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身边事[超话]# 【石家庄一女子自认为老顾客做蛋糕少给10块钱,店家不同意,顾客竟气愤报警】近日,石家庄市,民警接到了一名杨姓女士的报警,而报警的原因,竟是因区区10块钱闹起了纠纷,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呢?由于丈夫要过生日,杨女士就想给丈夫一个特别的生日礼物,于是带着两个孩子来到一家蛋糕店,因为这里提供体验做蛋糕的DIY服务,她想让俩孩子亲手为爸爸做生日蛋糕。想法确实很不错,可在最后结账时,双方发生了分歧,并闹到了互不相让的地步。
据杨女士描述,蛋糕做完后的价格应该是101.8元,自己给对方转了90元过去。然而店家不同意,说最低100块,非要他再转10块钱,否则就算把蛋糕砸了也不能让她带走。这让杨女士很是恼火,自己只是还价了10块钱,况且自己是这家店的老顾客了,以前每次买东西老板都给便宜一些。可最近店里换了新老板,没想到一点优惠都不给。
对于杨女士的说法,店家并不认同。首先,老板表示他们从来没有说过“砸了也不让带走”的话,只是说如果不把钱给够,不能让她拿走蛋糕。最重要的是,这事儿并不在于10块钱是多还是少,自己是做生意的,就算砍价至少也应该在双方协商成功的前提下。而杨女士的做法却是,在自己还没同意的时候,自作主张转了90块钱过来。“我们的商品都是有标价的,就算去超市买一瓶3块钱的饮料,你只给2块钱,人家肯定也不会让你拿走。”
在双方理论的过程中,店老板曾表示,哪怕这单给你退了,也不能90块钱成交。而对于这个“退单”,双方也产生了分歧。杨女士所理解的“退”,就是要把90元全部退回来,相当于自己没来过。而店家表示,生日蛋糕已经做完了,其中的蛋糕、奶油、饼干和水果酱等已经产生了约60元的成本。所谓的“退单”,应该是把消耗的成本刨除之后,把剩余部分退回去,但这样的话蛋糕就不应该拿走了。
不仅如此,杨女士又挑了其它毛病,说店里卫生不达标,做蛋糕的时候发现了头发,另外两位店主叨叨叨说话声音很大,影响心情。对此,老板也给出了解释,说他们在和面蒸蛋糕的时候都会戴帽子,头发也可能是顾客身上的。至于说话声音大,女店主表示可能是由于情绪激动,影响了顾客体验,并当面给杨女士道了歉,但是钱该怎么给还应该怎么给。
双方僵持不下,杨女士坚持要90元全部退回,而老板则表示要么补齐那10块钱,要么退单。在民警的调解下,蛋糕店老板同意做出让步,只留一个40元的蛋糕成本,其它饼干、奶油之类的只当是赔了。最后,老板给杨女士退回了50元钱,并且又帮她写上了“祝爸爸生日快乐”几个字,蛋糕被杨女士带走了。
或许有网友觉得有点迷糊,若按60元成本来算的话,就算90元成交也还能赚30块钱毛利,怎么调解了一顿,让人40块钱把蛋糕拿走了,店家反倒赔了20块?在十九妹看来,这其实已经不是钱的问题了,而是一个原则问题。店老板宁可赔钱,宁可把这单做成一锤子买卖,也要坚持原则。即给不给优惠应该协商,而不是顾客想给多少就给多少。只不过店家最后做出了进一步妥协,让她把蛋糕拿走了,而且还帮她写了字。
而对于杨女士来说,既然是按“退单”的方式来解决的,她但凡还有点原则的话,就不应该再带走蛋糕。没想到的是,她最后还是把蛋糕拿走了。笔者在想,杨女士以后应该不会再光顾这家店了,就算是再次光顾,估计店老板也不会再做她的生意了。
讨价还价并没有错,因为这就是一个沟通协商的过程,但沟通的目的是为了达成买卖双方的共同意愿。商家应该尊重顾客的消费权益,消费者同样也应该尊重商家的劳动成本。可能有人觉得这两个店主太死板,60元的成本,赚40是赚,赚30也不算少,又何必得罪顾客呢?或许你只看到了表面成本,没注意到隐形成本,比如房租、水电、人工等等。小本经营,很多时候利润并没有想象当中那么丰厚,因为利润定高了,就很容易被市场淘汰。
总之,店家和消费者应当建立在互相尊重和理解的基础上促成交易,砍价没问题,但顾客自己定价就有点不合适了。对于这件事,您觉得谁错了?是顾客图便宜,还是店家太死板?via支付百科
据杨女士描述,蛋糕做完后的价格应该是101.8元,自己给对方转了90元过去。然而店家不同意,说最低100块,非要他再转10块钱,否则就算把蛋糕砸了也不能让她带走。这让杨女士很是恼火,自己只是还价了10块钱,况且自己是这家店的老顾客了,以前每次买东西老板都给便宜一些。可最近店里换了新老板,没想到一点优惠都不给。
对于杨女士的说法,店家并不认同。首先,老板表示他们从来没有说过“砸了也不让带走”的话,只是说如果不把钱给够,不能让她拿走蛋糕。最重要的是,这事儿并不在于10块钱是多还是少,自己是做生意的,就算砍价至少也应该在双方协商成功的前提下。而杨女士的做法却是,在自己还没同意的时候,自作主张转了90块钱过来。“我们的商品都是有标价的,就算去超市买一瓶3块钱的饮料,你只给2块钱,人家肯定也不会让你拿走。”
在双方理论的过程中,店老板曾表示,哪怕这单给你退了,也不能90块钱成交。而对于这个“退单”,双方也产生了分歧。杨女士所理解的“退”,就是要把90元全部退回来,相当于自己没来过。而店家表示,生日蛋糕已经做完了,其中的蛋糕、奶油、饼干和水果酱等已经产生了约60元的成本。所谓的“退单”,应该是把消耗的成本刨除之后,把剩余部分退回去,但这样的话蛋糕就不应该拿走了。
不仅如此,杨女士又挑了其它毛病,说店里卫生不达标,做蛋糕的时候发现了头发,另外两位店主叨叨叨说话声音很大,影响心情。对此,老板也给出了解释,说他们在和面蒸蛋糕的时候都会戴帽子,头发也可能是顾客身上的。至于说话声音大,女店主表示可能是由于情绪激动,影响了顾客体验,并当面给杨女士道了歉,但是钱该怎么给还应该怎么给。
双方僵持不下,杨女士坚持要90元全部退回,而老板则表示要么补齐那10块钱,要么退单。在民警的调解下,蛋糕店老板同意做出让步,只留一个40元的蛋糕成本,其它饼干、奶油之类的只当是赔了。最后,老板给杨女士退回了50元钱,并且又帮她写上了“祝爸爸生日快乐”几个字,蛋糕被杨女士带走了。
或许有网友觉得有点迷糊,若按60元成本来算的话,就算90元成交也还能赚30块钱毛利,怎么调解了一顿,让人40块钱把蛋糕拿走了,店家反倒赔了20块?在十九妹看来,这其实已经不是钱的问题了,而是一个原则问题。店老板宁可赔钱,宁可把这单做成一锤子买卖,也要坚持原则。即给不给优惠应该协商,而不是顾客想给多少就给多少。只不过店家最后做出了进一步妥协,让她把蛋糕拿走了,而且还帮她写了字。
而对于杨女士来说,既然是按“退单”的方式来解决的,她但凡还有点原则的话,就不应该再带走蛋糕。没想到的是,她最后还是把蛋糕拿走了。笔者在想,杨女士以后应该不会再光顾这家店了,就算是再次光顾,估计店老板也不会再做她的生意了。
讨价还价并没有错,因为这就是一个沟通协商的过程,但沟通的目的是为了达成买卖双方的共同意愿。商家应该尊重顾客的消费权益,消费者同样也应该尊重商家的劳动成本。可能有人觉得这两个店主太死板,60元的成本,赚40是赚,赚30也不算少,又何必得罪顾客呢?或许你只看到了表面成本,没注意到隐形成本,比如房租、水电、人工等等。小本经营,很多时候利润并没有想象当中那么丰厚,因为利润定高了,就很容易被市场淘汰。
总之,店家和消费者应当建立在互相尊重和理解的基础上促成交易,砍价没问题,但顾客自己定价就有点不合适了。对于这件事,您觉得谁错了?是顾客图便宜,还是店家太死板?via支付百科
#志愿vista#9月25日,保定学院生物化工与环境工程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的30名志愿者[抱抱][抱抱]来到新北街社区开展了以宣讲在行动为主题的志愿活动,在活动中,志愿者们积极参与,认真讲解,耐心询问,得到了社区居民的一致好评[鼓掌][鼓掌] (via保定学院生化学院青年志愿者分会) https://t.cn/RyhQLkp
#泰安身边事#【泰安环山路苗木遮挡人行道 行人通行受影响】近日,有网友反映,泰安环山路三合水厂路段西侧到白马石路段北侧,马路牙子上面的绿化树木缺乏管理,影响行人通行。16日上午,记者来到环山路三合水厂路段,人行道在机动车道一侧,宽度约2米左右。从三合水厂公交站到白马石村公交站约有1000米,在这范围内有四处苗木的枝叶向人行道延伸严重,其中一处苗木的枝条垂在人行道上,占据人行道三分之二。来往的机动车辆较多,行人谨慎通过。“这些枝条都长外边来了,我都得低着头过去,路上的车这么多,很危险啊!”路过的冯先生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章道路通行条件第二十八条规定: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的树木或者其他植物,设置的广告牌、管线等,应当与交通设施保持必要的距离,不得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不得妨碍安全视距,不得影响通行。
泰山景区农林局负责人表示,将尽快安排相关人员到现场处理,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树木及时进行修剪。
via齐鲁晚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章道路通行条件第二十八条规定: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的树木或者其他植物,设置的广告牌、管线等,应当与交通设施保持必要的距离,不得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不得妨碍安全视距,不得影响通行。
泰山景区农林局负责人表示,将尽快安排相关人员到现场处理,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树木及时进行修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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