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迟到而分手,有必要吗?》 文|读者:陆瑞成
约会时,一方迟到了,值不值得包容,这是社交媒体上一个经久不衰的话题。不瞒你说,我的上一次恋爱就是因为迟到问题而黄掉的。
迟到问题贯穿了我跟前女友恋情的始终,我和她确定恋爱关系后,第一次在她家楼下等她,竟在车里足足等了1个小时。她上车后,我气急败坏地说:“怎么这么久才下楼?”“化妆啊!”她漫不经心地说,带着一种理所当然的味道。
她见我眉头微皱,只开车不说话,就接着说:“我化妆越久,说明我越在乎这次约会,越在乎你。因为我害怕自己在你面前不漂亮啊!”这是一个歪理,但我听了,心里美滋滋的。我转过头去看她一眼,发现她的确很漂亮,刚生的气竟不知哪里去了。
有了这次的经验,第二次去她家楼下等她时,带了一本书,我记得是《在北大听讲座》。这一次,我仍然等了很久,但一点没生气,还发现在车里读书是一件很惬意的事情。这之后,我车的后座上总会堆上几本书,以备等她之用。她也调侃我的车里有钟灵毓秀之气,甚至考虑送我一个车载书架。
但这种一方迟到,另一方不但不责备,反而调整自己的情况并没有持续多久。因为热恋期一过,我发现在车里读书一点也不美好,又闷又烦,有时还伴随着口渴和饥饿。“化妆越久越在乎我”也随之变得荒谬至极。
后来有一次,我们约好一起吃晚饭。我刚到她家楼下给她打电话时,一切还好好的。可是,那天我等得实在太久,从太阳没落山,等到天幕黑尽,路灯亮起。可能是饥饿所致,也可能是在昏黄路灯下读书读得头昏眼花。总之,那一次我等得心烦意乱,想冲她发火。
见她出来,我下车拦住她,不让她开车门,询问她每次都让我等上1个小时,甚至更久,到底是什么意思,语气里的怒火就像火山喷发。“我是在考验你啊!看你有没有那么在乎我,肯不肯包容我,显然你有点经不起考验了。”她见我火冒三丈,先是一愣,然后失望地看着我说。
我无视她的眼神,继续说:“难道,你就是为了考验我,一次次把我扔到大街上晾着,然后你在家舒舒服服地躺着?”
“我在化妆!你知道我不化妆就不能出门!”
“也就是你当初说,化妆那么久是为了我,完全是胡扯。你化妆是为了出门,对吧。”我理科生推理那股劲儿又上来了。
她开始狂怒,在大街上连哭带喊,我完全听不出什么。最后我只听出“分手”两字。
“分手就分手,以后就别联系!”说完我开车就走了,我甚至没有通过反光镜看她一眼。
回家以后,我无心吃饭,直接躺在了床上。那晚,星空浩渺,月亮在我的床尾铺上薄薄的一层月光。我开始静思。恋爱,虽说要照顾对方的感受,但也不能忽视自己的情感。总在她家楼下等她,我的确很不开心。不过,就因迟到而分手,不是太草率了?
肚子里空空如也,大脑就会格外清醒。我当时的想法是。对待迟到的态度,应该分两点考虑:第一点,看她迟到多久,有没有使我不开心。第二点,看她迟到的理由,我能不能接受。
我思考的答案是,第一现在,我确实不开心;第二,她的理由我确实接受不了,因为她完全可以画完妆再让我去接她。如此一想,我觉得分手是合理的,未来应当不会后悔。
这不是我第一次见识女生迟到,我读大一时,班级第一次召开班会,班上同一个宿舍的四位女生,不知什么原因,竟迟到了将近一个小时。这一小时内,其他人都等着她们,教室里乱成了一锅粥。所以等她们次第坐下,班会正式开始后,批斗也开始了。
当时班会的主题,是让大家互相认识一下,每个人都到讲台上做下自我介绍。结果因为她们的迟到,大部分同学简单地自我介绍后,都谈了谈一下自己对迟到的看法。有的同学言辞犀利,有的同学绵里藏针,还有的同学抄着地方口音大讲特讲。那四位女生也不甘示弱,不但没有表示歉意,连解释也没有一个,并且还在自我介绍时,反唇相讥,群战舌儒。
大学生活以这样的场面开始,想必不是好兆头。以至于大一整个上学期,这四位女生都在被全班同学孤立。这四位女生为了反孤立,则跟其他班同学打得火热。直到大一下学期,学校男篮比赛,我班三连败被淘汰,班级男篮成为新的吐槽对象后,大家才不再提起迟到事件,那四个女生跟大家的隔阂也才渐渐消除。
不过迟到并不是女生的专利,我表妹有一次去相亲,时间定在晚上5点,结果表妹在约定地点等到5点半也没见人来,给男方打电话,男方几次在电话里说“马上,马上”,可是就是不见人影。最后,6点多才出现。见面后,两人不欢而散。这种迟到可能是因为对方满不在乎,也可能是故意的,是一种推辞相亲的手段。但无论哪种情况,都显得相当恶劣,不尊重他人。
我自己也过迟到前科,还是故意的。当时我跟领导一起去外地出差,任务完成后,准备返程的早上,领导打电话说,车快来了,催我快点下楼吃饭,然后退房。因为工作安排,我一路上对领导颇有怨气,也反感他的颐指气使,所以嘴里答应得紧迫,心里却不以为然。接完电话,我明知领导不满意,但仍然不慌不忙地下楼,吃了个悠闲的早餐。
我猜得到领导的心思,那就是希望下属对他恭恭敬敬,只允许下属等他,不可他等下属。但我也年轻气盛,知道业务上领导离不开我,所以有恃无恐,故意磨磨蹭蹭。如我所愿,领导的确很生气,飞机落地后,他从头等舱先下飞机,直接就打车走了。我也由此失去了打车费报销机会,算得是咎由自取。
回头看看,无论是女友对我的考验,大学班上的班会风波,表妹的相亲事件,我对领导的故意发泄,这些迟到其实都只是表象,本质还是大家另有目的或心思,却又不知如何有效沟通造成的。毕竟,考验男友的爱,不想相亲,因故未能及时赶上班会,抑或对领导不满,应该都是更好的解决方式。都说现在的年轻人有社交恐惧症,那么年轻人“爱迟到”或许也是社交恐惧症的一种表现吧。
约会时,一方迟到了,值不值得包容,这是社交媒体上一个经久不衰的话题。不瞒你说,我的上一次恋爱就是因为迟到问题而黄掉的。
迟到问题贯穿了我跟前女友恋情的始终,我和她确定恋爱关系后,第一次在她家楼下等她,竟在车里足足等了1个小时。她上车后,我气急败坏地说:“怎么这么久才下楼?”“化妆啊!”她漫不经心地说,带着一种理所当然的味道。
她见我眉头微皱,只开车不说话,就接着说:“我化妆越久,说明我越在乎这次约会,越在乎你。因为我害怕自己在你面前不漂亮啊!”这是一个歪理,但我听了,心里美滋滋的。我转过头去看她一眼,发现她的确很漂亮,刚生的气竟不知哪里去了。
有了这次的经验,第二次去她家楼下等她时,带了一本书,我记得是《在北大听讲座》。这一次,我仍然等了很久,但一点没生气,还发现在车里读书是一件很惬意的事情。这之后,我车的后座上总会堆上几本书,以备等她之用。她也调侃我的车里有钟灵毓秀之气,甚至考虑送我一个车载书架。
但这种一方迟到,另一方不但不责备,反而调整自己的情况并没有持续多久。因为热恋期一过,我发现在车里读书一点也不美好,又闷又烦,有时还伴随着口渴和饥饿。“化妆越久越在乎我”也随之变得荒谬至极。
后来有一次,我们约好一起吃晚饭。我刚到她家楼下给她打电话时,一切还好好的。可是,那天我等得实在太久,从太阳没落山,等到天幕黑尽,路灯亮起。可能是饥饿所致,也可能是在昏黄路灯下读书读得头昏眼花。总之,那一次我等得心烦意乱,想冲她发火。
见她出来,我下车拦住她,不让她开车门,询问她每次都让我等上1个小时,甚至更久,到底是什么意思,语气里的怒火就像火山喷发。“我是在考验你啊!看你有没有那么在乎我,肯不肯包容我,显然你有点经不起考验了。”她见我火冒三丈,先是一愣,然后失望地看着我说。
我无视她的眼神,继续说:“难道,你就是为了考验我,一次次把我扔到大街上晾着,然后你在家舒舒服服地躺着?”
“我在化妆!你知道我不化妆就不能出门!”
“也就是你当初说,化妆那么久是为了我,完全是胡扯。你化妆是为了出门,对吧。”我理科生推理那股劲儿又上来了。
她开始狂怒,在大街上连哭带喊,我完全听不出什么。最后我只听出“分手”两字。
“分手就分手,以后就别联系!”说完我开车就走了,我甚至没有通过反光镜看她一眼。
回家以后,我无心吃饭,直接躺在了床上。那晚,星空浩渺,月亮在我的床尾铺上薄薄的一层月光。我开始静思。恋爱,虽说要照顾对方的感受,但也不能忽视自己的情感。总在她家楼下等她,我的确很不开心。不过,就因迟到而分手,不是太草率了?
肚子里空空如也,大脑就会格外清醒。我当时的想法是。对待迟到的态度,应该分两点考虑:第一点,看她迟到多久,有没有使我不开心。第二点,看她迟到的理由,我能不能接受。
我思考的答案是,第一现在,我确实不开心;第二,她的理由我确实接受不了,因为她完全可以画完妆再让我去接她。如此一想,我觉得分手是合理的,未来应当不会后悔。
这不是我第一次见识女生迟到,我读大一时,班级第一次召开班会,班上同一个宿舍的四位女生,不知什么原因,竟迟到了将近一个小时。这一小时内,其他人都等着她们,教室里乱成了一锅粥。所以等她们次第坐下,班会正式开始后,批斗也开始了。
当时班会的主题,是让大家互相认识一下,每个人都到讲台上做下自我介绍。结果因为她们的迟到,大部分同学简单地自我介绍后,都谈了谈一下自己对迟到的看法。有的同学言辞犀利,有的同学绵里藏针,还有的同学抄着地方口音大讲特讲。那四位女生也不甘示弱,不但没有表示歉意,连解释也没有一个,并且还在自我介绍时,反唇相讥,群战舌儒。
大学生活以这样的场面开始,想必不是好兆头。以至于大一整个上学期,这四位女生都在被全班同学孤立。这四位女生为了反孤立,则跟其他班同学打得火热。直到大一下学期,学校男篮比赛,我班三连败被淘汰,班级男篮成为新的吐槽对象后,大家才不再提起迟到事件,那四个女生跟大家的隔阂也才渐渐消除。
不过迟到并不是女生的专利,我表妹有一次去相亲,时间定在晚上5点,结果表妹在约定地点等到5点半也没见人来,给男方打电话,男方几次在电话里说“马上,马上”,可是就是不见人影。最后,6点多才出现。见面后,两人不欢而散。这种迟到可能是因为对方满不在乎,也可能是故意的,是一种推辞相亲的手段。但无论哪种情况,都显得相当恶劣,不尊重他人。
我自己也过迟到前科,还是故意的。当时我跟领导一起去外地出差,任务完成后,准备返程的早上,领导打电话说,车快来了,催我快点下楼吃饭,然后退房。因为工作安排,我一路上对领导颇有怨气,也反感他的颐指气使,所以嘴里答应得紧迫,心里却不以为然。接完电话,我明知领导不满意,但仍然不慌不忙地下楼,吃了个悠闲的早餐。
我猜得到领导的心思,那就是希望下属对他恭恭敬敬,只允许下属等他,不可他等下属。但我也年轻气盛,知道业务上领导离不开我,所以有恃无恐,故意磨磨蹭蹭。如我所愿,领导的确很生气,飞机落地后,他从头等舱先下飞机,直接就打车走了。我也由此失去了打车费报销机会,算得是咎由自取。
回头看看,无论是女友对我的考验,大学班上的班会风波,表妹的相亲事件,我对领导的故意发泄,这些迟到其实都只是表象,本质还是大家另有目的或心思,却又不知如何有效沟通造成的。毕竟,考验男友的爱,不想相亲,因故未能及时赶上班会,抑或对领导不满,应该都是更好的解决方式。都说现在的年轻人有社交恐惧症,那么年轻人“爱迟到”或许也是社交恐惧症的一种表现吧。
《因迟到而分手,有必要吗?》 文|读者:陆瑞成
约会时,一方迟到了,值不值得包容,这是社交媒体上一个经久不衰的话题。不瞒你说,我的上一次恋爱就是因为迟到问题而黄掉的。
迟到问题贯穿了我跟前女友恋情的始终,我和她确定恋爱关系后,第一次在她家楼下等她,竟在车里足足等了1个小时。她上车后,我气急败坏地说:“怎么这么久才下楼?”“化妆啊!”她漫不经心地说,带着一种理所当然的味道。
她见我眉头微皱,只开车不说话,就接着说:“我化妆越久,说明我越在乎这次约会,越在乎你。因为我害怕自己在你面前不漂亮啊!”这是一个歪理,但我听了,心里美滋滋的。我转过头去看她一眼,发现她的确很漂亮,刚生的气竟不知哪里去了。
有了这次的经验,第二次去她家楼下等她时,带了一本书,我记得是《在北大听讲座》。这一次,我仍然等了很久,但一点没生气,还发现在车里读书是一件很惬意的事情。这之后,我车的后座上总会堆上几本书,以备等她之用。她也调侃我的车里有钟灵毓秀之气,甚至考虑送我一个车载书架。
但这种一方迟到,另一方不但不责备,反而调整自己的情况并没有持续多久。因为热恋期一过,我发现在车里读书一点也不美好,又闷又烦,有时还伴随着口渴和饥饿。“化妆越久越在乎我”也随之变得荒谬至极。
后来有一次,我们约好一起吃晚饭。我刚到她家楼下给她打电话时,一切还好好的。可是,那天我等得实在太久,从太阳没落山,等到天幕黑尽,路灯亮起。可能是饥饿所致,也可能是在昏黄路灯下读书读得头昏眼花。总之,那一次我等得心烦意乱,想冲她发火。
见她出来,我下车拦住她,不让她开车门,询问她每次都让我等上1个小时,甚至更久,到底是什么意思,语气里的怒火就像火山喷发。“我是在考验你啊!看你有没有那么在乎我,肯不肯包容我,显然你有点经不起考验了。”她见我火冒三丈,先是一愣,然后失望地看着我说。
我无视她的眼神,继续说:“难道,你就是为了考验我,一次次把我扔到大街上晾着,然后你在家舒舒服服地躺着?”
“我在化妆!你知道我不化妆就不能出门!”
“也就是你当初说,化妆那么久是为了我,完全是胡扯。你化妆是为了出门,对吧。”我理科生推理那股劲儿又上来了。
她开始狂怒,在大街上连哭带喊,我完全听不出什么。最后我只听出“分手”两字。
“分手就分手,以后就别联系!”说完我开车就走了,我甚至没有通过反光镜看她一眼。
回家以后,我无心吃饭,直接躺在了床上。那晚,星空浩渺,月亮在我的床尾铺上薄薄的一层月光。我开始静思。恋爱,虽说要照顾对方的感受,但也不能忽视自己的情感。总在她家楼下等她,我的确很不开心。不过,就因迟到而分手,不是太草率了?
肚子里空空如也,大脑就会格外清醒。我当时的想法是。对待迟到的态度,应该分两点考虑:第一点,看她迟到多久,有没有使我不开心。第二点,看她迟到的理由,我能不能接受。
我思考的答案是,第一现在,我确实不开心;第二,她的理由我确实接受不了,因为她完全可以画完妆再让我去接她。如此一想,我觉得分手是合理的,未来应当不会后悔。
这不是我第一次见识女生迟到,我读大一时,班级第一次召开班会,班上同一个宿舍的四位女生,不知什么原因,竟迟到了将近一个小时。这一小时内,其他人都等着她们,教室里乱成了一锅粥。所以等她们次第坐下,班会正式开始后,批斗也开始了。
当时班会的主题,是让大家互相认识一下,每个人都到讲台上做下自我介绍。结果因为她们的迟到,大部分同学简单地自我介绍后,都谈了谈一下自己对迟到的看法。有的同学言辞犀利,有的同学绵里藏针,还有的同学抄着地方口音大讲特讲。那四位女生也不甘示弱,不但没有表示歉意,连解释也没有一个,并且还在自我介绍时,反唇相讥,群战舌儒。
大学生活以这样的场面开始,想必不是好兆头。以至于大一整个上学期,这四位女生都在被全班同学孤立。这四位女生为了反孤立,则跟其他班同学打得火热。直到大一下学期,学校男篮比赛,我班三连败被淘汰,班级男篮成为新的吐槽对象后,大家才不再提起迟到事件,那四个女生跟大家的隔阂也才渐渐消除。
不过迟到并不是女生的专利,我表妹有一次去相亲,时间定在晚上5点,结果表妹在约定地点等到5点半也没见人来,给男方打电话,男方几次在电话里说“马上,马上”,可是就是不见人影。最后,6点多才出现。见面后,两人不欢而散。这种迟到可能是因为对方满不在乎,也可能是故意的,是一种推辞相亲的手段。但无论哪种情况,都显得相当恶劣,不尊重他人。
我自己也过迟到前科,还是故意的。当时我跟领导一起去外地出差,任务完成后,准备返程的早上,领导打电话说,车快来了,催我快点下楼吃饭,然后退房。因为工作安排,我一路上对领导颇有怨气,也反感他的颐指气使,所以嘴里答应得紧迫,心里却不以为然。接完电话,我明知领导不满意,但仍然不慌不忙地下楼,吃了个悠闲的早餐。
我猜得到领导的心思,那就是希望下属对他恭恭敬敬,只允许下属等他,不可他等下属。但我也年轻气盛,知道业务上领导离不开我,所以有恃无恐,故意磨磨蹭蹭。如我所愿,领导的确很生气,飞机落地后,他从头等舱先下飞机,直接就打车走了。我也由此失去了打车费报销机会,算得是咎由自取。
回头看看,无论是女友对我的考验,大学班上的班会风波,表妹的相亲事件,我对领导的故意发泄,这些迟到其实都只是表象,本质还是大家另有目的或心思,却又不知如何有效沟通造成的。毕竟,考验男友的爱,不想相亲,因故未能及时赶上班会,抑或对领导不满,应该都是更好的解决方式。都说现在的年轻人有社交恐惧症,那么年轻人“爱迟到”或许也是社交恐惧症的一种表现吧。
约会时,一方迟到了,值不值得包容,这是社交媒体上一个经久不衰的话题。不瞒你说,我的上一次恋爱就是因为迟到问题而黄掉的。
迟到问题贯穿了我跟前女友恋情的始终,我和她确定恋爱关系后,第一次在她家楼下等她,竟在车里足足等了1个小时。她上车后,我气急败坏地说:“怎么这么久才下楼?”“化妆啊!”她漫不经心地说,带着一种理所当然的味道。
她见我眉头微皱,只开车不说话,就接着说:“我化妆越久,说明我越在乎这次约会,越在乎你。因为我害怕自己在你面前不漂亮啊!”这是一个歪理,但我听了,心里美滋滋的。我转过头去看她一眼,发现她的确很漂亮,刚生的气竟不知哪里去了。
有了这次的经验,第二次去她家楼下等她时,带了一本书,我记得是《在北大听讲座》。这一次,我仍然等了很久,但一点没生气,还发现在车里读书是一件很惬意的事情。这之后,我车的后座上总会堆上几本书,以备等她之用。她也调侃我的车里有钟灵毓秀之气,甚至考虑送我一个车载书架。
但这种一方迟到,另一方不但不责备,反而调整自己的情况并没有持续多久。因为热恋期一过,我发现在车里读书一点也不美好,又闷又烦,有时还伴随着口渴和饥饿。“化妆越久越在乎我”也随之变得荒谬至极。
后来有一次,我们约好一起吃晚饭。我刚到她家楼下给她打电话时,一切还好好的。可是,那天我等得实在太久,从太阳没落山,等到天幕黑尽,路灯亮起。可能是饥饿所致,也可能是在昏黄路灯下读书读得头昏眼花。总之,那一次我等得心烦意乱,想冲她发火。
见她出来,我下车拦住她,不让她开车门,询问她每次都让我等上1个小时,甚至更久,到底是什么意思,语气里的怒火就像火山喷发。“我是在考验你啊!看你有没有那么在乎我,肯不肯包容我,显然你有点经不起考验了。”她见我火冒三丈,先是一愣,然后失望地看着我说。
我无视她的眼神,继续说:“难道,你就是为了考验我,一次次把我扔到大街上晾着,然后你在家舒舒服服地躺着?”
“我在化妆!你知道我不化妆就不能出门!”
“也就是你当初说,化妆那么久是为了我,完全是胡扯。你化妆是为了出门,对吧。”我理科生推理那股劲儿又上来了。
她开始狂怒,在大街上连哭带喊,我完全听不出什么。最后我只听出“分手”两字。
“分手就分手,以后就别联系!”说完我开车就走了,我甚至没有通过反光镜看她一眼。
回家以后,我无心吃饭,直接躺在了床上。那晚,星空浩渺,月亮在我的床尾铺上薄薄的一层月光。我开始静思。恋爱,虽说要照顾对方的感受,但也不能忽视自己的情感。总在她家楼下等她,我的确很不开心。不过,就因迟到而分手,不是太草率了?
肚子里空空如也,大脑就会格外清醒。我当时的想法是。对待迟到的态度,应该分两点考虑:第一点,看她迟到多久,有没有使我不开心。第二点,看她迟到的理由,我能不能接受。
我思考的答案是,第一现在,我确实不开心;第二,她的理由我确实接受不了,因为她完全可以画完妆再让我去接她。如此一想,我觉得分手是合理的,未来应当不会后悔。
这不是我第一次见识女生迟到,我读大一时,班级第一次召开班会,班上同一个宿舍的四位女生,不知什么原因,竟迟到了将近一个小时。这一小时内,其他人都等着她们,教室里乱成了一锅粥。所以等她们次第坐下,班会正式开始后,批斗也开始了。
当时班会的主题,是让大家互相认识一下,每个人都到讲台上做下自我介绍。结果因为她们的迟到,大部分同学简单地自我介绍后,都谈了谈一下自己对迟到的看法。有的同学言辞犀利,有的同学绵里藏针,还有的同学抄着地方口音大讲特讲。那四位女生也不甘示弱,不但没有表示歉意,连解释也没有一个,并且还在自我介绍时,反唇相讥,群战舌儒。
大学生活以这样的场面开始,想必不是好兆头。以至于大一整个上学期,这四位女生都在被全班同学孤立。这四位女生为了反孤立,则跟其他班同学打得火热。直到大一下学期,学校男篮比赛,我班三连败被淘汰,班级男篮成为新的吐槽对象后,大家才不再提起迟到事件,那四个女生跟大家的隔阂也才渐渐消除。
不过迟到并不是女生的专利,我表妹有一次去相亲,时间定在晚上5点,结果表妹在约定地点等到5点半也没见人来,给男方打电话,男方几次在电话里说“马上,马上”,可是就是不见人影。最后,6点多才出现。见面后,两人不欢而散。这种迟到可能是因为对方满不在乎,也可能是故意的,是一种推辞相亲的手段。但无论哪种情况,都显得相当恶劣,不尊重他人。
我自己也过迟到前科,还是故意的。当时我跟领导一起去外地出差,任务完成后,准备返程的早上,领导打电话说,车快来了,催我快点下楼吃饭,然后退房。因为工作安排,我一路上对领导颇有怨气,也反感他的颐指气使,所以嘴里答应得紧迫,心里却不以为然。接完电话,我明知领导不满意,但仍然不慌不忙地下楼,吃了个悠闲的早餐。
我猜得到领导的心思,那就是希望下属对他恭恭敬敬,只允许下属等他,不可他等下属。但我也年轻气盛,知道业务上领导离不开我,所以有恃无恐,故意磨磨蹭蹭。如我所愿,领导的确很生气,飞机落地后,他从头等舱先下飞机,直接就打车走了。我也由此失去了打车费报销机会,算得是咎由自取。
回头看看,无论是女友对我的考验,大学班上的班会风波,表妹的相亲事件,我对领导的故意发泄,这些迟到其实都只是表象,本质还是大家另有目的或心思,却又不知如何有效沟通造成的。毕竟,考验男友的爱,不想相亲,因故未能及时赶上班会,抑或对领导不满,应该都是更好的解决方式。都说现在的年轻人有社交恐惧症,那么年轻人“爱迟到”或许也是社交恐惧症的一种表现吧。
你的抗辩正当吗?还在拒交物业费吗?——“法官说”案例普法系列之七
业主和物业像一对欢喜冤家,合则亲如近邻,斗则各不相让。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听说有业主以不满物业服务,停放小区的车辆丢失、房屋有质量问题等理由拒绝缴纳物业服务费,这类事件到了法院,法院会怎么判呢?近日罗江法院给出了答案。
房屋有质量问题,能否拒交物管费?NO!
尹某自2016年入住罗江某小区,至2021年3月,由于房屋质量问题,长达60个月未缴纳物业服务费。物业公司催讨无果后将尹某诉至法院,要求尹某支付2016年4月起至2021年3月的物业管理费2561.4元、违约金512.28元,两项合计3073.68元。
庭审中,尹某辩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物业公司如果不修好房屋,就拒绝缴纳物业费。
经审理查明,此前物业公司对业主尹某提出的房屋质量问题,曾向开发商发出了协作单,要求开发商进行处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物业公司为某小区提供物业服务,物业公司与尹某之间存在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尹某享受了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应当按约向物业公司支付物业服务费。尹某未按期支付物业费,已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业主拒绝缴纳物业费需要基于正当理由,司法裁判中对正当理由一般限于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或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存在重大瑕疵。本案中,尹某未提供证据证明物业公司未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以及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存在重大瑕疵的情形,达到了足以免除其支付物业服务费的义务。尹某主张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因该部分系业主私有部分,与本案的物业服务合同无涉,尹某可另行主张其权利。且物业服务公司在尹某反映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时通过向开发商发工作协作单的方式履行了协助义务。故尹某的抗辩理由不能成立。因此法院判决支持了物业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停放小区的车辆丢失,能否拒交物管费?NO!
2021年,罗江某小区业委会与某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合同签订后,物业公司按约向其提供物业服务。康某系该小区的业主,从2021年拖欠物业费至今,物业公司多次催交未果,故起诉至法院,要求康某支付2021年拖欠的物业费1441元。被告康某辩称,拖欠物业费事实,不是不愿意交,而是因为曾在小区掉了一辆电瓶车,物业公司不予处理,才不交的。
本案中审理过程中,通过法官的法律释明以及组织原、被告双方面对面、背靠背沟通,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物业公司考虑实际情况,同意按八折收取物业费,康某也当庭履行完毕。
法官说: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从以上规定可知物业公司的职责主要在于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故法院在审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中,主要审查物业公司是否尽到了相关职责,对业主提出的诸如“房屋质量存在问题”、“物业服务合同我没签字”、“房屋我尚未居住”、“家里东西被盗”、“停放小区的车辆丢失”等原因拒不交物业服务费的抗辩理由,因不是合法的抗辩,均不以支持,故业主与物业公司的法庭博弈中,多数案件以业主败诉而告终。
那么,面对如此困境,各方应当如何应对呢?
法官以为于企业而言,物业公司应当摆正自己位置,要明确自身首先是服务者而非管理者,树立“管理对内、服务对外”理念。管理首先应当针对物业公司内部进行,如对内部员工的服务意识、服务态度进行管理,对物业公司遵守法律法规、严格履行合同义务进行管理,同时加强对小区秩序及公用设施设备的管理,为业主提供优质的服务。于业主而言,业主在面对纠纷时,要强化法律和证据意识。例如,针对物业服务不到位问题,业主要及时保存证据,可通过成立业主委员会,对物业提出意见,如果物业不改善服务,业委会有权解聘物业,选聘新物业,业主也可向物业公司的行政主管部门反映,行政部门对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其提高物业服务水平。针对物业公司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相关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业主可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的途径解决,避免错过诉讼时效,而非通过拒交物业费方式进行抗议。
小区是业主共同的家园,业主与物业公司相互配合、相互理解包容才能形成良性循环,共同践行文明、和谐、诚信、友善的核心价值观,进而营造舒适、美丽、和谐的居住生活环境。
法官简介:刘小燕,女,罗江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诉讼服务中心主任、员额法官。
业主和物业像一对欢喜冤家,合则亲如近邻,斗则各不相让。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听说有业主以不满物业服务,停放小区的车辆丢失、房屋有质量问题等理由拒绝缴纳物业服务费,这类事件到了法院,法院会怎么判呢?近日罗江法院给出了答案。
房屋有质量问题,能否拒交物管费?NO!
尹某自2016年入住罗江某小区,至2021年3月,由于房屋质量问题,长达60个月未缴纳物业服务费。物业公司催讨无果后将尹某诉至法院,要求尹某支付2016年4月起至2021年3月的物业管理费2561.4元、违约金512.28元,两项合计3073.68元。
庭审中,尹某辩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物业公司如果不修好房屋,就拒绝缴纳物业费。
经审理查明,此前物业公司对业主尹某提出的房屋质量问题,曾向开发商发出了协作单,要求开发商进行处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物业公司为某小区提供物业服务,物业公司与尹某之间存在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尹某享受了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应当按约向物业公司支付物业服务费。尹某未按期支付物业费,已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业主拒绝缴纳物业费需要基于正当理由,司法裁判中对正当理由一般限于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或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存在重大瑕疵。本案中,尹某未提供证据证明物业公司未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以及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存在重大瑕疵的情形,达到了足以免除其支付物业服务费的义务。尹某主张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因该部分系业主私有部分,与本案的物业服务合同无涉,尹某可另行主张其权利。且物业服务公司在尹某反映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时通过向开发商发工作协作单的方式履行了协助义务。故尹某的抗辩理由不能成立。因此法院判决支持了物业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停放小区的车辆丢失,能否拒交物管费?NO!
2021年,罗江某小区业委会与某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合同签订后,物业公司按约向其提供物业服务。康某系该小区的业主,从2021年拖欠物业费至今,物业公司多次催交未果,故起诉至法院,要求康某支付2021年拖欠的物业费1441元。被告康某辩称,拖欠物业费事实,不是不愿意交,而是因为曾在小区掉了一辆电瓶车,物业公司不予处理,才不交的。
本案中审理过程中,通过法官的法律释明以及组织原、被告双方面对面、背靠背沟通,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物业公司考虑实际情况,同意按八折收取物业费,康某也当庭履行完毕。
法官说: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从以上规定可知物业公司的职责主要在于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故法院在审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中,主要审查物业公司是否尽到了相关职责,对业主提出的诸如“房屋质量存在问题”、“物业服务合同我没签字”、“房屋我尚未居住”、“家里东西被盗”、“停放小区的车辆丢失”等原因拒不交物业服务费的抗辩理由,因不是合法的抗辩,均不以支持,故业主与物业公司的法庭博弈中,多数案件以业主败诉而告终。
那么,面对如此困境,各方应当如何应对呢?
法官以为于企业而言,物业公司应当摆正自己位置,要明确自身首先是服务者而非管理者,树立“管理对内、服务对外”理念。管理首先应当针对物业公司内部进行,如对内部员工的服务意识、服务态度进行管理,对物业公司遵守法律法规、严格履行合同义务进行管理,同时加强对小区秩序及公用设施设备的管理,为业主提供优质的服务。于业主而言,业主在面对纠纷时,要强化法律和证据意识。例如,针对物业服务不到位问题,业主要及时保存证据,可通过成立业主委员会,对物业提出意见,如果物业不改善服务,业委会有权解聘物业,选聘新物业,业主也可向物业公司的行政主管部门反映,行政部门对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其提高物业服务水平。针对物业公司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相关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业主可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的途径解决,避免错过诉讼时效,而非通过拒交物业费方式进行抗议。
小区是业主共同的家园,业主与物业公司相互配合、相互理解包容才能形成良性循环,共同践行文明、和谐、诚信、友善的核心价值观,进而营造舒适、美丽、和谐的居住生活环境。
法官简介:刘小燕,女,罗江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诉讼服务中心主任、员额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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