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人才能建立起管道收
⬇️想要把管道挖成功必须具备的两个心
1:耐心 2:用心
#建群开店# 是一份稳zhuan 不赔的事业
成功与否只在于你是否坚持到底❤️
再简单的事情也需要用心去经营,再平凡的人生也可以创造不平凡,#建群开店# 给予我们的是很低的门槛,之后的路,需要我们脚踏实地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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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英澳耍小动作,加速推进核潜艇计划】美国,英国,澳大利亚这三个国家,在去年的九月份,高调宣布建立了所谓的三方安全合作关系,简称奥库斯联盟。为了给这一合作关系,打下良好的基础,美国和英国决定将核动力潜艇技术提供给澳大利亚,以协助澳大利亚建立一支核潜艇部队。为了办成这件事,与法国洽谈了多年的潜艇项目,澳大利亚都不惜单方面撕毁了。为此,这件事在当时也是闹出了不少外交风波。
在风波平息后,为了加速推进核潜艇计划,美英澳三方耍了不少小动作。在近一年的时间里,他们曾三次,以协商一致的方式,就核潜艇合作问题通过相关议题,妄图以此来迫使国际原子能机构秘书处,豁免美英澳核潜艇的合作。一旦他们的计划成功,未来国际原子能机构的可信度,必然会因此降低,而《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也将形同虚设。或许在他们看来,在美英澳三方共同施压之下,国际原子能机构没有不豁免的道理。
但令他们从未料到的是,在这件事上,中国会及时出手。甚至是以1对3,当着全世界的面,彻底打掉美英澳三国这一大图谋。在上个月中旬以及月底召开的国际原子能机构大会上,中国代表列举了美英澳三国核潜艇,非法转让核材料,以及违背核不扩散机制等“七宗罪”,这些罪状得到了机构广大成员国的普遍呼应。近日,中国代表在接受采访时,也再次强调了中国维护《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决心。说直白点就是,只要中国还在,那澳大利亚就休想得到核潜艇。
实际上,中国与奥库斯联盟关于核潜艇的博弈,早在去年十一月份就已经开始了。当时,根据中国的要求,国际原子能机构和联合国大会,先后五次达成共识,确定了专门为这个问题而设立一个单独的正式议题,从而启动了由成员国领导的政府间审查程序,随着这个过程的深入,事实也越来越清晰。这就导致了,美英澳三国试图对国际原子能机构施加压力,以加速推进核潜艇计划。
近几年来,澳大利亚在美国的扶持下,一直在围堵并遏制中国。美国之所以要批准,并协助澳大利亚拥有核潜艇,这不仅是对澳大利亚的一种奖励,也是对自身军工复合体的回馈,同时也是进一步围堵中国的战略需求。自拜登上任后,美国就开始大力推行印太战略,其首要目标就是重建对中国的战略包围,而澳大利亚就是其中的关键一环。
但美国人肯定没有想过,如果澳大利亚率先“吃了一口核扩散的螃蟹”,那么,未来的国际形势究竟会发生如何变化。就比方说,美国的死对头伊朗,通过某种方式获取了核武器,到那时候,谁也不敢保证美国,会不会成为这个世界上,第二个遭受核武攻击的国家。所以,中国的挺身而出,虽然打乱了美国的战略部署,却也算救了众多美国人“一命”。
在风波平息后,为了加速推进核潜艇计划,美英澳三方耍了不少小动作。在近一年的时间里,他们曾三次,以协商一致的方式,就核潜艇合作问题通过相关议题,妄图以此来迫使国际原子能机构秘书处,豁免美英澳核潜艇的合作。一旦他们的计划成功,未来国际原子能机构的可信度,必然会因此降低,而《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也将形同虚设。或许在他们看来,在美英澳三方共同施压之下,国际原子能机构没有不豁免的道理。
但令他们从未料到的是,在这件事上,中国会及时出手。甚至是以1对3,当着全世界的面,彻底打掉美英澳三国这一大图谋。在上个月中旬以及月底召开的国际原子能机构大会上,中国代表列举了美英澳三国核潜艇,非法转让核材料,以及违背核不扩散机制等“七宗罪”,这些罪状得到了机构广大成员国的普遍呼应。近日,中国代表在接受采访时,也再次强调了中国维护《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决心。说直白点就是,只要中国还在,那澳大利亚就休想得到核潜艇。
实际上,中国与奥库斯联盟关于核潜艇的博弈,早在去年十一月份就已经开始了。当时,根据中国的要求,国际原子能机构和联合国大会,先后五次达成共识,确定了专门为这个问题而设立一个单独的正式议题,从而启动了由成员国领导的政府间审查程序,随着这个过程的深入,事实也越来越清晰。这就导致了,美英澳三国试图对国际原子能机构施加压力,以加速推进核潜艇计划。
近几年来,澳大利亚在美国的扶持下,一直在围堵并遏制中国。美国之所以要批准,并协助澳大利亚拥有核潜艇,这不仅是对澳大利亚的一种奖励,也是对自身军工复合体的回馈,同时也是进一步围堵中国的战略需求。自拜登上任后,美国就开始大力推行印太战略,其首要目标就是重建对中国的战略包围,而澳大利亚就是其中的关键一环。
但美国人肯定没有想过,如果澳大利亚率先“吃了一口核扩散的螃蟹”,那么,未来的国际形势究竟会发生如何变化。就比方说,美国的死对头伊朗,通过某种方式获取了核武器,到那时候,谁也不敢保证美国,会不会成为这个世界上,第二个遭受核武攻击的国家。所以,中国的挺身而出,虽然打乱了美国的战略部署,却也算救了众多美国人“一命”。
情侣分手后拒绝注销合伙公司暗藏风险,律师情法兼顾化解矛盾高效解决。
承办律师 江苏道多律师事务所律师 孙建美
【导读】 甲乙恋爱期间共同注册丙公司,分手后甲为避免法律风险想注销,乙不愿配合。孙建美律师发现乙认为公司未实际经营是否注销毫无意义,甲这是不信任自己。律师耐心沟通打开了乙的心结,让乙了解到不注销的隐患,最终避免繁琐的诉讼程序,促成以简易程序注销公司。
【成功案例入选理由】办案思路清晰,逻辑缜密,快捷高效,步步为营,以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宗旨,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基本案情】 甲、乙二人原是恋人。AAAA年A月,乙想要创立一个丙公司,并且也想要甲加入进来,遂和甲商量,甲答应了乙的请求。乙为了未来方便以丙公司的名义进行招投标,同时乙还听别人说现在成立公司是按照注册资本制进行,即:注册公司时即使注册资本约定的再高,都不用实际缴纳,所以,乙就将丙公司的注册资本申报为XXXX万元。甲一开始不同意乙这样做,但是,甲听乙说这XXXX万元注册资本仅是“虚标的”,不用实际缴纳后,甲便同意将丙公司的注册资本申报为XXXX万元。
丙公司成立后,甲登记为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执行董事,出资比例为丙公司注册资本的99%;乙的出资比例为丙公司注册资本的1%。
因甲、乙双方事先说好:由乙负责丙公司的实际经营,甲只是在丙公司挂名,不参与实际经营,因此,丙公司的公章等资料都由乙掌管。乙在某小区门口租了一个门面房经营公司业务。由于没有业务可做,偶尔有一些零星的业务上门,还时常被人投诉等,一周之后,乙决定丙公司不再经营。
后,甲、乙二人分手。甲虽然明白自己和乙曾一起注册过丙公司,但丙公司几乎没有实际经营,对外不存在任何债权债务,遂没有把丙公司的存在当做一个问题处理。但是,过了一段时间,甲的朋友提醒甲,虽然丙公司注册后确实没有实际经营,对外也确实不存在任何债权债务,但是,丙公司依然是合法注册的公司,公司公章等资料由乙掌管,如果,乙拿着公司的公章,以公司的名义对外签合同甚至提供担保等,甲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要承担相应责任的。甲听到这些提醒后开始感到害怕,找到乙,想让乙和甲一起注销丙公司,但是,乙表示不愿意。为此,甲向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咨询,如何才能依法注销丙公司。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答复甲:公司注销必须要全体的股东一致同意才行,如果乙不同意配合注销丙公司,甲只能尽快通过法院,依法强行注销丙公司。
甲认为,通过法院,依法强行注销丙公司确实不失为一条正确的途径,但是,诉讼程序之繁琐,这是一个现实问题,同时,自己也不能确实相信,在依法强行注销丙公司的过程中,还会不会出现其他某些不可预料的问题。为此,甲又向我们的律师咨询。
【我们对本案的分析意见及工作方法】 我们认为,其他律师事务所律师给甲的答复无疑是正确的,而甲的担忧,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的。因此,纵观本案的全部案情,虽然甲、乙二人已经分手,终止了恋爱关系,但是,甲、乙并未因此反目成仇,而是尚具备对话可能的。所以,让甲尽快通过法院,依法强行注销丙公司的工作,我们可以稍缓进行,如果我们能够通过和乙沟通的方式,让乙尽快的配合注销丙公司,这应该是优质处理本案的最佳选择。
甲高度认同我们的法律分析意见,委托我们的律师帮助其注销丙公司。
具体承办本案的孙建美律师认为,针对甲希望尽快注销丙公司的想法,让乙能够尽快的配合甲注销丙公司的关键,在于当充分了解乙不同意配合注销丙公司的原因。如果我们能找到此原因并且处理好相关问题,让乙同意配合注销丙公司,应该是完全有这种可能的。
为此,孙建美律师联系到乙,充分的和乙交换了意见,据此,孙建美律师发现了乙不同意配合注销丙公司的原因是:乙认为,由于丙公司几乎没有实际经营,对外不存在任何债权债务,所以,是否注销丙公司,对甲、乙双方而言,是一件没有太多积极意义的事情。甲在和自己终止恋爱关系后,迫切的要求尽快注销丙公司,本质上是充满了对乙的不信任。用乙的话说,在关于不注销丙公司可能发生的各种法律风险而言,“她(甲)是不是那么好,我(乙)现在自己不好评价,但是,我(乙)肯定没有她(甲)想的那么坏”。
找到了乙不同意配合的原因后,孙建美律师和乙继续沟通:
1、乙的这种想法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我们不能不说乙的这种想法是具有片面性的。
2、关于乙“我(乙)肯定没有她(甲)想的那么坏”的问题,孙建美律师认为,客观地说,应该再加上一句话,才能有效的化解乙的这种思维偏见,那就是:虽然“甲是不是那么好,乙现在自己不好评价,乙肯定没有甲想的那么坏”这二点,我们是承认的,但是,乙应该基于甲、乙二人以往的恋情,相信“她(甲)真的也不是那么坏”,在大家终止恋情后,尽快注销当初甲、乙二人共同注册的丙公司,无论是对甲、乙二人珍惜过去情感而言,还是针对甲、乙二人各自选择自己新的人生追求而言,都应该是一个理性和明智的选择。
3、出于彼此的猜忌而不尽快注销丙公司,虽然“注册公司时即使注册资本约定的再高,都不用实际缴纳”,但是,这并不是说公司申报了注册资金以后,公司股东是可以无休无止的拖延公司注册资本到位的,如果公司注册完成以后,一旦工商管理部门在一定条件下,要求甲、乙二人补足注册资本,这对甲、乙二人来说,都是一件非常麻烦的事情。
孙建美律师的一番话,打开了乙的心结。
【案件处理结果】 乙配合甲以简易程序注销了丙公司。#法律##法律咨询##公司注销##简易程序#
承办律师 江苏道多律师事务所律师 孙建美
【导读】 甲乙恋爱期间共同注册丙公司,分手后甲为避免法律风险想注销,乙不愿配合。孙建美律师发现乙认为公司未实际经营是否注销毫无意义,甲这是不信任自己。律师耐心沟通打开了乙的心结,让乙了解到不注销的隐患,最终避免繁琐的诉讼程序,促成以简易程序注销公司。
【成功案例入选理由】办案思路清晰,逻辑缜密,快捷高效,步步为营,以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宗旨,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基本案情】 甲、乙二人原是恋人。AAAA年A月,乙想要创立一个丙公司,并且也想要甲加入进来,遂和甲商量,甲答应了乙的请求。乙为了未来方便以丙公司的名义进行招投标,同时乙还听别人说现在成立公司是按照注册资本制进行,即:注册公司时即使注册资本约定的再高,都不用实际缴纳,所以,乙就将丙公司的注册资本申报为XXXX万元。甲一开始不同意乙这样做,但是,甲听乙说这XXXX万元注册资本仅是“虚标的”,不用实际缴纳后,甲便同意将丙公司的注册资本申报为XXXX万元。
丙公司成立后,甲登记为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执行董事,出资比例为丙公司注册资本的99%;乙的出资比例为丙公司注册资本的1%。
因甲、乙双方事先说好:由乙负责丙公司的实际经营,甲只是在丙公司挂名,不参与实际经营,因此,丙公司的公章等资料都由乙掌管。乙在某小区门口租了一个门面房经营公司业务。由于没有业务可做,偶尔有一些零星的业务上门,还时常被人投诉等,一周之后,乙决定丙公司不再经营。
后,甲、乙二人分手。甲虽然明白自己和乙曾一起注册过丙公司,但丙公司几乎没有实际经营,对外不存在任何债权债务,遂没有把丙公司的存在当做一个问题处理。但是,过了一段时间,甲的朋友提醒甲,虽然丙公司注册后确实没有实际经营,对外也确实不存在任何债权债务,但是,丙公司依然是合法注册的公司,公司公章等资料由乙掌管,如果,乙拿着公司的公章,以公司的名义对外签合同甚至提供担保等,甲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要承担相应责任的。甲听到这些提醒后开始感到害怕,找到乙,想让乙和甲一起注销丙公司,但是,乙表示不愿意。为此,甲向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咨询,如何才能依法注销丙公司。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答复甲:公司注销必须要全体的股东一致同意才行,如果乙不同意配合注销丙公司,甲只能尽快通过法院,依法强行注销丙公司。
甲认为,通过法院,依法强行注销丙公司确实不失为一条正确的途径,但是,诉讼程序之繁琐,这是一个现实问题,同时,自己也不能确实相信,在依法强行注销丙公司的过程中,还会不会出现其他某些不可预料的问题。为此,甲又向我们的律师咨询。
【我们对本案的分析意见及工作方法】 我们认为,其他律师事务所律师给甲的答复无疑是正确的,而甲的担忧,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的。因此,纵观本案的全部案情,虽然甲、乙二人已经分手,终止了恋爱关系,但是,甲、乙并未因此反目成仇,而是尚具备对话可能的。所以,让甲尽快通过法院,依法强行注销丙公司的工作,我们可以稍缓进行,如果我们能够通过和乙沟通的方式,让乙尽快的配合注销丙公司,这应该是优质处理本案的最佳选择。
甲高度认同我们的法律分析意见,委托我们的律师帮助其注销丙公司。
具体承办本案的孙建美律师认为,针对甲希望尽快注销丙公司的想法,让乙能够尽快的配合甲注销丙公司的关键,在于当充分了解乙不同意配合注销丙公司的原因。如果我们能找到此原因并且处理好相关问题,让乙同意配合注销丙公司,应该是完全有这种可能的。
为此,孙建美律师联系到乙,充分的和乙交换了意见,据此,孙建美律师发现了乙不同意配合注销丙公司的原因是:乙认为,由于丙公司几乎没有实际经营,对外不存在任何债权债务,所以,是否注销丙公司,对甲、乙双方而言,是一件没有太多积极意义的事情。甲在和自己终止恋爱关系后,迫切的要求尽快注销丙公司,本质上是充满了对乙的不信任。用乙的话说,在关于不注销丙公司可能发生的各种法律风险而言,“她(甲)是不是那么好,我(乙)现在自己不好评价,但是,我(乙)肯定没有她(甲)想的那么坏”。
找到了乙不同意配合的原因后,孙建美律师和乙继续沟通:
1、乙的这种想法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我们不能不说乙的这种想法是具有片面性的。
2、关于乙“我(乙)肯定没有她(甲)想的那么坏”的问题,孙建美律师认为,客观地说,应该再加上一句话,才能有效的化解乙的这种思维偏见,那就是:虽然“甲是不是那么好,乙现在自己不好评价,乙肯定没有甲想的那么坏”这二点,我们是承认的,但是,乙应该基于甲、乙二人以往的恋情,相信“她(甲)真的也不是那么坏”,在大家终止恋情后,尽快注销当初甲、乙二人共同注册的丙公司,无论是对甲、乙二人珍惜过去情感而言,还是针对甲、乙二人各自选择自己新的人生追求而言,都应该是一个理性和明智的选择。
3、出于彼此的猜忌而不尽快注销丙公司,虽然“注册公司时即使注册资本约定的再高,都不用实际缴纳”,但是,这并不是说公司申报了注册资金以后,公司股东是可以无休无止的拖延公司注册资本到位的,如果公司注册完成以后,一旦工商管理部门在一定条件下,要求甲、乙二人补足注册资本,这对甲、乙二人来说,都是一件非常麻烦的事情。
孙建美律师的一番话,打开了乙的心结。
【案件处理结果】 乙配合甲以简易程序注销了丙公司。#法律##法律咨询##公司注销##简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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