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3·15,辽宁发布八大典型案例!】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始终将维护好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2021年以来,紧盯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突出问题,聚焦商标侵权、消费欺诈、违规收费、违法广告、食品安全等方面的违法行为,综合施策、“铁拳”出击,依法查处了一批有社会影响力的案件,有力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全年共查办案件2.9万件,移送司法机关110件,真正做到了“让监管长出牙齿,让违法者付出代价”。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为促进市场主体守法诚信经营,提升广大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增强人民群众的消费信心,激发消费潜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一批典型案例,加大“铁拳”打击的宣传力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案例1:沈阳鑫临沃汽车配件有限公司销售侵犯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2021年7月,沈阳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对沈阳鑫临沃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一处仓库进行检查,现场发现大量涉嫌侵犯某公司商标专用权的工程机械专用油、空调主副滤芯、推力杆、推力杆维修包、板簧、水箱等商品。经商标权利人鉴定,均为侵权商品,货值36.08万元。经查,当事人为赚取利润,购进涉案侵权商品并在沈阳市销售,已销售的商品货值金额为19.58万元。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并涉嫌犯罪,市场监管部门依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相关规定,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案例2:大连小宋水产经营店欺诈消费者案

2021年1月,消费者在大连市小宋水产经营店购买了帝王蟹、龙虾等5种海鲜产品。当天,消费者发现其购买的海鲜产品实际重量与商家声称的重量不符,随后将此事投诉至市场监管部门。在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市场管理人员及消费者共同现场见证下,对消费者购买的海鲜产品进行了重新称重,发现5种海鲜产品中的4种产品存在不同程度的缺斤短两情况。经查,按照实际重量,水产经营店应当收取消费者1.48万元,实际收取1.86万元,多收取0.38万元。经检验,该水产经营店使用了不合格电子计价秤3台。同时该水产经营店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未如实记录食用农产品的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未保存相关凭证。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相关规定,存在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欺诈消费者和未建立进货查验制度等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没收电子计价秤3台、没收违法所得0.47万元、罚款4.94万元,并吊销其营业执照。

案件3:本溪市平山区中心供销合作社新合作向阳配送中心擅自使用与他人包装装潢近似的标识案

2021年1月,本溪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对本溪市平山区中心供销合作社新合作向阳配送中心涉嫌“傍名牌”行为开展调查。经查,本溪市平山区中心供销合作社新合作向阳配送中心与本溪市某饮料厂签订委托代工生产合同,自2020年11月至2021年1月,共生产辽东特产“山里红V8”果汁饮料300箱,该批果汁饮料与辽宁桓仁王城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有一定影响的“王城”牌“山里红V8”果汁饮料的包装、装潢高度近似。案发时,共销售33箱,违法经营额0.88万元。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规定,已构成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近似的标识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没收未售出的“山里红V8”果汁饮料267箱,并处以罚款0.5万元。

案例4:东港市平安气体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气瓶充装活动和使用充装超期未检及超过使用年限气瓶案

2021年7月6日,丹东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东港市平安气体有限公司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正在充装的15支钢制无缝气瓶(氧气),涉嫌存在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检验周期的问题。经丹东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检验,该批气瓶存在超期未检或已报废问题,均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此外,执法人员在现场发现17支低温绝热气瓶和1个充装液氧的充装口,该公司还存在未取得液氧充装资质擅自充装的行为。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有关规定,已构成充装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气瓶和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液氧充装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对全部超期未检气瓶进行送检,对超过使用年限的气瓶进行强制报废,并处罚款15万元。

案例5:营口市双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违法发布教育培训广告案

2021年7月,营口市双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自行设计、制作并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广告,含有“可签约保分”“24小时陪伴监督……最低提分80分,最高312分”等内容。同时还以文字形式在“历年战绩”栏目中列举了6名学生的姓名、入学分数、高考成绩及被录取大学名称,以表格形式列举了20名学生的姓名、科目、入学分数、中高考分数、提升分数,以及6名学生的“2021年普通高考录取信息查询”截图。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对教育培训效果作出保证性承诺并利用受益人形象作推荐证明”的禁止性规定,构成违法发布教育、培训广告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以罚款2万元。

案例6:铁岭市昌图县温某涉嫌销售侵犯“MOUTAI”“茅台”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案

2021年9月,铁岭市昌图县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投诉,称其通过网络向温某购买2箱(共计24瓶)贵州飞天茅台酒涉嫌假冒侵权。昌图县市场监管局委托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鉴定并出具产品鉴定报告:投诉人所购买的24瓶“贵州飞天茅台酒”外包装特征与该公司生产的产品不符,结论为均属假冒“MOUTAI”“茅台”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违法经营额共计6.31万元。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并涉嫌犯罪,市场监管部门依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相关规定,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案例7:凌源市中心医院违法收取停车费案

凌源市中心医院在其停车场收费文件有效期到期后,自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9月6日,在没有取得相应收费批复文件的情况下,擅自沿用失效文件中的收费标准收取停车服务费。并在凌源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告诫后,拒不改正。经查,违法期间共计收取停车服务费124.9万元。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有关规定,构成擅自制定属于政府定价范围内的服务价格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未退还的多收价款124.9万元,罚款187.36万元,合计312.26万元。

案例8:盘锦辽东湾新区诚意冷冻加工厂生产销售标签不合法的预包装食品案

盘锦辽东湾新区诚意冷冻加工厂生产销售的173箱预包装食品(酱焖带鱼罐头)的标签中钠、碳水化合物的数值不符合GB28050-2011标签明示要求,违法货值金额1.47万元;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黄花鱼罐头、带鱼罐头)44箱,违法货值金额0.45万元。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构成生产销售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预包装食品、生产无标签预包装食品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罚款4.41万元。(记者 : 赵铭)

【#疫情防控16问 这份权威解答请收好#】自浙江省三地陆续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以来,省疾控中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热线咨询组一直在为群众答疑解惑。一起来看看大家最关心的16个问题的权威解答。

1.我收到了浙江省疫情防控办的短信,要怎么办?

收到浙江省疫情防控办的短信提醒,表示你可能接触过新冠阳性病例或者途经中高风险地区。这时不要过于慌张,及时向所在的社区申报,暂时避免不必要的外出,积极配合开展核酸检测;若经过核实,你确实与新冠阳性病例或中高风险地区没有交集,并且核酸检测为阴性,即可恢复日常生活。

2.现在能出杭州、能出省吗?去省内或省外需不需要核酸检测?

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下,浙江和杭州正常出行没有受到影响。如果杭州市民去往外地,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疫情防控政策,视各地不同政策,准备核酸检测证明或向社区报备。

3.我健康码变成红码、黄码了,社区说还没收到大数据,怎么办?

最近有不少市民反映,健康码变成黄码或红码之后,联系社区时,社区表示暂时还没有收到省里下发的大数据。

这种情况有两种可能:一是数据可能被下发到了户籍社区,需要等待户籍社区将数据转至居住社区;二是省里大数据下发到社区稍有延迟。如果碰到社区暂时还没收到数据的情况,或者社区电话处于忙线状态,请您耐心等待。

4.我没去过中高风险地区,但是健康码还是变色了,如何申诉?

进入支付宝健康码,点击下方“网络申诉”功能进行申诉。一般当天即可获取结果,如果确实无时空伴随,则会转为绿码。

5.我参照了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患者的行程情况,确定没有时空伴随,但健康码也变色了,怎么办?

同样可以进入支付宝健康码,点击下方“网络申诉”功能进行申诉。一般当天即可获取结果,如果确实无时空伴随,则会转为绿码。同时,健康码变色之后,如果自己排查后认为没有时空伴随,建议在申诉时附上核酸检测结果。

6.现在杭州有的地方要扫场所码,但扫出来以后还是健康码?到底要扫码还是亮码?

健康码的核验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主动亮码,你打开支付宝以后,亮码通行。还有一个就是扫描场所码,之后再跳转到健康码。

既然最终还是跳转到健康码,为什么还要扫场所码呢?实际上,场所码是为重点场所赋予的一个专用二维码,标识了该场所位置、场所名称等信息。主要是方便场所管理者对出入场所人员进行登记,核验掌握出入该场所人员健康信息,方便场所管理。

比如你坐公交要扫描场所码,假如这辆车出现了确诊或无症状感染者病例,就可以依据场所码记录的信息,迅速联系到乘坐过这辆公交车的乘客,开展精准追溯排查,落实隔离等防控措施。所以遇到需要扫描场所码的场所,请大家积极配合。

7.乘坐公交、地铁,如何使用“场所码”?

乘坐杭州公交的乘客,请在上车前使用手机支付宝扫码,出示核验的绿码后上车;乘坐杭州地铁的乘客,进入车站安检口前使用手机支付宝扫码,出示核验的绿码后进站乘车。

8.乘坐公共交通没有手机怎么办?

乘坐杭州公交时,无法扫码的老年人、学生等可刷老年卡、学生卡上车,其余无法进行手机扫码核验的乘客,请遵从现场工作人员指引,进行人工实名登记,并由工作人员核验绿码后方可乘车。

9.有的地方又要亮健康码,又要亮行程卡,为什么?

在行程卡的使用上,确实大家会感觉到,已经打开健康码了,为何还要打开行程卡。其实对公民出行,特别是到过中高风险地区的14天内的行程,现在健康码是没有打通的,所以还是需要通过行程卡查询,会感到一些不方便,但今天所有的这些不方便,是为了我们将来疫情过后的更方便,希望广大市民朋友支持理解、积极配合。

10.我收到通知,要求落实“2+14”健康管理措施,或者落实“14+7”又是什么意思呢?

“2+14”:即核验2天(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实施14天日常健康监测。“14+7”:即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观察。

11.接到了流调电话,该如何处理,怎么确认是否是诈骗电话?

首先,流调的目的是为了查清传染病的传播链,因此流调人员仅会询问姓名、年龄、住址、职业等个人基本信息、健康状况、疫苗接种情况、近14日的行程等信息,绝不会涉及财产数额、银行卡账号密码、转账冻结等财产相关问题,否则就可能是诈骗,建议及时报警。其次,接到流调电话请不要慌张,如实回答相关提问,积极配合流行病学调查。

12.行程卡带星“*”是什么意思?

行程卡城市名称标有*(星号),表示你在过去14天到过的城市中,目前存在中风险或高风险区域,但这并不意味着你实际到访过这些中等和高风险区域。

需要说明的是,这些*(星号)备注仅用作旅行提示,与健康状况无关,目前省内不影响活动,省外具体控制政策请遵循当地联合防控机制。

13.行程卡带“*”可以出行吗?会被隔离吗?

对于行程卡带*的,要确认是否曾去过中高风险区域。对去过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按所在地的相关防控政策要求执行管控。

行程卡带*不一定会被隔离,要看具体情况,如果该用户去过中高风险地区,就会被隔离,如果该用户没有去过中高风险地区,就不用隔离。

14.如果在亮码时,才发现健康码变黄或变红,这时应该怎么办?

通过扫码亮码的过程,发现小概率的变色问题,一种是变红的,一种是变黄的,不管是什么情况下,健康码变了,正确的选择首先是停下来,向自己所在社区报告或者是向场所的工作人员咨询,核查过程中把原因了解清楚。

如果是黄码,不要乘坐公共交通的方式到就近的核酸检测点,根据核酸检测的结果,判断下一步的措施。如果是红码,就停在原地,主动报告以后,在社区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带领下进行核酸检测。

红码正常的规则是需要纳入管控,至少是居家隔离。按照正确的处置方式向社区报告,可以向后台提出申诉,后面根据情况进行处置。

15.居家健康观察人员需要做些什么?

1.居家健康观察人员,非就医等必要情况不离家外出,确需离家外出的,须经所在村(社区)或单位批准,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点对点”前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在家必须单人单间居住,使用独立卫生间。

3.在居家健康观察的第2天、第7天分别要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4.一旦出现发热、干咳、咽痛等症状,要立即向社区报告。

16.日常健康监测人员需要做些什么?

1.控制活动范围,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会议、会展、旅游、聚餐等聚集性活动,不进入学校、托育机构、养老院、福利院等特定机构,不进入影剧院、歌舞厅、浴室、网吧等室内密闭场所,不开展线下教学、培训等活动。

2.外出时必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切实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原则上在结束日常健康监测前不离开所在县(市、区)。

3.在日常健康监测的第3天、第14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来源:浙江健康教育

潼关肉夹馍协会道歉
1月26日,据河南媒体报道,潼关肉夹馍协会就“潼关肉夹馍商标维权”一事发表致歉信,向全国潼关肉夹馍经营者道歉。

潼关肉夹馍协会在致歉信中表示,给广大肉夹馍经营者带来了严重的困扰和麻烦。“经过全国众多媒体和专家学者的批评、指正和帮助,我们认识到了自身存在的错误,就是把协会‘不忘初心、全心全意为潼关肉夹馍经营者服务’的宗旨丢掉了,我们深感自责,在此,诚恳向大家深深致歉!”

致歉信中还称,立即停止对全国潼关肉夹馍经营者的维权行为。对前期维权的相关事宜,将会积极妥善处理。协会将继续为全国各地潼关肉夹馍经营者,从操作流程、工艺技术、质量特色等各个方面提供服务。

不过,11月26日新京报记者查询潼关肉夹馍协会微信公众号、潼关县人民政府官方微博“潼关发布”,均暂未找到该致歉信。

潼关肉夹馍协会滥诉事件调查:

官司有输有赢,有律师反诉

11月25日下午,河南商丘宁陵县,老苏潼关肉夹馍二店店主苏传银收到了商丘市中院邮寄来的二审判决书:撤销一审判决,驳回潼关肉夹馍协会的诉讼请求。26日,负责他的案子的律师于刚说,潼关肉夹馍协会对商丘市6家潼关肉夹馍店的起诉全部撤诉。

为此忧心几个月的他,终于长出了一口气。

200多名被潼关肉夹馍协会起诉的店主建起了一个微信群,群中河南、内蒙古等地多个案件的被诉店主在25日得到胜诉消息。

11月26日凌晨,国家知识产权局表态:“潼关肉夹馍”是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其注册人无权向潼关特定区域外的商户许可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并收取加盟费。

当天傍晚,潼关肉夹馍协会就该事件发表致歉信,表示将立即停止对全国潼关肉夹馍经营者的维权行为;对前期维权的相关事宜,将会积极妥善处理。

一场针对数百家小县城潼关肉夹馍店的知识产权侵权诉讼“狙击”戛然而止。

在此之前,有律师发现潼关肉夹馍协会起诉的商户越来越多,因而对其提出反诉,指其滥诉并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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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夹馍店主遭遇“潼关”劫

38岁的苏传银是宁陵县人,20多年前就开始做小本生意,倒鸡蛋、卖馒头,如今经营两家潼关肉夹馍店。

潼关肉夹馍是一种流传久远的小吃。很多店家在宣传时都愿意讲这样一个故事:唐太宗李世民打天下时,路过潼关,吃了肉夹馍赞不绝口。由于制作快捷、顾客认知度高,潼关肉夹馍成了很多餐饮店的经营项目。

今年7月,苏传银收到法院传票:潼关肉夹馍协会起诉他的老苏潼关肉夹馍二店侵权,案件将在商丘市睢阳区法院审理。

苏传银介绍,他在洛阳从一个朋友处学到了潼关肉夹馍的制作方法,2015年在当地开店。由于经营效果不理想,2017年年初,他回到宁陵县,开了第一家老苏潼关肉夹馍店。二店是去年刚开的,受疫情影响,生意不好,又被起诉,苏传银的压力很大。

今年9月中旬,案件开庭。

“都是小老百姓,也不懂法律。遇到这样的事情,吓得不得了。”苏传银说,以前根本不知道有这么一个协会,更想不到自己开个小餐馆竟然“犯法”了。

在商丘地区,也有店主不堪压力或不懂法律程序,已经交钱和解或执行败诉判决。

同在宁陵县经营一家潼关肉夹馍店的李女士,案件与苏传银一样在9月一审开庭。她很快就收到了败诉消息:侵权成立,需赔偿7500元。李女士说,她本来交了上诉状,但因为不懂如何通过法院工作人员发来的链接交费,错过了上诉期。

为了家里孩子上学,李女士正打算贷款买房。潼关肉夹馍协会的代理律师说,如果不交钱,就会强制执行,还会涨利息,影响到征信,买房没法贷款。11月12日,李女士在微信上将7775元(赔偿7500元,诉讼费减半征收275元)打给对方律师,并叮嘱说,自己要去银行办贷款,要尽快处理好。

11月下旬,潼关肉夹馍协会大批起诉商家一事经媒体曝光,引起公众关注。

在河南洛阳,几十家小吃店的店主称被协会成批起诉。这些商户收到了法庭传票,要求就侵权赔偿3万元-5万元不等,如果要继续使用“潼关肉夹馍”商标,要缴纳99800元。

企查查信息显示,潼关肉夹馍协会有212件司法案件,其中210件作为原告起诉其他商家,案由多为侵害商标权纠纷、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在地区方面,河南、内蒙古、山西、广东、辽宁等地多发。其中,河南30家,内蒙古26家。

这一数据或许并不完整。河南洛阳有商家表示,仅当地就有30多家店被起诉。在内蒙古,仅呼和浩特就有23家店同批被起诉,乌兰察布也有商家被诉,包头市土默特右旗萨拉齐镇有3家潼关肉夹馍店,两家被起诉,另一家被吓得停业。

此批案件被告均为肉夹馍店店主,多为个体工商户。北京浩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王艳芳认为,个体户在应对知识产权纠纷时,一方面不了解相关法律制度,不知道自己侵权或被侵权;另一方面,由于经营规模小、实力弱,一旦卷入知识产权纠纷,缺乏专业法务团队,而且也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经济成本应对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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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同诉讼,不同判决

在河南商丘宁陵县,苏传银、李女士等同批3个潼关肉夹馍协会起诉案件,商家在一审中均被判侵权成立。而在内蒙古呼和浩特,8月30日和9月10日,共两批23家潼关肉夹馍店被起诉,一审判决均认定侵权不成立。

店主们发现,找精通知识产权的律师有点难。

苏传银告诉记者,县城里懂知识产权的律师不多。对案情稍作了解后,多数律师都判断案子会输。

在呼和浩特经营一家老潼关肉夹馍店的高玉飞介绍,他5月接到呼和浩特市中院传票。开庭前,法官问双方能否和解,协会律师表示可以,高玉飞感到对方目的不单纯,就找律师咨询,当地好几位律师都说可能侵权。

最终,高玉飞找到了一位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得到的答案是:有赢的希望。于是,同批接到传票的23家店铺,分别抱团聘请了4名专业知识产权律师应诉。

在高玉飞和苏传银的诉讼中,潼关肉夹馍协会诉求均为三项:判令被告侵权,赔偿3万元(或5万元),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判决书上呈现的由潼关肉夹馍协会持有的第14369120号注册商标标志为:上部约三分之二位置为红色图案,下部由汉字和拼音的“潼关肉夹馍”构成。

在一审庭审中,苏传银方律师的辩护意见主要是:“潼关肉夹馍”字样因含有县级地域名称且仅有本商品通用名称、直接表示商品主要原料,是不能注册为受法律保护的商标的,且从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商标网查询得知,涉及“潼关肉夹馍”纯文字商标注册申请共有4件,均未被核准注册。本案原告所主张拥有的商标权“潼关肉夹馍”是图片与文字相结合的集体商标,“潼关肉夹馍”属于该商标的组成部分,对于“潼关肉夹馍”纯文字商标,原告不享有商标权。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使用“潼关肉夹馍”字样作为店铺名称和招牌,与涉案注册商标的核心部分相同,已构成商标近似,且与原告商标核定使用的第三类肉夹馍为同类商品,足以使消费者混淆。

9月29日,法院一审判决,老苏潼关肉夹馍二店停止侵权,更改店面招牌、变更工商登记中的店名,赔偿潼关肉夹馍协会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8500元。

在高玉飞的诉讼中,店方答辩分“不侵权”和“无损失”两个层次。

其中,“不侵权”的理由包括:“潼关肉夹馍”是通用名称;案涉商标的核定使用商品为第30类,而王记肉夹馍店提供的服务属于第43类餐饮服务,二者分类和属性不同;潼关肉夹馍协会2018年在第43类上申请“潼关肉夹馍”商标被驳回,说明“潼关肉夹馍”作为一种小吃的通用名称,本身具有群众性和民间性,在餐饮服务类别上不宜注册为商标作过度保护;王记肉夹馍店使用“潼关肉夹馍”仅为描述所提供服务内容,门头招牌、店内介绍和包装袋均未使用案涉商标。

“无损失”一项包括:潼关肉夹馍协会未在呼和浩特开展经营,无损失;王记肉夹馍店小本经营,受疫情影响亏损,无侵权所得;即使有所得也与涉案商标无关;王记肉夹馍店销售肉夹馍不仅不会损害“潼关肉夹馍”商誉,反而加强了消费者的认可。

呼和浩特市中院一审认定:虽然王记肉夹馍店在案涉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相类似服务上,使用了与案涉注册商标相近似的标识,但结合案涉商标的知名度、显著性,案涉商标的构成以及被控侵权标识的使用情况等因素,王记肉夹馍店的行为尚不足以使得一般消费者错误认为其是具有潼关肉夹馍协会的成团资格及其成员产品特有的产品品质,其行为未侵犯潼关肉夹馍协会对案涉商标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同样的证据,同样的诉求,核心内容基本相同的抗辩意见,为何判决结论皆然相反?

兰州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科技外交研究中心主任臧红岩介绍,商标注册领域比较专业,进入门槛比较高。同时,近年来我国不断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法律和监管体系持续改革完善。2014年11月,首家知识产权法院挂牌。我国现行商标法制定于1982年,2019年4月第四次修正。

知识产权案件总量很小。2020年,全国法院共受理案件3000余万件,其中新收知识产权案件仅为5390件。案件量少,精研这一领域的律师自然就少,这也是找知识产权律师困难的原因。

记者注意到,商丘市受理知识产权一审案件的睢阳区人民法院,系2020年4月经最高法院批复,指定管辖发生在商丘市辖区内诉讼标的额为50万元以下的有关著作权、商标权纠纷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滥诉被叫停之前,已遭律师反诉

连日来,潼关肉夹馍协会大批起诉肉夹馍店的行为,引起公众广泛关注。

知名法律博主、律师张新年发表言论称,“知识产权保护的是运用知识的创造成果,而不是既有的公共资源。”他认为,潼关是地名,肉夹馍是通用名,两者结合注册商标存在异议。潼关肉夹馍协会的行为是一种非常恶劣的滥诉行为,严重影响甚至扰乱了司法秩序,建议相关部门介入查处。

就在潼关肉夹馍协会事件爆出前不久,河南焦作、安阳、鹤壁等地多家逍遥镇胡辣汤店的商户反映:他们收到法院传票,原因是门牌上用了“逍遥镇”,而这三个字被“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注册了商标。若要想继续使用这牌子,每年要交1000元会费,不然就得赔偿3万元到5万元。

河南周口市西华县21日表态,责令协会暂停商标起诉事宜。11月25日晚,新京报记者从潼关县委获悉,县委县政府暂时叫停了肉夹馍协会的维权行为,成立了多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此事进行深入调查。

11月26日凌晨,国家知识产权局就“逍遥镇”“潼关肉夹馍”商标纠纷公开表态:从法律上,“逍遥镇”作为普通商标,其注册人并不能据此收取所谓的“会费”。“潼关肉夹馍”是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其注册人无权向潼关特定区域外的商户许可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并收取加盟费。同时,也无权禁止潼关特定区域内的商家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中的地名。

11月25日下午,苏传银收到了河南省商丘市中院邮寄来的二审判决书。法院二审认为:老苏肉夹馍二店是否侵权的问题,关键在于其使用的包装、门头招牌是否与潼关肉夹馍协会的注册商标构成相同或近似。依据最高法相关司法解释,近似是指二者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本案中,“潼关肉夹馍”纯文字的注册申请未被核准注册,潼关肉夹馍协会注册的商标为图文组合,由占面积大部分的图形、汉字和拼音三部分组成。老苏肉夹馍二店商品包装名称仅为汉字“潼关肉夹馍”,店铺门头招牌为“老苏潼关肉夹馍”,不易混淆。

二审法院撤销了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驳回了潼关肉夹馍协会的诉讼请求。落款时间为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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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时常觉得生活乏味麻木,却会因为她有在好好享受生活泪目…我喜欢她的日常,真的会让我汲取正能量从坑里爬起来对抗生活 @赵露思的微博 @Rosy新粉指南针《凤凰女仙
  • 第三个说一下刑太岁,今年属牛、羊者刑太岁,刑有抵触、刑伤的意思,又称“偏冲”跟直接“冲太岁”不同,伤害和影响也要比“冲太岁”小一些,可以理解为虽有意见,但也不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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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们到了电影院之后,还差十分钟才开场,然后小阚就开始捣鼓手机,他其实来的一路上就在捣鼓手机,买奶茶的时候也是,一直在玩什么游戏,我真的很生气!本来相处的时间就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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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服装方面还是比较历史正确的,但是大家也可以感觉到这片子的服饰并不算华丽,算是和之前介绍的《科学怪人》差不多(就是比较考究但是做不到华丽)。他说我可以当峨眉派掌门
  • 走过千山万水,还是当下最美,经过姹紫嫣红,还是平淡长久,越过繁华喧闹,还是简单最好,好的,留在心底,遗憾的,随风散去,人生不可能总是顺心如意,但持续朝着阳光走,
  • )【长兴 画溪街道曹家桥村#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老施来了# 为迎接“七一”的到来,充分展示青年风采,今天下午,曹家桥村党总支、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组织青年党员、
  • 本周碎碎念:周一中午吃了很丰盛的午饭(香辣脆骨吃多了会腻和渴);晚上点了减脂荞麦面(油醋汁这么多好好吃的);双十一的其中一个快递之亚克力展示柜(我的爱车终于有家
  • 于正的班底还是有点东西的……笑傲江湖中,小师妹为什么不喜欢令狐冲呢?思过崖,只是一个“借口”没有令狐冲在思过崖的这一年,两人的感情也会很快走到尽头。怪不得朋友认
  • ”但见妻妾圈的雌性鳄龙齐刷刷把头转向一只忸怩低头的小妾,“哎呀,就族人们都说,族长大人不光打仗打得好,生孩子生的也好着呢,为族群生养了一千个子女呢。老元达笑了笑
  • 付先生这下较真了,他认为店家的这个秤是一直有问题的,自己之前来吃都被多算了钱,其他的顾客买单也都被坑了,他觉得店家这种行为是不厚道的,是欺诈! 付先生这下
  • 截至目前已超过3日,其同住家人和共同工作的同事却均未感染,没有形成新的传播链条,也为异地通勤和外地返津人员打了个模范“样板”。当晚,其看到孩子学校班级群内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