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爱周末了[泪]
最近好爱这种清爽口感的奶茶
我们吃苗乡 咩咩喝着奶 直勾勾的盯着我们的
流芳面馆 踩雷 特意打卡 get不到 咩咩爸爸说 吃着像杀猪菜[笑cry]
给小咩酸奶补货
最近又开始拾起微博 很多时候都不想去拍照
导致想起来发微博的时候没图[抱一抱]
咩咩出了八颗牙牙了,她各方面发展真的很好 四五个月就开始出牙 爬 站都比人家早,六个月就会吸管 现在都能直饮杯子
前两天带她出去吃烧烤 我们吃 给她搞了节黄瓜 吃了一半我提前带她回来 原本嘻嘻哈哈在路上玩的很开心 后来到家 给她脱衣服 她好像反应过来了 找爸爸[笑cry] 气了好半天
最近好爱这种清爽口感的奶茶
我们吃苗乡 咩咩喝着奶 直勾勾的盯着我们的
流芳面馆 踩雷 特意打卡 get不到 咩咩爸爸说 吃着像杀猪菜[笑cry]
给小咩酸奶补货
最近又开始拾起微博 很多时候都不想去拍照
导致想起来发微博的时候没图[抱一抱]
咩咩出了八颗牙牙了,她各方面发展真的很好 四五个月就开始出牙 爬 站都比人家早,六个月就会吸管 现在都能直饮杯子
前两天带她出去吃烧烤 我们吃 给她搞了节黄瓜 吃了一半我提前带她回来 原本嘻嘻哈哈在路上玩的很开心 后来到家 给她脱衣服 她好像反应过来了 找爸爸[笑cry] 气了好半天
山东枣庄,一男子开车进高速服务区后,他见服务区某面馆有雪菜肉丝面卖,而且还是招牌,就花20元点了一份。从图片来看,雪菜肉丝面很不错,色香味俱全,但服务员煮好后,不仅卖相没了,肉丝也不见踪影,男子用筷子捣鼓了一下,面条底部也不见肉丝。
服务员将雪菜肉丝面端出来后,男子仔细一瞧,怎么一根肉丝都没见到?他怕肉丝在面条底部,直接质问服务员,会冤枉了对方,就拿起筷子捣鼓了一会,看面条底部有没有肉丝,结果男子失望了,面条底部也不见肉丝踪影。
紧接着,男子将服务员叫过来,问对方说:“这面里的肉丝呢?是不是忘记加肉丝了?”男子当时还抱有一线希望,服务员可能是弄错了,但服务员看了一眼回复说:“肉丝是老板做好的,和雪菜混合在一起了。”男子一看,不对啊,雪菜里面根本没有肉丝。
服务员解释:“我们店使用的是绞肉机处理的肉,很细,已按一定比例和雪菜混合在一起,只是视觉上看着少。”
男子不认可:“不管你们肉丝和雪菜什么比例,总要让人看到肉丝吧?”男子和服务员交涉半天,对方坚持说已经放了肉丝,无奈之下,男子只好拍了视频发网上。
1、事发后,有网友表示,除非迫不得已,否则绝对不会在服务区吃东西!现在的餐饮行业,急功近利,没有几个用心做的,服务区的饭菜更是如此,简直没办法吃!
另一网友吐槽说,康师傅牛肉面里面,好歹还能看到几粒很小的牛肉粒,这家面馆倒好,一点肉丝没有,还推说视觉上看着少,难道要用放大镜看吗?
当地高速路运营公司的工作人员回应说,顾客对服务区有任何不满,都可以进行投诉建议,以后我们会加强菜品质量管理,让他多放点肉丝!重点,多放点肉丝!
2、虽然图片仅供参考,但店铺前的图片,属于宣传资料,宣传和实物严重不符的,将被行政处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0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从店铺前的图片来看,面条里面是有肉丝的,而且涉案食品,也叫雪菜肉丝面。
换而言之,不管是商品图片,还是商品名称上,都已经标注了面条里面有肉丝,但服务员端上来的面条里,根本看不到肉丝,所以店铺的行为,构成虚假宣传。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20万-10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0万-200万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具体而言,如果男子向有关部门投诉,有关部门介入调查后,至少可以对涉案面馆处以20万-100万元的罚款,如此巨款,不知道可以买多少肉丝!
3,除了行政处罚外,男子还可以向涉案面馆主张500元的赔偿。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的3倍。3倍赔偿不足500元的,按照500元赔偿。
根据本条规定,男子可以要求涉案面退一赔三,由于三倍赔偿仅为60元,低于500元标准,所以应当按照500元赔偿。但有网友表示,万一雪菜肉丝面里,真有很细小的肉丝,男子还能不能主张赔偿?
经营者是否欺诈,应当以一般消费者的认知水平和识别能力为准。也就是说,只要社会公众认为涉案面馆涉嫌欺诈,男子就能主张赔偿!要求面馆赔偿500元。
最后,有人认为,高速服务区的东西,没必要较真,但笔者认为,正好恰恰相反,正因为有人较真,现在高速服务区卖的物品,才会比之前规范很多。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
服务员将雪菜肉丝面端出来后,男子仔细一瞧,怎么一根肉丝都没见到?他怕肉丝在面条底部,直接质问服务员,会冤枉了对方,就拿起筷子捣鼓了一会,看面条底部有没有肉丝,结果男子失望了,面条底部也不见肉丝踪影。
紧接着,男子将服务员叫过来,问对方说:“这面里的肉丝呢?是不是忘记加肉丝了?”男子当时还抱有一线希望,服务员可能是弄错了,但服务员看了一眼回复说:“肉丝是老板做好的,和雪菜混合在一起了。”男子一看,不对啊,雪菜里面根本没有肉丝。
服务员解释:“我们店使用的是绞肉机处理的肉,很细,已按一定比例和雪菜混合在一起,只是视觉上看着少。”
男子不认可:“不管你们肉丝和雪菜什么比例,总要让人看到肉丝吧?”男子和服务员交涉半天,对方坚持说已经放了肉丝,无奈之下,男子只好拍了视频发网上。
1、事发后,有网友表示,除非迫不得已,否则绝对不会在服务区吃东西!现在的餐饮行业,急功近利,没有几个用心做的,服务区的饭菜更是如此,简直没办法吃!
另一网友吐槽说,康师傅牛肉面里面,好歹还能看到几粒很小的牛肉粒,这家面馆倒好,一点肉丝没有,还推说视觉上看着少,难道要用放大镜看吗?
当地高速路运营公司的工作人员回应说,顾客对服务区有任何不满,都可以进行投诉建议,以后我们会加强菜品质量管理,让他多放点肉丝!重点,多放点肉丝!
2、虽然图片仅供参考,但店铺前的图片,属于宣传资料,宣传和实物严重不符的,将被行政处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0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从店铺前的图片来看,面条里面是有肉丝的,而且涉案食品,也叫雪菜肉丝面。
换而言之,不管是商品图片,还是商品名称上,都已经标注了面条里面有肉丝,但服务员端上来的面条里,根本看不到肉丝,所以店铺的行为,构成虚假宣传。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20万-10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0万-200万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具体而言,如果男子向有关部门投诉,有关部门介入调查后,至少可以对涉案面馆处以20万-100万元的罚款,如此巨款,不知道可以买多少肉丝!
3,除了行政处罚外,男子还可以向涉案面馆主张500元的赔偿。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的3倍。3倍赔偿不足500元的,按照500元赔偿。
根据本条规定,男子可以要求涉案面退一赔三,由于三倍赔偿仅为60元,低于500元标准,所以应当按照500元赔偿。但有网友表示,万一雪菜肉丝面里,真有很细小的肉丝,男子还能不能主张赔偿?
经营者是否欺诈,应当以一般消费者的认知水平和识别能力为准。也就是说,只要社会公众认为涉案面馆涉嫌欺诈,男子就能主张赔偿!要求面馆赔偿500元。
最后,有人认为,高速服务区的东西,没必要较真,但笔者认为,正好恰恰相反,正因为有人较真,现在高速服务区卖的物品,才会比之前规范很多。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
本来出门就耽搁了.
寻着小巷两点半才到达面馆.
恨不得点下一整张菜单.
老板在多番劝阻两人所点已足够后.
结账给了张小纸条让我俩人落座.
过了一会儿老张忍不住拿着小纸条.
问如何取餐.
老板说「第一次来昂」.
老张点头.
之后我俩受到了无比热情且细致的服务.
不限于「面烫慢吃」「猪排蘸醋」「发圈拿好」.
真是十足可爱的老弄堂.
寻着小巷两点半才到达面馆.
恨不得点下一整张菜单.
老板在多番劝阻两人所点已足够后.
结账给了张小纸条让我俩人落座.
过了一会儿老张忍不住拿着小纸条.
问如何取餐.
老板说「第一次来昂」.
老张点头.
之后我俩受到了无比热情且细致的服务.
不限于「面烫慢吃」「猪排蘸醋」「发圈拿好」.
真是十足可爱的老弄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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