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普法# 【公司规章制度如何公示才有效?】《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https://t.cn/A6JWfrvO
#民法典# 【没签劳动合同,逼你离职,怎么办?】
一、没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有人说上班一段时间了,却迟迟不给签劳动合同,着急了。
慌什么呢?
不签劳动合同该着急的是公司。
为什么这么说呢?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不签署劳动合同,导致员工不清楚工作隐患或不了解公司规定造成损失,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的工资,就算没有支付双倍工资,日后只要在仲裁时效内依旧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
3.如果对工作还满意,就更不用慌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则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所以,不签订劳动合同,您不用着急。法律为您保障!
二、如果公司用这种方式逼迫你离职,怎么办?
如果公司擅自调整你的工作岗位,企图通过换岗逼你主动离职怎么办?
1.待在原岗位好好工作,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如果公司以已换岗为借口扣你工资,你可以就此给公司发一个被迫离职通知书,里面说明是因为克扣工资被迫离职的;
2.到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
京尹律师提醒:企业与员工是共进、共荣关系,应建立起正确的合作关系,统一向前文化。一群人凝成一股绳就会有巨大的力量和广阔的未来。当然,真遇到相关问题,应拿起法律武器积极维权。
一、没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有人说上班一段时间了,却迟迟不给签劳动合同,着急了。
慌什么呢?
不签劳动合同该着急的是公司。
为什么这么说呢?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不签署劳动合同,导致员工不清楚工作隐患或不了解公司规定造成损失,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的工资,就算没有支付双倍工资,日后只要在仲裁时效内依旧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
3.如果对工作还满意,就更不用慌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则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所以,不签订劳动合同,您不用着急。法律为您保障!
二、如果公司用这种方式逼迫你离职,怎么办?
如果公司擅自调整你的工作岗位,企图通过换岗逼你主动离职怎么办?
1.待在原岗位好好工作,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如果公司以已换岗为借口扣你工资,你可以就此给公司发一个被迫离职通知书,里面说明是因为克扣工资被迫离职的;
2.到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
京尹律师提醒:企业与员工是共进、共荣关系,应建立起正确的合作关系,统一向前文化。一群人凝成一股绳就会有巨大的力量和广阔的未来。当然,真遇到相关问题,应拿起法律武器积极维权。
劳动者提出辞职申请后,公司作出辞退决定,结果是哪样
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解除劳动合同的,虽然理由不成立,但劳动者提出解除的意思表示到达用人单位时即发生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至于劳动者的该违法解除行为的其他法律后果,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90条的规定,即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我们认为,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辞职的,无论理由成立与否,劳动者离职的意思表示到达用人单位时劳动关系解除。
https://t.cn/A6xCQrfG
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解除劳动合同的,虽然理由不成立,但劳动者提出解除的意思表示到达用人单位时即发生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至于劳动者的该违法解除行为的其他法律后果,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90条的规定,即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我们认为,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辞职的,无论理由成立与否,劳动者离职的意思表示到达用人单位时劳动关系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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