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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土上市公司业绩报喜锣鼓喧天 产业链显现价值重估拐点】
多家券商的证券研报均表示,稀土价格较快上涨的趋势或有所缓解。
稀土产品的供需和业绩拐点已经到来。
“目前市场上稀土现货供应偏紧,不紧价格就不会涨这么高。”盛和资源(600392.SH)相关人士3月10日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我们正在扩大稀土金属产能,目前产能是1.2万吨,计划扩大到2万吨,未来还会根据下游需求再适当扩大产能。”
由于价量齐升,盛和资源预计2021年净利润将增加7.27亿元到8.77亿元,同比增加225%到271%;扣非后净利润将增加9.48亿元到10.98亿元,同比增加1323%到1532%。
资料显示,在2020年,盛和资源的净利润与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为3.23亿元和7167.15万元。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进一步对比得知,2021年是盛和资源历史以来业绩最好的年份,即便按其预计净利润下限来算,都超过了其2017年至2020年4年10.48亿元的净利润总和。
价格大幅上涨推动业绩攀升
作为上游主要稀土供应商,盛和资源业绩暴增主要在于稀土主要产品价格同比上涨。
“公司2021年的稀土开采和冶炼指标与2020年基本一致。”前述盛和资源相关人士表示。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中国稀土行业协会获悉,稀土主要产品价格从2020年下半年开始上涨,当年6月1日,稀土价格指数为135,至当年年底上升到183.9;而到了2022年2月22日,稀土价格指数攀升至431的新高。
3月10日,稀土价格指数维持在420.3的高位。
在此期间,工信部稀土办公室约谈了重点稀土企业,稀土价格指数从高位小步回调。
根据工信部官网发布的信息,针对稀土产品市场价格持续上涨、居高不下的情况,3月3日,稀土办公室约谈中国稀土集团、北方稀土集团、盛和资源公司等重点稀土企业,要求有关企业不得参与市场炒作和囤积居奇,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推动健全稀土产品定价机制,共同引导产品价格回归理性。
对此,多家券商的证券研报均表示,稀土价格较快上涨的趋势或有所缓解。
而稀土价格指数在2021年上涨84.72%,给上游主要企业创造了丰厚的盈利空间。
除了盛和资源,北方稀土(600111.SH)预计2021年度净利润将增加 40.68亿元到 42.28亿元,达到49.01亿元-50.61亿元,同比增长 488.58%到 507.79%。
稀土业务在主营中相对不那么突出的广晟有色(600259.SH)和厦门钨业(600549.SH),业绩增长同样相当可观。
广晟有色公告预计,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7920.95万元到1.09亿元,同比增加155.95%到215.02%。这其中除了参股的大宝山公司按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金额增加,更得益于实施扩大稀土自产矿产销量等策略,使营业收入及毛利增加。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还发现,广晟有色预计2021年为1.3亿元到1.6亿元的净利润,是其自2012年以来近10年业绩的最高峰。
厦门钨业2021年的业绩增长虽然略逊,实现净利润为11.79亿元,同比增长92.04%,但在其钨钼、电池材料和稀土等主要业务之中,稀土业务实现利润总额的同比增长率为最高,达到约154.34%。
“随着上游供给侧优化及下游风电、新能源汽车等终端消费需求支撑拉动,主要稀土产品市场供需局面得到改善,推动稀土市场主要产品价格震荡走高,交易活跃度增加,企业开工率和产能利用率提升,稀土生产加工企业经营质量和效益得到改善。”北方稀土如此总结业绩提升原因。
继续提升稀土产品产销量
在2021年迎来业绩拐点的稀土上市公司,2022年的生产规模和业绩有望进一步扩大。
“目前北方稀土的资源量是10万吨,我们是5万吨;北方稀土2021年的冶炼分离指标是8万吨,我们的产能是1.5万吨。”前述盛和资源相关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透露。
而盛和资源今年的产销量正在提升。
根据盛和资源相关计划,其稀土矿(含托管和包销产品)2021年为5万吨,2022年为5.5万吨;稀土氧化物中的镨钕类,2021年为6300吨,2022年将提高至8000吨;稀土金属中的镨钕类,也从2021年的9500吨提升到2022年的1万吨。
“稀土90%的价值都是镨钕,镨钕是下游磁材主要运用的元素,用于钕铁硼。”上述盛和资源相关人士称。
盛和资源的资料还表明,其计划中的营业收入是从2021年的90亿元提升至2022年的超过100亿元,净利率从2021年的3.3%提高到2022年的5%。
北方稀土2022年的稀土精矿采购也在增加。
按照包钢股份(600010.SH)与北方稀土续签的《稀土精矿供应合同》,自2022年1月1日起,双方稀土精矿销售价格调整为不含税26887.20元/吨(干量,REO=51%),REO每增减1%,不含税价格增减527.2元/吨(干量),稀土精矿2022年交易总量不超过23万吨(干量,REO=50%)。
对比2021年的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可知,今年北方稀土采购稀土精矿的价格和交易量,分别同比增长65.27%和27.78%。
“今年以来稀土精矿价格较上一年度有65%的上涨幅度。”包钢股份工作人员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确认。
对此,一位跟踪稀土类上市公司的私募投资总监认为,按照价格传导机制,上游稀土精矿价格上涨,将会逐步向下游传导,但中间会有一定的时滞,“保障盈利的方式,无非是涨价、扩大规模、降低成本。”
“我们跟客户也有调价机制,但我们的产品涨价比原材料涨价有两三个月的滞后期。”钕铁硼龙头中科三环(000970.SZ)有关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说。
与北方稀土、盛和资源重点深耕上游不同,广晟有色则将重心向下延伸。
广晟有色刚完成的定增再融资显示,其两个建设类募投项目分别是8000t/a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项目、富远公司年处理5000吨中钇富铕混合稀土矿异地搬迁升级改造项目,总投资分别为12.52亿元与1.97亿元,预计建成后分别创造年税后净利润 2.51亿元和3475.25万元。
由此可见,钕铁硼业务未来将成为广晟有色的主要盈利来源。
公开资料还表明,广晟有色预计3年内高性能钕铁硼产能规模达到1万至2万吨。
“公司的计划是以稀土战略金属为核心,做优中游,延伸下游产业链,大力发展稀土材料及应用项目。”广晟有色工作人员表示。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稀土上市公司业绩报喜锣鼓喧天 产业链显现价值重估拐点】
多家券商的证券研报均表示,稀土价格较快上涨的趋势或有所缓解。
稀土产品的供需和业绩拐点已经到来。
“目前市场上稀土现货供应偏紧,不紧价格就不会涨这么高。”盛和资源(600392.SH)相关人士3月10日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我们正在扩大稀土金属产能,目前产能是1.2万吨,计划扩大到2万吨,未来还会根据下游需求再适当扩大产能。”
由于价量齐升,盛和资源预计2021年净利润将增加7.27亿元到8.77亿元,同比增加225%到271%;扣非后净利润将增加9.48亿元到10.98亿元,同比增加1323%到1532%。
资料显示,在2020年,盛和资源的净利润与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为3.23亿元和7167.15万元。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进一步对比得知,2021年是盛和资源历史以来业绩最好的年份,即便按其预计净利润下限来算,都超过了其2017年至2020年4年10.48亿元的净利润总和。
价格大幅上涨推动业绩攀升
作为上游主要稀土供应商,盛和资源业绩暴增主要在于稀土主要产品价格同比上涨。
“公司2021年的稀土开采和冶炼指标与2020年基本一致。”前述盛和资源相关人士表示。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中国稀土行业协会获悉,稀土主要产品价格从2020年下半年开始上涨,当年6月1日,稀土价格指数为135,至当年年底上升到183.9;而到了2022年2月22日,稀土价格指数攀升至431的新高。
3月10日,稀土价格指数维持在420.3的高位。
在此期间,工信部稀土办公室约谈了重点稀土企业,稀土价格指数从高位小步回调。
根据工信部官网发布的信息,针对稀土产品市场价格持续上涨、居高不下的情况,3月3日,稀土办公室约谈中国稀土集团、北方稀土集团、盛和资源公司等重点稀土企业,要求有关企业不得参与市场炒作和囤积居奇,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推动健全稀土产品定价机制,共同引导产品价格回归理性。
对此,多家券商的证券研报均表示,稀土价格较快上涨的趋势或有所缓解。
而稀土价格指数在2021年上涨84.72%,给上游主要企业创造了丰厚的盈利空间。
除了盛和资源,北方稀土(600111.SH)预计2021年度净利润将增加 40.68亿元到 42.28亿元,达到49.01亿元-50.61亿元,同比增长 488.58%到 507.79%。
稀土业务在主营中相对不那么突出的广晟有色(600259.SH)和厦门钨业(600549.SH),业绩增长同样相当可观。
广晟有色公告预计,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7920.95万元到1.09亿元,同比增加155.95%到215.02%。这其中除了参股的大宝山公司按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金额增加,更得益于实施扩大稀土自产矿产销量等策略,使营业收入及毛利增加。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还发现,广晟有色预计2021年为1.3亿元到1.6亿元的净利润,是其自2012年以来近10年业绩的最高峰。
厦门钨业2021年的业绩增长虽然略逊,实现净利润为11.79亿元,同比增长92.04%,但在其钨钼、电池材料和稀土等主要业务之中,稀土业务实现利润总额的同比增长率为最高,达到约154.34%。
“随着上游供给侧优化及下游风电、新能源汽车等终端消费需求支撑拉动,主要稀土产品市场供需局面得到改善,推动稀土市场主要产品价格震荡走高,交易活跃度增加,企业开工率和产能利用率提升,稀土生产加工企业经营质量和效益得到改善。”北方稀土如此总结业绩提升原因。
继续提升稀土产品产销量
在2021年迎来业绩拐点的稀土上市公司,2022年的生产规模和业绩有望进一步扩大。
“目前北方稀土的资源量是10万吨,我们是5万吨;北方稀土2021年的冶炼分离指标是8万吨,我们的产能是1.5万吨。”前述盛和资源相关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透露。
而盛和资源今年的产销量正在提升。
根据盛和资源相关计划,其稀土矿(含托管和包销产品)2021年为5万吨,2022年为5.5万吨;稀土氧化物中的镨钕类,2021年为6300吨,2022年将提高至8000吨;稀土金属中的镨钕类,也从2021年的9500吨提升到2022年的1万吨。
“稀土90%的价值都是镨钕,镨钕是下游磁材主要运用的元素,用于钕铁硼。”上述盛和资源相关人士称。
盛和资源的资料还表明,其计划中的营业收入是从2021年的90亿元提升至2022年的超过100亿元,净利率从2021年的3.3%提高到2022年的5%。
北方稀土2022年的稀土精矿采购也在增加。
按照包钢股份(600010.SH)与北方稀土续签的《稀土精矿供应合同》,自2022年1月1日起,双方稀土精矿销售价格调整为不含税26887.20元/吨(干量,REO=51%),REO每增减1%,不含税价格增减527.2元/吨(干量),稀土精矿2022年交易总量不超过23万吨(干量,REO=50%)。
对比2021年的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可知,今年北方稀土采购稀土精矿的价格和交易量,分别同比增长65.27%和27.78%。
“今年以来稀土精矿价格较上一年度有65%的上涨幅度。”包钢股份工作人员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确认。
对此,一位跟踪稀土类上市公司的私募投资总监认为,按照价格传导机制,上游稀土精矿价格上涨,将会逐步向下游传导,但中间会有一定的时滞,“保障盈利的方式,无非是涨价、扩大规模、降低成本。”
“我们跟客户也有调价机制,但我们的产品涨价比原材料涨价有两三个月的滞后期。”钕铁硼龙头中科三环(000970.SZ)有关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说。
与北方稀土、盛和资源重点深耕上游不同,广晟有色则将重心向下延伸。
广晟有色刚完成的定增再融资显示,其两个建设类募投项目分别是8000t/a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项目、富远公司年处理5000吨中钇富铕混合稀土矿异地搬迁升级改造项目,总投资分别为12.52亿元与1.97亿元,预计建成后分别创造年税后净利润 2.51亿元和3475.25万元。
由此可见,钕铁硼业务未来将成为广晟有色的主要盈利来源。
公开资料还表明,广晟有色预计3年内高性能钕铁硼产能规模达到1万至2万吨。
“公司的计划是以稀土战略金属为核心,做优中游,延伸下游产业链,大力发展稀土材料及应用项目。”广晟有色工作人员表示。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最近,北京城里有一个热门话题,“央企离京”被热炒,对未来的北京,对生活在北京的人影响很大。
网络上出现了很多文章,似有”央企加速离京,码农跑步进京“之势,略有一点夸张,夸张的背后,是形形色色的人及各式各样的心理活动。
有人是真的关心首都的发展,有人则是幸灾乐祸看热闹看笑话的心态
,大有人在!
希望瓜分北京资源的人很多很多,当然,在疏解非首都功能的大背景下,这种心理是可以理解的,希望与雄安新区争抢北京资源,也算是正常的。
在疏解非首都功能的过程中,央企的去留、央企的去向,一直是大家关注的焦点。
在前几年,大家一直以为雄安新区是众多央企的归宿,而现在有了变化,雄安新区之外的其他地区也在承接央企。
比如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将很多子公司安排在北京城市副中心,但最终总部还是去了武汉;
中国电气装备集团在9月份已落户上海;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也将在12月迁往深圳。
这说明国家对央企的外迁,并没有限定必须去雄安新区,到更适合企业发展的地方去则更有意义,比如三峡集团去湖北,是合情合理的。
但雄安新区仍然会是央企的主要疏解地,除了中国中化、星网集团已落户雄安外,随着雄安启动区的基础设施完善,未来会有更多的央企向雄安转移,今后估计会有新的消息释放出来。
但无论去雄安,还是去京津冀之外的其他区域,都会经历一个较长的过程。
另外,在北京的央企全部要搬走吗?
目前并没有确切的消息,在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中也没有看到明确的说法,但的确强调了要围绕“京津冀协调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推进央地合作。
又一个央企去雄安!
总部位于北京二环里,已在雄安拿地,规模很大,
哪些央企要搬、搬到哪里、花多长时间搬?
这是很多人感兴趣的话题,对于在央企工作的朋友们而言,则涉及切身利益,因此这些问题非常值得关注。
但更重要的问题是,北京的未来要靠什么发展?
哪些行业在北京更有发展机会?
实际上,答案早就明确了,在2017年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出炉后,方向就明确了,随着近几年的规划细化,越来越清晰了。
2017版的总规中,明确了北京的四大战略定位,即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
前三个很容易理解,这是北京作为首都的应有之义,是北京与其他城市的重要区别!
但北京的经济发展靠什么呢?
那就是最后一个,科创中心!
也就是说,早在4年前,就已经明确了北京要走科技发展的路线!
北京作为全国首个减量发展的城市,科技创新是唯一出路。
如何打造科创中心呢?早在2017年的总规中,就提出了”三城一区“的概念,即中关村科学城、怀柔科学城、未来科学城,及创新产业集群示范区,涉及海淀区、怀柔区、密云区、昌平区、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顺义区。没看错,三城一区实际上覆盖六个区。
在2021年发布的北京十四五规划中,则更进一步,将”全国科创中心“上升为”国际科创中心“。
规划中指出,到 2025 年北京将基本建成“国际科技创新中心”。
在三城一区中,受益最大的当属怀柔区了,怀柔已成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
三城一区之外的其他区没有利好吗?
也不一定,比如平谷的定位在此过程中越发清晰了,平谷将打造成农业中关村,农业并不只是种田,农业也需要科技,北京有技术优势,中国农业大学已明确将在平谷建设新校区。
国际科创中心,这是宏观层面的目标,具体说来,要发展哪些产业呢?
哪些领域的人才更受北京的欢迎呢?
在11月24日发布的北京十四五国际科创中心建设规划中,已经非常明确了。
基础研究:以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新型研发机构、高水平高校院所以及科技领军企业为主体,形成战略科技力量体系化布局。
人工智能
量子信息
生物技术
航空航天
集成电路
区块链
新一代信息技术
医药健康
绿色能源与节能环保:碳中和绿色技术应用场景建设
智能制造
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北京有国家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中心,新能源汽车产业已在北京聚集。
比如理想汽车,已经实现量产,研发中心位于中关村顺义园,今年理想还接手了位于顺义的北京现代汽车工厂。
百度也于去年底宣布造车,百度旗下的集度汽车,最近宣布落户亦庄,集度汽车落户在亦庄很容易理解,百度的自动驾驶汽车一直在亦庄测试,而最近百度的自动驾驶出租车平台”萝卜快跑“也在亦庄开始商业化运营。
小米也宣布进军汽车领域,11月已落户亦庄。
规划中提到的领域非常多,不再一一列举,归结起来,其实就是研发和高端制造。有一点请注意,科技创新不能简单等同于互联网,科技产业的从业者也不是只有码农。
总结起来,北京的重点发展方向已经非常明确,那就是建设国际科创中心,在减量发展的要求下,在碳达峰碳中和的国家大战略下,这是最正确的选择!
当然,其他产业并非完全不发展了。
比如金融也一直是北京的重要产业。
在北京的四大中心定位确定后,尤其是雄安新区启动区规划了金融岛之后,很多人觉得北京的金融业将会被疏解。不过从目前的信息看,没有迹象表明北京要放弃金融。
西城区仍然将金融作为重点方向,最近成立的北京交易所也已落户西城;
丰台区也一直在发展丽泽金融商务区,通州也将金融作为一个重点方向,
平原新城中顺义规划了三大金融平台,包括后沙峪金融商务区【顺义金融在崛起、马坡金融城及空港融资租赁产业园,而大兴区也在11月发布了《大兴金融发展新六条》。
网络上出现了很多文章,似有”央企加速离京,码农跑步进京“之势,略有一点夸张,夸张的背后,是形形色色的人及各式各样的心理活动。
有人是真的关心首都的发展,有人则是幸灾乐祸看热闹看笑话的心态
,大有人在!
希望瓜分北京资源的人很多很多,当然,在疏解非首都功能的大背景下,这种心理是可以理解的,希望与雄安新区争抢北京资源,也算是正常的。
在疏解非首都功能的过程中,央企的去留、央企的去向,一直是大家关注的焦点。
在前几年,大家一直以为雄安新区是众多央企的归宿,而现在有了变化,雄安新区之外的其他地区也在承接央企。
比如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将很多子公司安排在北京城市副中心,但最终总部还是去了武汉;
中国电气装备集团在9月份已落户上海;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也将在12月迁往深圳。
这说明国家对央企的外迁,并没有限定必须去雄安新区,到更适合企业发展的地方去则更有意义,比如三峡集团去湖北,是合情合理的。
但雄安新区仍然会是央企的主要疏解地,除了中国中化、星网集团已落户雄安外,随着雄安启动区的基础设施完善,未来会有更多的央企向雄安转移,今后估计会有新的消息释放出来。
但无论去雄安,还是去京津冀之外的其他区域,都会经历一个较长的过程。
另外,在北京的央企全部要搬走吗?
目前并没有确切的消息,在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中也没有看到明确的说法,但的确强调了要围绕“京津冀协调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推进央地合作。
又一个央企去雄安!
总部位于北京二环里,已在雄安拿地,规模很大,
哪些央企要搬、搬到哪里、花多长时间搬?
这是很多人感兴趣的话题,对于在央企工作的朋友们而言,则涉及切身利益,因此这些问题非常值得关注。
但更重要的问题是,北京的未来要靠什么发展?
哪些行业在北京更有发展机会?
实际上,答案早就明确了,在2017年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出炉后,方向就明确了,随着近几年的规划细化,越来越清晰了。
2017版的总规中,明确了北京的四大战略定位,即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
前三个很容易理解,这是北京作为首都的应有之义,是北京与其他城市的重要区别!
但北京的经济发展靠什么呢?
那就是最后一个,科创中心!
也就是说,早在4年前,就已经明确了北京要走科技发展的路线!
北京作为全国首个减量发展的城市,科技创新是唯一出路。
如何打造科创中心呢?早在2017年的总规中,就提出了”三城一区“的概念,即中关村科学城、怀柔科学城、未来科学城,及创新产业集群示范区,涉及海淀区、怀柔区、密云区、昌平区、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顺义区。没看错,三城一区实际上覆盖六个区。
在2021年发布的北京十四五规划中,则更进一步,将”全国科创中心“上升为”国际科创中心“。
规划中指出,到 2025 年北京将基本建成“国际科技创新中心”。
在三城一区中,受益最大的当属怀柔区了,怀柔已成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
三城一区之外的其他区没有利好吗?
也不一定,比如平谷的定位在此过程中越发清晰了,平谷将打造成农业中关村,农业并不只是种田,农业也需要科技,北京有技术优势,中国农业大学已明确将在平谷建设新校区。
国际科创中心,这是宏观层面的目标,具体说来,要发展哪些产业呢?
哪些领域的人才更受北京的欢迎呢?
在11月24日发布的北京十四五国际科创中心建设规划中,已经非常明确了。
基础研究:以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新型研发机构、高水平高校院所以及科技领军企业为主体,形成战略科技力量体系化布局。
人工智能
量子信息
生物技术
航空航天
集成电路
区块链
新一代信息技术
医药健康
绿色能源与节能环保:碳中和绿色技术应用场景建设
智能制造
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北京有国家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中心,新能源汽车产业已在北京聚集。
比如理想汽车,已经实现量产,研发中心位于中关村顺义园,今年理想还接手了位于顺义的北京现代汽车工厂。
百度也于去年底宣布造车,百度旗下的集度汽车,最近宣布落户亦庄,集度汽车落户在亦庄很容易理解,百度的自动驾驶汽车一直在亦庄测试,而最近百度的自动驾驶出租车平台”萝卜快跑“也在亦庄开始商业化运营。
小米也宣布进军汽车领域,11月已落户亦庄。
规划中提到的领域非常多,不再一一列举,归结起来,其实就是研发和高端制造。有一点请注意,科技创新不能简单等同于互联网,科技产业的从业者也不是只有码农。
总结起来,北京的重点发展方向已经非常明确,那就是建设国际科创中心,在减量发展的要求下,在碳达峰碳中和的国家大战略下,这是最正确的选择!
当然,其他产业并非完全不发展了。
比如金融也一直是北京的重要产业。
在北京的四大中心定位确定后,尤其是雄安新区启动区规划了金融岛之后,很多人觉得北京的金融业将会被疏解。不过从目前的信息看,没有迹象表明北京要放弃金融。
西城区仍然将金融作为重点方向,最近成立的北京交易所也已落户西城;
丰台区也一直在发展丽泽金融商务区,通州也将金融作为一个重点方向,
平原新城中顺义规划了三大金融平台,包括后沙峪金融商务区【顺义金融在崛起、马坡金融城及空港融资租赁产业园,而大兴区也在11月发布了《大兴金融发展新六条》。
北交所、科创板、创业板&香港上市条件梳理
一、北交所IPO
9月5日,北交所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规则、交易规则和会员管理规则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起草了《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等业务规则,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并上市 ,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发行人为在全国股转系统连续挂牌满 12 个月的创新层挂牌公司;
(二)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发行条件;
(三)最近一年期末净资产不低于 5000 万元;
(四)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股份不少于100万股,发行对象不少于100人;
(五)公开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
(六)公开发行后,公司股东人数不少于200人,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25%;公司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10%;
(七)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本规则规定的标准;
(八)本所规定的其他上市条件。
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并上市,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中的一项:
(一)预计市值不低于2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1500 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8%,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2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
(二)预计市值不低于4亿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1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最近一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
(三)预计市值不低于8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最近两年研发投入合计占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合计比例不低于 8%;
(四)预计市值不低于15亿元,最近两年研发投入合计不低于5000万元。
鉴于北交所发行人为在全国股转系统连续挂牌满 12 个月的创新层挂牌公司,创新层挂牌条件为:
挂牌公司进入创新层或者申请挂牌公司同时进入创新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1000万元,最近两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8%,股本总额不少于2000万元;
2、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6000万元,且持续增长,年均复合增长率不低于50%,股本总额不少于2000万元;
3、最近有成交的60个做市或者集合竞价交易日的平均市值不低于6亿元,股本总额不少于5000万元;采取做市交易方式的,做市商家数不少于6家;或者在挂牌时即采取做市交易方式,完成挂牌同时定向发行股票后,公司股票市值不低于6亿元,股本总额不少于5000万元,做市商家数不少于6家,且做市商做市库存股均通过本次定向发行取得;
同时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公司挂牌以来完成过定向发行股票(含优先股),且发行融资金额累计不低于1000万元;完成挂牌同时定向发行股票,且融资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
2、符合全国股转系统基础层投资者适当性条件的合格投资者人数不少于50人;
3、最近一年期末净资产不为负值;
4、公司治理健全,制定并披露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和承诺管理制度;设立董事会秘书;
5、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科创板
除下述两种规定的情形外,发行人申请股票首次发行上市的,应当至少符合下列上市标准中的一项,发行人的招股说明书和保荐人的上市保荐书应当明确说明所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1、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2、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且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占最近三年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5%;
3、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且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4、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
5、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40亿元,主要业务或产品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市场空间大,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医药行业企业需至少有一项核心产品获准开展二期临床试验,其他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企业需具备明显的技术优势并满足相应条件。
前款所称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孰低者为准,所称净利润、营业收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指经审计的数值。
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8〕21号)相关规定的红筹企业,可以申请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并在科创板上市。营业收入快速增长,拥有自主研发、国际领先技术,同行业竞争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的尚未在境外上市红筹企业,申请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上市标准中的一项,发行人的招股说明书和保荐人的上市保荐书应当明确说明所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1、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0亿元;
2、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
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发行人申请股票或者存托凭证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其表决权安排等应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则的规定;发行人应当至少符合下列上市标准中的一项,发行人的招股说明书和保荐人的上市保荐书应当明确说明所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1、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0亿元;
2、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
三、创业板
除下述两种规定的情形外,发行人申请股票首次发行上市的,应当至少符合下列上市标准中的一项,发行人的招股说明书和保荐人的上市保荐书应当明确说明所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1、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2、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3、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
本章所称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孰低者为准,所称净利润、营业收入均指经审计的数值。
符合《若干意见》等相关规定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的红筹企业,可以申请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并在创业板上市。
营业收入快速增长,拥有自主研发、国际领先技术,同行业竞争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的尚未在境外上市红筹企业,申请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上市标准中的一项,发行人的招股说明书和保荐人的上市保荐书应当明确说明所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1、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0亿元,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
2、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
前款所称营业收入快速增长,指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1、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的,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10%以上;
2、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低于5亿元的,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20%以上;
3、受行业周期性波动等因素影响,行业整体处于下行周期的,发行人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同期平均增长水平。
处于研发阶段的红筹企业和对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重要意义的红筹企业,不适用“营业收入快速增长”的规定。
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发行人申请股票或者存托凭证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其表决权安排等应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则的规定;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上市标准中的一项,发行人的招股说明书和保荐人的上市保荐书应当明确说明所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1、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0亿元,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
2、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
四、香港上市主板
1、盈利测试
(a)具备不少于3个会计年度的营业记录,而在该段期间,新申请人最近一年的股东应佔盈利不得低于2,000万港元,及其前两年累计的股东应佔盈利亦不得低于3,000万港元。上述盈利应扣除日常业务以外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或亏损;
(b)至少前3个会计年度的管理层维持不变;及
(c)至少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拥有权和控制权维持不变。
2、市值╱收益╱现金流量测试
(a)具备不少于3个会计年度的营业记录;
(b)至少前3个会计年度的管理层维持不变;
(c)至少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拥有权和控制权维持不变;
(d)上市时市值至少为20亿港元;
(e)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收益至少为5亿港元;及
(f)新申请人或其集团的拟上市的业务于前3个会计年度的现金流入合计至少为 1亿港元。
3、市值╱收益测试
(a)具备不少于3个会计年度的营业记录;
(b)至少前3个会计年度的管理层维持不变;
(c)至少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拥有权和控制权维持不变;
(d)上市时市值至少为40亿港元;
(e)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收益至少为5亿港元。
新的盈利规定将于2022年1月1日生效,因此任何上市申请人于2022年1月1日或之后提交主板上市申请,包括之前提交申请的续期或GEM的转版申请,均需符合新的盈利规定。若个别上市申请人未能符合新的盈利分布,联交所会按个别申请人情况授予宽限并作出合适安排。
五、香港上市创业板
1、财务指标(无明确盈利要求)
(a)申请上市的新申请人或其集团此等在刊发上市文件前两个财政年度从经营业务所得的淨现金流入总额必须最少达3,000万港元;
(b)上市时市值至少达到1.5亿港元;
(c)基于本交易所信纳的理由,有可能接纳准新申请人不足两个财政年度的营业纪录期,亦有可能豁免遵守或更改,即使本交易所接纳不足两个财政年度的营业纪录,申请人仍须在该较短的营业纪录期内符合3,000万港元的现金流量规定。
2、其他指标
(a)申请人在刊发上市文件前的完整财政年度及至上市日期为止的整段期间,其拥有权及控制权以及必须维持不变;及
(b)申请人在刊发上市文件前两个完整财政年度及至上市日期为止的整段期间,其管理层必须大致维持不变;
(d)新申请人会计师报告须涵盖的期间为紧接上市文件刊发前两个财政年度;
(e)新申请人,其申报会计师最近期申报的财政期间,不得早于上市文件刊发日期前六个月结束;
(f)上市时,公众持股量不低于市值港币4,500万元,占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至少25%;
(g)至少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所委任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必须至少占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 https://t.cn/RL8pcv4
一、北交所IPO
9月5日,北交所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规则、交易规则和会员管理规则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起草了《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等业务规则,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并上市 ,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发行人为在全国股转系统连续挂牌满 12 个月的创新层挂牌公司;
(二)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发行条件;
(三)最近一年期末净资产不低于 5000 万元;
(四)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股份不少于100万股,发行对象不少于100人;
(五)公开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
(六)公开发行后,公司股东人数不少于200人,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25%;公司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10%;
(七)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本规则规定的标准;
(八)本所规定的其他上市条件。
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并上市,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中的一项:
(一)预计市值不低于2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1500 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8%,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2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
(二)预计市值不低于4亿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1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最近一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
(三)预计市值不低于8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最近两年研发投入合计占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合计比例不低于 8%;
(四)预计市值不低于15亿元,最近两年研发投入合计不低于5000万元。
鉴于北交所发行人为在全国股转系统连续挂牌满 12 个月的创新层挂牌公司,创新层挂牌条件为:
挂牌公司进入创新层或者申请挂牌公司同时进入创新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1000万元,最近两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8%,股本总额不少于2000万元;
2、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6000万元,且持续增长,年均复合增长率不低于50%,股本总额不少于2000万元;
3、最近有成交的60个做市或者集合竞价交易日的平均市值不低于6亿元,股本总额不少于5000万元;采取做市交易方式的,做市商家数不少于6家;或者在挂牌时即采取做市交易方式,完成挂牌同时定向发行股票后,公司股票市值不低于6亿元,股本总额不少于5000万元,做市商家数不少于6家,且做市商做市库存股均通过本次定向发行取得;
同时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公司挂牌以来完成过定向发行股票(含优先股),且发行融资金额累计不低于1000万元;完成挂牌同时定向发行股票,且融资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
2、符合全国股转系统基础层投资者适当性条件的合格投资者人数不少于50人;
3、最近一年期末净资产不为负值;
4、公司治理健全,制定并披露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和承诺管理制度;设立董事会秘书;
5、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科创板
除下述两种规定的情形外,发行人申请股票首次发行上市的,应当至少符合下列上市标准中的一项,发行人的招股说明书和保荐人的上市保荐书应当明确说明所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1、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2、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且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占最近三年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5%;
3、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且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4、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
5、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40亿元,主要业务或产品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市场空间大,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医药行业企业需至少有一项核心产品获准开展二期临床试验,其他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企业需具备明显的技术优势并满足相应条件。
前款所称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孰低者为准,所称净利润、营业收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指经审计的数值。
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8〕21号)相关规定的红筹企业,可以申请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并在科创板上市。营业收入快速增长,拥有自主研发、国际领先技术,同行业竞争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的尚未在境外上市红筹企业,申请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上市标准中的一项,发行人的招股说明书和保荐人的上市保荐书应当明确说明所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1、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0亿元;
2、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
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发行人申请股票或者存托凭证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其表决权安排等应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则的规定;发行人应当至少符合下列上市标准中的一项,发行人的招股说明书和保荐人的上市保荐书应当明确说明所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1、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0亿元;
2、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
三、创业板
除下述两种规定的情形外,发行人申请股票首次发行上市的,应当至少符合下列上市标准中的一项,发行人的招股说明书和保荐人的上市保荐书应当明确说明所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1、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2、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3、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
本章所称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孰低者为准,所称净利润、营业收入均指经审计的数值。
符合《若干意见》等相关规定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的红筹企业,可以申请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并在创业板上市。
营业收入快速增长,拥有自主研发、国际领先技术,同行业竞争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的尚未在境外上市红筹企业,申请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上市标准中的一项,发行人的招股说明书和保荐人的上市保荐书应当明确说明所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1、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0亿元,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
2、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
前款所称营业收入快速增长,指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1、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的,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10%以上;
2、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低于5亿元的,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20%以上;
3、受行业周期性波动等因素影响,行业整体处于下行周期的,发行人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同期平均增长水平。
处于研发阶段的红筹企业和对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重要意义的红筹企业,不适用“营业收入快速增长”的规定。
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发行人申请股票或者存托凭证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其表决权安排等应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则的规定;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上市标准中的一项,发行人的招股说明书和保荐人的上市保荐书应当明确说明所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1、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0亿元,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
2、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
四、香港上市主板
1、盈利测试
(a)具备不少于3个会计年度的营业记录,而在该段期间,新申请人最近一年的股东应佔盈利不得低于2,000万港元,及其前两年累计的股东应佔盈利亦不得低于3,000万港元。上述盈利应扣除日常业务以外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或亏损;
(b)至少前3个会计年度的管理层维持不变;及
(c)至少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拥有权和控制权维持不变。
2、市值╱收益╱现金流量测试
(a)具备不少于3个会计年度的营业记录;
(b)至少前3个会计年度的管理层维持不变;
(c)至少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拥有权和控制权维持不变;
(d)上市时市值至少为20亿港元;
(e)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收益至少为5亿港元;及
(f)新申请人或其集团的拟上市的业务于前3个会计年度的现金流入合计至少为 1亿港元。
3、市值╱收益测试
(a)具备不少于3个会计年度的营业记录;
(b)至少前3个会计年度的管理层维持不变;
(c)至少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拥有权和控制权维持不变;
(d)上市时市值至少为40亿港元;
(e)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收益至少为5亿港元。
新的盈利规定将于2022年1月1日生效,因此任何上市申请人于2022年1月1日或之后提交主板上市申请,包括之前提交申请的续期或GEM的转版申请,均需符合新的盈利规定。若个别上市申请人未能符合新的盈利分布,联交所会按个别申请人情况授予宽限并作出合适安排。
五、香港上市创业板
1、财务指标(无明确盈利要求)
(a)申请上市的新申请人或其集团此等在刊发上市文件前两个财政年度从经营业务所得的淨现金流入总额必须最少达3,000万港元;
(b)上市时市值至少达到1.5亿港元;
(c)基于本交易所信纳的理由,有可能接纳准新申请人不足两个财政年度的营业纪录期,亦有可能豁免遵守或更改,即使本交易所接纳不足两个财政年度的营业纪录,申请人仍须在该较短的营业纪录期内符合3,000万港元的现金流量规定。
2、其他指标
(a)申请人在刊发上市文件前的完整财政年度及至上市日期为止的整段期间,其拥有权及控制权以及必须维持不变;及
(b)申请人在刊发上市文件前两个完整财政年度及至上市日期为止的整段期间,其管理层必须大致维持不变;
(d)新申请人会计师报告须涵盖的期间为紧接上市文件刊发前两个财政年度;
(e)新申请人,其申报会计师最近期申报的财政期间,不得早于上市文件刊发日期前六个月结束;
(f)上市时,公众持股量不低于市值港币4,500万元,占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至少25%;
(g)至少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所委任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必须至少占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 https://t.cn/RL8pcv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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