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打整治专刊】市北洛阳路派出所连续抓获两名逃犯
“雷霆二号” 行动期间,市北洛阳路派出所民警发扬连续作战的精神,成功抓获一名买卖国家证件犯罪嫌疑人。2019年8月,洛阳路派出所打掉一制售假证的团伙,在对嫌疑人审讯中:一名男子陆某(男 42岁)曾经在该团伙处购买假冒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国家认证的证书,涉嫌买卖国家证件。民警电话联系该人,希望其能配合调查,说明情况,但该均已拒绝,并且刻意逃避民警的讯问,后被市北警方列为网上逃犯。但陆某职业特殊,多次抓捕未果。
10月13日,洛阳路派出所民警发现该人在江苏盐城出现,民警立即驱车前往盐城市,辗转南京市,最终赶到东营市,奔袭千余公里,最终将陆某在东营某旅馆抓获。
经过审讯,陆某通过路边小广告找到了制售假证的张某,伪造了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陆某已被市北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雷霆二号” 行动期间,市北洛阳路派出所民警发扬连续作战的精神,成功抓获一名买卖国家证件犯罪嫌疑人。2019年8月,洛阳路派出所打掉一制售假证的团伙,在对嫌疑人审讯中:一名男子陆某(男 42岁)曾经在该团伙处购买假冒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国家认证的证书,涉嫌买卖国家证件。民警电话联系该人,希望其能配合调查,说明情况,但该均已拒绝,并且刻意逃避民警的讯问,后被市北警方列为网上逃犯。但陆某职业特殊,多次抓捕未果。
10月13日,洛阳路派出所民警发现该人在江苏盐城出现,民警立即驱车前往盐城市,辗转南京市,最终赶到东营市,奔袭千余公里,最终将陆某在东营某旅馆抓获。
经过审讯,陆某通过路边小广告找到了制售假证的张某,伪造了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陆某已被市北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撒狗追兔”上演刺激聚赌剧】
谈起聚众赌博,人们一般想到的都是打麻将、推牌九、玩纸牌、摇骰子等传统赌博方式。但记者从元宝山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近日,检察院以开设赌场罪批准逮捕了三名犯罪嫌疑人。而这三人开设的赌场赌具非常特别,不是纸牌、麻将,而是一只只活蹦乱跳的兔子和一条条名贵猎犬。他们放出兔子,参赌人员放狗追,谁家的狗先咬住兔子就算赢,他们从中抽成牟利。这种新鲜、刺激的赌博方式也吸引了不少人前来赌博。但最终,警方快速行动,端掉了这一赌博窝点,三人也因此被捕。
“撒狗追兔”上演刺激聚赌剧
发现“商机”三男子开赌场
家住元宝山区的居民刘某、张某、牛某平时都喜欢养狗。因为三人年纪相仿、志趣相投,经常一起吃饭相聚。今年的6月份,在一次聚餐期间,刘某谈起曾在其他地区看到过有人以“撒狗追兔”的方式进行赌博——圈一块场地,撒几只兔子,参赌人员带着猎犬来比赛。谁的狗先追到兔子谁就赢,其他围观人员也可以下注。开赌场的人从中抽头,作为“庄家”,在任何情况下都是赚钱的。因为无论哪一方输赢,都要支付兔子的费用。所以这是一件只赚不亏的买卖。
听到这种赌博方式,张某和牛某感觉很“新鲜刺激”,也有些心动。因为三人此时都处于无业状态,既然这种方式如此赚钱,何不效仿一下,大赚一笔。于是三人大张旗鼓地干了起来。
“撒狗追兔”聚众赌博
首先是选择场地。经打听,刘某得知平庄镇某村的东侧有一大片空地闲置。于是他将此处租下来,雇铲车将场地铲平,并用遮阳网将场地围起。张某和牛某则负责购买赌具——兔子。为了使比赛更公平,他们还买来录像设备,准备在赌局中进行录像,当双方对输赢有异议的时候,他们可以通过录像来判定输赢。
在场地搭好、赌具到位后,三人开始研究比赛规则。最终确定了两种方式。一种是“溜兔”,一种是“赌兔”。“
溜兔”就是由“庄家”放出一只兔子,参赌人员放狗追逐,通过追咬兔子的速度来分出胜负。输的人要给组织者200元兔子钱,赢的一方不付钱。
“赌兔”则是在比赛开始前,狗的主人和他人可以同时押注,看着哪只狗体形矫健就押哪一只,赌注金额从100元到2000元不等,最后哪方的狗先抓到兔子算胜利,输的一方要向赢的一方支付赌资,并且组织者还会在输方交上的赌资中抽取百分之十的提成和200元的兔子钱。
方式确定后,三人便开始利用各自的“人脉”资源,在微信群中发布消息,招募参赌人员。自6月末至7月中旬,“撒狗追兔”比赛一共举行四次,三人共召集20余人以该方式进行赌博,三人从中抽头获利20000余元。“好景不长”。
就在三人为下一次“比赛”而忙碌时,当地公安机关很快掌握了三人开设赌场的证据。7月16日,三人被抓获归案。
近日,元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此案时认为,刘某、张某、牛某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聚众赌博,并从中抽头牟利,其行为均构成了开设赌场罪。故检察院依法对三人批准逮捕。
过程刺激 赌徒“趋之若鹜”“
‘撒狗追兔’属于新型赌博形式。这种方式成本很低,收益却巨大。而且因比赛过程的紧张刺激,比一般的赌博形式更具竞争力和诱惑力。”记者从元宝山区公安分局了解到,进行这种赌博,组织者只需提供场地和兔子,赌徒们就会带着专门用来比赛的狗前来比赛。这种狗不同于我们常见的宠物狗,他是一种尖脸、长耳朵,身材细瘦挺拔的狗,人们俗称“细狗”,跑的速度特别快,一般用来比赛。所以这种狗的价格也非常昂贵,几千元甚至几万元,有的品种还要从其他国家进口。
进行比赛前,参赌人员和围观人员下注,赌注从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一场赌局从下注到结束,也就是五六分钟的时间。“运气”好的人一天内就能赚几万甚至更多,收益很大。而且因为赌具是活的动物,无论是从精神上还是感官上都更刺激。正是因为这两点,使得赌徒“趋之若鹜”。
检察官提醒:远离赌博
本案中,三人为牟利开设赌场聚众赌博,最终也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捕入狱。而本起案件的参赌人员警方也正在进一步调查侦办中。那么三人触犯的开设赌场罪将会面临什么刑罚?参与赌博的人是否构成赌博罪呢?对此,承办检察官董柏艳向记者介绍道:“开设赌场罪”是指为他人赌博设立、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筹码、资金等组织赌博的行为。
本案中,三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是为了获取钱财,而不是为了消遣、娱乐,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三人为他人赌博设立、提供场所,因此,三人的行为构成了《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根据《刑法》规定,开设赌场罪将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而对于一般的参赌人员,如果经常出钱参赌,或以赌博为业,数额较大,可能就涉嫌赌博罪,情节一般或者数额较小的,也要受到治安拘留等行政处罚。
对于此案的发生,承办检察官也提醒广大群众,“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广大群众需引以为戒,远离赌博。切不可为了获取钱财铤而走险开赌场,以免害人害己。
红山晚报记者:赵美美
谈起聚众赌博,人们一般想到的都是打麻将、推牌九、玩纸牌、摇骰子等传统赌博方式。但记者从元宝山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近日,检察院以开设赌场罪批准逮捕了三名犯罪嫌疑人。而这三人开设的赌场赌具非常特别,不是纸牌、麻将,而是一只只活蹦乱跳的兔子和一条条名贵猎犬。他们放出兔子,参赌人员放狗追,谁家的狗先咬住兔子就算赢,他们从中抽成牟利。这种新鲜、刺激的赌博方式也吸引了不少人前来赌博。但最终,警方快速行动,端掉了这一赌博窝点,三人也因此被捕。
“撒狗追兔”上演刺激聚赌剧
发现“商机”三男子开赌场
家住元宝山区的居民刘某、张某、牛某平时都喜欢养狗。因为三人年纪相仿、志趣相投,经常一起吃饭相聚。今年的6月份,在一次聚餐期间,刘某谈起曾在其他地区看到过有人以“撒狗追兔”的方式进行赌博——圈一块场地,撒几只兔子,参赌人员带着猎犬来比赛。谁的狗先追到兔子谁就赢,其他围观人员也可以下注。开赌场的人从中抽头,作为“庄家”,在任何情况下都是赚钱的。因为无论哪一方输赢,都要支付兔子的费用。所以这是一件只赚不亏的买卖。
听到这种赌博方式,张某和牛某感觉很“新鲜刺激”,也有些心动。因为三人此时都处于无业状态,既然这种方式如此赚钱,何不效仿一下,大赚一笔。于是三人大张旗鼓地干了起来。
“撒狗追兔”聚众赌博
首先是选择场地。经打听,刘某得知平庄镇某村的东侧有一大片空地闲置。于是他将此处租下来,雇铲车将场地铲平,并用遮阳网将场地围起。张某和牛某则负责购买赌具——兔子。为了使比赛更公平,他们还买来录像设备,准备在赌局中进行录像,当双方对输赢有异议的时候,他们可以通过录像来判定输赢。
在场地搭好、赌具到位后,三人开始研究比赛规则。最终确定了两种方式。一种是“溜兔”,一种是“赌兔”。“
溜兔”就是由“庄家”放出一只兔子,参赌人员放狗追逐,通过追咬兔子的速度来分出胜负。输的人要给组织者200元兔子钱,赢的一方不付钱。
“赌兔”则是在比赛开始前,狗的主人和他人可以同时押注,看着哪只狗体形矫健就押哪一只,赌注金额从100元到2000元不等,最后哪方的狗先抓到兔子算胜利,输的一方要向赢的一方支付赌资,并且组织者还会在输方交上的赌资中抽取百分之十的提成和200元的兔子钱。
方式确定后,三人便开始利用各自的“人脉”资源,在微信群中发布消息,招募参赌人员。自6月末至7月中旬,“撒狗追兔”比赛一共举行四次,三人共召集20余人以该方式进行赌博,三人从中抽头获利20000余元。“好景不长”。
就在三人为下一次“比赛”而忙碌时,当地公安机关很快掌握了三人开设赌场的证据。7月16日,三人被抓获归案。
近日,元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此案时认为,刘某、张某、牛某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聚众赌博,并从中抽头牟利,其行为均构成了开设赌场罪。故检察院依法对三人批准逮捕。
过程刺激 赌徒“趋之若鹜”“
‘撒狗追兔’属于新型赌博形式。这种方式成本很低,收益却巨大。而且因比赛过程的紧张刺激,比一般的赌博形式更具竞争力和诱惑力。”记者从元宝山区公安分局了解到,进行这种赌博,组织者只需提供场地和兔子,赌徒们就会带着专门用来比赛的狗前来比赛。这种狗不同于我们常见的宠物狗,他是一种尖脸、长耳朵,身材细瘦挺拔的狗,人们俗称“细狗”,跑的速度特别快,一般用来比赛。所以这种狗的价格也非常昂贵,几千元甚至几万元,有的品种还要从其他国家进口。
进行比赛前,参赌人员和围观人员下注,赌注从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一场赌局从下注到结束,也就是五六分钟的时间。“运气”好的人一天内就能赚几万甚至更多,收益很大。而且因为赌具是活的动物,无论是从精神上还是感官上都更刺激。正是因为这两点,使得赌徒“趋之若鹜”。
检察官提醒:远离赌博
本案中,三人为牟利开设赌场聚众赌博,最终也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捕入狱。而本起案件的参赌人员警方也正在进一步调查侦办中。那么三人触犯的开设赌场罪将会面临什么刑罚?参与赌博的人是否构成赌博罪呢?对此,承办检察官董柏艳向记者介绍道:“开设赌场罪”是指为他人赌博设立、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筹码、资金等组织赌博的行为。
本案中,三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是为了获取钱财,而不是为了消遣、娱乐,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三人为他人赌博设立、提供场所,因此,三人的行为构成了《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根据《刑法》规定,开设赌场罪将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而对于一般的参赌人员,如果经常出钱参赌,或以赌博为业,数额较大,可能就涉嫌赌博罪,情节一般或者数额较小的,也要受到治安拘留等行政处罚。
对于此案的发生,承办检察官也提醒广大群众,“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广大群众需引以为戒,远离赌博。切不可为了获取钱财铤而走险开赌场,以免害人害己。
红山晚报记者:赵美美
#德州爆料# 【入住客人真实信息与登记不一致 德州宁津速8酒店被重罚10万】9月19日晚,山东德州宁津警方开展全县旅馆业集中清查行动。期间,民警在检查德州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旗下的某酒店时,查验身份证件发现入住该酒店218房间的男子李某(男,40岁,山东省济阳县人)与酒店旅客登记信息不符,218房间系祝某(女,35岁,宁津县人)于当日20时登记,但未实际入住,李某有住宿事实但未登记个人信息。随后民警将李某带回公安局接受询问,并将速8酒店法人代表崔某(男,32岁,宁津县人)、速8酒店直接负责人赵某(女,32岁,宁津县人,系崔某妻子)传唤至宁津县公安局接受询问,该二人对不按规定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的违法事实无异议。9月21日,宁津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对德州天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处以十万元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人赵某处以一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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