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报备 提供线索 有奖励!】
为进一步有效管控疫情传播“风险源”
鼓励广大群众主动参与疫情防控
梁溪区、滨湖区、经开区、惠山区等地发出提醒
#有奖征集疫情防控线索#
欢迎大家及时提供
【梁溪区】
为进一步有效管控疫情传播“风险源”,充分发动广大群众参与疫情防控的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规定,梁溪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现向社会公开征集疫情防控线索,有关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内容
1、近两周内有重点风险区域旅居史、重点风险区域人员接触史以及新冠肺炎病例接触史、应予以隔离未进行隔离的人员信息;
2、未按规定居家、严格居家健康监测以及在居家、严格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私自外出的人员信息;
3、由疫情地区(范围为设区市、直辖市为区)抵达梁溪,应报备但未报备人员信息;
4、重点公共场所扫码发现健康码或行程码为红码、黄码人员。
二、线索奖励标准
1、提供有入境未满28天、重点风险区域旅居史、重点疫区人员接触史以及新冠肺炎病例接触史的人员信息、应予以隔离未进行隔离的人员线索,经查线索真实有价值的,给予首位线索提供人1000元奖励。
2、提供未按规定居家、严格居家健康监测以及在居家、严格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私自外出人员信息的,经查线索真实有价值的,给予首位线索提供人500元奖励。
3、提供由疫情地区(范围为设区市、直辖市为区)抵达梁溪人员信息的,经查该人属重点管控对象、应报备但未报备的,给予首位线索提供人300元奖励。
4、重点公共场所扫码发现健康码或行程码为红码、黄码人员,经查线索真实有价值的,分别给予扫码工作人员500元和300元奖励。
5、对举报人提供线索查证后,被举报人经核酸检测确诊阳性的,在原有奖励基础上再奖励线索提供人10000元。
三、线索举报电话(图1)
四、其他事项
1、提供的线索在入境、国内重点风险区域来梁溪返梁溪人员主动报备、社区网格员等工作人员排查出以及公安大数据推送的人员信息排查出之前,方按有效线索统计。
2、通过窃取、欺诈或者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手段获得信息,以及提供虚假线索、投机举报、故意谎报、借机诬告陷害、打击报复他人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各街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对线索进行甄别和核准,符合奖励标准的,将第一时间通知线索提供人领取奖励;线索核实无效的,不予奖励;多人提供同一有效线索的,奖励首位线索提供人;匿名提供线索的,不予奖励。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由梁溪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负责解释。
梁溪区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3月10日
【滨湖区】
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近期如果有外省及省内风险地区返锡情况的,请您主动报备,这是责任也是义务。如果您了解到身边的疫情防控线索,也欢迎您及时向我们提供。
一、线索具体内容
1.近两周内有重点风险区域旅居史,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等有接触史的人员信息;
2.未按要求居家健康监测的人员信息;
3.重点公共场所扫码发现健康码为红码、黄码人员信息。
二、奖励标准
1.提供线索人员应提供被反映对象姓名、现居住地址等相关情况。提供线索应当为各级指挥部还没有掌握的新线索,经查证属实且有价值的,每条给予200-2000元奖励。多个提供线索人员分别反映同一情况的,奖励第一时间提供线索人员。对被反映对象核酸检测确诊阳性的,原有基础上再奖励20000元。
2.如果滨湖居民从外省市回到滨湖后第一时间主动上报社区并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公布前做到非必要不出行、不聚集、不去人员密集场所,万一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将给予10000元奖励。
三、疫情防控线索联系方式
0510-81178780
四、其他事项
1.严格为提供线索人员保密,尊重提供线索人员意愿可受理匿名反映。
2.对于故意捏造事实或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不主动上报被他人举报且核酸检测阳性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3.本公告由无锡市滨湖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4.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无锡市滨湖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11日
【经开区】
为进一步有效管控疫情传播“风险源”,充分发动广大群众参与疫情防控的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规定,无锡经济开发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现向社会公开征集疫情防控线索,有关通告如下:
线索征集内容
1.近两周内有重点风险区域旅居史、重点风险区域人员接触史以及新冠肺炎病例接触史、应予以隔离未进行隔离的人员信息;
2.未按规居家、严格居家健康监测及私自外出的。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毛巾等遮住口鼻,咳嗽或打喷嚏后洗手,避免用手触摸眼睛、鼻或口。
3.由疫情地区(范围为设区市、直辖市为区)抵达无锡经济开发区,应报备但未报备人员信息;
4.重点公共场所扫码发现健康码或行程码为红码、黄码人员。
线索奖励标准
1.提供有入境未满28天、重点风险区域旅居史、重点疫区人员接触史以及新冠肺炎病例接触史的人员信息、应予以隔离未进行隔离的人员线索,经查证属实且有价值的,每条给予200-2000元奖励,多个提供线索人员分别反映同一情况的,奖励首位线索提供人。
2.提供未按规定居家、严格居家健康监测以及在居家、严格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私自外出人员信息的,经查证属实且有价值的,给予首位线索提供人500元奖励。
3.提供由疫情地区(范围为设区市、直辖市为区)抵达无锡经济开发区人员信息的,经查该人属重点管控对象、应报备但未报备的,给予首位线索提供人300元奖励。
4.重点公共场所扫码发现健康码或行程码为红码、黄码人员,经查证属实且有价值的,分别给予扫码工作人员500元、300元奖励。
5.对举报人提供线索查证后,被举报人经核酸检测确诊阳性的,在原有奖励基础上再奖励线索提供人20000元。
6.如果无锡经济开发区居民从外省市回来第一时间主动上报社区并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公布前做到非必要不出行、不聚集、不去人员密集场所,如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将给予10000元奖励。
线索举报电话
0510-80580080
其他事项
1.提供的线索在入境、国内重点风险区域往返无锡经济开发区人员主动报备、社区网格员等工作人员排查出以及公安大数据推送的人员信息排查出之前,方按有效线索统计。
2.通过窃取、欺诈或者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手段获得信息,以及提供虚假线索、投机举报、故意谎报、借机诬告陷害、打击报复他人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各街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对线索进行甄别和核准,符合奖励标准的,将第一时间通知线索提供人领取奖励;线索核实无效的,不予奖励;多人提供同一有效线索的,奖励首位线索提供人;匿名提供线索的,不予奖励。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由无锡经济开发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负责解释。
无锡经济开发区
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3月12日
【惠山区】
关于部分重点地区来惠返惠人员健康管理的提醒
当前,全球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国内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局部暴发态势,且上海市新冠疫情溢入我区风险较大,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进一步压实“四方”责任,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现向广大市民提醒如下:
一、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与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的人员,原则上不来惠山,如确需来惠山,应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二、有上海市全域旅居史的人员抵锡后应第一时间通过“入锡申报系统”进行自主申报,并向所在社区、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告,主动配合落实14天健康管理(离开上海之日起),抵锡后的前3天居家健康监测(实施健康码赋黄码、每天一次上门核酸检测、不得出门、单人单间、同住人员同步核酸检测)、后续实施健康监测至离开上海满14天,前7天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第10、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三、对有浙江、广东、山东、吉林4个省行程卡带*人员或上述4个省被列入管控地区所在设区市的旅居史人员,抵锡后应第一时间通过“入锡申报系统”进行自主申报,并向所在社区、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告,主动配合落实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
四、各镇(街道)、村(社区))、企事业单位、惠山城铁站、酒店宾馆等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对有上述五省市人员的信息摸排和登记报告,按要求严格落实相关人员核酸检测和健康管理,形成底数清、人员准、数据实的信息闭环。
五、非必要请不要前往有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的城市,如确需前往,应在出发前和返回前及时向所在社区、单位报告,期间做好个人防护,记录好个人的行程轨迹,返回后按要求配合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请广大市民朋友继续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并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积极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对违反有关规定拒不配合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另外,近期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本土阳性感染者报告地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旅居史的来惠返惠人员,在抵惠后立即向所在村(社区)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备,积极配合做好信息登记、核酸检测、健康管理等疫情防控措施。按规定及时完成主动报备后检测为新冠阳性者奖励1万元,被判为外地密接者奖励3000元。对逾期不报、故意隐瞒的,公安机关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惠山区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3月11日
五省市重点关注城市(图2)
备注:重点关注城市后期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实行动态调整。
区级及各镇(街道)新冠疫情防控24小时联系电话(图3)
#无锡疫情防控#
为进一步有效管控疫情传播“风险源”
鼓励广大群众主动参与疫情防控
梁溪区、滨湖区、经开区、惠山区等地发出提醒
#有奖征集疫情防控线索#
欢迎大家及时提供
【梁溪区】
为进一步有效管控疫情传播“风险源”,充分发动广大群众参与疫情防控的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规定,梁溪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现向社会公开征集疫情防控线索,有关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内容
1、近两周内有重点风险区域旅居史、重点风险区域人员接触史以及新冠肺炎病例接触史、应予以隔离未进行隔离的人员信息;
2、未按规定居家、严格居家健康监测以及在居家、严格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私自外出的人员信息;
3、由疫情地区(范围为设区市、直辖市为区)抵达梁溪,应报备但未报备人员信息;
4、重点公共场所扫码发现健康码或行程码为红码、黄码人员。
二、线索奖励标准
1、提供有入境未满28天、重点风险区域旅居史、重点疫区人员接触史以及新冠肺炎病例接触史的人员信息、应予以隔离未进行隔离的人员线索,经查线索真实有价值的,给予首位线索提供人1000元奖励。
2、提供未按规定居家、严格居家健康监测以及在居家、严格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私自外出人员信息的,经查线索真实有价值的,给予首位线索提供人500元奖励。
3、提供由疫情地区(范围为设区市、直辖市为区)抵达梁溪人员信息的,经查该人属重点管控对象、应报备但未报备的,给予首位线索提供人300元奖励。
4、重点公共场所扫码发现健康码或行程码为红码、黄码人员,经查线索真实有价值的,分别给予扫码工作人员500元和300元奖励。
5、对举报人提供线索查证后,被举报人经核酸检测确诊阳性的,在原有奖励基础上再奖励线索提供人10000元。
三、线索举报电话(图1)
四、其他事项
1、提供的线索在入境、国内重点风险区域来梁溪返梁溪人员主动报备、社区网格员等工作人员排查出以及公安大数据推送的人员信息排查出之前,方按有效线索统计。
2、通过窃取、欺诈或者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手段获得信息,以及提供虚假线索、投机举报、故意谎报、借机诬告陷害、打击报复他人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各街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对线索进行甄别和核准,符合奖励标准的,将第一时间通知线索提供人领取奖励;线索核实无效的,不予奖励;多人提供同一有效线索的,奖励首位线索提供人;匿名提供线索的,不予奖励。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由梁溪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负责解释。
梁溪区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3月10日
【滨湖区】
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近期如果有外省及省内风险地区返锡情况的,请您主动报备,这是责任也是义务。如果您了解到身边的疫情防控线索,也欢迎您及时向我们提供。
一、线索具体内容
1.近两周内有重点风险区域旅居史,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等有接触史的人员信息;
2.未按要求居家健康监测的人员信息;
3.重点公共场所扫码发现健康码为红码、黄码人员信息。
二、奖励标准
1.提供线索人员应提供被反映对象姓名、现居住地址等相关情况。提供线索应当为各级指挥部还没有掌握的新线索,经查证属实且有价值的,每条给予200-2000元奖励。多个提供线索人员分别反映同一情况的,奖励第一时间提供线索人员。对被反映对象核酸检测确诊阳性的,原有基础上再奖励20000元。
2.如果滨湖居民从外省市回到滨湖后第一时间主动上报社区并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公布前做到非必要不出行、不聚集、不去人员密集场所,万一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将给予10000元奖励。
三、疫情防控线索联系方式
0510-81178780
四、其他事项
1.严格为提供线索人员保密,尊重提供线索人员意愿可受理匿名反映。
2.对于故意捏造事实或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不主动上报被他人举报且核酸检测阳性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3.本公告由无锡市滨湖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4.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无锡市滨湖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11日
【经开区】
为进一步有效管控疫情传播“风险源”,充分发动广大群众参与疫情防控的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规定,无锡经济开发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现向社会公开征集疫情防控线索,有关通告如下:
线索征集内容
1.近两周内有重点风险区域旅居史、重点风险区域人员接触史以及新冠肺炎病例接触史、应予以隔离未进行隔离的人员信息;
2.未按规居家、严格居家健康监测及私自外出的。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毛巾等遮住口鼻,咳嗽或打喷嚏后洗手,避免用手触摸眼睛、鼻或口。
3.由疫情地区(范围为设区市、直辖市为区)抵达无锡经济开发区,应报备但未报备人员信息;
4.重点公共场所扫码发现健康码或行程码为红码、黄码人员。
线索奖励标准
1.提供有入境未满28天、重点风险区域旅居史、重点疫区人员接触史以及新冠肺炎病例接触史的人员信息、应予以隔离未进行隔离的人员线索,经查证属实且有价值的,每条给予200-2000元奖励,多个提供线索人员分别反映同一情况的,奖励首位线索提供人。
2.提供未按规定居家、严格居家健康监测以及在居家、严格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私自外出人员信息的,经查证属实且有价值的,给予首位线索提供人500元奖励。
3.提供由疫情地区(范围为设区市、直辖市为区)抵达无锡经济开发区人员信息的,经查该人属重点管控对象、应报备但未报备的,给予首位线索提供人300元奖励。
4.重点公共场所扫码发现健康码或行程码为红码、黄码人员,经查证属实且有价值的,分别给予扫码工作人员500元、300元奖励。
5.对举报人提供线索查证后,被举报人经核酸检测确诊阳性的,在原有奖励基础上再奖励线索提供人20000元。
6.如果无锡经济开发区居民从外省市回来第一时间主动上报社区并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公布前做到非必要不出行、不聚集、不去人员密集场所,如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将给予10000元奖励。
线索举报电话
0510-80580080
其他事项
1.提供的线索在入境、国内重点风险区域往返无锡经济开发区人员主动报备、社区网格员等工作人员排查出以及公安大数据推送的人员信息排查出之前,方按有效线索统计。
2.通过窃取、欺诈或者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手段获得信息,以及提供虚假线索、投机举报、故意谎报、借机诬告陷害、打击报复他人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各街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对线索进行甄别和核准,符合奖励标准的,将第一时间通知线索提供人领取奖励;线索核实无效的,不予奖励;多人提供同一有效线索的,奖励首位线索提供人;匿名提供线索的,不予奖励。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由无锡经济开发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负责解释。
无锡经济开发区
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3月12日
【惠山区】
关于部分重点地区来惠返惠人员健康管理的提醒
当前,全球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国内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局部暴发态势,且上海市新冠疫情溢入我区风险较大,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进一步压实“四方”责任,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现向广大市民提醒如下:
一、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与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的人员,原则上不来惠山,如确需来惠山,应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二、有上海市全域旅居史的人员抵锡后应第一时间通过“入锡申报系统”进行自主申报,并向所在社区、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告,主动配合落实14天健康管理(离开上海之日起),抵锡后的前3天居家健康监测(实施健康码赋黄码、每天一次上门核酸检测、不得出门、单人单间、同住人员同步核酸检测)、后续实施健康监测至离开上海满14天,前7天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第10、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三、对有浙江、广东、山东、吉林4个省行程卡带*人员或上述4个省被列入管控地区所在设区市的旅居史人员,抵锡后应第一时间通过“入锡申报系统”进行自主申报,并向所在社区、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告,主动配合落实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
四、各镇(街道)、村(社区))、企事业单位、惠山城铁站、酒店宾馆等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对有上述五省市人员的信息摸排和登记报告,按要求严格落实相关人员核酸检测和健康管理,形成底数清、人员准、数据实的信息闭环。
五、非必要请不要前往有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的城市,如确需前往,应在出发前和返回前及时向所在社区、单位报告,期间做好个人防护,记录好个人的行程轨迹,返回后按要求配合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请广大市民朋友继续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并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积极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对违反有关规定拒不配合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另外,近期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本土阳性感染者报告地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旅居史的来惠返惠人员,在抵惠后立即向所在村(社区)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备,积极配合做好信息登记、核酸检测、健康管理等疫情防控措施。按规定及时完成主动报备后检测为新冠阳性者奖励1万元,被判为外地密接者奖励3000元。对逾期不报、故意隐瞒的,公安机关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惠山区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3月11日
五省市重点关注城市(图2)
备注:重点关注城市后期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实行动态调整。
区级及各镇(街道)新冠疫情防控24小时联系电话(图3)
#无锡疫情防控#
#关注2022全国两会# 【专访全国人大代表韩德云:#网暴本身不是立法可解决的问题#, 更应该从道德规范去约束】网络暴力依旧凶猛,“按键伤人”的现象时有发生。
从杭州取快递女子被造谣出轨案,到网红“罗小猫猫子”直播中喝农药自杀悲剧,再到近期的寻亲男孩刘学州事件,网络暴力一次次露出狰狞的面孔,让人防不胜防。
近期,北京青年报记者专访了全国人大代表、中联律师事务所重庆办公室执行合伙人韩德云。
北青报:目前,对网络暴力的界定是怎样的?
韩德云:网络暴力是一个通俗的说法,通常指人们在网上使用非正常的、可能涉及人身伤害的侮辱性语言,对他人进行人格攻击的行为。
所有网络暴力事件的背后其实是不同价值观、不同人生经历、方方面各不相同的个人,对同一件事发表的不同看法。如果这些不同看法在言语表达上超出了正常探讨、发表意见的平和限度,使用了不礼貌,甚至侮辱性、攻击性的言语,就会上升为“暴力”行为。
“网络暴力”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用语。从法律上讲,网络暴力不过是一种集中了一堆难听、粗俗、肮脏言辞的群体骂人行为,受害人被侵害的是自己的人格权,涉及民法典的“人格权保护”条款。现实生活中,网络暴力给很多人造成的伤害后果可能很严重,比如我们看到了不少因不堪忍受网暴而自杀的人如刘学州,但是法律上对网暴进行惩罚的力度其实是比较轻的。就像两个人当街骂架,如果一方或多方使用了不好听的、甚至侮辱人格的语言,在民法典规定的范围内,就构成了人身受辱为主要内容的人身权侵害事件,法律会要求侵权人主要承担民事责任,民事责任不外乎赔礼道歉、消除不良影响,有时还涉及经济补偿性的赔偿责任,但基本不触及刑事责任。所以我们也很少见到因为谁骂谁构成了“犯罪”。只有在特定的情形下,比如说,对英雄烈士进行的侮辱性表达,就可能容易构成了犯罪。但对一般人的人身权侵害来讲,很少会产生构成“犯罪”的后果。
北青报:有代表建议,网络暴力事件应该可公诉、或者专门立法,您怎么看待这个建议?
韩德云:这不是法律立法可以解决的问题。现行法律本身是有规定的,比如宪法,尤其是民法典等,都是有规定而且规定得很清楚的。一个人或一群人在网上骂和在线下骂,其实没什么太大区别。不过,线上骂的话,因为互联网传播的开放性,很容易引起暴风骤雨般的激烈效果,造成的人格伤害也就非同小可。
我认为,除了针对英雄烈士等特定个体引发的网暴,可能构成犯罪并提起公诉之外,网暴本身不是立法要解决的问题,而是我们应该怎么看待“网暴”这种现象,以及该从哪里去制止、制约网络暴力现象的产生,这才是比较重要的话题。
北青报:您觉得如果法律规定已经有了,还要靠哪些行为才能制约网暴呢?道德吗?道德本身肯定很重要的。
韩德云:是的。网络暴力总体是一个被网络放大了的语言暴力,不是现实中扔石头、打耳光这样直接的人身侵害。这种情况下如何去制约?我认为更多还是要从道德上去规范、去引领,只有当我们整个社会更多人变得更文明,网暴才会减少。
现实中一些受到网络暴力的人,如果认为自己受到了人身伤害,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可以去追究相关人的民事责任。如果觉得媒体对他造成了伤害,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去追究媒体的责任。
事实上我们已经看到了类似不少这样的案例。在现实生活中,比如平台公司、传媒,对有些名人传播谣言构成人身侵害,基本是一告一个准,这种案例各地都有。
北青报:我们注意到,最近很多个案都与网络暴力有关,比如杭州取快递女子被造谣出轨案,比如寻亲男孩刘学州事件,网络暴力一次次露出狰狞的面孔,让人防不胜防。您怎么看这些事件?
韩德云:第一,我们的社会因为互联网正成为一个开放的社会,没有任何一个人一件事的评价,只有一种声音。如果我们希望通过互联网去发表言论,不管是评价别人的行为,还是把自己的行为或观点曝光给整个社会知晓,从而寻求社会的理解、同情或支持,就一定要意识到这个社会是多元的,从来就不会只有一种声音,没有任何一种行为或观点可以得到一边倒的赞美和肯定。这个社会愈来愈复杂,同一件事一定有很多不同的看法,不管这些看法是真的假的,但一定是不同的。
所以,一个人如果要通过互联网表达观点,一定要有一个心理准备,就是接受不同情你、不理解你,甚至还要批评你、攻击你的这么一种观点的表述。
第二,在互联网媒介愈来愈发达的公共社会,一定要注意不要轻易把自己的隐私暴露给社会公众。社会公众对个人隐私有天生的探究、评说爱好,不管出于什么样的原因,任何一个人如果不是发表观点,而是自己把隐私暴露给社会,就要有强大的心理能力去接受一个多元的社会对你隐私的追踪和评价。如果没有足够的心理准备,我奉劝大家不要轻易在互联网上讲自己的故事。珍惜个人隐私,比什么都重要,这个社会有多少流量、有多少荣誉、有多少金钱,是值得你用隐私去换取的。
第三,即使有涉世不深的人,不管因什么原因暴露了自己的隐私,希望得到社会的同情和理解,在面对整个社会有不同看法的情况下,我们的媒体媒介平台一定要用正确的社会伦理价值观,去为舆论引航导向。不应该把某个人的隐私去刻意曝光,更不应为追求轰动效应而推波助澜。
最后,我们利用互联网来表达对他人的看法,对他人的经历、观点进行评判,同时我们也要学会接受他人对我们的经历观点的不理解、不同情,甚至指责与批驳,面对一个网络让人轻易就可表达观点的世界,我们都要有一个更加独立的人格,更为平常的心态。
当然,不同观点的交汇交锋,都应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发表,这样这个社会才是一个文明的社会,而这除了要靠法律,更多的还要靠道德规范。你能让法律去追究每一个不同情刘学州的人吗?这是不可能的事情。
北青报:很多人觉得,在网络虚拟空间骂别人一句,对方也不知道自己是谁。
韩德云:现在的网络社会,虚拟已经是一个表象。自从IP地址实名化之后,所有的网上言论都是实名的,都是可溯的。君不见,所有的谣言为何很快就公开了造谣者的身份。今天你要告谁,你都能查得到他的真实姓名和身份,不管你在网上取什么名字,今天的后台,所有人的IP地址都是可循的。
北青报:平台没有责任吗?
韩德云:平台不是说没有责任。比如,对于极端侮辱性的言语、字句,平台理论上是应该删掉的。
但平台更多的是提供了平台而已,如果我们要把所有发表言论的责任包括不当言论的责任归咎于平台,我估计任何一个平台经营者都会感到很困难,也许我们就再也没有平台了。
我们必须看到平台本身的中立性,很多时候平台也不能关掉一种声音,只允许另外一种声音存在。
北青报:网络暴力产生之后,是不是只能事后救济?这是不是助长了“网络喷子”“网络水军”“键盘侠”的气焰?
韩德云:怎么去事前救济呢?事前救济就很容易导致不准说、不准评价、不准发言。表达自由,评价、发言是每个人的宪法权利。
所以,我认为制约网暴的核心不是法律的问题,法律已经提供了救济渠道,任何人受到伤害,该告的就要告,该要侵权人赔的就让他们赔。但是,构建一个文明的社会,我们更需要伦理规范的约束。法律只是对伦理当中最必需的、最基本的规范进行了强制性要求,大量的社会规则还是需要用伦理规范去解决的,虽然我们在这方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互联网社会提供了非常开放的、各自表达意见的场合,在这种场合从来不会只有一种声音,任何人要介入这个场合的话,不仅应该想到这一点,而且也应该首先学会适应这一点。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从杭州取快递女子被造谣出轨案,到网红“罗小猫猫子”直播中喝农药自杀悲剧,再到近期的寻亲男孩刘学州事件,网络暴力一次次露出狰狞的面孔,让人防不胜防。
近期,北京青年报记者专访了全国人大代表、中联律师事务所重庆办公室执行合伙人韩德云。
北青报:目前,对网络暴力的界定是怎样的?
韩德云:网络暴力是一个通俗的说法,通常指人们在网上使用非正常的、可能涉及人身伤害的侮辱性语言,对他人进行人格攻击的行为。
所有网络暴力事件的背后其实是不同价值观、不同人生经历、方方面各不相同的个人,对同一件事发表的不同看法。如果这些不同看法在言语表达上超出了正常探讨、发表意见的平和限度,使用了不礼貌,甚至侮辱性、攻击性的言语,就会上升为“暴力”行为。
“网络暴力”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用语。从法律上讲,网络暴力不过是一种集中了一堆难听、粗俗、肮脏言辞的群体骂人行为,受害人被侵害的是自己的人格权,涉及民法典的“人格权保护”条款。现实生活中,网络暴力给很多人造成的伤害后果可能很严重,比如我们看到了不少因不堪忍受网暴而自杀的人如刘学州,但是法律上对网暴进行惩罚的力度其实是比较轻的。就像两个人当街骂架,如果一方或多方使用了不好听的、甚至侮辱人格的语言,在民法典规定的范围内,就构成了人身受辱为主要内容的人身权侵害事件,法律会要求侵权人主要承担民事责任,民事责任不外乎赔礼道歉、消除不良影响,有时还涉及经济补偿性的赔偿责任,但基本不触及刑事责任。所以我们也很少见到因为谁骂谁构成了“犯罪”。只有在特定的情形下,比如说,对英雄烈士进行的侮辱性表达,就可能容易构成了犯罪。但对一般人的人身权侵害来讲,很少会产生构成“犯罪”的后果。
北青报:有代表建议,网络暴力事件应该可公诉、或者专门立法,您怎么看待这个建议?
韩德云:这不是法律立法可以解决的问题。现行法律本身是有规定的,比如宪法,尤其是民法典等,都是有规定而且规定得很清楚的。一个人或一群人在网上骂和在线下骂,其实没什么太大区别。不过,线上骂的话,因为互联网传播的开放性,很容易引起暴风骤雨般的激烈效果,造成的人格伤害也就非同小可。
我认为,除了针对英雄烈士等特定个体引发的网暴,可能构成犯罪并提起公诉之外,网暴本身不是立法要解决的问题,而是我们应该怎么看待“网暴”这种现象,以及该从哪里去制止、制约网络暴力现象的产生,这才是比较重要的话题。
北青报:您觉得如果法律规定已经有了,还要靠哪些行为才能制约网暴呢?道德吗?道德本身肯定很重要的。
韩德云:是的。网络暴力总体是一个被网络放大了的语言暴力,不是现实中扔石头、打耳光这样直接的人身侵害。这种情况下如何去制约?我认为更多还是要从道德上去规范、去引领,只有当我们整个社会更多人变得更文明,网暴才会减少。
现实中一些受到网络暴力的人,如果认为自己受到了人身伤害,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可以去追究相关人的民事责任。如果觉得媒体对他造成了伤害,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去追究媒体的责任。
事实上我们已经看到了类似不少这样的案例。在现实生活中,比如平台公司、传媒,对有些名人传播谣言构成人身侵害,基本是一告一个准,这种案例各地都有。
北青报:我们注意到,最近很多个案都与网络暴力有关,比如杭州取快递女子被造谣出轨案,比如寻亲男孩刘学州事件,网络暴力一次次露出狰狞的面孔,让人防不胜防。您怎么看这些事件?
韩德云:第一,我们的社会因为互联网正成为一个开放的社会,没有任何一个人一件事的评价,只有一种声音。如果我们希望通过互联网去发表言论,不管是评价别人的行为,还是把自己的行为或观点曝光给整个社会知晓,从而寻求社会的理解、同情或支持,就一定要意识到这个社会是多元的,从来就不会只有一种声音,没有任何一种行为或观点可以得到一边倒的赞美和肯定。这个社会愈来愈复杂,同一件事一定有很多不同的看法,不管这些看法是真的假的,但一定是不同的。
所以,一个人如果要通过互联网表达观点,一定要有一个心理准备,就是接受不同情你、不理解你,甚至还要批评你、攻击你的这么一种观点的表述。
第二,在互联网媒介愈来愈发达的公共社会,一定要注意不要轻易把自己的隐私暴露给社会公众。社会公众对个人隐私有天生的探究、评说爱好,不管出于什么样的原因,任何一个人如果不是发表观点,而是自己把隐私暴露给社会,就要有强大的心理能力去接受一个多元的社会对你隐私的追踪和评价。如果没有足够的心理准备,我奉劝大家不要轻易在互联网上讲自己的故事。珍惜个人隐私,比什么都重要,这个社会有多少流量、有多少荣誉、有多少金钱,是值得你用隐私去换取的。
第三,即使有涉世不深的人,不管因什么原因暴露了自己的隐私,希望得到社会的同情和理解,在面对整个社会有不同看法的情况下,我们的媒体媒介平台一定要用正确的社会伦理价值观,去为舆论引航导向。不应该把某个人的隐私去刻意曝光,更不应为追求轰动效应而推波助澜。
最后,我们利用互联网来表达对他人的看法,对他人的经历、观点进行评判,同时我们也要学会接受他人对我们的经历观点的不理解、不同情,甚至指责与批驳,面对一个网络让人轻易就可表达观点的世界,我们都要有一个更加独立的人格,更为平常的心态。
当然,不同观点的交汇交锋,都应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发表,这样这个社会才是一个文明的社会,而这除了要靠法律,更多的还要靠道德规范。你能让法律去追究每一个不同情刘学州的人吗?这是不可能的事情。
北青报:很多人觉得,在网络虚拟空间骂别人一句,对方也不知道自己是谁。
韩德云:现在的网络社会,虚拟已经是一个表象。自从IP地址实名化之后,所有的网上言论都是实名的,都是可溯的。君不见,所有的谣言为何很快就公开了造谣者的身份。今天你要告谁,你都能查得到他的真实姓名和身份,不管你在网上取什么名字,今天的后台,所有人的IP地址都是可循的。
北青报:平台没有责任吗?
韩德云:平台不是说没有责任。比如,对于极端侮辱性的言语、字句,平台理论上是应该删掉的。
但平台更多的是提供了平台而已,如果我们要把所有发表言论的责任包括不当言论的责任归咎于平台,我估计任何一个平台经营者都会感到很困难,也许我们就再也没有平台了。
我们必须看到平台本身的中立性,很多时候平台也不能关掉一种声音,只允许另外一种声音存在。
北青报:网络暴力产生之后,是不是只能事后救济?这是不是助长了“网络喷子”“网络水军”“键盘侠”的气焰?
韩德云:怎么去事前救济呢?事前救济就很容易导致不准说、不准评价、不准发言。表达自由,评价、发言是每个人的宪法权利。
所以,我认为制约网暴的核心不是法律的问题,法律已经提供了救济渠道,任何人受到伤害,该告的就要告,该要侵权人赔的就让他们赔。但是,构建一个文明的社会,我们更需要伦理规范的约束。法律只是对伦理当中最必需的、最基本的规范进行了强制性要求,大量的社会规则还是需要用伦理规范去解决的,虽然我们在这方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互联网社会提供了非常开放的、各自表达意见的场合,在这种场合从来不会只有一种声音,任何人要介入这个场合的话,不仅应该想到这一点,而且也应该首先学会适应这一点。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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