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国庆上海缘禾水性聚氨酯有哪些特征?
Dispercoll® U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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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 2017-06-01
产品数据表
特性阴 离 子 高 分 子 量 聚 氨 酯 分 散 体
抵 百 科U42 是 一 种 高 分 子 量 的 水 性 阴 离 子 型 聚 氨 酯 分 散 体 , 可
用 于 家 具 、 汽 车 、 制 鞋 、 建 筑 等 行 业 。 因 为 聚 合 物 高 的 活 化 温
度 和 成 膜 的 柔 软 性 , 抵 百 科U42 特 别 适 合 纺 织 材 料 的 湿 粘 接 。
供应形式约50% 水 性 分 散 体
规格
特性数值单位测试方法
不挥发份含量(1 g/1小时/125 °C) 48 - 52 % DIN EN ISO 3251
粘度,23°C(L 2转子 / 30 rpm) 150 - 800 mPa•s DIN 53019
pH 6.0 - 9.0 DIN ISO 976
其它数据*
特性数值单位测试方法
密度约 1.1 g/cm3 DIN 51 757
最低成膜温度约 5 °C DIN ISO 2115
*此数据为一般性资料,不作为产品说明书的一部分。
特性/应用抵 百 科®U42 对 许 多 合 成 材 料 和 天 然 材 料 都 表 现 出 优 良 的 粘 接 性
能 , 添 加2-5% ( 重 量 比 ) 的 可 水 乳 化 型 聚 异 氰 酸 酯 固 化 剂- 德 士
模 都D , 可 以 提 高 粘 接 的 热 稳 定 性 、 耐 增 塑 剂 、 耐 油 脂 和 耐 油
等 性 能 。 固 化 剂 要 在 胶 粘 剂 使 用 前 加 入 , 并 要 分 散 均 匀 。 对 混
合 后 的 胶 粘 剂 要 注 意 可 操 作 时 间 。 为 了 拓 展 特 殊 的 应 用 领 域 或
定 制 产 品 的 技 术 性 能 , 也 可 以 加 入 树 脂 分 散 液 、 乳 化 剂 、 增 稠
剂 等 。 在 使 用 前 , 特 别 是 喷 涂 前 , 调 配 的 胶 粘 剂 产 品 必 须 经 过
过 滤 , 以 除 去 胶 粘 剂 中 可 能 形 成 的 聚 合 物 颗 粒 。
尽 管 在 室 温 下 抵 百 科®U42 显 示 出 一 些 表 面 黏 粘 性 , 但 是 在 应 用
中 推 荐 的 热 活 化 温 度 范 围 大 约 为80-100 ℃ , 在 此 温 度 下 能 够 保
证 干 燥 的 胶 层 能 被 充 分 活 化 。 具 体 应 用 的 实 际 需 要 温 度 取 决 于
压 力 大 小 , 压 力 时 间 以 及 需 要 粘 结 的 基 材 。
储存- 储 存 于 科 思 创 原 装 密 封 容 器 中 。
- 推 荐 储 存 温 度 :5-23 ℃ , 避 免 超 过30 ℃ 。
- 避 免 阳 光 直 射 、 冷 冻 、 热 和 外 来 物 质 。
Dispercoll® U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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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 2017-06-01
产品数据表
一 般 信 息 : 该 产 品 对 冷 冻 非 常 敏 感 , 低 温 将 给 该 产 品 带 来 不
可 恢 复 的 损 害 。 在 较 高 温 度 下 长 时 间 储 存 将 可 能 导 致 粘 度 下 降
和/ 或 平 均 粒 径 的 上 升 , 可 能 会 导 致 沉 淀 或 者 凝 结 。
容 器 必 须 保 持 密 封 并 且 防 止 阳 光 直 射 , 否 则 水 分 蒸 发 将 导 致
形 成 一 层 不 可 分 散 的 聚 合 物 膜 。
存 在 细 菌 、 真 菌 或 者 藻 类 的 污 染 可 能 导 致 产 品 无 法 使 用 。
储存时间科 思 创 声 明 , 在 产 品 储 存 完 全 符 合 上 述 “ 储 存 ” 条 款 中 的 要 求
并 恰 当 处 理 的 情 况 下 , 该 产 品 在 运 输 单 证 上 说 明 的 运 输 之 日
起12 个 月 内 符 合 上 述 “ 规 格 或 特 性 数 值 ” 条 款 中 说 明 的 规 格 或
特 性 数 值 ( 根 据 情 况 适 用 ) 。
如 产 品 超 过 上 述12 个 月 的 期 限 并 不 意 味 其 不 再 符 合 规 格 或 特
性 数 值 中 的 设 定 值 。 但 是 , 科 思 创 建 议 对 自 运 输 日 起 超 过12
个 月 的 产 品 在 使 用 前 进 行 测 试 , 以 确 认 其 是 否 仍 符 合 规 格 或
特 性 数 值 中 的 设 定 值 。 科 思 创 对 自 运 输 日 起 超 过12 个 月 的 产
品 不 做 任 何 承 诺 , 也 不 对 其 不 符 合 规 格 或 特 性 数 值 中 的 设 定
值 承 担 任 何 责 任 和 义 务 。
废弃处理无 用 的 抵 百 科 产 品 残 余 物 应 按 当 地 规 定 焚 化 处 理 , 聚 合 物 分 散
体 需 要 在 特 殊 监 督 下 处 理 , 不 可 污 染 土 壤 或 地 表 水 。
安全本 产 品 数 据 表 只 适 用 于 相 应 安 全 文 件 的 最 新 版 本 。 任 何 对 于
与 法 律 要 求 一 致 的 安 全 相 关 信 息 的 更 新 将 只 反 应 于 安 全 数 据
表 中 , 该 表 格 将 被 更 新 和 发 布 。 与 现 行 的 分 类 和 标 签 、 应 用
和 过 程 方 法 、 以 及 更 多 的 关 于 安 全 的 数 据 相 关 的 信 息 可 以 在
最 新 的 有 效 安 全 数 据 表 中 找 到 。
缘禾(原源禾)化工是德国科思创公司Covestro(原拜耳材料科技),湛新纽佩斯公司,
Supercolori 等公司的一级代理商。主要经营的产品:科思创(原拜耳)的水性聚氨酯分散体、水性固化剂、水性羟基丙烯酸分散体、溶剂型树脂、溶剂型固化剂;湛新纽佩斯溶剂型树脂;及水性哑光树脂、手感助剂、绒毛粉、增稠剂、润湿剂等环保型原材料。应用领域:水性工业涂料、水性地坪及墙面涂料、水性木器涂料、水性塑料涂料、水性柔感涂料、水性轨道交通涂料、水性可剥离涂料、水性哑光光油、水性纺织浆料、水性纺织涂布、水性皮革涂饰、水性油墨,纸张印刷,导电涂料及其他特种涂料等。
电话:021-50312872

021-50311197

021-50311297

【法院通报“少年遭围殴反杀案”案情:其参与多起恶势力犯罪】
#法院通报少年遭围殴反杀案案情#
9月1日,“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吴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上诉、抗诉案的案情通报。以下为全文:

8月31日上午9时至11时,我院依法对吴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上诉、抗诉一案进行了不公开开庭审理。为回应社会公众对该案的关注,现将有关案情通报如下:

一、一审公诉机关指控和法院认定的事实

一审时,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包括两个部分:

(一)吴某参与恶势力团伙违法犯罪的事实

2019年4月至2020年2月期间,吴某(出生于2003年12月29日)和肖某、曾某、龙某、文某(均已判刑) 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永新县城及深圳两地多次实施强奸、强迫卖淫、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系恶势力犯罪。吴某具体参与了该恶势力犯罪团伙实施的以下违法犯罪: .

1.聚众斗殴犯罪事实两起:

(1) 2019年9月左右的一天,吴某在永新县城丽枫酒店敲错房门,被房间内的肖某甲辱骂。双方因此结怨并多次相互寻仇。吴某与龙某、曾某、文某等人商量,先准备砍刀,到时候遇到肖某甲等人随时可以报仇。2019年10月5日晚上,吴某发现跟肖某甲玩在一起的刘某某在永新县城某电竞馆上网后,就打电话通知龙某、曾某、文某等人携带刀具驾车来网吧报复刘某某。龙某、文某、曾某与吴某碰面后,就从车上拿了四把刀,每人一把,接着龙某等四人冲入网吧,在网吧内看到刘某某正在上网,吴某等四人拿刀砍伤刘某某。刘某某受伤后就叫也在网吧内上网的肖某甲等人帮忙。龙某、曾某、文某见对方人数众多,立即从网吧跑出来,吴某被肖某甲等人围住后殴打,后肖某甲等人还将吴某的长安悦翔小型汽车玻璃砸坏。经鉴定,刘某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经价格认定,吴某的长安悦翔小型汽车损失价格为1 440元。

(2)肖乙(已判刑)等人与肖某甲、刘某某等人玩的好,因上述恩怨,加之贺某(已判刑)等人与吴某的老大肖某有恩怨。2020年2月27日1时许,双方开车在永新县三湾广场的某商店相遇,贺某、肖乙等人驾驶奥迪轿车追截吴某等人的比亚迪轿车。随后吴某车上的陈某电话请求李某帮忙解决此事,李某了解情况后得知肖乙等人是向吴某寻仇。吴某知道后便叫同伙文某从住的宾馆取红缨枪放至车上。之后吴某搭载文某、段某某、朱某某、罗某甲、贺某甲共6人继续驾车外出,双方在永新县人民医院前十字路口撞见,吴某便停车,贺某、肖乙等人持斧头等砍吴某及其汽车,吴某下车后持匕首捅肖乙并用文某从车,上取下的红缨枪追对方,对方逃离现场。经鉴定,吴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

2.非法拘禁犯罪事实一起:

2019年6月12日左右,因李某某(女、未成年)将张某某(女、未成年)被肖某强奸的事情告诉了张某某的母亲,肖某得知此事后,强行把李某某带到吴某在永新县的廉租房。在租房内,肖某威胁、恐吓李某某,并对李某某实施了殴打行为。吴某受肖某指使,用李某某手机编发虚假信息。

3.寻衅滋事违法事实三起:

(1) 2019年5月中旬,曾某等人与永新县某中学学生发生矛盾,吴某将此事告知了肖某,要肖某出面帮忙解决。2019年5月16日12时许,曾某伙同吴某、文某及王某、李某、贺某某、罗某乙等人在该中学门口蹲守并追逐在校学生戴某等人。当天16时30分许,曾某伙同吴某、龙某、文某及王某、李某、贺某某、罗某乙等人,在该中学门口蹲守、追逐在校学生龙某甲等人,造成龙某甲左臂轻微伤。

(2) 2019年9月3日0时30分许,吴某、曾某、段某甲等人因在段某乙家门口被段某乙质问,曾某使用石头将段某乙的大众途锐轿车玻璃砸坏,经永新县价格认证中心估价该车损失价格为600元。

(3) 2019年10月2日,吴某与曾某、文某、龙某、刘某甲等人在永新某ktv内唱歌,刘某甲与颜某某发生口角后双方发生打斗,吴某、文某、曾某等人看到后,也参与殴打颜某某。经鉴定,颜某某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吴某参与上述恶势力团伙违法犯罪活动时,除第二起聚众斗殴外,均因其未满十六周岁,依法不负刑事责任。本案中起诉指控的吴某涉嫌犯聚众斗殴罪即指上述聚众斗殴的第二起事实。

(二)吴某涉嫌犯故意伤害罪的事实

2020年4月23日,吴某、刘某乙、左某、胡某在安福县平都镇小康路租住了房屋。通过玩快手,吴某认识一个安福的女孩(即肖某某),肖丙认识一个安福的叫刘某丙的女孩。2020年5月7日晚上10时许,肖丙和吴某打车到山庄乡把刘某丙、肖某某接到安福县城,在锦洋宾馆开了410房间。2020年5月8日0时30分许,王某某看到其认识的刘某丙跟吴某、肖丙、肖某某四人在宾馆同一房间,就去敲门找刘某丙。因王某某二次敲吴某的宾馆房门,吴某同行人员肖丙便打电话叫段某某带梭标过来。王某某便到宾馆前台拿总卡打开房门,手拿匕首、柴刀进入房间,将柴刀斜靠在进门的墙上,朱某某、李某某、钟某某、彭某某跟随进入房间。进入房间后,王某某用匕首指着吴某,与吴某发生争吵,并叫吴某叫人过来,吴某便打电话叫刘某乙带东西过来。期间,朱某某打电话叫杨某、罗某某、王某3人,3人刚到房间,朱某某随即喊“打”并打吴某,吴某反击,李某某、王某、罗某某3人也一起殴打吴某,吴某拿出随身携带的匕首捅刺,造成罗某某腹部受伤,李某某腹部、手部受伤,朱某某肩部受伤。王某某、朱某某等人随即逃离现场,吴某见房间内的柴刀后便丢弃匕首拿起柴刀往宾馆外追,肖丙捡起吴某丢弃的匕首跟随其后。当日2时30分,罗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在公诉机关审查起诉期间,吴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定性和量刑建议没有异议,并在法定代理人在场和辩护律师见证的情况下,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与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一致。

二、二审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的情况

在二审的法庭调查阶段,合议庭严格依法对一审判决定案的证据和认定的事实进行了调查,吴某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对一审判决认定的主要事实无异议,出庭检察员亦无异议。

出庭检察员还出示了与本案故意伤害有关的对方人员王某某等人因本案寻衅滋事罪被定罪量刑的刑事判决书,吴某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对该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均无异议。

在二审的法庭辨论阶段,被告人吴某的辩护人辩护称:

1.一审判决列举的恶势力犯罪团伙违法犯罪与此案没有直接关联性,不应当作为此案定罪量刑的依据。吴某不构成聚众斗殴罪,吴某没有聚众斗殴的故意。目前没有能直接证明吴某或其一方人员存在聚集人员复仇打架的主观故意和行为,因此,不能认定吴某提前准备好防身的红缨枪就认定其存在主观的斗殴故意。2.吴某成立特殊防卫,对于造成不法侵害人伤害的后果,不负刑事责任。即使吴某不成立特殊防卫,吴某的防卫行为,也没有超过必要的限度,应认定正当防卫。若认定吴某防卫过当,应根据吴某在犯本罪时未满十八周岁、到案后认罪悔罪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积极赔偿死者家属20万元并取得死者家属谅解,以及对于防卫过当的可以减轻、免除处罚等因素,对吴某减轻处罚。

检察机关发表出庭意见认为:

1.一审判决被告人吴某构成故意伤害罪,犯罪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证据确实、充分,但量刑畸重(公诉机关量刑建议五年,但一审判决八年)。一审判决被告人吴某构成聚众斗殴罪,犯罪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证据确实、充分,但量刑畸重(公诉机关量刑建议二年,但一审判决三年)。2.吴某的法定代理人提出的吴某故意伤害事实不清,吴某的防卫行为没有超过必要限度,属于正当防卫,成立特殊防卫,对于造成不法侵害人伤害的后果,不应负刑事责任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一审判决被告人吴某犯故意伤害罪,同时认定存在防卫过当的性质认定准确、阐明恰当、理由充分,不存在公诉指控与法庭审理不一致的情形。该犯罪事实有被告人吴某的供述、证人证言、书证、物证、鉴定意见以及手机电子证据等证据相互印证,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法庭辩论后,上诉人吴某作了最后陈述,吴某的法定代理人依法进行了补充。

庭审结束时,合议庭宣布休庭,另行择期宣判。

三、关联案件的有关情况

(一)涉及肖某等人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已由吉安市永新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8月5日作出一审判决,肖某、曾某、龙某、文某等四人被分别依法判处二十年至四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一审判决后,上述被告人均服判,未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二)涉及王某某等人的寻衅滋事案件,已由吉安市安福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28日作出一审判决,王某某等六人被分别依法判处三年二个月至一年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一审判决后,上述被告人均服判,未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其中 除死者罗某某已死亡之外,杨某系不明缘由被朱某某叫来的,杨某到现场后未动手,故检察机关未起诉杨某。

我院将在全面、客观审查案件事实和证据基础上,依法对本案作出公平、公正的判决。本案的二审判决结果,将及时依法对外发布。

【法院通报“少年遭围殴反杀案”案情:其参与多起恶势力犯罪】
#法院通报少年遭围殴反杀案案情#
9月1日,“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吴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上诉、抗诉案的案情通报。以下为全文:

8月31日上午9时至11时,我院依法对吴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上诉、抗诉一案进行了不公开开庭审理。为回应社会公众对该案的关注,现将有关案情通报如下:

一、一审公诉机关指控和法院认定的事实

一审时,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包括两个部分:

(一)吴某参与恶势力团伙违法犯罪的事实

2019年4月至2020年2月期间,吴某(出生于2003年12月29日)和肖某、曾某、龙某、文某(均已判刑) 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永新县城及深圳两地多次实施强奸、强迫卖淫、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系恶势力犯罪。吴某具体参与了该恶势力犯罪团伙实施的以下违法犯罪: .

1.聚众斗殴犯罪事实两起:

(1) 2019年9月左右的一天,吴某在永新县城丽枫酒店敲错房门,被房间内的肖某甲辱骂。双方因此结怨并多次相互寻仇。吴某与龙某、曾某、文某等人商量,先准备砍刀,到时候遇到肖某甲等人随时可以报仇。2019年10月5日晚上,吴某发现跟肖某甲玩在一起的刘某某在永新县城某电竞馆上网后,就打电话通知龙某、曾某、文某等人携带刀具驾车来网吧报复刘某某。龙某、文某、曾某与吴某碰面后,就从车上拿了四把刀,每人一把,接着龙某等四人冲入网吧,在网吧内看到刘某某正在上网,吴某等四人拿刀砍伤刘某某。刘某某受伤后就叫也在网吧内上网的肖某甲等人帮忙。龙某、曾某、文某见对方人数众多,立即从网吧跑出来,吴某被肖某甲等人围住后殴打,后肖某甲等人还将吴某的长安悦翔小型汽车玻璃砸坏。经鉴定,刘某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经价格认定,吴某的长安悦翔小型汽车损失价格为1 440元。

(2)肖乙(已判刑)等人与肖某甲、刘某某等人玩的好,因上述恩怨,加之贺某(已判刑)等人与吴某的老大肖某有恩怨。2020年2月27日1时许,双方开车在永新县三湾广场的某商店相遇,贺某、肖乙等人驾驶奥迪轿车追截吴某等人的比亚迪轿车。随后吴某车上的陈某电话请求李某帮忙解决此事,李某了解情况后得知肖乙等人是向吴某寻仇。吴某知道后便叫同伙文某从住的宾馆取红缨枪放至车上。之后吴某搭载文某、段某某、朱某某、罗某甲、贺某甲共6人继续驾车外出,双方在永新县人民医院前十字路口撞见,吴某便停车,贺某、肖乙等人持斧头等砍吴某及其汽车,吴某下车后持匕首捅肖乙并用文某从车,上取下的红缨枪追对方,对方逃离现场。经鉴定,吴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

2.非法拘禁犯罪事实一起:

2019年6月12日左右,因李某某(女、未成年)将张某某(女、未成年)被肖某强奸的事情告诉了张某某的母亲,肖某得知此事后,强行把李某某带到吴某在永新县的廉租房。在租房内,肖某威胁、恐吓李某某,并对李某某实施了殴打行为。吴某受肖某指使,用李某某手机编发虚假信息。

3.寻衅滋事违法事实三起:

(1) 2019年5月中旬,曾某等人与永新县某中学学生发生矛盾,吴某将此事告知了肖某,要肖某出面帮忙解决。2019年5月16日12时许,曾某伙同吴某、文某及王某、李某、贺某某、罗某乙等人在该中学门口蹲守并追逐在校学生戴某等人。当天16时30分许,曾某伙同吴某、龙某、文某及王某、李某、贺某某、罗某乙等人,在该中学门口蹲守、追逐在校学生龙某甲等人,造成龙某甲左臂轻微伤。

(2) 2019年9月3日0时30分许,吴某、曾某、段某甲等人因在段某乙家门口被段某乙质问,曾某使用石头将段某乙的大众途锐轿车玻璃砸坏,经永新县价格认证中心估价该车损失价格为600元。

(3) 2019年10月2日,吴某与曾某、文某、龙某、刘某甲等人在永新某ktv内唱歌,刘某甲与颜某某发生口角后双方发生打斗,吴某、文某、曾某等人看到后,也参与殴打颜某某。经鉴定,颜某某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吴某参与上述恶势力团伙违法犯罪活动时,除第二起聚众斗殴外,均因其未满十六周岁,依法不负刑事责任。本案中起诉指控的吴某涉嫌犯聚众斗殴罪即指上述聚众斗殴的第二起事实。

(二)吴某涉嫌犯故意伤害罪的事实

2020年4月23日,吴某、刘某乙、左某、胡某在安福县平都镇小康路租住了房屋。通过玩快手,吴某认识一个安福的女孩(即肖某某),肖丙认识一个安福的叫刘某丙的女孩。2020年5月7日晚上10时许,肖丙和吴某打车到山庄乡把刘某丙、肖某某接到安福县城,在锦洋宾馆开了410房间。2020年5月8日0时30分许,王某某看到其认识的刘某丙跟吴某、肖丙、肖某某四人在宾馆同一房间,就去敲门找刘某丙。因王某某二次敲吴某的宾馆房门,吴某同行人员肖丙便打电话叫段某某带梭标过来。王某某便到宾馆前台拿总卡打开房门,手拿匕首、柴刀进入房间,将柴刀斜靠在进门的墙上,朱某某、李某某、钟某某、彭某某跟随进入房间。进入房间后,王某某用匕首指着吴某,与吴某发生争吵,并叫吴某叫人过来,吴某便打电话叫刘某乙带东西过来。期间,朱某某打电话叫杨某、罗某某、王某3人,3人刚到房间,朱某某随即喊“打”并打吴某,吴某反击,李某某、王某、罗某某3人也一起殴打吴某,吴某拿出随身携带的匕首捅刺,造成罗某某腹部受伤,李某某腹部、手部受伤,朱某某肩部受伤。王某某、朱某某等人随即逃离现场,吴某见房间内的柴刀后便丢弃匕首拿起柴刀往宾馆外追,肖丙捡起吴某丢弃的匕首跟随其后。当日2时30分,罗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在公诉机关审查起诉期间,吴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定性和量刑建议没有异议,并在法定代理人在场和辩护律师见证的情况下,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与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一致。

二、二审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的情况

在二审的法庭调查阶段,合议庭严格依法对一审判决定案的证据和认定的事实进行了调查,吴某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对一审判决认定的主要事实无异议,出庭检察员亦无异议。

出庭检察员还出示了与本案故意伤害有关的对方人员王某某等人因本案寻衅滋事罪被定罪量刑的刑事判决书,吴某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对该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均无异议。

在二审的法庭辨论阶段,被告人吴某的辩护人辩护称:

1.一审判决列举的恶势力犯罪团伙违法犯罪与此案没有直接关联性,不应当作为此案定罪量刑的依据。吴某不构成聚众斗殴罪,吴某没有聚众斗殴的故意。目前没有能直接证明吴某或其一方人员存在聚集人员复仇打架的主观故意和行为,因此,不能认定吴某提前准备好防身的红缨枪就认定其存在主观的斗殴故意。2.吴某成立特殊防卫,对于造成不法侵害人伤害的后果,不负刑事责任。即使吴某不成立特殊防卫,吴某的防卫行为,也没有超过必要的限度,应认定正当防卫。若认定吴某防卫过当,应根据吴某在犯本罪时未满十八周岁、到案后认罪悔罪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积极赔偿死者家属20万元并取得死者家属谅解,以及对于防卫过当的可以减轻、免除处罚等因素,对吴某减轻处罚。

检察机关发表出庭意见认为:

1.一审判决被告人吴某构成故意伤害罪,犯罪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证据确实、充分,但量刑畸重(公诉机关量刑建议五年,但一审判决八年)。一审判决被告人吴某构成聚众斗殴罪,犯罪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证据确实、充分,但量刑畸重(公诉机关量刑建议二年,但一审判决三年)。2.吴某的法定代理人提出的吴某故意伤害事实不清,吴某的防卫行为没有超过必要限度,属于正当防卫,成立特殊防卫,对于造成不法侵害人伤害的后果,不应负刑事责任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一审判决被告人吴某犯故意伤害罪,同时认定存在防卫过当的性质认定准确、阐明恰当、理由充分,不存在公诉指控与法庭审理不一致的情形。该犯罪事实有被告人吴某的供述、证人证言、书证、物证、鉴定意见以及手机电子证据等证据相互印证,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法庭辩论后,上诉人吴某作了最后陈述,吴某的法定代理人依法进行了补充。

庭审结束时,合议庭宣布休庭,另行择期宣判。

三、关联案件的有关情况

(一)涉及肖某等人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已由吉安市永新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8月5日作出一审判决,肖某、曾某、龙某、文某等四人被分别依法判处二十年至四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一审判决后,上述被告人均服判,未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二)涉及王某某等人的寻衅滋事案件,已由吉安市安福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28日作出一审判决,王某某等六人被分别依法判处三年二个月至一年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一审判决后,上述被告人均服判,未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其中 除死者罗某某已死亡之外,杨某系不明缘由被朱某某叫来的,杨某到现场后未动手,故检察机关未起诉杨某。

我院将在全面、客观审查案件事实和证据基础上,依法对本案作出公平、公正的判决。本案的二审判决结果,将及时依法对外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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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还是随手记录了一下生活了一年半的旧家 一点点空掉的过程喜怒哀乐都在这个小房子里发生了好多事情 呵呵 一个小小的空间 也能容纳这么多 也是挺神奇的时间过得真快呀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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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悲伤]她对于自己的自卑心态,也让她十二年前拒绝了何,但她一直都在坚持自己想做的,虽然同时伴随着孤独和不安,真的感觉到一个人也是可以闪闪发光的,裸着质问大于的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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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底盖的边缘刻制来说也是比较深的,这点大家在图片中就能体现出来了,在透过蓝宝石玻璃我们可以看到机芯的视觉以及运转了。表头这里有做一个活动的头粒空间,这点是非常不错
  • 9、有些人会装,明明不喜欢你,但是就喜欢享受你对他的好,让你产生他很喜欢你的错觉,拒绝恋爱脑(男女同理)。 ​​​怎么判断自己和对象合不合适:当一个人的出现,让
  • 2.326路(地铁南邵站-朝凤庵村)6:50至交通管控结束,发地铁南邵站至昌平东关站区间。33.C118路(尚信村西-天通苑北枢纽站)6:40至交通管控结束,双
  • 我更願意選擇有雨的時候去聽評彈,說書人先唱一段梁祝,唱得淚水漣漣,底下的人全是六十歲以上的本地蘇州人,有幾個老人眼睛濕了,接下去是連說帶唱。#我是你的狮子呀#☔
  • 可他脸色实在太臭了,她没胆子敢问,只好惴惴地看着车窗外,绞尽脑汁的想共同话题,突然她灵光乍现,“大哥,馨儿姐打算开民宿,你觉得怎么样?他正要说话,只听小姑娘的声
  • 今当远离,临表涕零,不知[年年有[蚁人]liytre310《全家都是主角,唯有我是真炮灰!”  旁边的于父戳戳他,“嘿老伙计,你闺女在旁边站着呢,可不在象棋上。
  • 当我赶上它们的时候,它们依然嗒嗒地迈着碎步,散发出自以为是的骄傲,丝毫没有顾及我这个外国人与屁股下这辆雷诺老车的颜面。人只有在哭泣时候才能认识哭泣,而我不想在这
  • 不用你操心”“缓一缓 累了”出去大杀四方称霸小区街道的宁宁猫,也是需要被顺毛抚摸的柔软小动物啊。#刘宇宁天行健# | #刘宇宁卓不凡# | #摩登兄弟[超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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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柳集显把李明盒带回家,父母认出是狐狸,不太愿意让养,但又觉得这狐狸个头挺大,恐怕有灵性,已经跟着回家了,怕丢出去遭报复,勉强看在儿子喜欢的份儿上应允。柳集显考虑
  • 突然想到自己以前的自卑网上找到一张东北的土坯房想到自己在大二时家里还是这样的房子我觉得我成长到大学毕业的我已经很优秀了你最开始还想着呵护我可是后来完全不考虑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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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5“每个人都会有一段异常艰难的时光,生活的压力,工作的失意,学业的压力,爱的惶惶不可终日,挺过来的,人生就会豁然开朗,挺不过来的,时间也会教你,怎么与它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