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微新闻# 【西安高新区:走出硬科技与金融互乘放大之路】
日前,高新区企业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发上市通过,将登陆深交所中小板交易。这是今年以来,西安高新区上市的第4 家硬科技企业。疫情的阴霾并未阻碍高新区的发展步伐。今年上半年,高新区高举硬科技创新大旗,力促4 家硬科技企业相继上市,并率先启动创建全国首个硬科技创新示范区,打出精彩的中报“开局”,让硬科技、金融互乘放大效应在这片创新热土上进一步释放,也让“西安高新区板块”在资本市场上的影响力得以持续显现。
充分运用资本市场 全方位支持企业上市
中天火箭通过发审委会议审核,即将登陆中小板;派瑞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成功上市,成为全省今年首家创业板上市企业;瑞联新材料成为全省今年首家科创板上市企业;中航富士达晋级全国首批、全省首家精选层挂牌企业……
疫情之下,高新区企业上市工作仍呈快马加鞭节奏,上半年企业上市工作一举创下陕西省资本市场多个“首家”,推动全省资本市场取得开门红,进一步彰显着高新区硬科技策源地、诞生地的产业支撑引领作用。
高新区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支持企业上市,高新区搭建起“五专政策”保驾护航+ 动态发掘梯度培育机制,为企业上市提供全链条帮扶服务。“五专政策”即“企业有专管”、“服务有专员”、“跟进有专班”、“扶持有专策”和“保障有专资”,其中,专资是指高新区每年设立支持“硬科技”企业上市的2 亿元专项资金,为“精选层”企业普惠政策的兑现提供资金支持;动态发掘梯度培育机制则指由高新区推荐或企业自主申报,发掘筛选一批重点企业,将具有“硬科技”属性的企业优先入库,并对后备企业采取分层次、分梯队管理。
同时,为降低企业金融活动成本,高新区不断释放政策红利,先后出台《西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关于支持企业上市发展若干政策》《西安高新区关于加快推进“硬科技”企业上市工作的实施意见》《西安高新区关于加快推进重点拟上市“硬科技”企业上市的专项政策》等诸多政策,加强支持和帮扶力度,并充分发挥上交所西安基地、深交所陕西基地和高新区企业上市培育基地的核心功能,为区内上市储备企业提供资本市场综合服务,助力企业加快对接资本市场。
目前,高新区共储备“硬科技”拟上市后备企业235 家,在硬科技进军资本市场方面形成了良好的示范效应。在充沛的产业发展活力与完善的全链条服务体系支撑下,这里将形成一个硬科技上市企业集群地,成为资本市场的“新宠儿”。
创新金融服务方式 撬动硬科技产业发展
今年6 月15 日,高新区全面启动创建首个国家级硬科技创新示范区,力争到2025 年率先建成硬科技示范区,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硬科技创新高地。以此为契机,高新区强化银政联动,与国开行、进出口行、农发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引入800亿元建设硬科技示范区,目前23 个项目启动对接,已解决融资需求35.05 亿元。
强化银政联动是高新区不断创新金融服务方式,以金融撬动区域硬科技产业发展的一个缩影。作为西安高质量发展的排头兵,高新区始终坚持在金融创新方面一马当先,通过不断创新服务形式,推动金融资本与科技创新的互乘放大效果进一步显现。
2019 年5 月,总投资约25 亿元的丝路(西安)前海园项目落地西安高新区,引入前海相关产业链上私募股权投资机构、金融持牌机构、金融科技研究中心和金融科技公司等,并导入前海金融创新政策,推动落实自贸区金融创新试点,打造西部金融改革创新高地。
“今年3 月,前海金控旗下6 家机构已全部完成在高新区的工商注册手续。”西安高新区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产业招商+ 政策研究+ 金融创新+ 风险监管+ 投资服务”的全链条服务平台已初显雏形。
2019 年8 月,2019 全球创投峰会在西安高新区开幕。峰会促进西安硬科技八路军产业与资本高度匹配、高效对接,并邀请西安硬科技产业发展各开发区、专注本领域投融资机构、业界知名企业、本地融资项目等各方资源到场,多维度充分展示了西安硬科技实力,以资本之势为硬科技产业再添助力。据了解,自全球创投峰会举办以来,西安高新区共有120 余家企业获得股权投资,可披露融资总额达到90.65 亿元,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创新效果如何,数据最有说服力。在一系列金融服务帮扶与政策支持下,今年上半年,高新区直接融资额117.16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55.68亿元;私募股权投资额完成15.10亿元,金融业增加值实现155.63 亿元,各项重点指标全面开花,行业发展保持稳定向好态势。
优化区域融资环境 助力硬科技企业成长
金融机构、投资机构对科技企业的支持效果不言而喻,多年来,西安高新区致力于营造良好的金融业发展软环境,汇聚了以银行、保险、证券、信托为主体的众多金融、投资机构。
数据显示,仅今年上半年,高新区累计引进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中心支公司等11 家金融机构、要素平台、中介服务机构及201家创投机构入区,为金融科技产业发展壮大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投融资机构的落户,同样离不开优质的营商环境。
2019 年以来,高新区相继发布《西安高新区关于加快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西安高新区关于金融支持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西安高新区提升融资环境满意度专项方案》等措施,促进区内金融服务业大发展,引导区内金融投资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其中,明确金融机构落户最高奖励1 亿元,通过此举引导金融机构在高新聚集发展,打造优质金融业态。
值得一提的是,高新区还积极完善科技金融风险缓释机制,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创新、丰富信用评价手段,开展知识产权质押、政务大数据画像纯信用贷款等创新,盘活科技型企业的“技术资产”、“信用资产”,增加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获贷率,上半年通过风险补偿等政策撬动超过2.1亿元的创新型信用贷款,进一步发挥金融对科技型企业发展的支撑作用。
科技,是当下陕西最想展示给外界的新名片,正在全力创建全国首个硬科技创新示范区的西安高新区无疑是新名片的最佳绘制者。“西安高新区将紧抓西安市建设全球硬科技之都、丝路国际金融中心这个机遇,高举‘硬科技创新示范区’大旗,持续推动硬科技企业上市,同时谋求硬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走出一条硬科技产业与金融资本互乘放大的新路,引领经济发展向创新驱动转型,奋力谱写新时代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西安高新区相关负责人表示。
日前,高新区企业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发上市通过,将登陆深交所中小板交易。这是今年以来,西安高新区上市的第4 家硬科技企业。疫情的阴霾并未阻碍高新区的发展步伐。今年上半年,高新区高举硬科技创新大旗,力促4 家硬科技企业相继上市,并率先启动创建全国首个硬科技创新示范区,打出精彩的中报“开局”,让硬科技、金融互乘放大效应在这片创新热土上进一步释放,也让“西安高新区板块”在资本市场上的影响力得以持续显现。
充分运用资本市场 全方位支持企业上市
中天火箭通过发审委会议审核,即将登陆中小板;派瑞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成功上市,成为全省今年首家创业板上市企业;瑞联新材料成为全省今年首家科创板上市企业;中航富士达晋级全国首批、全省首家精选层挂牌企业……
疫情之下,高新区企业上市工作仍呈快马加鞭节奏,上半年企业上市工作一举创下陕西省资本市场多个“首家”,推动全省资本市场取得开门红,进一步彰显着高新区硬科技策源地、诞生地的产业支撑引领作用。
高新区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支持企业上市,高新区搭建起“五专政策”保驾护航+ 动态发掘梯度培育机制,为企业上市提供全链条帮扶服务。“五专政策”即“企业有专管”、“服务有专员”、“跟进有专班”、“扶持有专策”和“保障有专资”,其中,专资是指高新区每年设立支持“硬科技”企业上市的2 亿元专项资金,为“精选层”企业普惠政策的兑现提供资金支持;动态发掘梯度培育机制则指由高新区推荐或企业自主申报,发掘筛选一批重点企业,将具有“硬科技”属性的企业优先入库,并对后备企业采取分层次、分梯队管理。
同时,为降低企业金融活动成本,高新区不断释放政策红利,先后出台《西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关于支持企业上市发展若干政策》《西安高新区关于加快推进“硬科技”企业上市工作的实施意见》《西安高新区关于加快推进重点拟上市“硬科技”企业上市的专项政策》等诸多政策,加强支持和帮扶力度,并充分发挥上交所西安基地、深交所陕西基地和高新区企业上市培育基地的核心功能,为区内上市储备企业提供资本市场综合服务,助力企业加快对接资本市场。
目前,高新区共储备“硬科技”拟上市后备企业235 家,在硬科技进军资本市场方面形成了良好的示范效应。在充沛的产业发展活力与完善的全链条服务体系支撑下,这里将形成一个硬科技上市企业集群地,成为资本市场的“新宠儿”。
创新金融服务方式 撬动硬科技产业发展
今年6 月15 日,高新区全面启动创建首个国家级硬科技创新示范区,力争到2025 年率先建成硬科技示范区,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硬科技创新高地。以此为契机,高新区强化银政联动,与国开行、进出口行、农发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引入800亿元建设硬科技示范区,目前23 个项目启动对接,已解决融资需求35.05 亿元。
强化银政联动是高新区不断创新金融服务方式,以金融撬动区域硬科技产业发展的一个缩影。作为西安高质量发展的排头兵,高新区始终坚持在金融创新方面一马当先,通过不断创新服务形式,推动金融资本与科技创新的互乘放大效果进一步显现。
2019 年5 月,总投资约25 亿元的丝路(西安)前海园项目落地西安高新区,引入前海相关产业链上私募股权投资机构、金融持牌机构、金融科技研究中心和金融科技公司等,并导入前海金融创新政策,推动落实自贸区金融创新试点,打造西部金融改革创新高地。
“今年3 月,前海金控旗下6 家机构已全部完成在高新区的工商注册手续。”西安高新区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产业招商+ 政策研究+ 金融创新+ 风险监管+ 投资服务”的全链条服务平台已初显雏形。
2019 年8 月,2019 全球创投峰会在西安高新区开幕。峰会促进西安硬科技八路军产业与资本高度匹配、高效对接,并邀请西安硬科技产业发展各开发区、专注本领域投融资机构、业界知名企业、本地融资项目等各方资源到场,多维度充分展示了西安硬科技实力,以资本之势为硬科技产业再添助力。据了解,自全球创投峰会举办以来,西安高新区共有120 余家企业获得股权投资,可披露融资总额达到90.65 亿元,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创新效果如何,数据最有说服力。在一系列金融服务帮扶与政策支持下,今年上半年,高新区直接融资额117.16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55.68亿元;私募股权投资额完成15.10亿元,金融业增加值实现155.63 亿元,各项重点指标全面开花,行业发展保持稳定向好态势。
优化区域融资环境 助力硬科技企业成长
金融机构、投资机构对科技企业的支持效果不言而喻,多年来,西安高新区致力于营造良好的金融业发展软环境,汇聚了以银行、保险、证券、信托为主体的众多金融、投资机构。
数据显示,仅今年上半年,高新区累计引进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中心支公司等11 家金融机构、要素平台、中介服务机构及201家创投机构入区,为金融科技产业发展壮大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投融资机构的落户,同样离不开优质的营商环境。
2019 年以来,高新区相继发布《西安高新区关于加快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西安高新区关于金融支持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西安高新区提升融资环境满意度专项方案》等措施,促进区内金融服务业大发展,引导区内金融投资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其中,明确金融机构落户最高奖励1 亿元,通过此举引导金融机构在高新聚集发展,打造优质金融业态。
值得一提的是,高新区还积极完善科技金融风险缓释机制,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创新、丰富信用评价手段,开展知识产权质押、政务大数据画像纯信用贷款等创新,盘活科技型企业的“技术资产”、“信用资产”,增加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获贷率,上半年通过风险补偿等政策撬动超过2.1亿元的创新型信用贷款,进一步发挥金融对科技型企业发展的支撑作用。
科技,是当下陕西最想展示给外界的新名片,正在全力创建全国首个硬科技创新示范区的西安高新区无疑是新名片的最佳绘制者。“西安高新区将紧抓西安市建设全球硬科技之都、丝路国际金融中心这个机遇,高举‘硬科技创新示范区’大旗,持续推动硬科技企业上市,同时谋求硬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走出一条硬科技产业与金融资本互乘放大的新路,引领经济发展向创新驱动转型,奋力谱写新时代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西安高新区相关负责人表示。
#教育部明确不盲目追求来华留学生规模# #海南新闻# #儋州新闻[超话]#
海南13条措施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到2022年底占商品住宅计划比例不低于80%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新闻发布会在海口举行,会上对《通知》的内容进行宣布和进一步解读。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刘联伟介绍,《通知》的发布,是对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琼府〔2017〕100号)文件印发实施以来出现的问题和发展现状进行的进一步补充和促进,《通知》从政策监管机制、产能布局、科技创新引导、容积率奖励、监督与问责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共涉及政策措施13条。
1、《通知》出台的背景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刘联伟说,装配式建筑作为建筑的一种重要形式,既符合我省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战略的发展要求,又具有工业化程度高、建造周期短、构配件运输便捷、全生命周期内可循环利用、绿色环保等优点。目前装配式建筑在新建装配式建筑中的占比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自2017年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琼府〔2017〕100号)文件印发实施以来,我省装配式建筑实现了较快发展,2018年全省确定实施的装配式建筑面积82万平方米,2019年已接近400万平方米。
但因海南建筑发展底子差,基础较为薄弱,这两年的发展还存在不少问题,例如不少企业思想观念没有转变,不愿以装配式建筑方式进行生产;市县对于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政策不到位等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针对这两年推进装配式建筑出现的6大问题,出台的13条,并向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发改委等多部门征求修改意见,收到反馈意见30多条,经过反复讨论后修改成文。
2、《通知》核心条款包括如下几方面内容
明确装配式建筑建设各环节审批职责,把政府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责传导下去
《通知》第一条中,明确了政府各职能部门在土地出让、规划报建和建设监管各主要环节中的主要职责和工作任务,这主要是要求严格执行《海南省装配式建筑实施主要环节管理规定(暂行)》(琼建科〔2019〕82号)中各环节的责任落实问题。把项目是否适用于装配式方式建造的审核关口前移,并贯穿到项目实施过程中各主要阶段,把现有的装配式建筑基本建设程序各环节闭合的监管机制发挥出来,利用好。真正的解决有关职能部门在项目主要环节把关不严的突出问题。
加大监管,对拟不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的项目从严把控
《通知》第二条中,一是明确提出了“各市县政府不得以会议纪要、指示、批示等形式决定项目的建造方式”。
一个项目是否适合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理论上应该是一个技术问题,应根据项目的具体方案进行专业判断,包括是否必须采用不规则超限的结构,技术或空间条件特殊等等,需要行业技术专家从不同角度进行研判,不应该是各市、县政府以一个会议纪要、指示或者批示就能决定的。在我们的工作调研中,发现以会议纪要、指示、批示等形式决定项目不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的情形仍在一些市县较为普遍地存在。
二是需要进行专家审核判断时,进一步明确了项目确因技术原因不适宜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的专家评审流程。《通知》要求,对因技术原因拟不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的项目,不再按省重点或超限及一般项目进行区分,所有项目统一报省装配式建筑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审核确定,并明确了专家组构成和人数,即专家组应由不少于 7 名专家组成,均应从海南省装配式建筑专家库中抽取。同时,还规定了审核时必须经四分之三以上专家同意方为评审通过,即:当专家组由7名专家组成时,每个专家均需要发表独立意见,只有不少于6名专家明确表示该项目在技术层面存在困难,确实无法满足《海南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规则》中“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装配率不低于50%”这一具体要求时,方可按照传统方式建造。
强调产业集聚和科技创新扶持,发挥装配式建筑的综合优势
《通知》第三条提出:加快推动我省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等技术体系研发、部品部件生产、施工以及装饰装修、咨询服务、培训等上下游产业集聚。统筹装配式建筑产能布局,除澄迈、定安、万宁现有的和三亚拟建的装配式建筑产业化基地外,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的新增产能原则上应统筹集中布局到临高金牌港开发区。
《通知》第八条强调,加快制定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标准,深挖我省现有的装配式建筑构配件生产潜力,严把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质量关。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研发机构加大研发投入,针对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特征,开展强台风、高温、高湿、高盐条件下的建筑减隔震、防腐蚀、防水、遮阳等技术攻关。
《通知》第九条,提出大力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在标准、设计、生产、施工、运维等建筑全生命周期各环节的技术应用,以及支持企业、高等院校、研发机构开发产品种类丰富、自动化程度高的生产设备,强化科技创新扶持。面向全国积极主动引进在装配式建筑领域有实践经验的设计、施工企业和科研团队。培养一批熟悉装配式建筑和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人才队伍。积极推动专业技能培训,培育一批装配式建筑产业工人。
《通知》第十条,明确了对装配式建筑产业,按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有关规定享受制造业、科技创新、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并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和海南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按规定享受相应的财政补助或税收优惠政策。
以上条款均是从我省装配式建筑产业能力提升方面,加强统筹布局,期望从推动产业水平提升、人才培养、科技创新能力等方面,尽快补足短板,把装配式建筑的工业化水平提上去,把增量成本降下来,解决我省建筑业基础薄弱问题,实现我省建筑产业转型升级。
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提高装配式建造的推广应用范围
《通知》第四条提出,到2022 年底,各市县年度商品住宅实施计划项目中,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的比例应不低于80%。经申请并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审核确定达到国家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的项目,可适当增加该项目年度商品住宅计划指标,该条款是对装配式建筑推广中存在问题的补充和完善。正如刚才《通知》编制背景介绍中提到的,在2019年装配式建筑在商品住房项目推广应用过程中,存在将商品住宅计划建设指标大量用于传统现浇方式建造项目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情况,与提高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商品住宅中的应用比例初衷有所背离。因此,该指标的提出,既能确保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商品住宅中的应用比例,同时也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部分项目的确不适宜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以及解决部分历史遗留问题等客观需求。
《通知》第五条,鼓励图书馆、展览馆、工业厂房及机场、铁路、公路、港口等客运场站,办公楼、写字楼、学校、医院、停车楼和单体面积超过 2 万平方米等公共建筑,以及抗震设防烈度 8 度区内的超高层建筑等优先采用钢结构(含钢-砼<木>组合结构)装配式方式建造。
《通知》第六条,鼓励城市桥梁、管道管廊等市政基础设施积极采用装配式部品部件建造。鼓励农村危房改造、社区活动中心(室)、警务室等适宜标准化、模块化的建设项目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等。则是从装配式建造的技术体系特征出发,引导大跨度的公共建造采用钢结构,并鼓励市政基础设施、社区服务中心等适宜标准化、模块化的工程项目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
《通知》第七条,提出装配式建筑项目原则上应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并统筹考虑设计、施工、构配件生产等关键环节。工程总承包(EPC)的招标阶段,原则上应当在项目建议书或方案设计审批完成后启动。装配率超过 60%且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装配式建筑项目,可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该条款的提出,既是对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而得出的装配式建筑推广中的经验总结,同时也是对100号文中“重点任务”的进一步强化。
做到既要做好已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落地实施,同时也要加强政策执行过程中的跟踪,对装配式建筑推广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进行及时有效的纠偏。
加速推动容积率等已有的激励政策落地,体现政府诚信
《通知》第十一条,明确要求:各市县政府要限期出台落实装配式建筑的容积率奖励实施办法,确保 100 号文规定的容积率奖励政策全面落实。对符合容积率奖励政策的在建或已建项目,由企业申请,可在项目所在地的该企业其它项目中兑现容积率奖励指标。
主要是解决100号文件中关于容积率激励措施没有落地这一突出问题,体现政府诚信。日前,由资规厅会同我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制定装配式建筑容积率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明确提出各市县应于今年6月30日前出台本市县装配式建筑容积率奖励具体实施细则。
强化信息共享和监管问责
《通知》第十二条,省和市县各有关部门应将项目立项、初设(备案)核准以及土地出让、规划许可(备案)等项目信息,通过政务信息平台向省或市县装配式建筑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进行互通共享。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项目的跟踪督查和技术指导。
《通知》第十三条,要求对各市县政府在推进装配式建筑工作各环节中不执行有关规定的,将进行通报批评或约谈,情节严重的,将停止新增年度商品住宅计划指标。对没有认真履责的各项目建设单位、勘察设计机构、图审机构、施工总承包企业和相关责任人等,将纳入不良诚信记录并予以公开。
将工程项目落地实施过程中各行政审批部门、工程建设单位、勘察设计等参与各方,都纳入监管和问责体系中,同时保证信息公开共享,才能真正扎牢制度的笼子,保证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地。
具体解读
1、装配式建筑适用范围
为落实100号文中关于推动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社会投资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其他公共建筑优先采用装配式结构建造等有关要求,以下建筑应优先采用装配式结构,具体包括:
1.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商场、剧院、工业厂房及机场、铁路、公路、港口客运场站等大跨度建筑;
2.办公楼、写字楼、学校、医院、停车楼和单体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等公共建筑;
3.抗震设防烈度8度区内的超高层建筑;
4.市政桥梁、轨道交通、交通枢纽等市政设施建设项目。
2
推进装配式住宅
鼓励装配式结构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开展产-学-研合作,积极承接省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项目(课题),加强对以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为特点的装配式住宅应用技术研究,特别是针对防腐蚀、隔声、防水、减隔震、遮阳等相关问题开展技术攻关,制定相关技术标准,稳步推进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在公共租赁房、人才公寓、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房、易地扶贫搬迁、新农村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及商品房等住宅项目中的应用。
3、推行工程总承包和全装修
装配式结构装配式建筑原则上应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支持装配式建筑企业向工程总承包企业转型。实行装配式建筑装饰装修与主体结构、机电设备协同施工。积极推广标准化、集成化、模块化的装修模式,促进集成卫浴、轻质隔墙等材料、产品和设备管线集成化技术应用,提高装配化装修水平。
4、积极开展试点示范
自2020年开始,在全省市政基础设施、公共建筑、住宅等建设项目中筛选若干项目,作为装配式试点示范项目,以试点示范带动我省装配式建筑发展。
装配式建筑
是指把传统建造方式中的大量现场作业工作转移到工厂进行,在工厂加工制作好建筑用构件和配件(如楼板、墙板、楼梯、阳台等),运输到建筑施工现场,通过可靠的连接方式在现场装配安装而成的建筑。
装配式建筑主要包括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现代木结构建筑等,因为采用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信息化管理、智能化应用,是现代工业化生产方式的代表,可以大大减少建筑垃圾,有效缩短工期,能比传统项目工期短3-4个月。
来源: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
海南13条措施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到2022年底占商品住宅计划比例不低于80%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新闻发布会在海口举行,会上对《通知》的内容进行宣布和进一步解读。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刘联伟介绍,《通知》的发布,是对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琼府〔2017〕100号)文件印发实施以来出现的问题和发展现状进行的进一步补充和促进,《通知》从政策监管机制、产能布局、科技创新引导、容积率奖励、监督与问责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共涉及政策措施13条。
1、《通知》出台的背景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刘联伟说,装配式建筑作为建筑的一种重要形式,既符合我省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战略的发展要求,又具有工业化程度高、建造周期短、构配件运输便捷、全生命周期内可循环利用、绿色环保等优点。目前装配式建筑在新建装配式建筑中的占比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自2017年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琼府〔2017〕100号)文件印发实施以来,我省装配式建筑实现了较快发展,2018年全省确定实施的装配式建筑面积82万平方米,2019年已接近400万平方米。
但因海南建筑发展底子差,基础较为薄弱,这两年的发展还存在不少问题,例如不少企业思想观念没有转变,不愿以装配式建筑方式进行生产;市县对于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政策不到位等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针对这两年推进装配式建筑出现的6大问题,出台的13条,并向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发改委等多部门征求修改意见,收到反馈意见30多条,经过反复讨论后修改成文。
2、《通知》核心条款包括如下几方面内容
明确装配式建筑建设各环节审批职责,把政府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责传导下去
《通知》第一条中,明确了政府各职能部门在土地出让、规划报建和建设监管各主要环节中的主要职责和工作任务,这主要是要求严格执行《海南省装配式建筑实施主要环节管理规定(暂行)》(琼建科〔2019〕82号)中各环节的责任落实问题。把项目是否适用于装配式方式建造的审核关口前移,并贯穿到项目实施过程中各主要阶段,把现有的装配式建筑基本建设程序各环节闭合的监管机制发挥出来,利用好。真正的解决有关职能部门在项目主要环节把关不严的突出问题。
加大监管,对拟不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的项目从严把控
《通知》第二条中,一是明确提出了“各市县政府不得以会议纪要、指示、批示等形式决定项目的建造方式”。
一个项目是否适合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理论上应该是一个技术问题,应根据项目的具体方案进行专业判断,包括是否必须采用不规则超限的结构,技术或空间条件特殊等等,需要行业技术专家从不同角度进行研判,不应该是各市、县政府以一个会议纪要、指示或者批示就能决定的。在我们的工作调研中,发现以会议纪要、指示、批示等形式决定项目不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的情形仍在一些市县较为普遍地存在。
二是需要进行专家审核判断时,进一步明确了项目确因技术原因不适宜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的专家评审流程。《通知》要求,对因技术原因拟不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的项目,不再按省重点或超限及一般项目进行区分,所有项目统一报省装配式建筑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审核确定,并明确了专家组构成和人数,即专家组应由不少于 7 名专家组成,均应从海南省装配式建筑专家库中抽取。同时,还规定了审核时必须经四分之三以上专家同意方为评审通过,即:当专家组由7名专家组成时,每个专家均需要发表独立意见,只有不少于6名专家明确表示该项目在技术层面存在困难,确实无法满足《海南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规则》中“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装配率不低于50%”这一具体要求时,方可按照传统方式建造。
强调产业集聚和科技创新扶持,发挥装配式建筑的综合优势
《通知》第三条提出:加快推动我省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等技术体系研发、部品部件生产、施工以及装饰装修、咨询服务、培训等上下游产业集聚。统筹装配式建筑产能布局,除澄迈、定安、万宁现有的和三亚拟建的装配式建筑产业化基地外,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的新增产能原则上应统筹集中布局到临高金牌港开发区。
《通知》第八条强调,加快制定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标准,深挖我省现有的装配式建筑构配件生产潜力,严把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质量关。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研发机构加大研发投入,针对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特征,开展强台风、高温、高湿、高盐条件下的建筑减隔震、防腐蚀、防水、遮阳等技术攻关。
《通知》第九条,提出大力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在标准、设计、生产、施工、运维等建筑全生命周期各环节的技术应用,以及支持企业、高等院校、研发机构开发产品种类丰富、自动化程度高的生产设备,强化科技创新扶持。面向全国积极主动引进在装配式建筑领域有实践经验的设计、施工企业和科研团队。培养一批熟悉装配式建筑和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人才队伍。积极推动专业技能培训,培育一批装配式建筑产业工人。
《通知》第十条,明确了对装配式建筑产业,按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有关规定享受制造业、科技创新、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并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和海南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按规定享受相应的财政补助或税收优惠政策。
以上条款均是从我省装配式建筑产业能力提升方面,加强统筹布局,期望从推动产业水平提升、人才培养、科技创新能力等方面,尽快补足短板,把装配式建筑的工业化水平提上去,把增量成本降下来,解决我省建筑业基础薄弱问题,实现我省建筑产业转型升级。
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提高装配式建造的推广应用范围
《通知》第四条提出,到2022 年底,各市县年度商品住宅实施计划项目中,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的比例应不低于80%。经申请并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审核确定达到国家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的项目,可适当增加该项目年度商品住宅计划指标,该条款是对装配式建筑推广中存在问题的补充和完善。正如刚才《通知》编制背景介绍中提到的,在2019年装配式建筑在商品住房项目推广应用过程中,存在将商品住宅计划建设指标大量用于传统现浇方式建造项目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情况,与提高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商品住宅中的应用比例初衷有所背离。因此,该指标的提出,既能确保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商品住宅中的应用比例,同时也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部分项目的确不适宜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以及解决部分历史遗留问题等客观需求。
《通知》第五条,鼓励图书馆、展览馆、工业厂房及机场、铁路、公路、港口等客运场站,办公楼、写字楼、学校、医院、停车楼和单体面积超过 2 万平方米等公共建筑,以及抗震设防烈度 8 度区内的超高层建筑等优先采用钢结构(含钢-砼<木>组合结构)装配式方式建造。
《通知》第六条,鼓励城市桥梁、管道管廊等市政基础设施积极采用装配式部品部件建造。鼓励农村危房改造、社区活动中心(室)、警务室等适宜标准化、模块化的建设项目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等。则是从装配式建造的技术体系特征出发,引导大跨度的公共建造采用钢结构,并鼓励市政基础设施、社区服务中心等适宜标准化、模块化的工程项目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
《通知》第七条,提出装配式建筑项目原则上应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并统筹考虑设计、施工、构配件生产等关键环节。工程总承包(EPC)的招标阶段,原则上应当在项目建议书或方案设计审批完成后启动。装配率超过 60%且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装配式建筑项目,可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该条款的提出,既是对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而得出的装配式建筑推广中的经验总结,同时也是对100号文中“重点任务”的进一步强化。
做到既要做好已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落地实施,同时也要加强政策执行过程中的跟踪,对装配式建筑推广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进行及时有效的纠偏。
加速推动容积率等已有的激励政策落地,体现政府诚信
《通知》第十一条,明确要求:各市县政府要限期出台落实装配式建筑的容积率奖励实施办法,确保 100 号文规定的容积率奖励政策全面落实。对符合容积率奖励政策的在建或已建项目,由企业申请,可在项目所在地的该企业其它项目中兑现容积率奖励指标。
主要是解决100号文件中关于容积率激励措施没有落地这一突出问题,体现政府诚信。日前,由资规厅会同我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制定装配式建筑容积率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明确提出各市县应于今年6月30日前出台本市县装配式建筑容积率奖励具体实施细则。
强化信息共享和监管问责
《通知》第十二条,省和市县各有关部门应将项目立项、初设(备案)核准以及土地出让、规划许可(备案)等项目信息,通过政务信息平台向省或市县装配式建筑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进行互通共享。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项目的跟踪督查和技术指导。
《通知》第十三条,要求对各市县政府在推进装配式建筑工作各环节中不执行有关规定的,将进行通报批评或约谈,情节严重的,将停止新增年度商品住宅计划指标。对没有认真履责的各项目建设单位、勘察设计机构、图审机构、施工总承包企业和相关责任人等,将纳入不良诚信记录并予以公开。
将工程项目落地实施过程中各行政审批部门、工程建设单位、勘察设计等参与各方,都纳入监管和问责体系中,同时保证信息公开共享,才能真正扎牢制度的笼子,保证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地。
具体解读
1、装配式建筑适用范围
为落实100号文中关于推动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社会投资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其他公共建筑优先采用装配式结构建造等有关要求,以下建筑应优先采用装配式结构,具体包括:
1.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商场、剧院、工业厂房及机场、铁路、公路、港口客运场站等大跨度建筑;
2.办公楼、写字楼、学校、医院、停车楼和单体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等公共建筑;
3.抗震设防烈度8度区内的超高层建筑;
4.市政桥梁、轨道交通、交通枢纽等市政设施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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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装配式住宅
鼓励装配式结构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开展产-学-研合作,积极承接省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项目(课题),加强对以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为特点的装配式住宅应用技术研究,特别是针对防腐蚀、隔声、防水、减隔震、遮阳等相关问题开展技术攻关,制定相关技术标准,稳步推进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在公共租赁房、人才公寓、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房、易地扶贫搬迁、新农村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及商品房等住宅项目中的应用。
3、推行工程总承包和全装修
装配式结构装配式建筑原则上应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支持装配式建筑企业向工程总承包企业转型。实行装配式建筑装饰装修与主体结构、机电设备协同施工。积极推广标准化、集成化、模块化的装修模式,促进集成卫浴、轻质隔墙等材料、产品和设备管线集成化技术应用,提高装配化装修水平。
4、积极开展试点示范
自2020年开始,在全省市政基础设施、公共建筑、住宅等建设项目中筛选若干项目,作为装配式试点示范项目,以试点示范带动我省装配式建筑发展。
装配式建筑
是指把传统建造方式中的大量现场作业工作转移到工厂进行,在工厂加工制作好建筑用构件和配件(如楼板、墙板、楼梯、阳台等),运输到建筑施工现场,通过可靠的连接方式在现场装配安装而成的建筑。
装配式建筑主要包括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现代木结构建筑等,因为采用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信息化管理、智能化应用,是现代工业化生产方式的代表,可以大大减少建筑垃圾,有效缩短工期,能比传统项目工期短3-4个月。
来源: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
#抗击疫情#【众志成城防控疫情 政务服务不间断】政务服务大厅人员密集、来源复杂、流动性强。为严格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避免人群聚集,防止交叉感染,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晋宁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在提前发布《关于晋宁区政务服务中心实体大厅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暂停服务公告》的基础上,对政务服务大厅内外进行全面的清洁消毒,确保政务大厅内外干净清洁无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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