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985女硕士生的真实自述,根据其自述来看,本科211,985硕士,目前在某大厂上班,年薪70万,男朋友是大学同学北京本地人,事业单位,一套房子和父母住。于是便提出再买一套,男方的妈妈却以工资高为由,要求我承担三分之二的首付,我妈也答应拿出80万付首付。没想到过年的时候,他家亲戚居然在知道他有女朋友的情况下,给他介绍了一名北京当地的护士,没多长时间他妈妈就要求跟我分手,他最近也开始沉默了。
看完之后,不得不说这一家人真有意思,典型的歧视外地人,年薪70万的985硕士儿媳妇不要,却要一个护士,只因是北京当地人。这妈妈的三观可真够正的,建议不要挽回了,你男朋友也根本没把你当回事,都已经跟你谈了还要去相亲,说明心里并不是那么爱你,就你这个条件,指定也能找到更好的,你们怎么看呢?
看完之后,不得不说这一家人真有意思,典型的歧视外地人,年薪70万的985硕士儿媳妇不要,却要一个护士,只因是北京当地人。这妈妈的三观可真够正的,建议不要挽回了,你男朋友也根本没把你当回事,都已经跟你谈了还要去相亲,说明心里并不是那么爱你,就你这个条件,指定也能找到更好的,你们怎么看呢?
一小伙子觉得自己包皮过长,又不好意思去医院,就从网上买了一个包皮切割器。当时店家和他说,自己在家就能操作,医院同款,而且无痛无血,关键费用比医院便宜很多!小伙心动下单,东西一到马上给自己来了一刀,结果悲剧了!
小伙子今年20多岁,这份勇气确实让人佩服。但是这种事情可容不得半点马虎,虽然小伙子下单之前也跟客服反复咨询过,但对方再三向他保证,自己在家就可以很轻松地完成操作,小伙这才把东西给买了回来。东西到了以后,他也反复看过操作的说明书,可这东西根本就没有他想象中的那么容易完成!
正常来说,操作之前肯定要先进行消毒,可小伙在没有消毒和麻药的情况下,直接就对自己来了一刀,导致出血不止。当时疼的他一直按着下体,但情况越来越严重,只好打车去医院求救,这下比直接去医院找医生割更加尴尬了!(来源:抽屉视频)
小伙到了急诊室,痛得脸上都已经发青了,只能捂着伤口跟医生讲了事情的经过。医生听完也是连连摇头,直夸小伙是一个“狠人”啊。原来小伙子当时操作不当,加上又太过紧张,导致吻合钉没有对切口进行缝合,所以才流血不止!后来经过医生的抢救,小伙子总算出院了!
1、那么问题来了,商家告诉小伙这个东西操作简单,小伙却把自己割伤了,商家有责任吗?
商家在网络上卖东西,宣传的如果跟他介绍的产品是不一样的,那就涉嫌虚假的宣传。同时根据消费者的保护法,如果商家明明知道这个商品存在安全隐患的话,却仍然对此进行了隐瞒。那消费者是有权利向商家索要赔偿的。
2、如果产品是合格的,是小伙子自己操作失误,导致自己受伤,那商家需要承担责任吗?
如果商家卖的商品是正规的,有合格的生产证明,是因为小伙没按操作说明操作,导致出了事故,那这责任就需要小伙子自己去承担。
举个例子,你在网上买了一把剪刀,但是你不小心把自己的手指头给剪伤了,这个时候你要求商家赔偿,那肯定就是不行的。但如果是因为剪刀质量不好,生产不合规,导致你受伤,你商家就要承担责任。
我觉得,这种事情还是要正规的医院才行!医疗行为不是简单的商品,别逞强!你以为医生只是用了一个工具,但实际上是看用的人!医生之所以能救死扶伤,是因为他所学的知识和技术是我们没有的,他按照正规的流程操作,才能给你保障,而不是自己拿着工具去试验,万一出了事故,用力过猛,到时候后悔莫及!
同时,网上卖这种东西的商家,还是要跟人说清楚,这东西操作没有这么容易!千万不要被利益磨灭了良心,如果出了严重的后果,你这店不仅要赔钱,还可能要吃上牢饭!
那么,你对此事有什么看法,欢迎留下你的观点!
小伙子今年20多岁,这份勇气确实让人佩服。但是这种事情可容不得半点马虎,虽然小伙子下单之前也跟客服反复咨询过,但对方再三向他保证,自己在家就可以很轻松地完成操作,小伙这才把东西给买了回来。东西到了以后,他也反复看过操作的说明书,可这东西根本就没有他想象中的那么容易完成!
正常来说,操作之前肯定要先进行消毒,可小伙在没有消毒和麻药的情况下,直接就对自己来了一刀,导致出血不止。当时疼的他一直按着下体,但情况越来越严重,只好打车去医院求救,这下比直接去医院找医生割更加尴尬了!(来源:抽屉视频)
小伙到了急诊室,痛得脸上都已经发青了,只能捂着伤口跟医生讲了事情的经过。医生听完也是连连摇头,直夸小伙是一个“狠人”啊。原来小伙子当时操作不当,加上又太过紧张,导致吻合钉没有对切口进行缝合,所以才流血不止!后来经过医生的抢救,小伙子总算出院了!
1、那么问题来了,商家告诉小伙这个东西操作简单,小伙却把自己割伤了,商家有责任吗?
商家在网络上卖东西,宣传的如果跟他介绍的产品是不一样的,那就涉嫌虚假的宣传。同时根据消费者的保护法,如果商家明明知道这个商品存在安全隐患的话,却仍然对此进行了隐瞒。那消费者是有权利向商家索要赔偿的。
2、如果产品是合格的,是小伙子自己操作失误,导致自己受伤,那商家需要承担责任吗?
如果商家卖的商品是正规的,有合格的生产证明,是因为小伙没按操作说明操作,导致出了事故,那这责任就需要小伙子自己去承担。
举个例子,你在网上买了一把剪刀,但是你不小心把自己的手指头给剪伤了,这个时候你要求商家赔偿,那肯定就是不行的。但如果是因为剪刀质量不好,生产不合规,导致你受伤,你商家就要承担责任。
我觉得,这种事情还是要正规的医院才行!医疗行为不是简单的商品,别逞强!你以为医生只是用了一个工具,但实际上是看用的人!医生之所以能救死扶伤,是因为他所学的知识和技术是我们没有的,他按照正规的流程操作,才能给你保障,而不是自己拿着工具去试验,万一出了事故,用力过猛,到时候后悔莫及!
同时,网上卖这种东西的商家,还是要跟人说清楚,这东西操作没有这么容易!千万不要被利益磨灭了良心,如果出了严重的后果,你这店不仅要赔钱,还可能要吃上牢饭!
那么,你对此事有什么看法,欢迎留下你的观点!
“30亩地的茄子,全被偷了!”吉林松原,董先生承包了30亩地,用来种植茄子。可由于近期突发大水,田里都被水给淹了,于是附近很多村民就来到董先生的地里偷茄子。按照村委的意思,村民们误以为这些茄子没人要了,所以就来摘了。
其实,董先生很早就发现有村民来偷茄子,但那时候村民们偷得并不多,所以董先生就睁只眼闭只眼了。谁曾想,由于董先生的放任不管,前来偷茄子的人越来越多,而且越来越明目张胆,都开始组团拿袋子来装了。
很快,这30亩地,几万斤的茄子都被村民们给偷光了。董先生大致算了下,损失差不多在8万元左右。不过,董先生也抓住了一对偷茄子的老夫妻。这对老夫妻俩偷了有79斤茄子,也不知道是自己吃,还是拿去卖的。
据董先生所说,这对老夫妻中的丈夫,是一位公职人员。后经警方证实,这位丈夫只是普通企业的退休人员。目前,警方已经受理了此案。(来源:百姓关注)
1、这真是太荒唐了!这30亩地的茄子都是董先生的财物,就算发大水把茄子地给淹了,或者就算茄子坏了,那要不要也得由董先生说了算。可村委却称,村民们是误以为这些茄子没人要,所以就摘了一点。
对于村委的洗白,我们只能说,人不要脸天下无敌。
从法律上来讲,这些村民的行为显然属于盗窃。
但有些村民是组团来的,有些村民是独自来的。另外有些村民偷得多,有些村民偷得少。因此,在对实施过盗窃行为的村民们进行处罚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分别予以处罚。
2、如果村民是组团来盗窃的,该如何处罚?
根据《刑法》的规定,2人以上共同实施犯罪行为的,属于共犯。
值得注意的是,共同犯罪中,通常会有主犯和从犯之分。
另外,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吉林省盗窃罪的立案数额标准为2000元。
具体到本案,村民们组团来偷董先生的茄子,且已经达到了盗窃罪的立案标准,那这个团伙中的人,均构成盗窃罪。
根据《刑法》的规定,盗窃数额较大的,一般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如果盗窃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属于盗窃数额巨大的情形,应处3~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团伙盗窃是以盗窃所得的总财产数额,来确定是否构成犯罪的。但是在量刑时,应根据团伙中每个人的盗窃数额,及在团伙中的作用大小等,分别进行处罚。
在量刑指导意见中,对从犯的量刑要比主犯的轻,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50%。如果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
3、对于有盗窃行为但不构成犯罪的村民,该如何处罚?
如果有村民就偷了一两个茄子,刚好够吃一顿的。这种行为虽然违法,但不构成犯罪,同时情节特别轻微。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于犯罪情节特别轻微,或者能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后果,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公安机关可以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但如果有村民偷了不少茄子,只是未达到犯罪的程度,那应当处5~10日的治安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15日治安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4、最后,董先生本来是一片好心,睁只眼闭只眼,让村民们摘一些茄子吃吃,可惜最终还是错付了。他没有想到的是,村民们的素质竟然会那么差。看来有些人的人性,是经不住考验的。
其实,董先生很早就发现有村民来偷茄子,但那时候村民们偷得并不多,所以董先生就睁只眼闭只眼了。谁曾想,由于董先生的放任不管,前来偷茄子的人越来越多,而且越来越明目张胆,都开始组团拿袋子来装了。
很快,这30亩地,几万斤的茄子都被村民们给偷光了。董先生大致算了下,损失差不多在8万元左右。不过,董先生也抓住了一对偷茄子的老夫妻。这对老夫妻俩偷了有79斤茄子,也不知道是自己吃,还是拿去卖的。
据董先生所说,这对老夫妻中的丈夫,是一位公职人员。后经警方证实,这位丈夫只是普通企业的退休人员。目前,警方已经受理了此案。(来源:百姓关注)
1、这真是太荒唐了!这30亩地的茄子都是董先生的财物,就算发大水把茄子地给淹了,或者就算茄子坏了,那要不要也得由董先生说了算。可村委却称,村民们是误以为这些茄子没人要,所以就摘了一点。
对于村委的洗白,我们只能说,人不要脸天下无敌。
从法律上来讲,这些村民的行为显然属于盗窃。
但有些村民是组团来的,有些村民是独自来的。另外有些村民偷得多,有些村民偷得少。因此,在对实施过盗窃行为的村民们进行处罚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分别予以处罚。
2、如果村民是组团来盗窃的,该如何处罚?
根据《刑法》的规定,2人以上共同实施犯罪行为的,属于共犯。
值得注意的是,共同犯罪中,通常会有主犯和从犯之分。
另外,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吉林省盗窃罪的立案数额标准为2000元。
具体到本案,村民们组团来偷董先生的茄子,且已经达到了盗窃罪的立案标准,那这个团伙中的人,均构成盗窃罪。
根据《刑法》的规定,盗窃数额较大的,一般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如果盗窃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属于盗窃数额巨大的情形,应处3~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团伙盗窃是以盗窃所得的总财产数额,来确定是否构成犯罪的。但是在量刑时,应根据团伙中每个人的盗窃数额,及在团伙中的作用大小等,分别进行处罚。
在量刑指导意见中,对从犯的量刑要比主犯的轻,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50%。如果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
3、对于有盗窃行为但不构成犯罪的村民,该如何处罚?
如果有村民就偷了一两个茄子,刚好够吃一顿的。这种行为虽然违法,但不构成犯罪,同时情节特别轻微。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于犯罪情节特别轻微,或者能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后果,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公安机关可以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但如果有村民偷了不少茄子,只是未达到犯罪的程度,那应当处5~10日的治安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15日治安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4、最后,董先生本来是一片好心,睁只眼闭只眼,让村民们摘一些茄子吃吃,可惜最终还是错付了。他没有想到的是,村民们的素质竟然会那么差。看来有些人的人性,是经不住考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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