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合作社回来了吗?很多人可能没有注意到,今年以来关于供销社的新闻越来越多,在许多地方,尤其是乡镇,供销社开始复苏。
2015年起,湖北省开始实施“基层社区恢复重建工程”。截至2021年底,全省基层社区总数已达1373个,基本覆盖所有乡镇。
说到供销社,很多90后、00后可能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样的组织。事实上,在过去,供销合作社是各种国内材料的供应链。当时,工业和农业生产能力都没有发展,供应能力也没有现在那么充足。
在物资供应不足的时代,你需要完全依靠市场来发挥监管作用。小区域和局部区域可能仍然有用。在一个庞大的国家市场,几乎不可能发挥完整的供应链作用。
说白了,过去供销社供应链的存在和发展主要是由于市场条件不成熟和生产力不发达。在这种客观条件的制约下,市场不能仅仅为了保证供应而发挥作用,因此有必要建立这样的渠道。
这两个先决条件非常重要。不成熟的市场机制和不发达的生产力,归根结底反映在物资供应不足。此时,供应链使用规划模型,可以尽可能在宏观层面保持公平第一,而不是效率第一。
为此,许多人批评过去的供销合作社是计划经济的象征。所以现在很多人对供销合作社有误解。他们认为这种东西代表计划供应。我们想发展计划经济吗?很明显,目前的国际形势和未来的发展趋势尚未明确。
目前的材料供应应该说是充足的。在这种情况下,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了优势,但单靠市场还是存在问题。市场不愿意去成本高、效益低的地方,比如偏远的农村和山区,这些地方自然无法覆盖。
因此,当前供销合作社的主要职能之一是前往市场不愿覆盖或成本较高的农村地区。它可以提供农资销售渠道和农产品采购渠道。这不仅需要规模效应,商业模式也与过去完全不同。
此外,还有一个问题。如果一些材料短缺,我们该怎么办?现在国际形势不稳定,我们需要进口大量物资。如果在所有材料都可用的情况下,市场很难发挥作用,那么供销合作社可能能够发挥主要作用。
一些人将供销社误解为回归计划经济,这是无稽之谈。我个人的理解,如上所述,主要是在他们在市场上没有发挥作用的情况下进行补充和未雨绸缪。#供销社系统怎么突然火了#
2015年起,湖北省开始实施“基层社区恢复重建工程”。截至2021年底,全省基层社区总数已达1373个,基本覆盖所有乡镇。
说到供销社,很多90后、00后可能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样的组织。事实上,在过去,供销合作社是各种国内材料的供应链。当时,工业和农业生产能力都没有发展,供应能力也没有现在那么充足。
在物资供应不足的时代,你需要完全依靠市场来发挥监管作用。小区域和局部区域可能仍然有用。在一个庞大的国家市场,几乎不可能发挥完整的供应链作用。
说白了,过去供销社供应链的存在和发展主要是由于市场条件不成熟和生产力不发达。在这种客观条件的制约下,市场不能仅仅为了保证供应而发挥作用,因此有必要建立这样的渠道。
这两个先决条件非常重要。不成熟的市场机制和不发达的生产力,归根结底反映在物资供应不足。此时,供应链使用规划模型,可以尽可能在宏观层面保持公平第一,而不是效率第一。
为此,许多人批评过去的供销合作社是计划经济的象征。所以现在很多人对供销合作社有误解。他们认为这种东西代表计划供应。我们想发展计划经济吗?很明显,目前的国际形势和未来的发展趋势尚未明确。
目前的材料供应应该说是充足的。在这种情况下,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了优势,但单靠市场还是存在问题。市场不愿意去成本高、效益低的地方,比如偏远的农村和山区,这些地方自然无法覆盖。
因此,当前供销合作社的主要职能之一是前往市场不愿覆盖或成本较高的农村地区。它可以提供农资销售渠道和农产品采购渠道。这不仅需要规模效应,商业模式也与过去完全不同。
此外,还有一个问题。如果一些材料短缺,我们该怎么办?现在国际形势不稳定,我们需要进口大量物资。如果在所有材料都可用的情况下,市场很难发挥作用,那么供销合作社可能能够发挥主要作用。
一些人将供销社误解为回归计划经济,这是无稽之谈。我个人的理解,如上所述,主要是在他们在市场上没有发挥作用的情况下进行补充和未雨绸缪。#供销社系统怎么突然火了#
上海浦东,一位一生未婚的老人去世后,众多亲戚为了争夺其遗产而对簿公堂。法院会怎么判呢?
2019年7月,年过七旬的张大爷因病去世,他一生未婚,无子无女,父母也早已去世,而且自己也没有直系兄弟姐妹。而对他去世前留下的大笔财产归谁所有,其堂妹、姑姑、表弟等人则争论不休。最终,张大爷的堂妹张某将他的姑姑和表弟告上了法庭。
在庭审中,张某称:张大爷患病后,自己每周都去家里看望他,给他洗衣做饭,陪他说话聊天,已经尽到了晚辈对长兄的赡养义务,故自己可以多分遗产。
不过,被告的姑姑则称:早在张大爷没得病之前,她就一直在照顾张大爷的生活。在张大爷去世后,她还承担了全部的丧葬义务,故自己有权全额继承张大爷的遗产。
对此,被告的表弟同样称:自己帮张大爷找了住处,他生病后,身上挂了一个造粪口袋,自己经常帮他清洁,这份赡养义务不比张某和姑姑少,故自己对张大爷的遗产也享有继承权。
那么,此案在法律上该如何评价呢?
1.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谁对张大爷承担了较多的扶养义务
首先,《民法典》对继承人的范围规定得很明确,它主要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
由于张大爷在去世前并未立下遗嘱,所以其遗产只能由法定继承人予以分配。法定继承人则包括张大爷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与外祖父母。
其中,这里的“兄弟姐妹”指与张大爷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来看,本案中的原告和被告均不具备法定继承人的身份,所以他们不能依法继承张大爷的遗产,只能依照继承外的其他规定分配这笔遗产。
对此,《民法典》第1131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因此,由于原告和被告均不具备继承人资格,所以他们谁对张大爷扶养得较多,谁就能多分得张大爷的遗产。
2.“尽到扶养义务”需满足多重标准
在司法实务中,扶养义务的内容较为广泛。它既包括对被扶养人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还包括对被扶养人精神上的慰藉。
结合本案的具体情况,法院审理认为:
首先,张大爷自身的经济条件不差,养老金较多,故无需原、被告提供金钱上的支持。原、被告三人对张大爷不存在经济方面的扶养。
其次,在生活上,张大爷虽然身患癌症,但恢复状况良好,且一直都在独立生活。在当地居委会的帮助下,他的生活可以自理。虽然张某和姑姑自称照顾张大爷,但次数较少,且张大爷也曾多次给她们发了“补贴”。
最后,对于精神上的“扶养”,原、被告三人均未能提供证据证明。
因此,虽然原、被告都对张大爷进行过扶养,但远不能称作他们已对张大爷尽到了法律上的扶养义务,法院最终驳回了原告张某的诉求。
3.张大爷的遗产到底归谁?
如上所述,既然原、被告三人均不能完全取得张大爷的遗产,那么对于其遗产中剩余大额部分,法律又会如何分配呢?
对此,《民法典》第1145条先规定:对被继承人的遗产应当及时选出遗产管理人。其中,如果被继承人没有继承人的,则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村、居委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因此,在张大爷没有法定继承人的情况下,其居住地的居委会或民政部门就自动成为了其遗产的管理人。
接着,《民法典》第1160条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村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则遗产归该组织所有。
结合上述规定来看,由于原、被告均无权全额分配张大爷的遗产,且张大爷是非农户口,所以遗产的剩余部分在经公示等司法程序后,一般归民政部门所有,主要用于做公益。
那么各位读者,对该案的结果,你怎么看呢?
2019年7月,年过七旬的张大爷因病去世,他一生未婚,无子无女,父母也早已去世,而且自己也没有直系兄弟姐妹。而对他去世前留下的大笔财产归谁所有,其堂妹、姑姑、表弟等人则争论不休。最终,张大爷的堂妹张某将他的姑姑和表弟告上了法庭。
在庭审中,张某称:张大爷患病后,自己每周都去家里看望他,给他洗衣做饭,陪他说话聊天,已经尽到了晚辈对长兄的赡养义务,故自己可以多分遗产。
不过,被告的姑姑则称:早在张大爷没得病之前,她就一直在照顾张大爷的生活。在张大爷去世后,她还承担了全部的丧葬义务,故自己有权全额继承张大爷的遗产。
对此,被告的表弟同样称:自己帮张大爷找了住处,他生病后,身上挂了一个造粪口袋,自己经常帮他清洁,这份赡养义务不比张某和姑姑少,故自己对张大爷的遗产也享有继承权。
那么,此案在法律上该如何评价呢?
1.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谁对张大爷承担了较多的扶养义务
首先,《民法典》对继承人的范围规定得很明确,它主要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
由于张大爷在去世前并未立下遗嘱,所以其遗产只能由法定继承人予以分配。法定继承人则包括张大爷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与外祖父母。
其中,这里的“兄弟姐妹”指与张大爷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来看,本案中的原告和被告均不具备法定继承人的身份,所以他们不能依法继承张大爷的遗产,只能依照继承外的其他规定分配这笔遗产。
对此,《民法典》第1131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因此,由于原告和被告均不具备继承人资格,所以他们谁对张大爷扶养得较多,谁就能多分得张大爷的遗产。
2.“尽到扶养义务”需满足多重标准
在司法实务中,扶养义务的内容较为广泛。它既包括对被扶养人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还包括对被扶养人精神上的慰藉。
结合本案的具体情况,法院审理认为:
首先,张大爷自身的经济条件不差,养老金较多,故无需原、被告提供金钱上的支持。原、被告三人对张大爷不存在经济方面的扶养。
其次,在生活上,张大爷虽然身患癌症,但恢复状况良好,且一直都在独立生活。在当地居委会的帮助下,他的生活可以自理。虽然张某和姑姑自称照顾张大爷,但次数较少,且张大爷也曾多次给她们发了“补贴”。
最后,对于精神上的“扶养”,原、被告三人均未能提供证据证明。
因此,虽然原、被告都对张大爷进行过扶养,但远不能称作他们已对张大爷尽到了法律上的扶养义务,法院最终驳回了原告张某的诉求。
3.张大爷的遗产到底归谁?
如上所述,既然原、被告三人均不能完全取得张大爷的遗产,那么对于其遗产中剩余大额部分,法律又会如何分配呢?
对此,《民法典》第1145条先规定:对被继承人的遗产应当及时选出遗产管理人。其中,如果被继承人没有继承人的,则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村、居委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因此,在张大爷没有法定继承人的情况下,其居住地的居委会或民政部门就自动成为了其遗产的管理人。
接着,《民法典》第1160条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村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则遗产归该组织所有。
结合上述规定来看,由于原、被告均无权全额分配张大爷的遗产,且张大爷是非农户口,所以遗产的剩余部分在经公示等司法程序后,一般归民政部门所有,主要用于做公益。
那么各位读者,对该案的结果,你怎么看呢?
中国平安发三季报了。
前三季,营收8702.02亿,同比下降3.8%,归母净利润764.63亿,同比下降6.3%。勉强还看得下去。
问题出在三季度。单三季度,营收2581.00亿,同比下降4.0%,但归母净利润只有161.90亿,同比大跌31.5%!
看到这,有朋友惊呼:完了完了,平安爆雷了!经营进一步地严重恶化了。
果真如此吗?嗯,要想聊透这个话题,必须看懂下边两张图表——这两张图表,均为平安财报中的截图,详细展示了当期营运利润的生成过程。
对比之后,我们可以看到以下几点:
(1)上半年,平安短期投资波动-179.32亿。前三季度,此数据为-341.61亿。三季度,多向下波动162.29亿。
简单点说,就是今年三季度,资本市场表现不好,以“公允价值”计价的投资资产,向下波动了160余亿。
这些,都计入了损益。
(2)上半年,平安折现率变动影响-69.72亿。前三季,此数据为-113.25亿。三季度,因为折现率变动,向下影响利润43.53亿。
跟美国收缩的货币政策不同,今年下半年中国反而采取了适当宽松的货币政策,所以我们国家的国债利率一直徘徊在低位。
国债利率低,直接影响的就是保险公司的折现率,需要多计提风险准备金。
这个向下的43.53亿,就是国债利率低位浮动的影响。
整个三季度,短期投资收益+折现率变动影响,加总向下205.82亿(162.29亿+43.53亿)。
(3)上半年,平安归母净利润602.73亿,前三季度764.63亿。
三季度单季获得归母净利160余亿。
如上所述,主要受上边(1)、(2)两项影响。
(4)上半年,平安营运利润970.10亿,归母营运利润853.40亿。前三季度,平安营运利润1425.75亿,归母营运利润1232.88亿。嗯,相比去年同期,归母利润还是增长的。
前边这4点分析,就告诉大家一件事:扣除资本市场等一次性损益影响,平安的真实营运能力并没有大幅降低。至少没有财报表面数字显示的那么大。
众所周知,平安这几年在主动搞业务改革,迭加疫情影响,经营业绩承压严重。
我和大家一样,都在期盼着平安经营拐点的到来。
(5)平安的拐点,关键看新业务价值,而新业务价值,主要取决于2项核心的数据,一是代理人数,二是新业务价值率。
从代理人数看,上半年51.9万,三季度48.81万。三季度相比上半年,又继续下滑了3万人。代理人数的拐点,还没有到来。
从新业务价值率看,一季度24.60%,上半年25.70%,前三季度25.80%。三季度较上半年环比上升了0.1个百分点。很微弱,但延续了上半年微微好转的小势头。
代理人数还没到拐点+价值率弱反弹,二者综合的影响,就是新业务价值的降幅有了一点小小的边际改善。
今年上半年,平安新业务价值195.73亿,同比下降28.5%。今年前三季,平安新业务价值258.48亿,同比下降26.6%。相比上半年,降幅略有收缩。
粗翻了下这份三季报,企业的基本面确实还太脆弱了,考虑到目前同样脆弱的社会经济基本面,我只能说,我们对平安的彻底好转,还需要多一点的耐心等待。
但可以确定的是,平安今年全年的营运利润会在1500-1700亿之间。
平安到底好不好,那就看你关注的到底是哪个层面的数据了。
我个人会安心持股。
也就是说,我个人认为,平安的这颗“季报雷”,不是真的雷。[酷][酷]
前三季,营收8702.02亿,同比下降3.8%,归母净利润764.63亿,同比下降6.3%。勉强还看得下去。
问题出在三季度。单三季度,营收2581.00亿,同比下降4.0%,但归母净利润只有161.90亿,同比大跌31.5%!
看到这,有朋友惊呼:完了完了,平安爆雷了!经营进一步地严重恶化了。
果真如此吗?嗯,要想聊透这个话题,必须看懂下边两张图表——这两张图表,均为平安财报中的截图,详细展示了当期营运利润的生成过程。
对比之后,我们可以看到以下几点:
(1)上半年,平安短期投资波动-179.32亿。前三季度,此数据为-341.61亿。三季度,多向下波动162.29亿。
简单点说,就是今年三季度,资本市场表现不好,以“公允价值”计价的投资资产,向下波动了160余亿。
这些,都计入了损益。
(2)上半年,平安折现率变动影响-69.72亿。前三季,此数据为-113.25亿。三季度,因为折现率变动,向下影响利润43.53亿。
跟美国收缩的货币政策不同,今年下半年中国反而采取了适当宽松的货币政策,所以我们国家的国债利率一直徘徊在低位。
国债利率低,直接影响的就是保险公司的折现率,需要多计提风险准备金。
这个向下的43.53亿,就是国债利率低位浮动的影响。
整个三季度,短期投资收益+折现率变动影响,加总向下205.82亿(162.29亿+43.53亿)。
(3)上半年,平安归母净利润602.73亿,前三季度764.63亿。
三季度单季获得归母净利160余亿。
如上所述,主要受上边(1)、(2)两项影响。
(4)上半年,平安营运利润970.10亿,归母营运利润853.40亿。前三季度,平安营运利润1425.75亿,归母营运利润1232.88亿。嗯,相比去年同期,归母利润还是增长的。
前边这4点分析,就告诉大家一件事:扣除资本市场等一次性损益影响,平安的真实营运能力并没有大幅降低。至少没有财报表面数字显示的那么大。
众所周知,平安这几年在主动搞业务改革,迭加疫情影响,经营业绩承压严重。
我和大家一样,都在期盼着平安经营拐点的到来。
(5)平安的拐点,关键看新业务价值,而新业务价值,主要取决于2项核心的数据,一是代理人数,二是新业务价值率。
从代理人数看,上半年51.9万,三季度48.81万。三季度相比上半年,又继续下滑了3万人。代理人数的拐点,还没有到来。
从新业务价值率看,一季度24.60%,上半年25.70%,前三季度25.80%。三季度较上半年环比上升了0.1个百分点。很微弱,但延续了上半年微微好转的小势头。
代理人数还没到拐点+价值率弱反弹,二者综合的影响,就是新业务价值的降幅有了一点小小的边际改善。
今年上半年,平安新业务价值195.73亿,同比下降28.5%。今年前三季,平安新业务价值258.48亿,同比下降26.6%。相比上半年,降幅略有收缩。
粗翻了下这份三季报,企业的基本面确实还太脆弱了,考虑到目前同样脆弱的社会经济基本面,我只能说,我们对平安的彻底好转,还需要多一点的耐心等待。
但可以确定的是,平安今年全年的营运利润会在1500-1700亿之间。
平安到底好不好,那就看你关注的到底是哪个层面的数据了。
我个人会安心持股。
也就是说,我个人认为,平安的这颗“季报雷”,不是真的雷。[酷][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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