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林业局关于制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通知

永林〔2021〕96号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目前,上级尚未制定下发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违法行为相应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为了规范林业行政处罚行为,促进严格公正执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局党组研究,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幅度,参考《福建省林业行政案件类型和裁量基准》规定的情形和档次,制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局里反馈。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施行,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本通知同时废止。

  永安市林业局

   2021年8月2日

  违反《森林法》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

  一、盗伐林木案件

  (1)从轻,盗伐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不足0.5立方米或者幼树不足20株,完成责令补种盗伐株数1-5倍树木的,处盗伐林木价值5倍的罚款。(2)一般,盗伐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不足0.5立方米或者幼树不足20株,未完成责令补种盗伐株数1-5倍树木的;以立木材积计算0.5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20株以上,完成责令补种盗伐株数1-5倍树木的,责令补种盗伐株数1-5倍树木,处盗伐林木价值6-7倍的罚款。(3)从重,盗伐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0.5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20株以上,未完成责令补种盗伐株数1-5倍树木的,责令补种盗伐株数1-5倍树木,处盗伐林木价值8-10倍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滥伐林木案件

  (1)从轻,滥伐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不足2立方米或者幼树不足50株的,完成责令补种滥伐株数1-3倍树木的,处滥伐林木价值3倍的罚款。(2)一般,滥伐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不足2立方米或者幼树不足50株的,未完成责令补种滥伐株数1-3倍树木的;以立木材积计算2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50株以上,完成责令补种滥伐株数1-3倍树木的,责令补种滥伐株数1-3倍树木,处滥伐林木价值4倍的罚款;(3)从重,滥伐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2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50株以上的,未完成责令补种滥伐株数1-3倍树木的,责令补种滥伐株数1-3倍树木,处滥伐林木价值5倍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毁坏林木案件

  (一)进行开垦、采石、采砂、采土或者其他活动,造成林木毁坏的行为

  (1)从轻,进行开垦、采石、采砂、采土或者其他活动,造成林木毁坏,毁坏林木价值1000元以下,停止违法行为并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树木的,不予罚款。(2)一般,进行开垦、采石、采砂、采土或者其他活动,造成林木毁坏,毁坏林木价值1000元以下,未停止违法行为或者未完成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树木,或者毁坏林木价值1000元以上,停止违法行为并完成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树木的,责令补种毁坏株数1-3倍树木,处毁坏林木价值1-3倍的罚款。(3)从重,进行开垦、采石、采砂、采土或者其他活动,造成林木毁坏,毁坏林木价值1000元以上,未停止违法行为或者未完成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树木的,责令补种毁坏株数1-3倍树木,处毁坏林木价值4-5倍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在幼林地砍柴、毁苗、放牧造成林木毁坏的行为

  责令补种毁坏株数1-3倍树木。

  四、收购、加工、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等非法来源的林木案件

  (1)从轻,收购、加工、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等非法来源的林木1立方米以下,主动配合调查的,没收违法收购、加工、运输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不予罚款。(2)一般,收购、加工、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等非法来源的林木1立方米以下,不配合调查的,或者收购、加工、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等非法来源的林木1立方米以上,主动配合调查的,没收违法收购、加工、运输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处违法收购、加工、运输林木价款1-2倍的罚款。(3)从重,收购、加工、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等非法来源的林木1立方米以上,不配合调查的,没收违法收购、加工、运输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处违法收购、加工、运输林木价款三倍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违法使用林地案件

  (一)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行为

  (1)从轻,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面积2亩(生态公益林1亩)以下,按规定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的,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一倍的罚款。(2)一般,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面积2亩(生态公益林1亩)以下,未按规定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或者面积2亩(生态公益林1亩)以上,按规定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二倍的罚款。(3)从重,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面积2亩(生态公益林1亩)以上,未按规定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三倍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临时使用的林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或者临时使用林地期满后一年内未恢复植被或者林业生产条件的行为,参照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行为处理。

  (二)进行开垦、采石、采砂、采土或者其他活动,造成林地毁坏的行为

  (1)从轻,进行开垦、采石、采砂、采土或者其他活动,造成林地毁坏面积2亩(生态公益林1亩)以下,按规定期限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的,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一倍的罚款。(2)一般,进行开垦、采石、采砂、采土或者其他活动,造成林地毁坏面积2亩(生态公益林1亩)以下,未按规定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或者开垦、采石、采砂、采土或者其他活动,造成林地毁坏面积2亩(生态公益林1亩)以上,按规定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二倍的罚款。(3)从重,进行开垦、采石、采砂、采土或者其他活动,造成林地毁坏面积2亩(生态公益林1亩)以上,未按规定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三倍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未完成更新造林任务的行为

  (1)、从轻,按照限期完成造林任务,不予罚款。(2)、一般,逾期未完成造林任务,面积1公顷或者株数1000株以下的,处应完成而未完成造林任务所需费用1倍的罚款。(3)、从重,逾期未完成造林任务,面积1公顷或者株数1000株以上的,处应完成而未完成造林任务所需费用2倍的罚款

▌来源:永安市林业局政府网

永安市林业局关于制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通知

永林〔2021〕96号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目前,上级尚未制定下发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违法行为相应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为了规范林业行政处罚行为,促进严格公正执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局党组研究,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幅度,参考《福建省林业行政案件类型和裁量基准》规定的情形和档次,制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局里反馈。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施行,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本通知同时废止。

  永安市林业局

   2021年8月2日

  违反《森林法》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

  一、盗伐林木案件

  (1)从轻,盗伐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不足0.5立方米或者幼树不足20株,完成责令补种盗伐株数1-5倍树木的,处盗伐林木价值5倍的罚款。(2)一般,盗伐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不足0.5立方米或者幼树不足20株,未完成责令补种盗伐株数1-5倍树木的;以立木材积计算0.5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20株以上,完成责令补种盗伐株数1-5倍树木的,责令补种盗伐株数1-5倍树木,处盗伐林木价值6-7倍的罚款。(3)从重,盗伐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0.5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20株以上,未完成责令补种盗伐株数1-5倍树木的,责令补种盗伐株数1-5倍树木,处盗伐林木价值8-10倍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滥伐林木案件

  (1)从轻,滥伐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不足2立方米或者幼树不足50株的,完成责令补种滥伐株数1-3倍树木的,处滥伐林木价值3倍的罚款。(2)一般,滥伐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不足2立方米或者幼树不足50株的,未完成责令补种滥伐株数1-3倍树木的;以立木材积计算2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50株以上,完成责令补种滥伐株数1-3倍树木的,责令补种滥伐株数1-3倍树木,处滥伐林木价值4倍的罚款;(3)从重,滥伐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2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50株以上的,未完成责令补种滥伐株数1-3倍树木的,责令补种滥伐株数1-3倍树木,处滥伐林木价值5倍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毁坏林木案件

  (一)进行开垦、采石、采砂、采土或者其他活动,造成林木毁坏的行为

  (1)从轻,进行开垦、采石、采砂、采土或者其他活动,造成林木毁坏,毁坏林木价值1000元以下,停止违法行为并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树木的,不予罚款。(2)一般,进行开垦、采石、采砂、采土或者其他活动,造成林木毁坏,毁坏林木价值1000元以下,未停止违法行为或者未完成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树木,或者毁坏林木价值1000元以上,停止违法行为并完成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树木的,责令补种毁坏株数1-3倍树木,处毁坏林木价值1-3倍的罚款。(3)从重,进行开垦、采石、采砂、采土或者其他活动,造成林木毁坏,毁坏林木价值1000元以上,未停止违法行为或者未完成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树木的,责令补种毁坏株数1-3倍树木,处毁坏林木价值4-5倍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在幼林地砍柴、毁苗、放牧造成林木毁坏的行为

  责令补种毁坏株数1-3倍树木。

  四、收购、加工、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等非法来源的林木案件

  (1)从轻,收购、加工、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等非法来源的林木1立方米以下,主动配合调查的,没收违法收购、加工、运输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不予罚款。(2)一般,收购、加工、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等非法来源的林木1立方米以下,不配合调查的,或者收购、加工、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等非法来源的林木1立方米以上,主动配合调查的,没收违法收购、加工、运输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处违法收购、加工、运输林木价款1-2倍的罚款。(3)从重,收购、加工、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等非法来源的林木1立方米以上,不配合调查的,没收违法收购、加工、运输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处违法收购、加工、运输林木价款三倍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违法使用林地案件

  (一)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行为

  (1)从轻,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面积2亩(生态公益林1亩)以下,按规定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的,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一倍的罚款。(2)一般,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面积2亩(生态公益林1亩)以下,未按规定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或者面积2亩(生态公益林1亩)以上,按规定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二倍的罚款。(3)从重,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面积2亩(生态公益林1亩)以上,未按规定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三倍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临时使用的林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或者临时使用林地期满后一年内未恢复植被或者林业生产条件的行为,参照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行为处理。

  (二)进行开垦、采石、采砂、采土或者其他活动,造成林地毁坏的行为

  (1)从轻,进行开垦、采石、采砂、采土或者其他活动,造成林地毁坏面积2亩(生态公益林1亩)以下,按规定期限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的,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一倍的罚款。(2)一般,进行开垦、采石、采砂、采土或者其他活动,造成林地毁坏面积2亩(生态公益林1亩)以下,未按规定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或者开垦、采石、采砂、采土或者其他活动,造成林地毁坏面积2亩(生态公益林1亩)以上,按规定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二倍的罚款。(3)从重,进行开垦、采石、采砂、采土或者其他活动,造成林地毁坏面积2亩(生态公益林1亩)以上,未按规定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三倍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未完成更新造林任务的行为

  (1)、从轻,按照限期完成造林任务,不予罚款。(2)、一般,逾期未完成造林任务,面积1公顷或者株数1000株以下的,处应完成而未完成造林任务所需费用1倍的罚款。(3)、从重,逾期未完成造林任务,面积1公顷或者株数1000株以上的,处应完成而未完成造林任务所需费用2倍的罚款

▌来源:永安市林业局政府网

〔限流!东胜多家景区、场馆发布疫情防控公告〕#鄂尔多斯身边事##鄂尔多斯# 鄂尔多斯野生动物园新冠疫情防控公告
亲爱的游客朋友们:

根据鄂尔多斯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限量、预约、错峰”要求,即日起,鄂尔多斯野生动物园限流比例调整至日最大承载量的50%。

为防止聚集性风险,确保您在动物园安全、健康、有序游览,请注意以下事项:

1.凡是进入园区的游客要正确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2.加强预约管理,开展分时预约。游客可在“鄂尔多斯动物园”微信公众号和美团网提前预约,进行购票,凭购票码入园。对于不具备线上购票条件的游客,可以提前电话咨询预约。现场购票须持身份证或相关有效证件至售票窗口购票,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做好实名登记,并留有效联系方式。

3.入园时必须佩戴口罩,出示“行程码、健康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扫码测温,体温正常(不超过37.3℃)的游客方可入园。对于体温异常(≥37.3℃),或有咳嗽等不适症状的游客谢绝入园,同时上报疫情防控部门作进一步处理。

4.谢绝持红码、黄码及与确诊病例有“轨迹接触”的游客入园;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游客,需主动向我园申报,并持有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方可入园参观。

5.入园后不得聚集,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加强志愿服务人员巡逻巡查,及时劝导疏散聚集游客,维护游园秩序。

6.在园区出入口、室内游览点不得聚集逗留,按照人员部署通过,听从引导。

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园区咨询电话:400-0477-222

东胜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0477-3149116

东胜区疾控中心电话:0477-2217812

鄂尔多斯市隆胜野生动物园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8月4日

万家惠欢乐世界新冠疫情防控公告

尊敬的各位游客朋友:

近期,国内多地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万家惠欢乐世界根据上级指示,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强化“限量、预约、错峰”要求,加强景区清洁消杀,遏制疫情扩散。为保障游客健康安全,特公告如下:

一、请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防疫工作。在入口排队时请您务必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保持一米线安全距离,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经登记核验显示绿色方可入内,对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游客请出示个人有效证件并填写信息登记表。

二、为加强疫情防控管理,减少人群聚集,万家惠欢乐世界每日游客接待人数不超过核定最大承载量的50%(即瞬时最大承载量为9000人次),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三、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游客,须主动报告,严格按东胜区新冠肺炎疫情指挥部要求落实隔离观察等管控措施。

四、熟知应急防护措施。如在游玩过程中发现自己或他人高烧、咳嗽不止等疑似症状,应立即就医,并向现场工作人员求助,拨打120急救电话,并报告当地卫生防疫等相关部门。

五、万家惠欢乐世界严格执行各项疫情防控要求,保证防控不松懈,让广大游客更安全的游玩。

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东胜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值班电话:0477-3149116

东胜区疾控中心值班电话:0477-2217812

万家惠欢乐世界景区预约电话:400-139-0477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万家惠欢乐世界旅游

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8月4日

九城宫草原漫瀚文化旅游区新冠疫情防控公告

尊敬的各位游客朋友:

近期,云南省、江苏省先后发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且在国内多省份均出现与南京禄口机场相关联的新冠病例,疫情防控趋于紧张,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游客健康安全,根据最新《鄂尔多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知》文件内容,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加强景区清洁消杀,及时关注相关疫情和各项工作要求,遏制疫情扩散。现就九城宫草原漫瀚文化旅游区疫情防控和旅游接待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景区严格实行“限量、预约、错峰”的要求,并关闭东门,只开放南门供游客通行。

2. 凡是进入园区的游客要正确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3. 在园区入口、室内游览点不得聚集逗留,按照人员部署通过,听从引导。

4. 园区电子大屏滚动播放疫情防控宣传资料,入园游客请及时关注。

5. 请游客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防疫工作。游客进入景区必须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体侧,保持一米线安全距离,主动出示个人身份证(原件)健康码及行程码,经登记核验显示绿色方可入园。

6. 发热、健康码异常、去过中高风险地区,无法出示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游客禁止进入景区。

7. 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广大游客加强个人防护,景区内参观游玩时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不聚集、不扎堆、间隔一米。景区会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病毒消杀工作,并加强环境卫生保洁和消杀力度。

8. 游客中心入口、各项目入口处、售票处均设立1米间隔线,并配有保障防护物资,确保游客安全有序入园及游玩。

9. 住宿时严格按照防疫要求办理入住,请各位游客积极配合。

10. 熟知应急防护措施。如在参观过程中发现自己或他人高烧、咳嗽不止等疑似症状,应立即就医,并向现场工作人员求助,拨打120急救电话,并报告当地卫生防疫等相关部门。

11. 景区根据疫情发展变化,会及时调整疫情防控政策。请广大游客及时关注九城宫草原漫瀚文化旅游区信息的更新。

园区咨询电话∶0477-3117999

东胜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0477-3149116

东胜区疾控中心电话∶0477-2217812

鄂尔多斯市九城宫草原漫瀚文化

旅游区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 8月4日

东胜博物馆观众参观公告

尊敬的游客朋友:

近期,多地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为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保障广大市民、游客的安全,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实名参观、测温亮码。入馆前,主动出示个人身份证件、健康码、行程码,经登记核验显示绿色方可入场。并做好体温检测,体温超过37.3℃(含37.3℃)的观众请勿入馆参观。

二、严格执行卫生防护措施。进入场馆参观人员需全程正确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不扎堆、不聚集。

三、实行限流措施。参观人员错时、分批入馆,博物馆内瞬时在馆人流最高不超过50人。

四、游客在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需主动向现场工作人员申报,并持有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方可入馆参观;与确诊病例有“轨迹接触”的游客,谢绝入馆

五、进馆后如遇身体不适等异常情况,请立即告知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应急处理。

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

东胜博物馆

2021年8月4日

东胜区图书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疫情防控管理的公告

尊敬的各位读者:

根据《鄂尔多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1〕14号及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要求,为加强疫情防控处置,现将我馆开放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1. 即日起,两处共享书房(巴音门克、安达)因不具备体温监测、健康码核验等疫情防控条件,暂停各项读者服务,恢复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2. 入馆时保持一米线安全距离,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及“行程码”。出现体温≥37.3℃、咳嗽症状者、健康码非绿码及往返中高风险地区的人群均谢绝入馆。



3. 14周岁以上未接种新冠疫苗人群需登记信息后方可入馆。

4.持续实行限流措施。总馆同时在馆人数不超过600人;自助图书馆同时在馆人数不超过100人;少儿阅读体验馆同时在馆不超过50人;铁东分馆同时在馆人数不超过150人。无需线上预约,以实际到馆人数为准。读者入馆“签到”,离馆“签出”。

5.60周岁以上读者可以凭本人身份证,登记后入馆。残疾人和60岁以上老人不在人数限制范围内。



6. 14周岁及以下读者入馆须有家长全程陪同,每位家长最多可携带两名儿童。

7.读者还回的图书以及在馆内阅后的文献资源均须放置至指定地点,工作人员利用专用设备进行消毒处理后按序上架。

8.在馆期间全程按规范佩戴口罩,遵守公共秩序,间隔就坐,不聚集,少交谈,勤洗手,提倡即借即还即走,不在馆内长时间逗留。

9. 欢迎读者使用我馆的线上资源。

10. 我馆全体工作人员将全力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对外开放的安全、有序,也期待广大读者和我们一起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遵守规定,文明阅读。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东胜区图书馆

2021年8月4日

东胜区文化馆疫情防控限流预约公告

尊敬的市民朋友:

近期,多地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东胜区文化馆根据上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通知和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强化“限量、预约、错峰”要求。为保障市民健康安全,公告如下:

一、为减少人员聚集,提前结束文化馆在办的54门公益课程,具体开课时间,另行通知。

二、为加强疫情防控管理,对入文化馆人数实行每日100人限流,鼓励入馆人员线上线下提前预约。

三、入馆须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

四、入馆人员请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在排队入馆时务必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有体温异常(>37.3℃),或有咳嗽、气促等异常现象,不得入内,请保持一米线安全距离,主动出示本人身份证、健康码、行程码并认真填写疫情防控期间入馆人员情况登记表。12周岁以下的儿童必须在家长陪同下入馆。

五、文化馆将根据疫情防控进展和开放实际情况及时调整相关措施,全力做好清洁消毒、秩序维护等工作,落实各项防控管理措施,切实保障广大市民的健康安全。

特此公告

东胜区文化馆

2021年8月4日

东胜区美术馆新冠疫情防控限流预约公告

尊敬的市民朋友:

近期,多地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东胜区美术馆根据上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通知和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强化“限量、预约、错峰”要求。为保障市民健康安全,公告如下:

一、自2021年8月5日(周四)起实行人员限流措施,按照“限流、限时、错峰”原则,实时监测各时段参观人数,场馆日接待量不超过100人。入馆须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

二、入馆人员请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在排队入馆时务必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有体温异常(>37.3℃),或有咳嗽、气促等异常现象,不得入内。

三、入馆人员需在入口处核验身份证并出示行程码、健康码并认真填写疫情防控期间入馆人员情况登记表,确保全程佩戴口罩方能入馆参观,12周岁以下的儿童必须在家长陪同下入馆。

四、入馆后,严禁触摸展墙、展柜和展品,请勿摘下口罩,切勿随地吐痰。如在参观过程中发现自己或他人有疑似症状,应加强防护、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告知并向现场工作人员求助,及时报告当地卫生防疫等相关部门。

特此公告

东胜区美术馆

2021年8月4日

来源:文旅东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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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口红有3个色号,01宝石红02枫叶红03棕红色,都是特别适合冬天的颜色,而且饱和度也超棒润润的嘴巴也不会起皮,选择困难症的我挑了好久都特别喜欢,没办法3支就都入
  • 突然感觉,在冬日,开着电热毯,一起窝在床上看电视蛮舒服的[doge]#不是荒野#《爱在夜幕降临时》2013最近没时间一次性看完 分了好几次我不知道是不是系列的最
  • 和谢畅在一起时,张路曾劝她卖了名下的一套房,得到100多万,大部分钱都被他以要做生意为由拿走;和黄倩在一起时,张路又以各种理由问她借钱,还劝黄倩去网上贷款,骗人
  • 楚门的世界系列.....当我看完长津湖感受立国之战的伟大时,看到新闻苏大强支援sh,网友吐槽纯属自救还什么抗美援朝之类的......真就是魔幻现实的感觉....
  • 那时,天下无事,游兴盛行,后来,金兵南下,北宋灭亡,陈与义逃难南方,遍尝苦兴,当他回忆二十多年以前的往事,百感交集。原来就算是提前预料的结局,在真的来临时也一样
  • 我看过你,也曾试图把你身体里的春天听个清晰,这太拥挤了,比看见你时我的心脏还要拥挤紧张。我开始有些埋怨,为什么春天的风光开在毫不起眼的地上,直到我看向前方,落花
  • 2️⃣三年前就搬出来一个人住了,以前的事就不提啦,和孩子爸爸现在是好朋友是亲人,只是我们不合适,虽然也抱怨过也难受过也后悔过,但是那么久啦也无所谓啦!P了一个大
  • 【转】人生,是一场盛大的繁嚣;有些事,不需要去刻意理解,岁月会帮你慢慢明了心境;有些情,不需要执着,岁月会慢慢提醒,留到最后的,方显珍贵;有些闲语,不需要理会,
  • 恋爱是短暂的也是美丽的,可以激情四射,所以可以充许无意识,可以只凭感觉,但婚姻不能。太多的人为了能够走事业的捷径,或为了享受富足的生活,而委屈自己的心,为了结婚
  • #长春相亲[超话]# 我的编号:E07171✪姓名:  顾心2✪性别:男3✪出生日期:1996.11.184✪民族:汉6✪学历(自考请标明):大专7✪身高:18
  • ♞黄厝海滩日出日落很惬意呀~是今年夏天最美好的画面‖肯定♞鼓浪屿暴走一整天沿着目标越走越远是我们没错但曲折的小巷子是很有趣呀~♞植物园依然暴走暴走暴走惊奇的体验
  • ”梅岭村种茶大户、四川凤岭茶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周世庆边招呼着采茶工边对记者说,得益于鲜叶采摘标准的提高,芽叶完整度大大提高,今年的茶叶质量比去年更高。乐山市农
  • 同时,男方女方用神中都有金水用神,说明男方女方比较适合在一起生活,如果结婚后会在未来的婚姻中能够相互照顾,相互安慰,家庭婚姻和生活总体会过得比较和谐,和睦一生。
  • 肖战“带私”进《余生》剧组,粉丝直言可以相信肖战,审美很好近日,随着肖战和杨紫主演《余生》的收官,我们也不得已和肖战的“顾魏”说再见了,但这并不是结束。值得一提
  • 祝愿您虎年里身体健康好似不倒翁,事业飞腾好似放风筝,爱情甜蜜好似沐春风,财运旺盛有如洪水滔滔! 4、转眼新春,没有华丽的词藻,不抄袭别人的思考,只送上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