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银行上市在即:去年净利增8%,房贷规模踩"红线",批发和零售业不良增2倍 】
近日,过会已逾四月的齐鲁银行终于在上市路上再取得实质性进展。
4月30日,齐鲁银行获发IPO批文;5月7日,披露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宣布将于5月13日定价、17日申购。这也意味着齐鲁银行历时两年转板之路终于步入终章。
齐鲁银行招股意向书显示,其此次公开发行股份约4.58亿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后总股本约为45.81亿股。
同时,齐鲁银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核心一级资本,以提高资本充足水平。招股书显示,齐鲁银行拟使用此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核心一级资本的金额为 24.16亿元。
据公开资料,齐鲁银行成立于1996年,是全国首批、山东省首家成立的城市商业银行,也是山东省内第一家、全国第四家实现中外合作的城市商业银行。
2015年6月,齐鲁银行挂牌新三板,为首家挂牌新三板的城商行;2018年开启转A之路,且于同年11月向证监会提交上市辅导备案并获受理,随后于新三板停牌。停牌两年后,去年12月,齐鲁银行首发成功过会;今年3月,齐鲁银行正式摘牌新三板。
待此次IPO发行后,齐鲁银行即成为继青岛银行、青岛农商行之后,山东省第三家A股上市银行,A股的第39家上市银行,也是新三板首家成功登陆主板的银行。
公司业务为盈利核心,核心资本补充承压
据招股意向书披露,2020年度,齐鲁银行实现营业收入79.36亿元,同比增长7.14%,其中,利息净收入64.14亿元,同比增长9.12%;实现净利润25.45亿元,同比增长7.95%。
2021年一季度,齐鲁银行营业收入为22.32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4.36%;净利润为 7.59 亿元,上一年度同期数为 7.02 亿元,同比增长8.12%,经营业绩整体较去年同期稳步提升;不良贷款率为 1.43%,拨备覆盖率为 214.60%。
规模方面,截至2020年末,齐鲁银行总资产达到3602.32亿元,较年初增长17.14%,其中,各项贷款余额1718.24亿元,占总资产比重达47.7%。
公司银行业务是齐鲁银行核心业务和重点板块业务,也是其规模利润的主要来源和支撑。
2020年度,齐鲁银行公司银行业务分部营业收入41.70 亿元,占总营收的52.39%;分部利润为 31.33 亿元,占总利润的55.78%。
个人银行业务分部营业收入为 22.56亿元,占齐鲁银行营业收入的比重为 28.34%;分部利润为 12.71 亿元,占总利润的 22.63%。
而随着业务规模的高速扩张,齐鲁银行的资本补充压力也逐渐加大。
截至2020年末,齐鲁银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9.49%,较上年末下降0.67个百分点;一级资本充足率、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1.64%、14.97%。
批发和零售业违约企业增加,不良率年升4个百分点
公司贷款方面,截至2020年末,齐鲁银行公司贷款总额分别为1106.04亿元,占贷款总额的比例为64.37%。
分行业来看,齐鲁银行按照行业分布的公司贷款结构较为稳定,主要集中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及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截至 2020 年末,齐鲁银行在上述六个行业的公司贷款合计为 943.67 亿元,占公司贷款总额的 85.33%。
不良率方面,齐鲁银行2020年末的公司贷款不良率为1.81%,较2019年同期有所降低,但不良贷款余额则连升2年,由2018年的18.67亿元升至21.66亿元。
其中,2020年,齐鲁银行在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制造业的不良率最高,分别为8.43%、6.56%和3.23%。
尤其是批发和零售业,至2020 年末,齐鲁银行在该行业的不良贷款余额为9.74亿元,较 2019 年末上升6.54 亿元,不良贷款率同比上升了4.08个百分点。
齐鲁银行在招股书中表示,受新冠疫情影响,批发和零售业整体经营压力上升,部分企业经营较为困难,未能按时支付本息,违约企业增加。
此外,齐鲁银行还按企业规模划分了其公司不良贷款情况,数据显示,在2020年度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中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受冲击较大,不良率攀升明显。
其中齐鲁银行中型企业客户不良贷款率较2019年末上升0.89 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为有 4 家企业由于经营不善,现金流紧张,无法按时还款形成不良贷款,贷款余额合计 5.31 亿元。
而齐鲁银行部分微型企业,或受区域经济环境影响,经营情况无明显改善,企业还款能力出现下降,并最终形成违约,因而导致微型企业不良贷款率有所上升。
但同时,齐鲁银行也表示,微型企业贷款中,担保方式为抵押、质押的占比较高,达55%,因而风险缓释较为充足。
个人按揭贷款、房地产贷款规模踩“红线”
齐鲁银行个人贷款产品主要包括个人按揭贷款、个人经营贷款、个人消费贷款等。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其全部个人贷款总额为 519.39亿元,占贷款总额的30.23%。
其中,个人按揭贷款是齐鲁银行个人贷款业务中占比最高的产品,比重近60%。
截至2020年末,齐鲁银行个人按揭贷款余额为304.63亿元,较 2019 年末增长 26.72%。
值得注意的是,结合2020年12月31日银保监会最新出台的“房贷新规”,齐鲁银行的房地产贷款规模和个人按揭贷款规模均略有超标。
按照新规要求,齐鲁银行的个人按揭贷款占比和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应分别为17.5%和22.5%。
而据披露,截至2020年末,齐鲁银行个人按揭贷款余额占贷款总额比重为17.73%;房地产贷款总额为394.28亿元(个人按揭贷款余额+房地产业贷款余额),占贷款总额的22.95%。
海航系不良贷款未偿还额2.77亿元,为第二大不良借款人
招股书中,齐鲁银行还披露了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前十大不良贷款借款人未偿还金额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齐鲁银行前十大不良贷款客户涉及的不良贷款合计13.83亿元,占不良贷款总额的比例为 56.46%;前十大不良贷款客户中,批发和零售业占 5 户,制造业占 4 户,建筑业 1 户。
在此名单中,2020年度A股亏损王*ST海航下属控股成员企业“海南海航航空进出口有限公司”以2.77亿元的不良贷款未偿还额排在第二位,占齐鲁银行去年不良贷款总额的11.31%。
齐鲁银行招股书在未结重大诉讼案件披露中也提及了此笔不良贷款的相关情况。
招股书内容显示,齐鲁银行天津分行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起诉海航系四家公司——海航进出口、北京首都航空、海航财务公司、海航集团。
经海南一中院一审判决,齐鲁银行胜诉,海航系将向齐鲁银行连带支付承兑汇票、并支付利息等共计2.8亿元。目前,海航系已上诉。
为新三板首家登陆主板的银行,A股尚有13家银行排队上市
待此次IPO发行后,齐鲁银行即成为继青岛银行、青岛农商行之后,山东省第三家A股上市银行,A股的第39家上市银行,也是新三板首家成功登陆主板的银行。
截至目前,除齐鲁银行外,1月过会的浙江瑞丰农商行也于5月7日获领IPO批文,即将成为浙江首家上市农商行;此外,上海农商行已于去年年底首发过会。
根据证监会披露信息统计,除上述3家银行外,目前仍有13家银行排队等候A股上市,包括5家城商行、8家农商行。
在排队名单中,湖州银行、重庆三峡银行和广州银行均为2020年新加入审核队伍的银行;湖州银行已获得证监会意见反馈,其余12家银行处于预披露招股书阶段。
据统计,新三板方面,目前挂牌中的银行还有9家,包括江苏如皋农商行、河北邢台农商行、新疆喀什农商行、福建福清汇通农商行等。据悉,如皋农商行也欲向A股转板,但尚处在辅导备案阶段。
近日,过会已逾四月的齐鲁银行终于在上市路上再取得实质性进展。
4月30日,齐鲁银行获发IPO批文;5月7日,披露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宣布将于5月13日定价、17日申购。这也意味着齐鲁银行历时两年转板之路终于步入终章。
齐鲁银行招股意向书显示,其此次公开发行股份约4.58亿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后总股本约为45.81亿股。
同时,齐鲁银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核心一级资本,以提高资本充足水平。招股书显示,齐鲁银行拟使用此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核心一级资本的金额为 24.16亿元。
据公开资料,齐鲁银行成立于1996年,是全国首批、山东省首家成立的城市商业银行,也是山东省内第一家、全国第四家实现中外合作的城市商业银行。
2015年6月,齐鲁银行挂牌新三板,为首家挂牌新三板的城商行;2018年开启转A之路,且于同年11月向证监会提交上市辅导备案并获受理,随后于新三板停牌。停牌两年后,去年12月,齐鲁银行首发成功过会;今年3月,齐鲁银行正式摘牌新三板。
待此次IPO发行后,齐鲁银行即成为继青岛银行、青岛农商行之后,山东省第三家A股上市银行,A股的第39家上市银行,也是新三板首家成功登陆主板的银行。
公司业务为盈利核心,核心资本补充承压
据招股意向书披露,2020年度,齐鲁银行实现营业收入79.36亿元,同比增长7.14%,其中,利息净收入64.14亿元,同比增长9.12%;实现净利润25.45亿元,同比增长7.95%。
2021年一季度,齐鲁银行营业收入为22.32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4.36%;净利润为 7.59 亿元,上一年度同期数为 7.02 亿元,同比增长8.12%,经营业绩整体较去年同期稳步提升;不良贷款率为 1.43%,拨备覆盖率为 214.60%。
规模方面,截至2020年末,齐鲁银行总资产达到3602.32亿元,较年初增长17.14%,其中,各项贷款余额1718.24亿元,占总资产比重达47.7%。
公司银行业务是齐鲁银行核心业务和重点板块业务,也是其规模利润的主要来源和支撑。
2020年度,齐鲁银行公司银行业务分部营业收入41.70 亿元,占总营收的52.39%;分部利润为 31.33 亿元,占总利润的55.78%。
个人银行业务分部营业收入为 22.56亿元,占齐鲁银行营业收入的比重为 28.34%;分部利润为 12.71 亿元,占总利润的 22.63%。
而随着业务规模的高速扩张,齐鲁银行的资本补充压力也逐渐加大。
截至2020年末,齐鲁银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9.49%,较上年末下降0.67个百分点;一级资本充足率、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1.64%、14.97%。
批发和零售业违约企业增加,不良率年升4个百分点
公司贷款方面,截至2020年末,齐鲁银行公司贷款总额分别为1106.04亿元,占贷款总额的比例为64.37%。
分行业来看,齐鲁银行按照行业分布的公司贷款结构较为稳定,主要集中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及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截至 2020 年末,齐鲁银行在上述六个行业的公司贷款合计为 943.67 亿元,占公司贷款总额的 85.33%。
不良率方面,齐鲁银行2020年末的公司贷款不良率为1.81%,较2019年同期有所降低,但不良贷款余额则连升2年,由2018年的18.67亿元升至21.66亿元。
其中,2020年,齐鲁银行在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制造业的不良率最高,分别为8.43%、6.56%和3.23%。
尤其是批发和零售业,至2020 年末,齐鲁银行在该行业的不良贷款余额为9.74亿元,较 2019 年末上升6.54 亿元,不良贷款率同比上升了4.08个百分点。
齐鲁银行在招股书中表示,受新冠疫情影响,批发和零售业整体经营压力上升,部分企业经营较为困难,未能按时支付本息,违约企业增加。
此外,齐鲁银行还按企业规模划分了其公司不良贷款情况,数据显示,在2020年度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中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受冲击较大,不良率攀升明显。
其中齐鲁银行中型企业客户不良贷款率较2019年末上升0.89 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为有 4 家企业由于经营不善,现金流紧张,无法按时还款形成不良贷款,贷款余额合计 5.31 亿元。
而齐鲁银行部分微型企业,或受区域经济环境影响,经营情况无明显改善,企业还款能力出现下降,并最终形成违约,因而导致微型企业不良贷款率有所上升。
但同时,齐鲁银行也表示,微型企业贷款中,担保方式为抵押、质押的占比较高,达55%,因而风险缓释较为充足。
个人按揭贷款、房地产贷款规模踩“红线”
齐鲁银行个人贷款产品主要包括个人按揭贷款、个人经营贷款、个人消费贷款等。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其全部个人贷款总额为 519.39亿元,占贷款总额的30.23%。
其中,个人按揭贷款是齐鲁银行个人贷款业务中占比最高的产品,比重近60%。
截至2020年末,齐鲁银行个人按揭贷款余额为304.63亿元,较 2019 年末增长 26.72%。
值得注意的是,结合2020年12月31日银保监会最新出台的“房贷新规”,齐鲁银行的房地产贷款规模和个人按揭贷款规模均略有超标。
按照新规要求,齐鲁银行的个人按揭贷款占比和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应分别为17.5%和22.5%。
而据披露,截至2020年末,齐鲁银行个人按揭贷款余额占贷款总额比重为17.73%;房地产贷款总额为394.28亿元(个人按揭贷款余额+房地产业贷款余额),占贷款总额的22.95%。
海航系不良贷款未偿还额2.77亿元,为第二大不良借款人
招股书中,齐鲁银行还披露了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前十大不良贷款借款人未偿还金额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齐鲁银行前十大不良贷款客户涉及的不良贷款合计13.83亿元,占不良贷款总额的比例为 56.46%;前十大不良贷款客户中,批发和零售业占 5 户,制造业占 4 户,建筑业 1 户。
在此名单中,2020年度A股亏损王*ST海航下属控股成员企业“海南海航航空进出口有限公司”以2.77亿元的不良贷款未偿还额排在第二位,占齐鲁银行去年不良贷款总额的11.31%。
齐鲁银行招股书在未结重大诉讼案件披露中也提及了此笔不良贷款的相关情况。
招股书内容显示,齐鲁银行天津分行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起诉海航系四家公司——海航进出口、北京首都航空、海航财务公司、海航集团。
经海南一中院一审判决,齐鲁银行胜诉,海航系将向齐鲁银行连带支付承兑汇票、并支付利息等共计2.8亿元。目前,海航系已上诉。
为新三板首家登陆主板的银行,A股尚有13家银行排队上市
待此次IPO发行后,齐鲁银行即成为继青岛银行、青岛农商行之后,山东省第三家A股上市银行,A股的第39家上市银行,也是新三板首家成功登陆主板的银行。
截至目前,除齐鲁银行外,1月过会的浙江瑞丰农商行也于5月7日获领IPO批文,即将成为浙江首家上市农商行;此外,上海农商行已于去年年底首发过会。
根据证监会披露信息统计,除上述3家银行外,目前仍有13家银行排队等候A股上市,包括5家城商行、8家农商行。
在排队名单中,湖州银行、重庆三峡银行和广州银行均为2020年新加入审核队伍的银行;湖州银行已获得证监会意见反馈,其余12家银行处于预披露招股书阶段。
据统计,新三板方面,目前挂牌中的银行还有9家,包括江苏如皋农商行、河北邢台农商行、新疆喀什农商行、福建福清汇通农商行等。据悉,如皋农商行也欲向A股转板,但尚处在辅导备案阶段。
#绵阳新闻# 【追踪|全是人防车位!又是这个小区!先被曝“质量瑕疵”,后被业主质疑“销售欺诈”】近日,《绵阳观察》报道了《福星·上江城业主新房承重梁钢筋外露 空洞多如“蜂窝”……》,福星·上江城A区业主赵女士遭遇房屋质量问题的困惑,在该小区业主中引起了强烈反响,随即有多位业主打进绵阳日报社新闻热线2268888反映:“我们是福星·上江城A区3栋自购房业主,车位是商品住宅重要的配套设施,关系着每一位业主的生活质量。而当我们业主在收房之后,才得知上江城A区整个地下车库均为人防车位,只能租赁,不能出售,顿时让我们A区全体业主感觉上当受骗,搬新家、住新房的喜悦荡然无存。”5月6日上午,记者针对业主反映的人防车位只租不售问题,进行了多方调查。
业主:人防车位只租不售爱车难安家
在福星·上江城A区地下停车库入口,立着一块由绵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监制的“人防掩蔽”的标牌,偌大的车库内停着为数不多的车辆。
“我们在买房时,开发商宣传有车位配套和出售,同时也通过电话、短信和微信通知我们领取了可用于购买车位的8888元优惠卡,可开发商交房时却突然改口说A区全是人防车位,只租不卖,且租金300元/月,我们认为开发商福星集团这种行为属于销售欺诈,对我们的权益造成了很大损害。现在每家每户都有车,早知道是没有车位配套的房子,我们说什么也不会购买的!”业主董先生说。
业主张女士说,A区300余户业主都可以证明,购买前从咨询、开盘到签合同、交房,开发商都没有告知A区地下车库是人防车位,只租不售,业主询问售房顾问车位怎么卖,从头至尾得到的回答都是“车位出售政策还没有出来”,这样糊弄业主,实际就侵犯了业主的知情权和利益。
“开发商不仅没有告知地下车位全是人防车位这一事实,还在签协议之前,给我们发了关于购车位优惠、老带新等优惠政策的宣传单,签合同之后还发了优惠卡,但现在开发商解释优惠卡是购买B区、C区车位的,试想谁会愿意把车停在另外一期的车库,然后再爬上地面穿过一条街,才能回到自己家。”业主李先生说,从另一方面看,福星·上江城的车位比绵阳大多数小区少得多,如果A区的业主都去买B区、C区的车位,那就势必造成这两区的车位更加供不应求,开发商不仅正好坐地起价,同时也将侵犯B区、C区业主的利益。
对此,业主董先生提供了一份有100多名业主签字的《A区3栋业主关于车位的诉求》:
1.提供足够数量车位以保证3栋自购房业主可供租赁的车位,可考虑将部分车位改成机械车位或新增停车场方式来满足A区业主车位需求。
2.尽快出台长租方案,所租车位为固定车位。
方式一:和业主签订20年长期租赁合同,且满20年后享有第一续租优先权,租赁方式不变。租赁价格固定且低于周边小区地下车位租赁价格(包含车位费和管理费在内),费用一年一缴,每十年可根据周边小区地下车位租赁价格变动适当调价,调价幅度<15%;
方式二:以低于周边小区地下产权车位价格的30%租赁人防车位70年使用权,每次合同期限为20年,每满20年后自动续约,且无需支付额外费用。该使用权可以随着房产所有权变更而随之变更。
这两种方式业主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其中之一。
3.之前发给3栋自购房业主的购车位优惠卡,业主在租赁车位时如何使用,也请开发商给一个方案。
5月6日上午11时,记者从绵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了解到,福星·上江城楼盘的人防地下室在设计时就已经明确了的,开发商应该知道上述人防车位没有产权,是不能出售的,平时用作车位时,只能租赁。
开发商:已在营销大厅公示A区地下人防工程相关事宜
6日上午9时许,记者来到跃进路131号四川福星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进行采访。针对福星·上江城A区业主反映该区停车场仅有人防车位只租不售的情況,该公司副总经理李强表示,按规定,人防车位没有产权,通常市场上按政策法律是只能租不能售。
目前很多开发商用长租的方式变相出售防车位,福星·上江城是否也会如此处理?李强表示,目前楼盘还在交付,政策还没确定。
A区只有人防车位的情況,开发商在销售过程中是否有向业主说明?对此,福星公司作出了书面回应:
1.关于车位销售的问题,在《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第11点第(5)小点中约定:“本小区规划用于停放车辆的车位、非机动车库的权属归出卖人所有。出卖人可以通过出售、出租等方式提供给买受人使用;出卖人第一次出售、出租前,应在本小区内张贴公告”。按此约定,地下车位是否销售、何时销售、以何种方式销售不同权属性质的车位,均应由权属人自行决定。同时,我司按约告知业主车位销售,应以张贴公告的形式告知;在我司未在小区内张贴车位销售的公告前,均应视为我司未以任何形式告知业主车位销售事宜。
2.A区地下室车位为人防车位,我司在营销中心大厅公示的《预售许可证》《总平面图》都已明确告知和说明A区地下人防工程的相关事宜。同时,在我司与业主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第1条中明确约定:“出卖人在签定主合同之前已向买受人明示了主合同及合同附件、本协议、《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四川省房屋面积预测算报告》、《业主临时管理规约》、《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房屋挂牌价等文件做出了合理的说明,并在销售现场进行公示,出卖人已对主合同及本协议中免除或者限制出卖人责任的条款予以了重要提示和说明,买受人已知悉并同意遵照执行且无异议。买受人已现场了解该房屋所处建筑建设现状、进度及房屋相邻建筑、设备设施情况、周边环境的相关影响及项目内外情况,清楚整个项目规划审批情况,对该房屋目前的物理状况、法律状况、周边环境及可能存在的影响因素均予以认可。”故不存在我司刻意隐瞒业主,我司也从未有工作人员欺骗业主A区地下室不是人防。
3.车位租赁300元/月,包含240元/月场地使用费和60元/月管理费,该收费标准为我司与业主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十一物业收费项目及价格第2点明确约定,业主在签定合同时也签字认可。
律师:开发商若售房时未告知人防车位实情则购买者可依法维权
四川兴睿峰(绵阳)律师事务所律师冯新宇认为,从福星·上江城A区业主提供的购房合同来看,合同第三十条第(三)项第1点“本项目规划范围内地下停车位、防空地下室由出卖人投资修建且未计入公摊面积,所有权属于出卖人,出卖人有权以出售、出租、抵押等方式进行处置”之约定,加之向业主发出邀约购买地下车位短信,以及向业主发放车位购房款抵扣卡可以看出,开发商已通过多种方式告知购房者会出售地下室车位,若在售房时未告知购房者A区地下车库全是人防车位的事实,开发商则涉嫌明知人防车位不能交易而对业主故意隐瞒房屋交易的重大事项,购房者可向市场监管主管部门投诉,可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以要求开发商按照法律相关规定予以退房。
冯新宇说,房地产项目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法定结建的人防地下室,是建设单位对国家履行的法定义务,建设单位是该部分人防工程的投资人,可依照《人民防空法》第五条享有作车位利用的人防地下室的收益权。根据有关法规,人民防空工程使用费缴纳标准,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制定,故人防车位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而不是市场价。
(绵阳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陈荣 唐甜 文/图)
业主:人防车位只租不售爱车难安家
在福星·上江城A区地下停车库入口,立着一块由绵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监制的“人防掩蔽”的标牌,偌大的车库内停着为数不多的车辆。
“我们在买房时,开发商宣传有车位配套和出售,同时也通过电话、短信和微信通知我们领取了可用于购买车位的8888元优惠卡,可开发商交房时却突然改口说A区全是人防车位,只租不卖,且租金300元/月,我们认为开发商福星集团这种行为属于销售欺诈,对我们的权益造成了很大损害。现在每家每户都有车,早知道是没有车位配套的房子,我们说什么也不会购买的!”业主董先生说。
业主张女士说,A区300余户业主都可以证明,购买前从咨询、开盘到签合同、交房,开发商都没有告知A区地下车库是人防车位,只租不售,业主询问售房顾问车位怎么卖,从头至尾得到的回答都是“车位出售政策还没有出来”,这样糊弄业主,实际就侵犯了业主的知情权和利益。
“开发商不仅没有告知地下车位全是人防车位这一事实,还在签协议之前,给我们发了关于购车位优惠、老带新等优惠政策的宣传单,签合同之后还发了优惠卡,但现在开发商解释优惠卡是购买B区、C区车位的,试想谁会愿意把车停在另外一期的车库,然后再爬上地面穿过一条街,才能回到自己家。”业主李先生说,从另一方面看,福星·上江城的车位比绵阳大多数小区少得多,如果A区的业主都去买B区、C区的车位,那就势必造成这两区的车位更加供不应求,开发商不仅正好坐地起价,同时也将侵犯B区、C区业主的利益。
对此,业主董先生提供了一份有100多名业主签字的《A区3栋业主关于车位的诉求》:
1.提供足够数量车位以保证3栋自购房业主可供租赁的车位,可考虑将部分车位改成机械车位或新增停车场方式来满足A区业主车位需求。
2.尽快出台长租方案,所租车位为固定车位。
方式一:和业主签订20年长期租赁合同,且满20年后享有第一续租优先权,租赁方式不变。租赁价格固定且低于周边小区地下车位租赁价格(包含车位费和管理费在内),费用一年一缴,每十年可根据周边小区地下车位租赁价格变动适当调价,调价幅度<15%;
方式二:以低于周边小区地下产权车位价格的30%租赁人防车位70年使用权,每次合同期限为20年,每满20年后自动续约,且无需支付额外费用。该使用权可以随着房产所有权变更而随之变更。
这两种方式业主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其中之一。
3.之前发给3栋自购房业主的购车位优惠卡,业主在租赁车位时如何使用,也请开发商给一个方案。
5月6日上午11时,记者从绵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了解到,福星·上江城楼盘的人防地下室在设计时就已经明确了的,开发商应该知道上述人防车位没有产权,是不能出售的,平时用作车位时,只能租赁。
开发商:已在营销大厅公示A区地下人防工程相关事宜
6日上午9时许,记者来到跃进路131号四川福星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进行采访。针对福星·上江城A区业主反映该区停车场仅有人防车位只租不售的情況,该公司副总经理李强表示,按规定,人防车位没有产权,通常市场上按政策法律是只能租不能售。
目前很多开发商用长租的方式变相出售防车位,福星·上江城是否也会如此处理?李强表示,目前楼盘还在交付,政策还没确定。
A区只有人防车位的情況,开发商在销售过程中是否有向业主说明?对此,福星公司作出了书面回应:
1.关于车位销售的问题,在《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第11点第(5)小点中约定:“本小区规划用于停放车辆的车位、非机动车库的权属归出卖人所有。出卖人可以通过出售、出租等方式提供给买受人使用;出卖人第一次出售、出租前,应在本小区内张贴公告”。按此约定,地下车位是否销售、何时销售、以何种方式销售不同权属性质的车位,均应由权属人自行决定。同时,我司按约告知业主车位销售,应以张贴公告的形式告知;在我司未在小区内张贴车位销售的公告前,均应视为我司未以任何形式告知业主车位销售事宜。
2.A区地下室车位为人防车位,我司在营销中心大厅公示的《预售许可证》《总平面图》都已明确告知和说明A区地下人防工程的相关事宜。同时,在我司与业主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第1条中明确约定:“出卖人在签定主合同之前已向买受人明示了主合同及合同附件、本协议、《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四川省房屋面积预测算报告》、《业主临时管理规约》、《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房屋挂牌价等文件做出了合理的说明,并在销售现场进行公示,出卖人已对主合同及本协议中免除或者限制出卖人责任的条款予以了重要提示和说明,买受人已知悉并同意遵照执行且无异议。买受人已现场了解该房屋所处建筑建设现状、进度及房屋相邻建筑、设备设施情况、周边环境的相关影响及项目内外情况,清楚整个项目规划审批情况,对该房屋目前的物理状况、法律状况、周边环境及可能存在的影响因素均予以认可。”故不存在我司刻意隐瞒业主,我司也从未有工作人员欺骗业主A区地下室不是人防。
3.车位租赁300元/月,包含240元/月场地使用费和60元/月管理费,该收费标准为我司与业主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十一物业收费项目及价格第2点明确约定,业主在签定合同时也签字认可。
律师:开发商若售房时未告知人防车位实情则购买者可依法维权
四川兴睿峰(绵阳)律师事务所律师冯新宇认为,从福星·上江城A区业主提供的购房合同来看,合同第三十条第(三)项第1点“本项目规划范围内地下停车位、防空地下室由出卖人投资修建且未计入公摊面积,所有权属于出卖人,出卖人有权以出售、出租、抵押等方式进行处置”之约定,加之向业主发出邀约购买地下车位短信,以及向业主发放车位购房款抵扣卡可以看出,开发商已通过多种方式告知购房者会出售地下室车位,若在售房时未告知购房者A区地下车库全是人防车位的事实,开发商则涉嫌明知人防车位不能交易而对业主故意隐瞒房屋交易的重大事项,购房者可向市场监管主管部门投诉,可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以要求开发商按照法律相关规定予以退房。
冯新宇说,房地产项目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法定结建的人防地下室,是建设单位对国家履行的法定义务,建设单位是该部分人防工程的投资人,可依照《人民防空法》第五条享有作车位利用的人防地下室的收益权。根据有关法规,人民防空工程使用费缴纳标准,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制定,故人防车位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而不是市场价。
(绵阳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陈荣 唐甜 文/图)
【乡村振兴丨雨城区张碗村:种养结合固成果 因地制宜助振兴】“这边是休闲步游道、特色竹编围栏,那边是刚种下的景观树和新修砌的堡坎……” 在雨城区青江街道张碗村9组村党群服务基地旁,村民杨树英和工友正在忙碌着。
今年春节后,张碗村启动实施观光体验式旅游项目,杨树英在此务工已近两月。在她看来,张碗村能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迈出新步子,得益于该村脱贫攻坚以来发展起的特色产业。
借助“果蔬种植+生态养殖”特色产业,张碗村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实现有效衔接为思路,正向着规模化、整体化发展不断迈进。
发展有盼头 特色产业助增收
张碗村紧邻雅上路和中心城区。脱贫攻坚前,因无特色支柱产业,村民多以外出务工为主,青壮年劳动力流失严重,且多数属于无技能务工。
脱贫攻坚中,张碗村持续夯实发展基础,强化“造血”功能,不仅如期脱贫,也为推进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谢哥,趁着天气好,我把你订的100只鸡苗运过来哇?”4月13日上午9点30分,雨城区碧峰峡镇福国村村民何思志,拨通了张碗村村民谢远富的电话。
“要得,我在家里等你。”谢远富爽快地回应。
2016年,还是建档立卡贫困村的张碗村,开始每年向贫困户免费提供鸡苗,并结合自身坡地多、平地少实际,采用农户散养模式持续扩大土鸡养殖规模。至去年底,张碗村土鸡养殖规模年出栏可达5000只。
张碗村家禽严格按照粮食喂养要求和10个月出栏周期饲养,产出的产品品质上佳,很快便打响了知名度,常常未上市就被预订一空。当地村民对产业发展充满信心。“今年准备养200只,加上村里配送的60只,算上附带产出的土鸡蛋,预计毛收入可达54000元。”谢远富说。
在谢远富忙着收鸡苗时,另一边山坡上,村民刘孝荣背着手摇式喷雾器,穿梭在脆红李果林中。青绿色的脆红李已有指甲盖大小。“等到成熟时就成了酸甜可口的紫红色。”刘孝荣说,好好管理,脆红李亩产量可达约750公斤。
张碗村产业党支部书记刘学林介绍,今年该村566亩脆红李和80余亩六月雪梨都将投产,可为村民带来可观收入。
在张碗村,与家庭养殖、果树产业形成配套的,还有规模化的蔬菜种植产业。
2020年,该村结合靠近中心城区和生态气候等优势,积极向市、区农业部门申请“菜篮子”工程项目,于当年七月建起占地200亩的蔬菜基地,以及700亩的蔬菜种植专区。
“全部是农家肥种植,不愁卖。”当日下午3点,张碗村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农业科技党建示范基地)内,正在为次日蔬菜销售忙碌的基地负责人杨林说。
产业可持续 发展振兴体系更完善
张碗村蔬菜之所以不愁卖,得益于该村的“产存销”产业链体系。
2020年7月,张碗村成功入驻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蔬菜基地取得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同年9月,该村在市级帮扶单位支持下,在中心城区开设全市首家“扶贫超市”。同年12月底,该村依托中省财政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资金,新建冻库1200立方米、初加工车间150平方米;依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打通“最后一公里”产业道,实现全村道路互通。
下午4点,雨城区青江街道土桥社区,“张碗村农民菜”直销超市。“今天的莲花白、莴笋、生菜等蔬菜,中午就卖完了,现在还有土鸡和土鸡蛋。”临时客串销售员的张碗村党总支书记、一碗果蔬合作社负责人杨海,正引导消费者采购商品。
据杨海介绍,该超市正式营业以来,日均营业额约2000元,单日最高达到4000余元。
这并不是全部。依托与青江街道7个社区共建的“1+N”精准帮扶机制,今年1月,张碗村相继在该街道孝廉社区、石马社区开设两家直销超市,并先后与2所学校、1家企业、1家金融机构签订直供协议。如今,张碗村蔬菜月销售量稳定保持在2.5万公斤,月销售额稳定保持在12.5万元左右。
涟漪效应由此产生。
“我家的各类蔬菜,每天只需在家门口装货上车,就能带来每月1500多元的纯收入。”村民林德平说,在张碗村,像他一样因此获益的村民总计有280余户,占到全村总户数的70%。
作为村集体经济重要组成部分,蔬菜种植基地的发展壮大,为张碗村实现集体和农户双赢提供了有力支撑。按合作社所定,张碗村村集体所得年利润主要用于两个方面:50%投入村集体经济发展,50%用于合作社成员分红和公益性活动开展、基础设施维护支出。
随着知名度的打开,张碗村蔬菜产品供不应求。对于下一步发展,该村已有规划:以乡村振兴为依托,结合先期打造的100亩高标准农田,努力实现全村蔬菜种植从规模化向高质量、标准化发展转型。
“项目前期工作已在今年1月初启动,建成后预计总产量可达到1800吨,年产值约600万元。”张碗村党总支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队长朱飞信心满满地说。(来源:雅安日报)
今年春节后,张碗村启动实施观光体验式旅游项目,杨树英在此务工已近两月。在她看来,张碗村能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迈出新步子,得益于该村脱贫攻坚以来发展起的特色产业。
借助“果蔬种植+生态养殖”特色产业,张碗村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实现有效衔接为思路,正向着规模化、整体化发展不断迈进。
发展有盼头 特色产业助增收
张碗村紧邻雅上路和中心城区。脱贫攻坚前,因无特色支柱产业,村民多以外出务工为主,青壮年劳动力流失严重,且多数属于无技能务工。
脱贫攻坚中,张碗村持续夯实发展基础,强化“造血”功能,不仅如期脱贫,也为推进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谢哥,趁着天气好,我把你订的100只鸡苗运过来哇?”4月13日上午9点30分,雨城区碧峰峡镇福国村村民何思志,拨通了张碗村村民谢远富的电话。
“要得,我在家里等你。”谢远富爽快地回应。
2016年,还是建档立卡贫困村的张碗村,开始每年向贫困户免费提供鸡苗,并结合自身坡地多、平地少实际,采用农户散养模式持续扩大土鸡养殖规模。至去年底,张碗村土鸡养殖规模年出栏可达5000只。
张碗村家禽严格按照粮食喂养要求和10个月出栏周期饲养,产出的产品品质上佳,很快便打响了知名度,常常未上市就被预订一空。当地村民对产业发展充满信心。“今年准备养200只,加上村里配送的60只,算上附带产出的土鸡蛋,预计毛收入可达54000元。”谢远富说。
在谢远富忙着收鸡苗时,另一边山坡上,村民刘孝荣背着手摇式喷雾器,穿梭在脆红李果林中。青绿色的脆红李已有指甲盖大小。“等到成熟时就成了酸甜可口的紫红色。”刘孝荣说,好好管理,脆红李亩产量可达约750公斤。
张碗村产业党支部书记刘学林介绍,今年该村566亩脆红李和80余亩六月雪梨都将投产,可为村民带来可观收入。
在张碗村,与家庭养殖、果树产业形成配套的,还有规模化的蔬菜种植产业。
2020年,该村结合靠近中心城区和生态气候等优势,积极向市、区农业部门申请“菜篮子”工程项目,于当年七月建起占地200亩的蔬菜基地,以及700亩的蔬菜种植专区。
“全部是农家肥种植,不愁卖。”当日下午3点,张碗村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农业科技党建示范基地)内,正在为次日蔬菜销售忙碌的基地负责人杨林说。
产业可持续 发展振兴体系更完善
张碗村蔬菜之所以不愁卖,得益于该村的“产存销”产业链体系。
2020年7月,张碗村成功入驻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蔬菜基地取得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同年9月,该村在市级帮扶单位支持下,在中心城区开设全市首家“扶贫超市”。同年12月底,该村依托中省财政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资金,新建冻库1200立方米、初加工车间150平方米;依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打通“最后一公里”产业道,实现全村道路互通。
下午4点,雨城区青江街道土桥社区,“张碗村农民菜”直销超市。“今天的莲花白、莴笋、生菜等蔬菜,中午就卖完了,现在还有土鸡和土鸡蛋。”临时客串销售员的张碗村党总支书记、一碗果蔬合作社负责人杨海,正引导消费者采购商品。
据杨海介绍,该超市正式营业以来,日均营业额约2000元,单日最高达到4000余元。
这并不是全部。依托与青江街道7个社区共建的“1+N”精准帮扶机制,今年1月,张碗村相继在该街道孝廉社区、石马社区开设两家直销超市,并先后与2所学校、1家企业、1家金融机构签订直供协议。如今,张碗村蔬菜月销售量稳定保持在2.5万公斤,月销售额稳定保持在12.5万元左右。
涟漪效应由此产生。
“我家的各类蔬菜,每天只需在家门口装货上车,就能带来每月1500多元的纯收入。”村民林德平说,在张碗村,像他一样因此获益的村民总计有280余户,占到全村总户数的70%。
作为村集体经济重要组成部分,蔬菜种植基地的发展壮大,为张碗村实现集体和农户双赢提供了有力支撑。按合作社所定,张碗村村集体所得年利润主要用于两个方面:50%投入村集体经济发展,50%用于合作社成员分红和公益性活动开展、基础设施维护支出。
随着知名度的打开,张碗村蔬菜产品供不应求。对于下一步发展,该村已有规划:以乡村振兴为依托,结合先期打造的100亩高标准农田,努力实现全村蔬菜种植从规模化向高质量、标准化发展转型。
“项目前期工作已在今年1月初启动,建成后预计总产量可达到1800吨,年产值约600万元。”张碗村党总支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队长朱飞信心满满地说。(来源:雅安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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