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糖果,你好!
你即将迎来自己两岁生日,妈妈先祝你生日快乐身体健康。妈妈一直想写封信给你,一直都没有行动,在你生日来临之际不想再拖了
2017年的时候开放了二胎,爸爸妈妈就一直想生一个女儿, 可是调皮的你一直都不来到爸爸妈妈的身边。直到2019年的7月,你选中了妈妈,来到了妈妈的肚子里。妈妈很开心,殊不知你的到来会是那样的不容易。一场疫情灾难,就这样悄然而至。2020年的1月23日零晨两点,武汉封城了,那时候你在妈妈肚子里面7个月,我们就这样被封在家里面,我还以为封城只是十几天,没想到封了76天。那76天里,妈妈日日夜夜都在担心,那时候夜里有救护车从门前的路上奔驰而过,那声音对于妈妈来说特别恐慌,因为你在我肚子里,疫情又在我们身边。好在2020年的3月15号疫情了转机,我们浠水解封了。一解封妈妈就马上去医院,在封城的这些日子妈妈一次产检都没有做,到了医院,那时候的队伍可能是迄今为止妈妈排的最长的一次了。好不容易到妈妈做产检,拿到结果的时候医生就跟妈妈说你的胎心最高️高达240,是属于胎儿窘迫,可是B超显示你只有五斤,而且周数不足,医生就叫我回家每天吸氧,每天去医院做胎心监测,刚解封的浠水没有任何的交通工具,妈妈就天天厚着脸皮去蹭隔壁家舅舅的车去医院,邻居舅舅人真的很好,妈妈到现在都感激他,一直到2020年4月4号武汉终于解封了,(妈妈一直都认为你和哥哥是幸运的孩子,3,15的时候浠水解封,3,15是哥哥的生日。4月5号你出生,4月4号武汉解封。)4月5号的下午4:00的时候,家家(外婆)锅里还蒸着包子,本来想让妈妈吃完饭然后就把妈妈送到奶奶家,谁知道包子刚一蒸好,妈妈肚子就开始痛。连饭都没吃,妈妈和家家就往回赶。一到奶奶家妈妈就打了医院电话,收拾好所有待产的东西,准备出发。(哥哥,出生的时候爸爸在做新兵连保障没回来,从那以后妈妈每次都向他唠叨,爸爸信誓旦旦的说如果生二胎,我一定陪在你的身边,可是湖北有疫情了,爸爸不能回来,从知道爸爸不能回家的那一刻起,“强大”这颗种子已经种在妈妈的心里。)那时候,妈妈已经是一个即将临盆的孕妇,但是妈妈却一点都不紧张,也不慌张,可能是你赐予了我大大的力量和勇气。当我们到医院的时候测体温37.5,妇幼医院就不收妈妈了,必须转县医院,一辆隔离车就这样到来了。妈妈看到那个车的时候,确实心慌了,车上的司机和医护人员全副武装,妈妈感觉那个时候我好像就是疑似确诊病例。到达县医院CT,抽血,咽拭子一样没少。可是妈妈肚子明明都已经很痛了,却不得不到大厅办手续,去急诊科抽血做咽拭子,然后再到-1楼去做CT。系列检查后医生说肺部没有任何问题。就才让我们入住到六楼,从下午4:00一直辗转到晚上9:00,妈妈一到六楼产科就开始了紧急剖腹产,妈妈甚至都来不及紧张和害怕。拿着笔就在一系列的手术通知单上签字。不一会儿你就出来了,妈妈还记得呢,很小很小的哭声,(哥哥,出生的时候是很大很大声的)当时妈妈就很不安,连看都没有看到你一眼。医生就直接对妈妈说,你要去新生儿重症监护室,胎内窘迫导致轻度缺氧。听到医生的话妈妈的眼泪大滴大滴地往下掉,助产师看到了,连忙大声地说,不要这样情绪激动会导致大出血。糖果你去到新生儿监护室,妈妈连哭都不敢哭,妈妈真的好没用。从产房上出来都已经到了晚上11:00。一直到第二天早上妈妈连脸皮都没合一下,担心,害怕,不安,可也无处诉说……直到第三天的时候我才看到你,那是我们的第一次见面,你软软的糯糯的。但是好小一只,你做完一系列检查之后。医生的诊断书上写着脑部轻微缺血缺氧。看到那几个字的时候妈妈的天都塌了,那时候妈妈也顾不了自己的身体,剖腹产第三天妈妈就匆匆爬到新生儿科7楼,那时候我甚至都忘了医院有电梯,匆忙的就去找医生,医生告诉妈妈不要紧张,问题不大,但是后期需要做康复。得知消息之后妈妈就赶紧给爸爸打电话,爸爸听到了之后第一句话就说,做,必须做,我的女儿我一定要她健康平安,不管付出多少。糖果妹妹你知道吗?你有一个好爸爸,在这种大事面前他从来不武断,总是给妈妈想要的答案,那一刻妈妈觉得你爸真爷们。第五天的时候妈妈出院了,可是你还没有出院,你还在那个小小的保温箱里面呆着,直到第九天你才回家。妈妈去帮你办出院手续的时候,出院清单足足有三十二页,每一页都是妹妹吃的苦,每一页都是。(妈妈至今都保留着)你满月了之后妈妈就带你到医院来做康复了10天一疗程,要做三个疗程。
妈妈带你回去就有邻居问,你到底是那里没有长好呀?天天去医院。妈妈不知道怎么解释,因为我知道我家女儿就是健康的宝宝,我带她做康复只是以防万一而已。妈妈就是笑笑,从不回答,妈妈怕那些人给你下定义,帖标签。所有的苦、累,妈妈一个人承担就好。妈妈不敢在家家面前哭,妈妈怕家家担心,妈妈不敢在哥哥面前哭,妈妈要给哥哥做榜样,妈妈想通过行动告诉哥哥,遇到任何困难都要积极面对。
可是糖果妹妹,妈妈也是人,妈妈也会累,记得第二次带你住院的时候,去做核酸,走廊上长长的队伍,走廊的尽头就是一楼,妈妈站在四楼往下看,内心异常平静(妈妈恐高,高一点我往下看会心慌)以前我总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如果不是生老病死,自然灾害,任何人结束自己的生命都是有罪的。那一刻,我想通了,理解了那些人,因为有的时候活着好像更难。可你好像有魔法,有让人看见希望的魔法,整个住院部就你最乖,人家都有奶奶,爸爸的陪伴,就你的身边永远只有妈妈一个人,可你是所有孩子中最乖的一个,人家都要爸爸或是奶奶抱起来摇啊,拍呀。你从来都不,都是一个人睡自己的,睡醒了,起来就玩儿,玩儿好了就笑。整个住院部的人都羡慕我,说有一个乖女儿。
不仅仅这样,人家都是三个月翻身,可是你70天就会翻身了,你好像在用行动告诉我,妈妈你看我很棒,我真的很健康,我没有辜负你的期望。三个疗程做完了之后带你去看新生儿科(儿保)追视,追听,抬头做的都很棒,连新生儿科的主任都夸你,他告诉妈妈不用担心,你非常的好。那天你出院了,妈妈拿着很多的行李,手上还抱着你。可是妈妈一点都不累,妈妈觉得天也温柔,地也温柔,连吹过来的风都是温柔的。
你刚做完高压氧两天,妈妈就带着你和哥哥,跨越1000公里去见爸爸。从生下你到那一天我都没有休息过,不,应该说从怀着你到那时候我都一天没有休息过,怀着你的时候哥哥每天上网课,你出生的时候我又忙着你的事情。带着你和哥哥出远门的那天晚上我很害怕,我都睡不着。因为我要保护好襁褓中的你,也要照顾好哥哥。第二天出门的路线,出行的规划,一路上的行程,在我脑海中至少闪现了一万遍。车程整整七个小时妈妈不敢喝水,不敢吃东西(主要怕疫情,而且带着你吃东西,喝水,上厕所都不方便)我们早上7:00出发,等见到爸爸的时候是下午4:00,我对爸爸说的第一句话是,我都快脱虚了,我想喝水。那天晚上爸爸给我们准备了很丰盛的晚餐,终于我们娘三个安定下来了。
来到陌生的城市,我们都不敢出门,自己居家隔离,虽然湖北已经清零了好久,但我们仍然不敢出门,爸爸一休假回来就给我们屯很多的菜,大白菜,卷心菜,萝卜,因为这些菜都比较好留哥哥那时候天天抱怨,天天吃这些绿色的,人都快吃绿了。虽然吃的大白菜,但是妈妈也很开心。因为妈妈就喜欢这种安稳的生活,你的成长也一直在给妈妈惊喜,五个月就会坐,六个月会爬,八个月会叫妈妈,十个月会站,一岁一个月会走路。
现在的你更不用说,蛮不讲理,撒娇,耍赖都是你的拿手好戏,但是你真的很聪明,只要说过一遍的事情你都会记住,而且从小到现在,你从来没有浪费过一滴奶,一口饭。从一岁半自己学会吃饭,到现在没有让我喂一顿,心情再不好,只要说吃饭了,马上就笑眯眯的。睡觉起来有起床气,只要说吃饭了,马上端着碗就开始笑。你让我完完全全的理解了,什么叫吃货内心都很容易满足。
女儿,生日快乐愿你岁岁平安!妈妈爸爸哥哥都会好好的爱你的。
你即将迎来自己两岁生日,妈妈先祝你生日快乐身体健康。妈妈一直想写封信给你,一直都没有行动,在你生日来临之际不想再拖了
2017年的时候开放了二胎,爸爸妈妈就一直想生一个女儿, 可是调皮的你一直都不来到爸爸妈妈的身边。直到2019年的7月,你选中了妈妈,来到了妈妈的肚子里。妈妈很开心,殊不知你的到来会是那样的不容易。一场疫情灾难,就这样悄然而至。2020年的1月23日零晨两点,武汉封城了,那时候你在妈妈肚子里面7个月,我们就这样被封在家里面,我还以为封城只是十几天,没想到封了76天。那76天里,妈妈日日夜夜都在担心,那时候夜里有救护车从门前的路上奔驰而过,那声音对于妈妈来说特别恐慌,因为你在我肚子里,疫情又在我们身边。好在2020年的3月15号疫情了转机,我们浠水解封了。一解封妈妈就马上去医院,在封城的这些日子妈妈一次产检都没有做,到了医院,那时候的队伍可能是迄今为止妈妈排的最长的一次了。好不容易到妈妈做产检,拿到结果的时候医生就跟妈妈说你的胎心最高️高达240,是属于胎儿窘迫,可是B超显示你只有五斤,而且周数不足,医生就叫我回家每天吸氧,每天去医院做胎心监测,刚解封的浠水没有任何的交通工具,妈妈就天天厚着脸皮去蹭隔壁家舅舅的车去医院,邻居舅舅人真的很好,妈妈到现在都感激他,一直到2020年4月4号武汉终于解封了,(妈妈一直都认为你和哥哥是幸运的孩子,3,15的时候浠水解封,3,15是哥哥的生日。4月5号你出生,4月4号武汉解封。)4月5号的下午4:00的时候,家家(外婆)锅里还蒸着包子,本来想让妈妈吃完饭然后就把妈妈送到奶奶家,谁知道包子刚一蒸好,妈妈肚子就开始痛。连饭都没吃,妈妈和家家就往回赶。一到奶奶家妈妈就打了医院电话,收拾好所有待产的东西,准备出发。(哥哥,出生的时候爸爸在做新兵连保障没回来,从那以后妈妈每次都向他唠叨,爸爸信誓旦旦的说如果生二胎,我一定陪在你的身边,可是湖北有疫情了,爸爸不能回来,从知道爸爸不能回家的那一刻起,“强大”这颗种子已经种在妈妈的心里。)那时候,妈妈已经是一个即将临盆的孕妇,但是妈妈却一点都不紧张,也不慌张,可能是你赐予了我大大的力量和勇气。当我们到医院的时候测体温37.5,妇幼医院就不收妈妈了,必须转县医院,一辆隔离车就这样到来了。妈妈看到那个车的时候,确实心慌了,车上的司机和医护人员全副武装,妈妈感觉那个时候我好像就是疑似确诊病例。到达县医院CT,抽血,咽拭子一样没少。可是妈妈肚子明明都已经很痛了,却不得不到大厅办手续,去急诊科抽血做咽拭子,然后再到-1楼去做CT。系列检查后医生说肺部没有任何问题。就才让我们入住到六楼,从下午4:00一直辗转到晚上9:00,妈妈一到六楼产科就开始了紧急剖腹产,妈妈甚至都来不及紧张和害怕。拿着笔就在一系列的手术通知单上签字。不一会儿你就出来了,妈妈还记得呢,很小很小的哭声,(哥哥,出生的时候是很大很大声的)当时妈妈就很不安,连看都没有看到你一眼。医生就直接对妈妈说,你要去新生儿重症监护室,胎内窘迫导致轻度缺氧。听到医生的话妈妈的眼泪大滴大滴地往下掉,助产师看到了,连忙大声地说,不要这样情绪激动会导致大出血。糖果你去到新生儿监护室,妈妈连哭都不敢哭,妈妈真的好没用。从产房上出来都已经到了晚上11:00。一直到第二天早上妈妈连脸皮都没合一下,担心,害怕,不安,可也无处诉说……直到第三天的时候我才看到你,那是我们的第一次见面,你软软的糯糯的。但是好小一只,你做完一系列检查之后。医生的诊断书上写着脑部轻微缺血缺氧。看到那几个字的时候妈妈的天都塌了,那时候妈妈也顾不了自己的身体,剖腹产第三天妈妈就匆匆爬到新生儿科7楼,那时候我甚至都忘了医院有电梯,匆忙的就去找医生,医生告诉妈妈不要紧张,问题不大,但是后期需要做康复。得知消息之后妈妈就赶紧给爸爸打电话,爸爸听到了之后第一句话就说,做,必须做,我的女儿我一定要她健康平安,不管付出多少。糖果妹妹你知道吗?你有一个好爸爸,在这种大事面前他从来不武断,总是给妈妈想要的答案,那一刻妈妈觉得你爸真爷们。第五天的时候妈妈出院了,可是你还没有出院,你还在那个小小的保温箱里面呆着,直到第九天你才回家。妈妈去帮你办出院手续的时候,出院清单足足有三十二页,每一页都是妹妹吃的苦,每一页都是。(妈妈至今都保留着)你满月了之后妈妈就带你到医院来做康复了10天一疗程,要做三个疗程。
妈妈带你回去就有邻居问,你到底是那里没有长好呀?天天去医院。妈妈不知道怎么解释,因为我知道我家女儿就是健康的宝宝,我带她做康复只是以防万一而已。妈妈就是笑笑,从不回答,妈妈怕那些人给你下定义,帖标签。所有的苦、累,妈妈一个人承担就好。妈妈不敢在家家面前哭,妈妈怕家家担心,妈妈不敢在哥哥面前哭,妈妈要给哥哥做榜样,妈妈想通过行动告诉哥哥,遇到任何困难都要积极面对。
可是糖果妹妹,妈妈也是人,妈妈也会累,记得第二次带你住院的时候,去做核酸,走廊上长长的队伍,走廊的尽头就是一楼,妈妈站在四楼往下看,内心异常平静(妈妈恐高,高一点我往下看会心慌)以前我总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如果不是生老病死,自然灾害,任何人结束自己的生命都是有罪的。那一刻,我想通了,理解了那些人,因为有的时候活着好像更难。可你好像有魔法,有让人看见希望的魔法,整个住院部就你最乖,人家都有奶奶,爸爸的陪伴,就你的身边永远只有妈妈一个人,可你是所有孩子中最乖的一个,人家都要爸爸或是奶奶抱起来摇啊,拍呀。你从来都不,都是一个人睡自己的,睡醒了,起来就玩儿,玩儿好了就笑。整个住院部的人都羡慕我,说有一个乖女儿。
不仅仅这样,人家都是三个月翻身,可是你70天就会翻身了,你好像在用行动告诉我,妈妈你看我很棒,我真的很健康,我没有辜负你的期望。三个疗程做完了之后带你去看新生儿科(儿保)追视,追听,抬头做的都很棒,连新生儿科的主任都夸你,他告诉妈妈不用担心,你非常的好。那天你出院了,妈妈拿着很多的行李,手上还抱着你。可是妈妈一点都不累,妈妈觉得天也温柔,地也温柔,连吹过来的风都是温柔的。
你刚做完高压氧两天,妈妈就带着你和哥哥,跨越1000公里去见爸爸。从生下你到那一天我都没有休息过,不,应该说从怀着你到那时候我都一天没有休息过,怀着你的时候哥哥每天上网课,你出生的时候我又忙着你的事情。带着你和哥哥出远门的那天晚上我很害怕,我都睡不着。因为我要保护好襁褓中的你,也要照顾好哥哥。第二天出门的路线,出行的规划,一路上的行程,在我脑海中至少闪现了一万遍。车程整整七个小时妈妈不敢喝水,不敢吃东西(主要怕疫情,而且带着你吃东西,喝水,上厕所都不方便)我们早上7:00出发,等见到爸爸的时候是下午4:00,我对爸爸说的第一句话是,我都快脱虚了,我想喝水。那天晚上爸爸给我们准备了很丰盛的晚餐,终于我们娘三个安定下来了。
来到陌生的城市,我们都不敢出门,自己居家隔离,虽然湖北已经清零了好久,但我们仍然不敢出门,爸爸一休假回来就给我们屯很多的菜,大白菜,卷心菜,萝卜,因为这些菜都比较好留哥哥那时候天天抱怨,天天吃这些绿色的,人都快吃绿了。虽然吃的大白菜,但是妈妈也很开心。因为妈妈就喜欢这种安稳的生活,你的成长也一直在给妈妈惊喜,五个月就会坐,六个月会爬,八个月会叫妈妈,十个月会站,一岁一个月会走路。
现在的你更不用说,蛮不讲理,撒娇,耍赖都是你的拿手好戏,但是你真的很聪明,只要说过一遍的事情你都会记住,而且从小到现在,你从来没有浪费过一滴奶,一口饭。从一岁半自己学会吃饭,到现在没有让我喂一顿,心情再不好,只要说吃饭了,马上就笑眯眯的。睡觉起来有起床气,只要说吃饭了,马上端着碗就开始笑。你让我完完全全的理解了,什么叫吃货内心都很容易满足。
女儿,生日快乐愿你岁岁平安!妈妈爸爸哥哥都会好好的爱你的。
山西吕梁,一男子青年时是名武警,后来误入歧途,被民警关入看守所,谁曾想到,牢头薛某要给他“立规矩”,扇了他五记耳光,结果被男子打成重伤。
(案例来源:山西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
侯某曾经是一名武警,经过专业训练,后来误入歧途,盗窃了他人两部手机。
警方接到报警后,将候某抓捕归案,并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关进了薛某所在的监室,万万没想到,进看守所的当天,候某就与薛某发生了冲突。
经查明,关押薛某的地方是108监室,他是个“牢头”,其从早到晚洗脸打水、吃饭穿衣、点火抽烟、按摩腿脚、睡觉叠衣等都有专人伺候,非常嚣张。
候某是下午1点被看守所人员送进108监室的,候某刚进监室不久,同监的一名男子就问候某,认不认识薛某,并朝薛某方向示意。
候某原本不想理会,后来被问烦了,就说了句,他不是正经人,是混社会的。
问候某话的男子,正是薛某指使去的,而薛某则一旁观察候某,他从候某的话中听出了轻蔑,遂指使同监的其他人员教训候某,教教候某108室的规矩。
结果被候某打瞎了左眼,经鉴定,其伤情构成重伤二级。
侯某扒窃他人手机的行为构成盗窃罪,没有异议。问题是,侯某打瞎薛某眼睛的行为,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
《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是否超过必要限度,是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区别点,也是实践中争议最大的一个点。
从薛某让同监的其他人员教训一下侯某,教教候某108室的规矩,然后自己从床上站起来打侯某,而且是边打边推,一连扇了侯某五记耳光。薛某的行为构成不法侵害,没有异议。
按照法律规定,为了制止薛某的不法侵害,候某对其进行防卫,造成薛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
但是,候某受到过专业训练,明知眼睛非常脆弱,还故意打薛某眼睛,导致薛某左眼失盲,说侯某超过必要限度,似乎也能说得过去?
然而,一起案件,不能简单地只看一个片段,要结合案件的前后,详细分析、综合判断,否则很容易陷入顾头、不顾尾的境地。
本案中,检察机关认为侯某构成防卫过当,理由是侯某受过训练,其的防卫行为超过了必要限度。
侯某辩护人则认为侯某构成正当防卫,意见如下。
侯某进入108监室,就被迫用鞋打自己的耳光,之后薛某又对其立规矩,侯某不从,薛某又打他5记耳光,同监室其他人也围了上去。
对侯某人身权利的不法侵害现实存在,而且在持续进行中,候某有权进行防卫。
对于侯某遭受不法侵害,有权进行防卫的行为,检察机关认同。随后侯某的辩护人提出,侯某进到监室后,遭受多次欺辱,但他最开始的时候,一直没有还手。
薛某看他不还手,觉得候某好欺负,就从床上起身推打他,并连扇了候某五记耳光,同监其他人,也在此时围了上来。
辩护人认为,候某已经面临现实紧迫的危险,候某在这情况进行还击,是本能反应,不能因为他受过专业训练,就对他提出过高的要求。
从主观上讲,侯某防卫行为,没有伤害薛某的故意,他只是为了保护自己,而且侯某仅打了薛某一拳,并没有伤害其他人,非常克制。
《正当防卫指导意见》规定,要立足防卫人防卫时的具体情境,综合考虑案件发生的整体经过,结合一般人在类似情境下的可能反应,依法准确把握防卫的时间、限度等条件。
从侯某当时面临不法侵害时的紧迫状态和紧张心理来看,他一拳打向薛某,是人面临危险时的正常反应,不能以正常情况下冷静理性、客观精确的标准去评判候某面临的状态。
辩护人得出结论,候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而不是防卫过当。
法院听完候某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后,没有采纳其意见。
法院认为,侯某曾经当过武警,受过专业训练,和普通人不同,普通人也许会害怕,但候某以前毕竟是专业人士。
而且他挥拳打击的力度、强度与击打的部位两者存在过于巨大的悬殊和明显的失衡,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综上所述,法院认为侯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
最后,法院以侯某构成盗窃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判了侯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值得注意的是,本案是二审,一审法院判了侯某4年有期徒刑。
侯某上诉后,二审法院认为侯某虽然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应当予以减轻处罚,最终改判侯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大家觉得,侯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呢?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蚂蚁说法 )
(案例来源:山西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
侯某曾经是一名武警,经过专业训练,后来误入歧途,盗窃了他人两部手机。
警方接到报警后,将候某抓捕归案,并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关进了薛某所在的监室,万万没想到,进看守所的当天,候某就与薛某发生了冲突。
经查明,关押薛某的地方是108监室,他是个“牢头”,其从早到晚洗脸打水、吃饭穿衣、点火抽烟、按摩腿脚、睡觉叠衣等都有专人伺候,非常嚣张。
候某是下午1点被看守所人员送进108监室的,候某刚进监室不久,同监的一名男子就问候某,认不认识薛某,并朝薛某方向示意。
候某原本不想理会,后来被问烦了,就说了句,他不是正经人,是混社会的。
问候某话的男子,正是薛某指使去的,而薛某则一旁观察候某,他从候某的话中听出了轻蔑,遂指使同监的其他人员教训候某,教教候某108室的规矩。
结果被候某打瞎了左眼,经鉴定,其伤情构成重伤二级。
侯某扒窃他人手机的行为构成盗窃罪,没有异议。问题是,侯某打瞎薛某眼睛的行为,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
《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是否超过必要限度,是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区别点,也是实践中争议最大的一个点。
从薛某让同监的其他人员教训一下侯某,教教候某108室的规矩,然后自己从床上站起来打侯某,而且是边打边推,一连扇了侯某五记耳光。薛某的行为构成不法侵害,没有异议。
按照法律规定,为了制止薛某的不法侵害,候某对其进行防卫,造成薛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
但是,候某受到过专业训练,明知眼睛非常脆弱,还故意打薛某眼睛,导致薛某左眼失盲,说侯某超过必要限度,似乎也能说得过去?
然而,一起案件,不能简单地只看一个片段,要结合案件的前后,详细分析、综合判断,否则很容易陷入顾头、不顾尾的境地。
本案中,检察机关认为侯某构成防卫过当,理由是侯某受过训练,其的防卫行为超过了必要限度。
侯某辩护人则认为侯某构成正当防卫,意见如下。
侯某进入108监室,就被迫用鞋打自己的耳光,之后薛某又对其立规矩,侯某不从,薛某又打他5记耳光,同监室其他人也围了上去。
对侯某人身权利的不法侵害现实存在,而且在持续进行中,候某有权进行防卫。
对于侯某遭受不法侵害,有权进行防卫的行为,检察机关认同。随后侯某的辩护人提出,侯某进到监室后,遭受多次欺辱,但他最开始的时候,一直没有还手。
薛某看他不还手,觉得候某好欺负,就从床上起身推打他,并连扇了候某五记耳光,同监其他人,也在此时围了上来。
辩护人认为,候某已经面临现实紧迫的危险,候某在这情况进行还击,是本能反应,不能因为他受过专业训练,就对他提出过高的要求。
从主观上讲,侯某防卫行为,没有伤害薛某的故意,他只是为了保护自己,而且侯某仅打了薛某一拳,并没有伤害其他人,非常克制。
《正当防卫指导意见》规定,要立足防卫人防卫时的具体情境,综合考虑案件发生的整体经过,结合一般人在类似情境下的可能反应,依法准确把握防卫的时间、限度等条件。
从侯某当时面临不法侵害时的紧迫状态和紧张心理来看,他一拳打向薛某,是人面临危险时的正常反应,不能以正常情况下冷静理性、客观精确的标准去评判候某面临的状态。
辩护人得出结论,候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而不是防卫过当。
法院听完候某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后,没有采纳其意见。
法院认为,侯某曾经当过武警,受过专业训练,和普通人不同,普通人也许会害怕,但候某以前毕竟是专业人士。
而且他挥拳打击的力度、强度与击打的部位两者存在过于巨大的悬殊和明显的失衡,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综上所述,法院认为侯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
最后,法院以侯某构成盗窃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判了侯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值得注意的是,本案是二审,一审法院判了侯某4年有期徒刑。
侯某上诉后,二审法院认为侯某虽然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应当予以减轻处罚,最终改判侯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大家觉得,侯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呢?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蚂蚁说法 )
山西吕梁,一男子青年时是名武警,后来误入歧途,被民警关入看守所,谁曾想到,牢头薛某要给他“立规矩”,扇了他五记耳光,结果被男子打成重伤。
(案例来源:山西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
侯某曾经是一名武警,经过专业训练,后来误入歧途,盗窃了他人两部手机。
警方接到报警后,将候某抓捕归案,并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关进了薛某所在的监室,万万没想到,进看守所的当天,候某就与薛某发生了冲突。
经查明,关押薛某的地方是108监室,他是个“牢头”,其从早到晚洗脸打水、吃饭穿衣、点火抽烟、按摩腿脚、睡觉叠衣等都有专人伺候,非常嚣张。
候某是下午1点被看守所人员送进108监室的,候某刚进监室不久,同监的一名男子就问候某,认不认识薛某,并朝薛某方向示意。
候某原本不想理会,后来被问烦了,就说了句,他不是正经人,是混社会的。
问候某话的男子,正是薛某指使去的,而薛某则一旁观察候某,他从候某的话中听出了轻蔑,遂指使同监的其他人员教训候某,教教候某108室的规矩。
结果被候某打瞎了左眼,经鉴定,其伤情构成重伤二级。
侯某扒窃他人手机的行为构成盗窃罪,没有异议。问题是,侯某打瞎薛某眼睛的行为,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
《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是否超过必要限度,是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区别点,也是实践中争议最大的一个点。
从薛某让同监的其他人员教训一下侯某,教教候某108室的规矩,然后自己从床上站起来打侯某,而且是边打边推,一连扇了侯某五记耳光。薛某的行为构成不法侵害,没有异议。
按照法律规定,为了制止薛某的不法侵害,候某对其进行防卫,造成薛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
但是,候某受到过专业训练,明知眼睛非常脆弱,还故意打薛某眼睛,导致薛某左眼失盲,说侯某超过必要限度,似乎也能说得过去?
然而,一起案件,不能简单地只看一个片段,要结合案件的前后,详细分析、综合判断,否则很容易陷入顾头、不顾尾的境地。
本案中,检察机关认为侯某构成防卫过当,理由是侯某受过训练,其的防卫行为超过了必要限度。
侯某辩护人则认为侯某构成正当防卫,意见如下。
侯某进入108监室,就被迫用鞋打自己的耳光,之后薛某又对其立规矩,侯某不从,薛某又打他5记耳光,同监室其他人也围了上去。
对侯某人身权利的不法侵害现实存在,而且在持续进行中,候某有权进行防卫。
对于侯某遭受不法侵害,有权进行防卫的行为,检察机关认同。随后侯某的辩护人提出,侯某进到监室后,遭受多次欺辱,但他最开始的时候,一直没有还手。
薛某看他不还手,觉得候某好欺负,就从床上起身推打他,并连扇了候某五记耳光,同监其他人,也在此时围了上来。
辩护人认为,候某已经面临现实紧迫的危险,候某在这情况进行还击,是本能反应,不能因为他受过专业训练,就对他提出过高的要求。
从主观上讲,侯某防卫行为,没有伤害薛某的故意,他只是为了保护自己,而且侯某仅打了薛某一拳,并没有伤害其他人,非常克制。
《正当防卫指导意见》规定,要立足防卫人防卫时的具体情境,综合考虑案件发生的整体经过,结合一般人在类似情境下的可能反应,依法准确把握防卫的时间、限度等条件。
从侯某当时面临不法侵害时的紧迫状态和紧张心理来看,他一拳打向薛某,是人面临危险时的正常反应,不能以正常情况下冷静理性、客观精确的标准去评判候某面临的状态。
辩护人得出结论,候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而不是防卫过当。
法院听完候某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后,没有采纳其意见。
法院认为,侯某曾经当过武警,受过专业训练,和普通人不同,普通人也许会害怕,但候某以前毕竟是专业人士。
而且他挥拳打击的力度、强度与击打的部位两者存在过于巨大的悬殊和明显的失衡,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综上所述,法院认为侯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
最后,法院以侯某构成盗窃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判了侯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值得注意的是,本案是二审,一审法院判了侯某4年有期徒刑。
侯某上诉后,二审法院认为侯某虽然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应当予以减轻处罚,最终改判侯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大家觉得,侯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呢?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蚂蚁说法 )
(案例来源:山西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
侯某曾经是一名武警,经过专业训练,后来误入歧途,盗窃了他人两部手机。
警方接到报警后,将候某抓捕归案,并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关进了薛某所在的监室,万万没想到,进看守所的当天,候某就与薛某发生了冲突。
经查明,关押薛某的地方是108监室,他是个“牢头”,其从早到晚洗脸打水、吃饭穿衣、点火抽烟、按摩腿脚、睡觉叠衣等都有专人伺候,非常嚣张。
候某是下午1点被看守所人员送进108监室的,候某刚进监室不久,同监的一名男子就问候某,认不认识薛某,并朝薛某方向示意。
候某原本不想理会,后来被问烦了,就说了句,他不是正经人,是混社会的。
问候某话的男子,正是薛某指使去的,而薛某则一旁观察候某,他从候某的话中听出了轻蔑,遂指使同监的其他人员教训候某,教教候某108室的规矩。
结果被候某打瞎了左眼,经鉴定,其伤情构成重伤二级。
侯某扒窃他人手机的行为构成盗窃罪,没有异议。问题是,侯某打瞎薛某眼睛的行为,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
《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是否超过必要限度,是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区别点,也是实践中争议最大的一个点。
从薛某让同监的其他人员教训一下侯某,教教候某108室的规矩,然后自己从床上站起来打侯某,而且是边打边推,一连扇了侯某五记耳光。薛某的行为构成不法侵害,没有异议。
按照法律规定,为了制止薛某的不法侵害,候某对其进行防卫,造成薛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
但是,候某受到过专业训练,明知眼睛非常脆弱,还故意打薛某眼睛,导致薛某左眼失盲,说侯某超过必要限度,似乎也能说得过去?
然而,一起案件,不能简单地只看一个片段,要结合案件的前后,详细分析、综合判断,否则很容易陷入顾头、不顾尾的境地。
本案中,检察机关认为侯某构成防卫过当,理由是侯某受过训练,其的防卫行为超过了必要限度。
侯某辩护人则认为侯某构成正当防卫,意见如下。
侯某进入108监室,就被迫用鞋打自己的耳光,之后薛某又对其立规矩,侯某不从,薛某又打他5记耳光,同监室其他人也围了上去。
对侯某人身权利的不法侵害现实存在,而且在持续进行中,候某有权进行防卫。
对于侯某遭受不法侵害,有权进行防卫的行为,检察机关认同。随后侯某的辩护人提出,侯某进到监室后,遭受多次欺辱,但他最开始的时候,一直没有还手。
薛某看他不还手,觉得候某好欺负,就从床上起身推打他,并连扇了候某五记耳光,同监其他人,也在此时围了上来。
辩护人认为,候某已经面临现实紧迫的危险,候某在这情况进行还击,是本能反应,不能因为他受过专业训练,就对他提出过高的要求。
从主观上讲,侯某防卫行为,没有伤害薛某的故意,他只是为了保护自己,而且侯某仅打了薛某一拳,并没有伤害其他人,非常克制。
《正当防卫指导意见》规定,要立足防卫人防卫时的具体情境,综合考虑案件发生的整体经过,结合一般人在类似情境下的可能反应,依法准确把握防卫的时间、限度等条件。
从侯某当时面临不法侵害时的紧迫状态和紧张心理来看,他一拳打向薛某,是人面临危险时的正常反应,不能以正常情况下冷静理性、客观精确的标准去评判候某面临的状态。
辩护人得出结论,候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而不是防卫过当。
法院听完候某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后,没有采纳其意见。
法院认为,侯某曾经当过武警,受过专业训练,和普通人不同,普通人也许会害怕,但候某以前毕竟是专业人士。
而且他挥拳打击的力度、强度与击打的部位两者存在过于巨大的悬殊和明显的失衡,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综上所述,法院认为侯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
最后,法院以侯某构成盗窃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判了侯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值得注意的是,本案是二审,一审法院判了侯某4年有期徒刑。
侯某上诉后,二审法院认为侯某虽然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应当予以减轻处罚,最终改判侯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大家觉得,侯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呢?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蚂蚁说法 )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