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带货局中局,扒皮与骗局齐飞,万家公司“围猎”品牌】直播带货局中局,扒皮与骗局齐飞,万家公司“围猎”品牌
文 | 华商韬略 吴苏
直播带货风口,在董明珠这里,体现得淋漓尽致。
第一次直播,董明珠仅拿下23万元成交额,但随后,平台流量倾斜、网红助阵加持,让董明珠的“成绩单”一次次令人刮目相看。
2020年董明珠前四场直播,销售额分别为23万元、3.1亿元、7.03亿元、65.4亿元,到618这一天,格力电器提供的数据显示,当天全渠道直播销售总额高达102.7亿元。媒体算了一笔账,董明珠五场直播累计销售额超过178亿元。
董明珠被誉为“带货女王”,但同时也被质疑让经销商替其刷单,在网络传得沸沸扬扬。对此,董明珠回应称:“那不可能!他(指经销商)买回家干什么,堆仓库里啊,任何一个人不能拿金钱开玩笑,我也不可能让他那样做,因为那样没有价值。”
董明珠否认刷单,从另一个角度却说明,人们对直播带货的天价销售额,抱持不是特别信任的态度。
归根到底,与直播带货乱象丛生有关。
直播带货局中局,扒皮与骗局齐飞,万家公司“围猎”品牌
【1】
在这个生态里,商家涌入,主播层出不穷,明星造势,总裁站台,单场直播带货销售额破亿的消息此起彼伏,形成了一场“带货大合唱”,进一步刺激品牌方、MCN机构、平台乃至背后的资本方,纷纷砸钱进场。
但与此同时,“扒皮”与骗局齐飞,一不小心,你就会是被收割的那一个。
在这一方面,拥有孵化主播和签约主播的MCN机构,最受行业诟病。
在平台与品牌方中间,MCN是二者的纽带,有遍地开花之势,仅2019年一年,中国MCN机构数量就突破2万家,远超之前三年机构数量的总和。而且,据业内人士估计,今年还将有1万家机构入局。
为何有这么多MCN机构涌来?不是为了打造出下一个李佳琦或者薇娅,而是在数据层面大做文章。
很多主做电商带货的直播间,有一个特点,那就是数据奇高,动不动就几千万点赞,观看人数少则数十万,多则数百万甚至上千万。
真有这么多人,成天守着直播间,看人做广告,然后下单买买买?业内人士透露,直播间很多都是“假人”,数据也是刷的。
至于刷数据,成本也不高。传统的方法是,用几百根数据线连着几百台手机,每一台都插着手机卡,另一端连着带有集线器的电脑,一键让所有手机同步操作。通过这样的操作,能够自动打开APP,搜索某某主播,进入其直播间,点赞、送礼物、评论、下单、付款一条龙,行云流水般完成。
直播带货局中局,扒皮与骗局齐飞,万家公司“围猎”品牌
【2】
数据有了,MCN便可以利用数据来增长粉丝,对外接“带货单”,直播带货的时候,又把直播间的人气刷起来。也就是说,可以“恰饭”了!
最开始,依靠粉丝数和直播间人气,按照一定比例换算成商单价格,品牌方比较接受这种算法。但慢慢地,商家发现,粉丝数和直播间人气越来越带不动销售。
对于MCN机构来说,如果直播很热闹,却没人下单,零成交,一切不就暴露了?于是,在此基础上,予以“骗术升级”。
当商家担心销量,MCN可以保证固定的销售额,还可以签下合同。比如,一家MCN和商家合作带货,商家需要付10万元的服务费,合同上注明,以产投比即ROI为1的形式带货,达不到比例,10万元全额退款,不收取佣金,如果达到要求,佣金比例为20%。
很多MCN的数据是假的,带不动货,那为何MCN敢签约?答案是,MCN全程造假。
直播时,MCN刷数据,维持直播间人气和热度,也会在直播间找人拍下10万元的商品。这样一来,合同保证的销量完成,2万元佣金到手。
请注意,MCN拍下商品的这10万元,是商家的10万元服务费。惠州市反诈骗中心提到这一案例时直言:“这就相当于白拿了20%销量的佣金2万元。”
但是,MCN并非只赚这些佣金,对于10万元买回来的商品,MCN会分批次,在发货前、物流运输途中、到货后,把商品退给商家。行业标准直播退货比例为30%至50%,这样又有3-5万元退回MCN的口袋。
至此,还有一半5万元的商品,MCN以团购、社区分销等方式卖掉,或者直接转给一些电商平台的店铺,这样MCN又能返款2万元。
对于这一“套路”,惠州市发诈骗中心称:“一次直播下来,诈骗分子纯赚5-6万不成问题,商家支出12万元只卖了5万的货,至于后续的销量、知名度,一点作用也起不到。”
直播带货局中局,扒皮与骗局齐飞,万家公司“围猎”品牌
【3】
不少网友认为,MCN很多都是腰部主播,找一些全网爆红的头部主播,可信度是不是很高?
头部主播的问题在于,影响力对商家来说意味着“高门槛”,不仅产品价格要历史或者全网最低价,主播的坑位费也不低,佣金更要给。结合起来,商家直播带货的利润变得相当低。
据第一财经报道,有商家和李佳琦合作5次,亏了三次,双十一当天更是亏掉50万。
巨额服务费加佣金的直播带货方式,更多是针对知名品牌等“金主”,而中小型商家,有一整套收割方案。
对于中小型商家,坑位费一晚收500到1000元不等,但销量不做任何担保,这对于大批服装店、小吃店或者农副产品公司来说,诱惑力很大。
殊不知,有很多MCN瞄准了坑位费。一个主播一晚上可以口播展示30件商品,每件500元坑位费,一晚就可以赚1.5万元,一个拥有100个账号的MCN,一晚能进账150万元。
直播带货局中局,扒皮与骗局齐飞,万家公司“围猎”品牌
有了100个账号,有些MCN还能够入驻政府当地扶持的科技园区,租金价格享受优惠政策,还有税收减免。
如果嫌500元坑位费没效果,MCN还会打出“0坑位费”的招牌,以测评产品的名义为商家推广,实则在各个关节,要求商家寄送多件、多套产品。骗取各类商品后,MCN专门到一些二手交易平台,或者自己开微店、淘宝店,甚至直接在朋友圈兜售。
如果说,刷量刷单、赚佣金赚商品,算是MCN初级玩法的话,把MCN做成金融机构,当属中级玩法。
和商家谈合作时,有些MCN会将ROI谈得很高,依然采用“服务费+佣金”的合作方式,但会设定期限,比如会要求商家给自己一个月期限,完成业绩对赌,但服务费是50万到几百万不等,完不成就退还所有服务费。
这一招,同样颇具诱惑力,但当商家将服务费打过去后,产品迟迟没有出现在直播间,至于那50万服务费,被MCN拿去买理财产品或者P2P。
有的MCN玩得比较猛,会养大批销售,拉来的服务费转手贷款给别人。和一位商家一个月合作期限到期,这些MCN会将款项退款给商家,但销售拉来的贷款积累成“资金池”,MCN变身为放贷机构。
当然,高级玩法,是资本市场收割。
比如,老牌鞋企“星期六”蹭上李子柒,25个交易日出现16个涨停,实控人张泽民夫妇套现金额超5亿元。赚得盆满钵满后,星期六公开澄清,李子柒并不是旗下艺人。
而5月11日,梦洁股份宣布与薇娅达成合作,股价也是一路飙升,迎来8个涨停。这个过程中,梦洁家纺二股东武进开始减持公司股份,加上其他董事、总经理,累计减持将近2%,套现1亿。
但是,5月22日晚,梦洁股份公告显示,与薇娅直播间的7次合作,总销售额不到1500万元。显然,与薇娅合作,不是为了卖货,而是收割中小散户。
不难看出,在直播带货这个生意场中,几乎每一个环节都有“陷阱”,即便如此,掺假的繁荣推动着风口滚滚向前。毕竟,不管是MCN,还是商家和品牌方,谁都希望自己是那个抓住风口的人。
文 | 华商韬略 吴苏
直播带货风口,在董明珠这里,体现得淋漓尽致。
第一次直播,董明珠仅拿下23万元成交额,但随后,平台流量倾斜、网红助阵加持,让董明珠的“成绩单”一次次令人刮目相看。
2020年董明珠前四场直播,销售额分别为23万元、3.1亿元、7.03亿元、65.4亿元,到618这一天,格力电器提供的数据显示,当天全渠道直播销售总额高达102.7亿元。媒体算了一笔账,董明珠五场直播累计销售额超过178亿元。
董明珠被誉为“带货女王”,但同时也被质疑让经销商替其刷单,在网络传得沸沸扬扬。对此,董明珠回应称:“那不可能!他(指经销商)买回家干什么,堆仓库里啊,任何一个人不能拿金钱开玩笑,我也不可能让他那样做,因为那样没有价值。”
董明珠否认刷单,从另一个角度却说明,人们对直播带货的天价销售额,抱持不是特别信任的态度。
归根到底,与直播带货乱象丛生有关。
直播带货局中局,扒皮与骗局齐飞,万家公司“围猎”品牌
【1】
在这个生态里,商家涌入,主播层出不穷,明星造势,总裁站台,单场直播带货销售额破亿的消息此起彼伏,形成了一场“带货大合唱”,进一步刺激品牌方、MCN机构、平台乃至背后的资本方,纷纷砸钱进场。
但与此同时,“扒皮”与骗局齐飞,一不小心,你就会是被收割的那一个。
在这一方面,拥有孵化主播和签约主播的MCN机构,最受行业诟病。
在平台与品牌方中间,MCN是二者的纽带,有遍地开花之势,仅2019年一年,中国MCN机构数量就突破2万家,远超之前三年机构数量的总和。而且,据业内人士估计,今年还将有1万家机构入局。
为何有这么多MCN机构涌来?不是为了打造出下一个李佳琦或者薇娅,而是在数据层面大做文章。
很多主做电商带货的直播间,有一个特点,那就是数据奇高,动不动就几千万点赞,观看人数少则数十万,多则数百万甚至上千万。
真有这么多人,成天守着直播间,看人做广告,然后下单买买买?业内人士透露,直播间很多都是“假人”,数据也是刷的。
至于刷数据,成本也不高。传统的方法是,用几百根数据线连着几百台手机,每一台都插着手机卡,另一端连着带有集线器的电脑,一键让所有手机同步操作。通过这样的操作,能够自动打开APP,搜索某某主播,进入其直播间,点赞、送礼物、评论、下单、付款一条龙,行云流水般完成。
直播带货局中局,扒皮与骗局齐飞,万家公司“围猎”品牌
【2】
数据有了,MCN便可以利用数据来增长粉丝,对外接“带货单”,直播带货的时候,又把直播间的人气刷起来。也就是说,可以“恰饭”了!
最开始,依靠粉丝数和直播间人气,按照一定比例换算成商单价格,品牌方比较接受这种算法。但慢慢地,商家发现,粉丝数和直播间人气越来越带不动销售。
对于MCN机构来说,如果直播很热闹,却没人下单,零成交,一切不就暴露了?于是,在此基础上,予以“骗术升级”。
当商家担心销量,MCN可以保证固定的销售额,还可以签下合同。比如,一家MCN和商家合作带货,商家需要付10万元的服务费,合同上注明,以产投比即ROI为1的形式带货,达不到比例,10万元全额退款,不收取佣金,如果达到要求,佣金比例为20%。
很多MCN的数据是假的,带不动货,那为何MCN敢签约?答案是,MCN全程造假。
直播时,MCN刷数据,维持直播间人气和热度,也会在直播间找人拍下10万元的商品。这样一来,合同保证的销量完成,2万元佣金到手。
请注意,MCN拍下商品的这10万元,是商家的10万元服务费。惠州市反诈骗中心提到这一案例时直言:“这就相当于白拿了20%销量的佣金2万元。”
但是,MCN并非只赚这些佣金,对于10万元买回来的商品,MCN会分批次,在发货前、物流运输途中、到货后,把商品退给商家。行业标准直播退货比例为30%至50%,这样又有3-5万元退回MCN的口袋。
至此,还有一半5万元的商品,MCN以团购、社区分销等方式卖掉,或者直接转给一些电商平台的店铺,这样MCN又能返款2万元。
对于这一“套路”,惠州市发诈骗中心称:“一次直播下来,诈骗分子纯赚5-6万不成问题,商家支出12万元只卖了5万的货,至于后续的销量、知名度,一点作用也起不到。”
直播带货局中局,扒皮与骗局齐飞,万家公司“围猎”品牌
【3】
不少网友认为,MCN很多都是腰部主播,找一些全网爆红的头部主播,可信度是不是很高?
头部主播的问题在于,影响力对商家来说意味着“高门槛”,不仅产品价格要历史或者全网最低价,主播的坑位费也不低,佣金更要给。结合起来,商家直播带货的利润变得相当低。
据第一财经报道,有商家和李佳琦合作5次,亏了三次,双十一当天更是亏掉50万。
巨额服务费加佣金的直播带货方式,更多是针对知名品牌等“金主”,而中小型商家,有一整套收割方案。
对于中小型商家,坑位费一晚收500到1000元不等,但销量不做任何担保,这对于大批服装店、小吃店或者农副产品公司来说,诱惑力很大。
殊不知,有很多MCN瞄准了坑位费。一个主播一晚上可以口播展示30件商品,每件500元坑位费,一晚就可以赚1.5万元,一个拥有100个账号的MCN,一晚能进账150万元。
直播带货局中局,扒皮与骗局齐飞,万家公司“围猎”品牌
有了100个账号,有些MCN还能够入驻政府当地扶持的科技园区,租金价格享受优惠政策,还有税收减免。
如果嫌500元坑位费没效果,MCN还会打出“0坑位费”的招牌,以测评产品的名义为商家推广,实则在各个关节,要求商家寄送多件、多套产品。骗取各类商品后,MCN专门到一些二手交易平台,或者自己开微店、淘宝店,甚至直接在朋友圈兜售。
如果说,刷量刷单、赚佣金赚商品,算是MCN初级玩法的话,把MCN做成金融机构,当属中级玩法。
和商家谈合作时,有些MCN会将ROI谈得很高,依然采用“服务费+佣金”的合作方式,但会设定期限,比如会要求商家给自己一个月期限,完成业绩对赌,但服务费是50万到几百万不等,完不成就退还所有服务费。
这一招,同样颇具诱惑力,但当商家将服务费打过去后,产品迟迟没有出现在直播间,至于那50万服务费,被MCN拿去买理财产品或者P2P。
有的MCN玩得比较猛,会养大批销售,拉来的服务费转手贷款给别人。和一位商家一个月合作期限到期,这些MCN会将款项退款给商家,但销售拉来的贷款积累成“资金池”,MCN变身为放贷机构。
当然,高级玩法,是资本市场收割。
比如,老牌鞋企“星期六”蹭上李子柒,25个交易日出现16个涨停,实控人张泽民夫妇套现金额超5亿元。赚得盆满钵满后,星期六公开澄清,李子柒并不是旗下艺人。
而5月11日,梦洁股份宣布与薇娅达成合作,股价也是一路飙升,迎来8个涨停。这个过程中,梦洁家纺二股东武进开始减持公司股份,加上其他董事、总经理,累计减持将近2%,套现1亿。
但是,5月22日晚,梦洁股份公告显示,与薇娅直播间的7次合作,总销售额不到1500万元。显然,与薇娅合作,不是为了卖货,而是收割中小散户。
不难看出,在直播带货这个生意场中,几乎每一个环节都有“陷阱”,即便如此,掺假的繁荣推动着风口滚滚向前。毕竟,不管是MCN,还是商家和品牌方,谁都希望自己是那个抓住风口的人。
【买鹅收到鸭!直播带货频翻车,这事归哪个“法”管?】随着直播带货的兴起,货不对板、质量堪忧、售后维权难等投诉逐渐增多。业内人士透露,直播间刷单炒信已形成一条黑色产业链;一些主播带货前不看商品质量,和商家一起欺骗消费者,而平台为了保流量则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当前针对直播带货还存在缺乏监管、处罚力度不够等问题。
号称卖的是“草原鹅”,到货后才发现是普通鸭;热销的阳澄湖大闸蟹其实是口感并不相同的“状元蟹”;主播在直播里称推荐的产品获得“诺贝尔化妆学奖”……
受疫情影响,今年的直播带货又火了一把。而抛开滤镜、卸掉美颜后的一些网红单品在到达消费者手上后,出现货不对板、质量堪忧、售后维权难等广受诟病的问题。直播带货频频“翻车”,主播、商家、平台,谁来担责?直播带货中的乱象如何规范和监管?
80克的蛋黄酥到手变45克
6月3日,有网友在社交媒体发文称,在一知名网红直播间看到其展示的蛋黄酥个大饱满、色泽光鲜,但该网友购买后收到的实物却是“卖家秀与买家秀的区别”:货不对板,大小严重缩水。
对此,商家解释称,6月3日售卖的是45克/颗定制款,与常规款80克/颗不同,价格也便宜了许多。不少网友并不买账,有人评论认为该直播存在虚假宣传,称收到的蛋黄酥不仅外皮破碎且味道不好,找到客服投诉后也没有下文。目前该商品在淘宝店铺上已下架。
此类事件并非个例。记者在互联网投诉平台发现,针对直播带货的投诉包括品质没有保障、虚假宣传、一直不发货、售后退款难等问题。来自中消协5月发布的《“五一”小长假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显示,监测期内,共收集网络购物类负面信息66798条,网红带货、直播带货成为网络购物新方式,虚假发货、商品质量问题、售后服务问题反映较为集中。
湖南的沈女士经常通过直播买鲜花。她告诉记者,主播会通过下架商品,换个店家或新的链接等方式,使消费者看不到之前的评价,“只能去直播间发言,有的主播让找客服售后,有的主播装作看不见,而有的还会说些难听的话,说你是来捣乱的。”上海的张女士则遭遇一家卖鞋的直播间迟迟不发货,售后客服则玩起了消失。
防范、取证、监管都有难度
据第4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20年3月,电商直播用户规模达2.56亿,占网购用户的37.2%。
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会长、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委员会成员邱宝昌认为,互联网的聚集效应、粉丝效应、放大效应使网红主播带货推销商品的作用远超名人代言的广告效果。
“如果对直播带货不加以合理引导与规范,会对市场秩序有很大影响。”邱宝昌指出,一些刷评论、利用无理由退货刷单虚标成交量等行为屡禁不止。
夏雨(化名)在深圳从事MCN机构与商家品牌对接服务。他告诉记者,MCN机构以网红粉丝量、以往带货数据、活跃度等与商家谈合作报价,一般是先收“坑位费”,再加分成比例。
“交10万元的‘坑位费’就保证卖10万元的货,但是不保证退货率。”夏雨说,“有一条黑色产业链专门刷人气和刷单。本质上赚的就是商家的品牌推广钱,然后以带货为幌子让商家入局。”
记者在电商平台和QQ群里都发现有提供刷单服务的交易,业务多样,分门别类“明码标价”。“各种直播间业务,一手价格,低于市场价,真人粉丝互动,刷动态评分……”“真人慢刷粉丝1000个130元,热门播放量每1000个3元,真人评论4元10个”。
种种乱象的背后反映出直播带货缺乏监管、处罚力度不够等问题。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有主播带货前不看商品质量,和商家一起欺骗消费者,“即便事后发现做了封号处罚,也可以很快换个号卷土重来,而平台为了确保流量则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也指出,主播和商家法律意识薄弱,违法成本较低。此外,直播具有即时性,事前很难防范,事中也很难取证,更多的是事后通过举报、投诉等解决,监管起来也有难度,缺少监管手段和经验。
目前缺乏明确的法律规范和界定
直播带货涉及主播、商家以及平台等多个主体,出现售后问题,消费者到底该找谁?
多位受访专家表示,目前,直播带货没有明确的法律规范和界定,业界也有不同解读。
赵占领认为,直播带货本身虽没有明确的法律定义,但是按照直播带货的表现形式来看,符合电子商务法中所规定的电子商务的概念,受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广告法等约束。
直播带货“翻车”,主播有没有责任?赵占领分析了主播承担法律责任的两种情况:“一是为自己经营的产品宣传,这种情况下,其角色是产品销售者,若宣传内容虚假,则涉嫌构成欺诈,需承担假一赔三的法律责任;二是为其他商家做宣传,这种情况下,其角色是广告经营者及广告发布者,需要对作为广告主的商家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尽到审查义务,否则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在朱巍看来,现有的电子商务法没有区分网络服务提供者和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他认为,直播平台表面上是网络服务提供者,但在实际操作中,一定程度上可转化为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主播身份也从网络服务使用者成为平台内经营者。
“但这一部分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销售行为中的宣传是否算广告行为、平台责任如何划定也有争议。”朱巍建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牵头制定具体的实施规范,将社交电商、直播电商等新业态纳入,按类别详细划分,对平台进行分类监管。
今年4月,58名网络主播被禁止5年内在全行业注册和直播,黑名单制度成为拉紧行业规范的第一道防线。6月5日,国家网信办、全国“扫黄打非”等8部门表示将启动为期半年的网络直播行业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行动,其中包括对网络直播带货管理规则的探索和实施。
近日,中商联媒体购物专业委员会将牵头起草行业内首部全国性社团标准《视频直播购物运营和服务基本规范》和《网络购物诚信服务体系评价指南》两项标准,或使直播带货有规可循,迎来标准化发展。
“在法律出台之前,行业制定规范和标准规范从业者行为是好的开始。”邱宝昌表示,“但是更需要法律的强制力,不断完善修订相应的法律法规,使之能适应技术的发展和交易形式的变化。”链接: https://t.cn/A6LMT4O6
号称卖的是“草原鹅”,到货后才发现是普通鸭;热销的阳澄湖大闸蟹其实是口感并不相同的“状元蟹”;主播在直播里称推荐的产品获得“诺贝尔化妆学奖”……
受疫情影响,今年的直播带货又火了一把。而抛开滤镜、卸掉美颜后的一些网红单品在到达消费者手上后,出现货不对板、质量堪忧、售后维权难等广受诟病的问题。直播带货频频“翻车”,主播、商家、平台,谁来担责?直播带货中的乱象如何规范和监管?
80克的蛋黄酥到手变45克
6月3日,有网友在社交媒体发文称,在一知名网红直播间看到其展示的蛋黄酥个大饱满、色泽光鲜,但该网友购买后收到的实物却是“卖家秀与买家秀的区别”:货不对板,大小严重缩水。
对此,商家解释称,6月3日售卖的是45克/颗定制款,与常规款80克/颗不同,价格也便宜了许多。不少网友并不买账,有人评论认为该直播存在虚假宣传,称收到的蛋黄酥不仅外皮破碎且味道不好,找到客服投诉后也没有下文。目前该商品在淘宝店铺上已下架。
此类事件并非个例。记者在互联网投诉平台发现,针对直播带货的投诉包括品质没有保障、虚假宣传、一直不发货、售后退款难等问题。来自中消协5月发布的《“五一”小长假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显示,监测期内,共收集网络购物类负面信息66798条,网红带货、直播带货成为网络购物新方式,虚假发货、商品质量问题、售后服务问题反映较为集中。
湖南的沈女士经常通过直播买鲜花。她告诉记者,主播会通过下架商品,换个店家或新的链接等方式,使消费者看不到之前的评价,“只能去直播间发言,有的主播让找客服售后,有的主播装作看不见,而有的还会说些难听的话,说你是来捣乱的。”上海的张女士则遭遇一家卖鞋的直播间迟迟不发货,售后客服则玩起了消失。
防范、取证、监管都有难度
据第4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20年3月,电商直播用户规模达2.56亿,占网购用户的37.2%。
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会长、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委员会成员邱宝昌认为,互联网的聚集效应、粉丝效应、放大效应使网红主播带货推销商品的作用远超名人代言的广告效果。
“如果对直播带货不加以合理引导与规范,会对市场秩序有很大影响。”邱宝昌指出,一些刷评论、利用无理由退货刷单虚标成交量等行为屡禁不止。
夏雨(化名)在深圳从事MCN机构与商家品牌对接服务。他告诉记者,MCN机构以网红粉丝量、以往带货数据、活跃度等与商家谈合作报价,一般是先收“坑位费”,再加分成比例。
“交10万元的‘坑位费’就保证卖10万元的货,但是不保证退货率。”夏雨说,“有一条黑色产业链专门刷人气和刷单。本质上赚的就是商家的品牌推广钱,然后以带货为幌子让商家入局。”
记者在电商平台和QQ群里都发现有提供刷单服务的交易,业务多样,分门别类“明码标价”。“各种直播间业务,一手价格,低于市场价,真人粉丝互动,刷动态评分……”“真人慢刷粉丝1000个130元,热门播放量每1000个3元,真人评论4元10个”。
种种乱象的背后反映出直播带货缺乏监管、处罚力度不够等问题。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有主播带货前不看商品质量,和商家一起欺骗消费者,“即便事后发现做了封号处罚,也可以很快换个号卷土重来,而平台为了确保流量则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也指出,主播和商家法律意识薄弱,违法成本较低。此外,直播具有即时性,事前很难防范,事中也很难取证,更多的是事后通过举报、投诉等解决,监管起来也有难度,缺少监管手段和经验。
目前缺乏明确的法律规范和界定
直播带货涉及主播、商家以及平台等多个主体,出现售后问题,消费者到底该找谁?
多位受访专家表示,目前,直播带货没有明确的法律规范和界定,业界也有不同解读。
赵占领认为,直播带货本身虽没有明确的法律定义,但是按照直播带货的表现形式来看,符合电子商务法中所规定的电子商务的概念,受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广告法等约束。
直播带货“翻车”,主播有没有责任?赵占领分析了主播承担法律责任的两种情况:“一是为自己经营的产品宣传,这种情况下,其角色是产品销售者,若宣传内容虚假,则涉嫌构成欺诈,需承担假一赔三的法律责任;二是为其他商家做宣传,这种情况下,其角色是广告经营者及广告发布者,需要对作为广告主的商家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尽到审查义务,否则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在朱巍看来,现有的电子商务法没有区分网络服务提供者和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他认为,直播平台表面上是网络服务提供者,但在实际操作中,一定程度上可转化为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主播身份也从网络服务使用者成为平台内经营者。
“但这一部分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销售行为中的宣传是否算广告行为、平台责任如何划定也有争议。”朱巍建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牵头制定具体的实施规范,将社交电商、直播电商等新业态纳入,按类别详细划分,对平台进行分类监管。
今年4月,58名网络主播被禁止5年内在全行业注册和直播,黑名单制度成为拉紧行业规范的第一道防线。6月5日,国家网信办、全国“扫黄打非”等8部门表示将启动为期半年的网络直播行业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行动,其中包括对网络直播带货管理规则的探索和实施。
近日,中商联媒体购物专业委员会将牵头起草行业内首部全国性社团标准《视频直播购物运营和服务基本规范》和《网络购物诚信服务体系评价指南》两项标准,或使直播带货有规可循,迎来标准化发展。
“在法律出台之前,行业制定规范和标准规范从业者行为是好的开始。”邱宝昌表示,“但是更需要法律的强制力,不断完善修订相应的法律法规,使之能适应技术的发展和交易形式的变化。”链接: https://t.cn/A6LMT4O6
安纳塔拉度假会隆重推出中国境内精选,这项计划为居住于中国的度假会积分会员而设计,让积分会员即使在目前国际旅行的限制下,仍可游览中国境内位于多个地理区域的 10 个旅行目的地,无需出国也能享受积分会籍的便利;“今年我们居住于中国的积分会员对于境内旅行有更高的需求”安纳塔拉度假会的首席运营官表示“在短短3个月内,我们便启动了这项满足各位积分会员需求的计划。”通过这次机会,安纳塔拉度假会也与雅诗阁携手合作,在中国,雅诗阁是知名的国际服务公寓及酒店业主和住宿运营商,目前在全国34个城市拥有和管理超过120家物业,逾22,000套公寓单元及酒店客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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