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是“程序员关爱日”。由于信息量的单位1GB=1024MB,1MB=1024KB,这个数字就成为了程序员们表示自己身份的符号。
程序员A:借我1000元钱呗?
程序员B:给你凑个整,借你1024元吧。
在此之前,程序员这个职业就因为加班晚、没时间恋爱、不爱打扮等固有“属性”而被大家熟知,网上相关的“自黑”段子也比比皆是。另一方面,根据近几年互联网公司招聘的数据显示,程序员已经成为了目前赚钱最多的行业之一,这些因素一结合让他们的话题性激增,大家在羡慕和同情之余,也十分好奇程序员们的日常生活到底是怎样的。
近日,互联网理财平台挖财和外卖平台饿了么联合发布了《互联网从业者生活品质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对以程序员为代表的互联网从业者的生活状况进行了数据解读。
报告指出,互联网从业者平均年薪19万元,五成收入高于20万,其中10%的年收入高于50万。29%的互联网从业者背负房贷压力,晚睡现象严重。近四成程序员处于单身状态,在择偶方面,他们更偏向于选择颜值高、身材好、兴趣相投、有房的伴侣。在消费方面,程序员在买房买车、电子产品、网游电玩上的投入较多。
这几天关于描写程序员生活状态的文章屡屡刷屏,比如《月入五万的西二旗人教你如何活得像月薪五千》等等,让人看得哭笑不得。这些文章里说的是个例还是普遍情况?我们来做个对比。
赚得多,年薪20万“洒洒水”
海淀西北角的群众们不仅能把月入5万活得像5千,他们还能把月入10万、20万、50万也活得像月入5千。(来自网络热文《月入五万的西二旗人教你如何活得像月薪五千》)
挖财和饿了么的这份报告显示,程序员的薪资存在两极分化,有5成程序员的收入还不到20万,月薪不足2万;只有10%的程序员年收入高于50万,也就是月薪5万左右。
业内人士认为,程序员月薪过万早已稀松平常。但要做到爆文中说的月薪五万,还得看个人技能。
近日,沪江网校发布的《程序员非正式生存指南》显示,算法工程师的平均年薪在40万左右,人工智能开发工程师的平均年薪在50万左右,而资深的架构工程师平均年薪则高达60万。可见掌握高端技术的程序员在薪资方面拥有绝对的优势。
热爱买房,偏爱保险
攒钱买房是西二旗人的梦想,省钱还贷是西二旗人的信仰。
没有什么能比一套房子给西二旗人更多安全感的。
什么?月薪五万的西二旗人都有一套房了?那有什么,攒钱买下一套呗。
程序员们对买房有着超乎常人的热情,有29%互联网从业人员正背负房贷,这一比例是非互联网从业人员的2倍还多。杭州、北京、广州是互联网从业者背负房贷人数比例最高的三大城市。分析认为,高薪和对未来的规划使得程序员对买房更有信心。
此外,数据还显示,程序员们对稳健型的理财方式比较偏爱,35%的互联网从业者会给自己买保险,但是只有15%非互联网从业者会买保险。
流水的游戏,铁打的衣服
当一个西二旗人不再操心房子车子,那他就要开始买各种各样的电子产品了。
月薪五万,商场一楼的品牌随便买吧?——对不起,都不认识。
当然,给自己买电子产品的时候西二旗人从不吝啬,几万块的游戏本,转眼就刷了。
(来自网络热文《月入五万的西二旗人教你如何活得像月薪五千》)
从生活消费数据看来,与普通人主要集中在鞋帽服饰、美妆护肤、人情礼物、旅游度假相比,程序员的日常消费多花在电子产品、网游电玩、买房买车、健身上面,是非常实在的消费观。除了车、房这种大件的投资消费,就是对网游电玩这种跟互联网相关的兴趣爱好的消费;不太关注服饰和打扮,对个人形象的投资较少;人情交往的花费也不多,倒是符合“宅男”属性。
程序员A:借我1000元钱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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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之前,程序员这个职业就因为加班晚、没时间恋爱、不爱打扮等固有“属性”而被大家熟知,网上相关的“自黑”段子也比比皆是。另一方面,根据近几年互联网公司招聘的数据显示,程序员已经成为了目前赚钱最多的行业之一,这些因素一结合让他们的话题性激增,大家在羡慕和同情之余,也十分好奇程序员们的日常生活到底是怎样的。
近日,互联网理财平台挖财和外卖平台饿了么联合发布了《互联网从业者生活品质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对以程序员为代表的互联网从业者的生活状况进行了数据解读。
报告指出,互联网从业者平均年薪19万元,五成收入高于20万,其中10%的年收入高于50万。29%的互联网从业者背负房贷压力,晚睡现象严重。近四成程序员处于单身状态,在择偶方面,他们更偏向于选择颜值高、身材好、兴趣相投、有房的伴侣。在消费方面,程序员在买房买车、电子产品、网游电玩上的投入较多。
这几天关于描写程序员生活状态的文章屡屡刷屏,比如《月入五万的西二旗人教你如何活得像月薪五千》等等,让人看得哭笑不得。这些文章里说的是个例还是普遍情况?我们来做个对比。
赚得多,年薪20万“洒洒水”
海淀西北角的群众们不仅能把月入5万活得像5千,他们还能把月入10万、20万、50万也活得像月入5千。(来自网络热文《月入五万的西二旗人教你如何活得像月薪五千》)
挖财和饿了么的这份报告显示,程序员的薪资存在两极分化,有5成程序员的收入还不到20万,月薪不足2万;只有10%的程序员年收入高于50万,也就是月薪5万左右。
业内人士认为,程序员月薪过万早已稀松平常。但要做到爆文中说的月薪五万,还得看个人技能。
近日,沪江网校发布的《程序员非正式生存指南》显示,算法工程师的平均年薪在40万左右,人工智能开发工程师的平均年薪在50万左右,而资深的架构工程师平均年薪则高达60万。可见掌握高端技术的程序员在薪资方面拥有绝对的优势。
热爱买房,偏爱保险
攒钱买房是西二旗人的梦想,省钱还贷是西二旗人的信仰。
没有什么能比一套房子给西二旗人更多安全感的。
什么?月薪五万的西二旗人都有一套房了?那有什么,攒钱买下一套呗。
程序员们对买房有着超乎常人的热情,有29%互联网从业人员正背负房贷,这一比例是非互联网从业人员的2倍还多。杭州、北京、广州是互联网从业者背负房贷人数比例最高的三大城市。分析认为,高薪和对未来的规划使得程序员对买房更有信心。
此外,数据还显示,程序员们对稳健型的理财方式比较偏爱,35%的互联网从业者会给自己买保险,但是只有15%非互联网从业者会买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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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丽颖##赵丽颖密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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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丽颖超级话题11级以上+个人微博赵丽颖关键词相关微博最低不能一千的,带话题#赵丽颖##赵丽颖密战# 转赞评此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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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酷 很高冷[吃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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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笛卡尔从本质上把“我”领会为在思想的东西,因此,他便尽量想把一切物质性的东西、以及跟物体相关的属性,从“我”中排除出去。
对他而言,“我”既不能归结为说不清、道不明的“人”,也不能归结为由脸、手、胳臂、骨头和肉等物质器官组合而成的一架机器,当然也不能设想为某种极其稀薄和精细的东西,像一阵风,一股火焰,或一股稀薄的气,这个东西钻进并散布到“我”的那股粗浊的部分里。他甚至认为,像吃饭、走路等等,都可以从“我”中排除出去,它们并不是“我”的本质属性。
把一切物质性的东西排除出去之后,剩下的我,就成了一个完全内在的意识,这个在思想的东西,也被称为精神、理智或理性。“那么我究竟是什么呢?是一个在思维的东西。什么是一个思维的东西呢?那就是说,一个在怀疑,在领会,在肯定,在否定,在愿意,在不愿意,也在想象,在感觉的东西。”
在这段话中,笛卡尔把怀疑、领会、肯定、否定、愿意和不愿意,都当做思想的不同表现,这并不难理解。但是,引人注目的是,他把想象和感觉这两个东西,也当做思维的一部分。这一点需要特别说明。
因为笛卡尔在前面论述“我”的本质时,不仅把身体、说话、走路等等都从“我”的本质中排除了出去,而且把感觉和想象也统统从“我”中排除出去了。既然把感觉和想象从“我”中排除出去了,那么,笛卡尔为什么又说这个在思维的我,也是在想象和感觉的东西呢?这两种说法,不是明显的自相矛盾吗?
笛卡尔似乎意识到了自己说法中的矛盾,因此,他对这个思维着的我何以在想象、在感觉作出了特别的说明:
“因为事情本来是如此明显,是我在怀疑,在了解,在希望,以致在这里用不着增加什么来解释它。并且我当然也有能力去想象;因为即使可能出现这种情况(就像我以前曾经假定的那样),即我所想象的那些东西不是真的,可是这种想象的能力仍然不失其为实在在我心里,并且做成我思维的一部分。总之,我就是那个在感觉的东西,也就是说,好像是通过感觉器官接受和认识事物的东西,因为事实上我看见了它,听到了声音,感到了热。但是有人将对我说:这些现象是假的,我是在睡觉。就算是这样吧;可是至少我似乎觉得就看见了,听见了,热了,这总是千真万确的吧;真正说来,这就是在我心里叫做感觉的东西,而在正确的意义上,这就是在思维。从这里我就开始比以前稍微更清楚明白地认识了我是什么。”
笛卡尔这段话讲得很精彩。他解释了自己为什么也可以把想象和感觉当做思维的我的一部分。在他看来,如果把想象和感觉同外物联系起来进行理解,认为它们是外物的影像,或者是对外物的感觉,那么,由于外物的存在始终是可疑的,由于想象和感觉可能是虚假的,所以,必须把这种跟外物还没有隔断关系的想象和感觉从思维中的我中排除出去。但是,我们还可以用另外一种方式,来领会想象和感觉,即把它们领会为是完全内在于心灵或自我之中的,所以,在想象或感觉时,即使并没有被想象和被感觉的对象在心外独立存在,但只要想象和感觉是真实地发生在我们内心之中的,那么,内心中所想象的和所感觉的那个对象,至少在内在意识中不可怀疑地存在着。
比如,我听到了声音,即使被我听到的声音在我的意识之外并不真的存在,但我感觉自己听到了声音,这总是发生在内心或意识之中的真实活动,这就是笛卡尔所理解的思维或思想,它跟外物的关联被笛卡尔完全隔断了。关于这一点,笛卡尔在第三沉思的开头部分,又作了更进一步的解释。
从这番讨论中,我们可以得出两个很有意思的结论:
第一,笛卡尔对想象和感觉作了两种不同的、甚至截然相反的理解:它们或者依赖于、从属于心灵之外的物体(包括人的身体),此时,它们便不能构成内心的一部分,必须从思维的我中排除出去;或者作为一种思维方式,完全内在于心灵之中,此时,它们便可以当做思维着的我的内在部分。
第二,当笛卡尔把想象和感觉也当做思维着的我的内在的一部分时,他所说的我思,就不是纯逻辑的、概念的思维了,而是包含着想象和感觉在内。换言之,笛卡尔把内在的想象和感觉,也理解为真正的思维。
在运用普遍怀疑的方法确认了灵魂实体即思维着的我存在的基础上,笛卡尔接着论证上帝的存在。这一证明出现在第三沉思和第五沉思之中。这两个沉思中的证明非常相似,但也稍有区别。
两个证明都试图从我心中的上帝观念推出上帝的存在,这是它们的共同之处。但是,第三沉思中的证明更多地着眼于对心中观念之产生原因的追溯,即从我心中有一个比我更完满的存在者的观念,这个观念又不能由我独自产生,由此推断出该观念必定是由我心外的上帝安放在我心中的“天赋观念”,最终论证上帝的存在;第五沉思中的证明则更接近中世纪神学家安瑟伦的“本体论证明”,即直接由上帝概念推断上帝存在。
对他而言,“我”既不能归结为说不清、道不明的“人”,也不能归结为由脸、手、胳臂、骨头和肉等物质器官组合而成的一架机器,当然也不能设想为某种极其稀薄和精细的东西,像一阵风,一股火焰,或一股稀薄的气,这个东西钻进并散布到“我”的那股粗浊的部分里。他甚至认为,像吃饭、走路等等,都可以从“我”中排除出去,它们并不是“我”的本质属性。
把一切物质性的东西排除出去之后,剩下的我,就成了一个完全内在的意识,这个在思想的东西,也被称为精神、理智或理性。“那么我究竟是什么呢?是一个在思维的东西。什么是一个思维的东西呢?那就是说,一个在怀疑,在领会,在肯定,在否定,在愿意,在不愿意,也在想象,在感觉的东西。”
在这段话中,笛卡尔把怀疑、领会、肯定、否定、愿意和不愿意,都当做思想的不同表现,这并不难理解。但是,引人注目的是,他把想象和感觉这两个东西,也当做思维的一部分。这一点需要特别说明。
因为笛卡尔在前面论述“我”的本质时,不仅把身体、说话、走路等等都从“我”的本质中排除了出去,而且把感觉和想象也统统从“我”中排除出去了。既然把感觉和想象从“我”中排除出去了,那么,笛卡尔为什么又说这个在思维的我,也是在想象和感觉的东西呢?这两种说法,不是明显的自相矛盾吗?
笛卡尔似乎意识到了自己说法中的矛盾,因此,他对这个思维着的我何以在想象、在感觉作出了特别的说明:
“因为事情本来是如此明显,是我在怀疑,在了解,在希望,以致在这里用不着增加什么来解释它。并且我当然也有能力去想象;因为即使可能出现这种情况(就像我以前曾经假定的那样),即我所想象的那些东西不是真的,可是这种想象的能力仍然不失其为实在在我心里,并且做成我思维的一部分。总之,我就是那个在感觉的东西,也就是说,好像是通过感觉器官接受和认识事物的东西,因为事实上我看见了它,听到了声音,感到了热。但是有人将对我说:这些现象是假的,我是在睡觉。就算是这样吧;可是至少我似乎觉得就看见了,听见了,热了,这总是千真万确的吧;真正说来,这就是在我心里叫做感觉的东西,而在正确的意义上,这就是在思维。从这里我就开始比以前稍微更清楚明白地认识了我是什么。”
笛卡尔这段话讲得很精彩。他解释了自己为什么也可以把想象和感觉当做思维的我的一部分。在他看来,如果把想象和感觉同外物联系起来进行理解,认为它们是外物的影像,或者是对外物的感觉,那么,由于外物的存在始终是可疑的,由于想象和感觉可能是虚假的,所以,必须把这种跟外物还没有隔断关系的想象和感觉从思维中的我中排除出去。但是,我们还可以用另外一种方式,来领会想象和感觉,即把它们领会为是完全内在于心灵或自我之中的,所以,在想象或感觉时,即使并没有被想象和被感觉的对象在心外独立存在,但只要想象和感觉是真实地发生在我们内心之中的,那么,内心中所想象的和所感觉的那个对象,至少在内在意识中不可怀疑地存在着。
比如,我听到了声音,即使被我听到的声音在我的意识之外并不真的存在,但我感觉自己听到了声音,这总是发生在内心或意识之中的真实活动,这就是笛卡尔所理解的思维或思想,它跟外物的关联被笛卡尔完全隔断了。关于这一点,笛卡尔在第三沉思的开头部分,又作了更进一步的解释。
从这番讨论中,我们可以得出两个很有意思的结论:
第一,笛卡尔对想象和感觉作了两种不同的、甚至截然相反的理解:它们或者依赖于、从属于心灵之外的物体(包括人的身体),此时,它们便不能构成内心的一部分,必须从思维的我中排除出去;或者作为一种思维方式,完全内在于心灵之中,此时,它们便可以当做思维着的我的内在部分。
第二,当笛卡尔把想象和感觉也当做思维着的我的内在的一部分时,他所说的我思,就不是纯逻辑的、概念的思维了,而是包含着想象和感觉在内。换言之,笛卡尔把内在的想象和感觉,也理解为真正的思维。
在运用普遍怀疑的方法确认了灵魂实体即思维着的我存在的基础上,笛卡尔接着论证上帝的存在。这一证明出现在第三沉思和第五沉思之中。这两个沉思中的证明非常相似,但也稍有区别。
两个证明都试图从我心中的上帝观念推出上帝的存在,这是它们的共同之处。但是,第三沉思中的证明更多地着眼于对心中观念之产生原因的追溯,即从我心中有一个比我更完满的存在者的观念,这个观念又不能由我独自产生,由此推断出该观念必定是由我心外的上帝安放在我心中的“天赋观念”,最终论证上帝的存在;第五沉思中的证明则更接近中世纪神学家安瑟伦的“本体论证明”,即直接由上帝概念推断上帝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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