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数线公布!】近日,宁夏党建网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2022年区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2022年区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相关规定,经研究,现将2022年区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年区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除以下4个职位(专业性强、报考人数少)划定为45分外,其他职位均划定为50分。4个职位具体为: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机关处室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一)职位(职位代码017001);
2.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机关处室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一)职位(职位代码025001);
3.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机关处室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二)职位(职位代码025002);
4.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宁夏退耕还林与三北工作站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职位代码040003)。
二、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从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面试开考比例确定(名单见附件)。遴选名额为2名及以下的职位,面试开考比例为3:1;遴选名额为3名及以上的职位,面试开考比例为2:1。面试环节加试专业测试的职位,按照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因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导致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职位,在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后仍未达到面试开考比例的职位,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三、资格复审由各遴选机关负责组织实施,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报名推荐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年度考核表复印件、遴选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等。凡有关材料不齐、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报考者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结束后,各遴选机关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2022年区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考察等工作。
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咨询电话:0951—6669353、6669312、6669379
识别二维码可查看
宁夏回族自治区2022年
区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一、2022年区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除以下4个职位(专业性强、报考人数少)划定为45分外,其他职位均划定为50分。4个职位具体为: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机关处室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一)职位(职位代码017001);
2.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机关处室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一)职位(职位代码025001);
3.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机关处室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二)职位(职位代码025002);
4.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宁夏退耕还林与三北工作站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职位代码040003)。
二、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从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面试开考比例确定(名单见附件)。遴选名额为2名及以下的职位,面试开考比例为3:1;遴选名额为3名及以上的职位,面试开考比例为2:1。面试环节加试专业测试的职位,按照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因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导致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职位,在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后仍未达到面试开考比例的职位,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三、资格复审由各遴选机关负责组织实施,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报名推荐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年度考核表复印件、遴选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等。凡有关材料不齐、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报考者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结束后,各遴选机关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2022年区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考察等工作。
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咨询电话:0951—6669353、6669312、6669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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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2022年
区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南通市海门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2022年第9号通告】
为进一步巩固疫情防控成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疫情形势,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即日起,所有人员进出商超、农贸市场、餐饮场所、沿街店铺等各类公共场所,以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含出租车、网约车等)须提供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没有智能手机的老人等,由所在社区<村居>出具核酸检测采样证明),各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农批市场等重点场所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2.行程卡带*人员、健康码红黄码人员不得进入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含出租车、网约车)。
3.所有重点场所、重点岗位的从业人员,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核酸检测按“应检尽检”要求执行,凡是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应时间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一律不得上岗工作。
4.对无故不参加全员核酸检测的人员,如被确定为密接、次密接以及其他经研判需要集中隔离的人员,其本人及共同居住人员的所有隔离费用自行承担。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感谢广大市民的理解、支持和配合。#疫情##群防群控全民战役#
南通市海门区新冠肺炎
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4月21日
为进一步巩固疫情防控成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疫情形势,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即日起,所有人员进出商超、农贸市场、餐饮场所、沿街店铺等各类公共场所,以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含出租车、网约车等)须提供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没有智能手机的老人等,由所在社区<村居>出具核酸检测采样证明),各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农批市场等重点场所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2.行程卡带*人员、健康码红黄码人员不得进入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含出租车、网约车)。
3.所有重点场所、重点岗位的从业人员,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核酸检测按“应检尽检”要求执行,凡是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应时间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一律不得上岗工作。
4.对无故不参加全员核酸检测的人员,如被确定为密接、次密接以及其他经研判需要集中隔离的人员,其本人及共同居住人员的所有隔离费用自行承担。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感谢广大市民的理解、支持和配合。#疫情##群防群控全民战役#
南通市海门区新冠肺炎
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4月21日
【城阳区关于开展第八轮全员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的公告】特别提醒
对本轮全员核酸检测采样漏采人员,取消其后期核酸检测免费资格;纳入核酸检测范围的人群,不参加统一组织核酸检测的,涉嫌违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五十一条,有关单位和个人不配合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可能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将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刑事责任。
广大居民朋友们:
为继续从严从紧抓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四早”要求,做到快速响应、妥善应对、高效处置,干净彻底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歼灭战。针对当前全国疫情防控形势,经过综合研判,决定在全区开展第八轮全员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人员范围
城阳区全部居民(含户籍人口、暂住人口、流动人口及外籍人员等),接种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未满48小时的人员不参加本轮核酸检测,并请主动向所在街道、社区报备。
二、时间和地点
(一)采样时间
https://t.cn/A663yYHZ ,原则上12小时内完成采样。各街道、高新区防指办、高新便民服务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将采样时间适当调整。
(二)采样地点
各街道、高新区防指办、高新便民服务中心就近设置采样点(采样点信息附后),请关注区及各街道、高新区防指办、高新便民服务中心发布的信息。
三、注意事项
(一)请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并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在街道、社区工作人员通知的指定时段,到指定采样点开展核酸检测。单独前往采样、不使用智能手机的老人,请您准备好身份证和记有手机号码的小纸条;没有身份证的儿童,请家长随身携带好家庭户口本;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师生员工的核酸检测工作由区教育体育局按上级有关要求组织实施,不参与本轮全员核酸检测;全区各高校师生员工的核酸检测工作由属地街道负责组织实施。
(二)请注意出行安全、合理调配时间,提前安排好生产生活。若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暂时不要前往集中采样点,请告知所在街道、社区,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请严格排队等候保持“1米线”,采样时保持“3米线”距离,维护好现场秩序,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安排,排队时不得随意更换采集通道。主动帮助老年人和未成年人,讲公德、重品德,不抽烟、不聚集、不聊天,防止交叉感染。
(四)居民完成采样后,请在现场工作人员统一指挥下,按照规定路径尽快离开采样点返回家中或单位。
(五)对于行动不便的独居老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请及时向所在社区工作人员报备,街道将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安排上门采样服务。
(六)接受核酸检测是所有居民应尽的义务,请广大居民、常住人口和外来人员积极主动配合,确保做到不落一户、不漏一人、应检尽检。
(七)全员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后,未能提供市内核酸检测依据或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进入超市、医院、学校、车站、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共场所。
(八)落实法律责任,对本轮全员核酸检测采样漏采人员,取消其后期核酸检测免费资格;纳入核酸检测范围的人群,不参加统一组织核酸检测的,涉嫌违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五十一条,有关单位和个人不配合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可能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将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刑事责任。
(九)本轮全员核酸检测结束后,全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将立即分行业开展核查,对核查发现该区域内未完成本轮核酸检测的行业从业人员,将暂停其从业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
城阳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14日
对本轮全员核酸检测采样漏采人员,取消其后期核酸检测免费资格;纳入核酸检测范围的人群,不参加统一组织核酸检测的,涉嫌违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五十一条,有关单位和个人不配合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可能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将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刑事责任。
广大居民朋友们:
为继续从严从紧抓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四早”要求,做到快速响应、妥善应对、高效处置,干净彻底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歼灭战。针对当前全国疫情防控形势,经过综合研判,决定在全区开展第八轮全员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人员范围
城阳区全部居民(含户籍人口、暂住人口、流动人口及外籍人员等),接种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未满48小时的人员不参加本轮核酸检测,并请主动向所在街道、社区报备。
二、时间和地点
(一)采样时间
https://t.cn/A663yYHZ ,原则上12小时内完成采样。各街道、高新区防指办、高新便民服务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将采样时间适当调整。
(二)采样地点
各街道、高新区防指办、高新便民服务中心就近设置采样点(采样点信息附后),请关注区及各街道、高新区防指办、高新便民服务中心发布的信息。
三、注意事项
(一)请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并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在街道、社区工作人员通知的指定时段,到指定采样点开展核酸检测。单独前往采样、不使用智能手机的老人,请您准备好身份证和记有手机号码的小纸条;没有身份证的儿童,请家长随身携带好家庭户口本;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师生员工的核酸检测工作由区教育体育局按上级有关要求组织实施,不参与本轮全员核酸检测;全区各高校师生员工的核酸检测工作由属地街道负责组织实施。
(二)请注意出行安全、合理调配时间,提前安排好生产生活。若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暂时不要前往集中采样点,请告知所在街道、社区,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请严格排队等候保持“1米线”,采样时保持“3米线”距离,维护好现场秩序,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安排,排队时不得随意更换采集通道。主动帮助老年人和未成年人,讲公德、重品德,不抽烟、不聚集、不聊天,防止交叉感染。
(四)居民完成采样后,请在现场工作人员统一指挥下,按照规定路径尽快离开采样点返回家中或单位。
(五)对于行动不便的独居老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请及时向所在社区工作人员报备,街道将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安排上门采样服务。
(六)接受核酸检测是所有居民应尽的义务,请广大居民、常住人口和外来人员积极主动配合,确保做到不落一户、不漏一人、应检尽检。
(七)全员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后,未能提供市内核酸检测依据或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进入超市、医院、学校、车站、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共场所。
(八)落实法律责任,对本轮全员核酸检测采样漏采人员,取消其后期核酸检测免费资格;纳入核酸检测范围的人群,不参加统一组织核酸检测的,涉嫌违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五十一条,有关单位和个人不配合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可能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将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刑事责任。
(九)本轮全员核酸检测结束后,全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将立即分行业开展核查,对核查发现该区域内未完成本轮核酸检测的行业从业人员,将暂停其从业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
城阳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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