享社会和谐共受益”宣传横幅,向来往群众发放“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及“社会公众如何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活动”宣传彩页,为群众讲解非法集资典型案例等形式与群众良性互动,收到了良好的普法宣传效果。
本次宣传活动通过宣传打击非法集资的相关法律法规和以案讲法,使人民群众认识到组织与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不良后果及相应法律责任,切实增强了群众识别、抵御非法集资高利诱惑的意识和能力。
在后续的宣传月活动中,诺敏河人民法院将通过召开主题新闻发布会、“送法七进”、自媒体与传统媒体结合宣传等形式,不断扩大宣传范围,积极提升宣传效果,为有效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诺敏河人民检察院开展“致检察官的一封信”作品征集活动】一封书信中蕴含着情感能量的建构。为给未成年人提供更优质的法治服务和更全面的司法关怀,在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诺敏河人民检察院特开展“致检察官的一封信”作品征集活动,让孩子们用书信的形式说出对“检察官”的需求、了解和期待,以促进诺敏河人民检察院更有针对性的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希望通过本次征集活动搭建未成年人与检察机关双向了解的桥梁,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
有诗曰:“开拆远书何事喜,数行家信抵千金”,孩子,希望你拿起手中的笔,在这个属于你的节日里,和检察官叔叔阿姨们说一说你的心里话。无需华丽的词藻,更无需长篇累牍,问一句安好,道一句期许,哪怕几字几行,哪怕一诗一画都可以。
征集时间:
5月25日至6月10日
征集对象:
5—18周岁的未成年人
参与方式:
诺敏河人民检察院在微信、微博、头条各平台发布征集公告,广大网友可将作品发送至专题邮箱(nmhjcy@163.com),也可以用信件形式邮寄至“黑龙江省绥棱县林业局康乐路4号诺敏河人民检察院 修彦兰(收)”
作品要求:
1.信件内容要求积极向上,活泼童真,形式包括文字、书法、绘画涂鸦、诗词;文字信件字数不少于100字;
2.邮箱投稿需要将信件拍摄为照片形式上传,要求清晰。
3.信件内容必须原创。
4.投稿时请注明姓名、地址和联系方式,投稿后诺敏河人民检察院拥有对稿件的登载、宣传权利。
奖项设置:
诺敏河人民检察院将对信件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并给予精美礼品一份。诺敏河人民检察院将在不泄露个人信息的情况下对内容优秀的信件公开展示推广。
一等奖3名 各奖励精美大礼包一份
二等奖5名 各奖励精美礼品一份
三等奖10名 各奖励精美礼品一份
优秀奖20名 各奖励精美礼品一份
有诗曰:“开拆远书何事喜,数行家信抵千金”,孩子,希望你拿起手中的笔,在这个属于你的节日里,和检察官叔叔阿姨们说一说你的心里话。无需华丽的词藻,更无需长篇累牍,问一句安好,道一句期许,哪怕几字几行,哪怕一诗一画都可以。
征集时间:
5月25日至6月10日
征集对象:
5—18周岁的未成年人
参与方式:
诺敏河人民检察院在微信、微博、头条各平台发布征集公告,广大网友可将作品发送至专题邮箱(nmhjcy@163.com),也可以用信件形式邮寄至“黑龙江省绥棱县林业局康乐路4号诺敏河人民检察院 修彦兰(收)”
作品要求:
1.信件内容要求积极向上,活泼童真,形式包括文字、书法、绘画涂鸦、诗词;文字信件字数不少于100字;
2.邮箱投稿需要将信件拍摄为照片形式上传,要求清晰。
3.信件内容必须原创。
4.投稿时请注明姓名、地址和联系方式,投稿后诺敏河人民检察院拥有对稿件的登载、宣传权利。
奖项设置:
诺敏河人民检察院将对信件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并给予精美礼品一份。诺敏河人民检察院将在不泄露个人信息的情况下对内容优秀的信件公开展示推广。
一等奖3名 各奖励精美大礼包一份
二等奖5名 各奖励精美礼品一份
三等奖10名 各奖励精美礼品一份
优秀奖20名 各奖励精美礼品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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