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 旅顺多处有人随意堆放垃圾检察公益诉讼助力人居环境整治】今年以来,大连旅顺口区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紧盯农村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乱堆乱放、河道垃圾污染等问题,持续加大公益诉讼力度,对辖区内水师营街道、三涧堡街道、铁山街道、龙头街道等村镇相继进行摸底调查,发现问题后后对现场进行拍照取证,检察院对相关街道办事处进行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并向龙头街道办事处、水师营、三涧堡街道办事处分别发出旅检行公建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职责,及时清理垃圾、增加日常巡查,保护好旅顺口区的市容市貌及环境卫生。
今年2月,旅顺口区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时发现,水师营街道春城路388号、营顺路948号旅顺货场附近堆放了大量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三涧堡街道旅顺北路新萌萌幼儿园附近河道边大量生活垃圾;龙头街道五间房村附近堆放大量建筑垃圾,现场十分脏乱,无人管理,破坏生态环境,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产生活。
龙头街道办事处、水师营街道办事处、三涧堡街道办事处收到检察建议后,各相关办事处负责人赶到现场查看垃圾污染情况,并迅速制定解决方案,及时清理了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整治。
2月28日、3月3日检察机关收到水师营街道办事处、三涧堡街道办事处回复并已全部整改完毕,生态环境逐步得到恢复。涉案的街道办事处均表示今后将辖区所属村落加强日常管理、定点巡查,不定期对村容村貌生态环境进行检查,以此为鉴,防范在前。
旅顺口区检察院将继续立足检察主责主业,强化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协作配合,形成生态环境资源公益诉讼保护合力,助力乡村振兴,持续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成果。
今年2月,旅顺口区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时发现,水师营街道春城路388号、营顺路948号旅顺货场附近堆放了大量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三涧堡街道旅顺北路新萌萌幼儿园附近河道边大量生活垃圾;龙头街道五间房村附近堆放大量建筑垃圾,现场十分脏乱,无人管理,破坏生态环境,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产生活。
龙头街道办事处、水师营街道办事处、三涧堡街道办事处收到检察建议后,各相关办事处负责人赶到现场查看垃圾污染情况,并迅速制定解决方案,及时清理了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整治。
2月28日、3月3日检察机关收到水师营街道办事处、三涧堡街道办事处回复并已全部整改完毕,生态环境逐步得到恢复。涉案的街道办事处均表示今后将辖区所属村落加强日常管理、定点巡查,不定期对村容村貌生态环境进行检查,以此为鉴,防范在前。
旅顺口区检察院将继续立足检察主责主业,强化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协作配合,形成生态环境资源公益诉讼保护合力,助力乡村振兴,持续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成果。
【检察快报】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积极排查公共交通安全案件线索护航道路安全
道路交通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有着深入保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为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推动“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走深走实,近日,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占军带领市院及卢氏院公益诉讼部门干警,深入卢氏县进行道路安全线索摸排,实地查看了G209干线公路及部分省道路段边坡落石和山体松动滑坡情况。
卢氏县地处贫困山区,地理条件复杂,特别是深山区的国省干线农村公路多沿山体建设,边坡落石、山体滑坡像是悬在人民群众头顶的一把利刃,随时可能发生危险。经现场查看了解,2021年卢氏经历4轮强降雨,造成G209干线及部分省道路段因塌方、滑坡、落石等情况不同程度受损,实地勘察也发现公路多属于石壁边坡,边坡山石风化严重,已经出现大面积裂痕,随时有脱落险情,给过往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道路行车安全都带来严重威胁。刘占军副检察长现场查看后指出,检察机关要积极主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加强与地方交通、公路部门的常态化沟通联系,进行全面的线索摸排,如发现此类公益诉讼案件线索问题,要依法启动公益诉讼调查程序,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出灾害治理方案,组织实施对边坡进行加固,清理碎石,加装安全防护网,同时加强山区道路安全巡查,加大对事故多发危险路段的巡查频次,通过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保障道路安全畅通。以协商磋商机制最大程度地解决问题,进一步发挥好公益诉讼最后一道防线的职能作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下一步,我院将以更实的举措提供司法服务保障,持续跟进监督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确保道路边坡安全防护工程稳步高效推进,不断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贡献检察力量。
道路交通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有着深入保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为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推动“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走深走实,近日,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占军带领市院及卢氏院公益诉讼部门干警,深入卢氏县进行道路安全线索摸排,实地查看了G209干线公路及部分省道路段边坡落石和山体松动滑坡情况。
卢氏县地处贫困山区,地理条件复杂,特别是深山区的国省干线农村公路多沿山体建设,边坡落石、山体滑坡像是悬在人民群众头顶的一把利刃,随时可能发生危险。经现场查看了解,2021年卢氏经历4轮强降雨,造成G209干线及部分省道路段因塌方、滑坡、落石等情况不同程度受损,实地勘察也发现公路多属于石壁边坡,边坡山石风化严重,已经出现大面积裂痕,随时有脱落险情,给过往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道路行车安全都带来严重威胁。刘占军副检察长现场查看后指出,检察机关要积极主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加强与地方交通、公路部门的常态化沟通联系,进行全面的线索摸排,如发现此类公益诉讼案件线索问题,要依法启动公益诉讼调查程序,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出灾害治理方案,组织实施对边坡进行加固,清理碎石,加装安全防护网,同时加强山区道路安全巡查,加大对事故多发危险路段的巡查频次,通过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保障道路安全畅通。以协商磋商机制最大程度地解决问题,进一步发挥好公益诉讼最后一道防线的职能作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下一步,我院将以更实的举措提供司法服务保障,持续跟进监督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确保道路边坡安全防护工程稳步高效推进,不断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贡献检察力量。
权威发布!关于2022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一条 禁止生产、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具体办法由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委会制定。”等规定,现通知如下:
一、落实属地责任
建立“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网格管理”的烟花爆竹禁燃禁放体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将禁止生产、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等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之中,在春节前组织各部门对烟花爆竹的生产、运输、销售、储存等各环节进行一次“大排查、大整治、大清理”。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严格落实好本辖区内的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确保辖区内无违规销售、燃放行为发生。
二、加大宣传引导
各县区、各部门要持续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工作,采取张贴标语、散发宣传单、发布公众号、新闻广播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做好舆论引导,让全市人民群众了解我市禁售禁燃禁放规定,深刻认识禁售禁放的必要性、紧迫性,遵守禁燃禁放规定,提高社会各界知晓度、配合度、支持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提高人民群众遵守禁售禁放规定的自觉性,继续在全市上下营造“不燃不放”烟花爆竹的社会氛围。
三、注重源头防控
市应急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全面排查,突出重点地域、重点场所、重点人员,全面排查,集中整治,重点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巩固2021年我市烟花爆竹全面禁燃禁放工作成效,严格落实烟花爆竹全域禁燃禁售要求。市场监管、城市管理部门要督促礼仪庆典公司、饭店、宾馆、酒店等业主落实本场所禁放管理职责,告知各类餐饮预订者遵守禁放规定。公安机关要按照鞭炮声就是警情的工作要求,对工作中发现、有关部门移交、群众举报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线索,灵敏反应、迅速出警,第一时间做好取证工作,依法予以处罚,保持执法高压态势。
四、严控重点时段
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3月15日为禁燃禁放管控的重要时段,各县区、各部门要研究制定详细的重点时段禁燃禁放执勤值守和应急工作方案,县级政府要成立专班,落实网格化管理;市直各单位加强力量调配,组建督查队伍,严格落实定人、定岗、定责“三定”要求,充分依托技防、人防、物防、群防、联防的“五防”看防体系,不间断对人员密集场所、大街小巷、居民小区、城中村、乡镇农村等重点区域进行现场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处罚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确保辖区内不发生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现象。
五、强化督导检查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落实管控责任,充分动员基层力量,深入到街道、村居宣传发动,严防严控,做到工作无死角,无遗漏。各级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管理、城市管理部门要成立专项工作组,推进落实我市全域全时段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要求。春节期间,市环委办将组织人员利用蓝天卫士、高空瞭望等方式不间断地进行网上巡查,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县区进行暗访。对发现工作不力、落实不到位的有关县区和部门将进行通报,对造成安全事故,引发不利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驻马店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月22日
来源:驻马店生态环境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一条 禁止生产、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具体办法由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委会制定。”等规定,现通知如下:
一、落实属地责任
建立“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网格管理”的烟花爆竹禁燃禁放体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将禁止生产、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等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之中,在春节前组织各部门对烟花爆竹的生产、运输、销售、储存等各环节进行一次“大排查、大整治、大清理”。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严格落实好本辖区内的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确保辖区内无违规销售、燃放行为发生。
二、加大宣传引导
各县区、各部门要持续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工作,采取张贴标语、散发宣传单、发布公众号、新闻广播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做好舆论引导,让全市人民群众了解我市禁售禁燃禁放规定,深刻认识禁售禁放的必要性、紧迫性,遵守禁燃禁放规定,提高社会各界知晓度、配合度、支持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提高人民群众遵守禁售禁放规定的自觉性,继续在全市上下营造“不燃不放”烟花爆竹的社会氛围。
三、注重源头防控
市应急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全面排查,突出重点地域、重点场所、重点人员,全面排查,集中整治,重点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巩固2021年我市烟花爆竹全面禁燃禁放工作成效,严格落实烟花爆竹全域禁燃禁售要求。市场监管、城市管理部门要督促礼仪庆典公司、饭店、宾馆、酒店等业主落实本场所禁放管理职责,告知各类餐饮预订者遵守禁放规定。公安机关要按照鞭炮声就是警情的工作要求,对工作中发现、有关部门移交、群众举报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线索,灵敏反应、迅速出警,第一时间做好取证工作,依法予以处罚,保持执法高压态势。
四、严控重点时段
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3月15日为禁燃禁放管控的重要时段,各县区、各部门要研究制定详细的重点时段禁燃禁放执勤值守和应急工作方案,县级政府要成立专班,落实网格化管理;市直各单位加强力量调配,组建督查队伍,严格落实定人、定岗、定责“三定”要求,充分依托技防、人防、物防、群防、联防的“五防”看防体系,不间断对人员密集场所、大街小巷、居民小区、城中村、乡镇农村等重点区域进行现场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处罚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确保辖区内不发生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现象。
五、强化督导检查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落实管控责任,充分动员基层力量,深入到街道、村居宣传发动,严防严控,做到工作无死角,无遗漏。各级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管理、城市管理部门要成立专项工作组,推进落实我市全域全时段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要求。春节期间,市环委办将组织人员利用蓝天卫士、高空瞭望等方式不间断地进行网上巡查,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县区进行暗访。对发现工作不力、落实不到位的有关县区和部门将进行通报,对造成安全事故,引发不利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驻马店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月22日
来源:驻马店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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