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动态# 【执行动态】因“打架”死亡 保险公司赔不赔?
保险在我们的生活中已经日渐普及,购买保险几乎已经是每个家庭的必要支出。随之而来的,发生保险事故后产生的理赔纠纷也会经常出现,与他人发生口角,在斗殴中不幸身亡,此种情形保险公司是否能免责拒赔呢?近日,库尔勒铁路运输法院对一起保证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作出判决,判决被告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理赔保险金22万余元。
2015年11月9日,孟凡购买了位于库尔勒市某小区住房一套,并向银行贷款23万余元。上述房屋为银行设置了抵押权后,孟凡在保险公司处为抵押房购买了个人抵押贷款房屋综合保险,并购买了附加还贷责任险,保险金额237000元。保险合同约定:“在本附加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一级伤残,造成连续三个月未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责任的,保险人负责赔偿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时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金额,该合同的第一受益人为银行”。2018年6月某日孟凡因琐事与他人发生口角后两人互相撕扯,撕扯过程中,被他人以酒瓶击打,造成孟凡左颈部受伤死亡。事发后,。因孟凡意外身故,超过连续三个月未向银行偿还贷款,孟凡在死亡时还尚欠银行21万元贷款本金未还,且死者的继承人无力偿还贷款,且孟凡的继承人向乌鲁木齐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无果后,与银行协商,为维护银己身的合法权益,银行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如所请。
庭审中保险公司称,本案中被保险人孟凡属于故意挑衅导致的意外身亡;且身故无法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责任要求答辩人赔付保险金的请求不符合《个人抵押贷款房屋在综合保险附加还贷责任保险》的理赔约定,同时被保险人是在醉酒期间遭受伤害导致身故的,该情形也属于免责情形,故不承担赔偿责任。
库尔勒铁路运输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为孟凡与他人发生口角进而厮打,而被他人故意伤害致死是否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的免责情形?曾某的刑事判决书中所查明的事实认定并不足以证明孟凡身亡系其因挑衅或者故意行为所引起,并没有认定被害人孟凡为故意犯罪,且保险公司没有其他证据加以证明孟凡是因以上行为导致身亡,故保险公司认为孟凡身亡属于免责情形的理由不成立,其理应承担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责任。法院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该案一审判决作出后,保险公司不服提起上诉,经二审法院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提醒说:个人抵押贷款房屋综合保险又称“房贷险”,是购房者向银行申请贷款时,银行防范房贷风险要求贷款人必须购买的保险,如投保人意外伤亡无法还贷,可由保险公司代为偿还。在购买保险时,一些保险合同的“格式条款”中会有各种免责条款,老百姓在理赔时,可能就会有保险人员以条款中“断章取义”的方式拒绝理赔,遇到这种情况时,当事人应当多咨询律师,再通过诉讼渠道维护自己的权益。
保险在我们的生活中已经日渐普及,购买保险几乎已经是每个家庭的必要支出。随之而来的,发生保险事故后产生的理赔纠纷也会经常出现,与他人发生口角,在斗殴中不幸身亡,此种情形保险公司是否能免责拒赔呢?近日,库尔勒铁路运输法院对一起保证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作出判决,判决被告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理赔保险金22万余元。
2015年11月9日,孟凡购买了位于库尔勒市某小区住房一套,并向银行贷款23万余元。上述房屋为银行设置了抵押权后,孟凡在保险公司处为抵押房购买了个人抵押贷款房屋综合保险,并购买了附加还贷责任险,保险金额237000元。保险合同约定:“在本附加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一级伤残,造成连续三个月未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责任的,保险人负责赔偿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时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金额,该合同的第一受益人为银行”。2018年6月某日孟凡因琐事与他人发生口角后两人互相撕扯,撕扯过程中,被他人以酒瓶击打,造成孟凡左颈部受伤死亡。事发后,。因孟凡意外身故,超过连续三个月未向银行偿还贷款,孟凡在死亡时还尚欠银行21万元贷款本金未还,且死者的继承人无力偿还贷款,且孟凡的继承人向乌鲁木齐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无果后,与银行协商,为维护银己身的合法权益,银行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如所请。
庭审中保险公司称,本案中被保险人孟凡属于故意挑衅导致的意外身亡;且身故无法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责任要求答辩人赔付保险金的请求不符合《个人抵押贷款房屋在综合保险附加还贷责任保险》的理赔约定,同时被保险人是在醉酒期间遭受伤害导致身故的,该情形也属于免责情形,故不承担赔偿责任。
库尔勒铁路运输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为孟凡与他人发生口角进而厮打,而被他人故意伤害致死是否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的免责情形?曾某的刑事判决书中所查明的事实认定并不足以证明孟凡身亡系其因挑衅或者故意行为所引起,并没有认定被害人孟凡为故意犯罪,且保险公司没有其他证据加以证明孟凡是因以上行为导致身亡,故保险公司认为孟凡身亡属于免责情形的理由不成立,其理应承担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责任。法院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该案一审判决作出后,保险公司不服提起上诉,经二审法院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提醒说:个人抵押贷款房屋综合保险又称“房贷险”,是购房者向银行申请贷款时,银行防范房贷风险要求贷款人必须购买的保险,如投保人意外伤亡无法还贷,可由保险公司代为偿还。在购买保险时,一些保险合同的“格式条款”中会有各种免责条款,老百姓在理赔时,可能就会有保险人员以条款中“断章取义”的方式拒绝理赔,遇到这种情况时,当事人应当多咨询律师,再通过诉讼渠道维护自己的权益。
#案件速递# 【#女子被虐致死公婆获刑11年6年#】5月14日,山东省禹城市人民法院对原审被告人张吉林、刘兰英、张丙故意伤害、虐待被害人方洋洋一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张吉林、刘兰英以故意伤害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和六年,张丙以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三年。
法院经再审查明,2017年1月24日,被害人方洋洋与张丙登记结婚后,二人与张丙的父母张吉林、刘兰英共同生活。张吉林、刘兰英、张丙因方洋洋没有生育等原因对其心生不满。自2018年8月至2019年1月,张吉林、刘兰英、张丙采取殴打身体、冻饿罚站等方式,致方洋洋重度营养不良,身体虚弱,全身多处冻伤。2019年1月31日,张吉林借故又用木棍殴打方洋洋三次,刘兰英用木棍殴打方洋洋一次。当晚,刘兰英、张丙发现方洋洋呼叫无应答后,张丙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医生到达后确认方洋洋已死亡。经鉴定,方洋洋符合在重度营养不良基础上,因遭受钝物暴力打击致创伤性失血性休克死亡。外伤是死亡的主要原因,重度营养不良、寒冷冻伤为辅助死因。
法院认为,案发前一周内,原审被告人张吉林、刘兰英多次殴打方洋洋,致方洋洋死亡,其行为均构成故意伤害罪。原审被告人张丙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虐待罪。在共同故意伤害犯罪中,张吉林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刘兰英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对其减轻处罚。鉴于三原审被告人到案后均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与被害人的近亲属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谅解,张吉林有悔罪表现,刘兰英、张丙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其中张丙犯罪情节较轻,确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可依法对其宣告缓刑。公诉机关所提量刑建议适当,法院予以采纳。原判认定原审被告人张吉林、刘兰英、张丙虐待并致被害人死亡的行为分别构成虐待罪,属于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错误,量刑不当,依法应予改判。
法庭当庭宣判,撤销禹城法院(2019)鲁1482刑初165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原审被告人张吉林有期徒刑十一年、原审被告人刘兰英有期徒刑六年,以虐待罪判处原审被告人张丙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三年。https://t.cn/A6V2MS4Y
法院经再审查明,2017年1月24日,被害人方洋洋与张丙登记结婚后,二人与张丙的父母张吉林、刘兰英共同生活。张吉林、刘兰英、张丙因方洋洋没有生育等原因对其心生不满。自2018年8月至2019年1月,张吉林、刘兰英、张丙采取殴打身体、冻饿罚站等方式,致方洋洋重度营养不良,身体虚弱,全身多处冻伤。2019年1月31日,张吉林借故又用木棍殴打方洋洋三次,刘兰英用木棍殴打方洋洋一次。当晚,刘兰英、张丙发现方洋洋呼叫无应答后,张丙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医生到达后确认方洋洋已死亡。经鉴定,方洋洋符合在重度营养不良基础上,因遭受钝物暴力打击致创伤性失血性休克死亡。外伤是死亡的主要原因,重度营养不良、寒冷冻伤为辅助死因。
法院认为,案发前一周内,原审被告人张吉林、刘兰英多次殴打方洋洋,致方洋洋死亡,其行为均构成故意伤害罪。原审被告人张丙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虐待罪。在共同故意伤害犯罪中,张吉林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刘兰英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对其减轻处罚。鉴于三原审被告人到案后均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与被害人的近亲属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谅解,张吉林有悔罪表现,刘兰英、张丙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其中张丙犯罪情节较轻,确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可依法对其宣告缓刑。公诉机关所提量刑建议适当,法院予以采纳。原判认定原审被告人张吉林、刘兰英、张丙虐待并致被害人死亡的行为分别构成虐待罪,属于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错误,量刑不当,依法应予改判。
法庭当庭宣判,撤销禹城法院(2019)鲁1482刑初165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原审被告人张吉林有期徒刑十一年、原审被告人刘兰英有期徒刑六年,以虐待罪判处原审被告人张丙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三年。https://t.cn/A6V2MS4Y
#山东新闻#【[话筒]山东禹城虐妻致死案开庭审理!#方洋洋案当庭宣判#】据禹城市人民法院消息:2021年5月14日,山东省禹城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审被告人张吉林、刘兰英、张丙故意伤害、虐待一案。禹城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害人方洋洋之母杨兰的诉讼代理人,被告人张吉林、刘兰英、张丙及其辩护人,鉴定人到庭参加诉讼。
法院经再审查明,2017年1月24日,被害人方洋洋与张丙登记结婚后,二人与张丙的父母张吉林、刘兰英共同生活。张吉林、刘兰英、张丙因方洋洋没有生育等原因对其心生不满。自2018年8月至2019年1月,张吉林、刘兰英、张丙采取殴打身体、冻饿罚站等方式,致方洋洋重度营养不良,身体虚弱,全身多处冻伤。2019年1月31日,张吉林借故又用木棍殴打方洋洋三次,刘兰英用木棍殴打方洋洋一次。当晚,刘兰英、张丙发现方洋洋呼叫无应答后,张丙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医生到达后确认方洋洋已死亡。经鉴定,方洋洋符合在重度营养不良基础上,因遭受钝物暴力打击致创伤性失血性休克死亡。外伤是死亡的主要原因,重度营养不良、寒冷冻伤为辅助死因。
法院认为,案发前一周内,原审被告人张吉林、刘兰英多次殴打方洋洋,致方洋洋死亡,其行为均构成故意伤害罪。原审被告人张丙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虐待罪。在共同故意伤害犯罪中,张吉林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刘兰英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对其减轻处罚。鉴于三原审被告人到案后均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与被害人的近亲属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谅解,张吉林有悔罪表现,刘兰英、张丙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其中张丙犯罪情节较轻,确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可依法对其宣告缓刑。公诉机关所提量刑建议适当,法院予以采纳。原判认定原审被告人张吉林、刘兰英、张丙虐待并致被害人死亡的行为分别构成虐待罪,属于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错误,量刑不当,依法应予改判。
法庭当庭宣判,撤销禹城法院(2019)鲁1482刑初165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原审被告人张吉林有期徒刑十一年、原审被告人刘兰英有期徒刑六年,以虐待罪判处原审被告人张丙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三年。
当事人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妇联、残联等社会各界代表70余人旁听了庭审。#山东[地点]#
法院经再审查明,2017年1月24日,被害人方洋洋与张丙登记结婚后,二人与张丙的父母张吉林、刘兰英共同生活。张吉林、刘兰英、张丙因方洋洋没有生育等原因对其心生不满。自2018年8月至2019年1月,张吉林、刘兰英、张丙采取殴打身体、冻饿罚站等方式,致方洋洋重度营养不良,身体虚弱,全身多处冻伤。2019年1月31日,张吉林借故又用木棍殴打方洋洋三次,刘兰英用木棍殴打方洋洋一次。当晚,刘兰英、张丙发现方洋洋呼叫无应答后,张丙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医生到达后确认方洋洋已死亡。经鉴定,方洋洋符合在重度营养不良基础上,因遭受钝物暴力打击致创伤性失血性休克死亡。外伤是死亡的主要原因,重度营养不良、寒冷冻伤为辅助死因。
法院认为,案发前一周内,原审被告人张吉林、刘兰英多次殴打方洋洋,致方洋洋死亡,其行为均构成故意伤害罪。原审被告人张丙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虐待罪。在共同故意伤害犯罪中,张吉林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刘兰英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对其减轻处罚。鉴于三原审被告人到案后均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与被害人的近亲属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谅解,张吉林有悔罪表现,刘兰英、张丙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其中张丙犯罪情节较轻,确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可依法对其宣告缓刑。公诉机关所提量刑建议适当,法院予以采纳。原判认定原审被告人张吉林、刘兰英、张丙虐待并致被害人死亡的行为分别构成虐待罪,属于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错误,量刑不当,依法应予改判。
法庭当庭宣判,撤销禹城法院(2019)鲁1482刑初165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原审被告人张吉林有期徒刑十一年、原审被告人刘兰英有期徒刑六年,以虐待罪判处原审被告人张丙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三年。
当事人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妇联、残联等社会各界代表70余人旁听了庭审。#山东[地点]#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