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我们都以为“白茶清欢无别事,我在等风也等你。”后来才知道”苦酒折柳今相离,无风无月也无你。”我与你,在错误的时间相遇,无法做恋人,无法做知己,又舍不得陌生,离不开放不下又忘不了,我该把你放在哪里。向来缘浅,奈何情深,既然锦瑟起,何以笙箫默。人世间真正高贵的,都是肉眼看不到的东西,比如天道,比如灵魂,比如爱与慈悲。从无中看到有,是智慧。从有中看到无,是觉悟。
陈遘
【原文】陈遘[1],以方腊乱,加[2]龙图阁直学士,经制[3]七路,治于杭。时县官用度百出,遘创[4]议,度公私出纳,量增其赢,号经制钱。其后总制使翁彦国仿其式,号总制钱。于是天下至今有经制,总制钱名,自两人始也。钦宗立,徙知中山。金人至,遘坚壁拒守[5]。受围半年,外无援师。呼总管,括[6]城中兵击贼,总管辞退,斩以殉[7]。又呼步将沙振往,振怒且惧,衷刃[8]入,遂害遘,及其子锡,并仆妾十七人。振出,帐下卒噪而前曰,大敌临城,汝安得杀吾父。执而捽[9]裂之,身首无余。城中无主,乃开门出降。金人入见其尸曰,南朝忠臣也。敛而葬诸铁柱寺。(忠义传)
[评语]顾亭林[10]先生曰,吾读宋史忠义传,至于陈遘,史臣以其婴城[11]死节。而经制钱一事,为之减损其辞,但云天下至今有经总制钱之名,而不言其害民之罪。又分其咎于翁彦国,愚以为不然。鹤林玉露曰,大盗方腊扰浙东,王师讨之,命陈亨伯(陈遘字)经制东南七路财赋。因建议,如卖酒,鬻糟[12],商税,牙[13]税,与头子钱,楼店钱,皆少增其数,别历收系,谓之经制钱。其后卢宗原颇附益之。至翁彦国为总制使,仿其法,又收赢焉,谓之总制钱。靖康初,诏罢之。军兴,议者请再施行,色目浸广[14],以迄于今,为州县大患,初亨伯之作俑也。其兄闻之,哭于家庙,谓剥民敛怨,祸必及子孙。其后叶正则作外稿[15],谓必尽去经总钱,而天下乃可为。然则宋之所以亡,自经总钱,而此钱之兴,始于亨伯。虽其固守中山,一家十七口为叛将所害,而不足以盖其剥民之罪也。其初特一时权宜,而遗祸及于无穷。是上得罪于艺祖[16]太宗,下得罪于生民。而断脰[17]决腹,一瞑于中山,不过匹夫匹妇之为谅而已,焉得齿[18]于忠义哉。
又余粲书庸言云,顾亭林论陈遘,虽死节不足偿其剥民之罪。孔子述古书,凡纣之臣,附上而雠敛[19]者,虽飞廉[20]之死,不得与[21]于三仁之列。呜乎,人莫不欲其兄弟之富贵,而遘之兄能预知其弟之不昌,岂非以刻剥其民之流毒甚大乎。
【注释】
[1]遘:读作gòu。
[2]加:担任。
[3]经制:经理节制。
[4]创:首创。
[5]拒守:占据险要地点坚守。
[6]括:召集。
[7]殉:同“循”,示众。
[8]衷刃:把刀藏在身上。衷,藏在里面。
[9]捽:读作zuó,泛指抓、揪。
[10]顾亭林:即顾炎武。
[11]婴城:环城而守。
[12]鬻糟:卖酒糟。
[13]牙:旧时介绍买卖从中取利的人,即中介。
[14]浸广:逐渐增加。浸,读作jìn,逐渐。
[15]外稿:文集没有收录的文章。
[16]艺祖:开国的君王。
[17]脰:读作dòu,颈项。
[18]齿:并列。
[19]雠敛:重赋。雠,读作chóu。
[20]飞廉:商纣王的谀臣。
[21]与:列身其中。
【译白】陈遘因平定方腊叛乱有功,被加封为龙图阁直学士,管理节制东南七路的赋税(路,宋元时的省级行政区),官署设在杭州。当时县官用度百出,陈遘首先提议,估算公私各自的出纳,按照需要的多少,来增收附加税,称为“经制钱”。后来总制使翁彦国仿照他的模式,称为“总制钱”。于是天下直到今天还有“经制”、“总制”这样的税名,便是从他们两人开始的。宋钦宗继位后,陈遘迁任中山知府。金人攻打过来,陈遘坚守城池。城池被围半年,外无援兵。陈遘命令总管,让他召集城中全部的兵士来抗击敌寇,总管以辞职来拒绝,陈遘只得斩杀了他来示众。又派步将沙振前往召集士卒,沙振对陈遘感到愤怒,对敌军感到恐惧,于是暗藏利刃走进陈遘府中,在厅堂上杀害了陈遘,又杀害了陈遘的儿子陈锡和他的奴仆妻妾共十七人。沙振出来,营帐下的士卒呼喊着上前说:“强大的敌人逼近城池,你怎么能杀害我们的大人?”士卒们抓住沙振,撕碎了他,身体和首级都没留下。城中没有了主将,人们只得开门投降。金人入城看见陈遘的尸体,说:“这是南朝的忠臣啊。”于是收敛了陈遘的尸首,安葬于铁柱寺。(《忠义传》) [评语]顾亭林(顾炎武)先生说:“我读《宋史·忠义传》,读到陈遘这一篇,史臣因为他拼死守城,认为他死于节义。而对经制钱一事,则为他粉饰一番,只说天下至今还有经制钱和总制钱的名称,而不说这个制度坑害百姓的罪过。还把这个制度的过咎分一部份给翁彦国,我不能赞同这种说法。《鹤林玉露》中记载:大盗方腊在浙江东部作乱,朝廷派军队征讨他,让陈遘总管东南七路的赋税。因此他建议,在卖酒、鬻糟、商税、中介机构税和头子钱、楼店钱等税收的基础上,都稍微增加一些,另设账目收管,称之为‘经制钱’。后来卢宗原对此又补充了不少。到了翁彦国任总制使,仿效这个方法,又增加了些赋税的名目,称之为‘总制钱’。到了靖康初年,才下诏免除。战事兴起后,又有人建议再度施行这个制度,征收的名目逐渐增多,一直持续到今天,成为各州县的大患。当初陈遘首创这个制度时,他的兄长听说后,在家庙中大哭,认为这个制度剥削百姓,敛财积怨,一定会给子孙带来祸殃。后来叶正则在他未被收录到文集里的外稿中说:‘必须完全废除经总钱,而后天下才可能得到治理。’如此看来,宋朝之所以会灭亡,是从经总钱制度开始的,而此赋税制度的兴起,就起始于陈遘。虽然他固守中山州府,一家十七口都被叛将所害,却仍然不足以抵消他首创经总钱制度,剥削百姓的罪过。当初只是出于一时的权宜之计,却留下了无穷的祸患。直是上得罪于太祖太宗,下得罪于芸芸百姓。而断头剖腹,守城死于中山,只感得一般不知内情的普通人原谅他而已,哪里配得上列于《忠义传》之中!”
又有余粲书在《庸言》中说:“顾亭林评论陈遘,说他虽有守城的死节也不足以抵消他首创经总钱制度剥削百姓的罪过。孔子阐述古书,但凡是纣王的臣子,附和在上者的意旨而敛聚百姓赋税的人,即使像飞廉那样为国而死,也不得与殷代的‘三仁’并列。”呜乎!人没有不希望自己的兄弟能富贵的,而陈遘的兄长却能预知他的弟弟不会昌盛,岂不是因为他苛刻盘剥百姓的流毒影响太大了么?
【原文】陈遘[1],以方腊乱,加[2]龙图阁直学士,经制[3]七路,治于杭。时县官用度百出,遘创[4]议,度公私出纳,量增其赢,号经制钱。其后总制使翁彦国仿其式,号总制钱。于是天下至今有经制,总制钱名,自两人始也。钦宗立,徙知中山。金人至,遘坚壁拒守[5]。受围半年,外无援师。呼总管,括[6]城中兵击贼,总管辞退,斩以殉[7]。又呼步将沙振往,振怒且惧,衷刃[8]入,遂害遘,及其子锡,并仆妾十七人。振出,帐下卒噪而前曰,大敌临城,汝安得杀吾父。执而捽[9]裂之,身首无余。城中无主,乃开门出降。金人入见其尸曰,南朝忠臣也。敛而葬诸铁柱寺。(忠义传)
[评语]顾亭林[10]先生曰,吾读宋史忠义传,至于陈遘,史臣以其婴城[11]死节。而经制钱一事,为之减损其辞,但云天下至今有经总制钱之名,而不言其害民之罪。又分其咎于翁彦国,愚以为不然。鹤林玉露曰,大盗方腊扰浙东,王师讨之,命陈亨伯(陈遘字)经制东南七路财赋。因建议,如卖酒,鬻糟[12],商税,牙[13]税,与头子钱,楼店钱,皆少增其数,别历收系,谓之经制钱。其后卢宗原颇附益之。至翁彦国为总制使,仿其法,又收赢焉,谓之总制钱。靖康初,诏罢之。军兴,议者请再施行,色目浸广[14],以迄于今,为州县大患,初亨伯之作俑也。其兄闻之,哭于家庙,谓剥民敛怨,祸必及子孙。其后叶正则作外稿[15],谓必尽去经总钱,而天下乃可为。然则宋之所以亡,自经总钱,而此钱之兴,始于亨伯。虽其固守中山,一家十七口为叛将所害,而不足以盖其剥民之罪也。其初特一时权宜,而遗祸及于无穷。是上得罪于艺祖[16]太宗,下得罪于生民。而断脰[17]决腹,一瞑于中山,不过匹夫匹妇之为谅而已,焉得齿[18]于忠义哉。
又余粲书庸言云,顾亭林论陈遘,虽死节不足偿其剥民之罪。孔子述古书,凡纣之臣,附上而雠敛[19]者,虽飞廉[20]之死,不得与[21]于三仁之列。呜乎,人莫不欲其兄弟之富贵,而遘之兄能预知其弟之不昌,岂非以刻剥其民之流毒甚大乎。
【注释】
[1]遘:读作gòu。
[2]加:担任。
[3]经制:经理节制。
[4]创:首创。
[5]拒守:占据险要地点坚守。
[6]括:召集。
[7]殉:同“循”,示众。
[8]衷刃:把刀藏在身上。衷,藏在里面。
[9]捽:读作zuó,泛指抓、揪。
[10]顾亭林:即顾炎武。
[11]婴城:环城而守。
[12]鬻糟:卖酒糟。
[13]牙:旧时介绍买卖从中取利的人,即中介。
[14]浸广:逐渐增加。浸,读作jìn,逐渐。
[15]外稿:文集没有收录的文章。
[16]艺祖:开国的君王。
[17]脰:读作dòu,颈项。
[18]齿:并列。
[19]雠敛:重赋。雠,读作chóu。
[20]飞廉:商纣王的谀臣。
[21]与:列身其中。
【译白】陈遘因平定方腊叛乱有功,被加封为龙图阁直学士,管理节制东南七路的赋税(路,宋元时的省级行政区),官署设在杭州。当时县官用度百出,陈遘首先提议,估算公私各自的出纳,按照需要的多少,来增收附加税,称为“经制钱”。后来总制使翁彦国仿照他的模式,称为“总制钱”。于是天下直到今天还有“经制”、“总制”这样的税名,便是从他们两人开始的。宋钦宗继位后,陈遘迁任中山知府。金人攻打过来,陈遘坚守城池。城池被围半年,外无援兵。陈遘命令总管,让他召集城中全部的兵士来抗击敌寇,总管以辞职来拒绝,陈遘只得斩杀了他来示众。又派步将沙振前往召集士卒,沙振对陈遘感到愤怒,对敌军感到恐惧,于是暗藏利刃走进陈遘府中,在厅堂上杀害了陈遘,又杀害了陈遘的儿子陈锡和他的奴仆妻妾共十七人。沙振出来,营帐下的士卒呼喊着上前说:“强大的敌人逼近城池,你怎么能杀害我们的大人?”士卒们抓住沙振,撕碎了他,身体和首级都没留下。城中没有了主将,人们只得开门投降。金人入城看见陈遘的尸体,说:“这是南朝的忠臣啊。”于是收敛了陈遘的尸首,安葬于铁柱寺。(《忠义传》) [评语]顾亭林(顾炎武)先生说:“我读《宋史·忠义传》,读到陈遘这一篇,史臣因为他拼死守城,认为他死于节义。而对经制钱一事,则为他粉饰一番,只说天下至今还有经制钱和总制钱的名称,而不说这个制度坑害百姓的罪过。还把这个制度的过咎分一部份给翁彦国,我不能赞同这种说法。《鹤林玉露》中记载:大盗方腊在浙江东部作乱,朝廷派军队征讨他,让陈遘总管东南七路的赋税。因此他建议,在卖酒、鬻糟、商税、中介机构税和头子钱、楼店钱等税收的基础上,都稍微增加一些,另设账目收管,称之为‘经制钱’。后来卢宗原对此又补充了不少。到了翁彦国任总制使,仿效这个方法,又增加了些赋税的名目,称之为‘总制钱’。到了靖康初年,才下诏免除。战事兴起后,又有人建议再度施行这个制度,征收的名目逐渐增多,一直持续到今天,成为各州县的大患。当初陈遘首创这个制度时,他的兄长听说后,在家庙中大哭,认为这个制度剥削百姓,敛财积怨,一定会给子孙带来祸殃。后来叶正则在他未被收录到文集里的外稿中说:‘必须完全废除经总钱,而后天下才可能得到治理。’如此看来,宋朝之所以会灭亡,是从经总钱制度开始的,而此赋税制度的兴起,就起始于陈遘。虽然他固守中山州府,一家十七口都被叛将所害,却仍然不足以抵消他首创经总钱制度,剥削百姓的罪过。当初只是出于一时的权宜之计,却留下了无穷的祸患。直是上得罪于太祖太宗,下得罪于芸芸百姓。而断头剖腹,守城死于中山,只感得一般不知内情的普通人原谅他而已,哪里配得上列于《忠义传》之中!”
又有余粲书在《庸言》中说:“顾亭林评论陈遘,说他虽有守城的死节也不足以抵消他首创经总钱制度剥削百姓的罪过。孔子阐述古书,但凡是纣王的臣子,附和在上者的意旨而敛聚百姓赋税的人,即使像飞廉那样为国而死,也不得与殷代的‘三仁’并列。”呜乎!人没有不希望自己的兄弟能富贵的,而陈遘的兄长却能预知他的弟弟不会昌盛,岂不是因为他苛刻盘剥百姓的流毒影响太大了么?
武汉武昌,女博士将数百万元积蓄交给亲姐保管,但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让她很崩溃!钱被亲姐挪用,后来亲姐患癌去世,姐夫也拒绝归还此钱!女博士苦不堪言,自己一辈子的积蓄打了水漂,该如何养老呢?
官女士今年69岁,没有结婚生子。她母亲生了8个孩子,她在家中排行老七!因为读书成绩好,她年轻时去了日本留学,毕业后在日本京都大学读博,然后一直在日本工作!
而事情要从1997年开始说起!当时母亲得了一场重病,需要做手术,而且术后还需要请保姆照料,这都需要一大笔钱!
而官女士一直呆在日本,不能亲自尽孝,她一直觉得愧对母亲,于是向母亲和姐妹承诺自己一人承担母亲一半的赡养费用!
但是,在日本的生活开销费用也很大,官女士当时是省吃俭用,连一瓶饮料都不舍得,只为了多给母亲寄赡养费用,想为大家庭减轻开支困难,!
而三姐是中学数学老师,懂财务会计,还善于理财,于是姐妹们就把自己用于母亲的赡养费都交给三姐,让三姐支配打理!
三姐一开始也没有辜负大家对她的信任,特地弄了一个账本,把每笔花费都会清清楚楚地记录在本子上,然后拍给大家看!
因此,官女士更加信任三姐,从母亲患病到母亲去世期间,她一共给三姐汇了20万,这在当时可不是小钱,但母亲去世以后,这些钱却都没有剩余了!
不过官女士没有怀疑三姐,她觉得三姐又要照顾病重母亲,又要工作。而且她对数字天生不敏感,加上又是亲姐,怎么也没想到三姐会偷偷在账目里面动手脚!
后来官女士一直没遇到喜欢的人,也就没孩子!她想到自己一个人在日本赚这么多钱,终究要回国养老。怕到时候钱不好带回国,于是从2000年开始,她把自己的收入都汇给三姐,让三姐替自己保管!
后来官女士的收入越来越高,她汇给三姐的钱也越来越多,但是因为两笔借款,她开始怀疑三姐对自己的存款动了手脚!
2008年,三姐没有跟她打一声招呼,把官女士的20万借给了她的朋友,借完才告诉官女士。官女士问这钱是干嘛了,三姐说是用于投资。官女士心里很不开心,但想着是亲姐,她也忍了!
2010年,官女士考虑买房,询问自己有多少钱,三姐才告诉她又挪用118万借给了她朋友投资!这让官女士对三姐完全失去了信任,她和三姐大吵了一架!
但钱被三姐借出去了,一时半会也拿不回了,官女士也是无可奈何!
随着时间到了2015年,官女士的钱还是拿不回来。而三姐却被查出肠癌晚期,没多久就离开了人世!
官女士害怕了,想着自己无儿无女,应该为自己购置一份保险,便要求三姐夫尽快把自己的养老钱还给自己,但被三姐夫拒绝!
无奈之下,官女士在2015年把姐夫告上法庭,但官司打了7年,钱还是没有拿回来!
官女士向法院出示了三姐亲手记载的往来账余额以及另外用于对外投资的两笔借款共计约231万元!
但是法院认为需要有转账记录证明,但当时涉及跨行转账,而且年限较长,很多流水转账单都缺失,所以案件一直判不来。
法院只能根据现有能有证据证明的金额,让姐夫偿还。姐夫在去年还了93万,但这离官女士认为的231万还相差甚远!
所以官女士坚持上诉,她终于拿到法院开具的调查令,根据银行出具的证据,找到了从日本汇回来的账单,现在她终于能看到希望,拿回属于自己的养老钱!
那么,在官女士有证据的情况下,姐夫还是拒绝归还,其行为会构成什么性质呢?
《民法典》第985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如果姐夫拒不返还,会构成侵占罪。
《刑法》第270条规定,侵占罪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2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金钱面前,姐妹反目真是令人唏嘘!对于此事,有网友说,钱还是自己存着放心,朋友亲人包括父母另一半都不可以信任!一直搞不懂这种代为保管的被保管人是怎么想的,自己保管就这么恼火?
也有网友说,钱在自己手里才叫自己的钱,千万别傻乎乎地以为亲人帮你存着,这年头只有自己手里的钱最亲!
还有网友说,我借亲哥的30万,借的时候说下个月还,三年了到现在没还,关键他住着200多平方的房子,请着阿姨,媳妇全职太太,而我就是一个在职技术人员,领死工资的!
这事情再次印证了人性经不起考验这句话!也是提醒大家,涉及到金 钱,还是自己保管为妥!
官女士今年69岁,没有结婚生子。她母亲生了8个孩子,她在家中排行老七!因为读书成绩好,她年轻时去了日本留学,毕业后在日本京都大学读博,然后一直在日本工作!
而事情要从1997年开始说起!当时母亲得了一场重病,需要做手术,而且术后还需要请保姆照料,这都需要一大笔钱!
而官女士一直呆在日本,不能亲自尽孝,她一直觉得愧对母亲,于是向母亲和姐妹承诺自己一人承担母亲一半的赡养费用!
但是,在日本的生活开销费用也很大,官女士当时是省吃俭用,连一瓶饮料都不舍得,只为了多给母亲寄赡养费用,想为大家庭减轻开支困难,!
而三姐是中学数学老师,懂财务会计,还善于理财,于是姐妹们就把自己用于母亲的赡养费都交给三姐,让三姐支配打理!
三姐一开始也没有辜负大家对她的信任,特地弄了一个账本,把每笔花费都会清清楚楚地记录在本子上,然后拍给大家看!
因此,官女士更加信任三姐,从母亲患病到母亲去世期间,她一共给三姐汇了20万,这在当时可不是小钱,但母亲去世以后,这些钱却都没有剩余了!
不过官女士没有怀疑三姐,她觉得三姐又要照顾病重母亲,又要工作。而且她对数字天生不敏感,加上又是亲姐,怎么也没想到三姐会偷偷在账目里面动手脚!
后来官女士一直没遇到喜欢的人,也就没孩子!她想到自己一个人在日本赚这么多钱,终究要回国养老。怕到时候钱不好带回国,于是从2000年开始,她把自己的收入都汇给三姐,让三姐替自己保管!
后来官女士的收入越来越高,她汇给三姐的钱也越来越多,但是因为两笔借款,她开始怀疑三姐对自己的存款动了手脚!
2008年,三姐没有跟她打一声招呼,把官女士的20万借给了她的朋友,借完才告诉官女士。官女士问这钱是干嘛了,三姐说是用于投资。官女士心里很不开心,但想着是亲姐,她也忍了!
2010年,官女士考虑买房,询问自己有多少钱,三姐才告诉她又挪用118万借给了她朋友投资!这让官女士对三姐完全失去了信任,她和三姐大吵了一架!
但钱被三姐借出去了,一时半会也拿不回了,官女士也是无可奈何!
随着时间到了2015年,官女士的钱还是拿不回来。而三姐却被查出肠癌晚期,没多久就离开了人世!
官女士害怕了,想着自己无儿无女,应该为自己购置一份保险,便要求三姐夫尽快把自己的养老钱还给自己,但被三姐夫拒绝!
无奈之下,官女士在2015年把姐夫告上法庭,但官司打了7年,钱还是没有拿回来!
官女士向法院出示了三姐亲手记载的往来账余额以及另外用于对外投资的两笔借款共计约231万元!
但是法院认为需要有转账记录证明,但当时涉及跨行转账,而且年限较长,很多流水转账单都缺失,所以案件一直判不来。
法院只能根据现有能有证据证明的金额,让姐夫偿还。姐夫在去年还了93万,但这离官女士认为的231万还相差甚远!
所以官女士坚持上诉,她终于拿到法院开具的调查令,根据银行出具的证据,找到了从日本汇回来的账单,现在她终于能看到希望,拿回属于自己的养老钱!
那么,在官女士有证据的情况下,姐夫还是拒绝归还,其行为会构成什么性质呢?
《民法典》第985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如果姐夫拒不返还,会构成侵占罪。
《刑法》第270条规定,侵占罪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2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金钱面前,姐妹反目真是令人唏嘘!对于此事,有网友说,钱还是自己存着放心,朋友亲人包括父母另一半都不可以信任!一直搞不懂这种代为保管的被保管人是怎么想的,自己保管就这么恼火?
也有网友说,钱在自己手里才叫自己的钱,千万别傻乎乎地以为亲人帮你存着,这年头只有自己手里的钱最亲!
还有网友说,我借亲哥的30万,借的时候说下个月还,三年了到现在没还,关键他住着200多平方的房子,请着阿姨,媳妇全职太太,而我就是一个在职技术人员,领死工资的!
这事情再次印证了人性经不起考验这句话!也是提醒大家,涉及到金 钱,还是自己保管为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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