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召开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新闻通气会】9月7日下午,广元市公安局召开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新闻通气会。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友惠,市局治安、刑侦、交警、特巡警、宣传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中新社、国际在线、四川日报、四川新闻网、广元日报、广元广播电视台等8家主流媒体记者参加新闻通气会。
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友惠通报了广元公安机关自全国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取得的阶段性工作成果。一是从严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重点打击事关民生的电信网路诈骗、养老诈骗、传统侵财、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破坏生态环境、黑恶势力等领域的突出违法犯罪。共立刑事案件62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14人,立治安案件988件,抓获违法行为人1643人。二是从严防范面上风险隐患。强化显性用警,着力防范面上风险隐患,构建“车巡+步巡、武装+便衣、定点+机动、人力+科技”的立体化防控网格,着力防范面上风险隐患。行动以来,全市盗窃类案件同比下降24.84%,“两抢”案件同比下降45%。三是从严治理社会治安隐患。加强对重点场所、重点路段、重点物品、新型行业的“拉网式”清查治理,着力消除各类风险隐患。共查处酒驾546起,醉驾69起,无证驾驶620起,其他交通违法行为6万余起。同时加强对民爆危化品单位、烟花爆竹等涉枪涉爆涉危单位的动态安全检查,深入易滋生枪爆刀隐患的部位和场所,开展拉网式排查收缴。
会上,新闻媒体记者就相关问题与各警种部门负责人进行了交流。
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友惠通报了广元公安机关自全国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取得的阶段性工作成果。一是从严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重点打击事关民生的电信网路诈骗、养老诈骗、传统侵财、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破坏生态环境、黑恶势力等领域的突出违法犯罪。共立刑事案件62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14人,立治安案件988件,抓获违法行为人1643人。二是从严防范面上风险隐患。强化显性用警,着力防范面上风险隐患,构建“车巡+步巡、武装+便衣、定点+机动、人力+科技”的立体化防控网格,着力防范面上风险隐患。行动以来,全市盗窃类案件同比下降24.84%,“两抢”案件同比下降45%。三是从严治理社会治安隐患。加强对重点场所、重点路段、重点物品、新型行业的“拉网式”清查治理,着力消除各类风险隐患。共查处酒驾546起,醉驾69起,无证驾驶620起,其他交通违法行为6万余起。同时加强对民爆危化品单位、烟花爆竹等涉枪涉爆涉危单位的动态安全检查,深入易滋生枪爆刀隐患的部位和场所,开展拉网式排查收缴。
会上,新闻媒体记者就相关问题与各警种部门负责人进行了交流。
四川达州,男子去取款机取款时,发现卡里的钱都不见了,吓了一跳。他赶紧找银行咨询,才知道自己的存款被银行划走,用来偿还他14年前的一笔贷款了。男子把银行告上法院,要求返还存款。
男子李某是2007年贷的款,贷款金额2万元,贷款期限3年。贷款合同约定,李某贷款到期不能偿还的话,银行有权随时从其账户中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贷款到期后,李某未能还款,银行同意李某展期一年还款。结果展期到了以后,李某还是没能按期还款。
2018年,银行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作出支付令,要求李某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贷款及利息。李某收到支付令以后,提出异议认为这笔贷款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他可以不用偿还了。法院遂作出裁定,终结了督促程序。
去年9月份,银行向法院起诉要求李某偿还贷款。几天后,银行又撤回起诉。
去年12月份,银行从李某的存款账户里扣划了5039.40元,用于抵消贷款。
李某不服,把银行告到法院,说当年他确实贷款了,但已经超过诉讼时效,银行再从他账户里划款抵扣贷款没有道理,请求法院判决银行返还存款。
【家子说法】
一、什么是诉讼时效?
这个案件里,李某认为他不用偿还贷款的理由是已经过了诉讼时效。
那么,什么是诉讼时效呢?
所谓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义务人有权提出拒绝履行的抗辩的法律制度。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根据这一规定,诉讼时效一般为3年,超过3年,权利人的权利就可能得不到法院的保护了。
比如说,张三欠李四10万元,约定2018年6月1日前还。到了这个时间,张三没还,李四也把这事儿忘记了。到了2022年1月1日,李四突然想起这事儿,把张三告到法院,要求还款。张三在法庭上说,这笔钱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不应该还了。法院就只能判决驳回李四的诉讼请求。
这个案件里,李某在银行的贷款2010年到期,双方约定展期一年,也就是说最迟2011年就要偿还了。但银行直到2018年才主张权利,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没有特殊情况,法院是不可能再保护银行的行为权利的。这可能就是银行为什么去年起诉以后,又很快撤诉的原因吧?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超过诉讼时效,权利人丧失的只是胜诉权,而不是债权本身。
什么意思呢?
首先来说,超过诉讼时效以后,权利人仍然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权利,法院也仍然会受理。受理以后,如果债务人不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法院仍然会判决债务人偿还债务。但是一旦债务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那法院就只能判决权利人败诉了。
其次,超过诉讼时效的债务虽然不能得到法院的保护,但仍然存在。如果债务人自愿履行的话,也是可以的,不能在履行完毕以后,找权利人说因为债务已经超过诉讼时效,要求权利人返还。
二、银行能否扣划李某的存款抵扣贷款?
《贷款通则》第二十二条规定“贷款人有权依照合同约定从借款人账户上划收贷款本金和利息。”而这个案件里,银行与李某在贷款合同中明确约定,李某贷款到期不能偿还的话,银行有权随时从其账户中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这样看来,如果李某在银行的贷款没有超过诉讼时效,银行直接从李某的账户中扣划存款,用于偿还贷款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但现在情况特殊在于,银行的这笔贷款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如果起诉的话,只要李某以诉讼时效进行抗辩,法院就不可能判决李某还款。在这种情况下,银行是否还能直接扣划李某的存款呢?
刚才我们说了,超过诉讼时效以后,债权人丧失的只是胜诉权,而不是债权本身。也就是说,银行虽然不能通过诉讼获得法院对这笔贷款的保护,但这笔贷款本身仍然存在,没有消灭。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这里对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能否行使抵销权并没有作出禁止性规定。
而且现在银行根据贷款合同的约定,扣划李某的存款用于偿还贷款,并非通过法院诉讼来行使债权,也不应该受到诉讼时效的限制。
所以,最终法院判决驳回了李某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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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李某是2007年贷的款,贷款金额2万元,贷款期限3年。贷款合同约定,李某贷款到期不能偿还的话,银行有权随时从其账户中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贷款到期后,李某未能还款,银行同意李某展期一年还款。结果展期到了以后,李某还是没能按期还款。
2018年,银行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作出支付令,要求李某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贷款及利息。李某收到支付令以后,提出异议认为这笔贷款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他可以不用偿还了。法院遂作出裁定,终结了督促程序。
去年9月份,银行向法院起诉要求李某偿还贷款。几天后,银行又撤回起诉。
去年12月份,银行从李某的存款账户里扣划了5039.40元,用于抵消贷款。
李某不服,把银行告到法院,说当年他确实贷款了,但已经超过诉讼时效,银行再从他账户里划款抵扣贷款没有道理,请求法院判决银行返还存款。
【家子说法】
一、什么是诉讼时效?
这个案件里,李某认为他不用偿还贷款的理由是已经过了诉讼时效。
那么,什么是诉讼时效呢?
所谓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义务人有权提出拒绝履行的抗辩的法律制度。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根据这一规定,诉讼时效一般为3年,超过3年,权利人的权利就可能得不到法院的保护了。
比如说,张三欠李四10万元,约定2018年6月1日前还。到了这个时间,张三没还,李四也把这事儿忘记了。到了2022年1月1日,李四突然想起这事儿,把张三告到法院,要求还款。张三在法庭上说,这笔钱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不应该还了。法院就只能判决驳回李四的诉讼请求。
这个案件里,李某在银行的贷款2010年到期,双方约定展期一年,也就是说最迟2011年就要偿还了。但银行直到2018年才主张权利,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没有特殊情况,法院是不可能再保护银行的行为权利的。这可能就是银行为什么去年起诉以后,又很快撤诉的原因吧?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超过诉讼时效,权利人丧失的只是胜诉权,而不是债权本身。
什么意思呢?
首先来说,超过诉讼时效以后,权利人仍然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权利,法院也仍然会受理。受理以后,如果债务人不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法院仍然会判决债务人偿还债务。但是一旦债务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那法院就只能判决权利人败诉了。
其次,超过诉讼时效的债务虽然不能得到法院的保护,但仍然存在。如果债务人自愿履行的话,也是可以的,不能在履行完毕以后,找权利人说因为债务已经超过诉讼时效,要求权利人返还。
二、银行能否扣划李某的存款抵扣贷款?
《贷款通则》第二十二条规定“贷款人有权依照合同约定从借款人账户上划收贷款本金和利息。”而这个案件里,银行与李某在贷款合同中明确约定,李某贷款到期不能偿还的话,银行有权随时从其账户中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这样看来,如果李某在银行的贷款没有超过诉讼时效,银行直接从李某的账户中扣划存款,用于偿还贷款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但现在情况特殊在于,银行的这笔贷款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如果起诉的话,只要李某以诉讼时效进行抗辩,法院就不可能判决李某还款。在这种情况下,银行是否还能直接扣划李某的存款呢?
刚才我们说了,超过诉讼时效以后,债权人丧失的只是胜诉权,而不是债权本身。也就是说,银行虽然不能通过诉讼获得法院对这笔贷款的保护,但这笔贷款本身仍然存在,没有消灭。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这里对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能否行使抵销权并没有作出禁止性规定。
而且现在银行根据贷款合同的约定,扣划李某的存款用于偿还贷款,并非通过法院诉讼来行使债权,也不应该受到诉讼时效的限制。
所以,最终法院判决驳回了李某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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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神木市6个高风险区降为中风险区 3个中风险区降为低风险区】根据当前新冠疫情防控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综合研判,榆林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自2022年9月2日0时起,对神木市部分高风险区、中风险区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高风险区降为中风险区(6个)
1.麟州街道继业路社区。
2.麟州街道人民路社区东至麟州街、南至惠安路、西至滨河路、北至铧山路。
3.麟州街道人民路社区精煤路与麟州街十字路口梵恩诗产后恢复中心。
4.麟州街道西大街社区中坚大厦,东至西关路、南至警园小区和沁苑小区、西至滨河路、北至古城北路。并入之前划定的中风险区麟州街道西大街社区,不再单列。
5.西沙街道西沙社区华夏首府,东至林业小区西墙(包含沿街商铺)、南至小区围墙、西至金沙街(包含沿街商铺)、北至西沙街北商铺。并入之前划定的中风险区西沙街道西沙社区(高风险区除外),不再单列。
6.迎宾街道农科路社区南关小区16号楼。
二、中风险区降为低风险区(3个)
1.麟州街道人民路社区(高、中风险区除外)。将麟州街道人民路社区人民路红绿灯十字路口东南角万众广场3楼海底捞火锅店和麟州街道人民路社区滨河大道与人民路交叉口东南40米风景线大屏导航批发2个风险区继续作为中风险区单列。
2.迎宾街道农科路社区范胖肉夹馍店,东至河畔路南四巷、南至楼体后巷道、西至河畔路南三巷、北至河畔路。
3.迎宾街道农科路社区南关小区(中风险区除外)。
调整后,神木市有高风险区22个,中风险区38个。
高风险区(22个)
1.麟州街道兴神路社区兴神路93号中榆公司大楼,东至平房区、南至兴神路、西至东兴街;
2.麟州街道铧山路社区邮政大楼往南平房区(东兴街中段西45巷),东兴街商铺132-1号至东兴街中段122-1号,向西两排平房;
3.西沟街道二道河村;
4.迎宾路街道杏花社区前坡村,东至东兴街、南至五中北路、西至麟州路、北至前坡路;
5.迎宾路街道杏花社区单家滩西巷5排;
6.迎宾路街道河东村后坡小组及后坡小组以东宏运小区、吴庄小区;
7.迎宾路街道兴南路社区东兴街南段假日烤吧(125-1至125-4);
8.迎宾路街道农科路社区麟州南段彩票店沿街35-1至35-14商铺一层和二层;
9.迎宾路街道迎宾路社区吴家塔祥和家园小区(含小区门口小卖部);
10.麟州街道人民路社区范胖肉夹馍人民路店,东至人民路58号、西至人民路社区北路口、北至人民路;
11.麟州街道人民路社区王家小院黄庄店,东至水龙路、南至麟州王国洗车店、北至精煤路;
12.麟州街道果园路社区阳崖路北二巷、府阳路北一巷及府阳路上段沿街商铺;
13.麟州街道果园路社区东至东山坡脚,南至果园路东十五巷,西至东山路,北至东山坡路西八巷、东山坡路东二十五巷(含西八巷、东二十五巷);
14.麟州街道果园路社区神华路57号亚华酒店;
15.麟州街道果园路社区兴阳街19号马月霞诊所,东至沙渠市场南入口、西至王府酒店、南至兴阳路;
16.麟州街道阴山路社区阳崖沟路阳崖沟廉租房;
17.麟州街道神华路社区铂金汉宫酒店;
18.西沙街道西沙社区恒丰购物超市和津乐鸭脖四中店,东至滴水崖路、南至西沙街路南商铺、西至居然之家东巷道、北至西沙街;
19.滨河新区街道新光社区仕嘉名苑小区6号楼;
20.麟州街道惠泉路社区东至麟州街,南至神木二院北墙,西至滨河路,北至惠安路;
21.麟州街道惠泉路社区东至麟州街道办事处餐厅后墙,南至惠泉路,西至麟州街,北至惠安路;
22.麟州街道兴神路社区爱民路,东至佳门小区、南至爱民路3至10号、西至东山路商铺、北至爱民路北一巷东6排1至6号。
中风险区(38个)
1.西沙街道西沙社区(高风险区除外);
2.麟州街道果园路社区(高风险区除外);
3.麟州街道育才路社区;
4.麟州街道西大街社区;
5.麟州街道惠泉路社区(高风险区除外);
6.麟州街道阴山路社区(高风险区除外);
7.麟州街道铧山路社区(高风险区除外);
8.麟州街道神华路社区(高风险区除外);
9.麟州街道陵园路社区;
10.迎宾路街道杏花社区(高风险区除外);
11.迎宾路街道迎宾路社区(高风险区除外);
12.滨河新区街道新光社区仕嘉名苑小区(高风险区除外);
13.西沟街道头道河村(高风险区除外);
14.西沟街道三道河村;
15.聚福社区美好祥福佳园小区(含宜家乐超市);
16.麟州街道兴神路社区兴神路北西1巷5、6、7、8、9、10、11排;
17.麟州街道兴神路社区爱民路南1-7排;
18.麟州街道兴神路社区九龙大道增刚平价蔬菜超市;
19.麟州街道康家焉村馋嘴小火锅店;
20.麟州街道王孟村小王草原手把肉店;
21.西沙街道铧西社区名江水岸小区;
22.滨河新区街道鸳鸯塔社区渝湘居小四川(四中店);
23.滨河新区街道新光社区煤炭大楼一楼顺安车辆有限公司;
24.滨河新区街道新光社区杨业大街东鑫大厦陕西文顺建设有限公司;
25.滨河新区街道新光社区杨业大街西侧豆江山早点铺;
26.滨河新区街道新光社区新秦大街春妮馅饼粥店;
27.滨河新区街道新元社区广场北路宏伟大厦贾福记半亩地饭店;
28.滨河新区街道新元社区诚信路以南和谐家园11号楼;
29.滨河新区街道鸳鸯塔社区滨河大道巴蜀印象;
30.迎宾路街道农科路社区农科路东兴街十字向南50米新新娘化妆摄影店;
31.迎宾路街道农科路社区东兴街天汇大酒店南10米金地铁锅焖面店;
32.麟州街道钟楼社区古城南路老农社饭店;
33.麟州街道继业路社区;
34.麟州街道人民路社区东至麟州街、南至惠安路、西至滨河路、北至铧山路;
35.麟州街道人民路社区精煤路与麟州街十字路口梵恩诗产后恢复中心;
36.迎宾街道农科路社区南关小区16号楼;
37.麟州街道人民路社区人民路红绿灯十字路口东南角万众广场3楼海底捞火锅店;
38.麟州街道人民路社区滨河大道与人民路交叉口东南40米风景线大屏导航批发。
神木市除高风险区、中风险区之外的区域为低风险区。风险区域范围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榆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9月2日
一、高风险区降为中风险区(6个)
1.麟州街道继业路社区。
2.麟州街道人民路社区东至麟州街、南至惠安路、西至滨河路、北至铧山路。
3.麟州街道人民路社区精煤路与麟州街十字路口梵恩诗产后恢复中心。
4.麟州街道西大街社区中坚大厦,东至西关路、南至警园小区和沁苑小区、西至滨河路、北至古城北路。并入之前划定的中风险区麟州街道西大街社区,不再单列。
5.西沙街道西沙社区华夏首府,东至林业小区西墙(包含沿街商铺)、南至小区围墙、西至金沙街(包含沿街商铺)、北至西沙街北商铺。并入之前划定的中风险区西沙街道西沙社区(高风险区除外),不再单列。
6.迎宾街道农科路社区南关小区16号楼。
二、中风险区降为低风险区(3个)
1.麟州街道人民路社区(高、中风险区除外)。将麟州街道人民路社区人民路红绿灯十字路口东南角万众广场3楼海底捞火锅店和麟州街道人民路社区滨河大道与人民路交叉口东南40米风景线大屏导航批发2个风险区继续作为中风险区单列。
2.迎宾街道农科路社区范胖肉夹馍店,东至河畔路南四巷、南至楼体后巷道、西至河畔路南三巷、北至河畔路。
3.迎宾街道农科路社区南关小区(中风险区除外)。
调整后,神木市有高风险区22个,中风险区38个。
高风险区(22个)
1.麟州街道兴神路社区兴神路93号中榆公司大楼,东至平房区、南至兴神路、西至东兴街;
2.麟州街道铧山路社区邮政大楼往南平房区(东兴街中段西45巷),东兴街商铺132-1号至东兴街中段122-1号,向西两排平房;
3.西沟街道二道河村;
4.迎宾路街道杏花社区前坡村,东至东兴街、南至五中北路、西至麟州路、北至前坡路;
5.迎宾路街道杏花社区单家滩西巷5排;
6.迎宾路街道河东村后坡小组及后坡小组以东宏运小区、吴庄小区;
7.迎宾路街道兴南路社区东兴街南段假日烤吧(125-1至125-4);
8.迎宾路街道农科路社区麟州南段彩票店沿街35-1至35-14商铺一层和二层;
9.迎宾路街道迎宾路社区吴家塔祥和家园小区(含小区门口小卖部);
10.麟州街道人民路社区范胖肉夹馍人民路店,东至人民路58号、西至人民路社区北路口、北至人民路;
11.麟州街道人民路社区王家小院黄庄店,东至水龙路、南至麟州王国洗车店、北至精煤路;
12.麟州街道果园路社区阳崖路北二巷、府阳路北一巷及府阳路上段沿街商铺;
13.麟州街道果园路社区东至东山坡脚,南至果园路东十五巷,西至东山路,北至东山坡路西八巷、东山坡路东二十五巷(含西八巷、东二十五巷);
14.麟州街道果园路社区神华路57号亚华酒店;
15.麟州街道果园路社区兴阳街19号马月霞诊所,东至沙渠市场南入口、西至王府酒店、南至兴阳路;
16.麟州街道阴山路社区阳崖沟路阳崖沟廉租房;
17.麟州街道神华路社区铂金汉宫酒店;
18.西沙街道西沙社区恒丰购物超市和津乐鸭脖四中店,东至滴水崖路、南至西沙街路南商铺、西至居然之家东巷道、北至西沙街;
19.滨河新区街道新光社区仕嘉名苑小区6号楼;
20.麟州街道惠泉路社区东至麟州街,南至神木二院北墙,西至滨河路,北至惠安路;
21.麟州街道惠泉路社区东至麟州街道办事处餐厅后墙,南至惠泉路,西至麟州街,北至惠安路;
22.麟州街道兴神路社区爱民路,东至佳门小区、南至爱民路3至10号、西至东山路商铺、北至爱民路北一巷东6排1至6号。
中风险区(38个)
1.西沙街道西沙社区(高风险区除外);
2.麟州街道果园路社区(高风险区除外);
3.麟州街道育才路社区;
4.麟州街道西大街社区;
5.麟州街道惠泉路社区(高风险区除外);
6.麟州街道阴山路社区(高风险区除外);
7.麟州街道铧山路社区(高风险区除外);
8.麟州街道神华路社区(高风险区除外);
9.麟州街道陵园路社区;
10.迎宾路街道杏花社区(高风险区除外);
11.迎宾路街道迎宾路社区(高风险区除外);
12.滨河新区街道新光社区仕嘉名苑小区(高风险区除外);
13.西沟街道头道河村(高风险区除外);
14.西沟街道三道河村;
15.聚福社区美好祥福佳园小区(含宜家乐超市);
16.麟州街道兴神路社区兴神路北西1巷5、6、7、8、9、10、11排;
17.麟州街道兴神路社区爱民路南1-7排;
18.麟州街道兴神路社区九龙大道增刚平价蔬菜超市;
19.麟州街道康家焉村馋嘴小火锅店;
20.麟州街道王孟村小王草原手把肉店;
21.西沙街道铧西社区名江水岸小区;
22.滨河新区街道鸳鸯塔社区渝湘居小四川(四中店);
23.滨河新区街道新光社区煤炭大楼一楼顺安车辆有限公司;
24.滨河新区街道新光社区杨业大街东鑫大厦陕西文顺建设有限公司;
25.滨河新区街道新光社区杨业大街西侧豆江山早点铺;
26.滨河新区街道新光社区新秦大街春妮馅饼粥店;
27.滨河新区街道新元社区广场北路宏伟大厦贾福记半亩地饭店;
28.滨河新区街道新元社区诚信路以南和谐家园11号楼;
29.滨河新区街道鸳鸯塔社区滨河大道巴蜀印象;
30.迎宾路街道农科路社区农科路东兴街十字向南50米新新娘化妆摄影店;
31.迎宾路街道农科路社区东兴街天汇大酒店南10米金地铁锅焖面店;
32.麟州街道钟楼社区古城南路老农社饭店;
33.麟州街道继业路社区;
34.麟州街道人民路社区东至麟州街、南至惠安路、西至滨河路、北至铧山路;
35.麟州街道人民路社区精煤路与麟州街十字路口梵恩诗产后恢复中心;
36.迎宾街道农科路社区南关小区16号楼;
37.麟州街道人民路社区人民路红绿灯十字路口东南角万众广场3楼海底捞火锅店;
38.麟州街道人民路社区滨河大道与人民路交叉口东南40米风景线大屏导航批发。
神木市除高风险区、中风险区之外的区域为低风险区。风险区域范围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榆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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