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书推荐# 好书推荐:《破晓时分》
书 名: 破晓时分
作 者:朱西宁
出 版 社: 河南文艺出版社
索 取 号:I247.5/0211/011
馆藏地点: 四楼中文图书借阅室
《破晓时分》是台湾文学家朱西甯先生的短篇小说集,收录十三部短篇经典,首次在大陆出版。人物从《铁浆》中的血气英雄扩展至普通市民,北地乡野传奇与台湾市镇风情相映照,古希腊式悲剧演变为普通人琐细日常与内心战场,呈现更为现代的深邃风景。《春去也》写春日里剿丝师傅的绵绵情思,《白坟》缅怀英雄的陨落,《偷谷贼》悼念正直的衰亡,《也是滋味》写已婚男子的意识流遐想。《福成白铁号》分别以一家四口人的视角,述说牢笼般滞闷的都市日常与生之疲倦。同名短篇《破晓时分》改写自宋代话本小说《错斩崔宁》,直指人与荒谬命运之间的纠葛,一幕震慑人心的悲剧,追问“堕落的过程,在我们每个人身上,是如何开始的?”
推荐理由:一本关于人之存在、人之欲念、人之性灵的小说集。台湾现代主义书写实验的开启者。
书 名: 破晓时分
作 者:朱西宁
出 版 社: 河南文艺出版社
索 取 号:I247.5/0211/011
馆藏地点: 四楼中文图书借阅室
《破晓时分》是台湾文学家朱西甯先生的短篇小说集,收录十三部短篇经典,首次在大陆出版。人物从《铁浆》中的血气英雄扩展至普通市民,北地乡野传奇与台湾市镇风情相映照,古希腊式悲剧演变为普通人琐细日常与内心战场,呈现更为现代的深邃风景。《春去也》写春日里剿丝师傅的绵绵情思,《白坟》缅怀英雄的陨落,《偷谷贼》悼念正直的衰亡,《也是滋味》写已婚男子的意识流遐想。《福成白铁号》分别以一家四口人的视角,述说牢笼般滞闷的都市日常与生之疲倦。同名短篇《破晓时分》改写自宋代话本小说《错斩崔宁》,直指人与荒谬命运之间的纠葛,一幕震慑人心的悲剧,追问“堕落的过程,在我们每个人身上,是如何开始的?”
推荐理由:一本关于人之存在、人之欲念、人之性灵的小说集。台湾现代主义书写实验的开启者。
“在自己门上贴广告也罚款?”广东深圳,金某本来经营一家小店铺,这两年不好经营,就寻思把门店转让出去,于是便在玻璃门上张贴了旺铺转让的广告,没想到却被城管罚款200元,金某不服。
金某也不是深圳本地人,头几年来到深圳打拼几年后,手里有点积蓄了就租了一个门面,做了点小买卖。但是这两年受影响比较大,实在是支撑不下去了,但是租金还没到期,只能将店铺转让出去,一解燃眉之急。
于是金某仿照他人做法,花了2毛钱在文印店打印了一张“旺铺转让”的纸条,贴在了自己家店铺的玻璃门上。然而没过两天,铺子没租出去,却收到了城管的处罚通知,罚款200元!第二天交齐。
金某不解,大家不都是这么做的吗?而且贴在自己的门上,有什么不妥。金某打电话给城管队,解释了店铺目前的困境,请求撤销处罚。对方只说是依规执法,处罚已经做出,撤销不了,而且限期内不交罚款手机会被停机。
按照《深圳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35条规定:禁止在建筑物的外墙、市政设备设施、管线等户外设施和树木上张贴、涂写、刻画,违反规定的,责令清理,每处并处罚款200元。
如果城管非要以此条例对金某处罚,某种程度也能说得过去。但是金某也有些许的委屈,特殊时期,每一分钱对自己都很有用,况且金某还有许多疑问:
1.该条例有没有具体细则?来规定店铺的玻璃门属不属于建筑物外墙?
2.金某张贴的店铺转让信息,属于正常的广告行为,还是乱涂乱画?如何界定?
3.如果确属违反规定,能不能不要一上来就罚款,打电话过来肯定会撕掉的,对于拒不改正的,可以罚款。
4.普通市民对于地方性法规的确不太了解,能不能先给大伙普普法?防范于未然不更好吗!
事实上,普通市民对大街小巷的小广告、乱贴乱画行为确实很反感,市政部门也是想了各种办法来治理,处罚的确是办法之一。但是如何区别对待正常的广告需求,以及善意的广告行为,而不是一刀切。虽然增加了调查核实的工作量,但是是不是也避免了很多误解呢?
好在最后,此事被媒体曝光以后,城管部门撤销了罚金的决定,改为批评教育。
结果虽然令人稍感欣慰,但是网友还是有不少疑问的地方:
1.玻璃门是不是在建筑的外墙外面?广告是贴在门内还是门外,这些都有可能对结果的认定产生影响,是不是先要调查清楚?
2.如果想罚,去公共厕所、公交站牌看看,随便一个地方就能逮住很多违规者?
3.不交罚款,手机停机是怎么做到的?
看来,打击破坏市容市貌的乱涂、乱贴、乱画行为,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对此,你怎么看?你支持对金某的处罚吗?欢迎讨论。(鬼谷子说法)
金某也不是深圳本地人,头几年来到深圳打拼几年后,手里有点积蓄了就租了一个门面,做了点小买卖。但是这两年受影响比较大,实在是支撑不下去了,但是租金还没到期,只能将店铺转让出去,一解燃眉之急。
于是金某仿照他人做法,花了2毛钱在文印店打印了一张“旺铺转让”的纸条,贴在了自己家店铺的玻璃门上。然而没过两天,铺子没租出去,却收到了城管的处罚通知,罚款200元!第二天交齐。
金某不解,大家不都是这么做的吗?而且贴在自己的门上,有什么不妥。金某打电话给城管队,解释了店铺目前的困境,请求撤销处罚。对方只说是依规执法,处罚已经做出,撤销不了,而且限期内不交罚款手机会被停机。
按照《深圳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35条规定:禁止在建筑物的外墙、市政设备设施、管线等户外设施和树木上张贴、涂写、刻画,违反规定的,责令清理,每处并处罚款200元。
如果城管非要以此条例对金某处罚,某种程度也能说得过去。但是金某也有些许的委屈,特殊时期,每一分钱对自己都很有用,况且金某还有许多疑问:
1.该条例有没有具体细则?来规定店铺的玻璃门属不属于建筑物外墙?
2.金某张贴的店铺转让信息,属于正常的广告行为,还是乱涂乱画?如何界定?
3.如果确属违反规定,能不能不要一上来就罚款,打电话过来肯定会撕掉的,对于拒不改正的,可以罚款。
4.普通市民对于地方性法规的确不太了解,能不能先给大伙普普法?防范于未然不更好吗!
事实上,普通市民对大街小巷的小广告、乱贴乱画行为确实很反感,市政部门也是想了各种办法来治理,处罚的确是办法之一。但是如何区别对待正常的广告需求,以及善意的广告行为,而不是一刀切。虽然增加了调查核实的工作量,但是是不是也避免了很多误解呢?
好在最后,此事被媒体曝光以后,城管部门撤销了罚金的决定,改为批评教育。
结果虽然令人稍感欣慰,但是网友还是有不少疑问的地方:
1.玻璃门是不是在建筑的外墙外面?广告是贴在门内还是门外,这些都有可能对结果的认定产生影响,是不是先要调查清楚?
2.如果想罚,去公共厕所、公交站牌看看,随便一个地方就能逮住很多违规者?
3.不交罚款,手机停机是怎么做到的?
看来,打击破坏市容市貌的乱涂、乱贴、乱画行为,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对此,你怎么看?你支持对金某的处罚吗?欢迎讨论。(鬼谷子说法)
天威虎建设作品荣获2022年度“最具匠心阅读空间”称号
阅读空间,作为提供阅读者的特定区域,是知识、思考的港湾,寄托着阅读者的爱与期冀。为推动全民阅读,助力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开展第四届“最具匠心阅读空间”展评活动,旨在选取南京范围内,在阅读空间装修风格、功能设计、空间布局、安全防护等方面独具特色又具备一定参考借鉴意义,宣传阅读空间布局设计、节能环保等方面的实践技巧和经验。
活动开展以来,得到普通市民、企事业单位、项目设计师等积极支持,组委会共收到作品149组(个),经过资格审核、内容审查、专家初评,从公共、家庭、单位阅读空间中遴选出30组作品,在“南京建设”微信公众号进行网络展示和投票评选,经过激烈的角逐和组委会综合评分,天威虎建设选送作品荣获2022年度“最具匠心阅读空间”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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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开展以来,得到普通市民、企事业单位、项目设计师等积极支持,组委会共收到作品149组(个),经过资格审核、内容审查、专家初评,从公共、家庭、单位阅读空间中遴选出30组作品,在“南京建设”微信公众号进行网络展示和投票评选,经过激烈的角逐和组委会综合评分,天威虎建设选送作品荣获2022年度“最具匠心阅读空间”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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