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8时起!#周口示范区文昌办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关于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
自5月3日起,示范区文昌办事处已进行5轮全员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经报请示范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决定自5月12日18时起,在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现通告如下:
1.网吧、KTV、棋牌室、足疗洗浴、影剧院、游泳馆、按摩店、美容店、理发店、游戏厅、剧本杀、酒吧、彩票站、体育健身场馆、儿童游乐项目、托管班、小饭桌、网约房、民宿酒店等密闭或人员聚集场所暂不开放,恢复营业时间另行通知;各级各类培训机构可以开展线上培训;其余经营场所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哨点责任的前提下,有序恢复经营。恢复经营前必须申请、张贴“周到办”场所码海报,采用A4或A3纸彩色打印。
(1)各类经营场所要严格落实每日3次环境消杀和通风,从业人员坚持1天1次核酸检测,均要有工作台账备查。
(2)各类经营场所店内和店外要安装高清摄像头,视频存储时间至少保存1个月备查;门口外设置疫情防控工作台,配备1名疫情防控专管员,佩穿示范区统一配发的志愿者红马甲和佩戴红袖标,备足配齐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手消、测温设备等防疫物品。
(3)严格落实从业和进出人员管理“四件套一登记”,即:扫码(“周到办”场所码)、查验行程卡、测温、戴口罩,对不具备扫码进店人员要落实信息登记制度并建立工作台账,登记信息应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现住址和测温情况等内容。
(4)各类经营场所主动向主管行业部门提出申请并签订承诺书,经验收合格后有序恢复经营。
2.各类餐饮机构仅提供外卖服务,禁止人员聚集等候。餐饮机构及单位食堂均不得提供堂食。
3.恢复酒店、旅馆等住宿经营单位营业,接待来自低风险地区住宿人员,并严格落实扫码(“周到办”场所码)、查验行程卡、测温、戴口罩、查验48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实行实名登记。
4.所有公职人员按照“两点一线”模式恢复正常上下班;对复工复产的企业要压实“属地、行业、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实行“点对点”的通勤方式,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确保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5.继续保留各社区、居民小区和网格单位疫情防控服务点,并严格落实进出人员“扫码(“周到办”场所码)、查验行程卡、测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
6.各类线下展会、促销、赛事、文艺演出等聚集性活动继续暂停举办。
7.婚丧嫁娶等聚集性活动严格履行报备报批手续,严格控制人员规模,坚持红白事简办、宴会不办。
8.充分发挥各类经营场所的哨点作用,一旦发现红、黄码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向所在社区和行业监管部门报告,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处理。
9.办事处各社区联合派出所、行业监管部门和城管执法部门继续加强街面门店疫情防控监管,督促严格落实测温、扫码验码、戴口罩、日常消杀等疫情防控要求,措施落实不力的立即予以停业整顿。
10.广大居民必须参加全员核酸检测,未按要求参加全员核酸检测的将被“赋黄码”,限制出行。平时可自愿就地就近到便民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请广大群众非必要不外出,非必要不返周,返周必报备,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居民出行要做好个人防护,外出必须正确佩戴口罩,不聚集、不扎堆、勤洗手、常通风、保持“两米线”。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要做好个人防护,主动向所在社区和单位报告,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同时,及时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和接触史,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请广大居民互相监督,及时举报。对于违反通告要求的,将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以及《突发事件应对法》给予处罚,并视情节追究法律责任。对提供线索并查实的予以奖励,举报电话:0394-7735602、8222486、8358616。
本通告自2022年5月12日下午18时起执行。如有疫情防控政策调整,将及时向社会发布。
周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
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文昌办事处
2022年5月12日(周口晚报)
自5月3日起,示范区文昌办事处已进行5轮全员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经报请示范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决定自5月12日18时起,在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现通告如下:
1.网吧、KTV、棋牌室、足疗洗浴、影剧院、游泳馆、按摩店、美容店、理发店、游戏厅、剧本杀、酒吧、彩票站、体育健身场馆、儿童游乐项目、托管班、小饭桌、网约房、民宿酒店等密闭或人员聚集场所暂不开放,恢复营业时间另行通知;各级各类培训机构可以开展线上培训;其余经营场所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哨点责任的前提下,有序恢复经营。恢复经营前必须申请、张贴“周到办”场所码海报,采用A4或A3纸彩色打印。
(1)各类经营场所要严格落实每日3次环境消杀和通风,从业人员坚持1天1次核酸检测,均要有工作台账备查。
(2)各类经营场所店内和店外要安装高清摄像头,视频存储时间至少保存1个月备查;门口外设置疫情防控工作台,配备1名疫情防控专管员,佩穿示范区统一配发的志愿者红马甲和佩戴红袖标,备足配齐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手消、测温设备等防疫物品。
(3)严格落实从业和进出人员管理“四件套一登记”,即:扫码(“周到办”场所码)、查验行程卡、测温、戴口罩,对不具备扫码进店人员要落实信息登记制度并建立工作台账,登记信息应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现住址和测温情况等内容。
(4)各类经营场所主动向主管行业部门提出申请并签订承诺书,经验收合格后有序恢复经营。
2.各类餐饮机构仅提供外卖服务,禁止人员聚集等候。餐饮机构及单位食堂均不得提供堂食。
3.恢复酒店、旅馆等住宿经营单位营业,接待来自低风险地区住宿人员,并严格落实扫码(“周到办”场所码)、查验行程卡、测温、戴口罩、查验48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实行实名登记。
4.所有公职人员按照“两点一线”模式恢复正常上下班;对复工复产的企业要压实“属地、行业、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实行“点对点”的通勤方式,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确保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5.继续保留各社区、居民小区和网格单位疫情防控服务点,并严格落实进出人员“扫码(“周到办”场所码)、查验行程卡、测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
6.各类线下展会、促销、赛事、文艺演出等聚集性活动继续暂停举办。
7.婚丧嫁娶等聚集性活动严格履行报备报批手续,严格控制人员规模,坚持红白事简办、宴会不办。
8.充分发挥各类经营场所的哨点作用,一旦发现红、黄码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向所在社区和行业监管部门报告,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处理。
9.办事处各社区联合派出所、行业监管部门和城管执法部门继续加强街面门店疫情防控监管,督促严格落实测温、扫码验码、戴口罩、日常消杀等疫情防控要求,措施落实不力的立即予以停业整顿。
10.广大居民必须参加全员核酸检测,未按要求参加全员核酸检测的将被“赋黄码”,限制出行。平时可自愿就地就近到便民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请广大群众非必要不外出,非必要不返周,返周必报备,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居民出行要做好个人防护,外出必须正确佩戴口罩,不聚集、不扎堆、勤洗手、常通风、保持“两米线”。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要做好个人防护,主动向所在社区和单位报告,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同时,及时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和接触史,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请广大居民互相监督,及时举报。对于违反通告要求的,将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以及《突发事件应对法》给予处罚,并视情节追究法律责任。对提供线索并查实的予以奖励,举报电话:0394-7735602、8222486、8358616。
本通告自2022年5月12日下午18时起执行。如有疫情防控政策调整,将及时向社会发布。
周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
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文昌办事处
2022年5月12日(周口晚报)
【瓦房店市总指挥部第4号令!】当前,国内疫情形势严峻复杂,我市周边地区相继发生疫情。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外防输入”能力,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根据大连市疫情防控总指挥部要求,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经市疫情防控总指挥部研究决定,下达命令如下:
一、严格执行域外来(返)瓦人员自主报备制度
1.大连域外来(返)瓦人员须下载“e大连”“辽事通”APP或扫描“来连人员自主报备”二维码,登录并填报相关信息,提前24小时完成自主报备。对不报备人员,一律实施集中隔离,费用自理。
2.各社区(村)收到报备信息后,须立即开展排查和信息核实。对报备目的地信息填写有误的,收到报备信息的社区(村)要即时横传信息至其实际所在的社区(村),并进行信息反馈,落实首问负责制。
3.对新发生疫情地区的来(返)瓦人员,各社区(村)要结合大数据推送信息立即“回头看”,对照报备信息开展核查,做到“四早”“四清”。
二、强化域外重点地区人员管控措施
1.大连域外重点管控地区来(返)瓦人员一律实施集中隔离14天;域外重点关注地区来(返)瓦人员一律实施居家隔离14天。
2.发生疫情的地级城市所辖的其他地区(不含重点管控和重点关注地区)的来(返)瓦人员实施4天居家隔离,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一律实施集中隔离,费用自理。
三、开展域外来(返)瓦人员核酸检测查验
1.大连域外来(返)瓦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抵瓦后立即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2.发生疫情的地级城市的来(返)瓦人员须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入瓦。入瓦后立即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禁止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严禁出入公共场所,出门须佩戴口罩,减少社会面流动。违反上述规定者一律实施集中隔离,费用自理,并依法追究责任。
四、严格域外来(返)瓦人员排查管控
1.社区(村)严格辖区网格化排查,采取多种方式落实大连域外来(返)瓦人员常态化排查职责和管控措施。
2.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生产和经营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对大连域外来(返)瓦公务出差、业务往来以及生产经营人员或本单位出差返瓦人员,要主动向单位所在的社区(村)报告,同时督促其扫描“来连人员自主报备”二维码,登录报备相关信息。
3.落实住宿场所主体责任。各宾馆、酒店、旅社、民宿、农家乐以及出租房屋等住宿场所在收到大连域外来瓦人员订房信息时,要主动提醒其扫描“来连人员自主报备”二维码完成自主报备,并将入住人员相关信息及时报送属地社区(村)。
4.住宿场所在办理入住手续时,要核实入住人员自主报备信息,查验来瓦携带的48小时内和抵瓦后即时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对未按规定即时完成抵瓦后核酸检测人员,督促其完成在瓦的核酸检测。
5.未按要求履行上述防控主体责任的,依法追究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加强交通枢纽域外人员排查管控
1.火车站、高铁站、长途客运站、渔业码头等交通口岸场所要严格查验大连域外来(返)瓦人员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国务院行程卡、辽事通健康码及“来连人员自主报备”信息。
2.在交通口岸场所排查的大连域外重点管控地区来(返)瓦人员,立即现场留观管控,由目的地所在乡镇(街道)和交通部门负责“点对点”送至集中隔离酒店;对排查的大连域外重点关注地区或发生疫情的地级城市来(返)瓦人员,现场进行核酸检测,登记相关信息并立即推送至目的地乡镇(街道),由属地负责监管落实居家隔离等管控措施。
六、加强域外车辆司乘人员排查管控
1.在李官、太平湾、瓦房店、老虎屯、瓦房店南、谢屯、邢屯7个高速公路口和李官镇黑大线、丹东线,许屯镇盖亮线、熊万线4个与营口市交界的公路口设立公路交通服务站,作为大连域外来(返)瓦车辆的指定入口。各交通服务站设置核酸检测点,现场为大连域外来(返)瓦司乘人员提供检测服务,并发放提示卡。
2.上述11处公路交通服务站均要查验大连域外司乘人员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国务院行程卡、辽事通健康码及“来连人员自主报备”信息。国务院行程卡显示来自重点管控地区或健康码异常的司乘人员,须自行返回或由目的地乡镇(街道)“点对点”管控;来自重点关注地区或发生疫情的地级城市的司乘人员,现场进行核酸检测,登记相关信息并立即推送至目的地乡镇(街道),由属地负责监管落实居家隔离等管控措施。
3.货运车辆管理按现行管理办法执行,确保物流通畅。
七、加强对进口非冷链货物运输管理
严格落实高风险进口非冷链货物的运输管理。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在运输非冷链进口货物时,企业须提前向所在地报告,属地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备;货物运输至目的地后,要对货物外包装及拆卸后物品全程消毒,拆卸人员要二级防护和“三集中”管理;运输车辆须消毒消杀后方可离开;司机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出车前和出车后要进一次核酸检测,确保不发生货物运输传播的风险底线;各行业部门和属地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要依法问责问罪。
八、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筛查
1.即日起,我市将开展每周一次全市范围内的常态化核酸检测筛查。市民要服从各属地社区(村)的安排,主动配合做好核酸检测筛查工作。
2.医院、学校(含托幼机构)、影剧院、图书馆、监管场所等重点区域和KTV、酒吧、网吧、舞厅、室内健身房、密室逃脱、剧本杀等密闭空间要对进入人员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没有报告不得入内。
3.商场超市、农贸市场、体育场馆、政务服务大厅、洗浴中心、火车站、汽车站、公园、游乐场、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要对进入人员查验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没有报告不得入内。
4.公交车、出租车、线路客车、网约车、旅游班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经营主体要不定期抽查乘客的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没有报告不得乘坐。
5.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要加强常态化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我市相关防疫管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瓦房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总指挥部
2022年5月6日
#辽宁好网民抗疫在行动#
一、严格执行域外来(返)瓦人员自主报备制度
1.大连域外来(返)瓦人员须下载“e大连”“辽事通”APP或扫描“来连人员自主报备”二维码,登录并填报相关信息,提前24小时完成自主报备。对不报备人员,一律实施集中隔离,费用自理。
2.各社区(村)收到报备信息后,须立即开展排查和信息核实。对报备目的地信息填写有误的,收到报备信息的社区(村)要即时横传信息至其实际所在的社区(村),并进行信息反馈,落实首问负责制。
3.对新发生疫情地区的来(返)瓦人员,各社区(村)要结合大数据推送信息立即“回头看”,对照报备信息开展核查,做到“四早”“四清”。
二、强化域外重点地区人员管控措施
1.大连域外重点管控地区来(返)瓦人员一律实施集中隔离14天;域外重点关注地区来(返)瓦人员一律实施居家隔离14天。
2.发生疫情的地级城市所辖的其他地区(不含重点管控和重点关注地区)的来(返)瓦人员实施4天居家隔离,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一律实施集中隔离,费用自理。
三、开展域外来(返)瓦人员核酸检测查验
1.大连域外来(返)瓦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抵瓦后立即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2.发生疫情的地级城市的来(返)瓦人员须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入瓦。入瓦后立即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禁止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严禁出入公共场所,出门须佩戴口罩,减少社会面流动。违反上述规定者一律实施集中隔离,费用自理,并依法追究责任。
四、严格域外来(返)瓦人员排查管控
1.社区(村)严格辖区网格化排查,采取多种方式落实大连域外来(返)瓦人员常态化排查职责和管控措施。
2.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生产和经营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对大连域外来(返)瓦公务出差、业务往来以及生产经营人员或本单位出差返瓦人员,要主动向单位所在的社区(村)报告,同时督促其扫描“来连人员自主报备”二维码,登录报备相关信息。
3.落实住宿场所主体责任。各宾馆、酒店、旅社、民宿、农家乐以及出租房屋等住宿场所在收到大连域外来瓦人员订房信息时,要主动提醒其扫描“来连人员自主报备”二维码完成自主报备,并将入住人员相关信息及时报送属地社区(村)。
4.住宿场所在办理入住手续时,要核实入住人员自主报备信息,查验来瓦携带的48小时内和抵瓦后即时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对未按规定即时完成抵瓦后核酸检测人员,督促其完成在瓦的核酸检测。
5.未按要求履行上述防控主体责任的,依法追究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加强交通枢纽域外人员排查管控
1.火车站、高铁站、长途客运站、渔业码头等交通口岸场所要严格查验大连域外来(返)瓦人员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国务院行程卡、辽事通健康码及“来连人员自主报备”信息。
2.在交通口岸场所排查的大连域外重点管控地区来(返)瓦人员,立即现场留观管控,由目的地所在乡镇(街道)和交通部门负责“点对点”送至集中隔离酒店;对排查的大连域外重点关注地区或发生疫情的地级城市来(返)瓦人员,现场进行核酸检测,登记相关信息并立即推送至目的地乡镇(街道),由属地负责监管落实居家隔离等管控措施。
六、加强域外车辆司乘人员排查管控
1.在李官、太平湾、瓦房店、老虎屯、瓦房店南、谢屯、邢屯7个高速公路口和李官镇黑大线、丹东线,许屯镇盖亮线、熊万线4个与营口市交界的公路口设立公路交通服务站,作为大连域外来(返)瓦车辆的指定入口。各交通服务站设置核酸检测点,现场为大连域外来(返)瓦司乘人员提供检测服务,并发放提示卡。
2.上述11处公路交通服务站均要查验大连域外司乘人员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国务院行程卡、辽事通健康码及“来连人员自主报备”信息。国务院行程卡显示来自重点管控地区或健康码异常的司乘人员,须自行返回或由目的地乡镇(街道)“点对点”管控;来自重点关注地区或发生疫情的地级城市的司乘人员,现场进行核酸检测,登记相关信息并立即推送至目的地乡镇(街道),由属地负责监管落实居家隔离等管控措施。
3.货运车辆管理按现行管理办法执行,确保物流通畅。
七、加强对进口非冷链货物运输管理
严格落实高风险进口非冷链货物的运输管理。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在运输非冷链进口货物时,企业须提前向所在地报告,属地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备;货物运输至目的地后,要对货物外包装及拆卸后物品全程消毒,拆卸人员要二级防护和“三集中”管理;运输车辆须消毒消杀后方可离开;司机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出车前和出车后要进一次核酸检测,确保不发生货物运输传播的风险底线;各行业部门和属地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要依法问责问罪。
八、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筛查
1.即日起,我市将开展每周一次全市范围内的常态化核酸检测筛查。市民要服从各属地社区(村)的安排,主动配合做好核酸检测筛查工作。
2.医院、学校(含托幼机构)、影剧院、图书馆、监管场所等重点区域和KTV、酒吧、网吧、舞厅、室内健身房、密室逃脱、剧本杀等密闭空间要对进入人员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没有报告不得入内。
3.商场超市、农贸市场、体育场馆、政务服务大厅、洗浴中心、火车站、汽车站、公园、游乐场、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要对进入人员查验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没有报告不得入内。
4.公交车、出租车、线路客车、网约车、旅游班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经营主体要不定期抽查乘客的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没有报告不得乘坐。
5.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要加强常态化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我市相关防疫管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瓦房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总指挥部
2022年5月6日
#辽宁好网民抗疫在行动#
瓦房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令第4号
当前,国内疫情形势严峻复杂,我市周边地区相继发生疫情。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外防输入”能力,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根据大连市疫情防控总指挥部要求,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经市疫情防控总指挥部研究决定,下达命令如下:一、严格执行域外来(返)瓦人员自主报备制度1.大连域外来(返)瓦人员须下载“e大连”“辽事通”APP或扫描“来连人员自主报备”二维码,登录并填报相关信息,提前24小时完成自主报备。对不报备人员,一律实施集中隔离,费用自理。2.各社区(村)收到报备信息后,须立即开展排查和信息核实。对报备目的地信息填写有误的,收到报备信息的社区(村)要即时横传信息至其实际所在的社区(村),并进行信息反馈,落实首问负责制。3.对新发生疫情地区的来(返)瓦人员,各社区(村)要结合大数据推送信息立即“回头看”,对照报备信息开展核查,做到“四早”“四清”。二、强化域外重点地区人员管控措施1.大连域外重点管控地区来(返)瓦人员一律实施集中隔离14天;域外重点关注地区来(返)瓦人员一律实施居家隔离14天。2.发生疫情的地级城市所辖的其他地区(不含重点管控和重点关注地区)的来(返)瓦人员实施4天居家隔离,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一律实施集中隔离,费用自理。三、开展域外来(返)瓦人员核酸检测查验1.大连域外来(返)瓦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抵瓦后立即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2.发生疫情的地级城市的来(返)瓦人员须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入瓦。入瓦后立即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禁止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严禁出入公共场所,出门须佩戴口罩,减少社会面流动。违反上述规定者一律实施集中隔离,费用自理,并依法追究责任。四、严格域外来(返)瓦人员排查管控1.社区(村)严格辖区网格化排查,采取多种方式落实大连域外来(返)瓦人员常态化排查职责和管控措施。2.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生产和经营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对大连域外来(返)瓦公务出差、业务往来以及生产经营人员或本单位出差返瓦人员,要主动向单位所在的社区(村)报告,同时督促其扫描“来连人员自主报备”二维码,登录报备相关信息。3.落实住宿场所主体责任。各宾馆、酒店、旅社、民宿、农家乐以及出租房屋等住宿场所在收到大连域外来瓦人员订房信息时,要主动提醒其扫描“来连人员自主报备”二维码完成自主报备,并将入住人员相关信息及时报送属地社区(村)。4.住宿场所在办理入住手续时,要核实入住人员自主报备信息,查验来瓦携带的48小时内和抵瓦后即时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对未按规定即时完成抵瓦后核酸检测人员,督促其完成在瓦的核酸检测。5.未按要求履行上述防控主体责任的,依法追究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五、加强交通枢纽域外人员排查管控1.火车站、高铁站、长途客运站、渔业码头等交通口岸场所要严格查验大连域外来(返)瓦人员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国务院行程卡、辽事通健康码及“来连人员自主报备”信息。2.在交通口岸场所排查的大连域外重点管控地区来(返)瓦人员,立即现场留观管控,由目的地所在乡镇(街道)和交通部门负责“点对点”送至集中隔离酒店;对排查的大连域外重点关注地区或发生疫情的地级城市来(返)瓦人员,现场进行核酸检测,登记相关信息并立即推送至目的地乡镇(街道),由属地负责监管落实居家隔离等管控措施。六、加强域外车辆司乘人员排查管控1.在李官、太平湾、瓦房店、老虎屯、瓦房店南、谢屯、邢屯7个高速公路口和李官镇黑大线、丹东线,许屯镇盖亮线、熊万线4个与营口市交界的公路口设立公路交通服务站,作为大连域外来(返)瓦车辆的指定入口。各交通服务站设置核酸检测点,现场为大连域外来(返)瓦司乘人员提供检测服务,并发放提示卡。2.上述11处公路交通服务站均要查验大连域外司乘人员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国务院行程卡、辽事通健康码及“来连人员自主报备”信息。国务院行程卡显示来自重点管控地区或健康码异常的司乘人员,须自行返回或由目的地乡镇(街道)“点对点”管控;来自重点关注地区或发生疫情的地级城市的司乘人员,现场进行核酸检测,登记相关信息并立即推送至目的地乡镇(街道),由属地负责监管落实居家隔离等管控措施。3.货运车辆管理按现行管理办法执行,确保物流通畅。七、加强对进口非冷链货物运输管理严格落实高风险进口非冷链货物的运输管理。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在运输非冷链进口货物时,企业须提前向所在地报告,属地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备;货物运输至目的地后,要对货物外包装及拆卸后物品全程消毒,拆卸人员要二级防护和“三集中”管理;运输车辆须消毒消杀后方可离开;司机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出车前和出车后要进一次核酸检测,确保不发生货物运输传播的风险底线;各行业部门和属地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要依法问责问罪。8、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筛查1.即日起,我市将开展每周一次全市范围内的常态化核酸检测筛查。市民要服从各属地社区(村)的安排,主动配合做好核酸检测筛查工作。2.医院、学校(含托幼机构)、影剧院、图书馆、监管场所等重点区域和KTV、酒吧、网吧、舞厅、室内健身房、密室逃脱、剧本杀等密闭空间要对进入人员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没有报告不得入内。3.商场超市、农贸市场、体育场馆、政务服务大厅、洗浴中心、火车站、汽车站、公园、游乐场、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要对进入人员查验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没有报告不得入内。4.公交车、出租车、线路客车、网约车、旅游班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经营主体要不定期抽查乘客的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没有报告不得乘坐。5.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要加强常态化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要依法追究责任。我市相关防疫管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瓦房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
2022年5月6日
当前,国内疫情形势严峻复杂,我市周边地区相继发生疫情。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外防输入”能力,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根据大连市疫情防控总指挥部要求,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经市疫情防控总指挥部研究决定,下达命令如下:一、严格执行域外来(返)瓦人员自主报备制度1.大连域外来(返)瓦人员须下载“e大连”“辽事通”APP或扫描“来连人员自主报备”二维码,登录并填报相关信息,提前24小时完成自主报备。对不报备人员,一律实施集中隔离,费用自理。2.各社区(村)收到报备信息后,须立即开展排查和信息核实。对报备目的地信息填写有误的,收到报备信息的社区(村)要即时横传信息至其实际所在的社区(村),并进行信息反馈,落实首问负责制。3.对新发生疫情地区的来(返)瓦人员,各社区(村)要结合大数据推送信息立即“回头看”,对照报备信息开展核查,做到“四早”“四清”。二、强化域外重点地区人员管控措施1.大连域外重点管控地区来(返)瓦人员一律实施集中隔离14天;域外重点关注地区来(返)瓦人员一律实施居家隔离14天。2.发生疫情的地级城市所辖的其他地区(不含重点管控和重点关注地区)的来(返)瓦人员实施4天居家隔离,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一律实施集中隔离,费用自理。三、开展域外来(返)瓦人员核酸检测查验1.大连域外来(返)瓦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抵瓦后立即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2.发生疫情的地级城市的来(返)瓦人员须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入瓦。入瓦后立即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禁止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严禁出入公共场所,出门须佩戴口罩,减少社会面流动。违反上述规定者一律实施集中隔离,费用自理,并依法追究责任。四、严格域外来(返)瓦人员排查管控1.社区(村)严格辖区网格化排查,采取多种方式落实大连域外来(返)瓦人员常态化排查职责和管控措施。2.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生产和经营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对大连域外来(返)瓦公务出差、业务往来以及生产经营人员或本单位出差返瓦人员,要主动向单位所在的社区(村)报告,同时督促其扫描“来连人员自主报备”二维码,登录报备相关信息。3.落实住宿场所主体责任。各宾馆、酒店、旅社、民宿、农家乐以及出租房屋等住宿场所在收到大连域外来瓦人员订房信息时,要主动提醒其扫描“来连人员自主报备”二维码完成自主报备,并将入住人员相关信息及时报送属地社区(村)。4.住宿场所在办理入住手续时,要核实入住人员自主报备信息,查验来瓦携带的48小时内和抵瓦后即时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对未按规定即时完成抵瓦后核酸检测人员,督促其完成在瓦的核酸检测。5.未按要求履行上述防控主体责任的,依法追究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五、加强交通枢纽域外人员排查管控1.火车站、高铁站、长途客运站、渔业码头等交通口岸场所要严格查验大连域外来(返)瓦人员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国务院行程卡、辽事通健康码及“来连人员自主报备”信息。2.在交通口岸场所排查的大连域外重点管控地区来(返)瓦人员,立即现场留观管控,由目的地所在乡镇(街道)和交通部门负责“点对点”送至集中隔离酒店;对排查的大连域外重点关注地区或发生疫情的地级城市来(返)瓦人员,现场进行核酸检测,登记相关信息并立即推送至目的地乡镇(街道),由属地负责监管落实居家隔离等管控措施。六、加强域外车辆司乘人员排查管控1.在李官、太平湾、瓦房店、老虎屯、瓦房店南、谢屯、邢屯7个高速公路口和李官镇黑大线、丹东线,许屯镇盖亮线、熊万线4个与营口市交界的公路口设立公路交通服务站,作为大连域外来(返)瓦车辆的指定入口。各交通服务站设置核酸检测点,现场为大连域外来(返)瓦司乘人员提供检测服务,并发放提示卡。2.上述11处公路交通服务站均要查验大连域外司乘人员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国务院行程卡、辽事通健康码及“来连人员自主报备”信息。国务院行程卡显示来自重点管控地区或健康码异常的司乘人员,须自行返回或由目的地乡镇(街道)“点对点”管控;来自重点关注地区或发生疫情的地级城市的司乘人员,现场进行核酸检测,登记相关信息并立即推送至目的地乡镇(街道),由属地负责监管落实居家隔离等管控措施。3.货运车辆管理按现行管理办法执行,确保物流通畅。七、加强对进口非冷链货物运输管理严格落实高风险进口非冷链货物的运输管理。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在运输非冷链进口货物时,企业须提前向所在地报告,属地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备;货物运输至目的地后,要对货物外包装及拆卸后物品全程消毒,拆卸人员要二级防护和“三集中”管理;运输车辆须消毒消杀后方可离开;司机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出车前和出车后要进一次核酸检测,确保不发生货物运输传播的风险底线;各行业部门和属地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要依法问责问罪。8、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筛查1.即日起,我市将开展每周一次全市范围内的常态化核酸检测筛查。市民要服从各属地社区(村)的安排,主动配合做好核酸检测筛查工作。2.医院、学校(含托幼机构)、影剧院、图书馆、监管场所等重点区域和KTV、酒吧、网吧、舞厅、室内健身房、密室逃脱、剧本杀等密闭空间要对进入人员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没有报告不得入内。3.商场超市、农贸市场、体育场馆、政务服务大厅、洗浴中心、火车站、汽车站、公园、游乐场、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要对进入人员查验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没有报告不得入内。4.公交车、出租车、线路客车、网约车、旅游班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经营主体要不定期抽查乘客的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没有报告不得乘坐。5.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要加强常态化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要依法追究责任。我市相关防疫管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瓦房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
2022年5月6日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