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狭路相逢遇恶犬,该怎么躲】#微提醒#22日,广州番禺,苏女士的婆婆带1岁大的孙女到小区草地玩,突然一只金毛犬冲向奶孙俩,孩子被抓伤。狗主人之后竟带狗一走了之!“宠物狗没有主人监管兀自撒欢、空间狭窄的电梯里人狗同乘”。生活中的“狗趣”成了“狗患”。不文明现象时有发生,更严重者还会发生恶犬伤人的事件。那么遇到危险的宠物犬以及流浪犬,我们应当如何避免与其发生冲突?
【荆门开出首张不文明遛狗罚单!直接罚款!公安动真格了】近日,市民朱先生因为没有对宠物狗使用牵绳,违反相关规定,被民警依法处以罚款,这也是文明养犬通告发布以来,第一个因不按规定使用束缚犬链被处罚的市民。
8月16日22时许,荆门市公安局东宝分局泉口派出所民警巡逻到长宁大道时,发现一只未拴狗绳的棕色大狗在路上溜达,狗的主人不知去向,过往行人纷纷避开狗,脸上隐隐透着惧色。巡逻民警在分局治安管理中心处突大队的配合下,合力将宠物狗带离。随后,民警口头将宠物狗的主人朱先生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民警告知朱先生,根据《荆门城市管理条例》和《关于规范城区市民养犬行为的通告》相关规定,携带犬只外出未束犬绳,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考虑到朱先生认错态度较好,民警在调查完毕后,依法给予朱先生罚款的处罚。
8月16日22时许,荆门市公安局东宝分局泉口派出所民警巡逻到长宁大道时,发现一只未拴狗绳的棕色大狗在路上溜达,狗的主人不知去向,过往行人纷纷避开狗,脸上隐隐透着惧色。巡逻民警在分局治安管理中心处突大队的配合下,合力将宠物狗带离。随后,民警口头将宠物狗的主人朱先生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民警告知朱先生,根据《荆门城市管理条例》和《关于规范城区市民养犬行为的通告》相关规定,携带犬只外出未束犬绳,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考虑到朱先生认错态度较好,民警在调查完毕后,依法给予朱先生罚款的处罚。
【青岛整治不文明遛犬行为 一晚上共劝阻20余起】8月15日晚,青岛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联合公安等部门,在台东步行街等人员密集区域整治不文明遛犬行为。当晚,执法部门共劝阻20余起不文明遛犬行为,暂时收容一只未拴狗绳的犬只。据介绍,市民发现不文明遛犬行为可举报,屡教不改者将纳入失信惩戒。https://t.cn/AiQ2yE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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