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18岁女员工接连盗窃店内财物 被刑拘】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据滁州警方消息,近日凤阳县府城派出所成功侦破某起系列盗窃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一名。不久前,府城派出所接到群众赵某报警称,发现其经营的店铺丢失各类化妆品,黄金首饰及现金共计超3万余元。经警方调查,发现其店内员工张某存在嫌疑,民警经连续两日的蹲守布控,最终在其出租屋内将其抓获。面对民警的审讯张某对所犯之事供认不讳,另民警惋惜的是该民女子才过完十八岁生日不久。目前,张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封闭五个月改造升级!武汉人熟悉的这条“gai”又回来了,你期待吗?】#江汉路# 在封闭施工近5个月后,武汉江汉路步行街将于本月底完成改造。
昨日(9月2日),记者现场探访看到,工人们正忙着铺设路面、亮化招牌、修整花坛等。知情人士透露,此次改造已接近尾声,届时将举办江汉路步行街开街活动。
南起沿江大道,贯通中山大道、京汉大道,北至解放大道,全长1600米,江汉路步行街是武汉著名的百年商业老街。昨日,记者在现场看到,步行街大部分商户仍处于闭店状态,街面上堆放着不少建筑材料。有的工人正在用磨光机铺设路面,有的工人正拿着喷壶给招牌做亮化,还有的工人拿着铁铲将花坛上凸凹不平的石灰铲平。
“我加入改造工程有3个月了,主要负责做招牌亮化。”工人戴师傅一边说,一边向铁质门框以及招牌上喷漆。他告诉记者,改造后的步行街不再由各家店铺自行定制招牌,而将使用统一的招牌。戴师傅说,他们光是做招牌亮化的队伍就有100多人。因为人手紧张,为了赶工期,这两天又加入了不少施工工人。
记者在改造中的街上看到,部分商户在尚未平整的路面上摆摊招聘。“已经迫不及待地等待江汉路开街了,想趁着开街前招聘点人手,为开街开业做好准备。”一名招聘人员说。
一家珠宝店的负责人刘先生告诉记者,店铺受疫情影响,于1月份闭店。随后,江汉路步行街进行改造,店铺至今未开业。“闭店至今,店铺租金、人力成本等经营压力不小。同事们都非常渴望尽快开业。哪怕没有生意,只要恢复了人气也是好的。”刘先生称。
虽然大部分店铺关闭,但是仍有零星几家店铺已经开业。在一家服装店里,记者看到该店正在进行打折特卖,吸引了十多名客人进店选购。店员赵女士告诉记者,店铺于8月开业,虽然目前已经有了一定客流量,但是还未恢复到去年同期水平,“相信开街后客流量一定能逐步恢复,我对此很有信心。”
在中山大道与江汉路步行街交会处,通往步行街的路口依然有蓝色围挡打围拦住,围挡上贴了一则由江汉区江汉路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工作专班发布的公告。公告指出,江汉路步行街从2020年4月10日封闭改造施工。改造期间,由于排水管网、电力、电信、自来水、天然气等地下管网存在不同的安全隐患,为了消除隐患,相关部门增加了各类地下管网维修和更新的施工项目。同时受今年强降雨的影响,原本计划7月完工的改造工程将延期至9月。
武汉市江汉路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表示,根据江汉路提升改造方案,去年已完成江汉路步行街主街沿线环境与设施改造、历史建筑开发利用、璇宫广场和九通广场节点改造升级等主要工程,“从整体时间节点看,2020年将完成江汉路街区改造升级”。
武汉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也表示,此次改造已接近尾声,计划于9月22日左右铺完路面,届时将举办江汉路步行街开街活动。记者了解到,此次改造后将引入更多文创类商业业态,力图将江汉路步行街打造为文旅商相结合的智慧街区。
此前,记者了解到,2018年年底,江汉路步行街获批全国首批十一条试点步行街。商务部要求,首批试点步行街所在城市要力争用2至3年时间,将江汉路在内的11条试点步行街培育打造为具有国际国内领先水平的示范步行街。
经过了漫长的五个月的等待,武汉人的“快落gai”即将要回来了!你期待吗?
昨日(9月2日),记者现场探访看到,工人们正忙着铺设路面、亮化招牌、修整花坛等。知情人士透露,此次改造已接近尾声,届时将举办江汉路步行街开街活动。
南起沿江大道,贯通中山大道、京汉大道,北至解放大道,全长1600米,江汉路步行街是武汉著名的百年商业老街。昨日,记者在现场看到,步行街大部分商户仍处于闭店状态,街面上堆放着不少建筑材料。有的工人正在用磨光机铺设路面,有的工人正拿着喷壶给招牌做亮化,还有的工人拿着铁铲将花坛上凸凹不平的石灰铲平。
“我加入改造工程有3个月了,主要负责做招牌亮化。”工人戴师傅一边说,一边向铁质门框以及招牌上喷漆。他告诉记者,改造后的步行街不再由各家店铺自行定制招牌,而将使用统一的招牌。戴师傅说,他们光是做招牌亮化的队伍就有100多人。因为人手紧张,为了赶工期,这两天又加入了不少施工工人。
记者在改造中的街上看到,部分商户在尚未平整的路面上摆摊招聘。“已经迫不及待地等待江汉路开街了,想趁着开街前招聘点人手,为开街开业做好准备。”一名招聘人员说。
一家珠宝店的负责人刘先生告诉记者,店铺受疫情影响,于1月份闭店。随后,江汉路步行街进行改造,店铺至今未开业。“闭店至今,店铺租金、人力成本等经营压力不小。同事们都非常渴望尽快开业。哪怕没有生意,只要恢复了人气也是好的。”刘先生称。
虽然大部分店铺关闭,但是仍有零星几家店铺已经开业。在一家服装店里,记者看到该店正在进行打折特卖,吸引了十多名客人进店选购。店员赵女士告诉记者,店铺于8月开业,虽然目前已经有了一定客流量,但是还未恢复到去年同期水平,“相信开街后客流量一定能逐步恢复,我对此很有信心。”
在中山大道与江汉路步行街交会处,通往步行街的路口依然有蓝色围挡打围拦住,围挡上贴了一则由江汉区江汉路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工作专班发布的公告。公告指出,江汉路步行街从2020年4月10日封闭改造施工。改造期间,由于排水管网、电力、电信、自来水、天然气等地下管网存在不同的安全隐患,为了消除隐患,相关部门增加了各类地下管网维修和更新的施工项目。同时受今年强降雨的影响,原本计划7月完工的改造工程将延期至9月。
武汉市江汉路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表示,根据江汉路提升改造方案,去年已完成江汉路步行街主街沿线环境与设施改造、历史建筑开发利用、璇宫广场和九通广场节点改造升级等主要工程,“从整体时间节点看,2020年将完成江汉路街区改造升级”。
武汉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也表示,此次改造已接近尾声,计划于9月22日左右铺完路面,届时将举办江汉路步行街开街活动。记者了解到,此次改造后将引入更多文创类商业业态,力图将江汉路步行街打造为文旅商相结合的智慧街区。
此前,记者了解到,2018年年底,江汉路步行街获批全国首批十一条试点步行街。商务部要求,首批试点步行街所在城市要力争用2至3年时间,将江汉路在内的11条试点步行街培育打造为具有国际国内领先水平的示范步行街。
经过了漫长的五个月的等待,武汉人的“快落gai”即将要回来了!你期待吗?
【买鹅收到鸭!直播带货频翻车,这事归哪个“法”管?】随着直播带货的兴起,货不对板、质量堪忧、售后维权难等投诉逐渐增多。业内人士透露,直播间刷单炒信已形成一条黑色产业链;一些主播带货前不看商品质量,和商家一起欺骗消费者,而平台为了保流量则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当前针对直播带货还存在缺乏监管、处罚力度不够等问题。
号称卖的是“草原鹅”,到货后才发现是普通鸭;热销的阳澄湖大闸蟹其实是口感并不相同的“状元蟹”;主播在直播里称推荐的产品获得“诺贝尔化妆学奖”……
受疫情影响,今年的直播带货又火了一把。而抛开滤镜、卸掉美颜后的一些网红单品在到达消费者手上后,出现货不对板、质量堪忧、售后维权难等广受诟病的问题。直播带货频频“翻车”,主播、商家、平台,谁来担责?直播带货中的乱象如何规范和监管?
80克的蛋黄酥到手变45克
6月3日,有网友在社交媒体发文称,在一知名网红直播间看到其展示的蛋黄酥个大饱满、色泽光鲜,但该网友购买后收到的实物却是“卖家秀与买家秀的区别”:货不对板,大小严重缩水。
对此,商家解释称,6月3日售卖的是45克/颗定制款,与常规款80克/颗不同,价格也便宜了许多。不少网友并不买账,有人评论认为该直播存在虚假宣传,称收到的蛋黄酥不仅外皮破碎且味道不好,找到客服投诉后也没有下文。目前该商品在淘宝店铺上已下架。
此类事件并非个例。记者在互联网投诉平台发现,针对直播带货的投诉包括品质没有保障、虚假宣传、一直不发货、售后退款难等问题。来自中消协5月发布的《“五一”小长假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显示,监测期内,共收集网络购物类负面信息66798条,网红带货、直播带货成为网络购物新方式,虚假发货、商品质量问题、售后服务问题反映较为集中。
湖南的沈女士经常通过直播买鲜花。她告诉记者,主播会通过下架商品,换个店家或新的链接等方式,使消费者看不到之前的评价,“只能去直播间发言,有的主播让找客服售后,有的主播装作看不见,而有的还会说些难听的话,说你是来捣乱的。”上海的张女士则遭遇一家卖鞋的直播间迟迟不发货,售后客服则玩起了消失。
防范、取证、监管都有难度
据第4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20年3月,电商直播用户规模达2.56亿,占网购用户的37.2%。
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会长、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委员会成员邱宝昌认为,互联网的聚集效应、粉丝效应、放大效应使网红主播带货推销商品的作用远超名人代言的广告效果。
“如果对直播带货不加以合理引导与规范,会对市场秩序有很大影响。”邱宝昌指出,一些刷评论、利用无理由退货刷单虚标成交量等行为屡禁不止。
夏雨(化名)在深圳从事MCN机构与商家品牌对接服务。他告诉记者,MCN机构以网红粉丝量、以往带货数据、活跃度等与商家谈合作报价,一般是先收“坑位费”,再加分成比例。
“交10万元的‘坑位费’就保证卖10万元的货,但是不保证退货率。”夏雨说,“有一条黑色产业链专门刷人气和刷单。本质上赚的就是商家的品牌推广钱,然后以带货为幌子让商家入局。”
记者在电商平台和QQ群里都发现有提供刷单服务的交易,业务多样,分门别类“明码标价”。“各种直播间业务,一手价格,低于市场价,真人粉丝互动,刷动态评分……”“真人慢刷粉丝1000个130元,热门播放量每1000个3元,真人评论4元10个”。
种种乱象的背后反映出直播带货缺乏监管、处罚力度不够等问题。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有主播带货前不看商品质量,和商家一起欺骗消费者,“即便事后发现做了封号处罚,也可以很快换个号卷土重来,而平台为了确保流量则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也指出,主播和商家法律意识薄弱,违法成本较低。此外,直播具有即时性,事前很难防范,事中也很难取证,更多的是事后通过举报、投诉等解决,监管起来也有难度,缺少监管手段和经验。
目前缺乏明确的法律规范和界定
直播带货涉及主播、商家以及平台等多个主体,出现售后问题,消费者到底该找谁?
多位受访专家表示,目前,直播带货没有明确的法律规范和界定,业界也有不同解读。
赵占领认为,直播带货本身虽没有明确的法律定义,但是按照直播带货的表现形式来看,符合电子商务法中所规定的电子商务的概念,受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广告法等约束。
直播带货“翻车”,主播有没有责任?赵占领分析了主播承担法律责任的两种情况:“一是为自己经营的产品宣传,这种情况下,其角色是产品销售者,若宣传内容虚假,则涉嫌构成欺诈,需承担假一赔三的法律责任;二是为其他商家做宣传,这种情况下,其角色是广告经营者及广告发布者,需要对作为广告主的商家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尽到审查义务,否则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在朱巍看来,现有的电子商务法没有区分网络服务提供者和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他认为,直播平台表面上是网络服务提供者,但在实际操作中,一定程度上可转化为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主播身份也从网络服务使用者成为平台内经营者。
“但这一部分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销售行为中的宣传是否算广告行为、平台责任如何划定也有争议。”朱巍建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牵头制定具体的实施规范,将社交电商、直播电商等新业态纳入,按类别详细划分,对平台进行分类监管。
今年4月,58名网络主播被禁止5年内在全行业注册和直播,黑名单制度成为拉紧行业规范的第一道防线。6月5日,国家网信办、全国“扫黄打非”等8部门表示将启动为期半年的网络直播行业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行动,其中包括对网络直播带货管理规则的探索和实施。
近日,中商联媒体购物专业委员会将牵头起草行业内首部全国性社团标准《视频直播购物运营和服务基本规范》和《网络购物诚信服务体系评价指南》两项标准,或使直播带货有规可循,迎来标准化发展。
“在法律出台之前,行业制定规范和标准规范从业者行为是好的开始。”邱宝昌表示,“但是更需要法律的强制力,不断完善修订相应的法律法规,使之能适应技术的发展和交易形式的变化。”链接: https://t.cn/A6LMT4O6
号称卖的是“草原鹅”,到货后才发现是普通鸭;热销的阳澄湖大闸蟹其实是口感并不相同的“状元蟹”;主播在直播里称推荐的产品获得“诺贝尔化妆学奖”……
受疫情影响,今年的直播带货又火了一把。而抛开滤镜、卸掉美颜后的一些网红单品在到达消费者手上后,出现货不对板、质量堪忧、售后维权难等广受诟病的问题。直播带货频频“翻车”,主播、商家、平台,谁来担责?直播带货中的乱象如何规范和监管?
80克的蛋黄酥到手变45克
6月3日,有网友在社交媒体发文称,在一知名网红直播间看到其展示的蛋黄酥个大饱满、色泽光鲜,但该网友购买后收到的实物却是“卖家秀与买家秀的区别”:货不对板,大小严重缩水。
对此,商家解释称,6月3日售卖的是45克/颗定制款,与常规款80克/颗不同,价格也便宜了许多。不少网友并不买账,有人评论认为该直播存在虚假宣传,称收到的蛋黄酥不仅外皮破碎且味道不好,找到客服投诉后也没有下文。目前该商品在淘宝店铺上已下架。
此类事件并非个例。记者在互联网投诉平台发现,针对直播带货的投诉包括品质没有保障、虚假宣传、一直不发货、售后退款难等问题。来自中消协5月发布的《“五一”小长假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显示,监测期内,共收集网络购物类负面信息66798条,网红带货、直播带货成为网络购物新方式,虚假发货、商品质量问题、售后服务问题反映较为集中。
湖南的沈女士经常通过直播买鲜花。她告诉记者,主播会通过下架商品,换个店家或新的链接等方式,使消费者看不到之前的评价,“只能去直播间发言,有的主播让找客服售后,有的主播装作看不见,而有的还会说些难听的话,说你是来捣乱的。”上海的张女士则遭遇一家卖鞋的直播间迟迟不发货,售后客服则玩起了消失。
防范、取证、监管都有难度
据第4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20年3月,电商直播用户规模达2.56亿,占网购用户的37.2%。
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会长、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委员会成员邱宝昌认为,互联网的聚集效应、粉丝效应、放大效应使网红主播带货推销商品的作用远超名人代言的广告效果。
“如果对直播带货不加以合理引导与规范,会对市场秩序有很大影响。”邱宝昌指出,一些刷评论、利用无理由退货刷单虚标成交量等行为屡禁不止。
夏雨(化名)在深圳从事MCN机构与商家品牌对接服务。他告诉记者,MCN机构以网红粉丝量、以往带货数据、活跃度等与商家谈合作报价,一般是先收“坑位费”,再加分成比例。
“交10万元的‘坑位费’就保证卖10万元的货,但是不保证退货率。”夏雨说,“有一条黑色产业链专门刷人气和刷单。本质上赚的就是商家的品牌推广钱,然后以带货为幌子让商家入局。”
记者在电商平台和QQ群里都发现有提供刷单服务的交易,业务多样,分门别类“明码标价”。“各种直播间业务,一手价格,低于市场价,真人粉丝互动,刷动态评分……”“真人慢刷粉丝1000个130元,热门播放量每1000个3元,真人评论4元10个”。
种种乱象的背后反映出直播带货缺乏监管、处罚力度不够等问题。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有主播带货前不看商品质量,和商家一起欺骗消费者,“即便事后发现做了封号处罚,也可以很快换个号卷土重来,而平台为了确保流量则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也指出,主播和商家法律意识薄弱,违法成本较低。此外,直播具有即时性,事前很难防范,事中也很难取证,更多的是事后通过举报、投诉等解决,监管起来也有难度,缺少监管手段和经验。
目前缺乏明确的法律规范和界定
直播带货涉及主播、商家以及平台等多个主体,出现售后问题,消费者到底该找谁?
多位受访专家表示,目前,直播带货没有明确的法律规范和界定,业界也有不同解读。
赵占领认为,直播带货本身虽没有明确的法律定义,但是按照直播带货的表现形式来看,符合电子商务法中所规定的电子商务的概念,受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广告法等约束。
直播带货“翻车”,主播有没有责任?赵占领分析了主播承担法律责任的两种情况:“一是为自己经营的产品宣传,这种情况下,其角色是产品销售者,若宣传内容虚假,则涉嫌构成欺诈,需承担假一赔三的法律责任;二是为其他商家做宣传,这种情况下,其角色是广告经营者及广告发布者,需要对作为广告主的商家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尽到审查义务,否则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在朱巍看来,现有的电子商务法没有区分网络服务提供者和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他认为,直播平台表面上是网络服务提供者,但在实际操作中,一定程度上可转化为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主播身份也从网络服务使用者成为平台内经营者。
“但这一部分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销售行为中的宣传是否算广告行为、平台责任如何划定也有争议。”朱巍建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牵头制定具体的实施规范,将社交电商、直播电商等新业态纳入,按类别详细划分,对平台进行分类监管。
今年4月,58名网络主播被禁止5年内在全行业注册和直播,黑名单制度成为拉紧行业规范的第一道防线。6月5日,国家网信办、全国“扫黄打非”等8部门表示将启动为期半年的网络直播行业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行动,其中包括对网络直播带货管理规则的探索和实施。
近日,中商联媒体购物专业委员会将牵头起草行业内首部全国性社团标准《视频直播购物运营和服务基本规范》和《网络购物诚信服务体系评价指南》两项标准,或使直播带货有规可循,迎来标准化发展。
“在法律出台之前,行业制定规范和标准规范从业者行为是好的开始。”邱宝昌表示,“但是更需要法律的强制力,不断完善修订相应的法律法规,使之能适应技术的发展和交易形式的变化。”链接: https://t.cn/A6LMT4O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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