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世鸿《鸿渐于陆》序
方伟
蒋世鸿第十二部诗文集《鸿渐于陆》之稿样,我已通读一过。此为我第五次受托为其诗文集作序,自古以来连续为同一人之诗集作序至五者,似无先例,可见世鸿于我信赖之深而我于世鸿爱敬之重。本集所辑诗文之起讫时间、诗文数量,世鸿已于《集后絮语》中交代明白,兹不赘述。世鸿诗文之特点、优长,我已于以前数序中作以阐述,亦不重复。此序,欲借世鸿之诗集发表我对此道之思考,以与世鸿及有缘阅读此书者共商酌。
诗词自何时而始耶?曰:自鸿蒙初开而至结绳而至仓颉始制文字,有文字而始有诗焉文焉,不然,纵有劳歌谣唱而无以为记,无记则虽有诗有文亦等于无。至虞舜,命夔典乐,曰: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此论一出,即成经典,至今犹为我辈之圭臬。嗣后,有诗经焉、有楚辞焉、有汉乐府焉。至南北朝之南齐,沈约、谢朓诸人始创永明体,研究四声八病,后经庾信助推,再至初唐如杜审言、宋之问等人,格律诗始定型。今人为诗,不讲究格律之诗经体、楚辞体及五七言、杂言诗,皆为非格律诗,或曰古体诗。讲究平仄之五七言绝句、五七言律诗、五七言排律,皆为格律诗,或曰近体诗。词、曲、楹联,皆为格律诗之派生物,亦以格律诗词视之。所谓诗词者,大要如此。
然则何许人始可为诗人也耶?曰:凡人皆可。已知帝王能诗者如汉武帝、魏武帝、隋炀帝、唐明皇、宋徽宗等,不尽一一;官员为多,诸如屈原、陶渊明、王维、李白、杜甫、韩愈、白居易、苏轼、辛弃疾等,不论显与不显,皆曾为官;至于其他巫医百工引车卖浆者流,不可胜计。故世鸿与我,身虽微,既能诗,亦可以诗人称之也。
然则诗词之功用何如也耶?《毛诗序》秉《尚书》“诗言志”之旨而发挥之。于个人则曰: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于国家社会则曰:风,风也,教也,风以动之,教以化之。白居易《与元九书》亦承袭此意,曰:“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又引古语曰:“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余少时即有志于诗,读《尚书》《毛诗序》及白居易文,皆深然之。今老矣,阅世渐深,于诗词功用之理解,亦与少时不同,故借世鸿之集而略陈之也。
所谓“诗言志”,志,非唯志向、志气之谓也,亦指情感。虽一切蠢动含灵皆有情感,然人为万类之长,故情感尤著。诗人者,思深善怀长于表达之人也,最长于情。情者,有男女之情,山川之情,家国之情,天地之情,不一而足。情如泉水,水满则溢。故诗人为诗,非为诗而诗,乃因诗情积于心,涨之欲破,必欲喷涌而出而后快。苏轼亦曰:我文如万斛泉流,不择地而生,常行其所当行,止其不可不止,亦此意也。世鸿此集,自己亥七月至庚子岁末,一年半之间,计得诗词楹联文章共一千馀首(篇),且十数年间出版诗文集达十二部,足证世鸿为多于情长于表达者。
诗之功用,亦与少时理解不同。我以为诗之功用有二,一为自娱,二为娱他。郁达夫曾云:一切文学作品皆作家之自叙传,我甚然此论。魏晋以前不明显,唐以后,一部保存完好之个人诗集,基本等于某诗人之诗体日记。所至何处,所见何人,所登何山,所读何书,所感何事,触景生情,形之于诗,自得其乐,即自娱也。诗成,传之于同道,印之于书刊,流之于社会,他人读之,或愉悦焉,或共鸣焉,或批评焉,或裨益焉,此即娱他。风以动之,教以化之,亦娱他之属也。
古来诗人甚夥,而有名姓可传者则不多,有名姓可传者本不多,而如李杜苏辛之大诗人则寥若晨星,故知为诗之难也!大抵诗人须多读书,学问不成体系,其为诗则如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其次则须有眼界有胸襟,其为诗当如立于万仞山巅俯视人间,深刻沧桑超然警策。能达此者,一半努力一半天赋。读书、阅历、用心结构,此则努力之属也;落笔超拔,如有神助,诗之成,与常人迥异,为众人所心悦诚服,此则天赋之属也。
因为世鸿之诗集作序已至第五,则此五部诗文集余曾用心阅读,读其书知其为人,世鸿之腹笥、阅历、胸怀、天资,余略已知之矣。目前为诗,诗情之饱满,表达之敏捷,用功之勤勉,在当代诗人中实属罕见。世鸿阅世既深,诗作尤多,个人之日记,亦时代之记录。盛世之音安以乐,能为此时代留一诗史,则已足矣。
其末,以我与世鸿唱答作结,濯缨诗曰:
读蒋世鸿新著《鸿渐于陆》
感君漂渺似孤鸿,于陆于磐渐向空。
足迹迷离迁下土,鸣声嘹亮播春风。
诗成刻枣情相得,吟罢拈花意已通。
褒奖不因乡里近,平生出处与君同。
世鸿和作曰:
答濯缨轩主人
屡向尘前羡渐鸿,于磐于陆两相空。
无声衎衎勤营食,有翮悠悠独搏风。
十二楼台云自远,万千山水路何通?
因君更问春秋信,多少人间道里同。
辛丑正月十六日,濯缨草于罗
方伟
蒋世鸿第十二部诗文集《鸿渐于陆》之稿样,我已通读一过。此为我第五次受托为其诗文集作序,自古以来连续为同一人之诗集作序至五者,似无先例,可见世鸿于我信赖之深而我于世鸿爱敬之重。本集所辑诗文之起讫时间、诗文数量,世鸿已于《集后絮语》中交代明白,兹不赘述。世鸿诗文之特点、优长,我已于以前数序中作以阐述,亦不重复。此序,欲借世鸿之诗集发表我对此道之思考,以与世鸿及有缘阅读此书者共商酌。
诗词自何时而始耶?曰:自鸿蒙初开而至结绳而至仓颉始制文字,有文字而始有诗焉文焉,不然,纵有劳歌谣唱而无以为记,无记则虽有诗有文亦等于无。至虞舜,命夔典乐,曰: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此论一出,即成经典,至今犹为我辈之圭臬。嗣后,有诗经焉、有楚辞焉、有汉乐府焉。至南北朝之南齐,沈约、谢朓诸人始创永明体,研究四声八病,后经庾信助推,再至初唐如杜审言、宋之问等人,格律诗始定型。今人为诗,不讲究格律之诗经体、楚辞体及五七言、杂言诗,皆为非格律诗,或曰古体诗。讲究平仄之五七言绝句、五七言律诗、五七言排律,皆为格律诗,或曰近体诗。词、曲、楹联,皆为格律诗之派生物,亦以格律诗词视之。所谓诗词者,大要如此。
然则何许人始可为诗人也耶?曰:凡人皆可。已知帝王能诗者如汉武帝、魏武帝、隋炀帝、唐明皇、宋徽宗等,不尽一一;官员为多,诸如屈原、陶渊明、王维、李白、杜甫、韩愈、白居易、苏轼、辛弃疾等,不论显与不显,皆曾为官;至于其他巫医百工引车卖浆者流,不可胜计。故世鸿与我,身虽微,既能诗,亦可以诗人称之也。
然则诗词之功用何如也耶?《毛诗序》秉《尚书》“诗言志”之旨而发挥之。于个人则曰: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于国家社会则曰:风,风也,教也,风以动之,教以化之。白居易《与元九书》亦承袭此意,曰:“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又引古语曰:“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余少时即有志于诗,读《尚书》《毛诗序》及白居易文,皆深然之。今老矣,阅世渐深,于诗词功用之理解,亦与少时不同,故借世鸿之集而略陈之也。
所谓“诗言志”,志,非唯志向、志气之谓也,亦指情感。虽一切蠢动含灵皆有情感,然人为万类之长,故情感尤著。诗人者,思深善怀长于表达之人也,最长于情。情者,有男女之情,山川之情,家国之情,天地之情,不一而足。情如泉水,水满则溢。故诗人为诗,非为诗而诗,乃因诗情积于心,涨之欲破,必欲喷涌而出而后快。苏轼亦曰:我文如万斛泉流,不择地而生,常行其所当行,止其不可不止,亦此意也。世鸿此集,自己亥七月至庚子岁末,一年半之间,计得诗词楹联文章共一千馀首(篇),且十数年间出版诗文集达十二部,足证世鸿为多于情长于表达者。
诗之功用,亦与少时理解不同。我以为诗之功用有二,一为自娱,二为娱他。郁达夫曾云:一切文学作品皆作家之自叙传,我甚然此论。魏晋以前不明显,唐以后,一部保存完好之个人诗集,基本等于某诗人之诗体日记。所至何处,所见何人,所登何山,所读何书,所感何事,触景生情,形之于诗,自得其乐,即自娱也。诗成,传之于同道,印之于书刊,流之于社会,他人读之,或愉悦焉,或共鸣焉,或批评焉,或裨益焉,此即娱他。风以动之,教以化之,亦娱他之属也。
古来诗人甚夥,而有名姓可传者则不多,有名姓可传者本不多,而如李杜苏辛之大诗人则寥若晨星,故知为诗之难也!大抵诗人须多读书,学问不成体系,其为诗则如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其次则须有眼界有胸襟,其为诗当如立于万仞山巅俯视人间,深刻沧桑超然警策。能达此者,一半努力一半天赋。读书、阅历、用心结构,此则努力之属也;落笔超拔,如有神助,诗之成,与常人迥异,为众人所心悦诚服,此则天赋之属也。
因为世鸿之诗集作序已至第五,则此五部诗文集余曾用心阅读,读其书知其为人,世鸿之腹笥、阅历、胸怀、天资,余略已知之矣。目前为诗,诗情之饱满,表达之敏捷,用功之勤勉,在当代诗人中实属罕见。世鸿阅世既深,诗作尤多,个人之日记,亦时代之记录。盛世之音安以乐,能为此时代留一诗史,则已足矣。
其末,以我与世鸿唱答作结,濯缨诗曰:
读蒋世鸿新著《鸿渐于陆》
感君漂渺似孤鸿,于陆于磐渐向空。
足迹迷离迁下土,鸣声嘹亮播春风。
诗成刻枣情相得,吟罢拈花意已通。
褒奖不因乡里近,平生出处与君同。
世鸿和作曰:
答濯缨轩主人
屡向尘前羡渐鸿,于磐于陆两相空。
无声衎衎勤营食,有翮悠悠独搏风。
十二楼台云自远,万千山水路何通?
因君更问春秋信,多少人间道里同。
辛丑正月十六日,濯缨草于罗
#小祐守护基地[超话]##每日一善[超话]#[作揖]#阳光信用# [作揖] #每日一善#
在人生的每一个阶段,都要用心去思考和感悟。生活中每一件事情都因为你的态度而决定。认真对待每一件事情,才能少走冤枉路,少有后悔的想法。你的生活和工作才可能健康和顺利,一切困难都在你的眼前化为过眼云烟,你的脆弱和坚强往往都超乎自己的想象。不知不觉中,态度决定了一切。
在人生的每一个阶段,都要用心去思考和感悟。生活中每一件事情都因为你的态度而决定。认真对待每一件事情,才能少走冤枉路,少有后悔的想法。你的生活和工作才可能健康和顺利,一切困难都在你的眼前化为过眼云烟,你的脆弱和坚强往往都超乎自己的想象。不知不觉中,态度决定了一切。
近日广东,深圳,一饭店老板被一个男顾客给整懵逼了!男顾客吃了42元的饭,却只支付了0.01元。老板多次催促,男子宁愿押上自己的手机和电脑,也不愿意给钱!老板不敢拿男子的东西,怕到时候出问题说不清楚,只能给男子免单!网友:免费吃饭新套路?
据店里的老板娘黄女士说,事情发生在7月17日,男子是中午就来的。穿着和打扮都很正常,背着一个黑色的包进了店。坐下以后,他点了一份28元的饭,然后坐在哪里慢慢吃了起来。可是,男子吃完以后却一直坐在位置上不买单?
黄女士虽然心里有疑惑,但也不敢催促这个男子,觉得男子可能只是想吃完休息下。
后来,男子起来说自己手机没电了,放在店里充电,等晚上过来这里再吃饭的时候再一起给钱。
黄女士想着年轻人出门都是手机支付,手机没电不能扫码也能理解,而且手机放在这里充电,就答应了。
晚饭时间,男子果然又来了,这次他点了一份14块钱的饭。但让她傻眼但是,男子吃好还是没有主动买单?
不过,黄女士想着来者是客,她也没有催促。直到店里要打烊了,才催男子买单。可是催了几次以后,男子一直没付钱,这到底是什么意思啊?
当黄女士快暴走的时候,男子拿出手机扫了一下,就准备走。可黄女士看了下收到的金额0.01元,马上就愣住了!她拉住男子,提醒男子是不是转错了?可男子说自己没钱,只有0.01元。
黄女士听到男子这样说,也是怒了,说:“你中午的28元都还没给,晚上你又这样?你吃完两顿饭,凭什么不付钱?”
男子说,我没有钱,我可以把电脑和手机抵押在你这里!
“42块钱拿手机和电脑来抵押,这到底算什么意思?万一手机和电脑放在店里出了问题,到时候来讹钱说都说不清楚,自己能敢要?”女士和老公思考再三后,还是不敢拿男子压在这里的手机和电脑!
可是,这个男子明明知道自己身上没钱,还故意进来吃了两顿饭,这也太恶心了!很明显,他从头到尾就没想过给钱!黄女士的老公气不过,他对男子说:“你难得来一次我家,我请你吃顿饭也没问题的,人有困难可以理解,但做人不能这样!”
而黄女士也是觉得男子太过分,哪怕有困难提前先说一声也行!现在想付个0.01元溜走,就是欺骗人!
黄女士和老公无奈给男子免单了,但男子没有多大感谢的表现!黄女士和老公越想越气,把事情发到了网上,问问大家怎么看?
对于此事,引起网友热议,有网友说,可能他真的遇上困难,但又不好意思开口免单,而拿电脑和手机抵押,也只是想给自己找点尊严!
也有网友说,这个男子身上明知没钱,中午却吃28元一顿的,晚上吃14元,两顿吃42元,这是像没钱人做出的事情吗?没钱不可以吃馒头和水吗?为什么要吃那么贵的?这只能说明这种人不值得帮的!
还有网友说,电脑可能是假的,你收了他的抵押物,过一会儿他马上叫几个人过来还钱,取回电脑手机后跟你说这是假的,要你把真的还给他,然后你就等着被敲诈勒索了!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男子的行为构成什么性质呢?
男子虽然付了0.01元,但他还是没有买单,这可以理解为强拿强要!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的规定,有强拿硬要行为的 ,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所以,老板娘如果报案的话,男子的行为是需要受到行政拘留的。但一般警方来了也会先劝男子给钱,如果男的执意不给,才会对他采取措施处罚。
我想说的是,这个男子确实很过分的。遇到困难没有钱,可以先去把手机和电脑卖掉再来吃饭。也可以在手机上向亲朋好友借点钱,可是他没有借钱,或者说他连42块钱也借不到,他这样的人很可能就是故意耍无赖的。
没钱可以提前告知一下店家,而不是连吃两顿饭后耍赖!想抵押可以,当着警方的面把抵押物封存起来交给店家,而不是随意推给店家,取回时候会不会讹诈店家,既能做出开头之事,就不得不让人怀疑他的用心!
可能他真的没钱,但没钱不是违法的理由!有困难提前说,老板肯定愿意帮忙!
而不是明知没钱,还一顿饭吃28元的饭,难道1块钱的馒头不能填饱肚子吗?
据店里的老板娘黄女士说,事情发生在7月17日,男子是中午就来的。穿着和打扮都很正常,背着一个黑色的包进了店。坐下以后,他点了一份28元的饭,然后坐在哪里慢慢吃了起来。可是,男子吃完以后却一直坐在位置上不买单?
黄女士虽然心里有疑惑,但也不敢催促这个男子,觉得男子可能只是想吃完休息下。
后来,男子起来说自己手机没电了,放在店里充电,等晚上过来这里再吃饭的时候再一起给钱。
黄女士想着年轻人出门都是手机支付,手机没电不能扫码也能理解,而且手机放在这里充电,就答应了。
晚饭时间,男子果然又来了,这次他点了一份14块钱的饭。但让她傻眼但是,男子吃好还是没有主动买单?
不过,黄女士想着来者是客,她也没有催促。直到店里要打烊了,才催男子买单。可是催了几次以后,男子一直没付钱,这到底是什么意思啊?
当黄女士快暴走的时候,男子拿出手机扫了一下,就准备走。可黄女士看了下收到的金额0.01元,马上就愣住了!她拉住男子,提醒男子是不是转错了?可男子说自己没钱,只有0.01元。
黄女士听到男子这样说,也是怒了,说:“你中午的28元都还没给,晚上你又这样?你吃完两顿饭,凭什么不付钱?”
男子说,我没有钱,我可以把电脑和手机抵押在你这里!
“42块钱拿手机和电脑来抵押,这到底算什么意思?万一手机和电脑放在店里出了问题,到时候来讹钱说都说不清楚,自己能敢要?”女士和老公思考再三后,还是不敢拿男子压在这里的手机和电脑!
可是,这个男子明明知道自己身上没钱,还故意进来吃了两顿饭,这也太恶心了!很明显,他从头到尾就没想过给钱!黄女士的老公气不过,他对男子说:“你难得来一次我家,我请你吃顿饭也没问题的,人有困难可以理解,但做人不能这样!”
而黄女士也是觉得男子太过分,哪怕有困难提前先说一声也行!现在想付个0.01元溜走,就是欺骗人!
黄女士和老公无奈给男子免单了,但男子没有多大感谢的表现!黄女士和老公越想越气,把事情发到了网上,问问大家怎么看?
对于此事,引起网友热议,有网友说,可能他真的遇上困难,但又不好意思开口免单,而拿电脑和手机抵押,也只是想给自己找点尊严!
也有网友说,这个男子身上明知没钱,中午却吃28元一顿的,晚上吃14元,两顿吃42元,这是像没钱人做出的事情吗?没钱不可以吃馒头和水吗?为什么要吃那么贵的?这只能说明这种人不值得帮的!
还有网友说,电脑可能是假的,你收了他的抵押物,过一会儿他马上叫几个人过来还钱,取回电脑手机后跟你说这是假的,要你把真的还给他,然后你就等着被敲诈勒索了!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男子的行为构成什么性质呢?
男子虽然付了0.01元,但他还是没有买单,这可以理解为强拿强要!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的规定,有强拿硬要行为的 ,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所以,老板娘如果报案的话,男子的行为是需要受到行政拘留的。但一般警方来了也会先劝男子给钱,如果男的执意不给,才会对他采取措施处罚。
我想说的是,这个男子确实很过分的。遇到困难没有钱,可以先去把手机和电脑卖掉再来吃饭。也可以在手机上向亲朋好友借点钱,可是他没有借钱,或者说他连42块钱也借不到,他这样的人很可能就是故意耍无赖的。
没钱可以提前告知一下店家,而不是连吃两顿饭后耍赖!想抵押可以,当着警方的面把抵押物封存起来交给店家,而不是随意推给店家,取回时候会不会讹诈店家,既能做出开头之事,就不得不让人怀疑他的用心!
可能他真的没钱,但没钱不是违法的理由!有困难提前说,老板肯定愿意帮忙!
而不是明知没钱,还一顿饭吃28元的饭,难道1块钱的馒头不能填饱肚子吗?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