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抵是幸运的
拿起笔,停著半刻,不知如何诉说我昨日之感受。昨日我颓唐、失落、慌张、懊悔。半年荒唐仿佛近在眼前。人生小半成功,如若春风拂面,阵阵袭来。此后便再无静心,亦是跳脱浮躁满加于身。
幸与不幸大抵是参半的。离别,愁视昨日之我,痛斥我昨日之行为,大抵是不幸的。迎接,欣赏今日之我,赞扬我今日之改变,大抵是幸运的。我亦是庆幸于训诫我之师,使我于沉睡美梦幻想的半年中觉醒,我大抵是幸运的。
拿起笔,停著半刻,不知如何诉说我昨日之感受。昨日我颓唐、失落、慌张、懊悔。半年荒唐仿佛近在眼前。人生小半成功,如若春风拂面,阵阵袭来。此后便再无静心,亦是跳脱浮躁满加于身。
幸与不幸大抵是参半的。离别,愁视昨日之我,痛斥我昨日之行为,大抵是不幸的。迎接,欣赏今日之我,赞扬我今日之改变,大抵是幸运的。我亦是庆幸于训诫我之师,使我于沉睡美梦幻想的半年中觉醒,我大抵是幸运的。
在心理学上,有个禁果效应,越说不要和禁止的事情就越想去打破它。所以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生活中要多对家人和朋友说“请”“如果可以的话,务必”这样的引导性用语,就可以避免各种不必要的麻烦哦
三国时期,有个姓谈的人,年过四十还没娶上媳妇。没有媳妇,他只能激情读书。常常读到半夜,这天晚上,又是一个朗朗读书夜,谈生的门忽然被敲响。
开了门,谈生愣住了,当晚月色微明,如水般流泻的月光中站了一位十五六的妙龄女子。女孩盛装华服,再加上绝世容颜,只看了一眼,谈生就沦陷了。
女孩开门见山,
“我想和你结为夫妇。”
这谁能拒绝呢?
谈生赶紧开门将新得的媳妇请进了门。在临睡前,女孩娇羞地对谈生说,
“我和常人有点不太一样,怕火。希望夫君晚上千万千万不要用火烛照我。如果一定要看,请在三年后再点吧。”
能不点头吗?
在当时的情形下,大概女孩就是要谈生的命他都会毫不犹豫地把刀子递上吧。
两人顺利结为夫妻,十月怀胎,女孩生了一个儿子,此时,小孩已经两岁了,也就是说,离女孩说的三年之期,还有一个月的时间。
在这近三年的相处中,谈生越来越爱女孩,也越来越想知道更多她的秘密,最好全部坦露在自己面前,一点隐私都不要有。
两人第一次结合之前所立下的誓言,谈生当然没有忘,不仅没忘,反而忠实地执行了,但随着三年之期越来越近,他变得焦躁不安。
被强烈的好奇心折磨,谈生开始整晚整晚睡不着觉。
当妻子喃喃的着哄着起夜的儿子时,当两人共赴巫山时,当谈生深夜读书归来时,他无数次想要点起触手可及的蜡烛看一看自己的妻子。
也曾趁着月色透户悄悄观察过,女人与白天并无二致。
那么到底为什么要立下这么一个规矩呢?
谈生抓心挠肝的好奇。
他恨不得现在就拿烛火照一照自己的女人,看她与白天到底有什么不同。是更美吗?书上不都说灯下观美人吗?已经美成这幅模样了,灯下的妻子到底是怎样一副模样呢?还是说,自己的妻子是一只吃人的妖怪?只要被灯光照到就会现出原形?
每天晚上,躺在床上,谈生都极力压制自己的渴望,等到白天,他最爱的书一本也读不下去。
要不,就今晚吧,今晚一定要看。
沉睡的女人每晚都会毫无防备地躺在自己身边,悄悄看一眼,只看一眼,她应该不会发现吧。
被好奇心折磨得快要疯掉的谈生终于鼓起勇气,就在这样一个平平无奇的深夜,偷偷点燃了身边的蜡烛。
烛光一点点从熟睡的女人脸上缓缓下移。在照到腰部时,谈生愣了。
只见女人的身体从腰部截然分为两个世界。
腰部以上已生出血肉,同人一般无二,腰部以下,全都是森森白骨。
“啊!”
在极度震惊下,流淌的烛油滴到谈生手上,被烫到,他条件反射般将蜡烛丢开。女人此时已经察觉到自己的秘密被窥破了。
拥着被子起身,女人叹了口气,
“郎君你负了我啊,你不知道吗?我马上就要复活了,马上就可以变成一个真真正正有血有肉的人和你相守了。郎君啊郎君,你都等了两年多了,为什么就不能多等一个月呢?”
谈生赶紧赔罪。
女人哭个不停,
“不得不和你永别了,但我惦记我的孩子。以后你肯定会穷得活不下去,暂时跟我去一个地方吧,我送你点东西好过日子。”
谈生跟着哭个不停的女人去了一处华贵的房子,房屋华贵,里面陈设的器物也富贵逼人。女人翻出一件缀满珍珠的袍子递给谈生,
“靠这个应该够你生活的了。”
临送谈生走之前,女人撕裂了他一角衣服作为留念。
大概也后悔过吧, 但日子总是要继续过下去的。谈生从此一个人带着儿子生活。
果然被女人猜中了,谈生没多久就陷入困顿,哇哇大哭的孩子不停喊饿,他拿上那袭缀满珍珠的袍子跑去集上卖。
最终,袍子被睢阳王府买去了,谈生得钱千万。
睢阳王偶然间看到袍子,大惊失色,
这,分明是我死去女儿的陪葬品啊,我苦命的女儿,肯定有人把她的墓给盗了。
谈生被抓去拷问,尽管他实话实说,但这么无稽的事情谁会信呢?
睢阳王跑去女儿的坟上看,发现坟墓完好如初,不像是被盗墓贼挖过的样子。
但这确实是自己亲手为女儿选择的陪葬品,绝对不会出错。
因为这事太过诡异,睢阳王命人把坟墓挖开,更加诡异的事情发生了,钉死的棺材里竟然出现了一角男人的衣服。
是谈生被撕裂的袍子一角。
这下不得不信了,睢阳王不得不接受了这个荒诞的说法。他将谈生的儿子叫过来看,发现竟然长得非常像自家女儿。
人证物证都在,睢阳王彻底相信了谈生的满嘴胡话。
将谈生从牢狱中请来,再把女儿的衣服赐还给他,甚至还把他召为了女婿。
后来,两人的儿子也受到了那可怜女人的福荫,被赐予了侍中的官衔。
——《列异传》
古代穷酸普信男的究极幻想:十五六岁的美貌少女非卿不嫁,读书人就是帮忙考取功名,等到生儿育女后表明身份主动下堂,好让夫君娶一个门当户对的大户人家妻子,穷人就是被动发现自己的身份以后就消失,但是走之前肯定会留下一大笔财产。
是普续克和丘比特的故事,生活挺幸福就是不能拿烛火照丈夫长什么样,普续克有天夜里没忍住照了,蜡烛油滴下来烫醒了丘比特,对方就离开了……
三国时期,有个姓谈的人,年过四十还没娶上媳妇。没有媳妇,他只能激情读书。常常读到半夜,这天晚上,又是一个朗朗读书夜,谈生的门忽然被敲响。
开了门,谈生愣住了,当晚月色微明,如水般流泻的月光中站了一位十五六的妙龄女子。女孩盛装华服,再加上绝世容颜,只看了一眼,谈生就沦陷了。
女孩开门见山,
“我想和你结为夫妇。”
这谁能拒绝呢?
谈生赶紧开门将新得的媳妇请进了门。在临睡前,女孩娇羞地对谈生说,
“我和常人有点不太一样,怕火。希望夫君晚上千万千万不要用火烛照我。如果一定要看,请在三年后再点吧。”
能不点头吗?
在当时的情形下,大概女孩就是要谈生的命他都会毫不犹豫地把刀子递上吧。
两人顺利结为夫妻,十月怀胎,女孩生了一个儿子,此时,小孩已经两岁了,也就是说,离女孩说的三年之期,还有一个月的时间。
在这近三年的相处中,谈生越来越爱女孩,也越来越想知道更多她的秘密,最好全部坦露在自己面前,一点隐私都不要有。
两人第一次结合之前所立下的誓言,谈生当然没有忘,不仅没忘,反而忠实地执行了,但随着三年之期越来越近,他变得焦躁不安。
被强烈的好奇心折磨,谈生开始整晚整晚睡不着觉。
当妻子喃喃的着哄着起夜的儿子时,当两人共赴巫山时,当谈生深夜读书归来时,他无数次想要点起触手可及的蜡烛看一看自己的妻子。
也曾趁着月色透户悄悄观察过,女人与白天并无二致。
那么到底为什么要立下这么一个规矩呢?
谈生抓心挠肝的好奇。
他恨不得现在就拿烛火照一照自己的女人,看她与白天到底有什么不同。是更美吗?书上不都说灯下观美人吗?已经美成这幅模样了,灯下的妻子到底是怎样一副模样呢?还是说,自己的妻子是一只吃人的妖怪?只要被灯光照到就会现出原形?
每天晚上,躺在床上,谈生都极力压制自己的渴望,等到白天,他最爱的书一本也读不下去。
要不,就今晚吧,今晚一定要看。
沉睡的女人每晚都会毫无防备地躺在自己身边,悄悄看一眼,只看一眼,她应该不会发现吧。
被好奇心折磨得快要疯掉的谈生终于鼓起勇气,就在这样一个平平无奇的深夜,偷偷点燃了身边的蜡烛。
烛光一点点从熟睡的女人脸上缓缓下移。在照到腰部时,谈生愣了。
只见女人的身体从腰部截然分为两个世界。
腰部以上已生出血肉,同人一般无二,腰部以下,全都是森森白骨。
“啊!”
在极度震惊下,流淌的烛油滴到谈生手上,被烫到,他条件反射般将蜡烛丢开。女人此时已经察觉到自己的秘密被窥破了。
拥着被子起身,女人叹了口气,
“郎君你负了我啊,你不知道吗?我马上就要复活了,马上就可以变成一个真真正正有血有肉的人和你相守了。郎君啊郎君,你都等了两年多了,为什么就不能多等一个月呢?”
谈生赶紧赔罪。
女人哭个不停,
“不得不和你永别了,但我惦记我的孩子。以后你肯定会穷得活不下去,暂时跟我去一个地方吧,我送你点东西好过日子。”
谈生跟着哭个不停的女人去了一处华贵的房子,房屋华贵,里面陈设的器物也富贵逼人。女人翻出一件缀满珍珠的袍子递给谈生,
“靠这个应该够你生活的了。”
临送谈生走之前,女人撕裂了他一角衣服作为留念。
大概也后悔过吧, 但日子总是要继续过下去的。谈生从此一个人带着儿子生活。
果然被女人猜中了,谈生没多久就陷入困顿,哇哇大哭的孩子不停喊饿,他拿上那袭缀满珍珠的袍子跑去集上卖。
最终,袍子被睢阳王府买去了,谈生得钱千万。
睢阳王偶然间看到袍子,大惊失色,
这,分明是我死去女儿的陪葬品啊,我苦命的女儿,肯定有人把她的墓给盗了。
谈生被抓去拷问,尽管他实话实说,但这么无稽的事情谁会信呢?
睢阳王跑去女儿的坟上看,发现坟墓完好如初,不像是被盗墓贼挖过的样子。
但这确实是自己亲手为女儿选择的陪葬品,绝对不会出错。
因为这事太过诡异,睢阳王命人把坟墓挖开,更加诡异的事情发生了,钉死的棺材里竟然出现了一角男人的衣服。
是谈生被撕裂的袍子一角。
这下不得不信了,睢阳王不得不接受了这个荒诞的说法。他将谈生的儿子叫过来看,发现竟然长得非常像自家女儿。
人证物证都在,睢阳王彻底相信了谈生的满嘴胡话。
将谈生从牢狱中请来,再把女儿的衣服赐还给他,甚至还把他召为了女婿。
后来,两人的儿子也受到了那可怜女人的福荫,被赐予了侍中的官衔。
——《列异传》
古代穷酸普信男的究极幻想:十五六岁的美貌少女非卿不嫁,读书人就是帮忙考取功名,等到生儿育女后表明身份主动下堂,好让夫君娶一个门当户对的大户人家妻子,穷人就是被动发现自己的身份以后就消失,但是走之前肯定会留下一大笔财产。
是普续克和丘比特的故事,生活挺幸福就是不能拿烛火照丈夫长什么样,普续克有天夜里没忍住照了,蜡烛油滴下来烫醒了丘比特,对方就离开了……
#每日一善#我心中有个问题挥之不去,即我用书写的形式是否会再次并最终背、失去夏洛特・艾夫斯。但是除了通过书写来抵抗经常出其不意地击溃我的回忆,我别无他法,这也是真的。如果它们被锁在我的记忆中,那么它们的分量随着时间的推移会变得越来越沉重,以至于最后我在它们不断增长的负担下肯定会崩溃。回忆在我们的内心沉睡数月、数年悄悄地不断疯长,直到它们被某个微不足道的小事唤起并以古怪的方式让我们在面对生活时变得盲目。我因此经常感觉我的回忆以及把回忆记录下来是一种有失身份的、本质上卑鄙的事情!然而,如果没有回忆的话我们会怎样?我们也许都不能处理最最简单的思想,感情丰富的心灵也许会失去倾心于另一个人的能力,我们的在也许仅仅是一个由无意义瞬间组成的无尽链条,过往的痕迹也会不复存在。我们的生活多么悲惨!它是如此地充满错乱的幻想,如此地徒劳,以至于仅仅是我们记忆所释放的空想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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