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能退你5800多”浙江杭州。外卖小哥曾师傅进店消费30元,谁曾想不知不觉消费了1万多元,这需要跑1500单才能赚回来,随后市场监管部门也介入了,可店方的回应着实让曾师傅骑虎难下。
曾师傅是2个月前才来到杭州跑外卖,9月28日下午自己刚送完一个商铺的餐,就看到他们店里的人在路边发那个卡片,说是30块钱洗剪吹三次。想着自己头发也是多天没剪了,就打算进去剪个头发。
曾师傅进到店里面之后支付了30元,洗完就剪头发,这时理发师说他的的头发有点蓬松,要不要做个定型,他想着做个定型应该也花不到多少钱就同意了,可快做完了的时候,店员拿了一个价目表过来,说我这个消费1870元钱,他说你要办个会员卡,你不办会员卡的话,直接就要支付那1870元。
店员又告诉曾师傅你已经消费1870元在额外加100多元,就再免费赠送你一个面部护理,后期你来理发的话,30块钱一次,就相当于优惠了。
曾师傅想着也行,害怕在多花钱曾师傅就再三确认只做免费的面部护理,对方领着自己来到二楼给自己做了个“清痘”后在敷了个面膜,在快做完的时候对方又狮子大开口说我曾师傅要支付8000元钱还要接着办会员卡。
当时不情愿的曾师傅还是选择了支付,因为他觉得骑虎难下了,加上之前的2000,已经搭进去1万多,这些钱还是东拼西凑借来的,本次剪发他共消费10030元,这相当于要跑1500单外卖才能赚回来。
越想越觉得委屈的曾师傅选择报警,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也帮忙协调过退款,可都没有协商成功。
随后电话联系到了余店长,她表示:烫头发加定型是1700多,然后楼上做面部2200多吧,这个定价是根据同行业对比来决定的,也去按照店内的价目表来的。
可记者看到店内的价目表上写着洗剪吹60元到258元不等,烫发380元,面部清洁380元起。但余店长介绍店里还有一个更详细的价目标,烫发之类的项目要看具体选择的药水的价格。我们也同意退他钱,就是把他正常消费的扣掉应该退还5800多元。
记者:消费4000多,为什么付的是一万多呢?
余店长:他充卡消费了,如果你当天充卡1万元的话就是金卡,当天消费就可以打折嘛,过几天等我回到店里,可以让曾师傅再来门店协商一下。
曾师傅同意过几天再来当面协商。
那么理发店要求曾师傅办理充值卡违法吗?
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十条规定,经营者自营业执照核准登记之日起六个月后,方可发放单用途商业预付凭证,企业法人提供的单张记名预付凭证金额不得超过五千元,单张不记名预付凭证金额不得超过一千元;其他经营者对同一消费者提供的记名预付凭证金额不得超过两千元,单张不记名预付凭证金额不得超过五百元。目前市场上的美容美发店登记的多为个体工商户,他们在营业执照核准登记6个月后才能发预付费卡,且不能超过2000元。所以消费者在开卡充值消费时,记得看看店里的营业执照,是何种性质,是否已满6个月,金额上也要控制在2000元以内。
本次《办法》第三十八条明确,各类预付卡经营者有违法本《办法》相关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经营者拒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也就是说理发店让曾师傅办理业务充值卡已经超出单卡金额,是存在违法行为。
其实,美发店业绩能够持续增长,真正的原因,在于顾客能够持续到店消费。而顾客会不断回店的理由,往往是因为对这家店或是发型师已经产生依赖。换言之,顾客与设计师之间一旦建立彼此的信赖,没有优惠卡,顾客还是会上门。
会员卡采用销售方式,无疑是比赠送来得好。再者,将会员卡卖给顾客,除了会让顾客较为在意之外,严格来说,对于店方并没有多大好处,甚至可以说是赔本的,因为持会员卡来消费的顾客,都必须打折扣,有人也许会问,为什么还要卖会员卡呢?因为会员卡可以帮助设计师稳定顾客,减少流失。尤其是在如此竞争的环境中,减少流失等于是增加创造业绩的机会,所以,会员卡一定要卖,一方面可以帮设计师的忙,另一方面也可以补贴业者因打折扣而带来的损失。
而曾师傅也有一定的责任,不要贪图便宜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了,退卡要是能协商的话,最好还是协商处理,及时止损,有功夫的可以试试找消协。以后慎办类似美容美发卡,要是老板跑路了想要退卡就更难了,如果真的觉得产品和服务不错实在要办卡,也要约定好,留下白纸黑字,维护自身权益。
对于曾师傅花1万多元办理理发卡你们怎么看呢?
曾师傅是2个月前才来到杭州跑外卖,9月28日下午自己刚送完一个商铺的餐,就看到他们店里的人在路边发那个卡片,说是30块钱洗剪吹三次。想着自己头发也是多天没剪了,就打算进去剪个头发。
曾师傅进到店里面之后支付了30元,洗完就剪头发,这时理发师说他的的头发有点蓬松,要不要做个定型,他想着做个定型应该也花不到多少钱就同意了,可快做完了的时候,店员拿了一个价目表过来,说我这个消费1870元钱,他说你要办个会员卡,你不办会员卡的话,直接就要支付那18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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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师傅想着也行,害怕在多花钱曾师傅就再三确认只做免费的面部护理,对方领着自己来到二楼给自己做了个“清痘”后在敷了个面膜,在快做完的时候对方又狮子大开口说我曾师傅要支付8000元钱还要接着办会员卡。
当时不情愿的曾师傅还是选择了支付,因为他觉得骑虎难下了,加上之前的2000,已经搭进去1万多,这些钱还是东拼西凑借来的,本次剪发他共消费10030元,这相当于要跑1500单外卖才能赚回来。
越想越觉得委屈的曾师傅选择报警,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也帮忙协调过退款,可都没有协商成功。
随后电话联系到了余店长,她表示:烫头发加定型是1700多,然后楼上做面部2200多吧,这个定价是根据同行业对比来决定的,也去按照店内的价目表来的。
可记者看到店内的价目表上写着洗剪吹60元到258元不等,烫发380元,面部清洁380元起。但余店长介绍店里还有一个更详细的价目标,烫发之类的项目要看具体选择的药水的价格。我们也同意退他钱,就是把他正常消费的扣掉应该退还5800多元。
记者:消费4000多,为什么付的是一万多呢?
余店长:他充卡消费了,如果你当天充卡1万元的话就是金卡,当天消费就可以打折嘛,过几天等我回到店里,可以让曾师傅再来门店协商一下。
曾师傅同意过几天再来当面协商。
那么理发店要求曾师傅办理充值卡违法吗?
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十条规定,经营者自营业执照核准登记之日起六个月后,方可发放单用途商业预付凭证,企业法人提供的单张记名预付凭证金额不得超过五千元,单张不记名预付凭证金额不得超过一千元;其他经营者对同一消费者提供的记名预付凭证金额不得超过两千元,单张不记名预付凭证金额不得超过五百元。目前市场上的美容美发店登记的多为个体工商户,他们在营业执照核准登记6个月后才能发预付费卡,且不能超过2000元。所以消费者在开卡充值消费时,记得看看店里的营业执照,是何种性质,是否已满6个月,金额上也要控制在2000元以内。
本次《办法》第三十八条明确,各类预付卡经营者有违法本《办法》相关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经营者拒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也就是说理发店让曾师傅办理业务充值卡已经超出单卡金额,是存在违法行为。
其实,美发店业绩能够持续增长,真正的原因,在于顾客能够持续到店消费。而顾客会不断回店的理由,往往是因为对这家店或是发型师已经产生依赖。换言之,顾客与设计师之间一旦建立彼此的信赖,没有优惠卡,顾客还是会上门。
会员卡采用销售方式,无疑是比赠送来得好。再者,将会员卡卖给顾客,除了会让顾客较为在意之外,严格来说,对于店方并没有多大好处,甚至可以说是赔本的,因为持会员卡来消费的顾客,都必须打折扣,有人也许会问,为什么还要卖会员卡呢?因为会员卡可以帮助设计师稳定顾客,减少流失。尤其是在如此竞争的环境中,减少流失等于是增加创造业绩的机会,所以,会员卡一定要卖,一方面可以帮设计师的忙,另一方面也可以补贴业者因打折扣而带来的损失。
而曾师傅也有一定的责任,不要贪图便宜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了,退卡要是能协商的话,最好还是协商处理,及时止损,有功夫的可以试试找消协。以后慎办类似美容美发卡,要是老板跑路了想要退卡就更难了,如果真的觉得产品和服务不错实在要办卡,也要约定好,留下白纸黑字,维护自身权益。
对于曾师傅花1万多元办理理发卡你们怎么看呢?
占星冷门知识
这辈子的情感结婚对象与上辈子的情感结婚对象相关的配置。
火星落7宫,婚神合南交,命主星合南交,金星12宫,南交点合下降,南交点合天底,宿命点或东升点7宫,南北交点在6宫或12宫。
以上取其一,或者多个,这一辈子的情感对象,以及结婚对象会有前世人事相关。
如果盘主的全盘灵性较高,也会对于遇到的人事有灵魂感应,或者莫名宿命牵扯感明显。
其中,火星落7,这辈子在找寻上辈子的伴侣,非常容易导致,这辈子的结婚对象,就是上辈子的结婚对象,但对象脾气通常不会太好。
婚神合南交:会遇到上辈子与你谈婚论嫁过的人(未必上辈子绝对在一起)
南交点合下降,南交点合天底:情感与家庭课题源自上辈子种下的因果,或许有需要偿还的业障,也有可能别人来还你的债,但你却要在现世拼命付出或者维系。
金星12宫:上辈子欠情感的债,或者曾经许下过承诺(可能对方对你许,可能你对对方许),这辈子情感容易碰到具备较强宿命性的人事。
许多金星12宫的人需要经历多断感情磨练,或者与一个人分分合合,纠缠。(我之前单独写过金星12的文,可以搜一下)
宿命点7宫 东升点7宫(合上升下降加重):这辈子情感上有课题,冥冥之中会有对于前世人事的感应,觉得自己可能在等一个人,又或者遇到一个人后能莫名感觉到自己与对方曾经发生过的事。
南北交点在6宫与12宫:自身所带的业力强,灵感和课题重,导致更容易遇到前世相关人事(不一定是旧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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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取其一,或者多个,这一辈子的情感对象,以及结婚对象会有前世人事相关。
如果盘主的全盘灵性较高,也会对于遇到的人事有灵魂感应,或者莫名宿命牵扯感明显。
其中,火星落7,这辈子在找寻上辈子的伴侣,非常容易导致,这辈子的结婚对象,就是上辈子的结婚对象,但对象脾气通常不会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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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交点合下降,南交点合天底:情感与家庭课题源自上辈子种下的因果,或许有需要偿还的业障,也有可能别人来还你的债,但你却要在现世拼命付出或者维系。
金星12宫:上辈子欠情感的债,或者曾经许下过承诺(可能对方对你许,可能你对对方许),这辈子情感容易碰到具备较强宿命性的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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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命点7宫 东升点7宫(合上升下降加重):这辈子情感上有课题,冥冥之中会有对于前世人事的感应,觉得自己可能在等一个人,又或者遇到一个人后能莫名感觉到自己与对方曾经发生过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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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动不属于你的东西!不要做不属于你的事!
非法占有他人财产属于侵占罪吗?
导读:将别人的财产占为具有,并且不肯返还是属于违法的行为,人们需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有些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之后,受害者就打算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但不知道定什么罪。那么,非法占有他人财产属于侵占罪吗?更多相关知识,请您阅读华律网内容。
非法占有他人财产属于侵占罪吗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 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侵占罪的概念可表述为: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交出的行为。由此可见,这里的侵占是从狭义上理解的,它是指盗窃、诈骗、贪污、抢夺之外的侵犯财产的一种特定犯罪行为方式。
非法侵占他们财产罪的构成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侵占罪的客体是私有财产所有权,具体说是行为人自己所持有的他人财产的所有权或脱离物主占有的他人财产所有权。
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的行为。
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占有的财物为他人合法所有,自己按法律或依约定有义务将该财物交还他人(财物所有人),但故意拒不交还。
认定:
(一)本罪与盗窃罪的界限
侵占罪与盗窃罪同属侵犯财产罪,其主体都是一般主体。其区别主要表现在:盗窃罪是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在盗窃时,财物并不在行为人控制之下:而侵占罪则是行为人侵占物主委托管理的财物,其实施侵占行为时,被侵占之物当时已在他的实际控制之下。
(二)本罪与贪污罪的界限
两罪的区别是:
1、犯罪对象不同,贪污罪只限于公共财产,且不能是不动产而侵占罪不仅可以是公共财物,还可以是私人财物,且包括不动产;
2、犯罪主体不同。侵占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是代为保管他人财物且对其加以侵占的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3、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不同。贪污罪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即利用自已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和地位所形成的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便利条件。而侵占罪中行为人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并不影响该罪的成立。
非法占有的法律定性
1、《刑法》中的非法占有。
《刑法》意义上的非法占有是通过实施犯罪的手段将物(财产)占有。也就是说《刑法》中的非法占有是通过《刑法》所禁止的手段将他人所有的财物进行实际掌握和控制,使物主对物失去控制。这种非法占有决不仅仅是占为行为人自己所有,也包括行为人非法处理自己控制和占有的物,如销赃等。《刑法》中的非法占有是这类犯罪主观故意的集中表现,而抢劫、盗窃、诈骗、贪污等则是实现非法占有故意的外在表现形式。此类犯罪的既遂大多是非法占有目的实现,非法占有的状态形成。《刑法》中的非法占有所侵犯的是《刑法》所保护的所有权和实际占有的状态,使物主丧失对财物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
2、非法占有故意产生时间的先后是否影响定罪。
首先需要搞清的问题是非法占有的故意产生在非法占有的行为之前还是之后。有的犯罪是在占有财物前产生,如盗窃、抢劫等,都是先产生非法占有的目的,而后去实施非法占有的行为;有的犯罪则是在依法取得财产的事实占有后产生非法占有的故意,再实施侵犯他人所有权的行为,如侵占罪,是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虽然这种情形下是先有犯罪行为后有犯罪故意,但这种非法占有的故意也是产生在逃匿之前而不是之后,并不影响犯罪的构成。因此,非法占有故意产生先后不影响定罪,先有犯罪行为后有犯罪故意或者先有犯罪故意后有犯罪行为均不影响对其定罪。
3、犯罪后非法占有故意的转变是否影响定罪。
有的行为人在实施贪污行为后,将公共财物非法占有,已经完全改变了公共财产的所有权,所有权人已完全失去了对这部分公共财产的控制和掌握,丧失了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属于贪污犯罪既遂。至于这部分被犯罪行为人掌握和控制的公共财物即赃款赃物是用于行为人自己消费、挥霍,还是用于为公支出消费,原所有权人实际已无权问津。犯罪行为人实施犯罪终了后怕被查处而坐牢丢官,将赃款赃物用于为公支出消费或捐赠公益事业是犯罪既遂后的自主行为,至于其将犯罪所得给谁并不影响犯罪之构成,也改变不了其犯罪的性质,只能在量刑时予以考虑。将用于为公支出消费的扣除,实际是放纵了犯罪。总之,非法占有的故意在犯罪实施终了后的转变不能改变犯罪既遂后的性质。
4、非法占有他人占有的属于自己的财物是否构成犯罪。
行为人由于与对方产生了民事纠纷,以盗窃抢劫等方式去非法占有对方财产的话,很显然要按所触犯的罪名定罪。《刑法》第九十二条规定了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的范围,依法取得的财产才是合法的财产。公民通过合法方式取得的财产是受法律保护的,不得以非法方式去改变。当事人应依法向法院起诉或通过其他合法形式去追索债务,而不应该用非法形式去取得,这种行为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对这种行为不依法追究,必然导致社会秩序大乱,盗窃、抢夺等犯罪横行,司法机关就丧失了其解决纠纷的作用,影响社会稳定。当然,对此类行为在量刑时可以从轻处理。
非法占有他人财产属于侵占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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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占有他人财产属于侵占罪吗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 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侵占罪的概念可表述为: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交出的行为。由此可见,这里的侵占是从狭义上理解的,它是指盗窃、诈骗、贪污、抢夺之外的侵犯财产的一种特定犯罪行为方式。
非法侵占他们财产罪的构成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侵占罪的客体是私有财产所有权,具体说是行为人自己所持有的他人财产的所有权或脱离物主占有的他人财产所有权。
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的行为。
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占有的财物为他人合法所有,自己按法律或依约定有义务将该财物交还他人(财物所有人),但故意拒不交还。
认定:
(一)本罪与盗窃罪的界限
侵占罪与盗窃罪同属侵犯财产罪,其主体都是一般主体。其区别主要表现在:盗窃罪是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在盗窃时,财物并不在行为人控制之下:而侵占罪则是行为人侵占物主委托管理的财物,其实施侵占行为时,被侵占之物当时已在他的实际控制之下。
(二)本罪与贪污罪的界限
两罪的区别是:
1、犯罪对象不同,贪污罪只限于公共财产,且不能是不动产而侵占罪不仅可以是公共财物,还可以是私人财物,且包括不动产;
2、犯罪主体不同。侵占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是代为保管他人财物且对其加以侵占的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3、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不同。贪污罪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即利用自已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和地位所形成的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便利条件。而侵占罪中行为人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并不影响该罪的成立。
非法占有的法律定性
1、《刑法》中的非法占有。
《刑法》意义上的非法占有是通过实施犯罪的手段将物(财产)占有。也就是说《刑法》中的非法占有是通过《刑法》所禁止的手段将他人所有的财物进行实际掌握和控制,使物主对物失去控制。这种非法占有决不仅仅是占为行为人自己所有,也包括行为人非法处理自己控制和占有的物,如销赃等。《刑法》中的非法占有是这类犯罪主观故意的集中表现,而抢劫、盗窃、诈骗、贪污等则是实现非法占有故意的外在表现形式。此类犯罪的既遂大多是非法占有目的实现,非法占有的状态形成。《刑法》中的非法占有所侵犯的是《刑法》所保护的所有权和实际占有的状态,使物主丧失对财物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
2、非法占有故意产生时间的先后是否影响定罪。
首先需要搞清的问题是非法占有的故意产生在非法占有的行为之前还是之后。有的犯罪是在占有财物前产生,如盗窃、抢劫等,都是先产生非法占有的目的,而后去实施非法占有的行为;有的犯罪则是在依法取得财产的事实占有后产生非法占有的故意,再实施侵犯他人所有权的行为,如侵占罪,是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虽然这种情形下是先有犯罪行为后有犯罪故意,但这种非法占有的故意也是产生在逃匿之前而不是之后,并不影响犯罪的构成。因此,非法占有故意产生先后不影响定罪,先有犯罪行为后有犯罪故意或者先有犯罪故意后有犯罪行为均不影响对其定罪。
3、犯罪后非法占有故意的转变是否影响定罪。
有的行为人在实施贪污行为后,将公共财物非法占有,已经完全改变了公共财产的所有权,所有权人已完全失去了对这部分公共财产的控制和掌握,丧失了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属于贪污犯罪既遂。至于这部分被犯罪行为人掌握和控制的公共财物即赃款赃物是用于行为人自己消费、挥霍,还是用于为公支出消费,原所有权人实际已无权问津。犯罪行为人实施犯罪终了后怕被查处而坐牢丢官,将赃款赃物用于为公支出消费或捐赠公益事业是犯罪既遂后的自主行为,至于其将犯罪所得给谁并不影响犯罪之构成,也改变不了其犯罪的性质,只能在量刑时予以考虑。将用于为公支出消费的扣除,实际是放纵了犯罪。总之,非法占有的故意在犯罪实施终了后的转变不能改变犯罪既遂后的性质。
4、非法占有他人占有的属于自己的财物是否构成犯罪。
行为人由于与对方产生了民事纠纷,以盗窃抢劫等方式去非法占有对方财产的话,很显然要按所触犯的罪名定罪。《刑法》第九十二条规定了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的范围,依法取得的财产才是合法的财产。公民通过合法方式取得的财产是受法律保护的,不得以非法方式去改变。当事人应依法向法院起诉或通过其他合法形式去追索债务,而不应该用非法形式去取得,这种行为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对这种行为不依法追究,必然导致社会秩序大乱,盗窃、抢夺等犯罪横行,司法机关就丧失了其解决纠纷的作用,影响社会稳定。当然,对此类行为在量刑时可以从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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