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发布通告全市开展核酸检测# 【开封发布49号通告:全市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关于在全市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的通告 #郑州发布通告开展全市核酸筛查#
(2022年49号)
近期,我市疫情总体平稳可控,但国内疫情多地频发,开封市作为旅游城市,外来人员较多,双节期间国内各地人员流动频繁。为严防疫情输入,经专家研判,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于9月15—16日在全市各县区开展一轮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采样安排
(一)9月15日开展全市所有城区居民核酸检测,上午6:00开始核酸采样,9:00完成采样工作。
(二)9月16日开展全市所有农村地区居民核酸检测,上午6:00开始核酸采样,9:00完成采样工作;
二、采样对象
全市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外籍人口、外来人口等,特别是重点岗位人员和风险人员。无特殊原因必须全员采样。
三、采样地点
请居民按照街道、村(社区)、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到居住地附近设立的采样点有序参加采样。
四、特别告知
(一)对不参加本次核酸检测的居民,在扫场所码或出示健康码时予以弹窗提醒或语音提醒;造成疫情传播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本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请居民积极配合采样工作人员做好样本采集工作,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三)请广大居民根据村(社区)组织安排,提前携带身份证或出示“豫事办”健康码,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人。
(四)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人员和48小时内参与过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的人员不进行核酸采样,但必须及时向村(社区)工作人员说明情况,提供证明并做好登记。
(五)请广大居民在参加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监测,并保持2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防止交叉感染。
(六)需要连续生产的大型企业、全封闭管理单位以及特殊人群需上门检测的,由各区统筹安排上门采样。
开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14日(开封发布)
(2022年49号)
近期,我市疫情总体平稳可控,但国内疫情多地频发,开封市作为旅游城市,外来人员较多,双节期间国内各地人员流动频繁。为严防疫情输入,经专家研判,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于9月15—16日在全市各县区开展一轮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采样安排
(一)9月15日开展全市所有城区居民核酸检测,上午6:00开始核酸采样,9:00完成采样工作。
(二)9月16日开展全市所有农村地区居民核酸检测,上午6:00开始核酸采样,9:00完成采样工作;
二、采样对象
全市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外籍人口、外来人口等,特别是重点岗位人员和风险人员。无特殊原因必须全员采样。
三、采样地点
请居民按照街道、村(社区)、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到居住地附近设立的采样点有序参加采样。
四、特别告知
(一)对不参加本次核酸检测的居民,在扫场所码或出示健康码时予以弹窗提醒或语音提醒;造成疫情传播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本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请居民积极配合采样工作人员做好样本采集工作,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三)请广大居民根据村(社区)组织安排,提前携带身份证或出示“豫事办”健康码,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人。
(四)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人员和48小时内参与过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的人员不进行核酸采样,但必须及时向村(社区)工作人员说明情况,提供证明并做好登记。
(五)请广大居民在参加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监测,并保持2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防止交叉感染。
(六)需要连续生产的大型企业、全封闭管理单位以及特殊人群需上门检测的,由各区统筹安排上门采样。
开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14日(开封发布)
#开封发布通告全市开展核酸检测# 【开封发布49号通告:全市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关于在全市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的通告 #郑州发布通告开展全市核酸筛查#
(2022年49号)
近期,我市疫情总体平稳可控,但国内疫情多地频发,开封市作为旅游城市,外来人员较多,双节期间国内各地人员流动频繁。为严防疫情输入,经专家研判,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于9月15—16日在全市各县区开展一轮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采样安排
(一)9月15日开展全市所有城区居民核酸检测,上午6:00开始核酸采样,9:00完成采样工作。
(二)9月16日开展全市所有农村地区居民核酸检测,上午6:00开始核酸采样,9:00完成采样工作;
二、采样对象
全市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外籍人口、外来人口等,特别是重点岗位人员和风险人员。无特殊原因必须全员采样。
三、采样地点
请居民按照街道、村(社区)、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到居住地附近设立的采样点有序参加采样。
四、特别告知
(一)对不参加本次核酸检测的居民,在扫场所码或出示健康码时予以弹窗提醒或语音提醒;造成疫情传播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本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请居民积极配合采样工作人员做好样本采集工作,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三)请广大居民根据村(社区)组织安排,提前携带身份证或出示“豫事办”健康码,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人。
(四)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人员和48小时内参与过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的人员不进行核酸采样,但必须及时向村(社区)工作人员说明情况,提供证明并做好登记。
(五)请广大居民在参加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监测,并保持2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防止交叉感染。
(六)需要连续生产的大型企业、全封闭管理单位以及特殊人群需上门检测的,由各区统筹安排上门采样。
开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14日(开封发布)
(2022年49号)
近期,我市疫情总体平稳可控,但国内疫情多地频发,开封市作为旅游城市,外来人员较多,双节期间国内各地人员流动频繁。为严防疫情输入,经专家研判,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于9月15—16日在全市各县区开展一轮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采样安排
(一)9月15日开展全市所有城区居民核酸检测,上午6:00开始核酸采样,9:00完成采样工作。
(二)9月16日开展全市所有农村地区居民核酸检测,上午6:00开始核酸采样,9:00完成采样工作;
二、采样对象
全市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外籍人口、外来人口等,特别是重点岗位人员和风险人员。无特殊原因必须全员采样。
三、采样地点
请居民按照街道、村(社区)、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到居住地附近设立的采样点有序参加采样。
四、特别告知
(一)对不参加本次核酸检测的居民,在扫场所码或出示健康码时予以弹窗提醒或语音提醒;造成疫情传播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本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请居民积极配合采样工作人员做好样本采集工作,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三)请广大居民根据村(社区)组织安排,提前携带身份证或出示“豫事办”健康码,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人。
(四)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人员和48小时内参与过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的人员不进行核酸采样,但必须及时向村(社区)工作人员说明情况,提供证明并做好登记。
(五)请广大居民在参加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监测,并保持2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防止交叉感染。
(六)需要连续生产的大型企业、全封闭管理单位以及特殊人群需上门检测的,由各区统筹安排上门采样。
开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14日(开封发布)
@ 李沧人,本周五,快来做核酸
李沧区关于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们: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我区将于9月2日(周五)开展区域全体居民核酸检测。现将本轮检测的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人员范围
(一)李沧辖区范围内所有居民(含常住居民、流动人口等)。
(二)“应检尽检”重点人群,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等已采取管控措施的人员,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师生员工、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定期检测的行业人员仍按原有渠道及频率由相关责任单位安排检测。
(三)在校的师生员工按照学校要求进行常态化核酸检测。
(四)接种新冠疫苗未满48小时或因其他原因未参加本轮检测的居民,请就近选择“核酸检测服务圈”采样点免费检测(李沧区采样点详情见本通告下方)。
二、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
1.2022年9月2日(周五)7:00-11:00、16:00-20:00。
2.李沧区“核酸检测服务圈”采样点当日服务时间原则上延长至20:00,具体由各街道结合全员核酸采样点的设置自行调整,并确保辖区居民提前知悉。
(二)地点
1.李沧区“核酸检测服务圈”采样点详情见本通告下方。
2.全员核酸检测采样点详情见本通告下方或扫码“李沧全民核酸检测点”小程序进行查询。
三、注意事项
(一)请广大居民朋友按照社区通知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携带智能手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户口簿等),在社区工作人员引导下,分时段前往街道社区指定地点开展核酸检测。不使用智能手机的居民,请您准备好身份证和记有手机号码的小纸条。
(二)核酸检测30分钟前不要吸烟、喝酒、咀嚼口香糖等,主动出示健康码,排队等候保持“1米线”,采样时保持“3米线”,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引,有序完成扫码、登记、采样等流程。
(三)请注意保持现场秩序,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安排,主动帮助老年人和未成年人,讲公德、重品德,全程佩戴口罩,不抽烟、不聚集、不聊天,防止交叉感染。完成采样后,请在现场工作人员统一指挥下,按照规定路径尽快离开采样点。
(四)“山东健康码”“青岛一码通”均可查验本人在青核酸检测结果。居民在各采样点检测后,可通过“青岛一码通”微信小程序、“健康青岛”微信公众号、“爱山东”APP、“爱山东·青e办”APP等平台获取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具体使用方法见各平台说明。除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省委领导小组(指挥部)等有明确规定之外,此证明与核酸检测报告(电子版和纸质版)具有同等效力,作为青岛市范围内核酸检测结果查验凭证。
(五)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暂时不要前往集中采样点,请告知所在街道社区,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根据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在青人员“亮黄牌”(即4天内无核酸检测阴性记录,“场所码”下方第一行核酸检测标牌由蓝色变成黄色)将被严格限制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请广大居民自觉参与本次区域核酸检测,避免对您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不便。
(七)接受核酸检测是居民的义务,请大家主动配合,做到应检尽检。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的人员将严肃处理。
李沧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1日
李沧区关于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们: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我区将于9月2日(周五)开展区域全体居民核酸检测。现将本轮检测的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人员范围
(一)李沧辖区范围内所有居民(含常住居民、流动人口等)。
(二)“应检尽检”重点人群,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等已采取管控措施的人员,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师生员工、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定期检测的行业人员仍按原有渠道及频率由相关责任单位安排检测。
(三)在校的师生员工按照学校要求进行常态化核酸检测。
(四)接种新冠疫苗未满48小时或因其他原因未参加本轮检测的居民,请就近选择“核酸检测服务圈”采样点免费检测(李沧区采样点详情见本通告下方)。
二、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
1.2022年9月2日(周五)7:00-11:00、16:00-20:00。
2.李沧区“核酸检测服务圈”采样点当日服务时间原则上延长至20:00,具体由各街道结合全员核酸采样点的设置自行调整,并确保辖区居民提前知悉。
(二)地点
1.李沧区“核酸检测服务圈”采样点详情见本通告下方。
2.全员核酸检测采样点详情见本通告下方或扫码“李沧全民核酸检测点”小程序进行查询。
三、注意事项
(一)请广大居民朋友按照社区通知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携带智能手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户口簿等),在社区工作人员引导下,分时段前往街道社区指定地点开展核酸检测。不使用智能手机的居民,请您准备好身份证和记有手机号码的小纸条。
(二)核酸检测30分钟前不要吸烟、喝酒、咀嚼口香糖等,主动出示健康码,排队等候保持“1米线”,采样时保持“3米线”,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引,有序完成扫码、登记、采样等流程。
(三)请注意保持现场秩序,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安排,主动帮助老年人和未成年人,讲公德、重品德,全程佩戴口罩,不抽烟、不聚集、不聊天,防止交叉感染。完成采样后,请在现场工作人员统一指挥下,按照规定路径尽快离开采样点。
(四)“山东健康码”“青岛一码通”均可查验本人在青核酸检测结果。居民在各采样点检测后,可通过“青岛一码通”微信小程序、“健康青岛”微信公众号、“爱山东”APP、“爱山东·青e办”APP等平台获取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具体使用方法见各平台说明。除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省委领导小组(指挥部)等有明确规定之外,此证明与核酸检测报告(电子版和纸质版)具有同等效力,作为青岛市范围内核酸检测结果查验凭证。
(五)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暂时不要前往集中采样点,请告知所在街道社区,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根据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在青人员“亮黄牌”(即4天内无核酸检测阴性记录,“场所码”下方第一行核酸检测标牌由蓝色变成黄色)将被严格限制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请广大居民自觉参与本次区域核酸检测,避免对您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不便。
(七)接受核酸检测是居民的义务,请大家主动配合,做到应检尽检。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的人员将严肃处理。
李沧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1日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