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 还在试营业期间菜市场停业整改 商户剩余租金押金咋退?】夏先生是西安市兴庆路西安百菜市场的一名商户,今年6月2日,夏先生与西安西百菜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商铺租赁合同》,共租赁了两处摊位,约定租期为一年,并向市场交了半年租金及押金共3.1万元。夏先生说,他起初是通过招商人员了解到这边的市场,市场附近社区很多,考虑到人流量不错后他才决定入驻,哪知入驻商铺至今,市场一直是处于试营业的状态,不少设施都还未完善,前来买菜购物的市民也越来越少。
“9月2日晚11时许,市场中来了四五个人,将办公室的物品都搬走了,起初商户以为是小偷,确认才发现是市场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具体什么情况也没告诉商户。”夏先生说,9月3日上午,市场大门就被上了锁,上方还张贴了停业整改的通知,商户们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夏先生说,从9月3日至今,市场只能由后门进出,几乎已没有顾客光临,而市场究竟出了什么问题?今后是否继续经营?市场方也没有明确的答复,电话也经常联系不到。“市场目前的情况应该是无法继续经营了,而我们交的租金和押金也没人答复什么时间能退还。”夏先生说。
9月7日,记者来到西安百菜市场,市场大门被锁无法进入,玻璃门上张贴着“内部整改,暂停营业”的通知。在夏先生的带领下,记者从平日里进货的后门进入市场,目前仅有几家商户还在经营,希望能尽快处理掉存货以减少损失,市场中未见管理人员。经了解,市场突然停业后,损失最严重的还是水产区的商户。销售水产品的张先生称,他是6月3日上了货,进货就花了数万元,市场停业关门后因无人购买,所进的鱼每天都有死掉的,算上每天的电费,一天就是几百元的损失。
9月7日下午,记者拨打百菜市场客服电话,工作人员称,现在市场属于停业整改状态,停业整改具体原因不清楚,已经统计过商户们的情况,市场之后可能会继续运营也有可能会更改业态,退租退押金的情况,10至20天内公司会有处理结果并通知商户。(华商报)#西安爆料##西安[地点]#
“9月2日晚11时许,市场中来了四五个人,将办公室的物品都搬走了,起初商户以为是小偷,确认才发现是市场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具体什么情况也没告诉商户。”夏先生说,9月3日上午,市场大门就被上了锁,上方还张贴了停业整改的通知,商户们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夏先生说,从9月3日至今,市场只能由后门进出,几乎已没有顾客光临,而市场究竟出了什么问题?今后是否继续经营?市场方也没有明确的答复,电话也经常联系不到。“市场目前的情况应该是无法继续经营了,而我们交的租金和押金也没人答复什么时间能退还。”夏先生说。
9月7日,记者来到西安百菜市场,市场大门被锁无法进入,玻璃门上张贴着“内部整改,暂停营业”的通知。在夏先生的带领下,记者从平日里进货的后门进入市场,目前仅有几家商户还在经营,希望能尽快处理掉存货以减少损失,市场中未见管理人员。经了解,市场突然停业后,损失最严重的还是水产区的商户。销售水产品的张先生称,他是6月3日上了货,进货就花了数万元,市场停业关门后因无人购买,所进的鱼每天都有死掉的,算上每天的电费,一天就是几百元的损失。
9月7日下午,记者拨打百菜市场客服电话,工作人员称,现在市场属于停业整改状态,停业整改具体原因不清楚,已经统计过商户们的情况,市场之后可能会继续运营也有可能会更改业态,退租退押金的情况,10至20天内公司会有处理结果并通知商户。(华商报)#西安爆料##西安[地点]#
#江淮风暴# 【“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优化营商环境之夏季行动(一五八)】#为民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全省法院开展“江淮风暴”执行攻坚优化营商环境之夏季行动,为我省创建一流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支持和司法保障。
8月30日凌晨5时许,夜色正浓,迎着蒙蒙细雨,裕安区法院再次吹响执行集结号。“出发!”随着裕安区法院执行局长一声令下,20余名执行干警迅速登车,按照行动方案,分三个小组开展 “江淮风暴”执行攻坚优化营商环境之夏季行动第八次集中执行行动。
精兵突袭——当场写下保证书
申请人杨某与被执行人刘某系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刘某经常从杨某处赊购水产到市场出售,截止2020年11月17日,刘某共拖欠货款239904元。经多次催要后,杨某仅给付2万元后,余款一直未还。无奈之下,原告杨某诉至裕安区法院要求被告刘某偿还货款并支付利息。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偿还货款219904元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还款义务,原告遂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冻结了刘某银行账户,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并电话督促其尽快还款。2021年8月9日,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不料,协议达成后,刘某履行了部分款项后,便玩起了“失踪”,电话不接,白天不在家,晚上到处藏,使得执行一度遇阻。
“我们是裕安区法院执行局的,你把衣服穿好,跟我们走。”上午5时45分,执行干警根据线索来到裕安区城南镇某小区,一举逮到正在睡梦中的被执行人刘某,面对“天降奇兵”,刘某先是错愕,而后只得乖乖就范。在法院羁押室,刘某又拿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声称没钱还款。见此情景,执行干警当场作出拘留决定,对其作出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看到法院“动真格”了,刘某这才慌了神,急忙表示三日内筹款2万元,余款在春节前付清,并当场写下保证书。因申请人在外地,执行干警通过电话联系后,申请人明确表示同意该保证书承诺的还款方案后,被执行人才得以解除强制措施。
违背承诺——2小时强制腾房
申请人六安市某建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六安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诉至裕安区法院,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六安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返还六安市某建设有限公司履约保证金400万元。判决生效后,六安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履行还款义务,六安市某建设有限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人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对企业负责人采取限制高消费的强制措施,并扣划了被执行人银行账户资金、查封了名下房产。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名下房屋进行评估拍卖,因二次拍卖无人竞买而流拍,此后,申请人愿以流拍价接受上述房屋抵债。2022年6月9日,法院出具以物抵债裁定,并在案涉房产处张贴了搬迁公告和封条,然而经约谈督促后,被执行人仍违反承诺,未在规定期限内将房屋钥匙交于法院。
8月30日上午,执行干警驱车前往被执行人公司,宣布强制腾房,被执行人公司员工谎称钥匙丢失拒绝配合,经沟通无效后,执行干警抵达案涉房产处,当场下达“强制开锁令”。随后,在双方当事人在场的情况下,叫来开锁公司进行强制开锁,并对屋内物品逐一进行清点,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拍照录像。经过两个小时的现场工作,终于将案涉2处房产腾空并交付申请人,腾房行动顺利完成。
诚信事大——立即偿还2万欠款
申请人丁某与被执行人张某某、祝某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裕安区法院诉前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并经过司法确认。协议约定:张某某、祝某某欠丁某租车费34000元,于2022年1月8日前支付9000元,2022年1月28日前支付3000元,2022年5月31日前支付9000元,剩余13000元于2022年7月31日前付清。然而,张某某、祝某某夫妻二人在给付14500元后便停止还款,丁某多次催要无果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两位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账户进行查控、冻结,但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
“法官,我们立即还款,千万别把我们挂上失信名单。”近期,执行干警通过电话联系到被执行人,督促其尽快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将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拘留等更加严厉的执行措施。因近期“江淮风暴”执行攻坚优化营商环境之夏季行动,让被执行人感受到法院执行的雷霆之势,同时更是通过新闻宣传报道知晓“失信”后将会处处受限,迫于压力,两被执行人表示积极筹钱还款,恳请法院不要将自己纳入失信名单。8月30日,被执行人按照约定主动来到法院,将剩余欠款20000元(含执行费)分别以现金和转账的形式全部转给申请人,至此,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暑热虽尽,但执行热度不减。此次集中行动中,共依法拘传4人,执行结案17件,执行完毕8件,和解8件,执行到位86.33万元,形成了有力震慑,提升了执行效果,切实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全省法院开展“江淮风暴”执行攻坚优化营商环境之夏季行动,为我省创建一流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支持和司法保障。
8月30日凌晨5时许,夜色正浓,迎着蒙蒙细雨,裕安区法院再次吹响执行集结号。“出发!”随着裕安区法院执行局长一声令下,20余名执行干警迅速登车,按照行动方案,分三个小组开展 “江淮风暴”执行攻坚优化营商环境之夏季行动第八次集中执行行动。
精兵突袭——当场写下保证书
申请人杨某与被执行人刘某系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刘某经常从杨某处赊购水产到市场出售,截止2020年11月17日,刘某共拖欠货款239904元。经多次催要后,杨某仅给付2万元后,余款一直未还。无奈之下,原告杨某诉至裕安区法院要求被告刘某偿还货款并支付利息。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偿还货款219904元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还款义务,原告遂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冻结了刘某银行账户,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并电话督促其尽快还款。2021年8月9日,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不料,协议达成后,刘某履行了部分款项后,便玩起了“失踪”,电话不接,白天不在家,晚上到处藏,使得执行一度遇阻。
“我们是裕安区法院执行局的,你把衣服穿好,跟我们走。”上午5时45分,执行干警根据线索来到裕安区城南镇某小区,一举逮到正在睡梦中的被执行人刘某,面对“天降奇兵”,刘某先是错愕,而后只得乖乖就范。在法院羁押室,刘某又拿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声称没钱还款。见此情景,执行干警当场作出拘留决定,对其作出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看到法院“动真格”了,刘某这才慌了神,急忙表示三日内筹款2万元,余款在春节前付清,并当场写下保证书。因申请人在外地,执行干警通过电话联系后,申请人明确表示同意该保证书承诺的还款方案后,被执行人才得以解除强制措施。
违背承诺——2小时强制腾房
申请人六安市某建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六安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诉至裕安区法院,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六安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返还六安市某建设有限公司履约保证金400万元。判决生效后,六安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履行还款义务,六安市某建设有限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人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对企业负责人采取限制高消费的强制措施,并扣划了被执行人银行账户资金、查封了名下房产。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名下房屋进行评估拍卖,因二次拍卖无人竞买而流拍,此后,申请人愿以流拍价接受上述房屋抵债。2022年6月9日,法院出具以物抵债裁定,并在案涉房产处张贴了搬迁公告和封条,然而经约谈督促后,被执行人仍违反承诺,未在规定期限内将房屋钥匙交于法院。
8月30日上午,执行干警驱车前往被执行人公司,宣布强制腾房,被执行人公司员工谎称钥匙丢失拒绝配合,经沟通无效后,执行干警抵达案涉房产处,当场下达“强制开锁令”。随后,在双方当事人在场的情况下,叫来开锁公司进行强制开锁,并对屋内物品逐一进行清点,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拍照录像。经过两个小时的现场工作,终于将案涉2处房产腾空并交付申请人,腾房行动顺利完成。
诚信事大——立即偿还2万欠款
申请人丁某与被执行人张某某、祝某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裕安区法院诉前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并经过司法确认。协议约定:张某某、祝某某欠丁某租车费34000元,于2022年1月8日前支付9000元,2022年1月28日前支付3000元,2022年5月31日前支付9000元,剩余13000元于2022年7月31日前付清。然而,张某某、祝某某夫妻二人在给付14500元后便停止还款,丁某多次催要无果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两位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账户进行查控、冻结,但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
“法官,我们立即还款,千万别把我们挂上失信名单。”近期,执行干警通过电话联系到被执行人,督促其尽快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将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拘留等更加严厉的执行措施。因近期“江淮风暴”执行攻坚优化营商环境之夏季行动,让被执行人感受到法院执行的雷霆之势,同时更是通过新闻宣传报道知晓“失信”后将会处处受限,迫于压力,两被执行人表示积极筹钱还款,恳请法院不要将自己纳入失信名单。8月30日,被执行人按照约定主动来到法院,将剩余欠款20000元(含执行费)分别以现金和转账的形式全部转给申请人,至此,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暑热虽尽,但执行热度不减。此次集中行动中,共依法拘传4人,执行结案17件,执行完毕8件,和解8件,执行到位86.33万元,形成了有力震慑,提升了执行效果,切实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嘉定区法学会#嘉定工业区开展农贸市场普法宣传和安全执法检查工作
为切实加强食用农产品安全,着力维护百姓菜篮子安全。2022年8月31日,嘉定区法学会团体会员嘉定区司法局叶城司法所、嘉定工业区市场监督管理所和市场办组织成立检查专班,针对辖区内重点农贸市场开展普法宣传和安全执法检查工作。
本次检查中,重点从防疫安全、食品安全、证照许可、索证索票、诚信计量以及红黑榜使用情况六个方面开展专项检查,做到市场内经营户全覆盖检查,不漏一户、不漏一项。在检查水产摊位时,查见3户经营户未做好水产品的索证索票工作,执法人员全部予以立案调查。同时,由司法所进行普法宣贯,详细讲解《上海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相关条例,强化市场内经营户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增强其守法用法意识。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作为上海市民十分青睐的“水产品阵地”,守牢人民百姓舌尖上的安全需要多方携起手来共同维护。只有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扎紧水产品经营户的主体责任,才能够更好维护好市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下一步,嘉定区司法局叶城司法所将继续联合相关部门持续开展普法宣传,与执法同行,在辖区内努力营造良好有序的经营环境,促进农贸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幸福是奋斗出来的#
为切实加强食用农产品安全,着力维护百姓菜篮子安全。2022年8月31日,嘉定区法学会团体会员嘉定区司法局叶城司法所、嘉定工业区市场监督管理所和市场办组织成立检查专班,针对辖区内重点农贸市场开展普法宣传和安全执法检查工作。
本次检查中,重点从防疫安全、食品安全、证照许可、索证索票、诚信计量以及红黑榜使用情况六个方面开展专项检查,做到市场内经营户全覆盖检查,不漏一户、不漏一项。在检查水产摊位时,查见3户经营户未做好水产品的索证索票工作,执法人员全部予以立案调查。同时,由司法所进行普法宣贯,详细讲解《上海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相关条例,强化市场内经营户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增强其守法用法意识。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作为上海市民十分青睐的“水产品阵地”,守牢人民百姓舌尖上的安全需要多方携起手来共同维护。只有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扎紧水产品经营户的主体责任,才能够更好维护好市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下一步,嘉定区司法局叶城司法所将继续联合相关部门持续开展普法宣传,与执法同行,在辖区内努力营造良好有序的经营环境,促进农贸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幸福是奋斗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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