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心中真是在愤怒中煎熬,凭什么,为什么?为什么这么难,我是上辈子做了什么坏事吗?为什么在这种互相消耗的关系中无法挣脱,不爱我,不理解我,不体贴我,不肯说一句关心的话,为什么我会找这种人,我只配得上这种人吗?我上辈子做李什么坏事吗?经济上就没好过,一点希望也没有,就这样消耗下去的结局是什么。我都快40了啊 这样的生活什么时候是个头……想逃走,挣脱这个人生的枷锁
“救死扶伤”是医生的职业使命。自古以来,从来没人给医生的救治对象附加前提条件,没规定过哪些人可以救、哪些人不能救,所以,每个人当生病的时候,首先会想起找医生,而不是先衡量自己的人品,估计一下自己的道德品质是否符合医生的救治条件,如果那样的话,没人会敢去找医生,因为谁一生也无法保证没做过坏事,医生这个职业也会逐渐消失。
律师也如此,律师法从未规定辩护对象的身份和罪名,只规定“律师必须为犯罪嫌疑人(被告)做无罪或最轻辩护”,而且还强调,是“辩护”,不是“劝降”。当事人找律师,花了律师费,其目的也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法为自己辩护。如果所有律师都事先告知当事人:
我是一个境界非常高尚的人,而且嫉恶如仇,别看你想花钱请我,但如果我认为控方给你的量刑过低,我会毫不留情的站在对方的立场上,让你把牢底坐穿,以表示我对罪恶的憎恨。
若是这样,律师这个职业也离消失不远了。
很多时候,一个人必须完成一种行为,并非出于他愿意或是不愿意,而是他从属于某种职业,那是职业上的一种要求,也是该职业得以存在的前提。
如同消防员,某地失火的时候,他必须是逆行者。
如同警察,面对凶狠残暴的歹徒,再胆怯也得挡在前面。
这些都是由于职业。
任何权力,都不应该要求、鼓励甚至表彰某种职业者去做背离自己职业的行为,无论什么原因,否则久而久之,便会毁掉这种职业。
律师也如此,律师法从未规定辩护对象的身份和罪名,只规定“律师必须为犯罪嫌疑人(被告)做无罪或最轻辩护”,而且还强调,是“辩护”,不是“劝降”。当事人找律师,花了律师费,其目的也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法为自己辩护。如果所有律师都事先告知当事人:
我是一个境界非常高尚的人,而且嫉恶如仇,别看你想花钱请我,但如果我认为控方给你的量刑过低,我会毫不留情的站在对方的立场上,让你把牢底坐穿,以表示我对罪恶的憎恨。
若是这样,律师这个职业也离消失不远了。
很多时候,一个人必须完成一种行为,并非出于他愿意或是不愿意,而是他从属于某种职业,那是职业上的一种要求,也是该职业得以存在的前提。
如同消防员,某地失火的时候,他必须是逆行者。
如同警察,面对凶狠残暴的歹徒,再胆怯也得挡在前面。
这些都是由于职业。
任何权力,都不应该要求、鼓励甚至表彰某种职业者去做背离自己职业的行为,无论什么原因,否则久而久之,便会毁掉这种职业。
“有种你们把他打死的,我们绝对不拦着!”熊孩子把电梯拦截在25楼自己家门口,只为了随时能坐,邻居和熊孩子父母反应,父母却这么说。。。
小孩子谁没干过几件坏事,这很正常,关键在于后续家长怎么处理,家长袒护包庇,那就完蛋。我小时候也干过偷邻居家水果,虽然邻居没说啥,但是我家人发现了,一顿打啥都记住了
这个事告诉我们,可不要叫小孩做缺德事,否则会有不好的事发生。
小孩子谁没干过几件坏事,这很正常,关键在于后续家长怎么处理,家长袒护包庇,那就完蛋。我小时候也干过偷邻居家水果,虽然邻居没说啥,但是我家人发现了,一顿打啥都记住了
这个事告诉我们,可不要叫小孩做缺德事,否则会有不好的事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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