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渭河流域(宝鸡段)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以来, 市生态环境局扶风分局高度重视,精心安排,抽调骨干力量,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的精心指导下,扎实开展渭河扶风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行动。执法人员克服人员少、任务重,放弃节假日和午休时间等重重困难,采取白天排查、晚上录数据等方法,提前完成了疑似点位和重点区域的现场排查任务。#宝鸡生态新闻#
#赣州身边事# 【严禁!赣州发布重要通告!】近日,赣州市文物局发布关于加强水下出露文物保护管理的通告,严禁任何个人以任何形式,进行水下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等活动!
关于加强水下出露文物保护管理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们:
今年夏季以来,我市受持续晴热少雨的天气影响,市域内江、河、湖泊水位出现明显下降,特别是章、贡两江有出露文物的现象。为加强水下出露文物保护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水下文物的义务。严禁任何个人以任何形式进行水下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等活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以任何方式发现疑似水下文物的,应当及时报告当地政府或者就近的文物部门,并上交已经打捞出水的文物。广大市民朋友们应主动将发现、搜集的文物上交属地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保管,对盗捞、哄抢、隐匿、贩卖文物的行为进行举报,对主动上交文物和举报文物犯罪线索有功人员,我局将予以奖励。同时,我局将会同公安部门开展打击防范水下出露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对私自收购水下出露文物,将文物出售给文物贩子的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赣州市文物局
2022年11月2日
附件1:市、县文物部门联系方式
转发扩散!
来源:江西赣州文旅
关于加强水下出露文物保护管理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们:
今年夏季以来,我市受持续晴热少雨的天气影响,市域内江、河、湖泊水位出现明显下降,特别是章、贡两江有出露文物的现象。为加强水下出露文物保护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水下文物的义务。严禁任何个人以任何形式进行水下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等活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以任何方式发现疑似水下文物的,应当及时报告当地政府或者就近的文物部门,并上交已经打捞出水的文物。广大市民朋友们应主动将发现、搜集的文物上交属地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保管,对盗捞、哄抢、隐匿、贩卖文物的行为进行举报,对主动上交文物和举报文物犯罪线索有功人员,我局将予以奖励。同时,我局将会同公安部门开展打击防范水下出露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对私自收购水下出露文物,将文物出售给文物贩子的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赣州市文物局
2022年11月2日
附件1:市、县文物部门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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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西赣州文旅
把“两山”理念转化为生动实践 做优湿地保护管理“苏州模式” :说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苏州著名的“城市山林”特色,使其成为当代城市发展的典范。而当下,“园林之城”又迈向“湿地之城”,全市深入推进国际湿地城市创建,谱写着城市水绿交融的新篇章。“君到姑苏见,人家尽枕河。古宫闲地少,水巷小桥多。”千年前的一首诗词,生动描述了苏州人与湿地的密切关系。水是苏州的灵魂,苏州的历史就是一部“依水而兴”的文明史。2500多年来,苏州城市与湿地的羁绊跨越历史长河,与水的交融和共生已融入人们生产生活的每个角落,滋养着城市的文明与发展,东方水城的美名赋予苏州独特资源优势和深厚文化底蕴。创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国际湿地城市,是苏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更是为广大市民百姓创造生态福祉的有效途径。目前,全市有重要湿地103个,总面积249770.29公顷,占自然湿地面积的93.4%,数量和监管比例全国地级市第一。自然湿地保护率从2010年的8%提升至70.4%;2021年,苏州自然湿地保护率位居全省首位。11月4日 https://t.cn/A6oQA5g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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