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博烟台##烟台手造# 早安烟台,第七期 八仙剪纸脸谱文创
八仙传说,山东地方民间传说,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八仙过海传说把独具特色的“仙文化”与浓厚的世俗人情有机地融合在一起,是脍炙人口的山海传奇,其中不畏艰险的开拓精神代代相传。
八位仙人分别是世俗社会不同层次人物的代表,具有浓郁的人文色彩和地域风格,为民间文艺、工艺美术等各种艺术形式作品的创作提供了丰富的素材,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
读本将八仙文化、胶东剪纸、蓝关戏等烟台非物质文化遗产杂糅提炼,由更富趣味性的体验方式入手,层次分明地将传统文化的韵美传递广大民众。
合作团队简介
于靓,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毕业于山东艺术学院艺术设计专业,研究生期间重点研究非遗项目和文化产业,并致力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播。
刘慰文,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毕业于意大利米兰布雷拉美术学院视觉艺术系,擅长动漫设计以及版画制作,对摄影与装置艺术也有一定研究。
梁巧艳,国家级非遗—烟台剪纸项目市级代表性传承人,烟台市签约艺术家,第十二届烟台市青联委员。剪纸追求艺术性与思想性相统一,擅常原创纪实表达,将多种艺术形式融汇简括,进而形成个人独有的艺术风格。
八仙传说,山东地方民间传说,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八仙过海传说把独具特色的“仙文化”与浓厚的世俗人情有机地融合在一起,是脍炙人口的山海传奇,其中不畏艰险的开拓精神代代相传。
八位仙人分别是世俗社会不同层次人物的代表,具有浓郁的人文色彩和地域风格,为民间文艺、工艺美术等各种艺术形式作品的创作提供了丰富的素材,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
读本将八仙文化、胶东剪纸、蓝关戏等烟台非物质文化遗产杂糅提炼,由更富趣味性的体验方式入手,层次分明地将传统文化的韵美传递广大民众。
合作团队简介
于靓,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毕业于山东艺术学院艺术设计专业,研究生期间重点研究非遗项目和文化产业,并致力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播。
刘慰文,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毕业于意大利米兰布雷拉美术学院视觉艺术系,擅长动漫设计以及版画制作,对摄影与装置艺术也有一定研究。
梁巧艳,国家级非遗—烟台剪纸项目市级代表性传承人,烟台市签约艺术家,第十二届烟台市青联委员。剪纸追求艺术性与思想性相统一,擅常原创纪实表达,将多种艺术形式融汇简括,进而形成个人独有的艺术风格。
双高工佳作【明炉】
作者:范菊英(紫砂二厂老艺人)
(国家级高级工艺美术师)
(高级乡村振兴技艺师)
装饰:嵌银丝工艺
泥料:家藏原矿龙血砂
容量:200cc
工艺:全手工精制
简介:此《明炉壶》点、线、面之间的处理协调统一,过渡自然,技巧高超,嘴呈直流上翘,曲直大方,挺拔自然,出水爽利。耳形壶把端庄典雅,轮廓清晰,线条流畅,比例得当。壶嘴壶把前后呼应,风格统一;壶盖层次感强,弧度恰到好处,气韵横生,盎然生情。壶底圈做工细腻,端庄大气,使得整壶更显古拙而富有老味。
作者:范菊英(紫砂二厂老艺人)
(国家级高级工艺美术师)
(高级乡村振兴技艺师)
装饰:嵌银丝工艺
泥料:家藏原矿龙血砂
容量:200cc
工艺:全手工精制
简介:此《明炉壶》点、线、面之间的处理协调统一,过渡自然,技巧高超,嘴呈直流上翘,曲直大方,挺拔自然,出水爽利。耳形壶把端庄典雅,轮廓清晰,线条流畅,比例得当。壶嘴壶把前后呼应,风格统一;壶盖层次感强,弧度恰到好处,气韵横生,盎然生情。壶底圈做工细腻,端庄大气,使得整壶更显古拙而富有老味。
#鱼跃学术部# #鱼跃八点半#|第82期
#五院四系论文速递#
论文题目:《论<民法典>实施中的思维转化——从单行法思维到法典化思维》(王利明,载《中国社会科学》2022年第3期)
娃娃鱼荐语:本期推荐的文章主要从宏观层面论述了在民法典时代应由单行法思维向法典化思维转变的核心内涵,并通过一些典型的例子进行对应的论证。首先是确立以《民法典》作为为民商法体系基础性法律的主导地位,维护司法裁判统一性。其次是坚持体系性思维,借助《民法典》构建具有统一价值基础和全面视角的关于民事法律的观察,识别,解释以及补充体系。再次,要以统一思维处理好《民法典》与单行法之间的关系,确立解决具体纠纷时的适用规则,同时运用《民法典》的参照适用和引致条款增强两者之间的逻辑性和融贯性。最后,善于利用融贯思维作为解释,填补和发展《民法典》及其配套法律的重要方式,如正确处理民法中各种价值的位阶关系。只有坚持法典化思维,对其进行体系化观察和思考,才能正确贯彻《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范,同时为其他部门法领域提供有益参考推进科学化法典化进程。
作者简介:王利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一级教授、博士生导师
*作者简介来自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官网
**“鱼跃八点半”栏目简介:https://t.cn/A6xxeSRw
#五院四系论文速递#
论文题目:《论<民法典>实施中的思维转化——从单行法思维到法典化思维》(王利明,载《中国社会科学》2022年第3期)
娃娃鱼荐语:本期推荐的文章主要从宏观层面论述了在民法典时代应由单行法思维向法典化思维转变的核心内涵,并通过一些典型的例子进行对应的论证。首先是确立以《民法典》作为为民商法体系基础性法律的主导地位,维护司法裁判统一性。其次是坚持体系性思维,借助《民法典》构建具有统一价值基础和全面视角的关于民事法律的观察,识别,解释以及补充体系。再次,要以统一思维处理好《民法典》与单行法之间的关系,确立解决具体纠纷时的适用规则,同时运用《民法典》的参照适用和引致条款增强两者之间的逻辑性和融贯性。最后,善于利用融贯思维作为解释,填补和发展《民法典》及其配套法律的重要方式,如正确处理民法中各种价值的位阶关系。只有坚持法典化思维,对其进行体系化观察和思考,才能正确贯彻《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范,同时为其他部门法领域提供有益参考推进科学化法典化进程。
作者简介:王利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一级教授、博士生导师
*作者简介来自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官网
**“鱼跃八点半”栏目简介:https://t.cn/A6xxeSR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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